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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蚊拍的制作方法

2021-10-16 10:31: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蚊虫 防治 电蚊拍


1.本实用新型蚊虫防治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蚊拍。


背景技术:

2.夏季天气炎热,容易滋生蚊虫,并且蚊虫都具有一定的毒性,携带大量的细菌。已知的灭蚊方式主要有蚊香、电蚊拍等几种方式。蚊香燃烧产生的熏烟可以起到灭蚊效果,但是对人体也会造成一定影响;电蚊拍在使用时需要用户手持去抓捕蚊虫,使用不便,可适用的场景有限。


技术实现要素:

3.为了解决现有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更安全、有效且使用方便的电蚊拍。
4.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5.一种电蚊拍,包括网拍部及与所述网拍部连接的手柄,所述网拍部与所述手柄通过转动机构连接,所述手柄和所述网拍部通过所述转动机构可形成相对折叠的第一工作状态和相对展开的第二工作状态,所述手柄上设有诱蚊灯,所述电蚊拍在所述第一工作状态时,所述手柄转动至与所述网拍部相互叠置,所述诱蚊灯发出的光线穿透所述网拍部向外发出,以引诱蚊虫飞向所述网拍部而被杀灭。
6.其中,所述手柄内设有用于控制所述诱蚊灯和所述网拍部工作的电路板,所述诱蚊灯设于所述电路板上,所述手柄于所述诱蚊灯对应的位置设有透光窗口。
7.其中,所述手柄上还设有与所述电路板连接的档位开关,所述档位开关部分露出所述手柄的外表面,所述档位开关包括控制所述网拍部输出相对较低电压的第一档位、以及控制所述网拍部输出相对较高电压的第二档位;和/或,
8.所述手柄上还设有与所述电路板连接的第一控制开关和第二控制开关,所述第一控制开关和所述第二控制开关的部分露出所述手柄的外表面,所述第一控制开关用于控制所述诱蚊灯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二控制开关用于控制所述网拍部的开启或关闭。
9.其中,所述转动机构包括连接杆和活动地环设于所述连接杆外围的套筒部,所述连接杆和所述套筒部其中之一设于所述网拍部上,另一设于所述手柄上,所述转动机构还包括抵靠于所述套筒部远离所述连接杆的一端的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与所述连接杆之间通过固定件连接。
10.其中,所述固定件包括预安装于所述连接件上的螺栓,所述连接杆上设有对应的螺纹孔,所述螺栓穿设所述套筒部后与所述连接杆上的螺纹孔连接;和/或,
11.所述固定件包括设于所述连接杆的端面上的固定柱,所述连接件上设有对应的固定孔,所述固定柱穿设所述套筒部后插接于所述固定孔内。
12.其中,所述套筒部凸伸于所述手柄的外表面,所述连接件远离所述套筒部的一侧设有多个限位槽,所述手柄的内表面设有与所述限位槽对应连通的安装槽,所述转动机构
还包括收容于所述安装槽及对应的所述限位槽内的定位件,所述定位件包括与对应的所述限位槽配合的定位珠及与所述定位珠接触的抵推元件。
13.其中,多个所述限位槽沿所述连接件的周向间隔地设置,所述手柄相对于所述网拍部转动的过程中,所述定位珠沿所述连接件的周向转动,所述定位珠位于不同的所述限位槽内而将所述手柄和所述网拍部保持在不同的相对旋转角度。
14.其中,所述连接杆的外围沿周向设有多个卡合槽,所述套筒部的端部凸设有与所述卡合槽配合的卡合块。
15.其中,所述连接杆设于所述网拍部的一侧,所述网拍部于远离所述连接杆的相对一侧设有安装座,所述安装座用于装设照明灯。
16.其中,所述网拍部于靠近所述转动机构的位置边缘设有对称分布的多个支撑柱,所述电蚊拍还包括可拆卸的支撑座,所述支撑座包括底板及从所述底板一侧朝向所述手柄延伸形成的侧壁,所述侧壁上形成有收容腔;
17.所述电蚊拍在所述第一工作状态时,所述支撑座装设于所述网拍部设有所述支撑柱的位置处,所述手柄与所述网拍部连接的一端收容于所述收容腔内,所述网拍部通过所述支撑柱与所述底板形成多个支撑点,所述底板远离所述侧壁的一侧形成为将所述电蚊拍放置于指定位置的承载面;所述电蚊拍在从所述第一工作状态向所述第二工作状态切换时,所述支撑座相对于所述网拍部拆卸分离。
18.上述实施例所提供的电蚊拍,网拍部与手柄通过转动机构连接,所述手柄和所述网拍部通过所述转动机构可形成相对折叠的第一工作状态和相对展开的第二工作状态,所述手柄上设有诱蚊灯,电蚊拍在第一工作状态时,手柄转动至与网拍部相互叠置,所述诱蚊灯发出的光线穿透所述网拍部向外发出,以引诱蚊虫飞向所述网拍部而被杀灭,如此,所述电蚊拍可以形成相对折叠后主动引诱蚊虫对其杀灭、和相对展开时便于手持手柄去抓捕蚊虫进行杀灭的不同工作状态,能够满足用户不同场景下的使用需求;其次,通过诱蚊灯的设置,诱蚊灯通过光线引诱蚊虫飞向网拍部杀灭,更加安全且可提高电蚊拍在第一工作状态下的灭蚊效率,且诱蚊灯设于手柄上,不会影响所述网拍部原有的结构设置,有利于所述电蚊拍的整体结构更加紧凑,线路简化。
附图说明
19.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中电蚊拍在第一工作状态的立体图;
20.图2为图1中电蚊拍的另一角度的示意图;
21.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中电蚊拍在第一工作状态的剖视图;
22.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中电蚊拍在第二工作状态的立体图;
23.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中电蚊拍的分解图;
24.图6为图5中电蚊拍的另一角度的示意图;
25.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中电蚊拍在第一工作状态的另一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6.以下结合说明书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阐述。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
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并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在以下描述中,涉及到“一些实施例”的表述,其描述了所有可能实施例的子集,但是应当理解的是,“一些实施例”可以是所有可能实施例的相同子集或不同子集,并且可以在不冲突的情况下相互结合。
27.另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竖直的”、“水平的”、“内”、“外”、“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28.请结合参阅图1至图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电蚊拍,包括网拍部10及与所述网拍部10连接的手柄20,所述网拍部10与所述手柄20通过转动机构30连接,所述手柄20和网拍部10通过所述转动机构30可形成相对折叠的第一工作状态和相对展开的第二工作状态,所述手柄20上设有诱蚊灯24,所述电蚊拍在所述第一工作状态时,所述手柄20转动至与网拍部10相互叠置,所述诱蚊灯24发出的光线穿透所述网拍部10向外发出,以引诱蚊虫飞向所述网拍部10而被杀灭。
29.上述实施例中,网拍部10与手柄20通过转动机构30连接,所述手柄20和所述网拍部10通过所述转动机构30可形成相对折叠的第一工作状态和相对展开的第二工作状态,所述手柄20上设有诱蚊灯24,电蚊拍在第一工作状态时,手柄20转动至与网拍部10相互叠置,所述诱蚊灯24正对于所述网拍部10的中心位置,所述诱蚊灯24发出的光线穿透所述网拍部10向外发出,以引诱蚊虫飞向所述网拍部10而被杀灭,如此,所述电蚊拍可以形成相对折叠后主动引诱蚊虫对其杀灭、和相对展开时便于手持手柄20去抓捕蚊虫进行杀灭的不同工作状态,能够满足用户不同场景下的使用需求;其次,通过诱蚊灯24的设置,诱蚊灯24通过光线引诱蚊虫飞向网拍部10杀灭,更加安全且可提高电蚊拍在第一工作状态下的灭蚊效率,且诱蚊灯24设于手柄20上,不会影响所述网拍部10原有的结构设置,有利于所述电蚊拍的整体结构更加紧凑,线路简化。
30.其中,所述网拍部10呈圆盘状,包括环形外框及位于连接于所述外框内侧的电极网。所述电极网包括正极和负极,在与电源接通的情况下可形成导通的电流回路,将与其接触的蚊虫杀灭。本实施例中,所述电极网包括沿所述外框的厚度方向相互平行且间隔设置的两个负极电网及位于所述负极电网之间的正极电网,如此,可以避免当误触碰到网拍部10时直接导通,提升网拍部10在使用中的安全性。所述手柄20呈长条形,可选的,所述手柄20的长度与所述网拍部10的直径长度大致相等,所述转动机构30设于所述网拍部10靠近一侧边缘的位置,手柄20的一端与网拍部10连接,当所述电蚊拍在所述第一工作状态时,所述手柄20叠置于所述网拍部10的一直径的位置,手柄20的一侧面与网拍部10的表面相贴近,可以减小所述电蚊拍的整体尺寸,且手柄20上的诱蚊灯24发出的光线可相对于所述网拍部10对称且均匀地向外发散,提升电蚊拍的灭蚊效率。当所述电蚊拍在第二工作状态时,手柄20转动至位于所述网拍部10的一直径的延长线上,使得电蚊拍的长度最大,手持使用时可以尽量增加所述电蚊拍能够覆盖到的抓捕范围。可选的,所述网拍部10也可以是椭圆形、方形等其它形状,当手柄20与网拍部10相互折叠时,手柄20可转动至与所述网拍部10的对称线的位置相互叠置,当手柄20与网拍部10相对展开时,手柄20可转动至位于网拍部10的对称线的延长线上。
3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手柄20内设有用于控制所述诱蚊灯24和所述网拍部10工作的电路板25,所述诱蚊灯24可以通过导线或者直接设于所述电路板25上,所述手柄20于所述诱蚊灯24对应的位置设有透光窗口27。所述电路板25上可以设有分别控制诱蚊灯24和网拍部10工作的工作电路。可选的,所述手柄20内还设有可充电电池26,所述电路板25上设有与所述可充电电池26连接的变压器251,所述变压器251用于将电池的电压转换成所述诱蚊灯24和所述网拍部10的工作电压。优选的,所述诱蚊灯24直接设于电路板25上,可以减少诱蚊灯24与电路板25之间的线路连接。所述透光窗口27由透明或半透明的材料制成,透光窗口27的区域正对诱蚊灯24的出光方向,使得诱蚊灯24发出的光线通过所述透光窗口27向外照射,且手柄20呈封闭状,可避免外部灰尘进入手柄20内。
3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手柄20上还设有与所述电路板25连接的档位开关23,所述档位开关23部分露出所述手柄20的外表面,所述档位开关23包括控制所述网拍部10输出相对较低电压的第一档位、以及控制网拍部10输出相对较高电压的第二档位。可选的,所述手柄20上还设有与电路板25连接的第一控制开关21和第二控制开关22,所述第一控制开关21和所述第二控制开关22的部分露出所述手柄20的外表面,所述第一控制开关21用于控制所述诱蚊灯24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二控制开关22用于控制所述网拍部10的开启或关闭。用户可以通过按压档位开关23露出于所述手柄20外表面的部分而进行不同档位的切换、通过按压第一控制开关21和第二控制开关22露出于所述手柄20外表面的部分而控制诱蚊灯24和网拍部10开启或关闭,方便实现灭蚊灯更多的工作模式。本技术实施例中,电蚊拍在第一工作状态下时,可通过档位开关23切换至第一档位,且按压第一控制开关21,此时诱蚊灯24开启,网拍部10输出相对较低的电压(例如1200v),电蚊拍可以静置于指定位置以引诱蚊虫飞向电蚊拍而被击杀,相对较低的电压可以确保击杀后的蚊虫尸体保留在网拍部10,用户可以直观地看到诱蚊效果;电蚊怕在第二工作状态下时,可通过档位开关23切换至第二档位,此时可将诱蚊灯24关闭,且按压第二控制开关22,网拍部10输出相对较高的电压(例如3500v),用户可以手持手柄20主动抓捕蟑螂、苍蝇等相对较大的有害蚊虫进行杀灭。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电蚊拍还可以设置更多档位,如,所述档位开关23还包括电蚊拍和诱蚊灯24均处于断电状态的第三档位。
33.在一些实施例中,请结合参阅图5至图7,所述转动机构30包括连接杆31和活动地环设于所述连接杆31外围的套筒部32,所述连接杆31和所述套筒部32其中之一设于所述网拍部10上,另一设于所述手柄20上,所述转动机构30还包括抵靠于所述套筒部32远离所述连接杆31的一端的连接件33,所述连接件33与所述连接杆31之间通过固定件34连接。套筒部32活动地环设于所述连接杆31外围,连接杆31在套筒部32内转动,以支持网拍部10和手柄20之间的相对可转动地连接。本实施例中,连接杆31设于网拍部10上,所述套筒部32形成于所述手柄20面向网拍部10的内侧面上,所述套筒部32的内径略大于连接杆31的外径,当连接杆31收容于套筒部32内,连接杆31与套筒部32的内表面之间形成间隙,可以减小网拍部10和手柄20通过所述转动机构30相对转动时的摩擦力。可选的,所述连接件33与所述套筒部32之间可以设有垫片320,所述垫片320可由金属材料制成,减小连接件33与套筒部32之间的磨损。
3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固定件34包括预安装于所述连接件33上的螺栓341,所述连接杆31上设有对应的螺纹孔342,所述螺栓341穿设所述套筒部32后与所述连接杆31上的螺
纹孔342连接。连接件33和连接杆31之间通过预安装的螺栓341连接,不仅连接稳定,且方便快速的连接和拆卸。可选的,所述固定件34包括设于所述连接杆31的端面上的固定柱343,所述连接件33上设有对应的固定孔344,所述固定柱343穿设所述套筒部32后插接于所述固定孔344内。其中,固定柱343和螺栓341可以沿连接件33的周向间隔、交叉的排列,安装时,可将连接件33上的固定柱343对准固定孔344按压,不仅在手柄20与网拍部10装配中的可以起到导引作用,且可以确保连接件33与连接杆31之间连接更加稳固。
3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套筒部32凸伸于所述手柄20的外表面,所述连接件33远离所述套筒部32的一侧设有多个限位槽332,所述手柄20的内表面设有与所述限位槽332对应连通的安装槽292,所述转动机构30还包括收容于所述安装槽292及对应的所述限位槽332内的定位件35,所述定位件35包括与对应的所述限位槽332配合的定位珠351及与所述定位珠351接触的抵推元件352。可选的,所述安装槽292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分别与所述限位槽332一一对应的多个,定位件35的数量与所述安装槽292的数量相同。其中,手柄20可以包括相对可拆卸的前壳体281和后壳体282,套筒部32设于前壳体281上,套筒部32在前壳体281内凸伸的长度与前壳体281的深度相等,所述后壳体282的内表面对应限位槽332的位置可以设有向前壳体281方向延伸的凸柱29,安装槽292形成于所述凸柱29内,当前壳体281与后壳体282连接时,安装槽292与对应的限位槽332对齐,定位珠351的部分收容于限位槽332内,部分收容于安装槽292内,所述抵推元件352位于安装槽292内,抵推元件352的两端分别与定位珠351及安装槽292内的端面相抵靠。抵推元件352可以为弹簧。可选的,多个所述限位槽332沿所述连接件33的周向间隔地设置,所述手柄20相对于所述网拍部10转动的过程中,所述定位珠351沿所述连接件33的周向转动,所述定位珠351位于不同的所述限位槽332内而将所述手柄20和所述网拍部10保持在不同的相对旋转角度。所述电蚊拍在使用时,施加外力使得手柄20相对于网拍部10转动而调节电蚊拍工作状态的过程中,定位珠351可从限位槽332内滑出并绕连接件33的周向滑动,此时抵推元件352被压缩,当定位珠351滑动至位于限位槽332内且撤销外力时,抵推元件352恢复形变而对定位珠351产生抵压的作用力,定位珠351嵌入限位槽332内而使得连接件33、连接杆31和套筒部32之间保持相对固定,从而所述手柄20与网拍部10维持在当前角度。本实施例中,所述限位槽332设有两组,安装槽292的数量及定位件35的数量分别与限位槽332对应,当同一定位件35的定位珠351位于其中一组限位槽332内时,手柄20与网拍部10处于相互叠置的第一工作状态,当该同一定位件35的定位珠351位于另一组限位槽332内时,手柄20与网拍部10位于相对展开的第二工作状态。
3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连接杆31的外围沿周向设有多个卡合槽310,所述套筒部32的端部凸设有与所述卡合槽310配合的卡合块321。卡合槽310与卡合块321的设置,可以对连接杆31相对于套筒部32的周向转动起到导引作用,使得相对转动更加平稳,不打滑。可选的,连接杆31的外围还可以设有限位块311,套筒部32的内表面可以设有与限位块311配合的挡止块322,限位块311与挡止块322配合,可以限制连接杆31相对于套筒部32的周向转动的角度范围,本实施例中,所述手柄20和所述网拍部10在第一工作状态和第二工作状态之间切换的角度为180度,限位块311的设置,可以限制连接杆31相对于套筒部32的周向转动的角度为180度,使得操作电蚊拍切换工作状态时更加简便。可选的,所述连接杆31设于所述网拍部10的一侧,所述网拍部10于远离所述连接杆31的相对一侧设有安装座11,所述安
装座11用于装设照明灯。所述手柄20和所述网拍部10在第二工作状态时,所述照明灯可以在网拍部10开启时提供照明。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手柄20和所述网拍部10在第二工作状态时,所述诱蚊灯24也可以代替照明灯来提供照明。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网拍部10于靠近所述转动机构30的位置边缘设有对称分布的多个支撑柱12,所述电蚊拍还包括可拆卸的支撑座40,所述支撑座40包括底板及从所述底板一侧朝向手柄20延伸形成的侧壁,所述侧壁上形成有收容腔;所述电蚊拍在所述第一工作状态时,所述支撑座40装设于所述网拍部10设有所述支撑柱12的位置处,所述手柄20与所述网拍部10连接的一端收容于所述收容腔内,所述网拍部10通过所述支撑柱12与所述底板形成多个支撑点,所述底板远离所述侧壁的一侧形成为将所述电蚊拍放置于指定位置的承载面;所述电蚊拍在从所述第一工作状态向所述第二工作状态切换时,所述支撑座40相对于所述网拍部10拆卸分离。通过设置所述支撑座40,可将处于第一工作状态下使用时的电蚊拍放置于指定位置(例如放置在桌面上,或者通过黏胶固定在墙壁上),方便电蚊拍折叠后使用的放置,支撑柱12的设置可使得网拍部10与支撑座40之间形成多点支撑,实现平衡。
37.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电蚊拍,至少具备如下特点:
38.第一、网拍部10与手柄20通过转动机构30连接,所述手柄20和所述网拍部10通过所述转动机构30可形成相对折叠的第一工作状态和相对展开的第二工作状态,从而所述电蚊拍可以形成相对折叠后主动引诱蚊虫对其杀灭、和相对展开时便于手持手柄20去抓捕蚊虫进行杀灭的不同工作状态,能够满足用户不同场景下的使用需求;
39.第二、所述手柄20上设有诱蚊灯24,电蚊拍在第一工作状态时,手柄20转动至与网拍部10相互叠置,所述诱蚊灯24发出的光线穿透网拍部10向外发出,以引诱蚊虫飞向所述网拍部10而被杀灭,诱蚊灯24通过光线引诱蚊虫飞向网拍部10杀灭,更加安全且可提高电蚊拍在第一工作状态下的灭蚊效率,且诱蚊灯24设于手柄20上,不会影响所述网拍部10原有的结构设置,有利于所述电蚊拍的整体结构更加紧凑,线路简化;
40.第三、转动机构30包括连接杆31、套筒部32和连接件33,其中连接件33与连接杆31之间可通过多种形式的固定件34连接,连接件33与套筒部32之间可设置卡合槽310和卡合块321对周向转动方向进行导引,且转动机构30还包括定位件35,使得手柄20和网拍部10在无外力施加的情况下保持相对稳定,如此,转动机构30的结构设计,使得用户使用电蚊拍时切换工作状态更加平稳、顺利且不打滑,且操作电蚊拍切换工作状态时更加简便。
41.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准。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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