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残膜回收机防缠绕挑膜装置的制 一种秧草收获机用电力驱动行走机构

一种新型电动车车斗升降用连接件的制作方法

2022-02-26 10:14:52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动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电动车车斗升降用连接件。


背景技术:

2.电动车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交通运载工具,它体积小巧灵活,结构简单耐用,可承载人或货物,十分的方便。现有的电动车为电动三轮车或电动四轮车,然而,由于电动车的车斗固定,装卸货物时需要人工进行托举搬运,费时费力,使用十分的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电动车车斗升降用连接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电动车车斗升降用连接件,包括车体,车体包括车头和车厢,且车厢包括车架和车斗,其结构要点在于:车架呈u型,且车架的两侧内壁的上端均设有凸沿,车斗设于车架内凸沿的下方,且凸沿和车斗之间设有连接件,连接件包括底座、活动杆、调节杆、连杆和电动伸缩装置,底座包括v型部和设于v型部下方的平板部,且平板部通过螺栓固定在车斗的上方,活动杆为由横杆部和竖杆部组成的l型结构,其中横杆部远离竖杆部的一端设有导向柱,竖杆部远离横杆部的一端通过转轴与v型部的一端转动连接,且车架的内壁开设有与导向柱适配的横向导向槽,调节杆的一端通过转轴与横杆部和竖杆部的连接处转动连接,另一端通过转轴与电动伸缩装置的输出端转动连接,且电动伸缩装置远离调节杆的一端通过转动座与凸沿的底部转动连接,连杆的一端通过转轴与v型部的另一端转动连接,且连杆的另一端通过转轴与调节杆靠近活动杆的一侧转动连接。
5.作为优选的,车头的下方设有一个或两个前轮。
6.作为优选的,车架的两侧相对应的位置均设有后轮。
7.作为优选的,车架的两侧内壁位于横向导向槽的下方开设有横向限位槽,且车斗的两侧设有可以在横向限位槽上下移动的限位边沿。
8.作为优选的,横向限位槽的上下两侧均固定有减震条。
9.作为优选的,活动杆的旋转角度为0-90
°

10.作为优选的,调节杆的旋转角度为0-45
°

11.作为优选的,电动伸缩装置为电动伸缩杆或液压杆或气缸。
12.作为优选的,v型部垂直固定在平板部的上方中间位置,且平板部位于v型部的两侧均开设有与螺栓位置相对应的通孔。
1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合理,通过电动伸缩装置实现连接件开合,从而实现车斗的升降,使用方便,操作性强,安全性高。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车体的主视图;
15.图2为本实用新型车体的俯视图;
16.图3为本实用新型装载状态时车厢的横向剖视图;
17.图4为本实用新型装载状态时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18.图5为本实用新型卸载状态时车厢的横向剖视图;
19.图6为本实用新型卸载状态时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20.图中:1-车体,2-车头,3-车厢,4-车架,5-车斗,6-凸沿,7-连接件,8-底座,9-活动杆,10-调节杆,11-连杆,12-电动伸缩装置,13-v型部,14-平板部,15-横杆部,16-竖杆部,17-导向柱,18-转轴,19-横向导向槽,20-转动座,21-前轮,22-后轮,23-横向限位槽,24-限位边沿,25-减震条,26-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21.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3.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4.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5.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
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左”、“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7.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新型电动车车斗升降用连接件,包括车体1,所述的车体1包括车头2和车厢3,且车厢3包括车架4和车斗5,所述的车架4呈u型,且车架4的两侧内壁的上端均设有凸沿6,所述的车斗5设于车架4内凸沿6的下方,且凸沿6和车斗5之间设有连接件7,所述的连接件7包括底座8、活动杆9、调节杆10、连杆11和电动伸缩装置12,所述的底座8包括v型部13和设于v型部13下方的平板部14,且平板部14通过螺栓固定在车斗5的上方,所述的活动杆9为由横杆部15和竖杆部16组成的l型结构,其中横杆部15远离竖杆部16的一端设有导向柱17,竖杆部16远离横杆部15的一端通过转轴18与v型部13的一端转动连接,且车架4的内壁开设有与导向柱17适配的横向导向槽19,所述的调节杆10的一端通过转轴18与横杆部15和竖杆部16的连接处转动连接,另一端通过转轴18与电动伸缩装置12的输出端转动连接,且电动伸缩装置12远离调节杆10的一端通过转动座20与凸沿6的底部转动连接,所述的连杆11的一端通过转轴18与v型部13的另一端转动连接,且连杆11的另一端通过转轴18与调节杆10靠近活动杆9的一侧转动连接。
28.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车头2的下方设有一个或两个前轮21。
29.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车架4的两侧相对应的位置均设有后轮22。
30.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车架4的两侧内壁位于横向导向槽19的下方开设有横向限位槽23,且车斗5的两侧设有可以在横向限位槽23上下移动的限位边沿24。
31.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横向限位槽23的上下两侧均固定有减震条25。
32.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活动杆9的旋转角度为0-90
°

33.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调节杆10的旋转角度为0-45
°

34.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电动伸缩装置12为电动伸缩杆或液压杆或气缸。
35.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v型部13垂直固定在平板部14的上方中间位置,且平板部14位于v型部13的两侧均开设有与螺栓位置相对应的通孔。
36.工作原理:
37.装载状态时,如图3-4所示,电动伸缩装置12未启动,此时,活动杆9的横杆部15以及调节杆10均处于水平状态,连接件7处于打开状态。车斗5的限位边沿24的上端面与位于横向限位槽23内上侧的减震条25抵触连接。此时,车斗5处于悬浮状态,可以进行货物运输。
38.卸载状态时,如图5-6所示,电动伸缩装置12启动,电动伸缩装置12的输出端带动调节杆10远离活动杆9的一端向后侧上方移动,活动杆9的另一端和连杆11的配合下带动活动杆9的横杆部15向前侧上方移动,同时横杆部15上的导向柱17沿着横向导向槽19向前移动,可以准确控制车斗5的位置,保证车斗5平稳升降,直至调节杆10靠近活动杆9的一端位于v型部13的开口处,横杆部15处于竖直状态,连接件7处于合并状态。车斗5的限位边沿24的下端面与位于横向限位槽23内下侧的减震条25抵触连接。此时,车斗5的底部与地面接触,可以进行装货或卸货。
39.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合理,通过电动伸缩装置12实现连接件7开合,从而实现车斗5的升降,使用方便,操作性强,安全性高。
40.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41.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