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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木材剥皮机用剥刀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1-11-25 09:43: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剥皮机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一种木材剥皮机用剥刀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2.木材剥皮机剥皮效率高,使用寿命长,成本低,适合对新伐针叶材和部份阔叶材进行剥皮处理,也可完成部份冻材、干材的剥皮处理。
3.现有的剥刀多是通过螺纹固定在传动装置上,从而无法在对不同规格的木材进行剥皮,除非重新固定螺栓位置,整体拆卸麻烦,实用性不强。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一种木材剥皮机用剥刀固定装置,通过第一转盘带动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转动,从而使两个滑动板能够带动剥刀,能够对多种不同规格的木材进行剥皮。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木材剥皮机用剥刀固定装置,包括固定筒和箱体,所述箱体固定设在固定筒顶部,所述箱体内部设有两个转轴,两个所述转轴两端均通过轴承与箱体两侧内壁活动连接,其中一个所述转轴一端穿过箱体并延伸出箱体一侧,两个所述转轴外端分别固定有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所述第一齿轮设在第二齿轮前侧,所述第一齿轮后侧和第二齿轮前侧啮合,所述第一齿轮前侧和第二齿轮后侧均设有滑动板,两个所述滑动板一侧均通过滑轨分别与固定筒内部前侧和后侧滑动连接,两个所述滑动板远离固定筒一侧均固定有多个齿牙,多个所述齿牙一侧分别与第一齿轮前侧和第二齿轮后侧啮合,两个所述滑动板底部穿过固定筒并延伸入固定筒内部,两个所述滑动板底部固定有刀套,所述刀套设在固定筒内部,所述刀套内部固定有剥刀,所述固定筒顶部设有第一转盘,所述第一转盘一侧与其中一个转轴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转盘一侧通过螺纹连接有第一螺栓。
6.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固定筒一侧外端套设有第一套筒,所述固定筒另一侧外端套设有第二套筒,所述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内部均活动连接有多个滚珠,多个所述滚珠一侧均与固定筒两端相接触,所述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内部均设有卡环,两个所述卡环靠近固定筒一侧分别与固定筒两侧外端固定连接。
7.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远离固定筒一侧均设有转筒,其中一个所述转筒靠近第一套筒一侧通过铰链和第一套筒一侧活动连接,另一个所述转筒靠近第二套筒一侧与第二套筒一侧固定连接。
8.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其中一个所述转筒和第一套筒后侧均固定有搭扣,两个所述搭扣相卡合,另一个所述转筒外端固定有第三齿轮,所述第三齿轮底部啮合有第四齿轮,所述第四齿轮一侧设有电机,所述电机输出轴一端通过传动杆与第四齿轮一侧传动连接,所述电机底部设有基座,所述基座设在地面上。
9.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两个所述转筒内部均设有双向螺杆,两个所述双向螺杆底端均通过轴承与分别两个转筒内部底端活动连接,两个所述转筒顶端均穿过转筒顶部并固定有第二转盘,两个第二转盘顶部均通过螺纹连接有第二螺栓。
10.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两个所述双向螺杆外端均通过螺纹连接有两个夹块,四个所述夹块分别设在两个转筒内部。
11.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固定筒底部开设有三个条形通口。
12.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
13.1、本实用新型通过第一转盘带动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转动,从而使两个滑动板能够带动剥刀,能够对多种不同规格的木材进行剥皮;
14.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双向螺杆带动其外端的两个夹块移动,从而对不同宽度的木材进行夹紧固定,通过启动电机带动两个转筒转动,从而带动木材转动。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转轴示意图。
17.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侧视图。
18.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双向螺杆和活动块示意图。
19.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搭扣示意图。
20.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条形通口的示意图。
21.附图标记为:1、固定筒;2、箱体;3、第一转盘;4、转轴;5、第一齿轮;6、第二齿轮;7、滑动板;8、齿牙;9、第一套筒;10、第二套筒;11、滚珠;12、转筒;13、双向螺杆;14、夹块;15、第二转盘;16、第三齿轮;17、第四齿轮;18、电机;19、基座;20、刀套;21、剥刀;22、卡环;23、条形通口;24、搭扣。
具体实施方式
22.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3.根据图1

6所示的一种木材剥皮机用剥刀固定装置,包括固定筒1和箱体2,所述箱体2固定设在固定筒1顶部,所述箱体2内部设有两个转轴4,两个所述转轴4两端均通过轴承与箱体2两侧内壁活动连接,其中一个所述转轴4一端穿过箱体2并延伸出箱体2一侧,两个所述转轴4外端分别固定有第一齿轮5和第二齿轮6,所述第一齿轮5设在第二齿轮6前侧,所述第一齿轮5后侧和第二齿轮6前侧啮合,所述第一齿轮5前侧和第二齿轮6后侧均设有滑动板7,两个所述滑动板7一侧均通过滑轨分别与固定筒1内部前侧和后侧滑动连接,两个所述滑动板7远离固定筒1一侧均固定有多个齿牙8,多个所述齿牙8一侧分别与第一齿轮5前侧和第二齿轮6后侧啮合,两个所述滑动板7底部穿过固定筒1并延伸入固定筒1内部,两个所述滑动板7底部固定有刀套20,所述刀套20设在固定筒1内部,所述刀套20内部固定有剥刀21,所述固定筒1顶部设有第一转盘3,所述第一转盘3一侧与其中一个转轴4一端固定连接,
所述第一转盘3一侧通过螺纹连接有第一螺栓。
24.进一步的,所述固定筒1一侧外端套设有第一套筒9,所述固定筒1另一侧外端套设有第二套筒10,所述第一套筒9和第二套筒10内部均活动连接有多个滚珠11,多个所述滚珠11一侧均与固定筒1两端相接触,所述第一套筒9和第二套筒10内部均设有卡环22,两个所述卡环22靠近固定筒1一侧分别与固定筒1两侧外端固定连接,通过设置卡环22使固定筒1和第一套筒9、第二套筒10进行连接,通过滚珠11使固定筒1和第一套筒9、第二套筒10形成独立主体,使固定筒1不会跟随第一套筒9和第二套筒10的转动而转动,且不影响木材的转动剥皮。
25.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套筒9和第二套筒10远离固定筒1一侧均设有转筒12,其中一个所述转筒12靠近第一套筒9一侧通过铰链和第一套筒9一侧活动连接,另一个所述转筒12靠近第二套筒10一侧与第二套筒10一侧固定连接,通过打开其中一个转筒12便于将木材放入固定筒1内部,且通过铰链连接,能够使其中一个转筒12活动,不会妨碍木材的转动和剥皮。
26.进一步的,其中一个所述转筒12和第一套筒9后侧均固定有搭扣24,两个所述搭扣24相卡合,另一个所述转筒12外端固定有第三齿轮16,所述第三齿轮16底部啮合有第四齿轮17,所述第四齿轮17一侧设有电机18,所述电机18输出轴一端通过传动杆与第四齿轮17一侧传动连接,所述电机18底部设有基座19,所述基座19设在地面上,电机18带动第四齿轮17转动,第四齿轮17带动第三齿轮16从而带动转筒12转动,转筒12带动木材转动。
27.进一步的,两个所述转筒12内部均设有双向螺杆13,两个所述双向螺杆13底端均通过轴承分别与两个转筒12内部底端活动连接,两个所述转筒12顶端均穿过转筒12顶部并固定有第二转盘15,两个第二转盘15顶部均通过螺纹连接有第二螺栓,通过设置第二转盘15便于转动双向螺杆13,通过设置第二螺栓便于将第二转盘15固定,放置其转动从而使木材松落,影响木材剥皮。
28.进一步的,两个所述双向螺杆13外端均通过螺纹连接有两个夹块14,四个所述夹块14分别设在两个转筒12内部,通过转动双向螺杆13使两个夹块14移动从而将木材夹紧。
29.进一步的,所述固定筒1底部开设有三个条形通口23,设置条形通口23便于将木材废渣排出。
30.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使用前,解开搭扣24,打开其中一个转筒12,将未剥皮的木材放入两个转筒12和固定筒1内部,通过转动第二转盘15使双向螺杆13转动,从而使两个夹块14开始向双向螺杆13中点移动,从而将未剥皮的木材夹住,能够将不同大小的木材夹紧,夹紧后,使搭扣24卡合,根据木材大小调整剥刀21的位置,通过转动第一转盘3带动第一齿轮5转动,由于第一齿轮5和第二齿轮6啮合,因此第一齿轮5带动第二齿轮6转动,由于第一齿轮5和第二齿轮6分别与两个滑动板7啮合,因此通过转动第一齿轮5和第二齿轮6能够使两个滑动板7移动,直到使剥刀21底部与木材相接触,此时通过第一螺栓将第一转盘3与箱体2固定,防止第一转盘3移动从而使剥刀21移动,导致无法准确对木材剥皮,影响剥皮效果,固定后,启动电机18,电机18带动第四齿轮17转动,由于第四齿轮17是与第三齿轮16固定的,而第三齿轮16是固定在转筒12外端,因此电机18将带动转筒12转动,从而带动木材转动,由于两个转筒分别与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固定,而第一套筒9和第二套筒10均是通过卡环22和固定筒1卡接的,且固定筒1和第一套筒9和第二套筒10均是通过滚珠11活动连接的,
木材的两端是被固定限位在两个转筒12内部,因此转筒12能够带动木材转动,从而使剥刀21对木材进行剥皮。
31.最后应说明的几点是:首先,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电连接,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上”、“下”、“左”、“右”等仅用于表示相对位置关系,当被描述对象的绝对位置改变,则相对位置关系可能发生改变;
32.其次:本实用新型公开实施例附图中,只涉及到与本公开实施例涉及到的结构,其他结构可参考通常设计,在不冲突情况下,本实用新型同一实施例及不同实施例可以相互组合;
33.最后: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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