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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车辆灯具校核装置及车辆灯具校核方法与流程

2021-10-24 10:15: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校核 灯具 车辆 装置 特别


1.本发明涉及汽车校核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车辆灯具校核装置及车辆灯具校核方法。


背景技术:

2.随着汽车造型的丰富多样性,为凸显整车前、后脸造型的立体感,汽车造型师往往会把前、后灯具型面做的更斜。但为提高行车安全性,法规《gb4785

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针对于灯具的发光视表面有明确的要求,如果灯具型面很斜往往会存在灯具实物不满足法规要求的情况。根据《gb 4785

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中对于灯具的发光角度的要求,观察者在车前25m指定区域内移动观察,不应直接看到红色灯具(汽车尾灯)的视表面,当观察者在车后25m指定区域内移动观察时,不应直接看到白色灯具(汽车前灯)的视表面;同时,还要求在由两个离地高度各为1m和2.2m的水平面分别来观察灯具。
3.当灯具实物装配在实车上后,需要对其进行校核时,往往因法规要求距离太远(25m距离已经超出了人眼能够清晰观察的距离),而无法做到法规符合性的准确判断,且在1m和2.2m来观察灯具的操作不好实现,当前也没有任何一种装置可以替代人眼做到准确的判定,因此,当前确认灯具是否符合该法规时,一般在3d cad软件内进行数模校核,但其校核结果与实际操作会有一定出入,准确性不够。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发明的主要目的是提出一种车辆灯具校核装置及车辆灯具校核方法,旨在解决现有校核灯具安装位置的方式不够准确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出的一种车辆灯具校核装置,所述灯具校核装置包括:
6.基座;
7.支撑杆,所述支撑杆沿上下方向延伸,所述支撑杆的下端与所述基座连接;以及,
8.校核部,所述校核部设于所述支撑杆的上端,所述校核部在上下方向上可移动设置,以具有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所述校核部用以在预设观测区域内分别以所述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观测待测试车辆,以进行所述待测试车辆的灯具校核。
9.可选地,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还包括驱动件,所述驱动件设于所述基座且与所述支撑杆连接,用以驱使所述支撑杆在上下方向上移动,以使所述校核部具有所述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
10.可选地,所述驱动件包括驱动气缸,所述驱动气缸的缸筒设于所述基座,所述驱动气缸的活塞杆与所述支撑杆连接。
11.可选地,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还包括套筒,所述套筒的下端与所述基座连接,所述套筒的内部形成有沿上下向延伸的通孔,所述驱动件设于所述通孔内。
12.可选地,所述支撑杆的下端位于所述通孔内,所述套筒的上端的侧壁设有锁止件,
用以在所述校核部向上移动至位于所述第二高度处时,与所述支撑杆的侧壁抵接,以限制所述支撑杆移动。
13.可选地,所述校核部为激光发光器或摄像机。
14.可选地,所述基座的底部设有滚轮。
15.本发明还提出一种车辆灯具校核方法,所述校核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6.提供一如上所述的车辆灯具校核装置;
17.将待测试车辆的坐标原点与预设检测模型的坐标原点重合;
18.将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置于所述待测试车辆的一端,所述待测试车辆具有靠近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的第一端以及远离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的第二端,校核部在预设观测区域内分别以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观测所述待测试车辆,并判断是否能观测到所述第二端的灯具,若是,判定为不符合法规要求,若否,判定为符合法规要求。
19.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中,通过校核部的设置,使该车辆灯具校核装置能够替代人眼,从而满足法规要求,且能对车辆灯具的发光角度进行准确的判定;通过校核部在上下方向上可移动设置,使该车辆灯具校核装置能在法规要求的不同高度对车辆灯具的发光角度进行法规符合性判定,且使车辆灯具的校核操作简单。
附图说明
2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示出的结构获得其他的附图。
21.图1为本发明提供的车辆灯具校核装置的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22.图2为本发明提供的车辆灯具校核方法校核待测试车辆尾灯时的模拟示意图;
23.图3为本发明提供的车辆灯具校核方法校核待测试车辆的前灯时的模拟示意图。
24.附图标号说明:
25.标号名称标号名称100校核装置4套筒1基座41锁止件11滚轮200待测试车辆2支撑杆300坐标原点21刻度线400观测区域3校核部500最大轮廓线
26.本发明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28.需要说明,若本发明实施例中有涉及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则该方向性指示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29.另外,若本发明实施例中有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则该“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全文中出现的“和/或”的含义,包括三个并列的方案,以“a和/或b”为例,包括a方案、或b方案、或a和b同时满足的方案。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发明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30.当灯具实物装配在实车上后,需要对其进行校核时,往往因法规要求距离太远(25m距离已经超出了人眼能够清晰观察的距离),而无法做到法规符合性的准确判断,且在1m和2.2m来观察灯具的操作不好实现,当前也没有任何一种装置可以替代人眼做到准确的判定,因此,当前确认灯具是否符合该法规时,一般在3d cad软件内进行数模校核,但其校核结果与实际操作会有一定出入,准确性不够。
31.鉴于此,本发明提出一种车辆灯具校核装置,旨在提供一种能够准确判断车辆灯具的发光角度的法规符合性,且操作简单的校核装置。请结合参阅图1,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100包括基座1、支撑杆2以及校核部3,所述支撑杆2沿上下向延伸,所述支撑杆2的下端与所述基座1连接,所述校核部3设于所述支撑杆2的上端,以具有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所述校核部3用以在预设观测区域内分别以所述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观测待测试车辆,以进行所述待测试车辆的灯具校核。
32.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中,通过校核部3的设置,使该车辆灯具校核装置100能够替代人眼,从而满足法规要求,且能对车辆灯具的发光角度进行准确的判定;通过校核部3在上下向上可移动设置,使该车辆灯具校核装置 100能在法规要求的不同高度对车辆灯具的发光角度进行法规符合性判定,且使车辆灯具的校核操作简单。
33.本发明不限制所述校核部3在上下方向上可移动设置的具体实现方式,可以通过使支撑杆2的长度可调节设置,以使安装于其上的校核部3在上下方向上可移动设置;也可以通过外加驱动部件来实现。为了使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100的结构较为简单,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100 还包括驱动件(图中未示出),所述驱动件设于所述基座1且与所述支撑杆2 连接,用以驱使所述支撑杆2在上下方向上移动,以使所述校核部3具有所述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可以理解的是,由于法规要求的是在由两个离地高度各为1m和2.2m的水平面分别来观察灯具,因此,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分别为1m和2.2m。
34.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驱动件包括驱动气缸,所述驱动气缸的缸筒设于所述基座1,所述驱动气缸的活塞杆与所述支撑杆2连接。气缸的原理简单,易于安装和维护,且可实现自动化,因此,选用驱动气缸作为驱动件,成本简单,易于操作。具体地,选用活动行程为1.2m的气缸,且活塞杆收缩时,校核部3的离地高度为1m,如此,当活塞杆伸长时,校核部3的离地高度为2.2m,从而能通过气缸处于收缩或伸长状态来实现在法规要求的不同高度对灯具的校核。
35.为了使所述车辆校核装置较为美观,且保护所述驱动气缸的活塞杆免受外界环境的损坏,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100还包括套筒4,所述套筒4的下端与所述基座1连接,所述套筒4的内部形成有沿上下向延伸的通孔,所述驱动件设于所述通孔内。可以理解的是,所述驱动件为驱动气缸时,所述套筒4的通孔的深度大于当所述活塞杆伸长时所述驱动气缸的长度。
36.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杆2的下端位于所述通孔内,所述套筒4的上端的侧壁设有锁止件41,用以在所述校核部3向上移动至位于所述第二高度处时,与所述支撑杆2的侧壁抵接,以限制所述支撑杆2移动,从而提高了安装于支撑杆2上的校核部3的稳定性。
37.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杆2的侧壁上设有刻度线21,通过刻度线21的设置,使支撑杆2向上移动的距离量化,可以通过人为矫正,从而使校核部3的离地高度更加精确。
38.本发明不限制所述校核部3的具体部件,只要可以在预设观测区域内准确观测待测试车辆即可,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校核部3为激光发光器或摄像机。
39.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基座1的底部设有滚轮11,如此,便于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100的移动。较优地,所述滚轮11上设有锁止部,以使滚轮11 能固定于某处,利于校核测试的进行。
40.本发明还提出一种车辆灯具校核方法,所述车辆灯具校核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41.步骤s10、提供一如上所述的车辆灯具校核装置100;
42.步骤s20、将待测试车辆200的坐标原点300与预设检测模型的坐标原点重合;
43.步骤s30、将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100置于所述待测试车辆200的一端,所述待测试车辆200具有靠近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100的第一端以及远离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100的第二端,校核部在预设观测区域400内分别以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观测所述待测试车辆200,并判断是否能观测到所述第二端的灯具,若是,判定为不符合法规要求,若否,判定为符合法规要求。
44.具体地,请结合参阅图2,也即,当校核待测试车辆200的尾灯的发光角度时,先将待测试车辆200的坐标原点300与预设检测模型的坐标原点重合,然后将车辆灯具校核装置100置于所述待测试车辆200的第一端(即车前),通过滚轮11使车辆灯具校核装置100能在预设观测区域400内自由移动,并通过驱动气缸的活塞杆的伸长,使校核部3在离地2.2m的高度上移动,并判断是否能观测到尾灯,若是,判定为不符合法规要求,若否,判定为符合法规要求。;再通过驱动气缸的活塞杆的缩回,使所述校核部3在所述预测观测区域400内以1m的高度移动,并判断是否能观测到尾灯,若是,判定为不符合法规要求,若否,判定为符合法规要求。根据《gb 4785

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法规的要求,可以确定预设观测区域400 的纵向距离为离车辆前部25m,横向:在车前,由一个垂直平面限定,该垂直平面与车辆纵向对称平面成向外15
°
角,且通过与限定车宽的,平行于车辆纵向对称平面的垂直平面的接触点。
45.请结合参阅图3,可以理解的是,当校核待测试车辆200的前灯的发光角度时,其步骤和校核待测试车辆200的尾灯的原理相同,在此不做赘述。
46.进一步地,当校核部3为激光发光器时,通过所述车辆灯具校核装置100 在预设观测区域400内自由移动,可实现照亮所述待测试车辆200,此时会在所述待测试车辆200灯具表面形成一条清晰可见的发光边界线,找到所述待测试车辆200灯具表面上的最大轮廓线
500,即为法规gb 4785中约束的“前不见红,后不见白”边界位置,用记号笔标记处最大轮廓位置,再来判断待测试车辆200的前、后灯具内具体功能是否满足法规要求。此外,为达到更好的测试效果,测试环境光亮度要求低于3lx。
47.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在本发明的发明构思下,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变换,或直接/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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