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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鲲鹏为主题的游乐设施的制作方法

2021-09-14 23:55: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游乐设施 鲲鹏 为主题 特别


1.本实用新型涉及游乐设施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以鲲鹏为主题的游乐设施。


背景技术:

2.儿童游乐设施通常设在社区儿童活动中心、儿童公园、幼儿园等场所,以提供儿童进行运动和游玩体验的空间,并鼓励儿童参与健康、安全、有趣的室内室外活动。
3.然而,传统的儿童游乐设施造型单一,且各地的游乐设施逐渐呈现出趋同化的倾向。


技术实现要素:

4.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以鲲鹏为主题的游乐设施;该以鲲鹏为主题的游乐设施造型新颖。
5.其技术方案如下:
6.一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以鲲鹏为主题的游乐设施,包括:
7.主体构筑;及
8.第一构筑和第二构筑,所述第一构筑设在所述主体构筑的侧部,所述第二构筑设在所述主体构筑的侧部,且所述第二构筑与所述第一构筑呈间隔设置,所述第一构筑、所述第二构筑和所述主体构筑配合形成鲲鹏造型;所述主体构筑设有第一入口,所述第一入口用于进入所述主体构筑的内部;所述主体构筑上设有第一环形框,所述第一环形框形成所述第一入口,所述第一环形框的底部与地面固定。
9.上述以鲲鹏为主题的游乐设施,第一构筑和第二构筑均设在主体构筑的侧部,使得第一构筑、第二构筑和主体构筑配合形成鲲鹏造型的游乐设施,造型新颖,区别于传统的游乐设施;同时,鲲鹏是中国神话中的动物,可以激起儿童对中国神话的兴趣,寓教于乐。
10.下面进一步对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体构筑呈鱼体设置,所述第一构筑设在所述主体构筑的一侧,所述第二构筑设在所述主体构筑的另一侧。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构筑包括第一滑梯,所述第一滑梯的一端与所述主体构筑的内部连通,所述第一滑梯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地面。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滑梯呈弯曲状设置,所述第一滑梯的上端与所述主体构筑的内部连通,所述第一滑梯的下端延伸至所述地面;
14.所述第一滑梯的下端对应的所述地面的位置还设有缓冲区,所述缓冲区设置有缓冲坑,所述缓冲坑与所述第一滑梯的出口对应;
15.所述第一滑梯为管道式滑梯,所述缓冲坑为与所述第一滑梯的出口对应设置的沙坑。
1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构筑呈翅膀造型设置,所述第二构筑的上端与所述主体构筑连接,所述第二构筑的下端与地面固定。
1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构筑包括第一支架和第一网状结构,所述第一支架的上端与所述主体构筑固定,所述第一支架的下端与所述地面固定,所述第一网状结构布设在所述第一支架上;
18.所述第一支架包括第一支杆和第二支杆,所述第一支杆和所述第二支杆呈间隔设置,所述第一网状结构连接在所述第一支杆和所述第二支杆之间;
19.所述第一支杆的上端与所述主体构筑固定,所述第一支杆的下端与所述地面固定,所述第二支杆的上端与所述主体构筑固定,所述第二支杆的下端与所述地面固定;
20.所述第一支杆呈弯曲状设置,所述第二支杆呈弯曲状设置并与所述第一支杆对应设置;
21.所述主体构筑还设有第二入口,所述第二入口用于通往所述主体构筑的内部,所述第一网状结构的上端与所述主体构筑固定,所述第一网状结构的上端与所述第二入口对应,以通过所述第一网状结构并经由所述第二入口进入到所述主体构筑的内部。
2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网状结构包括第一绳体和第二绳体;
23.所述第一绳体设有多个,相邻的所述第一绳体之间呈间隔设置;所述第二绳体设有多个,相邻的所述第二绳体之间呈间隔设置;所述第一绳体和所述第二绳体之间固定,以形成第一爬网。
2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网状结构还包括攀爬抓块,所述攀爬抓块设有多个,所述攀爬抓块呈间隔布设在所述第一爬网的不同位置。
2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体构筑的内部还设有第一楼板,所述第一楼板将所述主体构筑的内部分隔为第一空间和第二空间;
26.所述第一空间位于所述第一楼板的下部,所述第二空间位于所述第一楼板的上部;
27.所述第一楼板的底部铺设有镜面板,所述镜面板的镜面朝向所述第一空间设置;
28.所述主体构筑的内部还设有第二爬网,所述第二爬网位于所述第一空间;
29.所述第二爬网呈锥形设置,所述第二爬网上设有至少一个爬杆,所述爬杆用于辅助爬行;
30.所述主体构筑的内部还设有平衡木,所述平衡木位于所述第一空间;
31.所述平衡木设有至少两个,至少两个所述平衡木呈间隔设在所述第一空间。
3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体构筑包括第二架体和顶部结构,所述第一构筑和所述第二构筑分别设在所述第二架体的相对两侧,所述顶部结构设在所述第二架体的顶部;
33.所述顶部结构包括顶架和镂空件,所述镂空件设有多个,多个所述镂空件呈间隔布设在所述顶架上;
34.所述顶架呈弧形设在所述第二架体上,所述镂空件设有圆孔;
35.顶部结构还包括角状物,所述角状物固定在所述顶架的顶部。
附图说明
36.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
3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38.此外,附图并不是以1:1的比例绘制,并且各个元件的相对尺寸在附图中仅示例地绘制,而不一定按照真实比例绘制。
39.图1为一个实施例中以鲲鹏为主题的游乐设施的主视图;
40.图2为图1实施例中以鲲鹏为主题的游乐设施的正视图;
41.图3为图1实施例中以鲲鹏为主题的游乐设施的侧视图;
42.图4为图1实施例中以鲲鹏为主题的游乐设施的俯视图。
43.附图标注说明:
44.100、第一构筑;200、第二构筑;300、主体构筑;310、第一入口;320、角状物;400、缓冲坑。
具体实施方式
45.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46.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47.请参照图1至图4,一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以鲲鹏为主题的游乐设施,包括主体构筑300、第一构筑100和第二构筑200,所述第一构筑100设在所述主体构筑300的侧部,所述第二构筑200设在所述主体构筑300的侧部,且所述第二构筑200与所述第一构筑100呈间隔设置,所述第一构筑100、所述第二构筑 200和所述主体构筑300配合形成鲲鹏造型。
48.该以鲲鹏为主题的游乐设施,第一构筑100和第二构筑200均设在主体构筑300的侧部,使得第一构筑100、第二构筑200和主体构筑300配合形成鲲鹏造型的游乐设施,造型新颖,区别于传统的游乐设施;同时,鲲鹏是中国神话中的动物,可以激起儿童对中国神话的兴趣,寓教于乐。
49.鲲鹏是中国神话中提及的上古神兽,《庄子

逍遥游》中提到有鲲化为鹏的记载:“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儿童见到鲲鹏造型的游乐设施时,不仅好奇心会增强,而且还能够进一步了解中国的神话故事。
50.在一个实施例中,请参照图1和图2,所述主体构筑300呈鱼体设置,所述第一构筑100设在所述主体构筑300的一侧,所述第二构筑200设在所述主体构筑300的另一侧。
51.鲲鹏既是鱼,同时也是一种鸟,可游可飞。因此,使主体构筑300成为鲲鹏的鱼体,第一构筑100和第二构筑200则设在鱼体的相对两侧。
52.在一个实施例中,请参照图1和图2,所述主体构筑300设有第一入口310,所述第一入口310用于进入所述主体构筑300的内部。
53.进一步地,所述主体构筑300上设有第一环形框,所述第一环形框形成所述第一入口310,所述第一环形框的底部与地面固定。
54.在一个实施例中,请参照图1至图4,所述第一构筑100包括第一滑梯,所述第一滑梯的一端与所述主体构筑300的内部连通,所述第一滑梯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地面。
55.第一滑梯可以使进入主体构筑300的儿童通过第一滑梯滑翔而出,从而离开主体构筑300,不仅增添游玩的乐趣,同时也锻炼儿童在滑落过程中的胆量。
56.在一个实施例中,请参照图1,所述第一滑梯呈弯曲状设置,所述第一滑梯的上端与所述主体构筑300的内部连通,所述第一滑梯的下端延伸至所述地面。
57.在一个实施例中,请参照图1和图4,所述第一滑梯的下端对应的所述地面的位置还设有缓冲区,所述缓冲区设置有缓冲坑400,所述缓冲坑400与所述第一滑梯的出口对应。
58.在经由第一滑梯滑出至地面的时候,由于惯性的原因,儿童在出口处仍然会不自在的向前,为避免受到损害,在第一滑梯的出口位置设置缓冲坑400,对儿童进行缓冲,起到保护儿童的作用。
59.进一步地,请参照图1和图4,所述第一滑梯为管道式滑梯,所述缓冲坑 400为与所述第一滑梯的出口对应设置的沙坑。
60.在一个实施例中,请参照图1至图4所示,所述第二构筑200呈翅膀造型设置,所述第二构筑200的上端与所述主体构筑300连接,所述第二构筑200 的下端与地面固定。
61.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构筑200包括第一支架和第一网状结构,所述第一支架的上端与所述主体构筑300固定,所述第一支架的下端与所述地面固定,所述第一网状结构布设在所述第一支架上。
62.第一支架和第一网状结构配合,构造呈类似翅膀的造型,以展示鲲鹏造型的翅膀。
63.第一网状结构的设置,一方面是为了形成类似鲲鹏翅膀的构造;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形成爬网,以使儿童能够进行爬行游乐,锻炼儿童的运动能力。
64.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架包括第一支杆和第二支杆,所述第一支杆和所述第二支杆呈间隔设置,所述第一网状结构连接在所述第一支杆和所述第二支杆之间。
65.可选地,所述第一支杆的上端与所述主体构筑300固定,所述第一支杆的下端与所述地面固定,所述第二支杆的上端与所述主体构筑300固定,所述第二支杆的下端与所述地面固定。
66.具体地,所述第一支杆呈弯曲状设置,所述第二支杆呈弯曲状设置并与所述第一支杆对应设置。
67.第一支杆和第二支杆可以是不锈钢材质,第一支杆和第二支杆也起到护栏的作用。
68.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体构筑300还设有第二入口,所述第二入口用于通往所述主体构筑300的内部,所述第一网状结构的上端与所述主体构筑300 固定,所述第一网状结构的上端与所述第二入口对应,以通过所述第一网状结构并经由所述第二入口进入到所述主体构筑300的内部。
69.第一网状结构的上端与第二入口的位置对应,当儿童通过第一网状结构爬行到第二入口的时候,通过第二入口进入到主体构筑300的内部。
70.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网状结构包括第一绳体和第二绳体。第一绳体和第二
绳体编织形成网状的结构。
71.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绳体设有多个,相邻的所述第一绳体之间呈间隔设置;所述第二绳体设有多个,相邻的所述第二绳体之间呈间隔设置;所述第一绳体和所述第二绳体之间固定,以形成第一爬网。
72.可选地,第一绳体和第二绳体之间相互连接形成网格结构如矩形网格结构,而第一绳体和第二绳体上也可以配备木板,以形成木板网格结构,这里不再赘述。
73.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网状结构还包括攀爬抓块,所述攀爬抓块设有多个,所述攀爬抓块呈间隔布设在所述第一爬网的不同位置。
74.攀爬抓块提供儿童在攀爬第一网状结构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力,以助力儿童进一步朝前方爬行。
75.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体构筑300的内部还设有第一楼板,所述第一楼板将所述主体构筑300的内部分隔为第一空间和第二空间。
76.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空间位于所述第一楼板的下部,所述第二空间位于所述第一楼板的上部。
77.第一空间相当于一楼空间,第二空间相当于二楼空间。当然,可以理解的是,第一空间和第二空间之间可以设置电梯或楼梯或爬梯等,以使第一空间和第二空间可以连通。
78.所述第一楼板的底部铺设有镜面板,所述镜面板的镜面朝向所述第一空间设置。
79.儿童在第一空间内走动玩耍时,看到头顶镜面上的自己,不仅有趣,还会激活儿童对此的好奇心。
80.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体构筑300的内部还设有第二爬网,所述第二爬网位于所述第一空间。
81.进一步地,所述第二爬网呈锥形设置,所述第二爬网上设有至少一个爬杆,所述爬杆用于辅助爬行。
82.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体构筑300的内部还设有平衡木,所述平衡木位于所述第一空间。
83.进一步地,所述平衡木设有至少两个,至少两个所述平衡木呈间隔设在所述第一空间。
84.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体构筑300包括第二架体和顶部结构,所述第一构筑100和所述第二构筑200分别设在所述第二架体的相对两侧,所述顶部结构设在所述第二架体的顶部。
85.主体构筑300呈鱼体设置,因此,第二架体可以是弧状设置,并配合顶部结构进行设置,以形成神话中鲲鹏的外部轮廓,这里不再赘述。
86.进一步地,所述顶部结构包括顶架和镂空件,所述镂空件设有多个,多个所述镂空件呈间隔布设在所述顶架上。所述顶架呈弧形设在所述第二架体上,所述镂空件设有圆孔。
87.由于顶架均呈弧形布置,因此,镂空件在铺设到顶架上之后,当太阳的光线等透过镂空件上的圆孔之后,多个圆孔形成竖排的光影排布,以供儿童和家长等欣赏,并激发儿童对光的好奇心。
88.在一个实施例中,请参照图1至图3,顶部结构还包括角状物320,所述角状物320固定在所述顶架的顶部。
8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90.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91.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92.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93.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94.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95.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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