一种残膜回收机防缠绕挑膜装置的制 一种秧草收获机用电力驱动行走机构

一种空气炸锅的制作方法

2021-10-09 12:24: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空气


1.本技术涉及家用电器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空气炸锅。


背景技术:

2.目前,空气炸锅是一种可以用空气来进行“油炸”的机器,主要是利用空气替代原本煎锅里的热油,让食物变熟;同时热空气还吹走了食物表层的水分,使食材达到近似油炸的效果。空气炸锅的工作原理是“高速空气循环技术”,它通过加热机器里面的发热管高温加热来产生热空气,然后用电机将高温空气吹到锅内加热食物,使热空气在封闭的空间内循环,利用食物本身的油脂煎炸食物,从而使食物脱水,表面变得金黄酥脆,达到煎炸的效果。
3.现有技术中,市场上现有的空气炸锅要么是双锅体结构,要么是单锅体结构;双锅可以烹饪两种不同食物,由于双锅体的每个锅体容积较小,遇过较大食物或者食物量多的情况下难以实用;而单锅体只能烹饪一种食物,遇到多种食物就浪费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空气炸锅,该空气炸锅可以实现提高实用性和便捷性的技术效果。
5.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空气炸锅,包括机体、锅体组件和活动隔板;
6.所述机体包括机体外壳、加热腔和加热组件,所述加热腔、所述加热组件设置在所述机体外壳的内部,所述加热组件设置在所述加热腔上;
7.所述活动隔板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加热腔的中间位置,所述活动隔板将所述加热腔分隔为第一加热腔和第二加热腔;
8.所述锅体组件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加热腔内。
9.在上述实现过程中,该空气炸锅通过在加热腔内设置可拆卸的活动隔板,从而将加热腔分割为两个部分:第一加热腔和第二加热腔;当需要双锅体空气炸锅时,活动隔板将加热腔隔开,锅体组件中的小锅体可以分别放置在第一加热腔和第二加热腔;当需要单锅体炸锅时,取下活动隔板,加热腔重新成为一体腔,锅体组件中的大锅体可直接放置在加热腔内;通过上述方式,该空气炸锅可以在单锅体配置和双锅体配置之间自由切换,分别适用不同条件的食物烹调,从而实现提高实用性和便捷性的技术效果。
10.进一步地,所述锅体组件包括第一锅体和第二锅体,所述活动隔板安装在所述加热腔的中间位置时,所述第一锅体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第一加热腔内,且所述第二锅体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第二加热腔内。
11.在上述实现过程中,当需要双锅体配置的空气炸锅时,可将活动隔板安装在加热腔的中间位置,第一锅体和第二锅体可分别放置在第一加热腔和第二加热腔内,从而将该空气炸锅转变为双锅体配置。
12.进一步地,所述锅体组件还包括第三锅体,所述第三锅体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加
热腔内。
13.在上述实现过程中,当需要单锅体配置的空气炸锅时,可将活动隔板从加热腔的中间位置卸下,第三锅体可放置在加热腔内,从而将该空气炸锅转变为单锅体配置。
14.进一步地,所述加热腔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设置有第一滑动导轨,所述加热组件上设置有第二滑动导轨,所述活动隔板分别与所述第一滑动导轨、所述第二滑动导轨滑动连接。
15.在上述实现过程中,活动隔板可在第一滑动导轨、第二滑动导轨之间进行滑动,使活动隔板的安装和拆卸操作便捷,轻松实现空气炸锅单锅体配置和双锅体配置的自由切换。
16.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滑动导轨与所述第二滑动导轨平行设置。
17.在上述实现过程中,为了实现活动隔板在第一滑动导轨和第二滑动导轨上顺畅的滑动效果,同时为了方便拆卸,可将第一滑动导轨与第二滑动导轨平行设置。
18.进一步地,第二滑动导轨上设置有活动卡扣,所述活动隔板的边缘设置有卡槽,所述活动卡扣与所述卡槽相互嵌合。
19.在上述实现过程中,当活动隔板滑动到位时,活动卡扣可以通过活动隔板上的卡槽可以扣住活动隔板,防止活动隔板掉出来。
20.进一步地,所述空气炸锅还包括隔热层,所述隔热层设置在所述加热组件和所述加热腔之间。
21.在上述实现过程中,隔热层可以对空气炸锅实现隔热,从而实现对食物更好的烹调效果。
22.进一步地,所述加热组件包括发热管和电机,所述发热管设在所述电机和所述加热腔之间。
23.在上述实现过程中,发热管可以加热空气,电机将经过发热管加热后的热空气吹向加热腔,从而实现对加热腔内食物的加热效果。
24.进一步地,所述加热组件包括第一加热组件和第二加热组件,所述第一加热组件设在所述第一加热腔上,所述第二加热组件设在所述第二加热腔上。
25.在上述实现过程中,第一加热腔和第二加热腔分别设置加热组件,方便对第一加热腔和第二加热腔的分别烹调,相互独立,泛用性更高。
26.进一步地,所述锅体组件设置有把手。
27.在上述实现过程中,为了方便锅体组件的持握,可在锅体组件上设置把手,提高实用性。
28.本公开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或者,部分特征和优点可以从说明书推知或毫无疑义地确定,或者通过实施本公开的上述技术即可得知。
29.为使本技术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3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技术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技术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
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31.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空气炸锅双锅体配置的结构示意图;
32.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空气炸锅单锅体配置的结构示意图;
33.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空气炸锅双锅体配置的结构示意图;
34.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空气炸锅单锅体配置的结构示意图;
35.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一锅体的结构示意图;
36.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二锅体的结构示意图;
37.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三锅体的结构示意图;
38.图8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活动隔板的剖面示意图;
39.图9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空气炸锅的剖面示意图;
40.图10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空气炸锅的剖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41.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技术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技术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技术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技术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技术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42.在本技术中,术语“上”、“下”、“左”、“右”、“前”、“后”、“顶”、“底”、“内”、“外”、“中”、“竖直”、“水平”、“横向”、“纵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这些术语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描述本技术及其实施例,并非用于限定所指示的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必须具有特定方位,或以特定方位进行构造和操作。
43.并且,上述部分术语除了可以用于表示方位或位置关系以外,还可能用于表示其他含义,例如术语“上”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用于表示某种依附关系或连接关系。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这些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44.此外,术语“安装”、“设置”、“设有”、“连接”、“相连”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可拆卸连接,或整体式构造;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点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或者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又或者是两个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之间内部的联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45.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主要是用于区分不同的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具体的种类和构造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并非用于表明或暗示所指示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的相对重要性和数量。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
46.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空气炸锅,可以应用于对事物的烹调过程之中;该空气炸锅通过在加热腔内设置可拆卸的活动隔板,从而将加热腔分割为两个部分:第一加热腔和第二加热腔;当需要双锅体空气炸锅时,活动隔板将加热腔隔开,锅体组件中的小锅体可以分别放置在第一加热腔和第二加热腔;当需要单锅体炸锅时,取下活动隔板,加热腔重新成为一体腔,锅体组件中的大锅体可直接放置在加热腔内;通过上述方式,该空气炸锅可以
在单锅体配置和双锅体配置之间自由切换,分别适用不同条件的食物烹调,从而实现提高实用性和便捷性的技术效果。
47.请参见图1至图4,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空气炸锅双锅体配置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空气炸锅单锅体配置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空气炸锅双锅体配置的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空气炸锅双锅体配置的结构示意图;其中,图1和图3相对应,图3所示为空气炸锅取下锅体组件时的示意图;图2和图4相对应,图4所示为空气炸锅取下锅体组件时的示意图。空气炸锅包括机体10、活动隔板20和锅体组件30。
48.示例性地,机体10包括机体外壳11、加热腔12和加热组件,加热腔12、加热组件13设置在机体外壳11的内部,加热组件设置在加热腔12上。
49.示例性地,活动隔板20可拆卸地安装在加热腔12的中间位置,活动隔板20将加热腔12分隔为第一加热腔121和第二加热腔122。
50.示例性地,锅体组件30可拆卸地安装在加热腔12内。
51.可选地,锅体组件包括适配第一加热腔121和第二加热腔122的小锅体,还包括适配加热腔12的大锅体。
52.在一些实施场景中,一种空气炸锅配置两种锅,一种双锅配置,另一种单锅配置。双锅配置可以同时烹饪两种不同食物,方便省时。单锅配置,可以烹饪一些体积较大的食物(如整只鸡)。或者烹饪一些较多的食物(水果脱水之类)。
53.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空气炸锅通过在加热腔12内设置可拆卸的活动隔板20,从而将加热腔12分割为两个部分:第一加热腔121和第二加热腔122;当需要双锅体空气炸锅时,活动隔板20将加热腔12隔开,锅体组件30中的小锅体可以分别放置在第一加热腔121和第二加热腔122;当需要单锅体炸锅时,取下活动隔板20,加热腔12重新成为一体腔,锅体组件30中的大锅体可直接放置在加热腔12内;通过上述方式,该空气炸锅可以在单锅体配置和双锅体配置之间自由切换,分别适用不同条件的食物烹调,从而实现提高实用性和便捷性的技术效果。
5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锅体组件30包括第一锅体31和第二锅体32,活动隔板20安装在加热腔12的中间位置时,第一锅体31可拆卸地安装在第一加热腔121内,且第二锅体32可拆卸地安装在第二加热腔122内。
55.示例性地,当需要双锅体配置的空气炸锅时,可将活动隔板20安装在加热腔12的中间位置,第一锅体31和第二锅体32可分别放置在第一加热腔121和第二加热腔122内,从而将该空气炸锅转变为双锅体配置。
5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锅体组件30还包括第三锅体33,第三锅体33可拆卸地安装在加热腔12内。
57.示例性地,当需要单锅体配置的空气炸锅时,可将活动隔板20从加热腔12的中间位置卸下,第三锅体可放置在加热腔12内,从而将该空气炸锅转变为单锅体配置。
58.请参见图5至图7,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一锅体的结构示意图,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二锅体的结构示意图,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三锅体的结构示意图。
5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第一锅体31和第二锅体32为对称设置,第一锅体31和第二锅
体32互为镜像对称结构。
60.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锅体组件30设置有把手。
61.示例性地,为了方便锅体组件30的持握,可在锅体组件30上设置把手,提高实用性。
62.请参见图8至图10,图8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活动隔板的剖面示意图,图9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空气炸锅的剖面示意图,图10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空气炸锅的剖面示意图,该空气炸锅包括加热组件13。
63.示例性地,加热腔12包括底座123,底座123上设置有第一滑动导轨41,加热组件13上设置有第二滑动导轨42,活动隔板20分别与第一滑动导轨41、第二滑动导轨42滑动连接。
64.示例性地,活动隔板20可在第一滑动导轨41、第二滑动导轨42之间进行滑动,使活动隔板20的安装和拆卸操作便捷,轻松实现空气炸锅单锅体配置和双锅体配置的自由切换。
65.示例性地,第一滑动导轨41与第二滑动导轨42平行设置。
66.示例性地,为了实现活动隔板20在第一滑动导轨41和第二滑动导轨42上顺畅的滑动效果,同时为了方便拆卸,可将第一滑动导轨41与第二滑动导轨42平行设置。
67.示例性地,第二滑动导轨42上设置有活动卡扣43,活动隔板20的边缘设置有卡槽,活动卡扣43与卡槽相互嵌合。
68.示例性地,当活动隔板20滑动到位时,活动卡扣43可以通过活动隔板20上的卡槽可以扣住活动隔板20,防止活动隔板20掉出来。
69.示例性地,空气炸锅还包括隔热层,隔热层设置在加热组件13和加热腔12之间。
70.示例性地,隔热层可以对空气炸锅实现隔热,从而实现对食物更好的烹调效果。
71.示例性地,加热组件13包括发热管131和电机132,发热管131设在电机132和加热腔12之间。
72.示例性地,发热管131可以加热空气,电机132将经过发热管131加热后的热空气吹向加热腔12,从而实现对加热腔12内食物的加热效果。
73.示例性地,加热组件包括第一加热组件和第二加热组件,第一加热组件设在第一加热腔121上,第二加热组件设在第二加热腔122上。
74.示例性地,第一加热腔121和第二加热腔122分别设置加热组件,方便对第一加热腔121和第二加热腔122的分别烹调,相互独立,泛用性更高。
75.在本技术所有实施例中,“大”、“小”是相对而言的,“多”、“少”是相对而言的,“上”、“下”是相对而言的,对此类相对用语的表述方式,本技术实施例不再多加赘述。
76.应理解,说明书通篇中提到的“在本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中”或“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意味着与实施例有关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包括在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因此,在整个说明书各处出现的“在本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中”或“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未必一定指相同的实施例。此外,这些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以任意适合的方式结合在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该知悉,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实施例均属于可选实施例,所涉及的动作和模块并不一定是本技术所必须的。
77.在本技术的各种实施例中,应理解,上述各过程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必然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技术实施例的
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78.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技术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应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相关文献

  • 日榜
  • 周榜
  • 月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