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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帘线生产用水平放线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2-06-25 20:02:56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属于钢帘线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钢帘线生产用水平放线装置。


背景技术:

2.在进行钢帘线的合股生产过程中,传统的放线架为竖向布置,放置放线辊时,需要先将放线辊的中心孔呈水平状态,在对应装配在放线架的放线托轮上,在此过程中,需要工人耗费较大的劳动强度进行放线辊的操作,且很难依靠机械设备,在依靠操作设备时很容易发生干涉,无法有效的进行对正,换辊是操作非常不便。
3.由于放线架的布置不合理,导致现有的放线设备占用空间大,不利于车间空间场地的规划,不同的放线单元之间很容易存在干涉问题,导致故障率提高,且容易造成频繁的停机,严重影响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目的是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供一种钢帘线生产用水平放线装置,其结构设计合理,能够大大提高操作的便捷性,更便于进行放线辊的换辊操作,使得整体布置更为合理,空间利用率更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6.一种钢帘线生产用水平放线装置,包括支撑台和布设在所述支撑台上的多组放线单元,所述放线单元包括:
7.放线托轮;
8.导线辊,所述导线辊通过第一支撑杆设置在所述支撑台上,所述导线辊枢接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撑杆上,所述导线辊包括辊体和设置在所述辊体两端的锥形挡边;
9.第一导线轮,所述第一导线轮通过第二支撑杆设置在所述支撑台上,所述第一导线轮枢接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撑杆上;和
10.第二导线轮,所述第二导线轮与支撑台之间设置有张力调节机构,所述张力调节机构用于调节盘绕过所述第二导线轮的钢线的张力;
11.所述张力调节机构包括:
12.支撑臂,所述支撑臂的底部铰接设置在所述支撑台上;
13.固定座,其通过螺栓固定设置在所述支撑台上;
14.滑块,所述支撑台上设置有与所述滑块对应的滑道,所述滑块端部设置有螺杆,所述螺杆穿设在所述固定座上,并通过螺母固定;以及
15.张力弹簧,所述张力弹簧的第一端部设置在所述滑块上,所述张力弹簧的第二端部设置有所述支撑臂上;
16.在所述支撑台的其中一侧设置有多个引线轮,所述引线轮通过第三支撑杆设置在所述支撑台上,所述引线轮枢接设置在所述第三支撑杆上。
17.根据本实用新型钢帘线生产用水平放线装置,优选地,所述相邻两所述放线单元呈中心对称设置,至少部分所述放线单元中的第二支撑杆上设置有两个第一导线轮。
18.根据本实用新型钢帘线生产用水平放线装置,优选地,所述支撑台上设置有装配沉槽。
19.根据本实用新型钢帘线生产用水平放线装置,优选地,所述支撑臂呈折线形。
20.根据本实用新型钢帘线生产用水平放线装置,优选地,所述支撑台上布设有4~10组放线单元。
21.根据本实用新型钢帘线生产用水平放线装置,优选地,所述第一导线轮、第二导线轮和引线轮均设置有引导钢线的v型槽,所述辊体的长度与所述放线托轮上的放线辊的长度相同。
22.根据本实用新型钢帘线生产用水平放线装置,优选地,所述放线辊的顶部设置有提手。
23.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取得的有益效果是:
24.本技术结构设计合理,能够大大提高操作的便捷性,更便于进行放线辊的换辊操作,在进行放线辊的换辊操作时可以依托于起吊设备进行起吊,且更便于进行定位,无需对放线辊进行方向的调整,实用性更强;本技术通过对各个放线单元的空间布置,使得产品的结构更为紧凑,能够保障放线过程中的各部件不存在干涉,使得整体布置更为合理,空间利用率更高,不仅方便现有的车间空间的分配,而且也便于进行工艺的改良,根据工艺的需求,可以选择应用不同数量的放线单元进行作业。
25.本技术通过张力调节机构进行钢线的张力调节,其能够使得结构处于支撑台的上端面下部,不会凸出支撑台,从而更便于各部件的布置和钢线的盘绕,不会干涉钢线的走线路径,本技术的中心对称结构的布置,使得其能够在一定的空间内布置更多的放线单元。
附图说明
2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文中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进行简单介绍。其中,附图仅仅用于展示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而非将本实用新型的全部实施例限制于此。
27.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钢帘线生产用水平放线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8.图2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放线单元的结构示意图。
29.图3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导线辊的结构示意图。
30.图4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第一导线轮的结构示意图。
31.图5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第二导线轮的结构示意图。
32.图中序号:
33.100为支撑台、101为装配沉槽;
34.200为放线托轮、201为放线辊、202为提手;
35.300为导线辊、301为辊体、302为锥形挡边、303为第一支撑杆;
36.400为第一导线轮、401为第二支撑杆;
37.500为第二导线轮、501为支撑臂、502为固定座、503为滑块、504为张力弹簧、505为螺杆、506为滑道、507为螺母;
38.600为引线轮。
具体实施方式
39.下文中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示例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除非另作定义,本实用新型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所属领域内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义。
4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第一”、“第二”的表述用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各个元件,并不表示任何顺序、数量或者重要性的限制,而只是用来将一个部件和另一个部件区分开。
41.应注意到,当一个元件与另一元件存在“连接”、“耦合”或者“相连”的表述时,可以意味着其直接连接、耦合或相连,但应当理解的是,二者之间可能存在中间元件;即涵盖了直接连接和间接连接的位置关系。
42.应当注意到,使用“一个”或者“一”等类似词语也不必然表示数量限制。“包括”或者“包含”等类似的词语意指出现该词前面的元件或物件涵盖出现在该词后面列举的元件或者物件及其等同,而不排除其他元件或者物件。
43.应注意到,“上”、“下”、“左”、“右”等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的术语,仅用于表示相对位置关系,其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所指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当被描述对象的绝对位置改变后,则该相对位置关系也可能相应的改变。
44.参见图1-图5,本技术公开了一种钢帘线生产用水平放线装置,包括支撑台100和布设在所述支撑台100上的多组放线单元,本实施例的支撑台100上布设有4~10组放线单元,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数量的设置,设置完成后根据具体的工艺要求选择需要投入工作的数量。所述放线单元包括放线托轮200、导线辊300、第一导线轮400、第二导线轮500,所述导线辊300通过第一支撑杆303设置在所述支撑台100上,所述导线辊300枢接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撑杆303上,所述导线辊300包括辊体301和设置在所述辊体301两端的锥形挡边302;所述第一导线轮400通过第二支撑杆401设置在所述支撑台100上,所述第一导线轮400枢接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撑杆401上;所述第二导线轮500与支撑台100之间设置有张力调节机构,所述张力调节机构用于调节盘绕过所述第二导线轮500的钢线的张力;所述张力调节机构包括支撑臂501、固定座502、滑块503和张力弹簧504,所述支撑臂501的底部铰接设置在所述支撑台100上;固定座502通过螺栓固定设置在所述支撑台100上;所述支撑台100上设置有与所述滑块对应的滑道506,所述滑块端部设置有螺杆505,所述螺杆穿设在所述固定座502上,并通过螺母507固定,本实施例中的支撑臂501呈折线形,其一方面能够保证有效的高度,另一方面能够有足够的臂长,并避免与钢线造成干涉,更便于结构的位置布置;所述张力弹簧504的第一端部设置在所述滑块503上,所述张力弹簧504的第二端部设置有所述支撑臂501上,为了避免张力调节机构凸出支撑台的上端面,避免与钢线造成干涉,本技术的支撑台100上设置有装配沉槽101,从而能够使得滑块、螺杆、固定座等结构低于支撑台的上端面或者与上端面平齐;在所述支撑台100的其中一侧设置有多个引线轮600,所述引线轮600通过第三支撑杆设置在所述支撑台100上,各个引线轮在高度和水平方向上错位布置,避免发生引出的钢线干涉,引线轮600枢接设置在所述第三支撑杆上,每一个引线轮600对
应于一个放线单元,对放线单元引出的钢线引入下一工序,且不同的引线轮之间的钢线不会造成干涉。
45.本实施例中的第一导线轮400、第二导线轮500和引线轮600均设置有引导钢线的v型槽,辊体301的长度与放线托轮200上的放线辊201的长度相同,放线辊201的顶部设置有提手202,提手的设置可以方面进行起吊,操作更为便捷。
46.进一步地,为了实现放线单元的有效布置,单个放线单元的结构在一个三角形空间内布置,如图中所示,相邻两放线单元呈中心对称设置,至少部分放线单元中的第二支撑杆401上设置有两个第一导线轮400,因为不同的放线单元的方位布置的不同,导致部分放线单元引出钢线需要进行多一次的盘绕,从而满足同侧出线。
47.本技术结构设计合理,能够大大提高操作的便捷性,更便于进行放线辊的换辊操作,在进行放线辊的换辊操作时可以依托于起吊设备进行起吊,且更便于进行定位,无需对放线辊进行方向的调整,实用性更强;本技术通过对各个放线单元的空间布置,使得产品的结构更为紧凑,能够保障放线过程中的各部件不存在干涉,使得整体布置更为合理,空间利用率更高,不仅方便现有的车间空间的分配,而且也便于进行工艺的改良,根据工艺的需求,可以选择应用不同数量的放线单元进行作业。
48.上文已详细描述了用于实现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应理解,这些实施例的作用仅在于举例,而不在于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适用或构造。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方式限定。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在本实用新型的教导下对前述各实施例作出诸多改变,这些改变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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