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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具有双风机串联系统的扫地车的制作方法

2022-06-04 00:52:5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清洁车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配置有风机的扫地车。


背景技术:

2.为了维持街或公共区域道路的整洁,需定期对道路上的垃圾进行清扫,常规的清扫一般通过人工完成,但是随着城市面积的扩大,需维护的街道也越来越多,人工清扫已不能满足要求。扫地车是将扫地功能和吸尘功能结合成一体的垃圾扫地车,因具有工作效率高、清洁成本低、安全性能高和经济回报率高等优点,已被广泛应用于各大中小城市道路的清扫工作。
3.目前,现有的扫地车只有单个大风机,扫地车经常会出现吸尘效果不佳,管道容易堵塞等情况,从而导致扫地车的工作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4.为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双风机串联系统的扫地车,以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扫地车的管道易堵塞、吸尘效果不佳以及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具有双风机串联系统的扫地车,包括:车架、垃圾箱、清扫设备,其特殊之处在于,还包括大风机、小风机和第一管道;
7.所述大风机通过第二管道固定连接在所述垃圾箱的外侧,当大风机转动时,通过所述第二管道吸取垃圾箱内的空气,使垃圾箱内形成负压;
8.所述第一管道的后端与所述垃圾箱的进口连通,第一管道的前端与所述小风机的出口连通,小风机的入口靠近所述清扫设备,作为垃圾的吸口,当垃圾被所述清扫设备清扫和聚集至所述吸口处时,进而能够依次经小风机、第一管道进入垃圾箱。
9.可选地,所述大风机和所述小风机均为离心风机。
10.可选地,所述大风机由第一电机进行驱动,大风机的侧面设置有排风口;所述小风机由第二电机进行驱动。
11.可选地,所述小风机叶片的材质为碳钢或弹簧钢或不锈钢材质,形状为齿状,使其能够对进入所述吸口处体积较大的垃圾进行粉碎。
12.可选地,所述小风机的功率范围为1kw-2kw,转速范围为2kr/min-3kr/min;所述小风机叶片的叶轮直径范围为150mm-350mm;所述小风机叶片的数量范围为4片-8片,厚度范围为2mm-5mm,长度范围为120mm-350mm,高度范围为10mm-100mm。
13.可选地,所述垃圾箱内设置有过滤器。
14.可选地,所述清扫设备为毛刷。
15.可选地,所述毛刷的数量共2个。
16.可选地,所述车架后端设置有垃圾临时倾倒框架,用于对所述垃圾箱内的垃圾进行临时倾倒。
17.可选地,所述垃圾箱设置在所述车架后侧的上部,所述清扫设备设置在所述车架前侧的底部。
18.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9.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双风机串联系统的扫地车,包括车架、垃圾箱、清扫设备、大风机、小风机和第一管道;垃圾箱设置在车架后侧的上部,清扫设备设置在车架前侧的底部;大风机通过第二管道固定连接在垃圾箱的外侧;第一管道后端与垃圾箱的进口连通,前端与小风机出口连通,小风机入口靠近清扫设备,作为垃圾吸口;大风机转动能够吸取垃圾箱内的空气,使垃圾箱内形成负压,小风机高速转动的叶片能够对吸口处体积较大的垃圾进行粉碎;本实用新型通过采用双风机串联系统,大风机和小风机同时工作,增加了垃圾吸口处的风速和负压,使得吸尘效果更佳,且有效地提高了扫地车垃圾的容量、扫地车的续航能力和工作效率,减少了倾倒垃圾的次数,减轻了环卫工人的工作强度,实现了环卫工作的清扫、收集一体化和自动化。
附图说明
2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现有技术以及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对现有技术以及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示例性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引申获得其它的附图。
21.本说明书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能涵盖的范围内。
22.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一);
23.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二);
24.图3为图1所示实施例的小风机底部的示意图。
25.附图标记说明:
26.1-车架;2-垃圾箱;201-进口;202-第二管道;3-清扫设备;4-大风机;5-小风机;6-第一管道;7-吸口;8-垃圾临时倾倒框架;9-第一电机;10-第二电机;11-排风口。
具体实施方式
27.为了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技术,并不用于限定本技术。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如果存在)旨在区别指代的对象。对于具有时序流程的方案,这种术语表述方式不必理解为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对于装置结构的方案,这种术语表述方式也不存在对重要程度、位置关系的区分等。
29.此外,术语“包括”、“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
如,包括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已明确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还可包含虽然并未明确列出的但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或者基于本实用新型构思进一步的优化方案所增加的步骤或单元。
30.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图2所示,一种具有双风机串联系统的扫地车,包括:车架1、垃圾箱2、清扫设备3、大风机4、小风机5和第一管道6;垃圾箱2和清扫设备3均设置在车架1上,垃圾箱2设置在车架1后侧的上部;清扫设备3设置在车架1前侧的底部;
31.大风机4通过第二管道202固定连接在垃圾箱2的外侧,当大风机4转动时,通过第二管道202吸取垃圾箱2内的空气,使垃圾箱2内形成负压;
32.第一管道6的后端与垃圾箱2的进口201连接,第一管道6的前端与小风机5的出口连接,小风机5的入口为垃圾的吸口7,当清扫设备3将垃圾清扫和聚集至吸口7处时,高速转动的小风机5的叶片能够对吸口7处体积较大的垃圾进行粉碎,如图3所示。
33.优选地,大风机4和小风机5均为离心风机。进一步优选地,大风机4由第一电机9进行驱动,大风机4的侧面设置有排风口11;小风机5由第二电机10进行驱动。再进一步优选地,小风机5叶片的材质为碳钢或弹簧钢或不锈钢材质,形状为齿状;小风机5的功率范围为1kw-2kw,转速范围为2kr/min-3kr/min;小风机5叶片的叶轮直径范围为150mm-350mm;小风机5叶片的数量范围为4片-8片,厚度范围为2mm-5mm,长度范围为120mm-350mm,高度范围为10mm-100mm,使得小风机5能够对进入吸口7处体积较大的垃圾进行粉碎。
34.优选地,垃圾箱2内设置有过滤器,当吸口7处的垃圾被吸入垃圾箱2内后经过滤器过滤,气流经第二管道202从大风机4的排风口11排出。
35.优选地,清扫设备3为毛刷。进一步优选地,毛刷的数量共2个。
36.优选地,车架1后端设置有垃圾临时倾倒框架8,用于对垃圾箱2内的垃圾进行临时倾倒,当需要临时倾倒垃圾时,垃圾临时倾倒框架8转动至水平状态,固定垃圾袋,将垃圾箱2内的垃圾临时倾倒至垃圾临时倾倒框架8上套接的垃圾袋内,当临时倾倒垃圾结束后,垃圾临时倾倒框架8转动至垂直状态,将垃圾临时倾倒框架8收起。
37.大风机4和小风机5同时工作,两者的控制信号输入端可以连接至风机控制单元的同一控制信号输出端,也可以分别连接至风机控制单元相应的两个控制信号输出端。也可以大风机4完全运转后,小风机5再启动。
38.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大风机4高速旋转吸取垃圾箱2内的空气,使垃圾箱2内形成负压;清扫设备3采用电机或液压驱动方式将道路上的垃圾清扫和聚集到吸口7处;经过当垃圾经过小风机5时,体积较大的垃圾会被小风机5高速旋转的叶片粉碎,然后通过第一管道6进入垃圾箱2内;再通过过滤器将垃圾中的灰尘过滤掉,以防止排出的气体污染环境和影响操作人员身体的健康;过滤后气流经第二管道202从大风机4的排风口11排出。
39.本实用新型通过采用双风机串联系统,其中,大风机高速转动使得垃圾箱内形成负压,小风机对吸口处垃圾具有吸取、粉碎的功能,清扫设备具有清扫、聚集垃圾的功能,垃圾箱具有收集垃圾的功能。当使用者驾驶扫地车作业时,清扫毛刷将垃圾清扫和聚集到垃圾吸口附近,然后双风机系统将垃圾聚集至吸口处进行粉碎并通过第一管道收集到垃圾箱内。
40.本实用新型通过采用双风机串联系统,有效地提高了扫地车垃圾的容量,减少了倾倒垃圾的次数,实现了环卫工作的清扫、收集一体化和自动化;提高了扫地车的续航能力
和工作效率,减轻了环卫工人的工作强度;垃圾清扫过程中,在吸口处设置小风机,在垃圾箱处连接大风机,大风机和小风机串联使用,同时工作,增加了垃圾吸口处的风速和负压,使得吸尘效果更佳。
41.以上方案中所表述的如“上”、“下”、“左”、“右”、“前”、“后”、“中”等方位术语,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在实施时的绝对方位,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42.以上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这些未明确写出的实施例,也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43.上文中通过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较为具体和详细的描述。应当指出的是,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显然还可以对这些具体实施例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因此,本技术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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