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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管理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2022-03-22 23:15:41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充电管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充电管理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电动车充电站的收费方式一般都是包月收费方式,具体包括包月限制次数和包月不限次数,大多使用实体卡片形式,用户刷一次卡即可充一次电。但在实际充电过程中,电动车有不同的充电功率,现有充电收费方法均未考虑到这一点,致使一些大功率的电动车充电超出商家预估收益,可能造成商家亏本经营,以及一些小功率的电动车充电较少,可能造成用户消费与实际使用差距较大,交易不公平的情况。
3.因此,现有技术中充电收费管理未考虑到电动车有不同充电功率,存在商家无法准确预估成本和收益,从而无法合理定价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充电管理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旨在解决现有技术的充电管理方法存在商家无法准确预估成本和收益的技术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6.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充电管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7.获取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长;
8.判断所述充电功率是否在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
9.若所述充电功率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所述充电时长,获得第一时长;
10.若所述充电功率不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所述充电时长和预设系数,获得第二时长;
11.根据用户所购的预充电时长,以及所述第一时长或所述第二时长,获得剩余预充电时长。
12.可选地,上述充电管理方法中,所述获取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长的步骤包括:
13.获取充电桩发送的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其中,所述充电功率基于所述充电桩在检测到所述充电设备接入时获得;
14.获取所述充电桩发送的所述充电设备的充电时长;其中,所述充电时长基于所述充电桩在检测到所述充电设备接入时开始计时,当检测到所述充电设备断开时停止计时获得。
15.可选地,上述充电管理方法中,所述若所述充电功率不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所述充电时长和预设系数,获得第二时长的步骤包括:
16.若所述充电功率不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预设收费规则,获得所述
充电功率的实际功率等级;
17.根据所述实际功率等级对应的预设系数与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对应的预设系数,获得时长扣除转换系数;
18.根据所述充电时长和所述时长扣除转换系数,获得第二时长。
19.可选地,上述充电管理方法中,所述根据用户所购的预充电时长,以及所述第一时长或所述第二时长,获得剩余预充电时长的步骤包括:
20.根据用户所购的预充电时长,减去所述第一时长或第二时长,获得第一剩余预充电时长;或者,
21.根据所述第一剩余预充电时长,减去所述第一时长或第二时长,获得第二剩余预充电时长。
22.可选地,上述充电管理方法中,所述获取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长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23.根据预设功率等级划分规则,获得多个功率等级及其阈值范围;
24.针对每个所述功率等级,根据预设电费和所述功率等级对应的预设耗电量,获得所述功率等级对应的电费成本;
25.根据多个所述功率等级及对应的所述电费成本,获得预设收费规则,以供用户购买;其中,所述预设收费规则包括功率等级、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功率等级对应的预充电时长和费用,以及预设期限。
26.可选地,上述充电管理方法中,所述根据多个所述功率等级及对应的所述电费成本,获得预设收费规则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27.根据所述功率等级对应的预充电时长和费用,以及所述功率等级对应的电费成本,获得商家预计收益。
28.可选地,上述充电管理方法中,所述根据用户所购的预充电时长,以及所述第一时长或所述第二时长,获得剩余预充电时长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29.在检测到所述预设期限达到时,根据所述剩余充电时长和所述预充电时长,获得所述充电设备实际使用的总充电时长;
30.根据所述总充电时长和所述电费成本,以及所述预设收费规则中的费用,获得商家实际收益。
31.第二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充电管理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32.充电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长;
33.充电功率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充电功率是否在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
34.第一时长获取模块,用于若所述充电功率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所述充电时长,获得第一时长;
35.第二时长获取模块,用于若所述充电功率不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所述充电时长和预设系数,获得第二时长;
36.剩余时长计算模块,用于根据用户所购的预充电时长,以及所述第一时长或所述第二时长,获得剩余预充电时长。
37.第三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充电管理设备,所述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
存储器中存储有充电管理程序,所述充电管理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的充电管理方法。
38.第四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可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以实现如上述的充电管理方法。
39.本发明提供的上述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可以具有如下优点或至少实现了如下技术效果:
40.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充电管理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通过获取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长后,判断该充电功率是否在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以计算出实际需要扣除的第一时长或第二时长,再结合用户所购的预充电时长,计算得到剩余充电时长,实现充电收费管理的目的。本发明充分考虑到了不同充电设备具有不同充电功率的特点,分功率等级进行充电收费管理,方便用户根据充电设备的实际充电功率合理购买充电卡,避免用户过度消费,也方便商家对照不同功率等级充电卡的销售情况以及对应的电费成本,更准确地预估成本和收益,避免商家亏本经营,从而更合理地定价充电卡,实现用户与商家之间的公平交易。
附图说明
41.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42.图1为本发明充电管理方法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43.图2为本发明涉及的充电管理设备的硬件结构示意图;
44.图3为本发明充电管理方法第二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45.图4为本发明充电管理装置第一实施例的功能模块示意图。
46.本发明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47.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48.需要说明,在本发明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系统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系统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该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系统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另外,在本发明中,若有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则该“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
49.在本发明中,使用用于表示元件的诸如“模块”、“部件”或“单元”的后缀仅为了有利于本发明的说明,其本身没有特定的意义。因此,“模块”、“部件”或“单元”可以混合地使用。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另外,各个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发明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50.对现有技术的分析发现,电动车充电站的收费方式一般都是包月收费方式,具体包括包月限制次数和包月不限次数,并且大多使用实体卡片形式,用户刷一次卡才可充一次电。这种实体充电月卡多有不便,比如,月卡充值过程繁琐,卡片丢失后无法找回原有剩余次数或剩余期限。
51.在实际充电过程中,电动车其实是有不同的充电功率,现有充电收费方法均未考虑到这一点,而是统一地包月定价,即统一设定一个月可以充电多少次的费用,如设定一个不限功率的电单车一个月30元可充电10次,或一个月不限次数地充电的费用,如设定一个不限功率的电单车一个月50元能不限次数地充电。而用户实际的充电功率可能在几十w到几百w中间,充电功率不同产生的电费成本也不一样,大功率的电动车购买月卡后,产生的电费成本可能大于充电月卡的费用,这就可能造成商家亏本经营。而商家为了不亏本,可能会将充电月卡的费用价格提高,这又导致一些充电功率较低的用户相比自身实际的充电情况,需要花费更多的钱来购买充电月卡,这就可能造成交易存在不公平的情况。总而言之,上述充电收费方式可能会致使一些大功率的电动车充电超出商家预估收益,造成商家亏本经营,以及一些小功率的电动车充电较少,可能造成用户消费与实际使用差距较大,交易不公平的情况发生。
52.因此,现有技术中充电收费管理未考虑到电动车有不同充电功率,存在商家无法准确预估成本和收益,从而无法合理定价的问题。
53.鉴于现有技术中存在商家无法准确预估成本和收益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充电管理方法,总体思路如下:
54.获取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长;判断所述充电功率是否在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若所述充电功率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所述充电时长,获得第一时长;若所述充电功率不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所述充电时长和预设系数,获得第二时长;根据用户所购的预充电时长,以及所述第一时长或所述第二时长,获得剩余预充电时长。
55.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获取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长后,判断该充电功率是否在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以计算出实际需要扣除的第一时长或第二时长,再结合用户所购的预充电时长,计算得到剩余充电时长,实现充电收费管理的目的。本发明充分考虑到了不同充电设备具有不同充电功率的特点,分功率等级进行充电收费管理,方便用户根据充电设备的实际充电功率合理购买充电卡,避免用户过度消费,也方便商家对照不同功率等级充电卡的销售情况以及对应的电费成本,更准确地预估成本和收益,避免商家亏本经营,从而更合理地定价充电卡,实现用户与商家之间的公平交易。
56.实施例一
57.参照图1的流程示意图,提出本发明充电管理方法的第一实施例,该充电管理方法
应用于充电管理设备。
58.所述充电管理设备是指能够实现网络连接的终端设备或网络设备,所述充电管理设备可以是手机、电脑、平板电脑、嵌入式工控机等终端设备,也可以是服务器、云平台等网络设备。
59.如图2所示,为充电管理设备的硬件结构示意图。所述设备可以包括:处理器1001,例如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中央处理器),通信总线1002,用户接口1003,网络接口1004,存储器1005。
60.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2中示出的硬件结构并不构成对本发明充电管理设备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
61.具体的,通信总线1002用于实现这些组件之间的连接通信;
62.用户接口1003用于连接充电桩,与充电桩进行数据通信,用户接口1003可以包括输出单元,如显示屏、输入单元,如键盘;
63.网络接口1004用于连接后台服务器,与后台服务器进行数据通信,网络接口1004可以包括输入/输出接口,比如标准的有线接口、无线接口,如wi-fi接口;
64.存储器1005用于存储各种类型的数据,这些数据例如可以包括该充电管理设备中任何应用程序或方法的指令,以及应用程序相关的数据,存储器1005可以是高速ram存储器,也可以是稳定的存储器,例如磁盘存储器,可选的,存储器1005还可以是独立于所述处理器1001的存储装置;
65.具体的,继续参照图2,存储器1005中可以包括操作系统、网络通信模块、用户接口模块以及充电管理程序,其中,网络通信模块主要用于连接服务器,与服务器进行数据通信;
66.处理器1001用于调用存储器1005中存储的充电管理程序,并执行以下操作:
67.获取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长;
68.判断所述充电功率是否在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
69.若所述充电功率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所述充电时长,获得第一时长;
70.若所述充电功率不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所述充电时长和预设系数,获得第二时长;
71.根据用户所购的预充电时长,以及所述第一时长或所述第二时长,获得剩余预充电时长。
72.基于上述的充电管理设备,下面结合图1所示的流程示意图,对本实施例的充电管理方法进行详细描述。所述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73.步骤s110:获取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长;
74.充电设备可以是电单车、电动车等可充电设备。充电功率是指充电设备充电时采用的充电器或给该充电设备充电采用的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充电时长是指充电设备插入充电桩到脱离充电桩的时长。
75.本实施例中,该方法应用于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比如,作为手机的应用程序或微信小程序。其中,充电桩可以通过服务器上传数据给该微信小程序,也可以采用手机的用户接口或通信接口,以无线方式,比如蓝牙,上传数据给电子设备。可以理解,充电桩上设置
有可以检测充电设备是否插入或是否脱离的装置,可以是硬件的检测装置,也可以是软件的检测程序,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此处不作限定。
76.本实施例以一个充电功率为250w的电单车进行举例说明。假设该电单车在某个充电站的一充电桩上进行充电,具体充电时长为2小时。
77.具体的,所述步骤s100可以包括:
78.步骤s111:获取充电桩发送的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其中,所述充电功率基于所述充电桩在检测到所述充电设备接入时获得。
79.充电桩根据自身检测装置检测到有充电设备接入后,检测该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然后将获取到的充电功率以蓝牙方式直接发送或经服务器转发给电子设备,电子设备即可获取到充电桩发送的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比如,本实施例中,电子设备可以获取到电单车的充电功率为250w(瓦特)。
80.步骤s112:获取所述充电桩发送的所述充电设备的充电时长;其中,所述充电时长基于所述充电桩在检测到所述充电设备接入时开始计时,当检测到所述充电设备断开时停止计时获得。
81.充电桩根据自身检测装置,在检测到有充电设备接入时,开始计时,然后在充电设备断开时,停止计时,从而获得充电设备的充电时长;然后将获取到的充电时长以蓝牙方式直接发送或经服务器转发给电子设备,电子设备即可获取到充电桩发送的充电设备的充电时长。比如,本实施例中,电子设备可以获取到电单车的充电时长为2小时。
82.步骤s120:判断所述充电功率是否在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
83.用户可以预先购买充电卡,比如,用户购买了一个功率等级为第二级别的充电卡,假设该功率等级的阈值范围为150w~250w。电子设备可以判断获取到的充电功率是否在150w~250w这个阈值范围内。又比如,用户购买了一个功率等级为第一级别的充电卡,假设该功率等级的阈值范围为0~150w。电子设备可以判断获取到的充电功率是否在0~150w这个阈值范围内。
84.步骤s130:若所述充电功率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所述充电时长,获得第一时长。
85.当步骤s120判断得到充电功率在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时,根据步骤s110获取到的充电时长,直接作为第一时长。比如,本实施例的电单车充电功率为200w,经步骤s120判断可以知道,该充电功率在用户所购的150w~250w这个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步骤s110获取到的充电时长2小时,可以获得该电单车的第一时长为2小时。
86.判断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是否与用户购买的充电卡对应的充电功率一致,如果一致,可以正常得到要扣除的第一时长。方便提醒用户要根据自身充电设备实际的充电功率购买充电卡,实现买多少时长用多少时长。
87.步骤s140:若所述充电功率不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所述充电时长和预设系数,获得第二时长。
88.当步骤s120判断得到充电功率不在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时,根据预设系数,对步骤s110获取到的充电时长进行转换,获得充电设备的第二时长。比如,本实施例的电单车充电功率为200w,经步骤s120判断可以知道,该充电功率不在用户所购的0~150w这个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步骤s110获取到的充电时长2小时和预设系数,重新得到一个充电
时长,比如,可以获得该电单车的第二时长为4小时。也就是说,用户所购买的充电功率较低,但实际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较高,对应地,充电2小时则会转换为4小时的第二时长进行扣除。
89.判断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是否与用户购买的充电卡对应的充电功率一致,如果不一致,针对预设系数进行充电时长的转换,获得要扣除的第二时长。这样便不会发生因为用户购买低充电功率的充电卡对高充电功率的充电设备进行充电,导致充电费用超出商家实际收益,造成商家亏损的情况。同时,也方便用户可以对多个不同充电功率的充电设备进行充电。
90.具体的,所述步骤s140可以包括:
91.步骤s141:若所述充电功率不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预设收费规则,获得所述充电功率的实际功率等级。
92.预设收费规则为商家设定的收费规则,包括不同的充电功率等级、每个功率等级对应的阈值范围,以及不同预充电时长和费用,还包括预设期限。比如,本实施例中,可以设置如下表1所示的预设收费规则。
93.表1
[0094][0095]
若步骤s120判断得到充电功率不在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根据商家预先设置好的预设收费规则,获得该充电功率的实际功率等级。比如,假设用户购买的是功率等级为第一级别,也就是充电功率阈值范围在0~150w的充电卡,并假设具体购买的是一个月20元,可以充电50小时的充电月卡。基于上述获取的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为200w,判断得到该充电功率不在用户所购的充电月卡对应的充电功率阈值范围内,根据上表1可以知道,该充电设备的200w充电功率的实际功率等级为第二级,也就是充电功率阈值为150w~250w的功率等级。
[0096]
步骤s142:根据所述实际功率等级对应的预设系数与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对应的预设系数,获得时长扣除转换系数。
[0097]
根据预设收费规则中对每个功率等级设置的预设系数,根据步骤s141获取到的充电功率对应的实际功率等级所对应的预设系数,以及用户所购买的月卡的功率等级所对应的预设系数,计算这两个预设系数的比值,获得时长扣除转换系数。比如,本实施例中,实际
功率等级,即第二级对应的预设系数为2,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第一级对应的预设系数为1,则可以获得时长扣除转换系数为2。同样的计算方式,又比如,若实际的是第一级,而用户购买的是第二级,则可以获得时长扣除转换系数为0.5。
[0098]
步骤s143:根据所述充电时长和所述时长扣除转换系数,获得第二时长。
[0099]
具体的,根据步骤s110获得的充电时长和步骤s142计算得到的时长扣除转换系数,相乘后,计算得到第二时长,也就是要扣除的充电时长。比如,本实施例中,充电设备的充电时长为2小时,步骤s142计算得到的时长扣除转换系数为2,则可以获得第二时长为4小时。同理,又比如,充电设备的充电时长为2小时,步骤s142计算得到的时长扣除转换系数为0.5,则可以获得第二时长为1小时。也就是说,当用户购买了第二级的月卡,某一次实际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是第一级,那么实际要扣除的时长会比真正的充电时长短,此处刚好为实际充电时长的一半,这样用户可以对该充电功率为第一级的充电设备充更多时长的电,如此便不至于让用户产生吃亏的想法,使交易更加公平。
[0100]
步骤s150:根据用户所购的预充电时长,以及所述第一时长或所述第二时长,获得剩余预充电时长。
[0101]
用户购买的充电卡,无论是月卡、周卡还是季卡,商家都会对应设置可充电的时长,即预充电时长。本实施例中,按照步骤s130的情况,用户购买的是第二级的月卡,按照上述表1的预设收费规则,对应的预充电时长可以有多种,对应的费用也多种。假设用户购买的是40元的充电月卡,则对应的预充电时长为50小时,那么根据步骤s130获得的第一时长为2小时,可以计算得到剩余充电时长为48小时;又比如,按照步骤s140的情况,用户购买的是第一级的20元的充电月卡,对应的预充电时长为50小时,那么根据步骤s143获得的第二时长为4小时,可以计算得到剩余充电时长为46小时。后续直接根据上述方法,无论用户购买的是哪个等级的那个价位的充电卡,均可以针对实际情况计算的到合理的剩余预充电时长。让用户使用更合理化,商家收益更明确化。
[0102]
具体的,所述步骤s150可以包括:
[0103]
步骤s151:根据用户所购的预充电时长,减去所述第一时长或第二时长,获得第一剩余预充电时长;或者,
[0104]
步骤s152:根据所述第一剩余预充电时长,减去所述第一时长或第二时长,获得第二剩余预充电时长。
[0105]
按照上述步骤,用户购买充电卡后,第一次对充电设备充电可以按照步骤s151的方法得到第一剩余预充电时长;第二次对充电设备充电可以按照步骤s152的方法得到第二剩余预充电时长,后续直接根据计算得到的第一时长或第二时长,对剩余预充电时长进行递减即可,直到用户所购的时长结束后,可以另外针对第一时长或第二时长收费,也可以再提醒用户另外购买时长,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本发明不作限定。
[0106]
本实施例中,用户在应用程序或微信小程序上购买充电月卡后,该充电月卡自动与小程序账号进行绑定,用户无需购买实体月卡,因此不会发生卡片丢失等情况,同时也无需线下机器充值,可直接在应用程序或微信小程序上进行空中充值续费,购买适合自己充电设备的充电月卡,操作方便。
[0107]
本实施例提供的充电管理方法,通过获取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长后,判断该充电功率是否在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以计算出实际需要扣除的第一时长
或第二时长,再结合用户所购的预充电时长,计算得到剩余充电时长,实现充电收费管理的目的。本发明充分考虑到了不同充电设备具有不同充电功率的特点,分功率等级进行充电收费管理,方便用户根据充电设备的实际充电功率合理购买充电卡,避免用户过度消费,也方便商家对照不同功率等级充电卡的销售情况以及对应的电费成本,更准确地预估成本和收益,避免商家亏本经营,从而更合理地定价充电卡,实现用户与商家之间的公平交易。
[0108]
实施例二
[0109]
基于同一发明构思,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参照图3,提出本发明充电管理方法的第二实施例,该充电管理方法应用于充电管理设备。
[0110]
下面结合图3所示的流程示意图,对本实施例的充电管理方法进行详细描述。所述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111]
步骤s210:根据预设功率等级划分规则,获得多个功率等级及其阈值范围。
[0112]
功率等级划分规则由商家根据电动车的实际充电功率情况设定,比如,现在的电单车的充电功率一般有120w、180w、350w等等多个不同值,需要说明,本方法不仅可以用于电单车的充电站,也可以应用于电动车的充电站,只需要根据电动车的充电功率对应设置功率等级划分规则和收费规则即可。本实施例中,是针对电单车的,对应的功率等级划分规则可以设置为0~150w,150w~250w,250w~500w等等,具体可以参照表1中所示,获得三个功率等级及其阈值范围。
[0113]
步骤s220:针对每个所述功率等级,根据预设电费和所述功率等级对应的预设耗电量,获得所述功率等级对应的电费成本;
[0114]
由于功率等级是明确划分的,充电设备的每小时耗电量(预设耗电量)也是基本固定的,商家可结合自身电费成本(预设电费)计算出来某个功率等级的充电设备每小时的电费成本,然后基于该电费成本,合理设定对应的收费规则。
[0115]
本实施例中,假设商家的电费成本是1.2元/度,第一级的功率等级对应的耗电量为0.2度/小时,第二级的功率等级对应的耗电量为0.4度/小时,则可以计算出每个功率等级对应的电费成本,比如:
[0116]
第一级:电费成本=1.2元/度
×
0.2度/小时=0.24元/小时;
[0117]
第二级:电费成本=1.2元/度
×
0.4度/小时=0.48元/小时。
[0118]
步骤s230:根据多个所述功率等级及对应的所述电费成本,获得预设收费规则,以供用户购买;其中,所述预设收费规则包括功率等级、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功率等级对应的预充电时长和费用,以及预设期限。
[0119]
商家可以基于步骤s220获得的每个功率等级对应的电费成本,结合具体设定的预充电时长,对应设置费用,比如,本实施例在步骤s220计算出第一级的功率等级对应的电费成本为0.24元/小时,第二级的功率等级对应的电费成本为0.48元/小时的基础上,进一步计算出第一级的不同预充电时长的电费成本:
[0120]
第一级20小时充电月卡的电费成本:0.24元/小时
×
20小时=4.8元;
[0121]
第一级50小时充电月卡的电费成本:0.24元/小时
×
50小时=10元;
[0122]
第一级100小时充电月卡的电费成本:0.24元/小时
×
100小时=24元;
[0123]
也可计算出第二级的不同预充电时长的电费成本:
[0124]
第二级20小时充电月卡的电费成本:0.48元/小时
×
20小时=9.6元;
[0125]
第二级50小时充电月卡的电费成本:0.48元/小时
×
50小时=24元;
[0126]
第二级100小时充电月卡的电费成本:0.48元/小时
×
100小时=48元;
[0127]
按照上述方法,可以得到多个不同功率等级对应的不同预充电时长的电费成本,商家自行设定费用或预设期限,如此,便可获得如表1所示的预设收费规则,该预设收费规则可以包括功率等级、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功率等级对应的预充电时长和费用,以及预设期限;还可以包括功率等级对应的预设系数。
[0128]
步骤s240:根据所述功率等级对应的预充电时长和费用,以及所述功率等级对应的电费成本,获得商家预计收益。
[0129]
具体的,根据步骤s230获得的预设收费规则,可以预估商家预计收益,比如,对于一个购买第一级20小时充电月卡的用户,对应的电费成本为4.8元,根据商家在如表1所示的预设收费规则中设定的费用,可以计算得到商家基于该用户的收益为10元-4.8元=5.2元;又比如,对于一个购买第二级50小时充电月卡的用户,对应的电费成本为24元,根据商家在如表1所示的预设收费规则中设定的费用,可以计算得到商家基于该用户的收益为40元-24元=16元。从而,可以基于所有用户的购买情况,清晰且精确地计算出商家预计收益。
[0130]
步骤s310:获取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长;
[0131]
步骤s320:判断所述充电功率是否在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
[0132]
步骤s330:若所述充电功率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所述充电时长,获得第一时长;
[0133]
步骤s340:若所述充电功率不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所述充电时长和预设系数,获得第二时长;
[0134]
步骤s350:根据用户所购的预充电时长,以及所述第一时长或所述第二时长,获得剩余预充电时长。
[0135]
在基于步骤s310~s350的实施方式中更多实施细节可以参考实施例一中基于步骤s110~s150的实施方式中的描述,为了说明书的简洁,此处不再赘述。
[0136]
步骤s410:在检测到所述预设期限达到时,根据所述剩余充电时长和所述预充电时长,获得所述充电设备实际使用的总充电时长。
[0137]
不论是月卡还是周卡,即对应的预设期限为30天或7天,在该期限到达时,可能会出现用户购买的预充电时长未完全用完的情况,要更精确地计算商家实际收益,应考虑到此部分的收益情况。比如,本实施例中,假设用户购买的是第二级的预充电时长为50小时的充电月卡,当检测到预设期限30天达到时,假设剩余充电时长还有5小时,则可以计算得到用户实际使用的总充电时长为50小时-5小时=45小时。
[0138]
步骤s420:根据所述总充电时长和所述电费成本,以及所述预设收费规则中的费用,获得商家实际收益。
[0139]
本实施例中,根据步骤s220计算得到第二级的电费成本0.48元/小时,结合步骤s410计算得到的总充电时长45小时,可以计算得到实际成本为0.48元/小时
×
45小时=21.6元;再结合预设充电规则中设定的第二级50小时的费用为40元,可计算出商家基于该用户的实际收益为40元-21.6元=18.4元。从而,可以进一步地根据每个用户的实际充电时长对应计算商家实际收益,还可以将结果统计并显示出来,方便商家查看。
[0140]
本实施例提供的充电管理方法,通过预设电费和不同功率等级对应的预设耗电量,计算得到不同功率等级对应的电费成本,可方便商家对应不同功率等级及其电费成本,设置合适的收费规则,该预设收费规则具体可针对不同预设期限和不同预充电时长对应设置费用,更方便用户根据实际情况购买,防止过度消费,或造成交易不公平等现象。还方便商家计算预估收益,以便更好地进行不同功率等级、不同预设期限和不同预充电时长的充电卡的选择性推广,实现更大的收益。另外,还针对每个用户没用完的剩余充电时长计算实际收益,统计得到商家实际收益,进一步地提供便利性、提升充电管理的智能化程度。本发明的方法无论对于商家或用户操作都很方便,适应性广,收益预估和实际计算都比较精准。
[0141]
实施例三
[0142]
基于同一发明构思,参照图4,提出本发明充电管理装置的第一实施例,该充电管理装置可以为虚拟装置,应用于充电管理设备。
[0143]
下面结合图4所示的功能模块示意图,对本实施例提供的充电管理装置进行详细描述,所述装置可以包括:
[0144]
充电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长;
[0145]
充电功率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充电功率是否在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
[0146]
第一时长获取模块,用于若所述充电功率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所述充电时长,获得第一时长;
[0147]
第二时长获取模块,用于若所述充电功率不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所述充电时长和预设系数,获得第二时长;
[0148]
剩余时长计算模块,用于根据用户所购的预充电时长,以及所述第一时长或所述第二时长,获得剩余预充电时长。
[0149]
进一步地,所述充电数据获取模块可以包括:
[0150]
充电功率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充电桩发送的充电设备的充电功率;其中,所述充电功率基于所述充电桩在检测到所述充电设备接入时获得;
[0151]
充电时长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充电桩发送的所述充电设备的充电时长;其中,所述充电时长基于所述充电桩在检测到所述充电设备接入时开始计时,当检测到所述充电设备断开时停止计时获得。
[0152]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时长获取模块可以包括:
[0153]
功率等级获取单元,用于若所述充电功率不在所述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内,则根据预设收费规则,获得所述充电功率的实际功率等级;
[0154]
转换系数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实际功率等级对应的预设系数与用户所购的功率等级对应的预设系数,获得时长扣除转换系数;
[0155]
第二时长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充电时长和所述时长扣除转换系数,获得第二时长。
[0156]
进一步地,所述剩余时长计算模块可以包括:
[0157]
首次充电计算单元,用于根据用户所购的预充电时长,减去所述第一时长或第二时长,获得第一剩余预充电时长;或者,
[0158]
后续充电计算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剩余预充电时长,减去所述第一时长或第
二时长,获得第二剩余预充电时长。
[0159]
进一步地,所述装置还可以包括:
[0160]
功率等级划分模块,用于根据预设功率等级划分规则,获得多个功率等级及其阈值范围;
[0161]
电费成本计算模块,用于针对每个所述功率等级,根据预设电费和所述功率等级对应的预设耗电量,获得所述功率等级对应的电费成本;
[0162]
收费规则设置模块,用于根据多个所述功率等级及对应的所述电费成本,获得预设收费规则,以供用户购买;其中,所述预设收费规则包括功率等级、功率等级阈值范围、功率等级对应的预充电时长和费用,以及预设期限。
[0163]
更进一步地,所述装置还可以包括:
[0164]
预计收益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功率等级对应的预充电时长和费用,以及所述功率等级对应的电费成本,获得商家预计收益。
[0165]
更进一步地,所述装置还可以包括:
[0166]
总充电时长计算模块,用于在检测到所述预设期限达到时,根据所述剩余充电时长和所述预充电时长,获得所述充电设备实际使用的总充电时长;
[0167]
实际收益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总充电时长和所述电费成本,以及所述预设收费规则中的费用,获得商家实际收益。
[0168]
需要说明,本实施例提供的充电管理装置中各个模块可实现的功能和对应达到的技术效果可以参照本发明充电管理方法各个实施例中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为了说明书的简洁,此处不再赘述。
[0169]
实施例四
[0170]
基于同一发明构思,参照图2,为本发明各实施例涉及的充电管理设备的硬件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管理设备,所述设备可以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充电管理程序,所述充电管理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发明充电管理方法各个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
[0171]
具体的,所述充电管理设备是指能够实现网络连接的终端设备或网络设备,可以是手机、电脑、平板电脑、便携计算机等终端设备,也可以是服务器、云平台等网络设备。
[0172]
可以理解,所述设备还可以包括通信总线,用户接口和网络接口。
[0173]
其中,通信总线用于实现这些组件之间的连接通信。
[0174]
用户接口用于连接充电桩,与充电桩进行数据通信,用户接口可以包括输出单元,如显示屏、输入单元,如键盘。
[0175]
网络接口用于连接后台服务器,与后台服务器进行数据通信,网络接口可以包括输入/输出接口,比如标准的有线接口、无线接口,如wi-fi接口。
[0176]
存储器用于存储各种类型的数据,这些数据例如可以包括该充电管理设备中任何应用程序或方法的指令,以及应用程序相关的数据。存储器可以由任何类型的易失性或非易失性存储设备或者它们的组合实现,例如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tatic random access memory,简称sram),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only memory,简称ep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grammable read-only memory,简称prom),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简称rom),磁存储器,快闪存储器,磁盘或光盘,可选的,存储
器还可以是独立于所述处理器的存储装置。
[0177]
处理器用于调用存储器中存储的充电管理程序,并执行如上述的充电管理方法,处理器可以是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asic)、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简称dsp)、数字信号处理设备(digital signal processing device,简称dspd)、可编程逻辑器件(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简称pld)、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简称fpga)、控制器、微控制器、微处理器或其他电子元件,用于执行如上述充电管理方法各个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
[0178]
实施例五
[0179]
基于同一发明构思,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如闪存、硬盘、多媒体卡、卡型存储器(例如,sd或dx存储器等)、随机访问存储器(ram)、静态随机访问存储器(s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m)、磁性存储器、磁盘、光盘、服务器、app应用商城等等,所述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可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可以实现本发明充电管理方法各个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
[0180]
需要说明,上述本发明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
[0181]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可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在本发明的发明构思下,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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