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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公路施工用高度可调式照明灯的制作方法

2021-10-09 18:19: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调式 照明灯 建筑施工 高度 施工


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领域,具体为一种公路施工用高度可调式照明灯。


背景技术:

2.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它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等,施工作业的场所称为“建筑施工现场”或叫“施工现场”,也叫工地。
3.建筑施工涉及公路施工,在夜晚和光线不足的环境下施工,需要使用照明灯辅助施工,公路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大多为固定式的,无法对照明灯的高度进行调节,容易造成光线无法满足不同施工现场的需求,需要配备多组照明装置,增加施工方的成本支出,同时占用施工现场空间,造成施工现场拥堵。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公路施工用高度可调式照明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公路施工用高度可调式照明灯,包括固定箱,所述固定箱顶部的中心处栓接有箱体,所述箱体的内腔设置有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的顶部栓接有固定框,所述固定框内腔两侧的正面均栓接有照明灯本体,所述固定框的顶部栓接有防护罩,所述箱体正面的顶部栓接有控制器。
6.优选的,所述升降机构包括活动箱、电机、第一齿轮、第一齿条板、第二齿轮、第二齿条板和活动杆,所述箱体的内腔滑动连接有活动箱,所述活动箱内腔背面的底部栓接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轴栓接有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的背面贯穿活动箱并啮合有第一齿条板,所述第一齿条板的背面与箱体内腔的背面栓接,所述活动箱背面的中心处开设有通槽,且通槽内腔的两侧均通过活动轴活动连接有第二齿轮,所述第二齿轮的背面与第一齿条板的正面啮合,所述第二齿轮的正面啮合有第二齿条板,所述第二齿条板的正面栓接有活动杆,所述活动杆的正面与活动箱内腔的正面滑动连接,所述活动杆的顶部贯穿活动箱并与固定框的底部栓接。
7.优选的,所述活动箱正面的两侧均开设有第一滑槽,所述第一滑槽的内腔滑动连接有第一滑块,所述第一滑块的正面贯穿第一滑槽并箱体内腔的正面栓接。
8.优选的,所述活动杆正面的两侧均开设有第二滑槽,所述第二滑槽的内腔滑动连接有第二滑块,所述第二滑块的正面贯穿第二滑槽并与活动箱内腔的正面栓接。
9.优选的,所述固定箱内腔顶部的四周均栓接有弹簧,所述弹簧的底部栓接有活动框,所述活动框内腔两侧的底部从前至后均依次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有旋转轴,所述旋转轴表面的两侧均栓接有移动轮,所述移动轮的底部贯穿至固定箱的底部。
10.优选的,所述固定箱两侧的底部栓接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底部从前至后均依
次栓接有地钉。
11.优选的,所述活动框顶部的四周均栓接有固定柱,所述固定柱的顶部贯穿固定箱并栓接有限位板,所述固定柱的两侧均开设有限位孔,且限位孔的内腔活动连接有限位杆。
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3.1、本实用新型通过活动箱、电机、第一齿轮、第一齿条板、第二齿轮、第二齿条板和活动杆的配合,便于使用者对活动箱和活动杆同步进行升降,方便对照明灯本体的高度进行调节,满足不同施工现场对光线的需求,解决了传统公路施工用照明灯无法进行高度调节的问题。
14.2、本实用新型通过第一滑槽和第一滑块的配合,便于使用者对活动箱进行限位固定,防止活动箱发生晃动,造成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与第一齿条板发生错位,同时辅助活动箱进行上下移动,通过第二滑槽和第二滑块的配合,便于使用者对活动杆进行限位固定,防止活动杆发生晃动,造成第二齿轮与第二齿条板发生错位,同时辅助活动杆进行上下移动,通过弹簧、活动框、旋转轴和移动轮的配合,便于使用者对装置进行移动,提高装置的机动性,通过固定板和地钉的配合,便于使用者对固定箱进行固定,保持固定箱的稳定性,防止照明灯本体发生晃动,通过固定柱和限位杆的配合,便于使用者对活动框进行限位,方便固定箱支撑装置,保持装置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公路施工用高度可调式照明灯的一种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图1所示箱体的结构右视剖面图;
17.图3为图1所示固定箱的结构剖视图。
18.图中:1、固定箱;2、箱体;3、升降机构;31、活动箱;32、电机;33、第一齿轮;34、第一齿条板;35、第二齿轮;36、第二齿条板;37、活动杆;4、固定框;5、照明灯本体;6、第一滑槽;7、第一滑块;8、第二滑槽;9、第二滑块;10、弹簧;11、活动框;12、旋转轴;13、移动轮;14、固定板;15、地钉;16、固定柱;17、限位杆。
具体实施方式
19.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前端”、“后端”、“两端”、“一端”、“另一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1.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
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2.请参阅图1

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公路施工用高度可调式照明灯,包括固定箱1,固定箱1顶部的中心处栓接有箱体2,箱体2的内腔设置有升降机构3,升降机构3的顶部栓接有固定框4,固定框4内腔两侧的正面均栓接有照明灯本体5,固定框4的顶部栓接有防护罩,箱体2正面的顶部栓接有控制器,通过活动箱31、电机32、第一齿轮33、第一齿条板34、第二齿轮35、第二齿条板36和活动杆37的配合,便于使用者对活动箱31和活动杆37同步进行升降,方便对照明灯本体5的高度进行调节,满足不同施工现场对光线的需求,解决了传统公路施工用照明灯无法进行高度调节的问题。
23.升降机构3包括活动箱31、电机32、第一齿轮33、第一齿条板34、第二齿轮35、第二齿条板36和活动杆37,箱体2的内腔滑动连接有活动箱31,活动箱31内腔背面的底部栓接有电机32,电机32的输出轴栓接有第一齿轮33,第一齿轮33的背面贯穿活动箱31并啮合有第一齿条板34,第一齿条板34的背面与箱体2内腔的背面栓接,活动箱31背面的中心处开设有通槽,且通槽内腔的两侧均通过活动轴活动连接有第二齿轮35,第二齿轮35的背面与第一齿条板34的正面啮合,第二齿轮35的正面啮合有第二齿条板36,第二齿条板36的正面栓接有活动杆37,活动杆37的正面与活动箱31内腔的正面滑动连接,活动杆37的顶部贯穿活动箱31并与固定框4的底部栓接,通过活动箱31、电机32、第一齿轮33、第一齿条板34、第二齿轮35、第二齿条板36和活动杆37的配合,便于使用者对活动箱31和活动杆37同步进行升降,方便对照明灯本体5的高度进行调节,满足不同施工现场对光线的需求。
24.活动箱31正面的两侧均开设有第一滑槽6,第一滑槽6的内腔滑动连接有第一滑块7,第一滑块7的正面贯穿第一滑槽6并箱体2内腔的正面栓接,通过第一滑槽6和第一滑块7的配合,便于使用者对活动箱31进行限位固定,防止活动箱31发生晃动,造成第一齿轮33和第二齿轮35与第一齿条板34发生错位,同时辅助活动箱31进行上下移动。
25.活动杆37正面的两侧均开设有第二滑槽8,第二滑槽8的内腔滑动连接有第二滑块9,第二滑块9的正面贯穿第二滑槽8并与活动箱31内腔的正面栓接,通过第二滑槽8和第二滑块9的配合,便于使用者对活动杆37进行限位固定,防止活动杆37发生晃动,造成第二齿轮35与第二齿条板36发生错位,同时辅助活动杆37进行上下移动。
26.固定箱1内腔顶部的四周均栓接有弹簧10,弹簧10的底部栓接有活动框11,活动框11内腔两侧的底部从前至后均依次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有旋转轴12,旋转轴12表面的两侧均栓接有移动轮13,移动轮13的底部贯穿至固定箱1的底部,通过弹簧10、活动框11、旋转轴12和移动轮13的配合,便于使用者对装置进行移动,提高装置的机动性。
27.固定箱1两侧的底部栓接有固定板14,固定板14的底部从前至后均依次栓接有地钉15,通过固定板14和地钉15的配合,便于使用者对固定箱1进行固定,保持固定箱1的稳定性,防止照明灯本体5发生晃动。
28.活动框11顶部的四周均栓接有固定柱16,固定柱16的顶部贯穿固定箱1并栓接有限位板,固定柱16的两侧均开设有限位孔,且限位孔的内腔活动连接有限位杆17,通过固定柱16和限位杆17的配合,便于使用者对活动框11进行限位,方便固定箱1支撑装置,保持装置的稳定性。
29.工作原理:作业时,使用者将装置移动至施工现场,随后使用者提拉固定柱16,同时固定柱16带动活动框11向上移动,随后活动框11带动移动轮13向上移动,同时使用者将限位杆17插入限位孔内,随后使用者通过控制器打开电机32,同时电机32的输出轴带动第一齿轮33转动,随后第一齿轮33在第一齿条板34的表面上下移动,同时电机32带动活动箱31进行上下移动,随后活动箱31带动第二齿轮35上下移动,同时第二齿轮35在第一齿条板34的表面上下移动,随后第二齿轮35转动带动第二齿条板36上下移动,同时第二齿条板36带动活动杆37进行上下移动,随后活动杆37带动固定框4进行上下移动,同时固定框4带动照明灯本体5进行上下移动,方便对照明灯本体5的高度进行调节。
30.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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