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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烟条烟丝回收设备的制作方法

2021-09-07 18:23: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属于制烟辅助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废烟条烟丝回收设备。
背景技术
2.如图1所示,卷烟厂在制备卷烟的过程中,普遍存在长短不一,但直径大小相对一定的卷制废烟条料,简称废烟条,在回收废烟条里面包裹的烟丝时,需要对烟丝1和盘纸2进行剖切分离。
3.目前,国内各个烟厂对废烟条主要采用手工处理,但是手工处理效率低,而且费工、费时、容易造碎。诸如专利cn205284978u和cn105495679b中虽然公开了相关针对.残次烟支处理的机械设备,虽然也可以用于废烟条的处理,但上述设备残次烟支剖切后,烟丝和盘纸共同落入振动分离料仓中,进行振动分离。
4.由此可见,现有处理设备存在分离不彻底且易造成烟丝破碎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

本技术:
实施例提供一种烟丝分离彻底且处理过程中烟丝不易破碎的废烟条烟丝回收设备。
6.为此,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废烟条烟丝回收设备,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设置于机架上的废烟条输送装置、盘纸切刀和盘纸剥离装置;
7.所述盘纸切刀与所述盘纸剥离装置在所述废烟条输送装置的废烟条出口处,沿废烟条出口环向间隔交替布置多个;其中,
8.所述盘纸切刀用于剖切所述废烟条的盘纸;
9.所述盘纸剥离装置用于带动剖切后的盘纸向外移动,实现与废烟条烟丝的分离。
10.在一些可能实施的方式中,所述盘纸剥离装置包括剥离针轮和驱动剥离针轮转动的针轮电机;
11.所述剥离针轮的轮体上设有用于将废烟条盘纸刺破并撕开带离的带钩刺针。
12.在一些可能实施的方式中,所述机架上位于所述剥离针轮的底部还设有盘纸分离叉;
13.所述剥离针轮上的带钩刺针从所述盘纸分离叉的一对叉臂之间穿出。
14.所述机架上位于所述剥离针轮的下方还设有盘纸收集筒。
15.在一些可能实施的方式中,所述盘纸收集筒上还设有将盘纸从盘纸收集筒的出料口排出的风机。
16.在一些可能实施的方式中,所述机架上位于所述废烟条出口的正下方还设有烟丝收集斗。
17.在一些可能实施的方式中,所述盘纸切刀和针轮成十字交叉对称安装。
18.在一些可能实施的方式中,所述废烟条输送装置包括导料管以及驱动所述废烟条在所述导料管内运动的双圆压轮。
19.在一些可能实施的方式中,所述导料管的底部管壁上设有切刀插槽和刺针插槽;
20.所述剥离针轮的带钩刺针从所述刺针插槽延伸至导料管中;
21.所述盘纸切刀的刀刃从所述切刀插槽延伸至所述导料管中。
22.在一些可能实施的方式中,所述导料管的顶部设有锥形导向段。
23.在一些可能实施的方式中,两组所述盘纸切刀之间的间距以及双圆压轮的中心距均可调。
2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实施例具有的有益效果在于:
25.废烟条由废烟条输送装置带动下行至盘纸切刀位置,盘纸被剖切,当剖切后的废烟条继续运行至盘纸剥离装置位置时,剖切后的盘纸在盘纸剥离装置的带动下向外移动,实现与废烟条烟丝的分离,并进入各自收集通道,烟丝分离彻底,处理过程中基本不会破坏烟丝。
附图说明
2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7.图1是废烟条结构示意图;
28.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废烟条烟丝回收设备的主视图;
29.图3是图2中a处放大图;
30.图4是图3中a处放大图
31.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废烟条烟丝回收设备的后视图;
32.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废烟条烟丝回收设备的剖切剥离原理示意图;
33.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废烟条烟丝回收设备的轴测图一;
34.图8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废烟条烟丝回收设备的轴测图二;
35.图9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废烟条烟丝回收设备的爆炸图;
36.图10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废烟条烟丝回收设备的外形示意图。
37.具体实施方式
38.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39.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废烟条烟丝回收设备,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烟丝分离不彻底且烟丝易破碎的问题。其中,废烟条1是指卷烟厂在制备卷烟的过程中,存在的长短不一,但直径大小相对一定的卷制废烟条料。废烟条料一般由烟丝101和包裹在烟丝外的盘纸102组成。
40.参见图2-图6,本申请实施例废烟条烟丝回收设备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设置于机架2
上的废烟条输送装置3、盘纸切刀4和盘纸剥离装置5,盘纸切刀4与盘纸剥离装置5在废烟条输送装置3的废烟条出口处,沿废烟条出口环向间隔交替布置多个。
41.参见图2、图3和图9,本实施例中废烟条由废烟条输送装置3带动下行至盘纸切刀4位置,盘纸切刀4相对废烟条向上运动,将盘纸剖切成多条,当剖切后的废烟条在废烟条输送装置3的带动下继续运行至盘纸剥离装置5位置时,剖切后的多条盘纸在各自对应的盘纸剥离装置5的带动下向外移动,实现与废烟条烟丝的分离,并进入各自收集通道,从而无需再增设振动分离装置,而且收集的烟丝清洁、水分和香气几乎不受任何影响,不会产生二次造碎和污染,能直接送回到卷烟机吸丝斗内实现在线回收使用。
42.需要解释说明的是,参见图3,在一些实施例中,本申请实施例废烟条烟丝回收设备中盘纸剥离装置5包括剥离针轮501和驱动针轮转动的针轮电机502,在针轮的轮体上环向设有外凸的用于将废烟条盘纸刺破并撕开带离的带钩刺针503。
43.参见图3和图6,上述实施例的工作原理如下:废烟条由废烟条输送装置3带动下行至切刀位置,盘纸被破切,在下方合适位有剥离针轮501,针轮由针轮电机502带动相对废烟条旋转,针轮上有带的带钩刺针503将盘纸102刺破并撕开带离,实现烟丝101与盘纸102的分离,烟丝101与盘纸102分离后进入各自收集通道,烟丝分离彻底干净,且可以实现自动连续化作业,分离效率高。
44.这里需要解释的是,当然盘纸剥离装置5也可以采用如下结构:在可转动的剥离轮体的外圆周面上设置与剥离的盘纸条弧面适配的环形凹槽,在环形凹槽中设置负压吸盘,通过负压吸盘提供的负压将剖分的盘纸吸附在环形凹槽中,随着剥离轮体的不断旋转,带动剖分的盘纸相对烟丝向外移动实现分离,但是采用上述结构的纸剥离装置5,存在将烟丝带离及烟丝堵塞吸盘的问题,同时为将吸附的盘纸从剥离轮体上脱离,只能处理一根废烟条后释放负压吸盘的负压气路,将盘纸从剥离轮体上脱除后,才能进行下一根次的废烟条烟丝回收,不利于连续化作业。
45.参见图7-图9,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机架2上还设有将盘纸102从针轮501上分离的盘纸分离叉6,盘纸分离叉6位于针轮的底部,剥离针轮501上的带钩刺针503从盘纸分离叉6的一对叉臂之间穿出且保证带钩刺针503上的钩部5031位于盘纸分离叉6外。具体而言,盘纸分离叉6是倾斜向上设置的且叉口朝向废烟条,盘纸分离叉6的一对叉臂之间的距离应小于相对应的刺针上的盘纸条的宽度。本实施例中当盘纸被带钩刺针603带至盘纸分离叉6位置时,盘纸因盘纸分离叉6的阻挡而从带钩刺针603上脱落。
46.可以理解的是,在另一些可能实施的方式中,在机架2上位于剥离针轮601的下方设置有盘纸收集筒7,在机架上位于废烟条出口的正下方还设有烟丝收集斗8。当针轮上的盘纸102经盘纸分离叉6作用与针轮分离时,进入盘纸收集筒7进行收集,而与盘纸分离后的烟丝则在重力作用下落入烟丝收集斗8进行收集。
47.参见图8和图9,具体的,在盘纸收集筒7上还可以设置将盘纸从盘纸收集筒7的出料口排出的风机9。盘纸经切刀切开后在剥离针轮601牵引作用下,分流导向盘纸收集筒7的入口,经分离叉作用与针轮分离,进入盘纸收集筒7后在风机9气流引导下,送到料筒出口,烟丝则直接进入下方的烟丝收集斗8。
48.参见图8和图9,在一些实施例中,废烟条输送装置3包括导料管301以及驱动废烟条1在导料管301内运动的双圆压轮302,在机架上设有驱动双圆压轮302运动的电机,废烟
条1在双圆压轮302的带动下从双圆压轮302间穿过从导料管301流出,而盘纸切刀4和针轮501成十字交叉对称安装在导料管301底部的外侧。
49.在实际设计中,双圆压轮302和针轮501通过齿轮传动机构与同一驱动电机连接,也即双圆压轮302和针轮501通过一台电机进行驱动,从而可以缩小设备的体积。
50.参见图9,具体的,在导料管301的底部管壁上设有切刀插槽10和刺针插槽11,针轮501上的带钩刺针503插入刺针插槽11中并延伸至导料管301内,盘纸切刀4通过刀座安装在导料管301上并且刀刃穿过切刀插槽10延伸至导料管301内,从而对导料管301内运动的废烟条进行剖切,盘纸分离叉6的叉口延伸至刺针插槽11的底端处。
51.为方便废烟条1的插入,在导料管301的顶部设有锥形导向段。
52.在另一些实施例中,为适应于不同尺寸的废烟条烟丝的回收,两组盘纸切刀4之间的间距以及双圆压轮302的中心距均可调。
53.参见图10,此外,为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性,机架2、废烟条输送装置3、盘纸切刀4、盘纸剥离装置5均收容在外壳12中,在外壳12的上分别设有与废烟条输送装置3的废烟支入口、盘纸收集筒7以及烟丝收集斗8对接的开口。
54.当然,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上述仅仅给出了废烟条输送装置3的一种具体结构,现有技术中只要能够实现废烟条输送的传输结构均应落入本申请实施例要保护的范围中。
55.上述实施例仅仅是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也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例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中。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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