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充电提示方法及装置、控制装置、介质、产品及车辆与流程
本公开涉及车辆,尤其涉及充电管理,具体涉及一种电池充电提示方法及装置、控制装置、介质、产品及车辆。
背景技术:
1、车辆已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装备动力电池的车辆日益普及。动力电池的荷电状态(state of charge,soc)用于表征动力电池的剩余电量,是车辆续航里程估算和充放电管理的重要依据。相关技术中,可以通过安时积分法、开路电压法等对动力电池的荷电状态进行估算;其中,安时积分法在充放电循环过程中会不断累积估算误差,通常需要在动力电池充满的情况下,基于充电末端的开路电压对荷电状态进行校准,以修正累积的估算误差。
2、然而,动力电池充电过程中,在荷电状态达到恒流充电转涓流充电的临界值后,充电速度显著下降,用户为节省充电时间,往往在涓流充电阶段结束充电,使得动力电池惯常处于未满充状态。在动力电池惯常未满充的情况下,荷电状态的估算误差无法通过满充校准被修正,随着充放电循环不断累积,导致荷电状态的估算值与实际值之间的偏差逐渐增大,造成车辆剩余电量显示和续航里程估算不准确,影响用户对车辆续航能力的判断和用车体验。因此,如何使用户及时感知动力电池因惯常未满充导致的荷电状态估算误差累积,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电池充电提示方法及装置、控制装置、介质、产品及车辆,以使车辆的用户及时感知动力电池因惯常未满充导致荷电状态估算误差累积的风险,并在用户基于满充提示执行满充后触发荷电状态校准,修正累积的估算误差,保证动力电池荷电状态长期显示的准确性。
2、第一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电池充电提示方法,包括:确定车辆中动力电池的充电指标;在充电指标满足第一条件的情况下,对动力电池进行满充提示;其中,第一条件用于指示动力电池因惯常未满充导致荷电状态估算误差累积;其中,充电指标包括:目标时长、目标比例和目标次数;目标时长用于指示:距离动力电池的上一次满充的时长;目标比例用于指示:历史充电时间窗口内充电结束时刻的荷电状态低于预设荷电状态的充电次数占总充电次数的比例;预设荷电状态为恒流充电转涓流充电的荷电状态临界值;目标次数用于指示:动力电池的当前未满充连续次数。
3、基于该实施方式,通过确定动力电池的充电指标,并配置充电指标包括目标时长、目标比例和目标次数,从时间跨度、历史充电习惯倾向和未满充连续性三个维度共同刻画动力电池的未满充状态;目标时长反映误差累积持续的时间,目标比例基于充电结束时刻荷电状态与预设荷电状态的比较结果统计得到、反映用户长期提前结束充电的习惯倾向,目标次数反映近期未满充的持续性。在充电指标满足用于指示动力电池因惯常未满充导致荷电状态估算误差累积的第一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满充提示,使误差累积风险在达到设定程度时被用户及时感知,用户据此执行满充即可通过满充校准修正累积误差,提高荷电状态估算的准确性,改善剩余电量显示和续航里程估算的准确度。
4、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方法还包括:在满充提示之后监控到动力电池进行满充的情况下,对动力电池进行荷电状态校准。
5、基于该实施方式,在满充提示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提示之后监控到动力电池进行满充时进行荷电状态校准。动力电池满充时,充电末端的开路电压与荷电状态的对应关系明确,此时进行校准能够将长期累积的估算误差一次性修正。由此,满充提示不仅用于提醒用户,还构成对误差累积状态的处理闭环-用户响应提示执行满充后,估算误差被及时校准归零,形成"提示-满充-校准"的完整闭环,进一步提高了荷电状态估算的准确性。
6、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第一条件为:目标时长大于预设时长、目标比例大于预设比例,和/或,目标次数大于预设次数。
7、基于该实施方式,将第一条件具体化为三个可量化、可配置的子条件,分别对应时间维度、习惯维度和连续性维度的门槛值;通过"和/或"的组合方式,既可由单一子条件触发满充提示,也可由多子条件联合触发,使提示触发的严格程度可按需配置;量化条件使满充提示的触发时机明确、可复现,避免提示过早打扰用户或提示过晚错过校准时机,提高了满充提示触发时机的合理性。
8、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对动力电池进行满充提示,包括:在车辆处于上电状态且动力电池未处于充电状态的情况下,对动力电池进行满充提示。
9、基于该实施方式,限定满充提示在用户可交互(上电状态)且提示有实际意义(非充电状态)的场景下发出:上电状态表明用户正在用车、提示能够被有效感知;充电过程中提示既无必要又构成打扰。通过时机限定避免无效提示和不当打扰,提高了满充提示的有效性。
10、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确定车辆中动力电池的充电指标,包括:基于历史充电时间窗口的历史充电数据,确定充电指标;其中,历史充电数据包括充电事件的充电信息;充电信息包括起始时刻荷电状态、终止时刻荷电状态、终止时刻时间戳、终止时刻充电电流和充电标识;充电标识,用于指示满充或者未满充。
11、基于该实施方式,给出充电指标的确定基础为历史充电数据,并将充电信息结构化为五个字段,完整覆盖三维充电指标的计算需求:终止时刻时间戳用于计算目标时长和滑动时间窗口,终止时刻荷电状态结合充电标识用于统计目标比例和目标次数,充电标识用于区分满充与未满充事件;且上述信息均为充电管理过程中已产生的数据,无需增设额外传感器或采集装置,降低了实施成本,提高了充电指标确定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12、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充电事件满足第二条件的情况下,充电标识指示满充;充电事件未满足第二条件的情况下,充电标识指示未满充;其中,第二条件为:终止时刻荷电状态为动力电池的最大允许荷电状态,且终止时刻充电电流低于预设充电电流。
13、基于该实施方式,将满充判定具体化为电量上限与末端电流的双条件联合判定:终止时刻荷电状态达到最大允许荷电状态表明电量已充至上限;终止时刻充电电流低于预设充电电流表明充电已进入末端收尾阶段、电流自然衰减,即充电过程自然结束而非中途人为停止。双条件联合判定准确区分"充满后停止"与"未充满即停止"两类充电事件,保证充电标识的准确性,进而保证各充电指标统计的可信度,提高满充提示触发判定的准确性。
14、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方法还包括:确定动力电池的开路电压ocv与荷电状态soc的关系曲线对应的电压平台区间宽度;基于电压平台区间宽度,标定预设时长、预设比例和预设次数;其中,电压平台区间宽度与预设时长以及预设次数正相关,且与预设比例负相关。
15、基于该实施方式,基于ocv-soc关系曲线的电压平台区间宽度标定三个预设阈值。不同动力电池的曲线形态不同,电压平台区间宽度反映曲线平坦区的宽窄,与其荷电状态估算误差的累积特性相关。通过电压平台区间宽度与三个预设阈值之间的标定关系,使提示触发的门槛随电池自身曲线特性自适应调整,而非采用统一固定值,提高了第一条件判定与电池个体特性的适配性,使满充提示的触发时机与不同电池的误差累积特性相匹配。
16、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基于电压平台区间宽度,标定预设时长、预设比例和预设次数,包括:确定动力电池的健康状态soh;基于健康状态soh和电压平台区间宽度,标定预设时长、预设比例和预设次数;其中,soh,与预设时长以及预设次数负相关,且与预设比例正相关。
17、基于该实施方式,在电压平台区间宽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健康状态soh参与阈值标定,电池老化程度不同,其容量衰减和内阻增大会影响荷电状态估算误差的累积速度:soh较低(老化较严重)的电池误差累积更快,标定关系使得soh降低时预设时长和预设次数随之减小、预设比例随之减小,三个阈值均向更易触发满充提示的方向调整;soh较高的电池则相反。由此,阈值标定同时适配电池的曲线特性和老化状态,进一步提高第一条件判定对不同健康状态电池的适配性和准确性。
18、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最大允许荷电状态,为车辆出厂定义的第一充电上限值;或者车辆的用户设定的第二充电上限值;其中,第二充电上限值大于荷电状态临界值。
19、基于该实施方式,将最大允许荷电状态定义为出厂默认的第一充电上限值或用户自定义的第二充电上限值,兼顾两种配置场景。用户可按个人用车习惯设定充电上限;第二充电上限值大于恒流充电转涓流充电的荷电状态临界值的限定,保证用户自定义上限时充电过程仍能经历涓流充电阶段,充电终止时刻的电流衰减特征仍然成立,使末端电流判定在用户自定义上限场景下依然有效,保证满充判定在不同充电上限配置下的通用性和准确性。
20、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对动力电池进行满充提示,包括:以弹窗的形式显示满充提示;弹窗包括确认控件和延迟提醒控件;响应于延迟提醒控件的触发操作,在车辆本次上电期间禁止显示弹窗;在车辆下一次上电的情况下,确定充电指标满足第一条件是否仍成立;在充电指标满足第一条件仍成立的情况下,再次显示满充提示。
21、基于该实施方式,将满充提示具体为包含确认控件和延迟提醒控件的弹窗形式,并定义延迟-重判-复现的交互逻辑:响应延迟提醒后本次上电期间不再显示弹窗,避免重复打扰;下次上电时重新判定充电指标是否满足第一条件,条件仍成立时才再次提示,误差累积状态持续存在时提示会再次触达用户,用户已执行满充、条件不再成立时则不再提示。由此在提醒有效性和交互体验之间取得平衡。
22、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对动力电池进行满充提示,还包括:响应于确认控件的触发操作,在预设静默时长内禁止显示弹窗;在弹窗显示预设显示时长、且未检测到确认控件或延迟提醒控件的触发操作的情况下,控制弹窗自动消失。
23、基于该实施方式,进一步定义确认控件的响应逻辑和弹窗的超时机制:用户确认已知悉后获得预设时长的静默期,避免短期内重复提示;弹窗显示预设时长且无任何触发操作时自动消失,避免用户未注意或暂不处理时弹窗长期占据显示界面。上述机制与延迟提醒机制相配合,构成完整的防打扰体系,在保证满充提示触达用户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提示对正常用车的干扰。
24、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历史充电时间窗口为当前时刻往前追溯特定时长构成的时间段;方法还包括:在满充提示之后监控到动力电池进行满充的情况下,清除历史充电时间窗口的历史充电数据,以释放存储资源。
25、基于该实施方式,将历史充电时间窗口定义为往前追溯特定时长的滑动窗口,使充电指标始终基于贴近当前状态的近期充电行为统计,反映用户最新的充电习惯;并在监控到满充后清除窗口内的历史充电数据。由于满充后荷电状态校准已执行、累积误差已修正,此前的历史充电数据对新一轮误差累积的统计已失去意义,清除后既释放了存储资源,又使下一轮充电指标从满充时刻起重新统计,保证充电指标对误差累积状态表征的准确性,并实现存储资源的合理利用。
26、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方法还包括:在对动力电池进行荷电状态校准完成的情况下,对动力电池进行荷电状态校准完成提示。
27、基于该实施方式,在荷电状态校准完成后进一步进行校准完成提示。用户响应满充提示执行充电并完成满充后,通过校准完成提示获得明确反馈,知晓荷电状态估算误差已修正、剩余电量显示已恢复准确,形成"提示-满充-校准-反馈"的完整交互闭环;用户无需自行猜测校准是否完成,提升了对车辆电量显示的信任度和用车安心感。
28、第二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电池充电提示装置,包括:确定模块和提示模块。
29、确定模块,用于确定车辆中动力电池的充电指标。
30、提示模块,用于在充电指标满足第一条件的情况下,对动力电池进行满充提示;其中,第一条件用于指示动力电池因惯常未满充导致荷电状态估算误差累积;其中,充电指标包括:目标时长、目标比例和目标次数;目标时长用于指示:距离动力电池的上一次满充的时长;目标比例用于指示:历史充电时间窗口内充电结束时刻的荷电状态低于预设荷电状态的充电次数占总充电次数的比例;预设荷电状态为恒流充电转涓流充电的荷电状态临界值;目标次数用于指示:动力电池的当前未满充连续次数。
31、上述电池充电提示装置还包括校准模块,用于在满充提示之后监控到动力电池进行满充的情况下,对动力电池进行荷电状态校准。
32、上述第一条件为:目标时长大于预设时长、目标比例大于预设比例,和/或,目标次数大于预设次数。
33、对动力电池进行满充提示,包括:
34、在车辆处于上电状态且动力电池未处于充电状态的情况下,对动力电池进行满充提示。
35、上述确定模块,还用于基于历史充电时间窗口的历史充电数据,确定充电指标;
36、其中,历史充电数据包括充电事件的充电信息;
37、充电信息包括起始时刻荷电状态、终止时刻荷电状态、终止时刻时间戳、终止时刻充电电流和充电标识;
38、充电标识,用于指示满充或者未满充。
39、上述充电事件满足第二条件的情况下,充电标识指示满充;充电事件未满足第二条件的情况下,充电标识指示未满充;其中,第二条件为:终止时刻荷电状态为动力电池的最大允许荷电状态,且终止时刻充电电流低于预设充电电流。
40、上述确定模块,还用于确定动力电池的开路电压ocv与荷电状态soc的关系曲线对应的电压平台区间宽度;基于电压平台区间宽度,标定预设时长、预设比例和预设次数;其中,电压平台区间宽度与预设时长以及预设次数正相关,且与预设比例负相关。
41、上述确定模块,还用于基于电压平台区间宽度,标定预设时长、预设比例和预设次数,包括:确定动力电池的健康状态soh;基于健康状态soh和电压平台区间宽度,标定预设时长、预设比例和预设次数;其中,soh,与预设时长以及预设次数负相关,且与预设比例正相关。
42、上述最大允许荷电状态,为车辆出厂定义的第一充电上限值;或者车辆的用户设定的第二充电上限值;其中,第二充电上限值大于荷电状态临界值。
43、上述提示模块,还用于以弹窗的形式显示满充提示;弹窗包括确认控件和延迟提醒控件;响应于延迟提醒控件的触发操作,在车辆本次上电期间禁止显示弹窗;在车辆下一次上电的情况下,确定充电指标满足第一条件是否仍成立;在充电指标满足第一条件仍成立的情况下,再次显示满充提示。
44、上述提示模块,还用于响应于确认控件的触发操作,在预设静默时长内禁止显示弹窗;在弹窗显示预设显示时长、且未检测到确认控件或延迟提醒控件的触发操作的情况下,控制弹窗自动消失。
45、上述历史充电时间窗口为当前时刻往前追溯特定时长构成的时间段;上述提示模块,还用于在满充提示之后监控到动力电池进行满充的情况下,清除历史充电时间窗口的历史充电数据,以释放存储资源。
46、上述提示模块,还用于在对动力电池进行荷电状态校准完成的情况下,对动力电池进行荷电状态校准完成提示。
47、第三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控制装置,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存储器和处理器耦合;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任一实施例的电池充电提示方法。
48、第四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指令,该计算机程序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任一实施例的电池充电提示方法。
49、第五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该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指令,该计算机程序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任一实施例的电池充电提示方法。
50、第六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车辆,包括上任一实施例中的控制装置;或上任一实施例中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或上任一实施例中的计算机程序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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