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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处理方法、装置和系统与流程

2021-10-27 22:01: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数据处理 申请 装置 方法 系统

数据处理方法、装置和系统
1.本技术是申请号为“cn201711210987.x”、申请日为“2017年11月28日”、申请名称为“数据处理方法、装置和系统”的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2.本技术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和系统。


背景技术:

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类数据的处理量也急剧增加,对数据处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4.在很多应用场景下,某条数据可能因被频繁访问或更新而成为单点和热点,导致数据库系统无法快速稳定的进行数据处理,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
5.以互联网交易这一应用场景为例,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的互联网交易越来越多。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收单机构,需要记录通过平台发生的每一笔交易,并在交易完成后,按照与商户签订的收单协议,在满足结算条件时进行结算,向商户提供结算对账单进行核对。
6.对于商品交易量较大的商户,业务数据量较大,业务数据变更也较为频繁,第三方支付平台中记录该商户的业务结算中间结果的数据可能因被频繁访问而成为单点和热点。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商户签订的收单协议,因进行业务结算时需要被频繁调取,也可能成为单点和热点。这都可能导致第三方支付平台系统无法快速、稳定的进行业务结算,影响商户,尤其是特大商户的正常使用。
7.因此,亟需一种能够快速稳定的进行数据处理的方案,以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8.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数据处理方法、装置和系统,以及相对应的电子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旨在快速稳定的进行数据处理,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
9.本技术实施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10.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11.处理系统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处理数据请求,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12.当所述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所述处理系统依据所述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其中,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依据数据处理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得到,与所述处理系统一一对应;
13.当满足汇总条件时,所述处理系统将所述子记录表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所述数据处理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记录表。
14.优选地,在第一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在所述处理系统依据所述数据处理
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15.依据所述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判断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是否相匹配。
16.优选地,在第一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所述协议执行子信息包括所述处理系统允许处理的数据类型,所述数据处理信息包括所述数据条目所对应的数据类型;则依据所述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判定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包括:
17.所述处理系统允许处理的数据类型中包含所述数据条目所对应的数据类型。
18.优选地,在第一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所述协议执行子信息包括所述处理系统允许处理的数据上限数值,所述数据处理信息包括所述数据条目所对应的数额;则依据所述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判定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包括:
19.所述数据条目所对应的数额不大于所述处理系统允许处理的数据上限数值。
20.优选地,在第一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所述协议执行子信息包括所述处理系统允许处理的数据来源,所述数据处理信息包括生成所述数据条目的数据来源;则依据所述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判定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包括:
21.所述处理系统允许处理的数据来源中包含生成所述数据条目的数据来源。
22.优选地,在第一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所述汇总条件包括:
23.到达所述数据处理总协议中包含的预定处理时间。
24.优选地,在第一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在处理系统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处理数据请求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25.当所述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不匹配时,所述处理系统将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回退至所述请求调配系统。
26.优选地,在第一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所述数据具体化为业务结算数据,所述处理系统具体化为结算系统,对所述数据的处理具体化为结算处理。
27.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28.请求调配系统接收待处理数据请求,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29.依据所述数据条目的标识信息,确定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处理系统;
30.将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分发至所述第一处理系统,由所述第一处理系统在其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所述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
31.优选地,在第二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32.依据数据处理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将所述数据处理总协议拆分为多个数据处理子协议,使得所述处理系统与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一一对应,并且,各所述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的集合与所述数据处理总协议等价。
33.优选地,在第二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所述协议执行信息,包括数据类型、
处理数额数值、数据来源、数据条目数量中的一种或多种。
34.优选地,在第二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所述协议执行信息包括处理数额数值,则依据数据处理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将所述数据处理总协议拆分为多个数据处理子协议,包括:
35.将所述处理数额数值分解为多个数据上限数值,使得各所述数据上限数值的和与所述处理数额数值相等;
36.将所述数据上限数值作为与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
37.优选地,在第二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依据所述数据条目的标识信息,确定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处理系统,包括:
38.依据所述数据条目的标识信息,确定被分发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编号;
39.将该编号对应的处理系统确定为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处理系统。
40.优选地,在第二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所述数据条目的标识信息包括所述数据条目的编号,则依据所述数据条目的标识信息,确定被分发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编号,包括:
41.提取所述数据条目的编号中预设位数的尾号;
42.以所述处理系统的总数作为模数,对所述预设位数的尾号进行取模运算;
43.依据所述取模运算的余数确定被分发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编号。
44.优选地,在第二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45.接收所述第一处理系统回退的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
46.优选地,在第二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在接收所述第一处理系统回退的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47.将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重新分发至新的处理系统。
48.优选地,在第二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在接收所述第一处理系统回退的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之后,在将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重新分发至新的处理系统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49.对所述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进行调整,使得所述处理系统与新的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一一对应,并且,各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的集合与所述数据处理总协议等价。
50.优选地,在第二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包括数据上限数值,则对所述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进行调整,包括:
51.对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中的数据上限数值进行调整。
52.优选地,在第二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在接收所述第一处理系统回退的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之后,在将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重新分发至新的处理系统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53.查询各所述处理系统的运行状态;所述运行状态包括空闲和繁忙;
54.将所述运行状态为空闲的处理系统确定所述新的处理系统。
55.优选地,在第二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在接收所述第一处理系统回退的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之后,在将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重新分发至新的处理系统之前,所述方
法还包括:
56.依据所述第一处理系统的编号,确定所述新的处理系统。
57.优选地,在第二方面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所述数据具体化为业务结算数据,所述处理系统具体化为结算系统,对所述数据的处理具体化为结算处理。
58.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应用于处理系统,包括:
59.请求接收模块,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处理数据请求,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60.数据处理模块,当所述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所述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其中,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依据数据处理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得到,与所述处理系统一一对应;
61.子记录表上报模块,当满足汇总条件时,将所述子记录表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所述数据处理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记录表。
62.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应用于请求调配系统,包括:
63.请求接收模块,接收待处理数据请求,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64.处理系统确定模块,依据所述数据条目的标识信息,确定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处理系统;
65.请求分发模块,将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分发至所述第一处理系统,由所述第一处理系统在其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所述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
66.第五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67.处理器;以及
68.被安排成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所述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使所述处理器执行以下操作:
69.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处理数据请求,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70.当所述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所述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其中,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依据数据处理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得到,与所述处理系统一一对应;
71.当满足汇总条件时,将所述子记录表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所述数据处理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记录表。
72.第六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73.处理器;以及
74.被安排成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所述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使所述处理器执行以下操作:
75.接收待处理数据请求,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76.依据所述数据条目的标识信息,确定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处理系统;
77.将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分发至所述第一处理系统,由所述第一处理系统在其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所述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
78.第七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包括指令,所述指令当被包括多个应用程序的电子设备执行时,能够使所述电子设备执行以下操作:
79.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处理数据请求,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80.当所述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所述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其中,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依据数据处理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得到,与所述处理系统一一对应;
81.当满足汇总条件时,将所述子记录表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所述数据处理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记录表。
82.第八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包括指令,所述指令当被包括多个应用程序的电子设备执行时,能够使所述电子设备执行以下操作:
83.接收待处理数据请求,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84.依据所述数据条目的标识信息,确定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处理系统;
85.将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分发至所述第一处理系统,由所述第一处理系统在其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所述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
86.第九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系统,包括:
87.请求调度系统,用于接收待处理数据请求,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数据条目进行处理;还用于依据所述数据条目的标识信息,确定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处理系统;还用于将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分发至所述第一处理系统,由所述第一处理系统在其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所述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
88.处理系统,用于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处理数据请求,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数据条目进行处理;还用于当所述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所述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其中,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依据数据处理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得到,与所述处理系统一一对应;还用于当满足汇总条件时,将所述子记录表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所述数据处理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记录表;
89.子记录表汇总系统,用于当满足汇总条件时,将所述子记录表汇总,生成与所述数据处理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记录表。
90.第十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91.处理系统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处理数据请求,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92.依据所述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
93.当满足汇总条件时,将所述子记录表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数据处理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记录表。
94.第十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95.接收待处理数据请求,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96.依据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和所述数据处理信息,确定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的处理系统;
97.依据所述数据条目的标识信息,在所述相匹配的处理系统中确定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被分发至的处理系统;
98.将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分发至所述处理系统,由所述处理系统依据所述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
99.本技术实施例采用的上述至少一个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
100.本技术实施例中,依据数据处理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将数据处理总协议拆分为多个数据处理子协议,并为每一个数据处理子协议分配相对应的处理系统。进而可以在接收到待处理数据请求时,将待处理数据请求分发到处理系统进行数据处理并保存处理结果至子记录表;当满足汇总条件时,对子记录表进行汇总,即可生成与数据处理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记录表。因此,本技术实施例将反映中间结果的数据的计算和保存过程分散至多个处理系统中进行,将进行汇总处理时需要调取的数据处理总协议也拆分为多个数据处理子协议,既避免了某条数据或协议被频繁访问而成为单点和热点,也能实现多条待处理数据请求的并行处理。因此,采用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方案,能够快速稳定的进行数据处理,满足了用户的使用需求。
附图说明
101.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技术,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102.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应用于请求调配系统的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03.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应用于处理系统的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04.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中数据处理系统具体化为业务结算系统的架构示意图;
105.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应用于请求调配系统的数据处理方法在业务结算的场景下的流程示意图;
106.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应用于处理系统的数据处理方法在业务结算的场景下的流程示意图;
107.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应用于处理系统的数据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08.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应用于请求调配系统的数据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09.图8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应用于结算系统的业务结算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10.图9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应用于请求调配系统的业务结算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11.图10为本技术实施例中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112.图11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另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13.为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技术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11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由请求调配系统和处理系统进行交互完成。依据数据处理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将数据处理总协议拆分为多个数据处理子协议,并为每一个数据处理子协议分配相对应的处理系统。进而可以在接收到待处理数据请求时,将待处理数据请求分发到处理系统进行数据处理并保存处理结果至子记录表;当满足汇总条件时,对子记录表进行汇总,即可生成与数据处理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记录表。因此,本技术实施例将反映中间结果的数据的计算和保存过程分散至多个处理系统中进行,将进行汇总处理时需要调取的数据处理总协议也拆分为多个数据处理子协议,既避免了某条数据或协议被频繁访问而成为单点和热点,也能实现多条待处理数据请求的并行处理。因此,采用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方案,能够快速稳定的进行数据处理,满足了用户的使用需求。
115.具体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应用于处理系统,参见图1所示,包括:
116.s01:处理系统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处理数据请求,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用于请求对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117.s03:当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处理系统依据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其中,数据处理子协议依据数据处理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得到,与处理系统一一对应;
118.s05:当满足汇总条件时,处理系统将子记录表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数据处理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记录表。
119.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应用于请求调配系统,参见图2所示,包括:
120.s11:请求调配系统接收待处理数据请求,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121.s13:依据数据条目的标识信息,确定待处理数据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处理系统;
122.s15:将待处理数据请求分发至第一处理系统,由第一处理系统在其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
123.并且,上述请求调配系统执行的数据处理方法中,还可依据数据处理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将数据处理总协议拆分为多个数据处理子协议,使得处理系统与数据处理
子协议一一对应,并且,各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的集合与数据处理总协议等价。
124.以下以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应用于业务结算这一具体场景下为例,详细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
125.在业务结算这一场景下,数据具体化为业务结算数据,处理系统具体化为结算系统,对所述数据的处理具体化为业务结算处理。待处理数据请求具体化为待结算业务请求,待处理数据请求中的数据条目具体化为业务账单,其中的数据处理信息具体化为业务结算信息,数据处理总协议具体化为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商户签订的业务总协议,数据处理子协议具体化为依据业务总协议拆分得到的业务子协议,处理系统中保存的子记录表具体化为结算系统中保存的子账单,对子记录表进行汇总生成的总记录表具体化为总账单,汇总条件具体化为结算条件。
126.在业务结算这一应用场景下,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业务结算方法,可以由一业务结算系统实施。该业务结算系统(可以具体表现为作为收单机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用于对业务系统(可以理解为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签订有收单协议的商户)完成的交易订单进行结算。具体的,业务结算系统接收业务系统在完成交易后发送来的待结算交易,对待结算交易进行结算处理后,生成账单供商户核对。
127.在本技术提供的实施例中,上述业务结算系统具体包括请求调度系统100和多个结算系统200,还进一步包括子账单汇总系统300,参见图3所示。其中,请求调度系统100可用于接收待结算业务请求,并将待结算业务请求分发至结算系统,供结算系统进行结算处理。结算系统200在接收到分发的待结算业务请求后进行结算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账单中;当满足结算条件时,将子账单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业务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账单。子账单汇总系统300可用于当满足结算条件时,将子账单上报的子账单汇总,生成与业务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账单。
128.以下将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技术各实施例的多种具体实现方案。
129.参见图4所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业务结算方法,可应用于请求调配系统100中,包括:
130.s101:请求调配系统接收待结算业务请求,待结算业务请求中包含业务账单的业务结算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业务账单进行结算。
131.需要说明的是,请求调配系统接收到的待结算业务请求,可来自于用于生成订单、收取费用等进行收单的业务系统,具体的,可以体现为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签订有收单协议的商户或者在线购物平台等。
132.业务系统将需进行结算的业务账单以待结算业务请求的方式发送到业务结算系统(更具体地,由请求调配系统直接接收),请求对该业务账单进行结算。为实现对该业务账单的结算,该请求中需要包含业务账单的业务结算信息和标识信息。其中,业务账单的业务结算信息用于向业务结算系统提供进行结算处理所需的信息,例如,账单所涉及的业务类型、交易主体、交易金额、产生的时间、或者商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业务账单的标识信息用于唯一的标识该业务账单,例如,该业务账单的订单编号、流水编号、或者标识码等。
133.s103:依据业务账单的标识信息,确定待结算业务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结算系统。
134.由于业务账单的标识信息能够唯一的标识待结算的业务账单,因此,依据该标识
信息确定将待结算业务请求分发到哪一个结算系统中进行结算处理,能够使得各结算系统获得相对均等的机会接收到待结算业务请求,从而能够较为均衡的将待结算业务请求分散到各结算系统处理,有利于快速稳定的进行业务结算,满足商户的使用需求。
135.具体的,在执行步骤s103依据业务账单的标识信息,确定待结算业务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结算系统时,可以具体包括:先依据业务账单的标识信息,确定被分发待结算业务请求的结算系统的编号。可以理解到,在这一实现方式中,可以对业务结算系统中的多个结算系统进行编号,优选按照连续单调递增的自然数,即稠密自然数进行编号,参见图3中所示。从而可以依据业务账单的标识信息,按照一定的计算规则或者预设的映射关系,确定出结算系统的编号,进而将该编号对应的结算系统确定为待结算业务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结算系统。
136.在一种具体实现中,可以将业务账单的标识信息取为业务账单的编号,则依据业务账单的标识信息,确定被分发待结算业务请求的结算系统的编号时,可具体包括:
137.首先,提取业务账单的编号中预设位数的尾号。可以理解到,在具体实施中,也就是从业务账单的编号中提取最右边的预设位数。
138.然后,以结算系统的总数(图3所示为例中,子计算系统的总数为n)作为模数,对预设位数的尾号进行取模运算。
139.最后,依据取模运算的余数确定被分发待结算业务请求的结算系统的编号。
140.例如,假设预设位数取为5位,对某一业务账单的编号取5位数的尾号为“12346”,业务结算系统中包含的结算系统总数为5,则可进行取模运算:12346mod 5,运算得到的余数为“1”。依据余数“1”,可以直接将编号为1的结算系统确定为分发请求的对象,也可以依据预设的对应关系确定被分发请求的结算系统。
141.可以理解到,对业务账单的编号取尾号的预设位数,可以依据业务系统中结算系统的总数确定。本技术实施例不做限定。
142.需要说明的是,除了依据业务账单的标识信息确定分发到的结算系统之外,还有多种不同的方式。例如,一种方式是,请求调配系统按照接收到待结算业务请求的顺序,根据预先设定的编号轮换规则分配给结算系统,例如,接收到的第一个请求分配给1号结算系统,接收到的第二个请求分配给2号结算系统,依此类推,以保证流量的均衡。只要请求调配系统能够确定分发待结算业务请求的对象即可,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定。
143.请求调配系统在执行步骤s103确定应将待结算业务请求分发到的第一结算系统之后,将执行步骤s105,即,将待结算业务请求分发至第一结算系统,由第一结算系统在其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相匹配时,依据业务结算信息进行结算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账单中。
144.更具体地,结算系统200可以执行以下步骤完成对待结算业务请求的结算处理,参见图5所示,具体包括:
145.s201:结算系统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结算业务请求,待结算业务请求中包含业务账单的业务结算信息,用于请求对业务账单进行结算。
146.可以理解到,结算系统执行步骤s201接收到的待结算业务请求,即为请求调配系统执行步骤s105分发的待结算业务请求。任意一个结算系统,被请求调配系统确定为分发待结算业务请求的对象——第一结算系统时,都可采用图5所示的流程示意图给出的步骤
进行结算处理。
147.结算系统在接收到待结算业务请求后,可以依据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判断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是否相匹配。只有当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相匹配时,结算系统才能处理该待结算业务请求。而当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不匹配时,结算系统将待结算业务请求回退至请求调配系统,由请求调配系统按照前述实施例中的多种方案或其他可行方案进行重新分发,直至该待结算业务请求被分发至相匹配的结算系统,得以结算处理。
148.需要说明的是,业务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的类型应当相对应,在进行匹配性判断时,也应将相对应的同类信息进行比对。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可以对如何依据不同类信息的比对结果决策是否相匹配预设决策策略,本技术对此不做限定。
149.例如,假设协议执行子信息包括结算系统允许处理的业务类型,业务结算信息包括业务账单所对应的业务类型,则依据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判断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是否相匹配时,可具体化为判断结算系统允许处理的业务类型中是否包含业务账单所对应的业务类型。若判断的结果为是,即结算系统允许处理的业务类型中包含业务账单所对应的业务类型,则可判定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相匹配。
150.又例如,假设协议执行子信息包括结算系统允许处理的金额上限数值,业务结算信息包括业务账单所对应的金额,则依据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判断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是否相匹配时,可具体化为判断业务账单所对应的金额是否不大于结算系统允许处理的金额上限数值。若判断的结果为是,即业务账单所对应的金额不大于结算系统允许处理的金额上限数值,则可判定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相匹配。
151.再例如,假设协议执行子信息包括结算系统允许处理的交易主体,业务结算信息包括生成业务账单的交易主体,则依据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判断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是否相匹配时,可具体化为判断结算系统允许处理的交易主体中是否包含生成业务账单的交易主体。若判断的结果为是,即结算系统允许处理的交易主体中包含生成业务账单的交易主体,则可判定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相匹配。
152.s203:当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相匹配时,结算系统依据业务结算信息进行结算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账单中;其中,业务子协议依据业务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得到,与结算系统一一对应;
153.可以理解到,结算系统依据业务结算信息进行结算处理,具体的结算处理过程以及记录处理结果的子账单中的具体内容,均与业务子协议的要求有关,也与业务结算信息的具体内容有关。例如,业务子协议中要求对收单的总金额进行结算,则子账单中将包含对应的结算系统进行结算处理得到的总金额。进一步可以理解到,结算系统接收到的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也应包含交易的金额信息。
154.需要说明的是,业务子协议是依据业务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得到的,因
此,业务子协议中包含的协议执行子信息也来自于业务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得到的业务子协议与结算系统一一对应,以便每一结算系统都能够参与对待结算业务请求的结算处理,起到分担负载的作用。
155.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确保采用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业务结算方法能够达到业务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所约定的结算要求,需要要求拆分得到的各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的集合与业务总协议等价。例如,业务总协议中要求结算的金额上限为100万,拆分为5个业务子协议时,5个业务子协议中约定的金额上限的和也应等于100万。
156.s205:当满足结算条件时,结算系统将子账单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业务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账单。
157.需要说明的是,结算条件通常在业务总协议中约定,可以是具体日期上的约定,例如每月1号对账,也可以是周期上的约定,例如每周对账一次。满足结算条件,可以理解为到达业务总协议中包含的预定结算时间。结算条件也可以是金额上的约定,例如总金额达到100万时进行对账。满足结算条件,可以理解为各业务子协议所对应的结算系统处理的业务账单的金额均达到业务子协议的金额上限。当满足结算条件时,由结算系统分别将所保存的子账单上报至子账单汇总系统300,以便汇总生成与业务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账单。
158.可以理解到,子账单汇总系统300根据接收到的多个子账单汇总生成总账单时,根据业务总协议的约定,或者商户的要求,可以有多种方式。例如,可以按照交易发生的具体时间、业务账单的编号、业务类型等任一或者任意组合排序,生成总账单。
159.以上实施例中给出了请求调配系统与结算系统相配合,实现待结算业务请求的分发与分别处理的多种方案。在将第三方平台与商户签订的收单协议,即业务总协议,依据业务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为多个业务子协议的基础上,为每一个业务子协议分配相对应的结算系统。进而请求调配系统可以在接收到待结算业务请求时,将待结算业务请求分发到结算系统进行结算处理并保存处理结果至子账单;当满足结算条件时,对结算系统中生成的子账单进行汇总,即可生成与业务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账单,得到与直接对待结算处理请求进行结算处理等价的总账单。
160.因此,本技术实施例将反映业务结算中间结果的数据的计算和保存过程分散至多个结算系统中进行,将进行结算处理时需要调取的业务总协议也拆分为多个业务子协议,既避免了某条数据或协议被频繁访问而成为单点和热点,也能实现多条待结算业务请求的并行处理。因此,采用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方案,能够快速稳定的进行业务结算,满足了商户的使用需求。
161.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为明确各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请求调配系统在进行待结算业务请求的分发前,需要先得到根据业务总协议拆分得到的业务子协议。拆分业务总协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62.依据业务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将业务总协议拆分为多个业务子协议,使得结算系统与业务子协议一一对应,并且,各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的集合与业务总协议等价。
163.具体地,上述协议执行信息,可以包括业务类型、结算金额数值、交易主体、订单数量中的一种或多种。可以理解到,协议执行信息可以由签订收单协议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商家自行协商确定,本技术实施例对此无需限定。
164.以协议执行信息包括结算金额数值为例,依据业务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将业务总协议拆分为多个业务子协议,可以具体为:
165.将结算金额数值分解为多个金额上限数值,使得各金额上限数值的和与结算金额数值相等;
166.将金额上限数值作为与业务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
167.例如,业务总协议中要求结算的金额上限(也就是结算金额数值)为100万,在拆分为5个业务子协议时,最根本的前提在于:5个业务子协议中约定的金额上限数值的和也应等于100万。在此基础上,对100万的数额进行分解时,既可平均分解为5个20万,每个业务子协议的金额上限数值均为20万;也可不平均分解,例如分解为10万,30万,40万,20万,0万,各业务子协议对应的金额上限数值也就变成10万,30万,40万,20万,0万。
168.需要说明的是,在对业务总协议进行拆分时,可以均分得到多个相同的业务子协议,也可根据需要不均分。在进行具体拆分时,可以参考历史流量的统计数据确定,也可根据对业务流量的预期确定,本技术对此不做限定。只要拆分得到的各业务子协议加在一起与业务总协议等价即可,根据业务结算的需要,在业务子协议的集合等价于业务总协议这一前提下,还可在需要时对具体的拆分方式进行调整。以下将详细说明。
169.正如以上实施例中介绍,请求调配系统在进行待结算业务请求分发时,主要依据业务账单的标识信息,更具体地,依据业务账单的编号确定被分发该待结算业务请求的结算系统的编号。这种方式能够使得接收到的待结算业务请求较为均匀的分发到各结算系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流量的均衡分配。但是,由于这种方式仅考虑了流量的均衡分配,并未考虑各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的差别,因此,在结算系统接收到待结算业务请求后,将判断待结算业务请求中所包含的业务账单的业务结算信息与自身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相匹配。二者相匹配,表示允许被分发到待结算业务请求的结算系统处理该待结算业务请求,该结算系统才会进行结算处理;反之,该结算系统需要将该待结算业务请求回退至请求调配系统,以便请求调配系统对该请求进行重新分发。
170.请求调配系统接收到结算系统回退的待结算业务请求之后,有多种处理方式,使得该待结算业务请求可以被重新分发到相匹配的新的结算系统,进而得以及时结算。以下将举例说明请求调配系统在接收到回退的待结算业务请求后的不同处理方式。
171.第一种,请求调配系统可以对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进行调整,使得结算系统与新的业务子协议一一对应,并且,各业务子协议的集合与业务总协议等价;然后将待结算业务请求重新分发至新的结算系统。
172.需要说明的是,在对业务子协议进行调整时,也就是对业务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进行调整。对业务子协议的调整,同样需要遵循对业务总协议进行拆分时的基本原则,即,各业务子协议(调整后)的集合与所述业务总协议等价。
173.还需要说明的是,对业务子协议的调整,可以是对部分或全部业务子协议的调整,可以是对业务子协议中的具体协议执行子信息的调整,也可以是对业务总协议的整体拆分方案的调整,包括对拆分出的业务子协议的个数的调整。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即可,本技术无需限定。
174.在一个示例中,假设待业务账单中涉及到对金额为10万元的订单的结算,即业务结算信息中包含的结算金额数值为10万元;同时,被分发到该待结算业务请求的结算系统
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也包括金额上限数值,且金额上限数值仅为8万元。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业务账单所对应的金额大于结算系统允许处理的金额上限数值,则结算系统将会判定该业务子协议与该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不匹配,因而将该待结算业务请求回退。
175.此时,可以对业务子协议中的金额上限数值进行调整,使之不小于业务账单所对应的金额,进而使得业务子协议所对应的结算系统能够对上述待结算业务请求进行结算处理。
176.在又一示例中,假设业务总协议采用均分的方式,将总金额上限800万均分为100个金额上限数值为8万的业务子协议,则在进行业务子协议的调整时,若将业务子协议中的金额上限数值调整为10万,则对业务总协议的拆分方式也需相对应的调整为:将总金额上限800万均分为80个金额上限数值为10万的业务子协议。
177.第二种,请求调配系统可以查询各结算系统的运行状态(运行状态包括空闲和繁忙),将运行状态为空闲的结算系统确定新的结算系统,从而使得待结算业务请求得以重新分发。
178.第三种,请求调配系统还可以直接根据之前确定出的第一结算系统的编号,确定新的结算系统。例如,将第一结算系统的编号直接加1,作为新的结算系统的编号。或者采用其他预设的规则确定均可。
179.以上各实施例中给出了请求调配系统与结算系统相配合,实现待结算业务请求的分发与分别处理的多种方案。在将第三方平台与商户签订的收单协议,即业务总协议,依据业务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为多个业务子协议的基础上,为每一个业务子协议分配相对应的结算系统。进而请求调配系统可以在接收到待结算业务请求时,将待结算业务请求分发到结算系统进行结算处理并保存处理结果至子账单;当满足结算条件时,对结算系统中生成的子账单进行汇总,即可生成与业务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账单,得到与直接对待结算处理请求进行结算处理等价的总账单。
180.本技术实施例将反映业务结算中间结果的数据的计算和保存过程分散至多个结算系统中进行,将对业务总协议的调取也分散为对多个业务子协议的调取,既避免了某条数据被频繁访问而成为单点和热点,也能实现多条待结算业务请求的并行处理。因此,采用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方案,能够快速稳定的进行业务结算,满足了商户的使用需求。
181.需要说明的是,除采用以上实施例中所述的,请求调配系统依据业务账单的标识信息确定被分发的结算系统的方式之外,请求调配系统也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被分发待结算业务请求的结算系统,具体包括:
182.接收待结算业务请求,待结算业务请求中包含业务账单的业务结算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业务账单进行结算;
183.依据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和业务结算信息,确定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相匹配的结算系统;
184.依据业务账单的标识信息,在相匹配的结算系统中确定待结算业务请求被分发至的结算系统;
185.将待结算业务请求分发至结算系统,由结算系统依据业务结算信息进行结算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账单中。
186.在上述实施例中请求调配系统在确定被分发的结算系统时,已经考虑了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和业务结算信息是否相匹配,并仅在相匹配的结算系统中确定被分发待结算业务请求的结算系统。因此,接收到分发来的待结算业务请求的结算系统可以不用再次对匹配性进行判断,而可对该待结算业务请求直接进行结算处理。与之相对应的,结算系统所执行的方法,可具体包括:
187.结算系统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结算业务请求,待结算业务请求中包含业务账单的业务结算信息,用于请求对业务账单进行结算;
188.依据业务结算信息进行结算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账单中;
189.当满足结算条件时,将子账单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业务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账单。
190.需要说明的是,请求调配系统在进行结算系统的匹配性判断时,与结算系统进行匹配性判断时的具体过程可以一样。因此不再赘述。
191.脱离业务结算这一应用场景时,由以上处理系统实施的数据处理方法,可具体包括:
192.处理系统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处理数据请求,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用于请求对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193.依据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
194.当满足汇总条件时,将子记录表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数据处理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记录表。
195.脱离业务结算这一应用场景时,由以上请求调配系统实施的数据处理方法,可具体包括:
196.接收待处理数据请求,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197.依据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中的协议执行子信息和数据处理信息,确定与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的处理系统;
198.依据数据条目的标识信息,在相匹配的处理系统中确定待处理数据请求被分发至的处理系统;
199.将待处理数据请求分发至处理系统,由处理系统依据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
200.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应用于处理系统,参见图6所示,包括:
201.请求接收模块01,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处理数据请求,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202.数据处理模块03,当所述处理系统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所述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其中,所述数据处理子协议依据数据处理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得到,与所述处理系统一一对应;
203.子记录表上报模块05,当满足汇总条件时,将所述子记录表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所述数据处理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记录表。
204.具体应用到业务结算这一场景下时,上述应用于处理系统的数据处理装置具体化为参见图8所示的业务结算装置,应用于结算系统200,包括:
205.请求接收模块201,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结算业务请求,待结算业务请求中包含业务账单的业务结算信息,用于请求对业务账单进行结算;
206.结算处理模块203,当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相匹配时,依据业务结算信息进行结算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账单中;其中,业务子协议依据业务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得到,与结算系统一一对应;
207.子账单上报模块305,当满足结算条件时,将子账单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业务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账单。
208.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应用于结算系统的业务结算装置能实现前述由方法实施例中结算系统实现的各个过程,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209.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应用于请求调配系统,参见图7所示,包括:
210.请求接收模块11,接收待处理数据请求,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211.处理系统确定模块13,依据所述数据条目的标识信息,确定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处理系统;
212.请求分发模块15,将所述待处理数据请求分发至所述第一处理系统,由所述第一处理系统在其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所述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所述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
213.具体应用到业务结算这一场景下时,上述应用于请求调配系统的数据处理装置具体化为参见图9所示的业务结算装置,应用于请求调配系统100,包括:
214.请求接收模块101,接收待结算业务请求,待结算业务请求中包含业务账单的业务结算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业务账单进行结算;
215.结算系统确定模块103,依据业务账单的标识信息,确定待结算业务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结算系统;
216.请求分发模块105,将待结算业务请求分发至第一结算系统,由第一结算系统在其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相匹配时,依据业务结算信息进行结算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账单中。
217.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应用于请求调度系统的业务结算装置能实现前述由方法实施例中请求调度系统实现的各个过程,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218.图10是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请参考图10,在硬件层面,该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可选地还包括内部总线、网络接口、存储器。其中,存储器可能包含内存,例如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也可能还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non

volatile memory),例如至少1个磁盘存储器等。当然,该电子设备还可能包括其他业务所需要的硬件。
219.处理器、网络接口和存储器可以通过内部总线相互连接,该内部总线可以是isa(industry standard architecture,工业标准体系结构)总线、pci(peripheral component interconnect,外设部件互连标准)总线或eisa(extended industry standard architecture,扩展工业标准结构)总线等。所述总线可以分为地址总线、数据总线、控制总线等。为便于表示,图10中仅用一个双向箭头表示,但并不表示仅有一根总线或一种类型的
总线。
220.存储器,用于存放程序。具体地,程序可以包括程序代码,所述程序代码包括计算机操作指令。存储器可以包括内存和非易失性存储器,并向处理器提供指令和数据。
221.处理器从非易失性存储器中读取对应的计算机程序到内存中然后运行,在逻辑层面上形成数据处理装置。处理器,执行存储器所存放的程序,并具体用于执行以下操作:
222.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处理数据请求,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用于请求对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223.当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其中,数据处理子协议依据数据处理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得到,与处理系统一一对应;
224.当满足汇总条件时,将子记录表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数据处理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记录表。
225.具体到业务结算这一应用场景时,处理器从非易失性存储器中读取对应的计算机程序到内存中然后运行,在逻辑层面上形成业务结算装置。处理器,执行存储器所存放的程序,并具体用于执行以下操作:
226.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结算业务请求,待结算业务请求中包含业务账单的业务结算信息,用于请求对业务账单进行结算;
227.当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相匹配时,依据业务结算信息进行结算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账单中;其中,业务子协议依据业务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得到,与结算系统一一对应;
228.当满足结算条件时,将子账单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业务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账单。
229.上述如本技术图1所示实施例揭示的应用于处理系统的数据处理装置执行的方法或者图5所示实施例揭示的应用于结算系统200的业务结算装置执行的方法可以应用于处理器中,或者由处理器实现。处理器可能是一种集成电路芯片,具有信号的处理能力。在实现过程中,上述方法的各步骤可以通过处理器中的硬件的集成逻辑电路或者软件形式的指令完成。上述的处理器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包括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网络处理器(network processor,np)等;还可以是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可以实现或者执行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公开的各方法、步骤及逻辑框图。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结合本技术实施例所公开的方法的步骤可以直接体现为硬件译码处理器执行完成,或者用译码处理器中的硬件及软件模块组合执行完成。软件模块可以位于随机存储器,闪存、只读存储器,可编程只读存储器或者电可擦写可编程存储器、寄存器等本领域成熟的存储介质中。该存储介质位于存储器,处理器读取存储器中的信息,结合其硬件完成上述方法的步骤。
230.具体到业务结算这一应用场景下时,该电子设备还可执行图5所示实施例揭示的应用于结算系统的业务结算装置执行的方法,并实现业务结算装置在图5所示实施例的功能,本技术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231.本技术实施例还提出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该一个或多个程序包括指令,该指令当被包括多个应用程序的电子设备执行时,能够使该电子设备执行图1所示实施例揭示的应用于处理系统的数据处理装置执行的方法,并具体用于执行:
232.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处理数据请求,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用于请求对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233.当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其中,数据处理子协议依据数据处理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得到,与处理系统一一对应;
234.当满足汇总条件时,将子记录表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数据处理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记录表。
235.具体到业务结算这一应用场景下时,本技术实施例还提出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该一个或多个程序包括指令,该指令当被包括多个应用程序的电子设备执行时,能够使该电子设备执行图5所示实施例揭示的应用于结算系统的业务结算装置执行的方法,并具体用于执行:
236.接收请求调配系统分发的待结算业务请求,待结算业务请求中包含业务账单的业务结算信息,用于请求对业务账单进行结算;
237.当结算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相匹配时,依据业务结算信息进行结算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账单中;其中,业务子协议依据业务总协议中的协议执行信息拆分得到,与结算系统一一对应;
238.当满足结算条件时,将子账单上报,以便汇总生成与业务总协议相对应的总账单。
239.图11是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请参考图11,在硬件层面,该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可选地还包括内部总线、网络接口、存储器。其中,存储器可能包含内存,例如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也可能还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non

volatile memory),例如至少1个磁盘存储器等。当然,该电子设备还可能包括其他业务所需要的硬件。
240.处理器、网络接口和存储器可以通过内部总线相互连接,该内部总线可以是isa(industry standard architecture,工业标准体系结构)总线、pci(peripheral component interconnect,外设部件互连标准)总线或eisa(extended industry standard architecture,扩展工业标准结构)总线等。所述总线可以分为地址总线、数据总线、控制总线等。为便于表示,图11中仅用一个双向箭头表示,但并不表示仅有一根总线或一种类型的总线。
241.存储器,用于存放程序。具体地,程序可以包括程序代码,所述程序代码包括计算机操作指令。存储器可以包括内存和非易失性存储器,并向处理器提供指令和数据。
242.处理器从非易失性存储器中读取对应的计算机程序到内存中然后运行,在逻辑层面上形成数据处理装置。处理器,执行存储器所存放的程序,并具体用于执行以下操作:
243.接收待处理数据请求,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244.依据数据条目的标识信息,确定待处理数据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处理系统;
245.将待处理数据请求分发至第一处理系统,由第一处理系统在其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
246.具体到业务结算这一应用场景下时,处理器从非易失性存储器中读取对应的计算机程序到内存中然后运行,在逻辑层面上形成业务结算装置。处理器,执行存储器所存放的程序,并具体用于执行以下操作:
247.接收待结算业务请求,待结算业务请求中包含业务账单的业务结算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业务账单进行结算;
248.依据业务账单的标识信息,确定待结算业务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结算系统;
249.将待结算业务请求分发至第一结算系统,由第一结算系统在其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相匹配时,依据业务结算信息进行结算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账单中。
250.上述如本技术图2所示实施例揭示的应用于请求调配系统的数据处理装置执行的方法或者图4所示实施例揭示的应用于请求调配系统的业务结算装置执行的方法可以应用于处理器中,或者由处理器实现。处理器可能是一种集成电路芯片,具有信号的处理能力。在实现过程中,上述方法的各步骤可以通过处理器中的硬件的集成逻辑电路或者软件形式的指令完成。上述的处理器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包括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网络处理器(network processor,np)等;还可以是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可以实现或者执行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公开的各方法、步骤及逻辑框图。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结合本技术实施例所公开的方法的步骤可以直接体现为硬件译码处理器执行完成,或者用译码处理器中的硬件及软件模块组合执行完成。软件模块可以位于随机存储器,闪存、只读存储器,可编程只读存储器或者电可擦写可编程存储器、寄存器等本领域成熟的存储介质中。该存储介质位于存储器,处理器读取存储器中的信息,结合其硬件完成上述方法的步骤。
251.具体到业务结算这一应用场景下时,该电子设备还可执行图4中业务结算装置执行的方法,并实现业务结算装置在图4所示实施例的功能,本技术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252.本技术实施例还提出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该一个或多个程序包括指令,该指令当被包括多个应用程序的电子设备执行时,能够使该电子设备执行图2所示实施例中数据处理装置执行的方法,并具体用于执行:
253.接收待处理数据请求,待处理数据请求中包含数据条目的数据处理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数据条目进行处理;
254.依据数据条目的标识信息,确定待处理数据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处理系统;
255.将待处理数据请求分发至第一处理系统,由第一处理系统在其所对应的数据处理子协议与数据条目中的数据处理信息相匹配时,依据数据处理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记录表中。
256.本技术实施例还提出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该一个或多个程序包括指令,该指令当被包括多个应用程序的电子设备执行时,能够使该电子设备执行图4所示实施例中业务结算装置执行的方法,并具体用于执行:
257.接收待结算业务请求,待结算业务请求中包含业务账单的业务结算信息和标识信息,用于请求对业务账单进行结算;
258.依据业务账单的标识信息,确定待结算业务请求被分发至的第一结算系统;
259.将待结算业务请求分发至第一结算系统,由第一结算系统在其所对应的业务子协议与业务账单中的业务结算信息相匹配时,依据业务结算信息进行结算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保存在子账单中。
260.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

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261.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262.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263.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264.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265.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 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266.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

rom)、
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 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267.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268.本领域技术人员应明白,本技术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技术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技术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

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269.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技术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技术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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