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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BIM教学的具有角度调节结构的演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1-10-19 21:14: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演示 装置 调节 角度 结构

一种基于bim教学的具有角度调节结构的演示装置
技术领域
1.本实用新型涉及演示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基于bim教学的具有角度调节结构的演示装置。


背景技术:

2.bim一般指建筑信息模型,建筑信息模型是建筑学、工程学及土木工程的新工具,是以三维图形为主、物件导向、建筑学有关的电脑辅助设计,而演示装置则是对bim进行学习时,使用到的辅助教学装置,方便学生对bim进行学习,现有的基于bim教学的演示装置具备各种各样的功能,实现多元化,因此可知现有的基于bim教学的演示装置已经满足了人们的使用需求,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3.在课堂进行授课时,可能会在户外太阳光的影响下,导致演示装置受到太阳光的照射产生反光,而现在用于bim教学的演示装置大都为一体式结构设计,无法根据实际的使用情况对演示装置进行调整,降低了演示装置的适用性,影响了学生们的课堂学习,因此亟需一种新型的基于bim教学的具有角度调节结构的演示装置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bim教学的具有角度调节结构的演示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无法根据实际的使用情况对演示装置进行调整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基于bim教学的具有角度调节结构的演示装置,包括底座、连杆、防护仓和演示屏幕,所述底座顶端的两侧皆固定安装有连杆,且底座的上方设置有防护仓,所述防护仓底端的两侧皆与连杆固定连接,且防护仓内部上下两端的左右两侧皆开设有滑轨,四组所述滑轨的内部皆滑动连接有滑块,且防护仓的内部设置有调节架,四组所述滑块远离滑轨的一侧皆焊接在调节架上,且调节架的内部设置有演示屏幕,所述调节架内部的中间位置处固定安装有调节座,且演示屏幕的上下两端皆固定有轴杆,两组所述轴杆远离演示屏幕的一侧分别通过轴承与调节架和调节座活动连接,且调节座内部的一侧套设有插杆,所述插杆远离调节座的一侧固定有握把,且插杆的内部开设有拉槽,所述拉槽的内部设置有滑杆,且滑杆的前后两侧皆固定在调节座内壁,所述拉槽的内部设置有弹簧,且弹簧的两端分别固定在拉槽和滑杆上。
6.进一步的,所述滑轨内部前端的两侧皆固定有挡块,且滑块的背面皆固定有限位块,所述挡块和限位块相卡合。
7.进一步的,所述调节架两侧的前端皆开设有开槽,且调节架的背面开设有通口。
8.进一步的,底端所述轴杆的外侧开设有限位槽,且限位槽和插杆相卡合,所述限位槽呈环形均匀分布在轴杆的外壁。
9.进一步的,所述演示屏幕上下两端的左右两侧皆固定有滑轮,且调节架内部的上下两端皆开设有与滑轮相对应的滑槽,所述滑轮和滑槽为滑动连接,且滑槽为弧形结构设计。
10.进一步的,所述防护仓内部一侧的底端螺纹连接有螺杆,且螺杆贯穿防护仓延伸至防护仓的外表面,所述螺杆贯穿防护仓的一侧固定有扭盘,且扭盘的外侧胶粘有橡胶垫,所述调节架一侧的前后两端皆开设有与螺杆相配合的凹槽,且螺杆和凹槽相卡合。
11.进一步的,所述调节架正面底端的中间位置处固定有拉把,且拉把的外侧胶粘有橡胶套。
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3.1、该基于bim教学的演示装置设置有轴杆、限位槽、插杆、滑轮和滑槽,当演示屏幕产生反光时,在轴杆的作用下,通过轴承的作用对演示屏幕进行转动,防止太阳光照射演示屏幕后产生反光,导致学生无法对授课的演示屏幕进行观看,影响学生学习的问题,其次在滑轮和滑槽的作用下,便于对演示屏幕进行转动,提高了演示屏幕转动的流畅性,且通过滑槽为弧形结构的作用下,便于滑轮在滑槽内部进行滑动操作,且在限位槽和插杆卡合的作用下,便于对轴杆进行固定,方便对调节后的演示屏幕进行固定,操作简单且便捷,有效防止了无法根据实际的使用情况对演示装置进行调整,降低了演示装置的适用性,影响了学生们的课堂学习的问题。
14.2、该基于bim教学的演示装置设置有防护仓、滑轨、滑块、调节架、螺杆和凹槽,在滑轨和滑块滑动连接的作用下,便于对调节架进行推拉操作,且在拉把的作用下,方便对调节架进行抽拉,操作方便,且在螺杆和凹槽卡合的作用下,便于对调节架进行固定,方便对调节架进行限位,提高了易用性,当在将完全收入在防护仓内部时,演示屏幕也同时被收纳在防护仓内部,对演示屏幕的外侧进行了保护。
附图说明
1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调节架和凹槽局部立体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图1中a处结构放大示意图;
20.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图1中b处结构放大示意图;
21.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图2中c处结构放大示意图;
22.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调节座和轴杆连接处局部的正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23.图8为本实用新型的轴杆和限位槽局部正视结构示意图。
24.图中:1、底座;2、连杆;3、防护仓;4、滑轨;5、挡块;6、滑块;7、限位块;8、调节架;9、演示屏幕;10、调节座;11、轴杆;12、限位槽;13、插杆;14、握把;15、拉槽;16、滑杆;17、弹簧;18、滑轮;19、滑槽;20、螺杆;21、凹槽;22、拉把。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
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6.请参阅图1

8,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基于bim教学的具有角度调节结构的演示装置,包括底座1、连杆2、防护仓3和演示屏幕9,底座1顶端的两侧皆固定安装有连杆2,且底座1的上方设置有防护仓3,防护仓3底端的两侧皆与连杆2固定连接,且防护仓3内部上下两端的左右两侧皆开设有滑轨4,四组滑轨4的内部皆滑动连接有滑块6,且防护仓3的内部设置有调节架8,四组滑块6远离滑轨4的一侧皆焊接在调节架8上,且调节架8的内部设置有演示屏幕9,调节架8内部的中间位置处固定安装有调节座10,且演示屏幕9的上下两端皆固定有轴杆11,两组轴杆11远离演示屏幕9的一侧分别通过轴承与调节架8和调节座10活动连接,且调节座10内部的一侧套设有插杆13,插杆13远离调节座10的一侧固定有握把14,且插杆13的内部开设有拉槽15,拉槽15的内部设置有滑杆16,且滑杆16的前后两侧皆固定在调节座10内壁,拉槽15的内部设置有弹簧17,且弹簧17的两端分别固定在拉槽15和滑杆16上。
27.滑轨4内部前端的两侧皆固定有挡块5,且滑块6的背面皆固定有限位块7,挡块5和限位块7相卡合,在挡块5和限位块7的作用下,便于对滑块6进行卡合,防止调节架8脱离防护仓3内部,保证了稳定性。
28.调节架8两侧的前端皆开设有开槽,且调节架8的背面开设有通口,在开槽的作用下,防止在对演示屏幕9调节角度时,边角的内容被遮挡的情况,提高了适用性,且在通口的作用下,便于对演示屏幕9留出让位空间,方便演示屏幕9进行调节操作。
29.底端轴杆11的外侧开设有限位槽12,且限位槽12和插杆13相卡合,限位槽12呈环形均匀分布在轴杆11的外壁,在限位槽12的作用下,便于对调节后的演示屏幕9进行固定,保证了演示屏幕9的稳定性。
30.演示屏幕9上下两端的左右两侧皆固定有滑轮18,且调节架8内部的上下两端皆开设有与滑轮18相对应的滑槽19,滑轮18和滑槽19为滑动连接,且滑槽19为弧形结构设计,在滑轮18和滑槽19的作用下,便于对演示屏幕9进行转动操作,提高了演示屏幕9在进行调节时的稳定性。
31.防护仓3内部一侧的底端螺纹连接有螺杆20,且螺杆20贯穿防护仓3延伸至防护仓3的外表面,螺杆20贯穿防护仓3的一侧固定有扭盘,且扭盘的外侧胶粘有橡胶垫,调节架8一侧的前后两端皆开设有与螺杆20相配合的凹槽21,且螺杆20和凹槽21相卡合,在螺杆20的作用下,便于对调节架8进行固定,操作简单,且通过调节架8的作用,演示屏幕9被固定在防护仓3内部,对防护仓3加强了保护,防止在不使用时,外侧收到碰撞。
32.调节架8正面底端的中间位置处固定有拉把22,且拉把22的外侧胶粘有橡胶套,在拉把22的作用下便于将调节架8向外侧进行拉动,操作简单且便捷。
33.工作原理:当需要对演示屏幕9的角度进行调节时,首先转动螺杆20,在螺纹连接的作用下,螺杆20和凹槽21的卡合进行解除,随后拉动拉把22,在滑轨4和滑块6滑动连接的作用下,将调节架8进行拉出,随后再对螺杆20进行扭动,使得螺杆20与后侧的凹槽21进行卡合,对调节架8进行固定,此时演示屏幕9随调节架8一起从防护仓3内部进行移出;
34.然后,拉动握把14带动插杆13进行移动,使得弹簧17产生弹性形变,将限位槽12和
插杆13的限位进行解除,随后在轴承活动连接的作用下,将演示屏幕9进行转动,通过滑轮18和滑槽19滑动连接的作用下,辅助演示屏幕9进行转动,方便演示屏幕9进行调节操作,当对演示屏幕9的调节完成时,将握把14松开,在弹簧17复原力的作用下,限位槽12和插杆13进行再次卡合,对演示屏幕9进行固定,到此操作结束。
35.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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