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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残丝无尾料掺配方法和系统与流程

2021-08-06 18:22: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一种残丝无尾料掺配方法和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卷烟制造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残丝无尾料掺配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残丝是指残次烟支经过工艺加工后提取的烟丝,其产品品质和同牌号的成品烟丝近似,一般作为烟丝掺配物在烟丝掺配工序均匀地回掺至成品烟丝中。为了保证成品烟丝的均质化,残丝的回掺比例较低,一般在5%以下,且不同牌号之间不能混用。在实际生产中,若按正常的模式进行残丝回掺,则出库量会大于实际使用量,生产结束时喂丝机内会结存残丝,需要进行退料处置后方可切换至下一牌号的烟丝掺配。每次退料回库工作都要耽误约20min的生产时间,影响生产效率且耗费劳动力。分开号为cn112471574a的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易地送丝模式下的残烟掺配方法,分开号为cn112586802a的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易地送丝模式下的残烟掺配装置,通过机械设备的混料和流量控制实现残丝的掺配工艺,该掺配工艺并没有起到调节掺配模式的作用。技术实现要素:鉴于上述,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残丝无尾料掺配方法和系统,通过合理的残丝无尾料掺配模式的控制,使按照这个掺配模式进行的烟丝掺配工序生产结束后不会出现残丝道次喂丝机内残丝结存,无需退料处理提升了生产效率。第一方面,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残丝无尾料掺配方法,包括:依据主叶丝量、残丝掺配最大比例以及残丝装箱标准重量计算得到需要的残丝最大箱数;依据需要的残丝最大箱数与残丝装箱标准重量确定需要残丝重量,并判断需要残丝重量和主叶丝量的掺配比例是否在允许范围内;当掺配比例在允许范围内时,将计算得到的残丝最大箱数发送给高架库,并依据掺配比例与残丝掺配修订量确定残丝实际掺配比例,当残丝实际掺配比例在允许范围内时按照残丝实际掺配比例下发生产,否则按照残丝掺配最大比例或残丝掺配最小比例下发生产;当掺配比例不在允许范围内时,将计算得到的残丝最大箱数 1发送给高架库,并将残丝掺配最大比例作为残丝实际掺配比例,并下发生产。第二方面,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残丝无尾料掺配系统,包括:自动调节模块,用于提供有尾料掺配模式和无尾料掺配模式选择功能,残丝最大箱数确定模块,用于依据主叶丝量、残丝掺配最大比例以及残丝装箱标准重量计算得到需要的残丝最大箱数;掺配比例确定模块,用于依据需要的残丝最大箱数与残丝装箱标准重量确定需要残丝重量后,依据需要残丝重量和主叶丝量确定掺配比例;通信模块,用于当掺配比例在允许范围内时,将计算得到的残丝最大箱数发送给高架库;当掺配比例不在允许范围内时,将计算得到的残丝最大箱数 1发送给高架库;残丝实际掺配比例确认模块,用于当掺配比例在允许范围内时,依据掺配比例与残丝掺配修订量确定残丝实际掺配比例,当残丝实际掺配比例在允许范围内时按照残丝实际掺配比例下发生产,否则按照残丝掺配最大比例或残丝掺配最小比例下发生产;当掺配比例不在允许范围内时,将残丝掺配最大比例作为残丝实际掺配比例,并下发生产。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的有益效果至少包括:实施例提供的残丝无尾料掺配方法和系统,通过设置的残丝掺配修订量实现了对残丝实际掺配比例的调整,使得按照该残丝实际掺配比例进行生产,能够实现无尾料,解决了目前烟丝掺配工序生产结束后残丝道次喂丝机内残丝结存,需进行退料后方可切换至下一牌号生产的问题,进而提高了生产效率。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做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图1是一实施例提供的残丝无尾料掺配方法的流程图;图2是一实施例提供的残丝无尾料掺配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为了解决现有有尾料掺配模式造成的烟丝掺配工序生产结束后残丝道次喂丝机内残丝结存,需进行退料后方可切换至下一牌号生产的问题。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残丝无尾料掺配方法和系统。图1为是一实施例提供的残丝无尾料掺配方法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实施例提供的残丝无尾料掺配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1,依据主叶丝量、残丝掺配最大比例以及残丝装箱标准重量计算得到需要的残丝最大箱数。实施例中,可以依据公式(1)计算残丝最大箱数n:其中,q表示主叶丝量,kmax表示残丝掺配最大比例,m0表示残丝装箱标准重量,[·]表示取整函数,也就是当计算值为5.3时,向下取整为5,输出残丝最大箱数n=5。步骤2,依据需要的残丝最大箱数与残丝装箱标准重量确定需要残丝重量,并依据需要残丝重量和主叶丝量计算掺配比例后,判断掺配比例是否在允许范围内。实施例中,依据残丝最大箱数n与残丝装箱标准重量m0的乘积确定需要残丝重量m,即m=n·m0;然后计算掺配比例步骤3,当掺配比例不在允许范围内时,将计算得到的残丝最大箱数 1发送给高架库,并将残丝掺配最大比例作为残丝实际掺配比例,并下发生产。实施例中,会设置由残丝掺配最小比例和残丝掺配最大比例确定掺配比例的允许范围,当不在这个允许范围内,则按照残丝掺配最大比例生产。步骤4,当掺配比例在允许范围内时,将计算得到的残丝最大箱数发送给高架库,并依据掺配比例与残丝掺配修订量确定残丝实际掺配比例,当残丝实际掺配比例在允许范围内时按照残丝实际掺配比例下发生产,否则按照残丝掺配最大比例或残丝掺配最小比例下发生产。实施例中,依据掺配比例k与残丝掺配修订量h确定残丝实际掺配比例k1包括:k1=k h;当残丝实际掺配比例k1在允许范围内时按照残丝实际掺配比例下发生产;当残丝实际掺配比例k1超过残丝掺配最大比例kmax时,按照残丝掺配最大比例作为下发生产;当残丝实际掺配比例k1小于残丝掺配最小比例kmin时,按照残丝掺配最小比例下发生产。以上残丝无尾料掺配方法中,残丝掺配最小比例、残丝掺配最大比例以及残丝掺配修订量依据烟丝种类和/或残丝等级不同进行调节设置,以适应实际的生产需求。实施例中,残丝入高架库时,高架库依据残丝装箱标准重量以及残丝入库允差对残丝进行重量控制入库。将在残丝装箱重量在允差范围内时才可以进入高架库,否则不能进入高架库。图2是一实施例中残丝无尾料掺配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实施例提供的残丝无尾料掺配系统200,包括自动调节模块210、残丝最大箱数确定模块220、掺配比例确定模块230、通信模块240、残丝实际掺配比例确认模块250。其中,自动调节模块210用于提供有尾料掺配模式和无尾料掺配模式选择功能;当选择无尾料掺配模式时,则按照残丝最大箱数确定模块、掺配比例确定模块、通信模块、残丝实际掺配比例确认模块的功能进行残丝掺配。残丝最大箱数确定模块220用于依据主叶丝量、残丝掺配最大比例以及残丝装箱标准重量计算得到需要的残丝最大箱数;掺配比例确定模块230用于依据需要的残丝最大箱数与残丝装箱标准重量确定需要残丝重量后依据需要残丝重量和主叶丝量确定掺配比例;通信模块240用于当掺配比例在允许范围内时,将计算得到的残丝最大箱数发送给高架库;当掺配比例不在允许范围内时,将计算得到的残丝最大箱数 1发送给高架库;残丝实际掺配比例确认模块250用于当掺配比例在允许范围内时,依据掺配比例与残丝掺配修订量确定残丝实际掺配比例,当残丝实际掺配比例在允许范围内时按照残丝实际掺配比例下发生产,否则按照残丝掺配最大比例或残丝掺配最小比例下发生产;当掺配比例不在允许范围内时,将残丝掺配最大比例作为残丝实际掺配比例,并下发生产。实施例中,残丝实际掺配比例确认模块中,当残丝实际掺配比例k1超过残丝掺配最大比例kmax时,按照残丝掺配最大比例作为下发生产;当残丝实际掺配比例k1小于残丝掺配最小比例kmin时,按照残丝掺配最小比例下发生产。实施例提供的残丝无尾料掺配系统,还包括工艺通道管理模块260,用于管理每个工艺通道的物料信息和残丝无尾料掺配情况信息,其中,残丝无尾料掺配情况信息包括掺配比例,掺配重量以及修订量。下面以某牌号a的残丝为例,具体实现方案说明如下:集控系统中建立有残丝装箱重量标准表和残丝掺配信息表。其中,残丝装箱重量标准表按残丝等级设定每箱残丝装箱标准重量及残丝入库允差,如表1所示。表1残丝装箱重量标准表残丝等级残丝装箱标准重量(kg)残丝入库允差(kg)hb1000602残丝掺配信息表按卷烟牌号分别设定残丝等级、常用掺配比例、无尾料掺配模式启用选项、残丝掺配最小比例、残丝掺配最大比例、残丝掺配修订量等,如表2所示。表2残丝掺配信息表其中,无尾料掺配模式启用选项是为了实现常规有尾料掺配模式和无尾料掺配模式的灵活切换,当无尾料掺配模式启用选项为否,则此批次掺配按表2中的常用掺配比例进行下发生产,常用掺配比例可维护设置,此时残丝道次有残丝结存;当无尾料掺配模式启用选项为是时,启用无尾料掺配模式。残丝掺配修订量是无尾料掺配模式下配合计算实际掺配量使用,在计算的理论掺配量上累加上修订量即可以得到实际掺配量,使残丝全部掺配完,该残丝掺配修订量也可维护设置。在对残丝装箱入库时,根据生产的残丝等级(如:hb1000)对照系统内的表1残丝装箱重量标准表进行装箱重量控制(60±2kg)。高架库系统根据集控系统传递的表1残丝装箱重量标准表中相应残丝等级(hb1000)对应的装箱重量(60±2kg)进行入库控制,非预设范围内的残丝箱拒绝入库。在启动无尾料掺配模式启用选项时,集控系统首先查询主叶丝量,根据主叶丝量和表2残丝掺配信息表中的残丝掺配最大比例及残丝装箱标准重量计算出需要的最大残丝箱数m,并判断掺配比例k是否在最小、最大比例范围内,若在范围内,集控系统将最残丝大箱数m对应的重量(58kg,每箱减掉2kg)发给高架库系统,高架库系统按m*残丝装箱标准重量/主叶丝量 残丝掺配修订量计算出此批次残丝实际掺配比例后,当残丝实际掺配比例不超过比例上下限时按照残丝实际掺配比例下发生产,否则按照残丝掺配最大比例或残丝掺配最小比例下发生产。当掺配比例k不在比例范围内时,集控系统将最大箱数取整值m 1发给高架库系统,此批次掺配按表2残丝掺配信息表中的残丝掺配最大例进行下发生产。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详细说明,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最优选实施例,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原则范围内所做的任何修改、补充和等同替换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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