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光机构及灯具的制作方法

摘要: 本公开涉及照明设备的,特别是涉及一种出光机构及灯具。背景技术:1、目前,灯具的出光角度调节主要依赖机械结构实现,通过手动或电机驱动方式完成。然而,其复杂的传动机...
出光机构及灯具的制作方法

本公开涉及照明设备的,特别是涉及一种出光机构及灯具。

背景技术:

1、目前,灯具的出光角度调节主要依赖机械结构实现,通过手动或电机驱动方式完成。然而,其复杂的传动机构不仅易发生卡滞或故障,且占用空间大,导致灯具生产成本高昂、体积臃肿。为了简化灯具的结构,部分厂家会采用诸如中国专利文献cn118900475a中提供的光学结构,然而其主要通过同时配制不同的光源件对应于不同的光学件得到有限的不同种出光角度,若需要增加不同出光角的切换,则需要增加光源件的数量和增加对应数量的出光角度相异的透镜,出光角度的调节范围较局限于光源件的数量和相异透镜数量的支持。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公开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能够更加灵活地调整出光角度的出光机构及灯具。

2、本公开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3、一种出光机构,包括位置对应的光源件及光学件;

4、所述光源件具有至少两个发光区,每一所述发光区的光线经所述光学件依次形成出射光、折射光以及反射光,各所述发光区的折射光在所述光学件的内反射面上共同形成反射带,所述反射带的反射上限点与所述光源件的距离大于所述反射带的反射下限点与所述光源件的距离;所述反射上限点的反射光与所述反射下限点的反射光正向相交;

5、其中,随所述发光区的点亮发光个数增多用于所述反射带的反射上限点沿所述光学件的内反射面逐渐远离所述光源件。

6、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各所述发光区由对应于所述光学件中心的位置向对应于所述光学件边缘的位置依次分布。

7、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光源件具有圆形发光区及第一环形发光区;所述圆形发光区位于所述第一环形发光区的内环内。

8、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在第一预设亮度时,所述出光机构用于在所述圆形发光区点亮时被配置为第一光束角;或者,

9、所述圆形发光区及所述第一环形发光区共同组成第一复合发光区,在第二预设亮度时,所述出光机构用于在所述第一复合发光区点亮时被配置为第二光束角。

10、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光源件还具有第二环形发光区;所述第一环形发光区位于所述第二环形发光区的内环内。

11、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圆形发光区、所述第一环形发光区及所述第二环形发光区共同组成第二复合发光区,在第三预设亮度时,所述出光机构用于在所述第二复合发光区点亮时被配置为第三光束角。

12、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光学件的折射率为1.5至1.7。

13、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光源件上凸出形成冠状结构,各所述发光区均形成于所述冠状结构的表面;或者,

14、所述光源件上内凹形成槽状结构,各所述发光区均形成于所述槽状结构的表面;或者,

15、所述光源件上凸出形成凸台结构,各所述发光区均形成于所述凸台结构的表面。

16、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相邻的所述发光区组成复合发光区,所述出光机构用于在所述复合发光区点亮时被配置为复合光束角;每一所述发光区均被配置为可发出亮度改变的光,以使所述复合光束角增大或者减小。

17、一种灯具,包括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出光机构。

1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公开至少具有以下优点:

19、上述的出光机构,由于光源件与光学件的位置对应,使得每一发光区的光线均能向光学件投射形成入射光,入射光经光学件的折射后进入光学件内形成折射光,各发光区的折射光共同向光学件的内反射面上投射形成反射带,反射带上距离光源件近的边缘上形成反射下限点,而反射带上距离光源件远的边缘上形成反射上限点,通过增加发光区的点亮发光个数,能够使得反射上限点沿内反射面逐渐远离光源件,从而调整折射光通过反射上限点处反射形成的反射光与反射上限点处形成的反射光之间的夹角,以对应调整反射光通过光学件最终投射出的光线形成的光束角,即光源件的出光角改变。与现有技术相比,能通过改变发光区的点亮发光个数对出光角进行灵活地调整,且不需要额外增加光源件或光学件的种类,能够在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实现多出光角的便捷调节。

1.一种出光机构,包括位置对应的光源件及光学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出光机构,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发光区由对应于所述光学件中心的位置向对应于所述光学件边缘的位置依次分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出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件具有圆形发光区及第一环形发光区;所述圆形发光区位于所述第一环形发光区的内环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出光机构,其特征在于,在第一预设亮度时,所述出光机构用于在所述圆形发光区点亮时被配置为第一光束角;或者,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出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件还具有第二环形发光区;所述第一环形发光区位于所述第二环形发光区的内环内。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出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形发光区、所述第一环形发光区及所述第二环形发光区共同组成第二复合发光区,在第三预设亮度时,所述出光机构用于在所述第二复合发光区点亮时被配置为第三光束角。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出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件的折射率为1.5至1.7。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出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件上凸出形成冠状结构,各所述发光区均形成于所述冠状结构的表面;或者,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出光机构,其特征在于,相邻的所述发光区组成复合发光区,所述出光机构用于在所述复合发光区点亮时被配置为复合光束角;每一所述发光区均被配置为可发出亮度改变的光,以使所述复合光束角增大或者减小。

10.一种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出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