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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防护杠组件及其防护主体的制作方法

2021-11-06 05:48: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防护结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汽车、防护杠组件及其防护主体。


背景技术:

2.防护杠是安装在汽车的车头前方的汽车配件,不仅可以装饰汽车,而且可以依靠自身的强度来保护汽车车头不受直接碰撞、吸收和缓冲外界冲击力的作用,在交通事故中,也防护杠起到多一层的保护,降低汽车司乘人员的损伤。然而,传统防护杠一般结构固定,导致体积较大,不仅运输过程不便,且适配性差。


技术实现要素:

3.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便于运输,适配性更好的汽车、防护杠组件及其防护主体。
4.一种防护杠组件的防护主体,所述防护主体包括连接杠体及两个防护杠体,两个所述防护杠体间隔相对设置,所述连接杠体设置于两个所述防护杠体之间,且所述连接杠体的相对两端分别连接于两个所述防护杠体上;单个所述防护杠体背向于所述连接杠体的一侧形成有第一安装位及位于所述第一安装位一侧的第二安装位,所述第一安装位用于可拆卸地安装护灯翼,所述第二安装位用于可拆卸地安装下护翼。
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安装位上开设有用于可拆卸地安装所述护灯翼的第一安装孔;所述第二安装位上开设有用于可拆卸地安装所述下护翼的第二安装孔。
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防护杠组件的防护主体还包括指示灯,所述连接杠体上开设有安装槽,且所述安装槽的内壁上开设有多个间隔设置的配合孔,所述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安装槽内,且所述指示灯的一端安装于一所述配合孔内,所述指示灯的另一端安装于另一所述配合孔内。
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防护杠组件的防护主体还包括盖线板,所述盖线板上设置于所述防护杠体上,且所述盖线板朝向所述防护杠体的一侧与所述防护杠体围成收容空间,所述盖线板上开设有与所述收容空间相连通的走线槽及进线槽,所述进线槽与所述连接杠体上的安装槽相连通。
8.一种防护杠组件,所述防护杠组件包括如上所述的防护主体;
9.其中,所述防护杠组件还包括护灯翼,所述护灯翼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第一安装位,和/或所述防护杠组件还包括下护翼,所述下护翼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第二安装位。
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若所述防护杠组件包括所述护灯翼,所述护灯翼包括护灯架及第一安装部,所述第一安装部设置于所述护灯架的一端上,所述第一安装部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防护杠体的第一安装位上,以使所述护灯架位于所述防护杠体背向于所述连接杠体的一侧。
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若所述防护杠组件包括所述下护翼,所述下护翼包括护翼部及第二安装部,所述第二安装部设置于所述护翼部的一端上,所述第二安装部用于可拆
卸地安装于所述防护杠体的第二安装位上,以使所述护翼部位于所述防护杠体背向于所述连接杠体的一侧。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下护翼还包括安装件,所述安装件设置于所述护翼部的内侧,所述安装件用于安装于车身主体上。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若所述防护杠组件包括所述护灯翼及所述下护翼,所述防护杠组件还包括连接件,所述连接件的一端设置于所述护灯翼远离所述防护杠体的一端上,另一端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下护翼远离所述防护杠体的一端上。
14.一种汽车,所述汽车包括如上所述的防护杠组件。
15.上述汽车、防护杠组件及其防护主体,由于两个防护杠体通过连接杠体连接。且由于防护杠体背向于连接杠体的一侧形成有第一安装位及第二安装位,且护灯翼可拆卸地安装于第一安装位,下护翼可拆卸地安装于第二安装位。进而当防护杠组件设置于汽车的车身主体的车头上时,能够利用防护主体、下护翼及护灯翼对车头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而在运输的过程中,可以将护灯翼与下护翼由防护主体上拆卸下来,降低防护杠组件的尺寸,便于实现防护杠组件的运输。在使用时,由于护灯翼与下护翼相对于防护杠体可拆卸,进而可以根据使用需要,仅配置具有防护主体与护灯翼的防护杠组件,或者仅配置具有防护主体与下护翼的防护杠组件,也可以配置同时具有防护主体、护灯翼及下护翼的防护杠组件,还可以仅配置防护主体作为防护杠组件,使得防护杠组件的适配性高,能够适应不同的使用需求。且当其中防护主体、护灯翼及下护翼中的某个部件损坏后,可以进行单独更换或维修,降低更换维护成本。
附图说明
16.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
1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8.此外,附图并不是1:1的比例绘制,并且各个元件的相对尺寸在附图中仅示例地绘制,而不一定按照真实比例绘制。在附图中:
19.图1为一实施例中的防护杠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图1所示的防护杠组件在另一视角下的结构示意图;
21.图3为图1中防护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22.图4为图3所示的防护主体在另一视角下的结构示意图;
23.图5为图4所示的防护主体的分解示意图;
24.图6为图1所示的防护杠组件省略下护翼的结构示意图;
25.图7为图1所示的防护杠组件省略护灯翼的结构示意图;
26.图8为图7所示的防护杠组件在另一视角下的结构示意图。
27.附图标记说明:
28.10、防护杠组件,100、防护主体,110、连接杠体,112、配合孔,120、防护杠体,121、
第一安装位,122、第二安装位,130、灯罩,140、盖线板,142、走线槽,144、进线槽,150、装配件,200、护灯翼,210、护灯架,220、第一安装部,300、下护翼,310、护翼部,320、第二安装部,330、安装件,400、连接件。
具体实施方式
29.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30.参阅图1及图2,一实施例中的防护杠组件10,用于设置于汽车的车头上,实现对车头的防护。具体地,一实施例中的,所述汽车包括车身主体及防护杠组件10,所述防护杠组件10设置于所述车身主体的车头上。进一步地,防护杠组件10可拆卸地设置于车身主体的车头上,以便于实现对防护杠组件10的更换或修理。在另一实施例中,防护杠组件10还可以固定于车身主体的车头上。
31.参阅图1、图3及图4,一实施例中,防护杠组件10包括防护主体100,所述防护主体100包括连接杠体110及两个防护杠体120,两个所述防护杠体120间隔相对设置,所述连接杠体110设置于两个所述防护杠体120之间,且所述连接杠体110的相对两端分别连接于两个所述防护杠体120上;单个所述防护杠体120背向于所述连接杠体110的一侧形成有第一安装位121及位于所述第一安装位121一侧的第二安装位122,所述第一安装位121用于可拆卸地安装护灯翼,所述第二安装位122用于可拆卸地安装下护翼。具体地,第二安装位122位于第一安装位121的下方。
32.一实施例中,所述防护杠组件10还可以包括护灯翼200,所述护灯翼200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第一安装位121,和/或所述防护杠组件10还可以包括下护翼300,所述下护翼300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第二安装位122。
33.上述汽车、防护杠组件10及其防护主体100,由于两个防护杠体120通过连接杠体110连接。且由于防护杠体120背向于连接杠体110的一侧形成有第一安装位121及第二安装位122,护灯翼200可拆卸地安装于第一安装位121,下护翼300可拆卸地安装于第二安装位122。进而当防护杠组件10设置于汽车的车身主体的车头上时,能够利用防护主体100、下护翼300及护灯翼200对车头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而在运输的过程中,可以将护灯翼200与下护翼300由防护主体100上拆卸下来,降低防护杠组件10的尺寸,便于实现防护杠组件10的运输。在使用时,由于护灯翼200与下护翼300相对于防护杠体120可拆卸,进而可以根据使用需要,仅配置具有防护主体100与护灯翼200的防护杠组件10,或者仅配置具有防护主体100与下护翼300的防护杠组件10,也可以配置同时具有防护主体100、护灯翼200及下护翼300的防护杠组件10,还可以仅配置防护主体100作为防护杠组件10,使得防护杠组件10的适配性高,能够适应不同的使用需求。且当其中防护主体100、护灯翼200及下护翼300中的某个部件损坏后,可以进行单独发更换,降低更换维护成本。
34.参阅图3至图5,一实施例中,防护主体100还包括指示灯,所述连接杠体110上开设有安装槽,所述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安装槽内。通过在连接杠体110上开设安装槽,便于指示
灯的设置,利用指示灯不仅能够起到照明的作用,同时还能够起到装饰的效果。
35.具体地,所述连接杠体110上开设有多个间隔设置的配合孔112,其中,且所述指示灯的一端安装于一所述配合孔112内,另一端安装于另一所述配合孔112内。进一步地,多个配合孔112间隔设置于所述连接杠体110的安装槽的内壁上。在本实施例中,指示灯为灯管。由于多个配合孔112间隔设置,进而便于实现不同尺寸的指示灯的安装,以便于根据需求安装不同尺寸的指示灯。在另一实施例中,通过设置多个间隔设置的配合孔112,以便于实现安装不同数量的指示灯,便于进一步适配更多使用需求。
36.可选地,配合孔112为条形孔,条形孔的长度方向为一防护杠体120朝向另一防护杠体120的方向。在安装时,进一步便于指示灯上的安装位能够与配合孔112对应,进一步提高安装的便利性。在其他实施例中,配合孔112还可以为圆孔等其他结构的孔,或者不同的配合孔112可以为不同形状的孔,只要便于实现指示灯的安装即可。
37.一实施例中,防护主体100还包括灯罩130,所述灯罩130能够盖设于所述连接杠体110的安装槽上,以使指示灯位于灯罩130与连接杠体110之间。通过安装灯罩130,一方面能够保护指示灯,另一方面便于指示灯能够更好地通过灯罩130发光。
38.一实施例中,防护主体100还包括盖线板140,所述盖线板140上设置于所述防护杠体120上,且所述盖线板140朝向所述防护杠体120的一侧与所述防护杠体120围成收容空间,所述盖线板140上开设有与所述收容空间相连通的走线槽142及进线槽144,所述进线槽144与所述连接杠体110上的安装槽相连通。当在连接杠体110上安装指示灯后,控制指示灯导线可以由进线槽144进入到收容空间内,并通过与收容空间连通的走线槽142与车身主体连接。一方面通过盖线板140实现与指示灯连接的导线的收纳,保证防护主体100整体外观的整洁,另一方面能够有效保护导线,防止导线损坏。
39.具体地,盖线板140设置于一防护杠体120朝向另一防护杠体120的一侧。在其他实施例中,盖线板140还可以设置防护杠体120的其他位置,只要能够便于收纳连接于指示灯上的导线即可。
40.在本实施例中,每一防护杠体120上设置有至少一盖线板140,便于指示灯能够选择不同的防护杠体120进行出线,提高指示灯走线出线安装的便利性。
41.一实施例中,防护主体100还包括装配件150,装配件150设置于连接杠体110或防护杠体120朝向车头的一侧,装配件150用于可拆卸地安装于车头上。利用装配件150进一步方便防护主体100在车头上的安装,且便于使得防护杠体120及连接杠体110与车头之间具有一定的缓冲空间。在另一实施例中,装配件150还可以省略,连接杠体110或防护杠体120直接安装于车头上。
42.一实施例中,连接杠体110的数量为至少两个,不同的连接杠体110间隔设置于两个防护杠体120之间。通过设置至少两个连接杠体110进一步提高两个防护杠体120连接的稳定性。在本实施例中,连接杠体110为三个,三个连接杠体110间隔设置,指示灯设置于其中一连接杠体110上。在其他实施例中,连接杠体110还可以为两个、四个等其他数目个。
43.参阅图1及图2,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安装位121上开设有用于可拆卸地安装所述护灯翼200的第一安装孔。具体地,护灯翼200上开设有第一连接孔,第一连接孔能够与第一安装孔对应连通。以便于通过连接螺钉穿过第一连接孔并穿设于第一安装孔,实现护灯翼200在防护杠体120上的安装。在另一实施例中,护灯翼200还可以通过卡接等其他可拆卸的
方式安装于第一安装位121上。
44.参阅图3及图6,一实施例中,所述护灯翼200包括护灯架210及第一安装部220,所述第一安装部220设置于所述护灯架210的一端上,所述第一安装部220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防护杠体120的第一安装位121上,以使所述护灯架210位于所述防护杠体120背向于所述连接杠体110的一侧。具体地,第一连接孔开设于第一安装部220上。当防护杠组件10安装于车身主体上时,利用第一安装部220便于实现护灯架210在防护杠体120上的安装,进而便于使得护灯架210位于车头的前侧,对车头上的大灯等进行防护。由于护灯翼200相对于防护主体100可拆卸,若护灯翼200损坏,则可以单独拆卸护灯翼200进行更换,降低更换成本。
45.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安装部220为板状结构,护灯架210设置于板状的第一安装部220的一表面上,第一安装部220相背对的另一表面可拆卸地安装于防护杠体120的第一安装位121上。
46.参阅图7及图8,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安装位122上开设有用于可拆卸地安装所述下护翼300的第二安装孔。具体地,下护翼300上开设有第二连接孔,第二连接孔能够与第二安装孔对应连通,以便于通过连接螺钉穿过第二连接孔并穿设于第二安装孔,实现下护翼300在防护杠体120上的安装。在另一实施例中,下护翼300还可以通过卡接等其他可拆卸的方式安装于第二安装位122上。
47.一实施例中,所述下护翼300包括护翼部310及第二安装部320,所述第二安装部320设置于所述护翼部310的一端上,所述第二安装部320用于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防护杠体120的第二安装位122上,以使所述护翼部310位于所述防护杠体120背向于所述连接杠体110的一侧。由于下护翼300安装于护灯翼200的下方,进而通过下护翼300的护翼部310能够对车头的下部进行防护。同时利用第二安装部320便于实现护翼部310在防护杠体120上的安装,便于使得护翼部310位于车头的前侧,对车头进行防护。由于护翼部310相对于防护主体100可拆卸,若护翼部310损坏,则可以单独拆卸护翼部310进行更换,降低更换成本。
48.一实施例中,所述下护翼300还包括安装件330,所述安装件330设置于所述护翼部310的内侧,所述安装件330用于安装于车身主体上。具体地,安装件330用于可拆卸地安装于车头上。利用安装件330方便实现下护翼300在车头上的安装,且使得下护翼300与车头形成缓冲吸能空间。在另一实施例中,安装件330还可以省略,下护翼300直接安装于车头上,或者下护翼300通过防护主体100安装于车头上。
49.参阅图1及图2,一实施例中,若所述防护杠组件10包括护灯翼200及下护翼300,则所述防护杠组件10还可以包括连接件400,所述连接件400的一端设置于所述护灯翼200远离所述防护杠体120的一端上,另一端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下护翼300远离所述防护杠体120的一端上。通过在护灯翼200与下护翼300之间设置连接件400,进一步便于提高护灯翼200与下护翼300设置的稳定,进而提高防护杠组件10结构的稳定性。
50.具体地,连接件400一体成型于护灯翼200上,以便于提高连接件400与护灯翼200连接的稳定性。在另一实施例中,连接件400还可以一体成型于下护翼300上。
51.上述防护杠组件10,由于护灯翼200与下护翼300相对于防护主体100可拆装,进而便于减小包装体积,降低成本。且由于护灯翼200、下护翼300及防护主体100形成为单独的模块,进而便于根据实际需求来选择合适的模块进行组装;另一方面也大大方便了事故后防护杠组件10的维修和/或更换,进一步降低防护杠组件10的维修和/或更换成本。
52.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53.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5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55.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5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57.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58.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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