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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急救车内超声仪器稳定器的制作方法

2021-10-30 03:12: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超声 车内 急救 稳定 仪器


1.本发明属于医用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急救车内超声仪器稳定器。


背景技术:

2.医用超声仪器是根据超声波原理研制的应用于医疗卫生领域用来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器械,在发生突发急救情况下,需要急救车紧急赶往现场,并在急救车上进行紧急救援,现有急救车在行驶时非常颠簸,车内的超声检测设备在使用时也同步发生颠动,导致救护员使用仪器时,得到的检测影像不准确,操作时也非常不方便,因此需要一种可使急救车在颠簸状态下也能稳定使用仪器的稳定器。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主要是解决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急救车内超声仪器稳定器。
4.本发明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一种急救车内超声仪器稳定器,所述急救车内超声仪器稳定器包括:
5.呈中空设置的固定筒以及活动安装在所述固定筒内且中空设置的活动桶;
6.超声仪器,所述超声仪器设置在所述活动桶内,用于对患者进行检测;
7.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机构设置在所述活动桶内,可将不同大小的所述超声仪器安装在所述固定机构上进行超声检测;
8.重力组件,所述重力组件设置在所述固定筒内,用于在急救车发生颠簸时装置重心始终保持竖直方向,并使所述超声仪器始终保持水平状态;
9.传动机构,所述传动机构安装在所述固定机构和所述重力组件之间,可通过所述重力组件驱动所述传动机构作用在所述固定机构上,以使所述固定机构始终保持水平状态;
10.缓冲组件,所述缓冲组件设置在所述固定桶和所述活动桶上,用于在急救车发生颠簸时进行缓冲,防止所述超声仪器晃动。
11.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机构包括转动安装在所述活动桶内且开设有槽的承接板和固定安装在所述承接板上且呈对称设置的档板以及安装在所述承接板上的锁止组件,所述承接板与所述重力组件连接。
12.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锁止组件包括滑动安装在所述承接板上开设的槽且呈对称设置的套筒和一端连接在所述套筒上另一端与所述档板连接的扭簧以及安装在所述套筒上的卡合结构。
13.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卡合结构包括活动安装在所述套筒内的活动杆和固定安装在所述活动杆上的固定块以及一端连接在所述套筒底部另一端与所述活动杆连接的二号弹簧,所述超声仪器安装在所述固定块与所述承接板之间。
14.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重力组件包括固定安装在所述固定筒内的固定
杆和转动安装在所述固定杆上的转盘以及固定安装在所述转盘上的配重块,所述转盘与所述传动机构连接。
15.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传动机构包括铰接在所述转盘上且呈对称设置的一号铰接杆和一端与所述一号铰接杆铰接另一端铰接在所述承接板上的二号铰接杆以及安装在所述一号铰接杆和所述二号铰接杆上的连接结构。
16.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接结构包括一端与所述转盘同轴连接另一端连接在所述一号铰接杆和所述二号铰接杆的铰接点处的一号皮带以及一端连接在所述承接板上的铰接点另一端与所述一号皮带同轴连接的二号皮带。
17.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缓冲组件包括固定设置在所述固定筒和所述活动桶外部且呈对称设置的横板和安装在所述横板之间的伸缩杆以及套设在所述伸缩杆上的一号弹簧。
1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在使用时,超声仪器置于固定机构时,并被固定机构固定,此时当急救车移动并发生颠簸时,重力组件将会发生运动,并带动传动机构运动,从而带动置于固定机构上的超声仪器始终保持在水平方向上,从而防止超声仪器在使用时,发生晃动,导致无法使用,急救车颠簸时,还会带动缓冲组件运动,并在缓冲组件的作用下,防止超声仪器晃动。
附图说明
19.图1为急救车内超声仪器稳定器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图1中a处的结构放大示意图。
21.图3为急救车内超声仪器稳定器一种实施例中一号铰接杆和二号铰接杆结构示意图。
22.图4为急救车内超声仪器稳定器一种实施例中套筒、活动杆、固定块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23.图中:1

固定筒、2

活动桶、3

固定杆、4

转盘、5

配重块、6

横板、7

伸缩杆、8

一号弹簧、9

一号铰接杆、10

二号铰接杆、11

一号皮带、12

二号皮带、13

承接板、14

超声仪器、15

档板、16

扭簧、17

套筒、18

二号弹簧、19

活动杆、20

固定块。
具体实施方式
24.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25.实施例:一种急救车内超声仪器稳定器,如图1

图4所示,所述急救车内超声仪器稳定器包括:
26.呈中空设置的固定筒1以及活动安装在所述固定筒1内且中空设置的活动桶2;
27.超声仪器14,所述超声仪器14设置在所述活动桶2内,用于对患者进行检测;
28.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机构设置在所述活动桶2内,可将不同大小的所述超声仪器14安装在所述固定机构上进行超声检测;
29.重力组件,所述重力组件设置在所述固定筒1内,用于在急救车发生颠簸时装置重心始终保持竖直方向,并使所述超声仪器14始终保持水平状态;
30.传动机构,所述传动机构安装在所述固定机构和所述重力组件之间,可通过所述
重力组件驱动所述传动机构作用在所述固定机构上,以使所述固定机构始终保持水平状态;
31.缓冲组件,所述缓冲组件设置在所述固定桶1和所述活动桶2上,用于在急救车发生颠簸时进行缓冲,防止所述超声仪器14晃动
32.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使用时,超声仪器14置于固定机构时,并被固定机构固定,此时当急救车移动并发生颠簸时,重力组件将会发生运动,并带动传动机构运动,从而带动置于固定机构上的超声仪器14始终保持在水平方向上,从而防止超声仪器14在使用时,发生晃动,导致无法使用,急救车颠簸时,还会带动缓冲组件运动,并在缓冲组件的作用下,防止超声仪器14晃动。
33.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实施例,所述固定机构包括转动安装在所述活动桶2内且开设有槽的承接板13和固定安装在所述承接板13上且呈对称设置的档板15以及安装在所述承接板13上的锁止组件,所述承接板13与所述重力组件连接。
34.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使用时,承接板13转动安装在活动桶2内且转动点为承接板13的横截面的中心点处,超声仪器14置于承接板13中心点位置,此时在与档板15连接的锁止组件的作用下,将超声仪器14固定在承接板13上,当急救车颠簸时,在重力组件的作用下,带动传动机构运动,使得承接板13保持水平状态,使得超声仪器14保持水平。
35.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实施例,所述锁止组件包括滑动安装在所述承接板13上开设的槽且呈对称设置的套筒17和一端连接在所述套筒17上另一端与所述档板15连接的扭簧16以及安装在所述套筒17上的卡合结构。
36.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使用时,当超声仪器14置于承接板13上时,在超声仪器14的作用下,带动套筒17在承接板13上滑动,并压缩扭簧16,从而将超声仪器14在水平方向上固定,并在卡合结构的作用下,将超声仪器14在竖直方向上固定。
37.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实施例,所述卡合结构包括活动安装在所述套筒17内的活动杆19和固定安装在所述活动杆19上的固定块20以及一端连接在所述套筒17底部另一端与所述活动杆19连接的二号弹簧18,所述超声仪器14安装在所述固定块20与所述承接板13之间。
38.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使用时,当超声仪器14置于承接板14上时,人力带动活动杆19在套筒17上运动,并拉伸二号弹簧18,使得固定块20固定在超声仪器14上,并将超声仪器14在竖直方向上固定。
39.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实施例,所述重力组件包括固定安装在所述固定筒1内的固定杆3和转动安装在所述固定杆3上的转盘4以及固定安装在所述转盘4上的配重块5,所述转盘4与所述传动机构连接。
40.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使用时,当急救车发生颠簸时,配重块5始终保持竖直状态,并在配重块5的作用下,带动转盘4转动,从而带动传动结构运动,使得承接板13保持水平状态。
41.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实施例,所述传动机构包括铰接在所述转盘4上且呈对称设置的一号铰接杆9和一端与所述一号铰接杆9铰接另一端铰接在所述承接板13上的二号铰接杆10以及安装在所述一号铰接杆9和所述二号铰接杆10上的连接结构。
42.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使用时,当转盘4转动时,带动连接结构运动,使得承接板13
保持水平状态,当缓冲组件作用时,带动活动桶2运动,并带动承接板13运动,使得一号铰接杆9和二号铰接杆10运动。
43.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实施例,所述连接结构包括一端与所述转盘4同轴连接另一端连接在所述一号铰接杆9和所述二号铰接杆10的铰接点处的一号皮带11以及一端连接在所述承接板13上的铰接点另一端与所述一号皮带11同轴连接的二号皮带12。
44.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使用时,转盘4运动时,带动一号皮带11转动,从而带动二号皮带12转动,从而带动承接板13转动。
45.需要说明的是,一号皮带11和二号皮带12的传动比为1:1,使得转盘4转动的角度与承接板13转动的角度相同,因此承接板13一直处于水平状态。
46.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实施例,所述缓冲组件包括固定设置在所述固定筒1和所述活动桶2外部且呈对称设置的横板6和安装在所述横板6之间的伸缩杆7以及套设在所述伸缩杆7上的一号弹簧8。
47.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使用时,当急救车发生颠簸时,活动桶2因为惯性将会向固定筒1内移动,此时活动桶2上的横板3带动伸缩杆7运动,并压缩一号弹簧8,使得承接板13上的超声仪器14可保持在竖直方向位置不动。
48.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49.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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