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纺织品前处理及后整理的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棉织物的低强损冷堆漂白的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与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对不同功能性纺织品的需求日益增长,传统整理技术需要适应新的发展,纺织品功能整理技术亟待革新。根据日常生活中形式各异的服用需求,不同纺织品会进行多种整理工序,如漂白、防毡缩整理、抗起毛起球整理、免烫整理等。这些整理工艺会对纺织品带来较大的强力损伤,在实际生产中,通常会使用强力较大的纱线和织物,预留出纺织品损伤的部分,以使得整理后的织物能达到服用标准。但这种处理方式的局限性较大,对棉纤维的要求较高,次品率也较高,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生产成本。
为了降低整理时化学助剂对纤维的损伤,在生产中有时也会添加强力保护剂。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强力保护剂多为非离子型聚乙烯乳液,能够在纤维表面形成柔韧平滑的薄膜,并提高织物的撕破强力和耐磨性能。当前的各研究中:有学者在免烫整理中添加了纤维保护剂PF3、TF-652、KSA等,保护剂的引入减少了强力损失,但也会影响到织物的整理效果;在棉织物树脂整理中使用纤维保护剂DTP,织物的撕破强力和回复性能会有所提高,但降低了织物的断裂强力;在丝光羊毛漂白中引入不同的保护剂3001、CHT、JD-W,强力保留率也仅有1.84%的提高,其强力保护的效果也并不突出;苎麻氧化脱胶中,引入纤维保护剂丹蒽醌或缓释型碱源,能够使纤维素损伤减少,提高纤维的制成率,但这两种物质溶解性都很差,在体系中呈悬浮溶胶的状态,不易清洗,且丹蒽醌还有微毒性、带有一定的颜色,较难应用到实际生产加工中。
综合上述纺织品多种加工整理的研究,可以看到,现有的强力保护剂泛用性都不高,效果也差强人意,不同的加工处理选用的保护剂均不同;少数效果尚可的保护剂也有自身的缺陷,或是影响到纺织品的其他理化性能,亦或是应用难度较高。故寻找一种能够在多种加工整理中减少对纤维的损伤,泛用性较高,效果优良的强力保护剂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技术问题】
为了解决现有的多数强力保护剂泛用性不高,效果差强人意;少数效果尚可的保护剂存在自身缺陷,会影响到纺织品的其他理化性能,或具有毒性、溶解性较差、应用难度较高等特点。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泛用性较高、效果优良的强力保护剂,能够应用在棉、麻、毛、化纤制品的加工整理中。
【技术方案】
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称甜蜜素,是由氨基磺酸与环己胺及NaOH反应而制成的非营养型合成甜味剂;白色结晶或白色结晶粉末,无臭,味甜,易溶于水,其10%水溶液呈中性(pH值为6.5),目前其尚未被应用到棉织物前处理领域内。
为了进一步改进冷堆过氧化氢漂白工艺,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使用强力保护剂(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作用于棉制品和羊毛织物冷轧堆漂白的方法,该方法降低了漂白体系中的温度,在达到良好漂白效果的同时,降低了织物的强力损伤;同时,本发明能耗低、工艺流程短、设备简单、生产效率高,能够应用于工业化的生产加工中。
本发明的第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在纺织品中的应用,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作为纺织品的强力保护剂。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纺织品包括棉、麻、丝、毛或化纤制品。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应用是在进行纺织品整理过程中,添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整理包括漂白整理、防毡缩整理或抗起毛起球整理。
本发明的第二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漂白液,所述漂白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和漂白剂。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漂白剂为常见的漂白剂,包括次氯酸钠、过氧乙酸、H2O2。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漂白液中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和漂白剂的质量比为(1-4):(4~8)。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漂白液还包括稳定剂、螯合剂和渗透剂。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稳定剂包括焦磷酸钠、硅酸钠。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螯合剂包括乙二胺四乙酸(EDTA)。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渗透剂包括渗透剂JFC、AEO-6。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漂白液中稳定剂的含量为4g/L,螯合剂含量为2g/L,渗透剂为2g/L。
本发明的第三个目的是提供一种防毡缩整理液,所述防毡缩整理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和防毡缩整理剂。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防毡缩整理液中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和防毡缩整理剂的质量比为(1-8):(1~15)。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防毡缩整理剂为TSA-28F。
本发明的第四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抗起毛起球整理液,所述抗起毛起球整理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和抗起毛起球整理剂。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漂白液中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和抗起毛起球整理剂的质量比为(1-10):(1~10)。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抗起毛起球整理剂为JF-505F。
本发明的第五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纺织材料的功能整理方法,所述方法是采用上述整理液处理纺织材料。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功能整理包括漂白整理、防毡缩整理或抗起毛起球整理。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纺织材料包括纤维及纤维制品,具体表现为纤维、纱线、织物及其复合物。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当进行漂白整理时,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浸轧:将纺织材料置于上述漂白液中浸轧;
(2)打卷堆置:将浸轧后的纺织材料进行打卷堆置,进行冷堆漂白;
(3)洗涤:对冷堆漂白后的纺织材料进行洗涤、烘干。所得织物能达到良好的白度和较低的强力损伤。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浸轧方式为二浸二轧,轧余率为70%~300%。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冷堆工艺的堆置温度为10~40℃,时间为1~36h。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洗涤方式为:80℃热水洗、60℃热水洗、室温水洗。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当进行防毡缩整理时,所述方法为:采用轧烘焙的方式,将织物置于上述防毡缩整理液中浸轧,轧余率控制在70%,二浸二轧,100℃烘干,160℃焙烘4min。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当进行抗起毛起球整理时,所述方法为:将织物置于上述抗起毛起球整理液中浸轧,轧余率控制在80%,二浸二轧,100℃烘干,160℃焙烘1min。
本发明的第六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应用上述方法制备得到的纺织材料。
本发明的第七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含有上述纺织材料的纺织品。
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纺织品包括毯类织物、机织物、针织物、保暖絮料、填充料、非织造布、服装、服装饰品、家用纺织品、装饰品或特殊工作服中的任意一种。
本发明取得的有益效果:
与现有整理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和效果:
(1)强力损伤低:本发明通过在纺织品不同整理中引入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不仅采用冷堆的漂白处理方法,达到对棉织物漂白的效果;还采用轧烘焙的方式进行防毡缩整理、抗起毛起球整理,分别赋予了羊毛织物防毡缩性能和抗起毛起球性能。在不同的加工整理中,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作为强力保护剂,既能够减少漂白中H2O2无效分解对织物的破坏及损伤,也能在整理过程中起缓释作用,减少纤维的降解。本发明中的漂白处理与现有过氧化氢漂白技术相比较,该漂白体系所需的温度有所下降,在达到良好漂白效果的前提下,强力损伤较低,强力保留率大于95%,明显优于现有过氧化氢漂白工艺。本发明中的防毡缩整理与抗起毛起球整理效果优异,与常规整理工艺效果相比,在保证整理效果良好的同时,强力损伤进一步减小。
(2)品质稳定性优异:本发明引入了强力保护剂,所处理织物的强力保留率具有较好的品质稳定性,即整理织物受时间、轧余率、温度、织物种类等因素的影响不大,同时强力保护剂的引入对整理所需效果无不利影响。
(3)经济效益:本发明以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作为强力保护剂对织物进行多种加工整理。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本身是一种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无污染、成本低廉、经济价值高,这使得工业生产中的能耗下降、生产效率提高,更符合绿色经济的理念。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例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是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并不局限于实例表示的范围。
实施例1: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在纺织品中的应用
已知未退浆纯棉平纹机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508.4N,亨特白度为53.8。
(1)漂白工作液的配制:以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20g/L,稳定剂4g/L,螯合剂3g/L,渗透剂2g/L,H2O2 65g/L的用量配制漂白液,随后使用NaOH调节pH至12。
(2)浸轧:将织物置于上述漂白工作液中浸轧处理,二浸二轧,控制织物的轧余率为100%。
(3)打卷堆置:将浸轧后的织物于20℃环境下堆置24h。
(4)洗涤:对漂白后的织物进行洗涤、烘干。
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17644-1998测得强力保留率为95.98%,亨特白度为81.83。
实施例2:一种漂白液
一种漂白液,所述漂白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5g/L,稳定剂4g/L,螯合剂2g/L,渗透剂2g/L和H2O2 60g/L,使用NaOH调节pH至12。
采用本实施例的漂白液对棉织物进行漂白,包括以下步骤:
(1)浸轧:将织物置于上述漂白液中浸轧,二浸二轧,控制织物的轧余率为100%;
(2)打卷堆置:将浸轧后的棉织物进行打卷堆置,于20℃环境下堆置24h;
(3)洗涤:对冷堆漂白后的织物进行洗涤、烘干。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508.4N,亨特白度为53.8。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17644-1998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0.14%,亨特白度为81.54。
实施例3:一种漂白液
一种漂白液,所述漂白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10g/L,稳定剂4g/L,螯合剂2g/L,渗透剂2g/L和H2O2 60g/L,使用NaOH调节pH至12。
采用本实施例的漂白液对棉织物进行漂白,包括以下步骤:
(1)浸轧:将织物置于上述漂白液中浸轧,二浸二轧,控制织物的轧余率为100%;
(2)打卷堆置:将浸轧后的棉织物进行打卷堆置,于20℃环境下堆置24h;
(3)洗涤:对冷堆漂白后的织物进行洗涤、烘干。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508.4N,亨特白度为53.8。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17644-1998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3.23%,亨特白度为81.46。
实施例4:一种漂白液
一种漂白液,所述漂白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20g/L,稳定剂4g/L,螯合剂2g/L,渗透剂2g/L和H2O2 60g/L,使用NaOH调节pH至12。
采用本实施例的漂白液对棉织物进行漂白,包括以下步骤:
(1)浸轧:将织物置于上述漂白液中浸轧,二浸二轧,控制织物的轧余率为100%;
(2)打卷堆置:将浸轧后的棉织物进行打卷堆置,于20℃环境下堆置24h;
(3)洗涤:对冷堆漂白后的织物进行洗涤、烘干。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508.4N,亨特白度为53.8。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17644-1998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5.86%,亨特白度为81.75。与对比例1进行对比,可见,添加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有利于弥补漂白带来的强力损失。
实施例5:一种漂白液
一种漂白液,所述漂白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40g/L,稳定剂4g/L,螯合剂2g/L,渗透剂2g/L和H2O2 60g/L,使用NaOH调节pH至12。
采用本实施例的漂白液对棉织物进行漂白,包括以下步骤:
(1)浸轧:将织物置于上述漂白液中浸轧,二浸二轧,控制织物的轧余率为100%;
(2)打卷堆置:将浸轧后的棉织物进行打卷堆置,于20℃环境下堆置24h;
(3)洗涤:对冷堆漂白后的织物进行洗涤、烘干。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508.4N,亨特白度为53.8。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17644-1998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6.25%,亨特白度为81.85。
实施例6:一种漂白液
一种漂白液,所述漂白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20g/L,稳定剂4g/L,螯合剂2g/L,渗透剂2g/L和H2O2 40g/L,使用NaOH调节pH至12。
采用本实施例的漂白液对棉织物进行漂白,包括以下步骤:
(1)浸轧:将织物置于上述漂白液中浸轧,二浸二轧,控制织物的轧余率为100%;
(2)打卷堆置:将浸轧后的棉织物进行打卷堆置,于20℃环境下堆置24h;
(3)洗涤:对冷堆漂白后的织物进行洗涤、烘干。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508.4N,亨特白度为53.8。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17644-1998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6.15%,亨特白度为78.83。
实施例7:一种漂白液
一种漂白液,所述漂白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20g/L,稳定剂4g/L,螯合剂2g/L,渗透剂2g/L和H2O2 80g/L,使用NaOH调节pH至12。
采用本实施例的漂白液对棉织物进行漂白,包括以下步骤:
(1)浸轧:将织物置于上述漂白液中浸轧,二浸二轧,控制织物的轧余率为100%;
(2)打卷堆置:将浸轧后的棉织物进行打卷堆置,于20℃环境下堆置24h;
(3)洗涤:对冷堆漂白后的织物进行洗涤、烘干。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508.4N,亨特白度为53.8。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17644-1998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5.63%,亨特白度为82.56。
实施例8:一种漂白方法
采用实施例4的漂白液对棉织物进行漂白,包括以下步骤:
(1)浸轧:将织物置于上述漂白液中浸轧,二浸二轧,控制织物的轧余率为100%;
(2)打卷堆置:将浸轧后的棉织物进行打卷堆置,于40℃环境下堆置24h;
(3)洗涤:对冷堆漂白后的织物进行洗涤、烘干。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508.4N,亨特白度为53.8。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17644-1998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5.02%,亨特白度为83.05。
实施例9:一种漂白方法
采用实施例4的漂白液对棉织物进行漂白,包括以下步骤:
(1)浸轧:将织物置于上述漂白液中浸轧,二浸二轧,控制织物的轧余率为100%;
(2)打卷堆置:将浸轧后的棉织物进行打卷堆置,于20℃环境下堆置12h;
(3)洗涤:对冷堆漂白后的织物进行洗涤、烘干。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508.4N,亨特白度为53.8。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17644-1998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7.28%,亨特白度为77.63。
实施例10:一种漂白方法
采用实施例4的漂白液对棉织物进行漂白,包括以下步骤:
(1)浸轧:将织物置于上述漂白液中浸轧,二浸二轧,控制织物的轧余率为300%;
(2)打卷堆置:将浸轧后的棉织物进行打卷堆置,于20℃环境下堆置24h;
(3)洗涤:对冷堆漂白后的织物进行洗涤、烘干。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508.4N,亨特白度为53.8。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17644-1998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5.95%,亨特白度为81.83。
实施例11:一种防毡缩整理液
一种防毡缩整理液,所述防毡缩整理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3g/L,防毡缩整理剂TSA-28F 30g/L,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与TSA-28F的质量比为1:10。
采用本实施例的防毡缩整理液对羊毛织物进行防毡缩整理,步骤如下:采用轧烘焙的方式,将织物置于上述防毡缩整理液中浸轧,轧余率为70%,二浸二轧,待100℃烘干后于160℃焙烘4min。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487.52N,且原织物的平均毡缩率为17.93%。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FZ/T 20024-2012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2.24%,平均毡缩率为5.53%。
实施例12:一种防毡缩整理液
一种防毡缩整理液,所述防毡缩整理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6g/L,防毡缩整理剂TSA-28F 30g/L,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与TSA-28F的质量比为1:5。
采用本实施例的防毡缩整理液对羊毛织物进行防毡缩整理,步骤如下:采用轧烘焙的方式,将织物置于上述防毡缩整理液中浸轧,轧余率为70%,二浸二轧,待100℃烘干后于160℃焙烘4min。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487.52N,且原织物的平均毡缩率为17.93%。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FZ/T 20024-2012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4.79%,平均毡缩率为5.37%。
实施例13:一种防毡缩整理液
一种防毡缩整理液,所述防毡缩整理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6g/L,防毡缩整理剂TSA-28F 30g/L,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与TSA-28F的质量比为1:2。
采用本实施例的防毡缩整理液对羊毛织物进行防毡缩整理,步骤如下:采用轧烘焙的方式,将织物置于上述防毡缩整理液中浸轧,轧余率为70%,二浸二轧,待100℃烘干后于160℃焙烘4min。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487.52N,且原织物的平均毡缩率为17.93%。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FZ/T 20024-2012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6.61%,平均毡缩率为5.32%。
实施例14:一种防毡缩整理液
一种防毡缩整理液,所述防毡缩整理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6g/L,防毡缩整理剂TSA-28F 30g/L,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与TSA-28F的质量比为1:1。
采用本实施例的防毡缩整理液对羊毛织物进行防毡缩整理,步骤如下:采用轧烘焙的方式,将织物置于上述防毡缩整理液中浸轧,轧余率为70%,二浸二轧,待100℃烘干后于160℃焙烘4min。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487.52N,且原织物的平均毡缩率为17.93%。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FZ/T 20024-2012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6.78%,平均毡缩率为5.48%。
实施例15:一种抗起毛起球整理液
一种抗起毛起球整理液,所述抗起毛起球整理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4g/L,抗起毛起球整理剂JF-505F 40g/L,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与JF-505F的质量比为1:10。
采用本实施例的抗起毛起球整理液对羊毛织物进行抗起毛起球整理,步骤如下:采用轧烘焙的方式,将织物置于上述抗起毛起球整理液中浸轧,轧余率为80%,二浸二轧,待100℃烘干后于160℃焙烘1min。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487.52N,且原织物的起毛起球等级为1级。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4802.2-2008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89.69%,起毛起球等级为4-5级。
实施例16:一种抗起毛起球整理液
一种抗起毛起球整理液,所述抗起毛起球整理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8g/L,抗起毛起球整理剂JF-505F 40g/L,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与JF-505F的质量比为1:5。
采用本实施例的抗起毛起球整理液对羊毛织物进行抗起毛起球整理,步骤如下:采用轧烘焙的方式,将织物置于上述抗起毛起球整理液中浸轧,轧余率为80%,二浸二轧,待100℃烘干后于160℃焙烘1min。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487.52N,且原织物的起毛起球等级为1级。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4802.2-2008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1.57%,起毛起球等级为4-5级。
实施例17:一种抗起毛起球整理液
一种抗起毛起球整理液,所述抗起毛起球整理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20g/L,抗起毛起球整理剂JF-505F 40g/L,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与JF-505F的质量比为1:2。
采用本实施例的抗起毛起球整理液对羊毛织物进行抗起毛起球整理,步骤如下:采用轧烘焙的方式,将织物置于上述抗起毛起球整理液中浸轧,轧余率为80%,二浸二轧,待100℃烘干后于160℃焙烘1min。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487.52N,且原织物的起毛起球等级为1级。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4802.2-2008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4.11%,起毛起球等级为4-5级。
实施例18:一种抗起毛起球整理液
一种抗起毛起球整理液,所述抗起毛起球整理液包括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40g/L,抗起毛起球整理剂JF-505F 40g/L,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与JF-505F的质量比为1:1。
采用本实施例的抗起毛起球整理液对羊毛织物进行抗起毛起球整理,步骤如下:采用轧烘焙的方式,将织物置于上述抗起毛起球整理液中浸轧,轧余率为80%,二浸二轧,待100℃烘干后于160℃焙烘1min。
已知织物处理前的断裂强力为487.52N,且原织物的起毛起球等级为1级。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4802.2-2008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4.58%,起毛起球等级为4-5级。
上述实施例1-10的结果见表1,实施例11-18的结果见表2。
表1.本发明中漂白部分的实施例/对比例的处理效果
表2.本发明中防毡缩整理与抗起毛起球整理部分的实施例/对比例的处理效果
对比例1:漂白体系中不引入强力保护剂
控制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用量为0g/L,其余步骤和条件与实施例4相同。
按本方法处理后的棉织物强力损伤较大,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17644-1998测得强力保留率为87.22%,亨特白度为81.67。
对比例2:常规冷堆漂白
以硅酸钠10g/L,螯合剂3g/L,渗透剂2g/L,H2O2 65g/L的用量配制常规冷堆漂白工作液,随后使用NaOH调节pH至12,其余步骤和条件与实施例1相同。
按本方法处理后的棉织物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17644-1998测得强力保留率为86.56%,亨特白度为77.90。
对比例3:防毡缩整理中不引入强力保护剂
控制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用量为0g/L,其余步骤和条件与实施例13相同。
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羊毛织物有一定的损伤,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FZ/T 20024-2012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89.55%,平均毡缩率为5.46%。
对比例4:抗起毛起球整理中不引入强力保护剂
控制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用量为0g/L,其余步骤和条件与实施例17相同。
按本方法处理后的羊毛织物有稍高的损伤,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4802.2-2008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86.25%,起毛起球等级为4-5级。
对比例5:常规防毡缩整理
以2%蛋白酶对羊毛织物进行50℃水浴预处理50min,再选用防毡缩整理剂Goon815对羊毛织物进行防毡缩整理,用量为40g/L,其余步骤和条件与实施例13相同。
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FZ/T 20024-2012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90.27%,平均毡缩率为10.81%。
对比例6:常规抗起毛起球整理
以抗起毛起球整理剂TK-750对羊毛织物进行抗起毛起球整理,用量为40g/L,其余步骤和条件与实施例17相同。
根据国家标准GB/T 3923.1-2013和GB/T 4802.2-2008测得织物的强力保留率为87.22%,起毛起球等级为3级。
综上所述,本发明通过在纺织品不同加工整理中引入强力保护剂(N-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不仅采用冷堆的方式对棉织物进行漂白处理,达到对棉织物漂白的效果;还采用轧烘焙的方式进行防毡缩整理、抗起毛起球整理,分别赋予了羊毛织物防毡缩性能和抗起毛起球性能。本发明中漂白处理所得织物在保有良好白度的同时,还具有较高的强力保留率,且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小,能够满足棉织物漂白处理的要求;本发明中的防毡缩整理与抗起毛起球整理效果优异,与常规整理工艺效果相比,能够在保证整理效果良好的同时,使强力损伤进一步减小。本发明能够在纺织品不同加工整理中降低纤维的强力损伤,使得次品率随之下降,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也符合绿色经济的理念。
虽然本发明已以较佳实施例公开如上,但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都可做各种的改动与修饰,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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