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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和车门的制作方法

2021-10-19 23:16: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车门 装配 氛围 灯门护板


1.本实用新型涉及车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和车门。


背景技术:

2.随着人们对于汽车驾驶室内部舒适性要求的日益提高,商用车内饰的照明效果也日趋新颖,近几年来,汽车氛围灯作为一种装饰汽车和烘托气氛的产品,氛围灯可以提高夜间行车的安全性;提高汽车的科技感,更现代化;还可以舒缓驾驶员的疲劳感,放松心情;让车内生活更有仪式感,营造轻松愉悦的氛围;不同的展现形式可以提升品牌的辨识度,彰显差异性,氛围灯对于内饰起到了衬托的作用,好的氛围灯让内饰看起来更加立体化。
3.一般车内氛围灯在车门上的安装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现有的氛围灯直接安装在车门内饰上,会破坏车门内饰的整体造型。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和车门,以解决氛围灯破坏车门内饰整体造型的问题。
5.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6.一种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包括:
7.内饰板;
8.装饰板,设置在所述内饰板的安装面,所述装饰板和所述安装面之间形成收纳腔,所述收纳腔在所述装饰板的第一边缘沿长度方向设有若干个开口;和
9.氛围灯,呈条形并沿所述第一边缘设置,所述氛围灯的灯主体设置在所述收纳腔中并分别与所述内饰板和所述装饰板抵接,所述灯主体发出的光线能够从各个所述开口射出。
10.作为上述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优选方案,所述氛围灯还包括:
11.连接部,其一端呈第一预设角度连接所述灯主体,其另一端延伸至所述收纳腔的开口外并连接所述内饰板。
12.作为上述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优选方案,所述安装面包括:
13.装饰板区域,所述装饰板区域的形状与所述装饰板的形状相同;和
14.非装饰板区域,设置在所述装饰板区域以外。
15.作为上述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优选方案,所述非装饰板区域的表面在所述开口的外侧设有若干个限位柱;
16.所述连接部设有插孔,所述限位柱与所述插孔插接。
17.作为上述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优选方案,所述装饰板区域的表面在所述开口的内侧设有若干个限位筋;
18.各所述限位筋均抵接所述灯主体。
19.作为上述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优选方案,所述收纳腔内设有定位件;
20.所述氛围灯还设有灯连接件,所述灯连接件与所述定位件卡接。
21.作为上述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优选方案,所述装饰板包括呈第二预设角度的内限位面;
22.所述氛围灯设有与所述限位面抵接的限位凸起。
23.作为上述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优选方案,所述限位凸起设有呈第三预设角度的外限位面;
24.所述装饰板的边缘与所述外限位面抵接。
25.作为上述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二预设角度和所述第三预设角度均为90
°

26.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车门,包括上述的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
2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28.对于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氛围灯隐藏在内饰板和装饰板之间的收纳腔中,实现隐藏式安装、避免破坏车门内饰整体造型,并且氛围灯同时与内饰板和装饰板抵接进而保持较好的稳定性。
29.对于车门,车门内饰整体造型不会被破坏,具有一定美感。
附图说明
30.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的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结构示意图;
31.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的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内饰板的结构示意图;
32.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的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装饰板的结构示意图;
33.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的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氛围灯的结构示意图;
34.图5是图1中a

a位置的断面示意图;
35.图6是图1中b

b位置的断面示意图。
36.图中:
[0037]1‑
内饰板;
[0038]2‑
装饰板;21

内限位面;
[0039]3‑
氛围灯;30

灯主体;31

连接部;32

灯连接件;33

限位凸起;331

外限位面;
[0040]4‑
限位柱;
[0041]5‑
限位筋;
[0042]6‑
定位件。
具体实施方式
[0043]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
[0044]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
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45]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46]
在本实施例的描述中,术语“上”、“下”、“右”、等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和简化操作,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仅用于在描述上加以区分,并没有特殊的含义。
[0047]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的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的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内饰板的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的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装饰板的结构示意图,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的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的氛围灯的结构示意图,图5是图1中a

a位置的断面示意图,a

a位置对应开口的长度方向的中心位置。参见图1

图5,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包括内饰板1、装饰板2和氛围灯3。
[0048]
如图1和图2所示,内饰板1设有安装面,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安装面为内饰板1的内表面,装饰板2安装在内饰板1的安装面,并且内饰板1和装饰板2拼接后形成收纳腔,收纳腔在装饰板2的第一边缘(如图3所示的装饰板2的上边缘)设有若干个开口,氛围灯3呈条形并沿第一边缘设置。
[0049]
参见图5,氛围灯3的灯主体30设置在收纳腔中并分别与内饰板1和装饰板2抵接,灯主体30发出的光线能够从各个开口射出。氛围灯3还包括连接部31,连接部31的一端呈第一预设角度连接灯主体30,连接部31的另一端延伸至收纳腔的开口外并连接内饰板1。即氛围灯3的灯主体30分别与内饰板1和装饰板2抵接进行限位,同时连接部31与内饰板1进行固定连接从而实现固定。
[0050]
氛围灯3部分隐藏在内饰板1和装饰板2之间的收纳腔中,实现隐藏式安装、避免破坏车门内饰整体造型,并且氛围灯3同时与内饰板1和装饰板2抵接进而保持较好的稳定性。
[0051]
需要说明的是,连接部31与装饰板2之间存在空隙,从而让灯主体30发出的光从该空隙射出。
[0052]
需要说明的是,内饰板1的安装面包括装饰板区域和非装饰板区域,其中装饰板区域用于连接装饰板2,且装饰板区域的形状和装饰板2的形状相同,非装饰板区域设置在装饰板区域以外。设置装饰板区域后,在安装装饰板2能够快速、准确地知道安装位置。
[0053]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装饰板区域可以与非装饰板区域不在一个平面,具体地,装饰板区域设置成一个凹陷面,进而在视觉上明显区别于非装饰板区域。
[0054]
进一步,非装饰板区域的表面在开口的外侧设有限位柱4,连接部31设有插孔,限位柱4与插孔插接配合进而固定氛围灯3。
[0055]
如图2和图5所示,装饰板区域的表面对应开口的内侧设有若干个限位筋5,各所述限位筋5均抵接灯主体30。限位筋5从装饰板区域的上边缘向下边缘延伸,限位筋5一方面能
够对灯主体30沿横向限位,同时提高了装饰板区域的强度,同时能够提高装饰板区域的辨识度。
[0056]
需要说明的是,限位筋5呈三角形,限位筋5的顶点位置及其连接的一个边缘抵接灯主体30。
[0057]
进一步,限位筋5每三个为一组并排设置,每组限位筋5间隔预设距离。
[0058]
如图5所示,在收纳腔的内部设有定位件6。具体地,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定位件6位于收纳腔的各开口的内侧。
[0059]
氛围灯3还设有灯连接件32,如图5所示,灯连接件32设置在灯主体30的内侧端,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灯连接件32和灯主体30设置为一体结构,灯连接件32与定位件6卡接进而实现氛围灯3固定连接在装饰板区域。
[0060]
图6是图1中b

b位置的断面示意图,b

b位置对应开口的长度方向的两端位置,参见图6,装饰板2包括呈第二预设角度的内限位面21,氛围灯3设有与限位面21抵接的限位凸起33。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第二预设角度呈90
°
,即内限位面21为直角面,当然,本技术并不限于第二预设角度的范围,第二预设角度可以为其他角度,例如锐角或钝角,本技术并不限于此。
[0061]
进一步,限位凸起33设有呈第三预设角度的外限位面331,装饰板2的边缘与外限位面331抵接。在本技术实施例,第三预设角度也为90
°
,当装饰板2和限位凸起33的外限位面331卡接时,外限位面331的其中一个直角面和内限位面21的其中一个直角面平行,从而实现更稳定的相互卡接。
[0062]
本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车门,该车门具有上述的装配氛围灯的门护板。
[0063]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清楚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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