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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川陈皮的制备方法与流程

2022-11-28 10:37:52 来源:中国专利 TAG:

一种川陈皮的制备方法
交叉引用
1.本技术要求2021年9月26日提交的中国申请号202111131927.5的优先权,其全部内容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技术领域
2.本说明书涉及中药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川陈皮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3.陈皮为中医药方中普遍使用的重要药材,也是药食同源的常用饮食保健食材,列入2017年启动的国家首批中药标准化建设项目59种中药名录(选自中国药典收载的2598种中药)。陈皮含有重要的黄酮类活性成分——橙皮甙、川陈皮素、红橘素,这三种成分有明显的抗氧化、抗菌、抗肿瘤的作用,也是目前中医药理重点研究方向。
4.自古以来,可以当陈皮用的药材有两种:陈皮和广陈皮。广陈皮是茶枝柑的皮,产自广东。而“陈皮”这个药名,则专属于用红橘制成的陈皮。其中的道地药材,是用川红橘制成的陈皮,习称为“川陈皮”。为和广陈皮区分,本说明书将统一使用川陈皮这一名称。
5.川陈皮的产地、品种和炮制方法对药方的效果影响较大,普通民众常有因买错陈皮而影响治疗。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改进的川陈皮的制备方法,以制备具有高含量功效成分(例如,芳樟醇、柠檬烯)的川陈皮。


技术实现要素:

6.本说明书实施例之一提供一种川陈皮的制备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第一预设温度和第一预设湿度范围内干燥处理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以及在第二预设温度和第二预设湿度范围内陈化处理经所述干燥处理后的所述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得到所述川陈皮,其中,所述川陈皮的芳樟醇含量在5.70%-15.99%范围内。
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川陈皮的柠檬烯含量在67.83%-82.2%范围内。
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川陈皮的川陈皮素含量大于2.9mg/g。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干燥处理的环境中芳樟醇浓度不低于第一预设阈值。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陈化处理的环境中芳樟醇浓度不低于第二预设阈值。
1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干燥处理的温度由第一温度传感器监控,基于所述第一温度传感器监控所得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控制第一温度调节机构。
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干燥处理的湿度由第一湿度传感器监控,基于所述第一湿度传感器监控所得干燥处理的环境湿度控制第一湿度调节机构。
1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预设温度在0-50℃范围内,所述第一预设湿度在0%-80%范围内。
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干燥处理过程中由重量传感器监控所述果皮的重量,当所述果皮重量达到预设果皮重量时,停止所述干燥处理。
1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陈化处理的温度由第二温度传感器监控,基于所述第二温度传感器监控所得陈化处理的环境温度控制第二温度调节机构。
1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陈化处理的湿度由第二湿度传感器监控,基于所述第二湿度传感器监控所得陈化处理的环境湿度控制第二湿度调节机构。
1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预设温度在6-32℃范围内,所述第二预设湿度在50%-65%范围内。
1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陈化处理在陈化容器中进行,所述陈化容器内芳樟醇的浓度不低于第二预设阈值,收集并重复利用所述陈化容器内的气体。
1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干燥处理的的环境中柠檬烯浓度不低于第三预设阈值。
2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陈化处理的环境中柠檬烯浓度不低于第四预设阈值。
21.本说明书实施例之一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作道地药材的川陈皮。
22.在一个方面中,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川陈皮,所述川陈皮中的挥发油包含芳樟醇和柠檬烯。
2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芳樟醇的含量为5.70%至15.99%。
2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柠檬烯的含量为67.83%至82.2%。
2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川陈皮含有川陈皮素,所述川陈皮素的含量大于2.9mg/g。
2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川陈皮是四瓣花形状的。
27.在另一个方面中,本说明书实施例之一提供了一种用于制备川陈皮的方法,包括:选取产于四川的红橘的成熟果实;清洗所述成熟的果实;从清洗后的所述成熟果实的顶部向果蒂部纵向划开所述成熟果实的果皮且不划伤所述成熟果实的果肉;将所述果皮和所述果肉分离;在温度为0-50℃、风速小于1.5m/s的条件下晾晒所述果皮;在所述晾晒期间翻动所述果皮;进行所述晾晒直至所述果皮的含水量低于13%;将含水量低于13%的所述果皮放入密封容器中,在温度为6-32℃、湿度不超过65%的条件下进行存储以陈化。
2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成熟果实为80%以上的果皮呈红色的果实、小于80%且大于50%的果皮呈红色的果实或者冬至后采摘的其果皮呈深红色的果实。
2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清洗所述成熟的果实包括用粉水溶液浸泡所述成熟果实,然后一边浸泡一边用柔性物质揉搓所述成熟果实,最后用水清洗所述成熟果实;所述粉水溶液为谷物粉、薯粉和/或豆粉的水溶液。
30.在一些实施例中,与所述果肉分离后的所述果皮呈四瓣花状。
3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果皮以白色部分向上且互相不重叠的方式摆放在晒床上进行晾晒。
32.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所述果皮晾晒到定型的条件下,翻动所述果皮。
3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密封容器为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具有透气性、无污染、无异味的密封容器。
3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含水量低于13%的所述果皮以白色部分向下、红色部分向上、平摊的方式堆叠在一起放入密封容器中。
3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陈化进行一年以上。
3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产于四川的红橘为大红袍(citrus reticulata blanco,fl.filip.)。
附图说明
37.本说明书将以示例性实施例的方式进一步说明,这些示例性实施例将通过附图进行详细描述。这些实施例并非限制性的,在这些实施例中,相同的编号表示相同的结构,其中:
38.图1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示例性川陈皮的制备方法流程图;
39.图2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制备川陈皮方法的流程图;
40.图3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示例性控制系统的示意图;
41.图4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示例性控制系统的工作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4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说明书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说明书的一些示例或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将本说明书应用于其它类似情景。除非从语言环境中显而易见或另做说明,图中相同标号代表相同结构或操作。
43.应当理解,本文使用的“系统”、“装置”、“单元”和/或“模块”是用于区分不同级别的不同组件、元件、部件、部分或装配的一种方法。然而,如果其他词语可实现相同的目的,则可通过其他表达来替换所述词语。
44.如本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所示,除非上下文明确提示例外情形,“一”、“一个”、“一种”和/或“该”等词并非特指单数,也可包括复数。一般说来,术语“包括”与“包含”仅提示包括已明确标识的步骤和元素,而这些步骤和元素不构成一个排它性的罗列,方法或者设备也可能包含其它的步骤或元素。
45.本说明书中使用了流程图用来说明根据本说明书的实施例的系统所执行的操作。应当理解的是,前面或后面操作不一定按照顺序来精确地执行。相反,可以按照倒序或同时处理各个步骤。同时,也可以将其他操作添加到这些过程中,或从这些过程移除某一步或数步操作。
46.如本文所定义,除非另外指出,否则所表述的所有百分比应理解为重量百分比。
47.四川的红橘简称为川红橘。川红橘栽培历史可追溯至文献记载的周朝“有果氏之国”(今四川南充地区)。川红橘喜坡地,四川盆地属于丘陵地区且土壤、气候、地理位置都十分适合川红橘生长,所生长的红橘皮色艳红、药用价值高。自古以来,可以当陈皮用的药材有两种:陈皮和广陈皮。广陈皮是茶枝柑的皮,产自广东。而“陈皮”这个药名,则专属于用红橘制成的陈皮。其中的道地药材,是用川红橘制成的陈皮,习称为“川陈皮”。
48.图1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示例性川陈皮的制备方法流程图。在一些实施例中,流程100可以由控制系统自动执行。例如,流程100可以通过控制指令实现,控制系统基于控制指令,控制各个装置完成流程100的各个操作。
49.步骤110,制备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
50.在一些实施例中,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可以包括成熟果实经预处理后得到的果皮。在一些实施例中,预处理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清洗果实、去除果实表面的水分、分离果皮与果肉等。
51.在一些实施例中,成熟果实可以包括产于四川的红橘。在一些实施例中,产于四川的红橘为大红袍(citrus reticulata blanco,fl.filip.)。大红袍是川红橘中的优良品种,以出自内江市及周边等传统红橘核心产区(如资中县)的为上等。
52.在一些实施例中,成熟果实为80%以上的果皮呈红色的果实、小于80%且大于50%的果皮呈红色的果实或者冬至后采摘的其果皮呈深红色的果实。80%以上的果皮呈红色的果实被成为大红皮,小于80%且大于50%的果皮呈红色的果实被称为二黄皮,冬至后采摘的其果皮呈深红色的果实被称为冬至皮。这三种果实都适用于制备川陈皮,并且根据其功效的细微差别可以分别用于不同的药方之中。
53.在一些实施例中,清洗成熟的果实的方式包括用粉水溶液浸泡成熟果实,然后一边浸泡一边用柔性物质揉搓成熟果实,最后用水清洗成熟果实。在一些实施例中,粉水溶液可以为富含淀粉的可食用粉状物质的水溶液。该粉状物质至少大部分不溶于水,形成悬浊状液体,以便于清洗。在一些实施例中,该粉状物质可以选用谷物粉、薯粉和/或豆粉等。在一些实施例中,粉水溶液可以由一种或多种不同粉体混合形成。
54.在一些实施例中,粉水溶液中富含淀粉的可食用粉状物质与水的质量比会影响果实的清洁度和清洗成本。例如,富含淀粉的可食用粉状物质与水的质量比过低,会导致清洗不干净,达不到有效的洗涤效果或清洗后的果实清洁度较低。又例如,富含淀粉的可食用粉状物质与水的质量比太高,会导致粉水溶液较粘稠,不利于清洗操作,且会导致大量的原材料损失,导致清洗成本较高。因此,富含淀粉的可食用粉状物质与水的质量比需控制在预设范围内。
55.在一些实施例中,粉水溶液中富含淀粉的可食用粉状物质与水的质量比可以在0.1%-10%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粉水溶液中富含淀粉的可食用粉状物质与水的质量比可以在0.5%-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粉水溶液中富含淀粉的可食用粉状物质与水的质量比可以在0.5%-5%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粉水溶液中富含淀粉的可食用粉状物质与水的质量比可以在1%-8%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粉水溶液中富含淀粉的可食用粉状物质与水的质量比可以在2%-7%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粉水溶液中富含淀粉的可食用粉状物质与水的质量比可以在3%-6%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粉水溶液中富含淀粉的可食用粉状物质与水的质量比可以在4%-5%范围内。
56.粉水溶液中的粉状物质可以起到表面活性剂的作用,可以清洗掉果实表面上生长时的污垢,去除可能有的表面农残。用粉水溶液清洗果实可以清洗掉果实表面直接用水清洗不掉的油脂细胞。如果使用其他洗涤剂清洗果实,其他洗涤剂可能会在后期晾晒果皮时损伤川陈皮的药效。如果省略清洗步骤,果实表面上的污垢和可能有的表面农残无法去除,如在川陈皮使用时进行清洗,就会损失橘白部分的营养。
57.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清洗果实之前,还可以采用粉水溶液对待清洗果实进行浸泡,以便于后续清洗处理,进一步提高后续清洗后果实的清洁度。例如,用粉水溶液先浸泡成熟果实至少30分钟。在一些实施例中,用粉水溶液清洗成熟果实的清洗时间为至少10min。用柔性物质揉搓成熟果实有助于将果实清洗干净且避免破坏果皮。成熟果实不宜长期浸泡在粉水溶液中,在一些实施例中,成熟果实在粉水溶液中浸泡清洗的时间最多为12小时。
58.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清洗成熟果实之后,可以去除果实表面的水分。在一些实施例中,去除果实表面的水分包括吸干、自然晾干或风干果实表面的水分。
59.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从清洗后的成熟果实的顶部向果蒂部纵向划开成熟果实的果皮且不划伤成熟果实的果肉,使与果肉分离后的果皮呈四瓣花状,以便于其作为药材时定量取用。由于四川的红橘的成熟果实的果皮薄且软,如果从果蒂部向顶部纵向划开果实的果皮,果皮容易断裂,不容易形成四瓣花状。不划伤成熟果实的果肉可以避免果汁滴到果皮上,从而防止川陈皮上产生黑斑。
60.在一些实施例中,将果皮和果肉分离时也不损伤果肉。由此,可以避免果汁滴到果皮上,从而防止川陈皮上产生黑斑。
61.步骤120,在第一预设温度和第一预设湿度范围内干燥处理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
62.干燥处理可以使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的含水量达到预设范围(例如,低于13%),以避免其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例如,陈化处理)中霉变,便于长期保存。
63.在一些实施例中,果皮可以以白色部分向上且互相不重叠的方式摆放在晒床上进行干燥处理(例如,晾晒)。在一些实施例中,晒床为疏松透气的结构。在一些实施例中,晒床由竹子、木材或两者制成。在一些实施例中,晒床为用竹篾条编成的疏松透气的垫。在一些实施例中,晒床可以带有通风、温度与/或湿度传感器、温度与/或湿度调节设备的装置,以保证适当的干燥处理环境。在一些实施例中,晒床可以带有自动快速移动(如颠簸等)功能的设备,通过控制设备,晒床可以快速移动(如颠簸等),以促进果皮的干燥处理。
64.在一些实施例中,干燥处理可以在室外进行。在一些实施例中,果皮在风速控制在一定条件下进行晾晒。风速控制在一定条件下晾晒可以保留更多的药效成分,尤其是挥发油成分。在一些实施例中,果皮可以在风速小于1.5m/s的条件下晾晒。在一些实施例中,果皮可以在0-50℃、风速小于1.5m/s的条件下晾晒。在一些实施例中,果皮可以在8-40℃、风速小于1.5m/s的条件下晾晒。在一些实施例中,果皮可以在12-30℃、风速小于1.5m/s的条件下晾晒。在一些实施例中,果皮可以在8-28℃、风速小于1.5m/s的条件下晾晒。在一些实施例中,果皮可以在8-20℃、风速小于1.5m/s的条件下晾晒。在一些实施例中,果皮可以在日光下自然晾晒。在一些实施例中,果皮可以在低于40℃的除热风烘干装置之外的烘干装置中烘干。在一些实施例中,果皮可以在日光下自然晾晒以及在低于40℃的除热风烘干装置之外的烘干装置中烘干组合进行。据检测,经高温烘干的果皮中3种成分挥发油成分β-律草烯、( )-香橙烯、β-榄香烯显著减少,几乎无法检出。
65.在一些实施例中,果皮晾晒至含水量低于13%。含水量低于13%的果皮基本干透。含水量低于13%的果皮在后续陈化过程中不易霉变。
66.在一些实施例中,干燥处理可以在室内进行,以减少空气流动,减少挥发油的挥发,以尽可能地保留川陈皮的挥发油成分(例如,芳樟醇、柠檬烯),保留其药用功效。在一些实施例中,干燥处理可以在封闭环境(例如,封闭空间或封闭容器)中进行,以保证效果。这里所说的封闭环境指与环境大气实现一定程度隔离的空间或者容器,并不要求与环境大气实现完全隔绝。例如,门窗紧闭,与外界通风条件较差的仓库等封闭空间也可以作为封闭空间使用。在一些实施例中,对封闭空间和封闭容器与环境大气的隔绝程度有一定的要求。在实际应用中,封闭空间可以是门窗紧闭,甚至没有窗户,而日常出入的门可以设置一个隔离区域,如设置两扇门,或在门的一侧或者两侧设置相对封闭的隔离带以减少与外界大气交换。类似的结构也可以用在封闭容器。特别的,可以在封闭环境内进一步设置封闭容器,并
在封闭容器内实施干燥处理。
67.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封闭环境进行干燥处理时,可以尽量维持干燥处理的封闭环境(例如,封闭空间或者封闭容器)中挥发油成分(例如,芳樟醇、柠檬烯)的浓度不低于预设阈值,以降低干燥处理过程中果皮内相应挥发油成分的挥发损失,以最大程度地保留川陈皮中挥发油成分。
68.在一些实施例中,干燥处理的环境中芳樟醇浓度(摩尔浓度比)可以不低于第一预设阈值。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01%。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03%。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05%。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08%。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1%。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15%。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2%。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25%。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3%。
69.在一些实施例中,干燥处理的环境中柠檬烯浓度可以不低于第三预设阈值。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三预设阈值可以大于1%。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三预设阈值可以大于2%。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三预设阈值可以大于3%。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三预设阈值可以大于4%。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三预设阈值可以大于5%。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三预设阈值可以大于6%。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三预设阈值可以大于7%。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三预设阈值可以大于8%。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三预设阈值可以大于9%。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三预设阈值可以大于10%。
70.在一些实施例中,为保证干燥处理环境中挥发油成分的浓度,可以通过对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进行滚动流水作业方式来进行。一般说来,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在干燥初期各种挥发油成分较高,挥发到环境中的挥发油成分也较多。随着干燥过程进行,则果皮中的各种挥发油成分的含量有一定损失,且挥发到环境中的挥发油也越来越少。为充分利用已挥发到环境中的各种挥发油成分,可以在封闭环境中,引入各个阶段的果皮进行干燥。例如,假设预设的干燥时间为t1(t1的具体设置数字可以根据经验、干燥环境和季节、气候等因素决定),则可以根据需要,将多个不同批次的经过前序工艺处理(例如,预处理)的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按照一定的时间安排放入干燥环境中进行干燥。已经干燥完成的取出之后,再补充下一批新的经过前序工艺处理的果皮。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保证在封闭环境中,不断有较高挥发油成分的果皮提供挥发成分,保证封闭环境中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等的浓度。具体的,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干燥处理环境中,至少有两个不同批次的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两个不同批次的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进入干燥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的干燥时间t1的1/3。更进一步的,不同批次的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进入干燥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的干燥时间t1的2/5。更进一步的,不同批次的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进入干燥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的干燥时间t1的1/2。更进一步的,不同批次的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进入干燥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的干燥时间t1的3/5。更进一步的,不同批次的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进入干燥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的干燥时间t1的7/10。更进一步的,不同批次的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进入干燥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的干燥时间t1的4/5。更进一步的,不同批次的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进入干燥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的干燥时间t1的9/10。更进一步的,不同批次的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进入干燥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
的干燥时间t1。
71.在一些实施例中,为了保证干燥环境中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的浓度,可以堆放未经过预处理的果皮,或者一些已经处理过的陈皮,或者一些预处理阶段已经淘汰掉的果皮,通过利用这些未经预处理的果皮、陈皮或者已经淘汰掉的果皮来为干燥环境保证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的浓度满足预设阈值。为了保证干燥环境中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的浓度,也可以适当在干燥环境中加入一些经过加工提纯之后的含有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的制品。但基于质量和药效的考虑,干燥环境中的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的来源优先考虑在工艺过程中自发产生的芳樟醇和/或柠檬烯,通过回收等方式以充分利用。
72.如果干燥环境所在的封闭空间过大,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进一步将果皮放置于封闭空间中较小的封闭空间或者容器中。例如,可以在晒床上利用聚乙烯薄膜建造至少一个温室,构建至少一个更小的封闭环境,在这个小环境中,利用上述讨论的方法,来保证其环境中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的浓度。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在每个温室设置一个进气口和出气口,通过循环充气的方式,将预先采集的满足芳樟醇和/或柠檬烯浓度要求的气体充入此温室,以保证干燥环境中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的浓度。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通过控制系统控制每个温室内的温度和/或湿度,使其满足干燥处理所需的温度和/温度。
73.在一些实施例中,干燥处理的温度会影响川陈皮质量。例如,温度过低,不利于干燥或干燥处理效率较低。又例如,温度太高,会导致果皮内的挥发油成分大量挥发,导致川陈皮中挥发油含量大大减少,进而影响川陈皮的药效。因此,干燥处理的温度需控制在第一预设温度范围内。
74.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温度可以在0℃-50℃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温度可以在5℃-45℃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温度可以在10℃-40℃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温度可以在15℃-35℃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温度可以在20℃-30℃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温度可以在22℃-28℃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温度可以在24℃-26℃范围内。
75.在一些实施例中,干燥处理的湿度会影响川陈皮质量。例如,湿度过高,会导致果皮易霉变,且干燥处理效率较低。因此,干燥处理的湿度需控制在第一预设湿度范围内。
76.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湿度可以在0%-80%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湿度可以在0%-70%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湿度可以在10%-60%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湿度可以在20%-50%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预设湿度可以在30%-40%范围内。
77.在一些实施例中,通过控制系统可以控制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分别在第一预设温度和第一预设湿度范围内。关于控制系统及其控制过程的相关描述可以参见本说明书其他部分(例如,图3、图4及其相关说明)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78.在一些实施例中,干燥处理可以在干燥容器中进行,干燥容器内芳樟醇的浓度可以不低于第一预设阈值。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收集并重复利用干燥容器内的气体。例如,可以收集经预设干燥时间后的干燥容器(例如,第一干燥容器)内的气体,并将其导入其他干燥容器(例如,第二干燥容器)中重复利用。由于收集的气体中含有挥发油成分,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果皮在干燥容器内进行干燥处理过程中挥发油的挥发量,还可以使多个干燥容器内的干燥环境相同,保证干燥质量的一致性。
79.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果皮干燥处理(例如,晾晒)到定型的条件下,翻动果皮。
80.在一些实施例中,当果皮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时,停止干燥处理。
81.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条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预设果皮重量、预设果皮外观(例如,颜色、形状)等。例如,果皮重量达到预设果皮重量和/或果皮外观符合预设果皮外观时,停止干燥处理。
82.在一些实施例中,干燥处理过程中,果皮中的水分会挥发,可以通过重量传感器监控果皮在干燥处理过程中的实时重量,进一步确定干燥处理过程中果皮的实时含水量,当实时含水量θ达到预设范围(例如,低于13%),可以停止干燥处理。
83.在一些实施例中,果皮实时含水量可以根据公式(1)确定,其中,θ表示干燥处理过程中果皮的实时含水量,n表示干燥处理前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的含水量,m1表示干燥处理前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重量,m表示果皮在干燥处理过程中的实时重量。干燥处理前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的含水量n可以通过公式(2)确定,其中,m1表示干燥处理前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重量,m2表示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经烘干至恒重的重量。
84.例如,随机选取若干个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经实验得到,干燥处理前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重量m1为10g,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经烘干至恒重的重量为4g,则干燥处理前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的含水量n为40%。在干燥处理过程中通过重量传感器获取到的果皮的实时重量m为9g,通过公式(1)计算得到含水量为33%,未达到预设范围(例如,低于13%),则控制继续干燥处理。当重量传感器获取到的果皮的实时重量m为6.896g,则含水量为达到预设范围(例如,低于13%),则控制停止干燥处理。
85.在一些实施例中,对于大小均匀的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可以基于前述测得的n为40%、m1为10g以及θ为13%,通过公式(1)计算得到当重量传感器监控到果皮的重量低于6.896g,控制停止干燥处理。关于控制干燥处理的进一步描述可以参见本说明书其他部分(例如,图3及其相关说明)的描述。
86.在一些实施例中,果皮的外观(例如,颜色、形状)会随着干燥处理的进行发生变化,可以通过判断果皮的外观(例如,颜色、形状)是否符合预设果皮外观,确定是否停止干燥处理。例如,控制系统可以基于经干燥处理后的历史果皮信息,训练机器学习模型。机器学习模型的输入可以包括果皮的外观信息(例如,颜色、形状等),输出是否停止干燥处理。具体的,可以在干燥处理的环境中安装若干个摄像头(或数字相机),按照预设时间定期采集果皮的视频和/或影像数据。通过机器学习模型,将这些视频和/或影像数据与预先设定的标准进行比对,监控干燥处理的进程。提高分析的精度,避免因为人为主观判断带来的不确定性,同时也可以和其它步骤(例如,陈化处理)结合,实现全程自动化处理。
87.步骤130,在第二预设温度和第二预设湿度范围内陈化处理经干燥处理后的符合
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得到川陈皮。
88.陈化处理可以使干燥处理后的果皮内所含物质进行转化,得到黄酮类物质、挥发油等药效成分。
89.在一些实施例中,陈化处理的温度会影响川陈皮质量。例如,温度过低,不利于陈化。又例如,温度太高,会导致经干燥处理后的果皮烧皮。因此,陈化处理的温度需控制在第二预设温度范围内。
90.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温度可以在6℃-3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温度可以在8℃-30℃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温度可以在10℃-28℃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温度可以在12℃-26℃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温度可以在14℃-24℃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温度可以在16℃-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温度可以在18℃-20℃范围内。
91.在一些实施例中,陈化处理的湿度会影响川陈皮质量。例如,湿度过低,不利于陈化。又例如,湿度过高,会导致经干燥处理后的果皮霉变。因此,陈化处理的湿度需控制在第二预设湿度范围内。
92.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湿度可以在50%-65%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湿度可以在52%-63%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湿度可以在54%-61%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湿度可以在56%-5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湿度可以在57%-58%范围内。
93.在一些实施例中,通过控制系统可以控制陈化处理的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分别在第二预设温度和第二预设湿度范围内。关于控制系统及其控制过程的相关描述可以参见本说明书其他部分(例如,图3、图4及其相关说明)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94.在一些实施例中,陈化处理可以在室内或封闭环境(例如,封闭空间或封闭容器)进行,以减少挥发油的挥发,以尽可能地保留川陈皮的挥发油成分(例如,芳樟醇、柠檬烯),保留其药用功效。
95.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封闭环境进行陈化处理时,可以尽量维持陈化处理的封闭环境(例如,封闭空间或者封闭容器)中挥发油成分(例如,芳樟醇、柠檬烯)的浓度不低于预设阈值,以降低陈化处理过程中果皮内相应挥发油成分的挥发损失,以最大程度地保留川陈皮中挥发油成分。
96.在一些实施例中,陈化处理的环境中芳樟醇浓度可以不低于第二预设阈值。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01%。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03%。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05%。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08%。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1%。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15%。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2%。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25%。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预设阈值可以大于0.3%。
97.在一些实施例中,陈化处理的环境中柠檬烯浓度可以不低于第四预设阈值。在一些实施例中,第四预设阈值可以大于1%。在一些实施例中,第四预设阈值可以大于2%。在一些实施例中,第四预设阈值可以大于3%。在一些实施例中,第四预设阈值可以大于4%。在一些实施例中,第四预设阈值可以大于5%。在一些实施例中,第四预设阈值可以大于6%。在一些实施例中,第四预设阈值可以大于7%。在一些实施例中,第四预设阈值可以大
于8%。在一些实施例中,第四预设阈值可以大于9%。在一些实施例中,第四预设阈值可以大于10%。
98.在一些实施例中,为保证陈化处理环境中挥发油成分的浓度,可以通过对干燥处理后的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进行滚动流水作业方式来进行。一般说来,果皮在陈化初期各种挥发油成分相对较高,挥发到环境中的挥发油成分也相应较多。随着陈化过程进行,则果皮中的各种挥发油成分的含量有一定损失,且挥发到环境中的挥发油也越来越少。为充分利用已挥发到环境中的各种挥发油成分,可以在封闭环境中,引入各个阶段的果皮进行陈化。例如,假设预设的陈化时间为t2(t2的具体设置数字可以根据经验、陈化环境和季节、气候等因素决定),则可以根据需要,将多个不同批次的经过前序工艺处理(例如,预处理和干燥处理)的果皮按照一定的时间安排放入陈化环境中进行陈化。已经陈化完成的取出之后,再补充下一批新的经过前序工艺处理的果皮。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保证在封闭环境中,不断有较高挥发油成分的果皮提供挥发成分,保证封闭环境中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等的浓度。具体的,在一些实施例中,在陈化处理环境中,至少有两个不同批次的经干燥处理后的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果皮,两个不同批次的果皮进入陈化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的陈化时间t2的1/3。更进一步的,不同批次的果皮进入陈化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的陈化时间t2的2/5。更进一步的,不同批次的果皮进入陈化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的陈化时间t2的1/2。更进一步的,不同批次的果皮进入陈化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的陈化时间t2的3/5。更进一步的,不同批次的果皮进入陈化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的陈化时间t2的7/10。更进一步的,不同批次的果皮进入陈化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的陈化时间t2的4/5。更进一步的,不同批次的果皮进入陈化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的陈化时间t2的9/10。更进一步的,不同批次的果皮进入陈化处理环境的时间差至少大于预设的陈化时间t2。
99.在一些实施例中,为了保证陈化环境中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的浓度,可以堆放一些已经处理过的陈皮,或者一些预处理和/或干燥处理阶段已经淘汰掉的果皮,通过利用这些处理过的陈皮或者已经淘汰掉的果皮来为陈化环境保证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的浓度满足预设阈值。为了保证陈化环境中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的浓度,也可以适当在陈化环境中加入一些经过加工提纯之后的含有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的制品。但基于质量和药效的考虑,陈化环境中的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的来源优先考虑在工艺过程中自发产生的芳樟醇和/或柠檬烯,通过回收等方式以充分利用。
100.如果陈化环境所在的封闭空间过大,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进一步将果皮放置于封闭空间中较小的封闭空间或者容器中。例如,可以在较大的封闭空间中利用聚乙烯薄膜建造至少一个温室,构建至少一个更小的封闭环境,在这个小环境中,利用上述讨论的方法,来保证其环境中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的浓度。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在每个温室设置一个进气口和出气口,通过循环充气的方式,将预先采集的满足芳樟醇和/或柠檬烯浓度要求的气体充入此温室,以保证陈化环境中芳樟醇和/或柠檬烯的浓度。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通过控制系统控制每个温室内的温度和/或湿度,使其满足陈化处理所需的温度和/温度。
101.在一些实施例中,陈化处理可以在陈化容器中进行,陈化容器内芳樟醇的浓度可以不低于第二预设阈值。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收集并重复利用陈化容器内的气体。例如,可以收集经预设陈化时间后的陈化容器(例如,第一陈化容器)内的气体,并将其导入其他
陈化容器(例如,第二陈化容器)中重复利用。由于收集的气体中含有挥发油成分,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果皮在陈化容器内进行陈化处理过程中挥发油的挥发量,还可以使多个陈化容器内的陈化环境相同,保证陈化质量的一致性。
102.在一些实施例中,陈化处理(或存储)可以在自然环境下进行。在一些实施例中,陈化处理(或存储)在地势高、卫生安全、通风干燥的仓库中进行。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将含水量低于13%的果皮放入密封容器中,在温度为6-32℃、湿度不超过65%的条件下进行存储以陈化。在低于6℃的温度下存储,挥发性成分减少速度慢,不利于陈化;在高于32℃的温度下存储容易导致陈皮烧皮、霉变等。湿度超过65%容易导致陈皮霉变等。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温度为8-28℃、湿度不超过65%的条件下进行存储以陈化。
103.在一些实施例中,密封容器为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具有透气性、无污染、无异味的密封容器。在一些实施例中,密封容器在使用前先进行清洁、杀虫、消毒和除异味处理,确保无虫病源、无异物、无异味。在一些实施例中,密封容器可以包括玻璃罐、陶瓷罐、土陶罐等。
104.在一些实施例中,含水量低于13%的果皮可以白色部分向下、红色部分向上、平摊的方式堆叠在一起放入密封容器中。
105.在一些实施例中,陈化进行一年以上。在一些实施例中,在陈化过程中,还可以对果皮进行翻堆和返晒。陈化可以使橘皮火气退去,气味转为温和醇厚,颜色转暗。在一些实施例中,陈化进行一年、两年、三年、五年等。陈化时间越久的陈皮,越是珍贵。
106.本说明书的实施例之一提供了一种川陈皮。
107.上述用于制备川陈皮的方法制备的川陈皮可以作为道地药材用于中药方剂中。例如,可以用于例如具有理气健脾功能或主治燥湿化痰、脘腹胀满、食少吐泻、咳嗽痰多等的中药方剂中。
108.川陈皮是理气健脾、燥湿化痰的良药,其中香气成分所起的作用甚为重要。传统中医学认为,芳香可以祛湿化浊、调畅气机。川陈皮由于香气浓烈,入药效果上佳。川陈皮的主要功效成分是挥发油和黄酮类物质,其含量决定了川陈皮的品质和药效。
109.在一些实施例中,川陈皮包含橙皮甙、川陈皮素、红橘素等黄酮类物质。橙皮甙、川陈皮素、红橘素这三种成分有明显的抗氧化、抗菌、抗肿瘤的作用。
110.在一些实施例中,川陈皮中的总黄酮含量高。在一些实施例中,川陈皮中川陈皮素的含量是其他柑橘皮制成的陈皮中的总黄酮含量的10至30倍。川陈皮素的药理作用广泛,有抗血细胞凝集、抗血栓形成、抗癌、抗真菌、抗炎、镇痛、抗过敏、抗胆碱酯酶和抗癫痫作用,是碳水化合物代谢促进剂。川陈皮素还可以改善局部微循环和营养供给,可用于防治心脑血管疾病。在一些实施例中,川陈皮中红橘素的含量是其他柑橘皮制成的陈皮中的红橘素含量的5至20倍。
111.由于川陈皮中的药效成分及含量和其他陈皮不同,川陈皮的作用也和其他陈皮的作用不同。川陈皮具有理气、燥湿、化痰的作用。川陈皮中包括黄酮类物质、挥发油成分等。在一些实施例中,挥发油成分可以包含芳樟醇和柠檬烯等。
112.芳樟醇是一种芳香物质,具有镇痛、抗焦虑、镇静催眠、抗炎、抗肿瘤、抗菌、降压、保肝、抗抑郁等作用。由于川陈皮中芳樟醇的比例相对较高,配合其他的多种香味成分,使得川陈皮具备非常独特且浓烈的香气,是其他类型陈皮所无法比拟的。其中,这种香气可以
祛湿化浊、调畅气机。芳樟醇具有镇痛、抗焦虑、镇静催眠、抗炎、抗肿瘤、抗菌、降压、保肝、抗抑郁等作用。
113.本说明书实施例制得的川陈皮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5.70%-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6.0%-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6.5%-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7%-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7.5%-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8.0%-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8.5%-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9.0%-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9.5%-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10.0%-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10.5%-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11.0%-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11.5%-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12.0%-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12.5%-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13.0%-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13.5%-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14.0%-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14.5%-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15.0%-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15.2%-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15.4%-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15.6%-15.99%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芳樟醇的含量可以在15.8%-15.99%范围内。
114.柠檬烯可以刺激支气管,引起腺体分泌增多,使痰液易咯出,从而达到化痰润肺的作用。本说明书实施例制得的川陈皮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67.83%-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68%-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69%-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70%-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71%-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72%-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73%-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74%-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75%-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76%-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77%-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78%-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79%-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80%-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80.5%-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81%-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81.5%-82.2%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柠檬烯的含量可以在82%-82.2%范围内。
115.本说明书实施例制得的川陈皮中川陈皮素含量可以大于2.9mg/g。在一些实施例中,川陈皮素含量可以大于3mg/g。在一些实施例中,川陈皮素含量可以大于3.2mg/g。在一些实施例中,川陈皮素含量可以大于3.4mg/g。在一些实施例中,川陈皮素含量可以大于3.6mg/g。在一些实施例中,川陈皮素含量可以大于3.8mg/g。在一些实施例中,川陈皮素含量可以大于4mg/g。
116.在一些实施例中,川陈皮是四瓣花形状的。四瓣花形状的川陈皮也称为四花陈皮,其基部相连,皮厚约1毫米,皮色深红或棕红,较鲜艳,内层淡黄白色,常带有线形易剥离的橘络残留,质地脆易于折断,有明显的辛香味。由于川陈皮皮张较薄较软,洗润后可以切制成极细的陈皮丝。在中药方中,陈皮的使用量通常为一个陈皮、半个陈皮或四分之一个陈皮。如果按照重量配药,由于陈皮易吸湿,吸湿后陈皮的重量发生变化,陈皮的药量难以确定。四花陈皮有份量大致相同的四部分,且各部分容易分离,作为药材使用时更加方便且容易定量。
117.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有关流程100的描述仅仅是为了示例和说明,而不限定本说明书的适用范围。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本说明书的指导下可以对流程100进行各种修正和改变。然而,这些修正和改变仍在本说明书的范围之内。
118.图3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示例性控制系统的示意图。
119.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控制系统300可以包括传感组件310、调节组件320和控制组件330。
120.在一些实施例中,传感组件310可以包括至少一个温度传感器,用于监控处理(例如,干燥处理、陈化处理)环境的温度,并将监控所得的环境温度发送至控制组件330。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温度传感器可以包括至少一个第一温度传感器和至少一个第二温度传感器。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温度传感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红外测温仪。
121.在一些实施例中,当干燥处理和/或陈化处理在封闭环境中进行时,可以在封闭环境内设置自动巡扫红外测温仪,按照预设频率和路线扫描被处理的果皮,以降低成本,提高监控效率。
122.在一些实施例中,传感组件310还可以包括至少一个湿度传感器,用于监控处理(例如,干燥处理、陈化处理)环境的湿度,并将监控所得的环境湿度发送至控制组件330。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湿度传感器可以包括至少一个第一湿度传感器和至少一个第二湿度传感器。
123.在一些实施例中,传感组件310还可以包括至少一个重量传感器,用于监控处理(例如,干燥处理)过程中果皮的实时重量,并将监控所得的果皮实时重量发送至控制组件330。
124.在一些实施例中,传感组件310可以位于处理(例如,干燥处理、陈化处理)环境中。例如,至少一个第一温度传感器和至少一个第一湿度传感器可以位于干燥处理的环境中(例如,干燥容器内)。又例如,至少一个第二温度传感器和至少一个第二湿度传感器可以位于陈化处理的环境中(例如,陈化容器内)。又例如,至少一个重量传感器可以位于封闭容器(例如,干燥容器)内果皮下方(例如,晒床下方)。
125.在一些实施例中,调节组件320可以包括至少一个温度调节机构,用于调节处理(例如,干燥处理、陈化处理)环境的温度,使其在预设温度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温度调节机构可以包括至少一个第一温度调节机构和至少一个第二温度调节机构。例如,至少一个第一温度调节机构可以用于调节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使其在第一预设温度范围内。又例如,至少一个第二温度调节机构可以用于调节陈化处理的环境温度,使其在第二预设温度范围内。
126.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温度调节机构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加热部件和至少一个
冷却部件。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加热部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面热源,可以使处理环境受热均匀。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冷却部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冷却介质(例如,水)循环装置。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温度调节机构还可以包括制热制冷一体机(例如,空调)。
127.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温度调节机构可以位于果皮上方和/或下方。例如,至少一个温度调节机构可以均布于晒床上方和晒床下方。
128.在一些实施例中,调节组件320可以包括至少一个湿度调节机构,用于调节处理(例如,干燥处理、陈化处理)环境的湿度,使其在预设湿度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湿度调节机构可以包括至少一个第一湿度调节机构和至少一个第二湿度调节机构。例如,至少一个第一湿度调节机构可以用于调节干燥处理的环境湿度,使其在第一预设湿度范围内。又例如,至少一个第二湿度调节机构可以用于调节陈化处理的环境湿度,使其在第二预设湿度范围内。
129.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湿度调节机构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加湿部件和至少一个除湿部件。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加湿部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加湿器。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除湿部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除湿器。
130.在一些实施例中,控制组件330可以包括至少一个控制单元。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控制单元可以与至少一个温度调节机构和/或至少一个湿度调节机构连接,以控制处理(例如,干燥处理、陈化处理)的环境温度和/或环境湿度,使其在预设温度和/或预设湿度范围内。例如,控制组件330可以基于至少一个第一温度传感器监控所得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控制至少一个第一温度调节机构,使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位于第一预设温度范围内。又例如,控制组件330可以基于至少一个第一湿度传感器监控所得干燥处理的环境湿度控制至少一个第一湿度调节机构,使干燥处理的环境湿度位于第一预设湿度范围内。又例如,控制组件330可以基于至少一个第二温度传感器监控所得陈化处理的环境温度控制至少一个第二温度调节机构,使陈化处理的环境温度位于第二预设温度范围内。又例如,控制组件330可以基于至少一个第二湿度传感器监控所得陈化处理的环境湿度控制至少一个第二湿度调节机构,使陈化处理的环境湿度位于第二预设湿度范围内。关于控制过程的相关描述可以参见本说明书其他部分(例如,图4及其相关说明)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131.在一些实施例中,控制组件330可以比较重量传感器监控所得干燥处理过程中的果皮实时重量与预设果皮重量。当果皮实时重量大于预设果皮重量时,控制组件330可以控制继续干燥处理(例如,保持传感组件310和调节机构320继续工作)。当果皮实时重量不大于预设果皮重量时,控制组件330可以控制停止干燥处理(例如,控制第一温度调节机构和第一湿度调节机构停止工作,或发出“干燥处理过程结束”等提示音)。
132.在一些实施例中,控制系统300还可以包括存储组件(图中未示出)。存储组件可以存储数据、指令和/或任何其他信息。在一些实施例中,存储组件可以存储川陈皮制备过程所涉及的数据和/或信息。例如,存储组件可以存储川陈皮制备过程中涉及的干燥处理参数(例如,第一预设温度、第一预设湿度、预设果皮重量)和陈化处理参数(例如,第二预设温度、第二预设湿度)以完成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描述的示例性川陈皮的制备方法的数据和/或指令。
133.在一些实施例中,存储组件可以连接网络,以与控制系统300中的一个或多个组件(例如,传感组件310、控制组件330等)之间通信。控制系统300中的一个或多个组件(例如,
控制组件330等)可以通过网络读取存储组件中的数据或指令。
134.在一些实施例中,控制系统300还可以包括显示组件(图中未示出)。在一些实施例中,显示组件可以实时显示处理过程参数(干燥处理参数、陈化处理参数)以及果皮信息(例如,果皮形态、果皮颜色、果皮重量)等。
135.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对控制系统300的描述,仅为描述方便,并不能把本说明书限制在所举实施例范围之内。可以理解,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了解该系统的原理后,可能在不背离这一原理的情况下,对各个组件进行任意组合,或者构成子系统与其他组件连接。
136.图4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示例性控制系统的工作流程图。如前述图3及其相关描述可知,该控制系统可以对干燥处理和陈化处理的环境温度及环境湿度进行调控。为方便描述,以下将以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的调控过程为例进行描述。
137.步骤410,第一温度传感器监控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
138.关于第一温度传感器的相关说明可以参见本说明书其它部分(例如,图3及其相关描述)。第一温度传感器可以将监控所得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发送至控制组件。
139.步骤420,监控所得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是否在第一预设温度范围内。
140.控制组件可以比较监控所得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与第一预设温度范围。若监控所得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在第一预设温度范围,回到步骤410,继续监控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若监控所得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不在第一预设温度范围,则进行步骤430。
141.步骤430,控制第一温度调节机构。
142.关于第一温度调节机构的相关说明可以参见本说明书其它部分(例如,图3及其相关描述)。在一些实施例中,若监控所得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低于第一预设温度范围,控制组件可以控制面热源的相关参数(例如,增加加热功率),以使环境温度升至第一预设温度范围内。在一些实施例中,若监控所得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高于第一预设温度范围,控制组件可以控制面热源的相关参数(例如,降低加热功率)或冷却介质循环装置的相关参数(例如,增加冷却介质的流量),使环境温度降至第一预设温度范围内。在控制第一温度调节机构对干燥处理的环境温度进行调节的过程中,可以同时进行步骤410。
143.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有关流程400的描述仅仅是为了示例和说明,而不限定本说明书的适用范围。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本说明书的指导下可以对流程400进行各种修正和改变。然而,这些修正和改变仍在本说明书的范围之内。
144.下述实施例中实验的具体操作方式,如无特殊说明,均使用常规操作方式。下述实施例中所用的试验材料,如无特殊说明,均为自商用生化试剂公司购买得到的。实施例1
145.选取大红袍(citrus reticulata blanco,fl.filip.)的大红皮果实,即80%以上的果皮呈红色的果实。果实要求砂粒麻点较少、无虫蛀、无腐烂、无霉变。用千分之一的面粉水溶液浸泡成熟果实,然后一边浸泡一边用专用棉质拖布揉搓成熟果实,整个过程持续至少30min,最后用水清洗成熟果实;用干净的棉布将果实表面水分吸干。从清洗后的成熟果实的顶部向果蒂部纵向划开果皮且不划伤果肉,将所述果皮和所述果肉分离,分离后的果皮呈四瓣花状。将果皮以白色部分向上且互相不重叠的方式摆放在作为晒床的用竹篾条编成的疏松透气的垫上,在室温(8-20℃左右)下在日光下自然晾晒。晒床白天置于日光下,晚
上搬回仓库,避免果皮沾上水气。在晾晒期间翻动果皮,直至果皮干透,此时果皮的含水量低于13%。将干透的果皮以白色部分向下、红色部分向上、平摊的方式堆叠在一起呈一堆放入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具有透气性、无污染、无异味的储存容器中,在温度为8-28℃、湿度不超过65%的仓库进行存储、陈化一年以上。仓库设立在地势较高、卫生安全的地方并且通风干燥,并配备晒场和工作间,便于进行翻堆和返晒操作。仓库事先已经做好清洁、杀虫和消毒处理工作。储存容器在仓库中以离地面10cm以上离墙壁20cm以上码放在仓库中。
146.陈化一年后获得川陈皮成品。对获得的川陈皮成品进行随机抽检。实施例2
147.选取大红袍(citrus reticulata blanco,fl.filip.)的二黄皮果实,即小于80%且大于50%的果皮呈红色的果实。果实要求砂粒麻点较少、无虫蛀、无腐烂、无霉变。用千分之一的面粉水溶液浸泡成熟果实,然后一边浸泡一边用专用棉质拖布揉搓成熟果实,整个过程持续至少30min,最后用水清洗成熟果实;用干净的棉布将果实表面水分吸干。从清洗后的成熟果实的顶部向果蒂部纵向划开果皮且不划伤果肉,将所述果皮和所述果肉分离,分离后的果皮呈四瓣花状。将果皮以白色部分向上且互相不重叠的方式摆放在作为晒床的用竹篾条编成的疏松透气的垫上,在室温(8-20℃左右)下在日光下自然晾晒。晒床白天置于日光下,晚上搬回仓库,避免果皮沾上水气。在所述晾晒期间翻动果皮,直至果皮干透,此时果皮的含水量低于13%。将干透的果皮以白色部分向下、红色部分向上、平摊的方式堆叠在一起呈一堆放入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具有透气性、无污染、无异味的储存容器中,在温度为8~28℃、湿度不超过65%的仓库进行存储、陈化一年以上。仓库设立在地势较高、卫生安全的地方并且通风干燥,并配备晒场和工作间,便于进行翻堆和返晒操作。仓库事先已经做好清洁、杀虫和消毒处理工作。储存容器在仓库中以离地面10cm以上离墙壁20cm以上码放在仓库中。
148.陈化一年后获得川陈皮成品。对获得的川陈皮成品进行随机抽检。实施例3
149.选取大红袍(citrus reticulata blanco,fl.filip.)的冬至皮果实,即冬至后采摘的其果皮呈深红色的果实。果实要求砂粒麻点较少、无虫蛀、无腐烂、无霉变。用千分之一的面粉水溶液浸泡成熟果实,然后一边浸泡一边用专用棉质拖布揉搓成熟果实,整个过程持续至少30min,最后用水清洗成熟果实;用干净的棉布将果实表面水分吸干。从清洗后的成熟果实的顶部向果蒂部纵向划开果皮且不划伤果肉,将所述果皮和所述果肉分离,分离后的果皮呈四瓣花状。将果皮以白色部分向上且互相不重叠的方式摆放在作为晒床的用竹篾条编成的疏松透气的垫上,在室温(8-20℃左右)下在日光下自然晾晒。晴天晒床白天置于日光下,晚上搬回仓库,避免果皮沾上水气。遇到连续阴雨天气,则将晒床置于电热毯上开低温档(温度低于30℃)并在晒床上覆盖棉被以炕干水分,待天气好转再移出室外继续在日光下晾晒;在所述晾晒期间翻动果皮,直至果皮干透,此时果皮的含水量低于13%。将干透的果皮以白色部分向下、红色部分向上、平摊的方式堆叠在一起呈一堆放入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具有透气性、无污染、无异味的储存容器中,在温度为8~28℃、湿度不超过65%的仓库进行存储、陈化一年以上。仓库设立在地势较高、卫生安全的地方并且通风干燥,并配备晒场和工作间,便于进行翻堆和返晒操作。仓库事先已经做好清洁、杀虫和消毒处理工作。储存容器在仓库中以离地面10cm以上离墙壁20cm以上码放在仓库中。
150.陈化一年后获得川陈皮成品。对获得的川陈皮成品进行随机抽检。实施例1-3的陈皮的检测结果如下:
151.感官指标:外观外观干净整洁,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气味与滋味具有陈皮特有香味,无异味;味辛、苦
15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13.0橙皮苷,%≥2.5砷(以as计),mg/kg≤2.0铅(以pb计),mg/kg≤0.95铜(以cu计),mg/kg≤20.0镉(以cd计),mg/kg≤1.0汞(以hg计),mg/kg≤0.2
153.注:
154.感官指标用目测法、嗅觉法、味觉法检验。
155.水分按gb 5009.3规定方法检验。
156.橙皮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陈皮含量测定项所列方法检验。
157.砷按gb 5009.11规定方法检验。
158.铅按gb 5009.12规定方法检验。
159.铜按gb 5009.13规定方法检验。
160.镉按gb 5009.15规定方法检验。
161.汞按gb 5009.17规定方法检验。
162.挥发油成分:
163.用水蒸汽蒸馏法(sd法)提取川陈皮和作为对照的新会陈皮的挥发油成分。用气相色谱法检测挥发油中柠檬烯和芳樟醇的成分。
164.色谱条件:restek rxi-5ms石英毛细管柱(0.25mm
×
30m,0.25μm);进样口温度250℃;程序升温:起始温度50℃,保持1min,以5℃/min程序升温至140℃,保持1min,再以10℃/min-l
升温至200℃,保持3min。进样量1μl;分流比1:60;载气氦气。
165.柠檬烯和芳樟醇百分含量测定:取3批川陈皮和作为对照的新会陈皮挥发油样品各3份,精密吸取0.2ml,加丙酮溶解并定容于5ml量瓶中,摇勻,作为柠檬烯和芳樟醇百分含量测定的供试品溶液。精密吸取上述供试品溶液2μl,注入气相色谱仪,测定,记录三种成分百分含量。挥发油成分芳樟醇柠檬烯川陈皮5.70-15.99%67.83-82.2%新会陈皮0.09-0.16%49.77-53.29%
166.从上表可以看出,川陈皮所含的芳樟醇药效成分是广陈皮的60倍至100倍。
167.川陈皮素:
168.使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川陈皮素含量。
169.对照品溶液的制备:分别取川陈皮素对照品适量,配成浓度为每1ml含川陈皮素10μg的单一成分对照品储备液。
170.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将陈皮粉碎过60目筛,置具塞锥形瓶中,加入甲醇,密塞,称定重量,超声处理(功率300w,频率40khz)45分钟,放冷,再称定重量,用甲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
171.测定法: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5μ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
172.高效液相色谱条件:色谱柱:c18(4.6
×
250mm,5μm);柱温:20℃;流动相:流动相a为乙腈,流动相b为水;按照下表的梯度洗脱程序进行:流速:0.8ml/min;进样量:10μl;运行时间:65min;检测器:dad检测器;检测波长:280nm。时间(分钟)流动相a(%)流动相b(%)05953025755595565955
173.实施例1-3的川陈皮的川陈皮素含量大于2.9mg/g。
174.上文已对基本概念做了描述,显然,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上述详细披露仅仅作为示例,而并不构成对本说明书的限定。虽然此处并没有明确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能会对本说明书进行各种修改、改进和修正。该类修改、改进和修正在本说明书中被建议,所以该类修改、改进、修正仍属于本说明书示范实施例的精神和范围。
175.最后,应当理解的是,本说明书中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原则。其他的变形也可能属于本说明书的范围。因此,作为示例而非限制,本说明书实施例的替代配置可视为与本说明书的教导一致。相应地,本说明书的实施例不仅限于本说明书明确介绍和描述的实施例。
176.需要说明的是,不同实施例可能产生的有益效果不同,在不同的实施例里,可能产生的有益效果可以是以上任意一种或几种的组合,也可以是其他任何可能获得的。
177.上文已对基本概念做了描述,显然,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上述详细披露仅仅作为示例,而并不构成对本说明书的限定。虽然此处并没有明确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能会对本说明书进行各种修改、改进和修正。该类修改、改进和修正在本说明书中被建议,所以该类修改、改进、修正仍属于本说明书示范实施例的精神和范围。
178.同时,本说明书使用了特定词语来描述本说明书的实施例。如“一个实施例”、“一实施例”、和/或“一些实施例”意指与本说明书至少一个实施例相关的某一特征、结构或特点。因此,应强调并注意的是,本说明书中在不同位置两次或多次提及的“一实施例”或“一个实施例”或“一个替代性实施例”并不一定是指同一实施例。此外,本说明书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的某些特征、结构或特点可以进行适当的组合。
179.此外,除非权利要求中明确说明,本说明书所述处理元素和序列的顺序、数字字母的使用、或其他名称的使用,并非用于限定本说明书流程和方法的顺序。尽管上述披露中通过各种示例讨论了一些目前认为有用的实施例,但应当理解的是,该类细节仅起到说明的目的,附加的权利要求并不仅限于披露的实施例,相反,权利要求旨在覆盖所有符合本说明
书实施例实质和范围的修正和等价组合。例如,虽然以上所描述的系统组件可以通过硬件设备实现,但是也可以只通过软件的解决方案得以实现,如在现有的服务器或移动设备上安装所描述的系统。
180.同理,应当注意的是,为了简化本说明书披露的表述,从而帮助对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理解,前文对本说明书实施例的描述中,有时会将多种特征归并至一个实施例、附图或对其的描述中。但是,这种披露方法并不意味着本说明书对象所需要的特征比权利要求中提及的特征多。实际上,实施例的特征要少于上述披露的单个实施例的全部特征。
181.一些实施例中使用了描述成分、属性数量的数字,应当理解的是,此类用于实施例描述的数字,在一些示例中使用了修饰词“大约”、“近似”或“大体上”来修饰。除非另外说明,“大约”、“近似”或“大体上”表明所述数字允许有
±
20%的变化。相应地,在一些实施例中,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数值参数均为近似值,该近似值根据个别实施例所需特点可以发生改变。在一些实施例中,数值参数应考虑规定的有效数位并采用一般位数保留的方法。尽管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中用于确认其范围广度的数值域和参数为近似值,在具体实施例中,此类数值的设定在可行范围内尽可能精确。
182.针对本说明书引用的每个专利、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公开物和其他材料,如文章、书籍、说明书、出版物、文档等,特此将其全部内容并入本说明书作为参考。与本说明书内容不一致或产生冲突的申请历史文件除外,对本说明书权利要求最广范围有限制的文件(当前或之后附加于本说明书中的)也除外。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本说明书附属材料中的描述、定义、和/或术语的使用与本说明书所述内容有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以本说明书的描述、定义和/或术语的使用为准。
183.最后,应当理解的是,本说明书中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原则。其他的变形也可能属于本说明书的范围。因此,作为示例而非限制,本说明书实施例的替代配置可视为与本说明书的教导一致。相应地,本说明书的实施例不仅限于本说明书明确介绍和描述的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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