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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移动储物盒的制作方法

2022-03-21 10:28: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技术涉及储物盒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移动储物盒。


背景技术:

2.现有移动储物架是由储物盒,钢管,轮子等部件组成,达到方便使用储物的功能。
3.现在市面上的储物盒,要么只是单纯的作为储物用,不能放进狭小的空间,对于家庭空间利用不高,反而会造成空间的浪费,还有一类储物盒虽然可以放进狭小的空间,但是储物利用率不高,储物盒与放置空间适配程度低。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技术提供一种移动储物盒,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储物盒与放置空间适配程度低的问题。
5.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主要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的:
6.一种移动储物盒,其包括:
7.承托主体,设为顶面设有开口的腔体,所述承托主体底部设有定位柱,所述承托主体内部具有第一承托空间;
8.侧托部,设为顶面和一个侧面设有开口的腔体,所述侧托部套设在所述承托主体一侧,且所述侧托部底部设有与所述定位柱配合的滑槽,当所述侧托部与所述承托主体背向移动时,所述侧托部内壁与所述承托主体外壁之间具有第二承托空间。
9.进一步地,所述侧托部设有两个,并分别设在所述承托主体两侧。
10.进一步地,所述定位柱上设有压圈,所述压圈与所述承托主体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滑槽的深度。
11.进一步地,所述承托主体的底面上与所述侧托部的底面上均设有多个通孔。
12.进一步地,所述承托主体顶部边沿上设有卷边,所述侧托部侧壁开口边延伸至所述卷边内。
13.进一步地,所述承托主体上还设有内导向筒和底定位圈。
14.进一步地,所述内导向筒与所述定位圈同轴设置,并分别设在所述承托主体底面的上部与下部。
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6.本实用新型通过将承托主体设为顶面设有开口的腔体,且承托主体内部具有用于储物的第一承托空间,并在该承托主体一侧设置侧托部,当侧托部与承托主体背向移动时,侧托部内壁与承托主体外壁之间具有用于储物的第二承托空间,且侧托部与承托主体之间可以相对滑动,也就是通过承托主体上的定位柱与侧托部上的滑槽相对滑动,以使第二承托空间改变大小,以调节该移动储物格的整体大小,进而在不同的使用空间内进行调整,达到使用空间最大的利用率,同时也便于提高在不同使用环境中切换,提高对所处环境的适用性,也可以根据待放置的物品大小进行调节第二承托空间的大小,提高储物的适用性。
附图说明
1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8.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一方向的结构图;
19.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二方向的结构图;
20.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承托主体与侧托部相互背离时的结构示意图;
21.图中:1、承托主体;11、定位柱;12、第一承托空间;13、压圈;14、通孔;15、卷边;16、内导向筒;17、底定位圈;2、侧托部;21、滑槽;22、第二承托空间。
具体实施方式
22.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阐述。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例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本文公开的特定结构和功能细节仅用于描述本实用新型的示例实施例。然而,可用很多备选的形式来体现本实用新型,并且不应当理解为本实用新型限制在本文阐述的实施例中。
23.如图1-3所示,一种移动储物盒,包括承托主体1和侧托部2。
24.其中,承托主体1设为顶面设有开口的腔体,所述承托主体1底部设有定位柱11,所述承托主体1内部具有第一承托空间12,使用者可以直接将待储放的物品从承托主体1顶面的开口放入到第一承托空间12内,需要的时候可以随时从第一承托空间12内拿取。
25.侧托部2设为顶面和一个侧面设有开口的腔体,即为侧托部2的一个顶面与其顶面相邻的一个侧面均设有开口,所述侧托部2套设在所述承托主体1一侧,即为,承托主体1一侧穿过侧托部2侧面的开口并延伸进入到侧托部2的内部,形成侧托部2套设在承托主体1一侧的连接关系,且所述侧托部2底部设有与所述定位柱11配合的滑槽21,当所述侧托部2与所述承托主体1背向移动时,所述侧托部2内壁与所述承托主体1外壁之间具有第二承托空间22,当所述侧托部2与所述承托主体1背向移动的距离越远,第二承托空间22的容积也就越大,第二承托空间22就能储放更多的物品,同时,承托主体1与侧托部2所占的空间长度就越长,同理,当所述侧托部2与所述承托主体1相互越靠近,第二承托空间22的容积也就越小,承托主体1与侧托部2所占的空间长度就越短。
26.本实施例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将承托主体1设为顶面设有开口的腔体,且承托主体1内部具有用于储物的第一承托空间12,并在该承托主体1一侧设置侧托部2,当侧托部2与承托主体1背向移动时,侧托部2内壁与承托主体1外壁之间具有用于储物的第二承托空间22,且侧托部2与承托主体1之间可以相对滑动,也就是通过承托主体1上的定位柱11与侧托部2上的滑槽21相对滑动,以使第二承托空间22改变大小,以调节该移动储物格的整体大小,进而在不同的使用空间内进行调整,达到使用空间最大的利用率,同时也便于提高在不同使用环境中切换,提高对所处环境的适用性,也可以根据待放置的物品大小进行调节第二承托空间22的大小,提高储物的适用性。
27.进一步地,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侧托部2设有两个,并分别设在所述承托主体1两侧,由于每个侧托部2均与承托主体1活动连接,当两个侧托部2分别与承托主体1背
向移动时,每个侧托部2的内壁与承托主体1外壁之间具有第二承托空间22,进一步利用承托主体1两侧的空间,且,两个侧托部2可以单独相对承托主体1移动,具体的说就是一个侧托部2与承托主体1背向移动,另一个侧托部2与承托主体1相互靠近,以适应使用空间的约束,尽可能的利用空间。
28.进一步地,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定位柱11上设有压圈13,所述压圈13与所述承托主体1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滑槽21的深度,避免所述滑槽21从所述定位柱11上脱出,避免导致侧托部2与承托主体1出现分离,并限制侧托部2四种在承托主体1一侧滑动,提高调节第二承托空间22大小的时候,侧托部2与承托主体1之间的稳定性,降低操作难度。
29.进一步地,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承托主体1的底面上与所述侧托部2的底面上均设有多个通孔14,通过开设通孔14降低承托主体1重量和用料的同时,避免承托主体1内部出现积水的情况。
30.进一步地,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承托主体1顶部边沿上设有卷边15,所述侧托部2侧壁开口边延伸至所述卷边15内,当侧托部2与承托主体1背向移动时,或者侧托部2与承托主体1相互越靠近时,侧托部2侧壁开口边延始终保持处于所述卷边15内,提高侧托部2移动过程中的稳定性,同时,也避免侧托部2侧壁开口张开,导致结构失效,影响除储物稳定性。
31.进一步地,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承托主体1上还设有内导向筒16和底定位圈17,且所述内导向筒16与所述定位圈同轴设置,并分别设在所述承托主体1底面的上部与下部,以便于多个承托主体1进行叠加使用时,利用承托主体1上的内导向筒16与相邻的承托主体1上的定位圈配合,形成多个承托主体1的加装,为了提高每个承托主体1内第一承托空间12的适用性,还可以在内导向筒16与相邻的承托主体1上的定位圈之间加设延长杆。
32.应当理解,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尽管本文可以使用术语第一、第二等等来描述各种单元,这些单元不应当受到这些术语的限制。这些术语仅用于区分一个单元和另一个单元。例如可以将第一单元称作第二单元,并且类似地可以将第二单元称作第一单元,同时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示例实施例的范围。
33.应当理解,本文中术语“和/或”,仅仅是一种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单独存在b,同时存在a和b三种情况,本文中术语“/和”是描述另一种关联对象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两种关系,例如,a/和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单独存在a和b两种情况,另外,本文中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关系。
34.应当理解,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上”、“竖直”、“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是该公开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惯常理解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6.本文使用的术语仅用于描述特定实施例,并且不意在限制本实用新型的示例实施例。如本文所使用的,单数形式“一”、“一个”以及“该”意在包括复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明确指示相反意思。还应当理解术语“包括”、“包括了”、“包含”、和/或“包含了”当在本文中使用时,指定所声明的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单元和/或组件的存在性,并且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数量、步骤、操作、单元、组件和/或他们的组合存在性或增加。
37.在下面的描述中提供了特定的细节,以便于对示例实施例的完全理解。然而,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在没有这些特定细节的情况下实现示例实施例。在其他实施例中,可以不以非必要的细节来示出众所周知的过程、结构和技术,以避免使得示例实施例不清楚。
38.以上所述仅是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或实现本技术。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技术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技术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申请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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