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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2021-10-24 11:53: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溯源 区块 说明书 装置 方法


1.本说明书涉及区块链技术,尤其涉及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2.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追溯食品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情况对食品安全的监控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于区块链系统具有不可篡改的特性,目前越来越多的食品溯源信息被存储至区块链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3.有鉴于此,本说明书提供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方法和装置。
4.具体地,本说明书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方法,所述方法联合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和区块链系统实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所述方法应用于业务平台,包括:接收待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包括:食品销售单元的单元标识;生成用于进行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并将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发送给区块链系统,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中包括所述单元标识,以供区块链系统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在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响应于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的确认,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发送至区块链系统存证。
5.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方法,所述方法联合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和区块链系统实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所述方法应用于区块链系统,包括:接收业务平台发送的用于进行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由业务平台在接收到待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后生成,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包括食品销售单元的单元标识,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包括所述单元标识;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以供业务平台在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接收并执行业务平台发送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以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执行存证操作,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由业务平台在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确认所述食品来源信息后发送。
6.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联合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和区块链系统实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所述装置应用于业务平台,包括:溯源信息采集单元,接收待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包括:食品销
售单元的单元标识;经营方验证单元,生成用于进行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并将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发送给区块链系统,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中包括所述单元标识,以供区块链系统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经营方确认单元,在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溯源信息发送单元,响应于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的确认,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发送至区块链系统存证。
7.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联合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和区块链系统实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所述装置应用于区块链系统,包括:交易接收单元,接收业务平台发送的用于进行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由业务平台在接收到待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后生成,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包括食品销售单元的单元标识,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包括所述单元标识;合约调用单元,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以供业务平台在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溯源信息存证单元,接收并执行业务平台发送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以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执行存证操作,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由业务平台在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确认所述食品来源信息后发送。
8.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包括:处理器;用于存储机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其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接收待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包括:食品销售单元的单元标识;生成用于进行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并将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发送给区块链系统,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中包括所述单元标识,以供区块链系统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在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响应于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的确认,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发送至区块链系统存证。
9.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包括:处理器;用于存储机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其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逻辑对应的机器
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接收业务平台发送的用于进行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由业务平台在接收到待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后生成,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包括食品销售单元的单元标识,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包括所述单元标识;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以供业务平台在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接收并执行业务平台发送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以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执行存证操作,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由业务平台在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确认所述食品来源信息后发送。
10.采用上述实施方式,一方面,可人工采集食品溯源信息,对于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方而言,确认采集到的食品溯源信息即可,无需学习上传操作,简单便捷。
11.另一方面,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借助智能合约对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方进行有效性确认,准确度更高,无需信息员人工确认,大大节省了人力资源,并可有效解决经营协议无效导致的食品溯源信息不准的问题。
附图说明
12.图1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3.图2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食品溯源系统的系统架构图。
14.图3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食品销售单元经营协议的存证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5.图4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对摊位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6.图5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所在电子设备的一种硬件结构图。
17.图6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的框图。
18.图7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19.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说明书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说明书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20.在本说明书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说明书。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还应当理解,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并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目的任何或所有可能组合。
21.应当理解,尽管在本说明书可能采用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来描述各种信息,但
这些信息不应限于这些术语。这些术语仅用来将同一类型的信息彼此区分开。例如,在不脱离本说明书范围的情况下,第一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二信息,类似地,第二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一信息。取决于语境,如在此所使用的词语“如果”可以被解释成为“在
……
时”或“当
……
时”或“响应于确定”。
22.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追溯食品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情况对食品安全的监控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于区块链系统具有不可篡改的特性,目前越来越多的食品溯源信息被存储至区块链系统。
23.然而,食品在销售到消费者手中前,往往会经过多个食品销售场所,例如:一级批发市场、二级批发市场等,很多食品销售场所的经营者不会操作食品溯源信息的上传,导致食品追溯的中断。
24.本说明书提供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方案,可联合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和区块链系统实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
25.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由食品溯源业务提供方部署,其物理载体通常为服务器或服务器集群,所述业务平台可与区块链系统对接实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
26.所述区块链系统,可以为任意类型的区块链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可以采用公有链、私有链、或者联盟链中的任意一种。
27.食品溯源信息可包括:食品类型、食品数量、食品的生产基地、食品的上游采购信息、当前食品销售单元的单元标识等。
28.其中,所述食品销售单元可以为农贸市场的摊位、商场的商铺、街边的门店等,所述单元标识可标识唯一的食品销售单元,可以为食品销售单元的id,例如,摊位id、商铺id、门店id等。
29.图1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30.请参考图1,所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方法可应用于食品溯源业务平台中,包括有以下步骤:步骤102,接收待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包括:食品销售单元的单元标识。
31.本说明书中,食品销售单元的管理方可派出信息员定期去各食品销售单元人工采集各食品销售单元销售的各种食品的食品溯源信息,信息员可将采集到的食品溯源信息作为待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上传至食品溯源业务平台。
32.步骤104,生成用于进行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并将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发送给区块链系统,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中包括所述单元标识,以供区块链系统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
33.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在接收到信息员上传的待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后,可基于所述食品溯源信息中包括的单元标识生成用于进行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并将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发送给区块链系统,以借助区块链系统验证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的有效性。
34.例如,区块链系统可基于所述单元标识查找区块链系统中存证的该单元标识对应
的经营协议,然后基于查找到的经营协议对对应的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
35.步骤106,在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
36.步骤108,响应于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的确认,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发送至区块链系统存证。
37.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在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将采集到的食品溯源信息发送给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当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确认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时,进而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发送给区块链系统存证。
38.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在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未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可向信息员返回错误提示,并结束后续流程。
39.采用上述实施方式,一方面,由信息员人工采集食品溯源信息,对于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方而言,确认信息员采集到的食品溯源信息即可,无需学习上传操作,简单便捷。
40.另一方面,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借助智能合约对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方进行有效性确认,准确度更高,无需信息员人工确认,大大节省了人力资源,并可有效解决经营协议无效导致的食品溯源信息不准的问题。
41.图2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食品溯源系统的系统架构图。
42.请参考图2,所述食品溯源系统可包括信息员客户端、经营方客户端、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区块链系统。
43.其中,上述信息员客户端可以为app、小程序等,可以面向食品销售单元管理方派出的信息员提供食品溯源信息上传等服务入口,信息员可以通过该服务入口将采集到的食品溯源信息上传至食品溯源业务平台。
44.上述经营方客户端也可以为app、小程序等,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以通过经营方客户端向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方展示信息员采集到的食品溯源信息,以供经营方确认。
45.上述区块链系统,用于对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以及食品溯源信息提供存证服务。此外,区块链系统中还可预先创建有智能合约,所述智能合约可用于对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
46.其中,智能合约是在区块链上可以被交易触发执行的合约。智能合约可以通过代码的形式定义。其部署方式可参考相关技术,本说明书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47.上述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接收信息员上传的食品溯源信息,可调用区块链系统对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也可将食品溯源信息发送给经营方确认,并可在经营方确认食品溯源信息后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发送至区块链系统存证。
48.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信息员客户端和经营方客户端也可以不经过食品溯源业务平台直接与区块链系统进行交互,本说明书对此不作特殊限制。
49.下面结合具体的应用场景,分别从经营协议存证、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经营方对食品溯源信息的确认三个方面对本说明书提供的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方案进行详细描述。
50.一、经营协议存证本说明书中,经营方可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取得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权限,在取得经营权限时,经营方往往需要和食品销售单元的管理方签署经营协议。
51.以食品销售单元是农贸市场摊位为例,经营方可与农贸市场的管理企业签署经营
协议。在签署经营协议后,农贸市场的管理企业可以将签署的经营协议发送给食品溯源业务平台。
52.其中,所述经营协议中可包括:经营方名称、经营方地址、摊位标识、经营有效期等信息。
53.在一个例子中,当食品溯源业务平台由食品溯源业务提供方部署时,各农贸市场的管理企业可以预先在食品溯源业务平台中注册。注册之后,管理企业可将其与经营方签署的经营协议发送至食品溯源业务平台。
54.在另一个例子中,食品溯源业务平台也可由农贸市场的管理企业自行部署,管理企业无需注册即可将其与经营方签署的经营协议发送至食品溯源业务平台。
55.上述经营协议,可在线下完成签署,签署完成后可将经营协议中包括的信息以及经营协议扫描件发送至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当然,也可直接发送经营协议扫描件,由食品溯源业务平台进行经营协议信息的提取。
56.上述经营协议,也可在线上完成签署。例如,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提供有经营协议签署服务,经营方和农贸市场的管理企业可调用食品溯源业务平台提供的经营协议签署接口完成经营协议的线上签署。签署完成后,农贸市场的管理企业可授权食品溯源业务平台获取经营协议中的信息。
57.本说明书中,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维护如下表1所示的摊位标识和对应摊位食品经营协议信息之间的映射关系:表1表1仅为示例性的说明,在实际应用中,食品溯源业务平台也可以不组织这样的表格,本说明书对此不作特殊限制。
58.在获取到经营协议后,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生成经营协议存证交易,并将该经营协议存证交易发送给区块链系统存证。
59.所述经营协议存证交易中携带摊位标识和对应摊位的经营协议。其中,所述经营协议的具体形式不作特殊限制,可以为jpg、jpge等格式的图像,也可以为类似表1的表格文件,本说明书对此不作特殊限制。
60.在一个例子中,所述经营协议存证交易是一种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可用于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经营协议存证逻辑来实现摊位标识和对应摊位经营协议的存证。
61.通过调用智能合约,可将经营协议存证到智能合约对应的合约账户中,例如,可作为该合约账户中合约状态的取值。
62.在另一个例子中,也可不通过智能合约实现经营协议的存证。
63.区块链系统在接收到经营协议存证交易后,可对该经营协议存证交易进行合法性验证,在合法性验证通过后,可由区块链系统中的区块链节点对该经营协议存证交易进行共识,并可在共识处理后,将该经营协议存证交易添加至区块的区块体中,实现对摊位标识
和对应摊位的经营协议的存证,以便于未来进行经营方有效性验证。
64.在将经营协议存证交易添加至区块的区块体中后,还可返回交易哈希、交易所处区块的区块高度等存证信息,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保存这些存证信息与摊位标识之间的映射关系,以便于后续查找。
65.本说明书中,当经营协议到期后,农贸市场管理企业可重新租赁摊位,在签署新的经营协议后,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将新的经营协议存证至区块链系统。
66.在通过智能合约实现经营协议的存证时,可采用新的经营协议更新合约账户中已存证的已到期经营协议。
67.在不通过智能合约实现经营协议的存证时,区块链系统可将新经营协议的经营协议存证交易添加至区块的区块体中。
68.经营协议的存证和更新过程可参考相关技术中的实现,本说明书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69.二、经营方有效性验证图3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应用场景示意图。
70.请参考图3,图3示出了农贸市场中的两个摊位,分别为摊位1和摊位2,其中,摊位1的经营方为经营方a,摊位2的经营方为经营方b。农贸市场的管理企业可以定期派遣信息员(例如信息员c)去各个摊位人工收集该摊位销售的食品的食品溯源信息。
71.例如,信息员可每天早上去各个摊位与摊位经营方进行沟通,口头询问食品溯源信息。
72.信息员在采集到食品溯源信息后,可通过信息员客户端将该食品溯源信息上传至食品溯源业务平台。
73.例如,信息员将摊位1

001,白菜25斤,胡萝卜20斤,西红柿20斤,购入地勾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上传至食品溯源业务平台。
74.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在接收到该食品溯源信息后,可生成用于进行摊位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并将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发送给区块链系统。该智能合约调用交易中包括摊位标识1

001。
75.区块链系统在接收到用于进行摊位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后,可以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基于所述摊位标识对摊位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
76.请参考图4,基于摊位标识对摊位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的过程可包括以下步骤:步骤402,基于摊位标识查找对应摊位的经营协议。
77.在说明书中,区块链系统可先基于摊位标识查找该摊位标识对应的经营协议。
78.当经营协议被存储至合约账户中时,可基于摊位标识在合约账户中查找到对应的经营协议。
79.当经营协议存证交易被添加至区块的区块体中时,可基于摊位标识查找对应的交易哈希、交易所处区块的区块高度等信息,然后基于这些信息查找区块中存储的经营协议存证交易,进而再从经营协议存证交易中提取出经营信息。
80.本步骤中,可基于食品溯源业务平台中保存的交易哈希、交易所处区块的区块高度等存证信息与摊位标识之间的映射关系查找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中包括的摊位标识对
应的存证信息,然后基于查找到的存证信息进一步在链上查找到摊位标识对应的经营协议。
81.上述经营协议的查找方案可参考相关技术中的实现方式,本说明书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82.仍以表1所示的经营协议为例,基于摊位标识1

001,可查找到对应摊位的经营协议信息为经营方a,有效期为2021年4月30日等。
83.步骤404,判断所述经营协议是否有效。
84.基于前述步骤402中查找到的经营协议,可判断该经营协议是否有效,例如可判断该经营协议是否在有效期内。
85.若在有效期内,可确定经营协议有效。例如,区块链系统在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的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则该日期在经营协议有效期2021年4月30日之前,可确定经营协议有效。
86.若不在有效期内,则可确定经营协议无效。例如,区块链系统在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的时间为2021年5月2日,则该日期在经营协议有效期2021年4月30日之后,可确定经营协议无效。
87.步骤406,在所述经营协议有效的情况下,确定所述摊位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
88.基于前述步骤404的验证结果,当所述经营协议有效的情况下,可确定所述摊位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
89.本说明书中,在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后,通常会生成包含有效性验证结果的交易收据。所述交易收据中包含事件(event),每个事件包含主题(topic)和数据(data)。在对摊位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得到有效性验证结果后,可将该有效性验证结果存储到交易收据中指定主题所属事件的数据处。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通过该指定的主题查找到相应的事件,然后从该事件的数据中获知该有效性验证结果。
90.本说明书中,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在接收到食品溯源信息后,可借助区块链系统对摊位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准确性更高,无需信息员进行经营方有效性验证,大大节省了人力资源,并且可有效解决经营协议无效导致的食品溯源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91.举例来说,假设摊位1的经营方a与农贸市场管理企业签署了租赁协议,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在2021年4月30日经营协议到期之后,经营方a撤出该摊位1,而该摊位1也尚未被租赁至其他经营方。
92.经营方d看到摊位1空着,便借机在摊位1销售食品。信息员在2021年5月1日采集摊位1的食品溯源信息,并将其上传至食品溯源业务平台,食品溯源业务平台进而生成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发送至区块链系统,区块链系统查找到摊位1的经营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4月30日,已过期,可确认摊位1的经营方无效。
93.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在监听到经营方无效的有效性验证结果后,不会执行后续步骤,即不会存证采集到的摊位1的食品溯源信息,可有效解决经营协议无效导致的食品溯源信息不准的问题。
94.在本说明书其他例子中,食品溯源业务平台生成的上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中还可包括经营方名称、地址等信息,以供有效性验证逻辑进一步验证智能合约调用交易中的经营方名称、地址等信息是否与经营协议一致,并可在均一致的情况下,确定经营方通过有效
性验证。当存在不一致的经营协议信息时,可确定经营方未通过有效性验证。
95.三、经营方对食品溯源信息的确认本说明书中,在摊位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基于摊位标识将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经营方进行确认。在所述食品溯源信息被摊位经营方确认后,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联合区块链系统实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若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未被摊位经营方确认,为确保食品溯源信息准确,食品溯源业务平台不会执行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
96.举例来说,由于信息员是在线下口头采集食品溯源信息,若摊位经营方口音严重,可能会导致食品溯源信息采集错误,例如信息员可能会将“圆白菜”听成“海白菜”。即便信息员在线下采集到的食品溯源信息无误,在上传至食品溯源业务平台时,也可能会因为粗心上传错误的食品溯源信息。
97.本说明书中,摊位经营方在与农贸市场的管理企业签署经营协议后,可于食品溯源业务平台中注册,以获得食品溯源业务平台上的经营方账号。当然,若经营方已于食品溯源业务平台中注册有经营方账号,则可将其账号与经营协议绑定。对于食品溯源业务平台而言,在表1的基础上,其可维护表2所示的摊位标识、经营方账号以及经营协议信息之间的映射关系。
98.表2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在摊位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可基于摊位标识查找摊位经营方账号,然后基于摊位经营方账号将信息员上传的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经营方。
99.仍以前述信息员采集到摊位1

001,白菜25斤,胡萝卜20斤,西红柿20斤,购入地勾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例,食品溯源业务平台查找到摊位1

001对应的经营方账号为12345,然后可向该账号推送信息员采集到的上述食品溯源信息。
100.经营方a可于经营方客户端登录其经营方账号后,查看到上述食品溯源信息,然后确认食品溯源信息是否有误,并可在确认无误后向食品溯源业务平台返回确认消息。
101.当经营方a发现食品溯源信息有误时,例如胡萝卜实际上是25斤时,还可通过经营方客户端对食品溯源信息进行修改。例如,经营方客户端可在食品溯源信息展示页面中提供修改控件,经营方a可通过修改控件触发食品溯源信息的修改,在修改完成后,可将修改后的食品溯源信息上传至食品溯源业务平台,以供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存证修改后食品溯源信息。
102.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在摊位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进一步将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摊位经营方确认,并可在食品溯源信息被经营方确认的情况下联合区块链系统实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可有效解决采集不准确,信息员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不准确问题,提升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的准确性,以便后续进行准确追溯。
103.本说明书中,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在向摊位经营方推送食品溯源信息时,可借助密码学技术进一步提升食品溯源信息确认过程的安全性。
104.本说明书中,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为该摊位经营方生成密钥对,以用来对食品溯源信息进行加解密。例如,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在接收到摊位经营方与农贸市场管理企业签署的经营协议后,进行密钥对的生成。所述密钥对可包括加密密钥和解密密钥。当采用对称加密算法时,加密密钥和解密密钥相同。当采用非对称加密算法时,加密密钥和解密密钥不同,例如,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生成公钥和私钥作为密钥对。
105.以食品溯源业务平台为摊位经营方生成公钥和私钥作为密钥对为例,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保存经营方与密钥对之间的映射关系。
106.表3请参考表3的示例,食品溯源业务平台为经营方a生成的密钥对为公钥1和私钥1,为经营方b生成的密钥对为公钥2和私钥2。
107.表3也仅仅为示例性说明,在其他例子中,食品溯源业务平台也可将经营方与其密钥对之间的映射关系连同经营方的经营协议一同存储,本说明书对此不作特殊限制。
108.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在为摊位经营方生成公钥和私钥后,可将私钥发送至经营方客户端保存。
109.在一个例子中,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在推送食品溯源信息前,可采用经营方公钥对食品溯源信息进行加密,然后将加密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经营方客户端。
110.加密食品溯源信息是密文,经营方客户端在接收到该加密食品溯源信息后,采用保存的私钥对加密食品溯源信息进行解密,可得到明文食品溯源信息,然后在经营方客户端中展示明文食品溯源信息供经营方确认。
111.仍以前述信息员采集到摊位1

001,白菜25斤,胡萝卜20斤,西红柿20斤,购入地勾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例,在区块链系统确认摊位1的经营方a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可采用经营方a的公钥1对上述食品溯源信息进行加密,得到加密食品溯源信息,然后推送给经营方a登录的经营方客户端。
112.经营方a的客户端接收到该加密食品溯源信息后,可采用保存的私钥1对加密食品溯源信息进行解密,得到明文的食品溯源信息,然后展示明文的食品溯源信息,以供经营方a确认。
113.在正常情况下,若摊位1实际上也是由经营方a在经营,经营方a可对经营方客户端推送的食品溯源信息进行确认。
114.假设,实际在摊位1进行食品销售的是经营方e,经营方a在通过客户端接收到推送的食品溯源信息后,发现不是其销售的食品,可不确认食品溯源信息。另一方面,对于摊位1的实际经营方e,由于其未与农贸市场管理企业签署经营协议,食品溯源业务平台便不会将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经营方e,经营方e无法进行确认。即便经营方e通过一些技术手段获取到了食品溯源信息,由于经营方e的客户端中未保存经营方a的私钥1,经营方e的客户端也
无法加密食品溯源信息进行解密,进而也无法正常显示,经营方e也无法进行确认。
115.在另一个例子中,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照常推送食品溯源信息,经营方a在确认食品溯源信息后,经营方客户端可采用私钥对食品溯源信息确认结果进行签名,然后将签名后的食品溯源信息确认结果返回给食品溯源业务平台,食品溯源业务平台进而查找经营方a对应的公钥1,然后采用公钥1对签名后的食品溯源信息确认结果进行验证,在验证通过后,可确定食品溯源确认结果没有被篡改,进而根据食品溯源确认结果执行后续步骤。
116.例如,当食品溯源确认结果为确认时,可对食品溯源信息执行存证操作;当食品溯源确认结果为否认时,不执行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操作。
117.本例通过为经营方生成密钥对,一方面可有效防止食品溯源信息确认过程中的数据篡改,另一方面还可确保只有签署经营协议的经营方能够对食品溯源信息进行确认,可有效解决经营方变动导致的食品溯源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118.可选的,在其他例子中,食品溯源业务平台还可基于对应经营协议的有效期为密钥对设置有效期,密钥对的有效期可以和经营协议的有效期相同。
119.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在采用公钥1对食品溯源信息进行加密前,可先基于公钥1的有效期判断公钥1是否有效。
120.当公钥1有效,即执行本判断操作的时间尚未到达公钥1的有效期时,可采用公钥1对食品溯源信息进行加密;当公钥1无效,即执行本判断操作的时间已超出公钥1的有效期时,可向信息员返回错误提示。
121.类似的,经营方客户端在对经营方a对食品溯源信息的确认结果进行签名之前,也可以先判断私有1是否有效。
122.当私钥1有效,即执行本判断操作的时间尚未到达私钥1的有效期时,可采用私钥1对食品溯源信息的确认结果进行签名;当私钥1无效,即执行本判断操作的时间已超出私钥1的有效期时,可向经营方a返回错误提示。
123.通过对密钥对设置与经营协议相同的有效期,可在密钥对处于有效期内时,执行食品溯源信息加密和/或食品溯源信息确认结果的签名操作,可进一步提升食品溯源信息确认的准确性。
124.本说明书中,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在经营方确认食品溯源信息后,可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发送至区块链系统存证,例如,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向区块链系统发送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
125.与经营协议存证类似,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可以是一种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可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逻辑来实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
126.以用于进行摊位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是第一智能合约为例,上述进行食品溯源信息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逻辑可以为第一智能合约中的逻辑,即所述第一智能合约中包括两个逻辑,分别为有效性验证逻辑和食品溯源信息存证逻辑。
127.上述进行食品溯源信息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逻辑也可以不是第一智能合约中的逻辑,例如该食品溯源信息存证逻辑是第二或第三智能合约中的存证逻辑,本说明书对此不作特殊限制。
128.可选的,也可不通过智能合约实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在接收到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后,可对该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进行合法性验证,在合法性验证通过后,由区块链系统中的区块链节点对该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进行共识,并可在共识处理后,将该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添加至区块的区块体中,以实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
129.在其他例子中,也可通过智能合约的回调来实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
130.例如,用于对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可提供回调接口,在执行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操作时,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可发起调用该回调接口的回调交易作为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该回调交易中可包括所述食品溯源信息。
131.区块链系统在该回调接口被调用后,可调用用于对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中定义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逻辑对上述食品溯源信息进行存证。
132.仍以用于进行摊位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是第一智能合约为例,本例中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存证逻辑为第一智能合约中的逻辑。
133.本例采用智能合约回调接口实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可实现食品溯源信息与经营协议关联存证,便于后续查询。
134.由以上描述可以看出,采用上述农贸市场食品溯源信息存证实施方式,一方面,由信息员人工采集食品溯源信息,对于摊位经营方而言,确认信息员采集到的食品溯源信息即可,无需学习上传操作,简单便捷。
135.另一方面,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借助智能合约对摊位经营方进行有效性确认,准确度更高,无需信息员人工确认,大大节省了人力资源,并可有效解决经营协议无效导致的食品溯源信息不准的问题。
136.与前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方法的实施例相对应,本说明书还提供了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的实施例。
137.本说明书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的实施例可以分别应用在食品溯源业务平台和区块链系统中。装置实施例可以通过软件实现,也可以通过硬件或者软硬件结合的方式实现。以软件实现为例,作为一个逻辑意义上的装置,是通过其所在电子设备的处理器将非易失性存储器中对应的计算机程序指令读取到内存中运行形成的。从硬件层面而言,如图5所示,为本说明书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所在电子设备的一种硬件结构图,除了图5所示的处理器、内存、网络接口、以及非易失性存储器之外,实施例中装置所在的电子设备通常根据该电子设备的实际功能,还可以包括其他硬件,对此不再赘述。
138.图6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的框图。
139.请参考图6,所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600可以应用在食品溯源业务平台中部署的电子设备上,包括有:溯源信息采集单元601、经营方验证单元602、经营方确认单元603、溯源信息发送单元604、经营协议发送单元605和密钥生成单元606。
140.其中,溯源信息采集单元601,接收待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包括:食品销售单元的单元标识;经营方验证单元602,生成用于进行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并将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发送给区块链系统,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中包括所述单元标识,以供区块链系统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
经营方确认单元603,在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溯源信息发送单元604,响应于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的确认,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发送至区块链系统存证。
141.可选的,所述溯源信息发送单元604:向区块链系统发起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回调接口的回调交易,所述回调交易包括所述食品溯源信息,以供区块链系统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定义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逻辑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进行存证。
142.可选的,经营协议发送单元605,生成经营协议存证交易,所述经营协议存证交易中携带单元标识和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将所述经营协议存证交易发送给区块链系统,以供区块链系统存证所述单元标识和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所述经营方验证单元602:基于所述单元标识查找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判断所述经营协议是否有效;在所述经营协议有效的情况下,确定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
143.可选的,密钥生成单元606,为所述经营方生成密钥对,所述密钥对包括加密密钥和解密密钥;将所述解密密钥推送给所述经营方登录的电子设备保存;所述经营方确认单元603:采用所述单元标识对应的经营方的加密密钥加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并将加密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经营方登录的电子设备,以供所述电子设备采用保存的解密密钥对所述加密食品溯源信息进行解密后展示。
144.可选的,密钥生成单元606,为所述密钥对设置有效期,所述密钥对的有效期与所述经营协议的有效期相同;所述经营方确认单元603:查找所述单元标识对应经营方的加密密钥;基于所述加密密钥的有效期判断所述加密密钥是否有效;在所述加密密钥有效的情况下,采用所述加密密钥加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
145.图7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的框图。
146.请参考图7,所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可以应用在区块链系统中部署的区块链节点上,包括有:交易接收单元701、合约调用单元702、溯源信息存证单元703和经营协议存证单元704。
147.其中,交易接收单元701,接收业务平台发送的用于进行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由业务平台在接收到待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后生成,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包括食品销售单元的单元标识,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包括所述单元标识;合约调用单元702,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以供业务平台在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溯源信息存证单元703,接收并执行业务平台发送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以对
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执行存证操作,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由业务平台在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确认所述食品来源信息后发送。
148.可选的,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为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回调接口的回调交易,所述溯源信息存证单元703:当所述回调接口被调用时,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定义的存证逻辑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进行存证。
149.可选的,经营协议存证单元704,接收业务平台发送的经营协议存证交易,所述经营协议存证交易中携带单元标识和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对所述单元标识和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进行存证;所述合约调用单元702:基于所述单元标识查找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判断所述经营协议是否有效;在所述经营协议有效的情况下,确定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
150.上述装置中各个单元的功能和作用的实现过程具体详见上述方法中对应步骤的实现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151.对于装置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对应于方法实施例,所以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说明书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152.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单元,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计算机的具体形式可以是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媒体播放器、导航设备、电子邮件收发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意几种设备的组合。
153.与前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方法的实施例相对应,本说明书还提供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该装置包括:处理器以及用于存储机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其中,处理器和存储器通常借由内部总线相互连接。在其他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设备还可能包括外部接口,以能够与其他设备或者部件进行通信。
154.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接收待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包括:食品销售单元的单元标识;生成用于进行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并将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发送给区块链系统,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中包括所述单元标识,以供区块链系统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在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
响应于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的确认,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发送至区块链系统存证。
155.可选的,所述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发送至区块链系统存证,包括:向区块链系统发起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回调接口的回调交易,所述回调交易包括所述食品溯源信息,以供区块链系统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定义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逻辑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进行存证。
156.可选的,还包括:生成经营协议存证交易,所述经营协议存证交易中携带单元标识和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将所述经营协议存证交易发送给区块链系统,以供区块链系统存证所述单元标识和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所述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包括:基于所述单元标识查找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判断所述经营协议是否有效;在所述经营协议有效的情况下,确定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
157.可选的,还包括:为所述经营方生成密钥对,所述密钥对包括加密密钥和解密密钥;将所述解密密钥推送给所述经营方登录的电子设备保存;所述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将所述食品来源信息推送给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包括:采用所述单元标识对应的经营方的加密密钥加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并将加密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经营方登录的电子设备,以供所述电子设备采用保存的解密密钥对所述加密食品溯源信息进行解密后展示。
158.可选的,还包括:为所述密钥对设置有效期,所述密钥对的有效期与所述经营协议的有效期相同;所述采用所述单元标识对应的经营方的加密密钥加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包括:查找所述单元标识对应经营方的加密密钥;基于所述加密密钥的有效期判断所述加密密钥是否有效;在所述加密密钥有效的情况下,采用所述加密密钥加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
159.与前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方法的实施例相对应,本说明书还提供一种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装置,该装置包括:处理器以及用于存储机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其中,处理器和存储器通常借由内部总线相互连接。在其他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设备还可能包括外部接口,以能够与其他设备或者部件进行通信。
160.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接收业务平台发送的用于进行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由业务平台在接收到待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后生成,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包括食品销售单元的单元标识,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包括所述单元标识;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食品销售单元经营
方进行有效性验证,以供业务平台在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接收并执行业务平台发送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以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执行存证操作,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由业务平台在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确认所述食品来源信息后发送。
161.可选的,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为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回调接口的回调交易,所述执行管理平台发送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包括:当所述回调接口被调用时,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定义的存证逻辑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进行存证。
162.可选的,还包括:接收业务平台发送的经营协议存证交易,所述经营协议存证交易中携带单元标识和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对所述单元标识和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进行存证;所述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者进行有效性验证,包括:基于所述单元标识查找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判断所述经营协议是否有效;在所述经营协议有效的情况下,确定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
163.与前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方法的实施例相对应,本说明书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以下步骤:接收待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包括:食品销售单元的单元标识;生成用于进行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并将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发送给区块链系统,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中包括所述单元标识,以供区块链系统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在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响应于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的确认,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发送至区块链系统存证。
164.可选的,所述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发送至区块链系统存证,包括:向区块链系统发起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回调接口的回调交易,所述回调交易包括所述食品溯源信息,以供区块链系统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定义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逻辑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进行存证。
165.可选的,还包括:生成经营协议存证交易,所述经营协议存证交易中携带单元标识和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将所述经营协议存证交易发送给区块链系统,以供区块链系统存证所述单元标识和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所述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包括:
基于所述单元标识查找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判断所述经营协议是否有效;在所述经营协议有效的情况下,确定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
166.可选的,还包括:为所述经营方生成密钥对,所述密钥对包括加密密钥和解密密钥;将所述解密密钥推送给所述经营方登录的电子设备保存;所述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将所述食品来源信息推送给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包括:采用所述单元标识对应的经营方的加密密钥加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并将加密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经营方登录的电子设备,以供所述电子设备采用保存的解密密钥对所述加密食品溯源信息进行解密后展示。
167.可选的,还包括:为所述密钥对设置有效期,所述密钥对的有效期与所述经营协议的有效期相同;所述采用所述单元标识对应的经营方的加密密钥加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包括:查找所述单元标识对应经营方的加密密钥;基于所述加密密钥的有效期判断所述加密密钥是否有效;在所述加密密钥有效的情况下,采用所述加密密钥加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
168.与前述食品溯源信息的存证方法的实施例相对应,本说明书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以下步骤:接收业务平台发送的用于进行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有效性验证的智能合约调用交易,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由业务平台在接收到待存证的食品溯源信息后生成,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包括食品销售单元的单元标识,所述智能合约调用交易包括所述单元标识;调用智能合约中定义的有效性验证逻辑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进行有效性验证,以供业务平台在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将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推送给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接收并执行业务平台发送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以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执行存证操作,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由业务平台在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确认所述食品来源信息后发送。
169.可选的,所述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为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回调接口的回调交易,所述执行管理平台发送的食品溯源信息存证交易,包括:当所述回调接口被调用时,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定义的存证逻辑对所述食品溯源信息进行存证。
170.可选的,还包括:接收业务平台发送的经营协议存证交易,所述经营协议存证交易中携带单元标识和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对所述单元标识和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进行存证;所述基于所述单元标识对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者进行有效性验证,包括:基于所述单元标识查找对应食品销售单元的经营协议;
判断所述经营协议是否有效;在所述经营协议有效的情况下,确定所述食品销售单元经营方通过有效性验证。
171.上述对本说明书特定实施例进行了描述。其它实施例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在一些情况下,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动作或步骤可以按照不同于实施例中的顺序来执行并且仍然可以实现期望的结果。另外,在附图中描绘的过程不一定要求示出的特定顺序或者连续顺序才能实现期望的结果。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多任务处理和并行处理也是可以的或者可能是有利的。
172.以上所述仅为本说明书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说明书,凡在本说明书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说明书保护的范围之内。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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