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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装置和系统与流程

2021-09-28 21:36: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感知 烟雾 消防安全 装置 用于


1.本公开涉及消防安全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装置和系统。


背景技术:

2.火灾报警系统(fire alarm system简称fas)是火灾发现以及火灾救援的重要保证,可以实现全线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联动设备等的监视和控制,实现对烟雾探测器工作状态的监视。fas可以通过报警控制器监测各个网络节点的烟雾探测器是否发现有烟雾报警信息,然后火灾监测管理服务器根据烟雾探测器的报警信息做相应的烟雾报警响应。在fas完成安装、连接部署后,需要对火灾报警系统烟雾感知功能进行测试。
3.在进行火灾报警系统烟雾感知功能时,往往会受周围环境因素的影响,例如,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安装位置较高,产生的烟雾无法顺利被烟雾探测器感知,又例如,安装位置较为狭窄,测试过程中操作不方便,致使难以便捷地测试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公开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装置和系统,以解决难以便捷地测试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的问题。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公开一方面提供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所述包括:
6.控制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
7.基于火灾报警系统对所述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产生烟雾的功率;并,
8.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临界功率值,并根据所述电子烟雾器的功率与烟雾浓度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临界功率值对应的临界烟雾浓度值,其中,所述临界功率值是指触发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发生烟雾报警响应的临界功率值;
9.根据所述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0.可选地,所述控制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之前,还包括:
11.根据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信息,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初始功率值,其中,所述初始功率值用于使所述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按照所述初始功率值产生烟雾,所述烟雾探测器信息包括烟雾探测器的型号和烟雾探测器的外形。
12.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13.根据所述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的中心值的差值,确定所述烟雾探测器的cpk值;
14.根据所述cpk值与参考值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所述烟雾探测器的烟雾报警
响应一致性。
15.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16.根据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烟雾报警响应的位置信息,确定第一烟雾报警位置信息,以及根据所述无人机的位置信息,确定第二烟雾报警位置信息;
17.确定所述第一烟雾报警位置信息表征的位置信息与所述第二烟雾报警位置信息表征的位置信息是否一致,以确定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是否一致。
18.可选地,所述基于火灾报警系统对所述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产生烟雾的功率,包括:
19.若在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所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则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增大;或者
20.若在预设时间内,接收到所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则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减小;
21.所述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临界功率值,包括:
22.将相邻两次接收到与未接收到所述反馈信息中,接收到所述反馈信息对应的功率值作为所述临界功率值。
23.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24.控制所述无人机进行位置调整,以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出烟口与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的相对位置关系。
25.本公开第二方面提供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装置,所述装置应用于无人机,所述无人机包括电子烟雾发生器,所述装置包括:
26.启动控制模块,用于控制所述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
27.功率调整模块,用于基于火灾报警系统对所述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产生烟雾的功率;
28.处理器单元,用于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临界功率值,并根据所述电子烟雾器的功率与烟雾浓度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临界功率值对应的临界烟雾浓度值,其中,所述临界功率值是指触发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发生烟雾报警响应的临界功率值;并根据所述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9.所述装置还包括:
30.第二信息收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信息,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初始功率值,其中,所述初始功率值用于使所述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按照所述初始功率值产生烟雾,所述烟雾探测器信息包括烟雾探测器的型号和烟雾探测器的外形。
31.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32.第一差值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的中心值的差值,确定所述烟雾探测器的cpk值;
33.第一校验模块,用于根据所述cpk值与参考值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所述烟雾探测器的烟雾报警响应一致性。
34.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35.第一位置确认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烟雾报警响应的位置信息,确定第一烟雾报警位置信息,以及根据所述无人机的位置信息,确定第二烟雾报警位置信息;
36.第一位置校验模块,用于确定所述第一烟雾报警位置信息表征的位置信息与所述第二烟雾报警位置信息表征的位置信息是否一致,以确定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是否一致。
37.可选地,所述功率调整模块包括:
38.第一执行子模块,用于在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所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时,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增大;或者
39.第二执行子模块,用于在预设时间内,接收到所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时,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减小;
40.所述处理器单元包括处理器子单元,用于将相邻两次接收到与未接收到所述反馈信息中,接收到所述反馈信息对应的功率值作为所述临界功率值。
41.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调整模块,用于控制所述无人机进行位置调整,以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出烟口与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的相对位置关系。
42.本公开第三方面提供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装置,所述装置应用于控制终端,无人机包括电子烟雾发生器,所述装置包括:
43.发射器,用于发送第一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
44.控制模块,用于基于火灾报警系统对所述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控制所述发射器向所述无人机发送第二控制指令,以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产生烟雾的功率;并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临界功率值,并根据所述电子烟雾器的功率与烟雾浓度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临界功率值对应的临界烟雾浓度值,其中,所述临界功率值是指触发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发生烟雾报警响应的临界功率值;并根据所述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46.第一信息收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信息,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初始功率值,其中,所述初始功率值用于使所述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按照所述初始功率值产生烟雾,所述烟雾探测器信息包括烟雾探测器的型号和烟雾探测器的外形。
47.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48.第二差值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的中心值的差值,确定所述烟雾探测器的cpk值;
49.第二校验模块,用于根据所述cpk值与参考值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所述烟雾探测器的烟雾报警响应一致性。
50.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51.第二位置确认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烟雾报警响应的位置信息,确定第一烟雾报警位置信息,以及根据所述无人机的位置信息,确定第二烟雾报警位置信息;
52.第二位置校验模块,用于确定所述第一烟雾报警位置信息表征的位置信息与所述第二烟雾报警位置信息表征的位置信息是否一致,以确定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是
否一致。
53.可选地,所述控制模块包括:
54.第三执行子模块,用于在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所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时,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增大;或者
55.第四执行子模块,用于在预设时间内,接收到所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时,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减小;
56.第五执行子模块,用于将相邻两次接收到与未接收到所述反馈信息中,接收到所述反馈信息对应的功率值作为所述临界功率值。
57.可选地,所述发射器还用于:发送第三控制指令,所述第三控制指令用于控制所述无人机进行位置调整,以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出烟口与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的相对位置关系。
58.本公开第四方面提供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系统,包括:
59.搭载电子烟雾发生器的无人机,控制终端,火灾报警系统;
60.所述无人机,用于控制所述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
61.所述控制终端,用于发送第一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并基于火灾报警系统对所述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控制所述发射器向所述无人机发送第二控制指令,以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产生烟雾的功率;并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临界功率值,并根据所述电子烟雾器的功率与烟雾浓度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临界功率值对应的临界烟雾浓度值,其中,所述临界功率值是指触发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发生烟雾报警响应的临界功率值;并根据所述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2.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用于响应于所述烟雾,向所述控制终端发送反馈信息。
63.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至少可以达到以下技术效果:
64.通过火灾报警系统对所述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产生烟雾的功率,可以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临界功率值,适应各种灵敏度的烟雾探测器的测试,并提高测试火灾报警系统对烟雾的报警响应的准确性。进一步地,根据电子烟雾器的功率与烟雾浓度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临界功率值对应的临界烟雾浓度值,可以定性得出各种烟雾探测器的临界烟雾浓度值。最终,根据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这样,可以从火灾报警系统的闭环层面测试烟雾感知功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从而提高测试的准确性和便捷性。
65.本公开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66.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公开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但并不构成对本公开的限制。在附图中:
67.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68.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的流程示
意图。
69.图3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70.图4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71.图5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装置的框图。
72.图6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装置的框图。
73.图7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系统的示意图。
74.图8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无人机的示意图。
75.图9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系统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76.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公开,并不用于限制本公开。
77.需要说明的是,本公开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理解为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
78.在介绍本公开所提供的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装置和系统之前,首先对本公开各实施例的应用场景进行介绍。本公开的各实施例可以用于测试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例如可以是城市轨道交通列车的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楼宇的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等等。
79.以城市轨道交通列车的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为例,城市轨道交通列车的火灾报警系统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列车的重要子系统,其正常感知烟雾关乎列车的安全性。相关技术中,通过在无人机搭载电子烟雾发生器和摄像头,进而通过该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并且,通过该摄像头采集的烟雾报警器的图像信息,基于图像信息表征烟雾传感器是否有报警响应,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是否正常。
80.申请人发现,由于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型号不同,以及同型号烟雾探测器感知烟雾的能力存在差异,测试火灾报警系统对烟雾感知功能时,若烟雾浓度相同,往往会导致测试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报警响应不准确。并且,若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与管理服务器在线路连接时发生错误,即使烟雾探测器有报警响应,但是管理服务器报警响应的位置与实际测试的烟雾探测器位置不一致,从而导致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无法正常工作,最终导致楼宇、列车等安全性降低。
81.为此,本公开提供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参照图1所示出的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所述方法包括:
82.s11、控制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
83.s12、基于火灾报警系统对所述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产生烟雾的功率。
84.其中,调整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产生烟雾的功率,电子烟雾发生器可以产生不同浓
度的烟雾。
85.s13、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临界功率值,并根据所述电子烟雾器的功率与烟雾浓度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临界功率值对应的临界烟雾浓度值。
86.其中,所述临界功率值是指触发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发生烟雾报警响应的临界功率值。
87.此处所说的临界功率值通常是指最小临界功率值,即电子烟雾发生器以最小临界功率值产生烟雾,可以使火灾报警系统有烟雾报警响应。
88.s14、根据所述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89.在具体实施时,可以在无人机上搭载摄像头,用于采集无人机周围的环境图像信息以及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图像信息,便于控制无人机的飞行状态,例如,飞行线路,飞行高度等。
90.可以说明的是,火灾报警系统对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是指在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的烟雾被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感知时,向火灾报警系统的报警控制器或者监控管理服务器发出的报警信息。通常,烟雾探测器有标准报警范围,当烟雾浓度处于标准报警范围时,烟雾探测器可以感知到烟雾,进而发出报警信息。
91.示例地,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临界功率值为3.5w,根据电子烟雾器的功率与烟雾浓度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临界功率值3.5对应的临界烟雾浓度值为0.12。
92.若临界烟雾浓度值在数值上超过标准报警范围,则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例如,临界烟雾浓度值为0.09,而标准报警范围的数值范围是0.1至0.15,则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93.若临界烟雾浓度值在数值处于标准报警范围内,则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例如,临界烟雾浓度值为0.12,而标准报警范围的数值范围是0.1至0.15,则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94.上述技术方案,通过火灾报警系统对所述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产生烟雾的功率,可以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临界功率值,适应各种灵敏度的烟雾探测器的测试,并提高测试火灾报警系统对烟雾的报警响应的准确性。进一步地,根据电子烟雾器的功率与烟雾浓度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临界功率值对应的临界烟雾浓度值,可以定性得出各种烟雾探测器的临界烟雾浓度值。最终,根据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这样,可以从火灾报警系统的闭环层面测试烟雾感知功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从而提高测试的准确性和便捷性。
95.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2所示,所述方法包括:
96.s21、根据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信息,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初始功率值。
97.其中,所述初始功率值用于使所述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按照所述初始功率值产生烟雾,所述烟雾探测器信息包括烟雾探测器的型号和烟雾探测器的外形。
98.s22、控制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按照初始功率值产生烟雾。
99.s23、基于火灾报警系统对所述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产生烟雾的功率。
100.s24、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临界功率值,并根据所述电子烟雾器的功率与烟雾浓度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临界功率值对应的临界烟雾浓度值,其中,所述临界功率值是指触发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发生烟雾报警响应的临界功率值。
101.s25、根据所述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02.在具体实施时,火灾报警系统在不同的区域烟雾探测器的灵敏度可能不同,可以根据烟雾探测器信息,例如烟雾探测器的型号和/或烟雾探测器的外形,确定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初始功率值,这样,可以减少调整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产生烟雾的功率的次数。进一步便捷地测试烟雾感知功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103.在一种可能实现的方式中,可以根据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标准报警范围建立数据库,在该数据库内建立烟雾调测器型号与初始功率值的对应关系,或者建立烟雾调测器外形与初始功率值的对应关系。这样,可以根据烟雾调测器型号或者外形,匹配数据库内的初始功率值,从而便捷地确定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初始功率值。提高测试烟雾感知功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便捷性。
104.在另一种可能实现的方式中,可以采集烟雾探测器信息,并接收人为输入的初始功率值,从而控制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按照初始功率值产生烟雾。
105.图3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3所示,所述方法还包括:
106.s31、根据所述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的中心值的差值,确定所述烟雾探测器的cpk(complex process capability index,过程能力指数)值。
107.cpk值是反应产品是否合格的指标,对于烟雾探测器而言,其能触发烟雾报警的临界烟雾浓度值越接近行业规定的标准报警范围的中心值,表明该烟雾探测器的cpk值越高,即产品性能越好。此外,由于cpk值越高,产品的成本也会越高,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通常是将产品的cpk值调整到可接受的参考值范围以内。
108.s32、根据所述cpk值与参考值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所述烟雾探测器的烟雾报警响应一致性。
109.具体地,在确定了待测烟雾探测器的临界烟雾浓度值后,根据临界烟雾浓度值与供应商提供的标准报警范围的中心值之间的差值,确定烟雾探测器的cpk值,例如,确定烟雾探测器的cpk值为1.55,则根据参考是的范围1.67≤cpk≤2.0,确定烟雾探测器的烟雾报警响应一致性不符合要求,需要更换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的中心值的差值较大的部分烟雾探测器;确定烟雾探测器的cpk值为2.2,则在考虑安全性与成本的基础上,可以考虑采用灵敏度较低的烟雾探测器。
110.图4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4所示,所述方法还包括:
111.s41、根据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烟雾报警响应的位置信息,确定第一烟雾报警位置信息,以及根据所述无人机的位置信息,确定第二烟雾报警位置信息。
112.s42、确定所述第一烟雾报警位置信息表征的位置信息与所述第二烟雾报警位置
信息表征的位置信息是否一致,以确定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是否一致。
113.具体地,可以通过火灾报警系统对烟雾探测器的编号信息,确定有烟雾报警响应的烟雾探测器第一位置信息,例如,建立车厢编号与烟雾探测器编号的对应关系,在确定编号为n1-001的烟雾探测器有烟雾感知的报警信息时,通过车厢编号与烟雾探测器编号的对应关系确定该烟雾探测器设置在车厢1靠近车头的位置。
114.进一步地,根据无人机所处的位置信息,确定此时测试的烟雾探测器的位置。若无人机所处的位置信息表征此时测试的烟雾探测器的位置为车厢1靠近车尾的位置,则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不一致,即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与管理服务器线路连接错误。
115.这样,在第一烟雾报警位置信息表征的位置信息与第二烟雾报警位置信息表征的位置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与管理服务器在线路连接错误,进而及时更改连接,保证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准确性。
116.在步骤s12中,基于火灾报警系统对所述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产生烟雾的功率,包括:
117.若在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所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则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增大;或者
118.若在预设时间内,接收到所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则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减小。
119.具体地,在控制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持续产生烟雾时,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所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说明火灾报警系统对该浓度的烟雾无烟雾报警响应,则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增大。例如,控制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持续产生烟雾,在预设时间1分钟内,未接收到所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则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增大1w。在预设时间1分钟内,仍然未接收到所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则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再次增大1w。以此类推。
120.相应地,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减小此处不再赘述。
121.可选地,每一次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增大或者减小的数值可以不相同,预设时间也可以随着功率的大小而各不相同。
122.在步骤s13中,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临界功率值,包括:
123.将相邻两次接收到与未接收到所述反馈信息中,接收到所述反馈信息对应的功率值作为所述临界功率值。
124.具体地,若前一次接收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而后一次未接收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则前一次产生烟雾对应的功率值为临界功率值;若前一次未接收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而后一次接收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则后一次产生烟雾对应的功率值为临界功率值。
125.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126.控制所述无人机进行位置调整,以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出烟口与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的相对位置关系。
127.示例地,通过摄像头采集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出烟口与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的图像信息,在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出烟口与烟雾探测器位置不合适时,可以控制无人机进行位置调整,例如,在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出烟口高度上距离烟雾探测器较远时,控制无人机高度适当上升。
128.可选地,可以在无人机设置多个摄像头,例如,设置两个摄像头,一个摄像头用于采集无人机飞行的图像信息,另一个摄像头用于采集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出烟口与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的图像信息。这样,可以减少控制摄像头旋转的操作。避免一边需要调整无人机的飞行状态,又需要观察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出烟口与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的相对位置关系,反复控制摄像头来回旋转。
129.本公开还提供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装置,参照图5所示出的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装置的框图,所述装置应用于无人机,所述无人机包括电子烟雾发生器,所述装置500包括:
130.启动控制模块501,用于控制所述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
131.功率调整模块502,用于基于火灾报警系统对所述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产生烟雾的功率;
132.处理器单元503,用于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临界功率值,并根据所述电子烟雾器的功率与烟雾浓度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临界功率值对应的临界烟雾浓度值,其中,所述临界功率值是指触发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发生烟雾报警响应的临界功率值;并根据所述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33.所述装置还包括:
134.第二信息收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信息,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初始功率值,其中,所述初始功率值用于使所述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按照所述初始功率值产生烟雾,所述烟雾探测器信息包括烟雾探测器的型号和烟雾探测器的外形。
135.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136.第一差值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的中心值的差值,确定所述烟雾探测器的cpk值;
137.第一校验模块,用于根据所述cpk值与参考值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所述烟雾探测器的烟雾报警响应一致性。
138.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139.第一位置确认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烟雾报警响应的位置信息,确定第一烟雾报警位置信息,以及根据所述无人机的位置信息,确定第二烟雾报警位置信息;
140.第一位置校验模块,用于确定所述第一烟雾报警位置信息表征的位置信息与所述第二烟雾报警位置信息表征的位置信息是否一致,以确定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是否一致。
141.可选地,所述功率调整模块包括:
142.第一执行子模块,用于在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所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时,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增大;或者
143.第二执行子模块,用于在预设时间内,接收到所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时,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减小;
144.所述处理器单元包括处理器子单元,用于将相邻两次接收到与未接收到所述反馈信息中,接收到所述反馈信息对应的功率值作为所述临界功率值。
145.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调整模块,用于控制所述无人机进行位置调整,以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出烟口与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的相对位置关系。
146.上述实施例为上述应用于无人机的方式,可以理解的是,可以灵活地设置不同执行主体执行上述方法中的步骤,以增加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便捷性。
147.为此,本公开还提供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装置,参照图6所示出的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装置的框图,所述装置600应用于控制终端,无人机包括电子烟雾发生器,所述装置600包括:
148.发射器601,用于发送第一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
149.控制模块602,用于基于火灾报警系统对所述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控制所述发射器向所述无人机发送第二控制指令,以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产生烟雾的功率;并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临界功率值,并根据所述电子烟雾器的功率与烟雾浓度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临界功率值对应的临界烟雾浓度值,其中,所述临界功率值是指触发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发生烟雾报警响应的临界功率值;并根据所述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50.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151.第一信息收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信息,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初始功率值,其中,所述初始功率值用于使所述无人机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按照所述初始功率值产生烟雾,所述烟雾探测器信息包括烟雾探测器的型号和烟雾探测器的外形。
152.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153.第二差值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的中心值的差值,确定所述烟雾探测器的cpk值;
154.第二校验模块,用于根据所述cpk值与参考值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所述烟雾探测器的烟雾报警响应一致性。
155.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156.第二位置确认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烟雾报警响应的位置信息,确定第一烟雾报警位置信息,以及根据所述无人机的位置信息,确定第二烟雾报警位置信息;
157.第二位置校验模块,用于确定所述第一烟雾报警位置信息表征的位置信息与所述第二烟雾报警位置信息表征的位置信息是否一致,以确定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是否一致。
158.可选地,所述控制模块包括:
159.第三执行子模块,用于在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所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时,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增大;或者
160.第四执行子模块,用于在预设时间内,接收到所述火灾报警系统对该烟雾的烟雾
报警响应的反馈信息时,控制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的功率减小;
161.第五执行子模块,用于将相邻两次接收到与未接收到所述反馈信息中,接收到所述反馈信息对应的功率值作为所述临界功率值。
162.可选地,所述发射器还用于:发送第三控制指令,所述第三控制指令用于控制所述无人机进行位置调整,以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出烟口与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探测器的相对位置关系。
163.关于上述实施例中的装置,其中各个模块执行操作的具体方式已经在有关该方法的实施例中进行了详细描述,此处将不做详细阐述说明。
164.此外值得说明的是,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实施例均属于优选实施例,其所涉及的部分并不一定是本发明所必须的,例如,所述第二差值计算模块和所述第二校验模块,在具体实施时可以是相互独立的装置也可以是同一个装置,本公开对此不作限定。
165.本公开还提供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系统,参照图7所示出的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系统的框图,所述系统700包括:
166.搭载电子烟雾发生器的无人机701,控制终端702,火灾报警系统703。
167.所述无人机701,用于控制所述无人机701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
168.所述控制终端702,用于发送第一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无人机701701上的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并基于火灾报警系统对所述烟雾的烟雾报警响应,控制所述发射器向所述无人机701发送第二控制指令,以调整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产生烟雾的功率;并确定所述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临界功率值,并根据所述电子烟雾器的功率与烟雾浓度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临界功率值对应的临界烟雾浓度值,其中,所述临界功率值是指触发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发生烟雾报警响应的临界功率值;并根据所述临界烟雾浓度值与标准报警范围之间的数值关系,确定所述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69.所述火灾报警系统703,用于响应于所述烟雾,向所述控制终端702发送反馈信息。
170.参考图8所示出的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无人机的示意图,无人机上搭载有电子烟雾发生器,电子烟雾发生器包括主控芯片,用于控制雾化器,并控制雾化器对电子烟油雾化的功率。可选地,主控芯片通过串口线和无人机的主控微机通信连接;出烟腔,出烟腔的出烟口将烟雾排除,以便烟雾探测器可以感知。烟油室,用于存放电子烟油;雾化器,用于接收主控芯片的控制指令,对电子烟油进行雾化。
171.该无人机还搭载了两个摄像头,包括用于采集无人机飞行周围环境图像信息的无人机行驶摄像头,和用于采集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出烟口与烟雾探测器的相对位置关系的图像信息的烟雾测试监视摄像头。摄像头均与无人机的视频采集模块通信连接,此外,无人机的飞行系统,电源模块以及视频采集模块均与无人机的主控模块通信连接,主控模块还通过一路串口通信线与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主控芯片通信连接,用于向电子烟雾发生器的主控芯片发送控制指令,控制电子烟雾发生器产生烟雾,并调整电子烟雾发生器的雾化器的功率,以产生不同浓度的烟雾。
172.可选地,无人机包括一个或多个应用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asic)、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简称dsp)、数字信号处理设备(digital signal processing device,简称dspd)、可编程逻辑器
件(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简称pld)、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简称fpga)、控制器、微控制器、微处理器或其他电子元件实现,用于执行上述的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
173.在另一示例性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包括程序指令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程序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的步骤。例如,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为上述包括程序指令的存储器,上述程序指令可由无人机的主控模块执行以完成上述的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方法。
174.图9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用于测试烟雾感知功能的系统的示意图。可选地,所示系统可以应用图8所示的无人机,以城市轨道交通列车的火灾报警系统的烟雾感知功能为例,如图9所示,控制终端控制无人机飞行在列车车厢中,控制终端包括屏幕,可以通过摄像头展示无人机飞行周围的环境图像画面以及电子烟雾发生器的出烟口与烟雾探测器的相对位置关系的图像画面,无人机还包括无线通信模块,例如wi-fi,蓝牙,近场通信(near field communication,简称nfc),2g、3g、4g或5g,nb-iot(narrow band internet of things,窄带物联网),或者它们中一种或者多种的组合,因此相应的该通信组件可以包括:wi-fi模块,蓝牙模块,nfc模块。用于与控制终端进行通信。
175.控制终端与火灾报警系统也可以通过上述提供的无线通信方式进行实时通信。火灾报警系统包括至少一个用于区域管理的报警控制器,通过火灾报警通信网与报警控制器通信连接的火灾报警监控管理服务器,至少一个用于感知烟雾的烟雾探测器,该烟雾探测器通过火灾报警通信网与报警控制器通信连接。
176.关于上述实施例中的系统,其中装置执行操作的具体方式已经在有关该方法的实施例中进行了详细描述,此处将不做详细阐述说明。
177.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公开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公开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公开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公开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公开的保护范围。
178.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公开对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
179.此外,本公开的各种不同的实施方式之间也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只要其不违背本公开的思想,其同样应当视为本公开所公开的内容。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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