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新能源汽车领域,尤其是一种新能源汽车换电收费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多的进入到大众生活中,但是目前新能源汽车充电缓慢和充电不便,仍然制约新能源电车的发展。而新能源汽车换电业务的推出,无疑是一项推动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车的技术。
现有新能源汽车快速换电池的收费方式,大都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用户使用电量为依据进行计算,即以用户所使用的电量乘以单价电费得到总费用;另一种是以车辆行驶里程为依据进行计算,即以用户所行使的里程乘以单价费用得到总费用。这两种计费方法都存在缺陷和漏洞。
采用第一种方式以电量为计算依据的方法中:首先通过初始电量和充电时电量计算得到电量差值,然后用差值乘以电费单价,再加上服务费,即为客户应付的换电费用。但采用这种方式进行收费时,无法避免客户因自行充电造成的干扰。现有的换电型电动车为了避免出现电池电量不足又找不到换电站的尴尬情况,都为电池配备了应急充电功能,因此用户可以自行对电池进行充电。但用户在进行充电后,就无法准确计算电费,同时用户自行充电受到充电设备的影响,现有的充电设备大都为直流快充充电桩,而不是适合于换电电池的慢充设备,因此在充电的过程中也会对电池造成损耗,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该损耗也无法进行弥补。
采用第二种方式以行使里程数为计算依据的方法中:首先通过初始里程和充电时的里程计算出里程差,然后根据换电前后的里程差值计算客户的应付费用。这个方法有两个漏洞:首先,用户有可能私自调表,通过调整电动车上的里程数取得少的里程数,以便节省电费;另外,如果在使用的过程中,遇到路况拥堵的情况,电池也会进行消耗,但行使里程并没有增加,同时开启空调,会导致电量消耗而里程数不涨。
因此急需一种合理的收费方式,来对换电型电动车进行收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能源汽车换电收费方法,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能源汽车换电收费方法,步骤包括:
(1)检测电池当前使用电池比值,通过总电池比值减去当前使用电池比值得到用户使用电池比值,以用户使用电池比值乘以电量单价得到电费,电费=(总电池比值-使用电池比值)*电量单价;
(2)检测电池在该次使用中用户是否进行过充电,如果未进行过充电,则换电费用为电费加固定服务费;
(3)在步骤(2)中如果检测到用户进行过充电,则换电费用为电费加损耗费加固定服务费,即换电费用=电费 损耗费 固定服务费;所述损耗费为用户充电前消耗电池比值、用户充电电池比值、用户充电后消耗电池比值之和乘以损耗单价,即损耗费=(用户充电前消耗电池比值 用户充电电池比值 用户充电后消耗电池比值)*损耗单价,所述用户充电前消耗电池比值=总电池比值-充电前电池比值,用户充电电池比值=充电后电池比值-充电前电池比值,用户充电后消耗电池比值=充电后电池比值-当前电池比值;
进一步,所述电量单价为当前位置实际用电单价。
进一步,所述固定服务费=当前换电站设备总价*折旧率÷换电站设备使用寿命次数。
进一步,所述损耗单价=当前换电站的充电模块总价*折旧率÷当前换电站的充电模块使用寿命次数 电池包总价*电池包容量÷电池包使用寿命次数。
进一步,在步骤(1)中,检测用户的当月总里程,若用户的当月总里程大于可优惠里程值,则电费=(总电池比值-使用电池比值)*电量单价*优惠比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不再单纯通过用户使用电量或以车辆行驶里程为依据进行换电费用的计算,而是通过用户使用电量所计算得到的电费加上损耗费得到最终的换电费用,消除了单纯通过行驶里程计算产生的误差,同时也弥补了用户自行充电对于电池的损耗费用。计费合理,同时也鼓励了用户在电池低电量时及时进行换电,避免自行充电对电池造成损耗,浪费电池资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一种新能源汽车换电收费方法,步骤包括:
(1)检测电池当前使用电池比值,通过总电池比值减去当前使用电池比值得到用户使用电池比值,以用户使用电池比值乘以电量单价得到电费,电费=(总电池比值-使用电池比值)*电量单价;
(2)检测电池在该次使用中用户是否进行过充电,如果未进行过充电,则换电费用为电费加固定服务费;
(3)在步骤(2)中如果检测到用户进行过充电,则换电费用为电费加损耗费加固定服务费,即换电费用=电费 损耗费 固定服务费;所述损耗费为用户充电前消耗电池比值、用户充电电池比值、用户充电后消耗电池比值之和乘以损耗单价,即损耗费=(用户充电前消耗电池比值 用户充电电池比值 用户充电后消耗电池比值)*损耗单价,所述用户充电前消耗电池比值=总电池比值-充电前电池比值,用户充电电池比值=充电后电池比值-充电前电池比值,用户充电后消耗电池比值=充电后电池比值-当前电池比值;
所述电量单价为当前位置实际用电单价。
所述固定服务费=当前换电站设备总价*折旧率÷换电站设备使用寿命次数。
所述损耗单价=当前换电站的充电模块总价*折旧率÷当前换电站的充电模块使用寿命次数 电池包总价*电池包容量÷电池包使用寿命次数。
目前换电站附近电量单价为1.2元/kwh。
目前,根据当前的换电站设备总价、折旧率以及换电站设备使用寿命次数,计算得到固定服务费为12元。
根据当前换电站的充电模块总价、折旧率、当前换电站的充电模块寿命次数、电池包总价、电池包容量以及电池包使用寿命次数计算得到损耗单价为0.3元。电池的寿命约为2000个循环,每个电池的成本约2.5万元,电池一个循环的容量约为42度电,因此电池的折损为=25000元÷2000÷42≈0.3元。
例如:电池容量为43kwh,客户换100%电量的新电池后,电量消耗至50%,自行充电到90%,随后又放电到60%,来到换电站进行换电。所收费用为:
(1)电费=(总电量值-当前电量值)*电量单价
即:电费=(100%-60%)*43kwh*1.2元/kwh=20.64元。
(2)检测电池在该次使用中用户是否进行过充电;
(3)检测到用户进行过充电,换电费用=电费 损耗费 固定服务费
损耗费=(100%-50%)*0.3 (90%-50%)*0.3 (90%-60%)*0.3 12=36元。
换电费用=20.64元 36元 12元=68.64元
如果用户只是从100%电量的新电池消耗至60%,中途没有进行自行充电,则所收费用为:
换电费用=电费 固定服务费=32.64元
从换电费用上,能够清晰看到同样是从100%消耗至60%的电池,在进行换电时费用差距较大,用户自行充电所造成的电池损耗即从这部分差额中进行弥补。同时用户在进行使用的过程中,也会进行更加合理的充电安排,尽量避免自行充电。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