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残膜回收机防缠绕挑膜装置的制 一种秧草收获机用电力驱动行走机构

锁以及与锁关联的锁闭机构的制作方法

2021-11-03 23:20: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公开大体上涉及一种能够承载锁闭机构的锁。


背景技术:

2.下文对本发明背景技术的论述旨在帮助理解本发明。然而,应当认识到,该论述并不是承认或认可所提及的任何材料在本技术的优先权日时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中已公开、已公知或是公知常识的一部分。
3.目前市面上有许多种常规电子类型或机械类型的锁(即常规锁)。存在与此类常规锁关联的锁闭/开锁策略有关的多种设计。
4.本公开设想一种与能够区别于与常规锁相关联的前述锁闭/开锁策略的锁闭机构相关联的锁。


技术实现要素:

5.根据本公开的一方面,提供有一种锁组件。该锁组件包括锁体、部分位于所述锁体内并被构造成相对于所述锁体移动的钩环。该锁组件包括所述锁体内的一对锁闭构件,其中所述一对锁闭构件被构造成可移动地接合所述钩环以在处于锁闭构造中时阻止所述钩环的移动以及在处于开锁构造中时与所述钩环可移动地脱离。该锁组件包括与所述一对锁闭构件耦接的锁闭机构,其中所述锁闭机构的移动与所述一对锁闭构件的移动相对应;与所述锁闭机构可滑动地接合的防护件,其中所述防护件可在展开位置与缩回位置之间移动,其中当处于所述展开位置时,所述防护件被构造成可滑动地移动所述锁闭机构,从而使得所述锁闭机构和所述一对锁闭构件移动到所述锁闭构造中,以及当处于所述缩回位置时,所述防护件被构造成可滑动移动所述锁闭机构,从而使得所述锁闭机构和所述一对锁闭构件移动到所述开锁机构中。
6.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该锁组件还包括致动机构,所述致动机构被构造成与所述防护件接合以使得所述防护件在所述展开位置与所述缩回位置之间移动。
7.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该锁组件还包括控制机构,所述控制机构被构造成选择性地移动所述致动机构以使得所述防护件在所述展开位置与所述缩回位置之间移动。
8.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所述一对锁闭构件还包括能够与所述钩环的第一凹穴接合和脱离接合的第一头部和能够与所述钩环的第二凹穴接合和脱离接合的第二头部。
9.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所述锁定机构包括第一支撑部和第二支撑部,所述第一支撑部和第二支撑部中的每一个都具有耦接到所述一对锁闭构件中的每一个的第一端,并且所述第一支撑部和第二支撑中的每一个都具有彼此耦接的第二端。
10.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所述防护件可滑动地可移动,以便在所述锁体中形成介入区域或阻挡所述介入区域。
11.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所述防护件可滑动地移动到所述缩回位置,从而形成所述介入区域且被构造成使所述锁闭机构能够进入所述介入区域,由此所述第一支撑部和
第二支撑部被朝向彼此推动,使得所述一对锁闭构件与所述钩环脱离。
12.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所述防护件可滑动地移动到所述展开位置,使得所述防护件阻挡所述介入区域并使所述第一支撑部和第二支撑部被推动彼此远离以使所述一对锁闭构件与所述钩环接合。
13.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当所述钩环处于所述锁闭构造中且所述防护件阻挡所述介入区域时,所述第一支撑部的移动和所述第二支撑部的移动被阻止,使得所述钩环的进一步移动被阻止,从而将所述钩环保持在锁闭构造中。
14.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当所述一对锁定构件在所述锁闭构造中与所述钩环接合时,所述第一支撑部和所述第二支撑部被推动彼此远离。
15.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当所述锁闭构件在所述开锁构造中与所述钩环脱离时,所述第一支撑部和所述第二支撑部朝向彼此推动。
16.根据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其中所述第一支撑部相对于所述第二支撑部与主杠杆对应,以及所述第二支撑部相对于所述第一支撑部与从杆对应,以及其中所述主杠杆用于驱动所述从杆,以便推动所述第一和第二头部中的一个朝向彼此和远离彼此。
17.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每个锁闭构件对应于与曲线表面可关联的曲线突起,以及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凹穴中的每一个对应于与曲线表面可关联的曲线凹穴。
18.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每个曲线突起对应于基于凸面的曲线表面,以及每个曲线凹穴对应于基于凹面的曲线表面。
19.根据本公开的第二方面,提供有一种位于锁体内的锁闭机构。该锁体具有部分位于所述锁体内且被构造成相对于所述锁体移动的钩环。该锁闭机构包括一对锁闭构件,所述一对锁闭构件被构造成可移动地接合所述钩环以在处于锁闭构造中时阻止所述钩环的移动以及在处于开锁构造中时与所述钩环可移动地脱离。致动机构耦接到所述一对锁闭构件,其中所述致动构件的移动与所述一对锁闭构件的移动相对应。所述锁闭机构包括防护件,所述防护件可滑动安装在所述锁体内且可在展开位置与缩回位置之间移动,其中所述防护件被构造成在处于所述展开位置时移动所述致动机构以使得所述致动机构和所述一对锁闭构件移动到锁闭构造,以及所述防护件被构造成在处于所述缩回位置时移动所述致动机构以使所述致动机构和所述一对锁闭构件移动到所述开锁构造。
附图说明
20.在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通常指代所有不同附图中相同的部分。这些附图并非一定按比例绘制,而通常是在说明本发明的原理时强调重点。为了清晰起见,可能随意放大或缩减了多种特征或元件的尺寸。在下文描述中,参考以下附图描述了本发明的多种实施例,其中:
21.图1示出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锁,该锁可以包括钩环,该钩环可以处于锁闭构造或开锁构造中;
22.图2示出图1的锁可以通过钩环处于开锁构造中而被开锁;
23.图3示出图1的锁可以通过钩环处于锁闭构造中而被锁闭;以及
24.图4示出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与图1的锁相关联的方法。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文的详细描述参考了附图,这些附图以举例说明的方式示出可以实施本发明的具体细节和实施例。对这些实施例进行了足够详细的描述,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本发明。在不脱离本发明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利用其他实施例,并且可以进行结构和逻辑上的更改。多种实施例不一定是相互排斥的,因为一些实施例可以与一个或多个其他实施例进行组合以形成新的实施例。
26.因此,在一个或多个示例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功能可以采用硬件、软件或其任何组合来实现。如果采用软件来实现,则这些功能可以一个或多个指令或代码被存储在计算机可读介质上或编码为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一个或多个指令或代码。
27.在说明书中,术语“包括”应被理解为具有与术语“包含”相似的广泛含义,并且将被理解为暗示包括所陈述的整数或步骤或整数或步骤的组,但不排除任何其他整数或步骤或一组整数或步骤。该定义也适用于术语“包括”的变体,例如“含有”和“包含”。
28.术语“耦接”(或“连接”)在本文中可理解为电耦接或机械耦接,例如附接或固定,或仅接触而无任何固定,且应理解为可以提供直接耦接或间接耦接(换言之:不直接接触的耦接)。
29.图1示出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锁100。例如,锁100可以对应于挂锁。例如,锁100可以对应于电子锁(例如,电子挂锁)或非电子锁(例如,机械/模拟挂锁)。
30.锁100可以包括本体102、钩环104和锁闭机构106。作为选择,锁100还可以包括致动机构108。作为又一个选择,锁还可以包括控制机构(未示出)。
31.可以将本体102和钩环104耦接。此外,本体102的形状和尺寸可以设置成承载锁闭机构106。可以将钩环104和锁闭机构106耦接。而且,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本体102的形状和尺寸可以设置成承载致动机构108和控制机构。在一个实施例中,可以将致动机构108和控制机构耦接,并且可以将致动机构108耦接到锁闭机构106。
32.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本体102可以例如对应于壳体/底座。
33.钩环104通常可以被移动而处于开锁构造或锁闭构造中。具体地,可以在开锁构造与锁闭构造之间移动钩环104。更具体地,可以相对于本体102移动钩环104而处于开锁构造或锁闭构造中。而且,钩环104(例如,采用u形杆的形式)可以包括跟端104a和趾端104b。跟端104a和趾端104b可以限定钩环104的端部。具体地,跟端104a可以对应于钩环104的一端,以及趾端104b可以对应于钩环104的另一端。
34.锁闭机构106可以被构造成帮助/能够使钩环104移动使得钩环104可以处于开锁构造中或锁闭构造中。锁闭机构106还可以被构造成在钩环104已经移动到锁闭构造中之后(即,在钩环104已经从开锁构造中移动到锁闭构造中之后)将钩环104保持在锁闭构造中。
35.可以由控制机构控制致动机构108以使之处于介入构造中或处于阻挡构造中。具体地,致动机构108可以基于控制机构的控制在介入构造与阻挡构造之间进行切换。在一个实施例中,该控制机构可以是基于电子的控制机构,并且可以被构造成接收一个或多个输入信号并且处理输入信号以生成一个或多个控制信号。可以将控制信号传送到致动机构108,以控制致动机构108。可以由用户通过本体102携带的用户接口(未示出),如小键盘,生成输入信号。显然,用户接口可以被本体102携带,(例如,由本体102的一面携带)以便可被用户视觉感知和访问。
36.在一个实施例中,致动机构108可以对应于电动机,以及在具体示例中,控制机构可以对应于可包括微控制器的电路板。
37.在示例性情况下,钩环104最初可以处于锁闭构造中。为了帮助移动钩环104使得钩环104可以处于开锁构造中,可以从控制机构传送一个或多个控制信号,以使致动机构108处于介入构造中,从而使得锁定机构106能够帮助/允许钩环104移动到开锁构造中。随后,在致动机构108处于介入构造中时,可以移动钩环104以使之处于开锁构造中或锁闭构造中。具体地,可以移动钩环104以使之(即从锁闭构造中)处于开锁构造中。更具体地,可以将钩环104从锁闭构造(即,初始构造)移动到开锁构造(即,后续构造)。
38.在另一个示例性情况中,钩环104最初可以处于开锁构造中。显然,致动机构108可以处于介入构型中并且可以移动钩环104以使之随后处于锁闭构型(即,从开锁构造)。为了将钩环104保持在锁闭构造中(即,钩环104已被移动而处于锁闭构造之后),可以将一个或多个控制信号传送到控制机构,使得致动机构108(即,从介入构造)切换到阻挡构造。在致动机构108切换到阻挡构造之后,可以阻止钩环104的进一步移动。具体地,在致动机构108切换到阻挡构造之后(即,在钩环104已经移动到锁闭构造之后),可以阻止钩环104进一步运动而处于开锁构造。
39.下文将参考图2和图3,更详细地论述锁闭机构106。
40.具体地,将在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钩环104处于开锁构造的场景中,进一步论述锁定机构106,如图2所示。还将在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钩环104处于锁闭构造的场景中,进一步论述锁闭构建106,如图3所示。
41.图2示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锁100通过钩环104处于开锁构造200中而被开锁。
42.在一个实施例中,钩环104的形状和尺寸可以设置成使第一凹穴204和第二凹穴206可以得以界定。例如,可以将第一凹穴204界定为与趾端104b相比更接近跟端104a,以及可以将第二凹穴206界定为与跟端104a相比更接近趾端104b。
43.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中的每一个可以采用曲线凹穴的形式。就此而言,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凹穴204可以对应于第一曲线凹穴以及第二凹穴206可以对应于第二曲线凹穴。显然,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中的每一个可以与曲线表面相关联。例如,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中的每一个可以与基于凹面的曲线表面相关联。
44.而且,锁闭机构106可包括一对锁闭构件。每个锁闭构件包括第一头部208、第二头部210、第一支撑部分212和第二支撑部分214。第一锁闭构件可以与第一头部208和第一支撑部分212对应,以及第二锁闭构件可以与第二头210和第二支撑部分214对应。锁闭机构106还可包括防护件216。
45.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每个锁闭构件可以采用曲线突起(例如,圆形螺栓)的形式。就此而言,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头部208可以对应于第一曲线突起(例如,第一圆形螺栓)以及第二头部210可以对应于第二曲线突起(例如,第二圆形螺栓)。显然,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中的每一个可以与曲线表面相关联。例如,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中的每一个可以与基于凸面的曲线表面相关联。
46.第一支撑部212可以包括第一端部212a和第二端部212b。第一和第二端部212a/212b可以界定第一支撑部212的末端。具体地,第一和第二端部212a/212b可以是第一支撑
部212的相对端部。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第一支撑部212可以对应于杠杆(例如,弹簧加压的杠杆)。例如,第一支撑部212可以对应于第一杠杆。在更具体的示例中,第一支撑部212可以对应于第一弹簧加压的杠杆。
47.第二支撑部214可以包括第一端214a和第二端212b。第一和第二端部214a/214b可以界定第二支撑部214的末端。具体地,第一和第二端部214a/214b可以是第二支撑部214的相对端部。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第二支撑部214可以对应于杠杆(例如,弹簧加压的杠杆)。例如,第二支撑部214可以对应于第二杠杆。在更具体的示例中,第二支撑部214可以对应于第二弹簧加压的杠杆。
48.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支撑部中的一个(例如,第一支撑部212)可以是相对于支撑部中的另一个(例如,第二支撑部214)的主支撑部。就此而言,显然一个支撑部(例如,第二支撑部214)可以被视为相对于另一个支撑部(例如,第一支撑部212)的从支撑部。在一个示例中,主支撑部可以对应于主杠杆(例如,第一支撑部212),而从支撑部可以对应于从杠杆(例如,第二支撑部214)。主杠杆能够驱动从杠杆。
49.防护件216(例如,对应于滑动防护件)与锁闭机构106可滑动地接合。防护件216可滑动地安装在锁体内,使得它可在展开位置和缩回位置之间移动。换言之,防护件216能够被致动,从而使第一和第二支撑部212/214能够移动或阻止第一和第二支撑部212/214的移动。这将在后面进一步详细论述。
50.附加地,就锁闭机构106而言,第一头部208可以耦接到第一支撑部212,以及第二头部210可以耦接到第二支撑部214。而且,第一支撑部212可以耦接到第二支撑部214。具体而言,第一支撑部212的第一端212a可以耦接到第一头部208,第二支撑部214的第一端214a可以耦接到第二头部210,以及第一支撑部212的第二端212b可以耦接到第二支撑部214的第二端214b。
51.一般来说,第一凹穴204可以相对于第一头部208对齐(即,位置对齐),而第二凹穴206可以相对于第二头部210对齐(即,位置对齐)。具体地,第一凹穴204的形状和尺寸可以设置成以能够接收和容纳第一头部208,并且第二凹穴206的形状和尺寸可以设置成能够接收和容纳第二头部210。就此而言,第一凹穴204能够与第一头部208配合,而第二凹穴206能够与第二头部210配合。显然,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中的每一个可以被视为接收部,而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中的每一个可以被视为配合部(即,其能够与对应的接收部配合)。具体地,第一凹穴204和第一头部208可以被视为第一对接收和配合部,而第二凹穴206和第二头210可以被视为第二对接收和配合部。
52.如前文提及,防护件216可以被致动而使一对锁闭构件能够移动或阻止锁定构件的移动。当防护件处于展开位置时(如图3所示),该防护件与锁定机构可滑动地接合,并且被构造成将锁闭机构和一对锁闭构件移动到锁闭构造中。这使得锁闭构件被推动彼此远离并且进入钩环的对应接收第一和第二凹穴。在展开位置中,该钩环处于锁闭构造中并且用户无法在没有授权介入的情况下打开锁。当防护件处于缩回位置时(如图2所示),该防护件与锁闭机构可滑动地接合,并且被构造成将该一对锁闭构件移动到开锁构造中。这使得锁闭构件被朝向彼此推动且远离钩环的对应接收第一和第二凹穴。在缩回位置中,该钩环处于开锁构造中并且用户能够在没有授权介入的情况下打开锁。
53.如图2所示,在其他实施例中,防护件216已经被致动,从而能使第一和第二支撑部
212/214移动。具体地,防护件216可以被致动,从而能够在本体102内界定介入区域218。
54.在示例性情形中,第一头部和第二头部208/210最初可以分别与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配合,并且趾端104b可以被容纳在本体102内(即,趾端104b被承载于本体102内,如果本体102是不透明的,则不能从本体102外部被视觉观察)。当(例如,用户通过拉动钩环104)移动钩环104以便实质性地从本体102拉开(即,如方向箭头200a所示)时,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例如,曲线凹穴)可以分别被推靠在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例如,曲线突起)上(即,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被分别推靠在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上)。当通过持续地从本体102拉动钩环104,将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例如,各自与基于凹面的曲线表面相关联)持续地推靠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例如,各自与基于凸面的曲线表面相关联)时,(即,第一和第二支撑部212/214的)第二端212b/214b可以朝向介入区域218移动/推动(即,进入该介入区域)。当第二端212b/214b被移动/推动进入介入区域218(即,类似于第二端212b/214b折叠到介入区域218中的折叠运动)中,可观察到,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朝向彼此推动(即,如方向箭头200b和方向箭头200c所示),并且同时分别远离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因此,第一头部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被视为不再与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配接(即,脱离配接)。具体地,第一头部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被视为分别与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脱离配接。当钩环104已经从本体102拉开到使得趾端104b从本体102内拉到主体102外部并且趾端104b暴露可见的程度时,钩环104可以被视为处于开锁构造200(即,锁100可以被视为已开锁。例如,钩环104可以被视为“已打开的”钩环和/或本体102可以被视为“已开锁的”本体)。
55.在上文提到的示例性情形中,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可以被视为能够以可滑动的方式(即,被可滑动推动)分别持续地推靠在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上。具体地,与第一凹穴204相关联的基于凹面的曲线表面可以被可滑动地推靠在与第一头部208相关联的基于凸面的曲线表面上,而与第二凹穴206相关联的基于凹面的曲线表面可以被可滑动地推靠在与第二头部210相关联的基于凸面的曲线表面上。而且,显然,当(例如,用户通过拉开钩环104)移动钩环104以使之实质性地从本体102拉开时,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能够同时分别推靠在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上。
56.就此而言,显然,可以通过将钩环104从本体102拉开(即,如方向箭头200a所示)以处于开锁构造200中,相对于本体102移动钩环104。
57.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支撑部212可以被构造成相对于第二支撑部214的主支撑部(例如,主杠杆)以及第二支撑部214可以被构造成相对于第一支撑部212的从支撑部(例如,从杠杆)。例如,第一支撑部212可以对应于主杠杆,以及第二支撑部214可以对应于从杠杆。在上文提到的示例性情形中,在一个实施例中,当第一凹穴204被推靠在第一头部208上,并且同时第二凹穴206被推靠在第二头部210上时,主杠杆可以执行动作以驱动(例如,施加如机械力的附加力)从杠杆,以便于容易地将第一和第二头208/210朝向彼此推动(即,如方向箭头200b/200c所示)。
58.在一个实施例中,防护件216可以例如对应于滑动防护件并且可以例如由致动机构108(例如电动机)致动。具体地,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可以将防护件216耦接到致动机构108。致动机构108可以被构造成致动防护件216,从而能够界定介入区域218并且使第一和第二支撑部212/214能够移动。就此而言,在上文提及的示例性情形的场景中,致动机构108
可以被视为处于介入构造中(即,当致动机构108致动防护件部分216,从而界定介入区域218并且使第一和第二支撑部212/214能够移动)。正如前文,在一个实施例中,可以从控制机构传送控制信号,使得致动机构108处于介入构造中。
59.图3示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锁100通过钩环104处于锁闭构造300中而被锁闭。
60.如图所示,当处于锁闭构造300中时,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分别与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配接。更具体地,当钩环处于锁闭构造300中时,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分别容纳在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内。而且,当处于锁闭构造300中时,防护件216可以阻止第一和第二支撑部分212/214的运动。
61.参考先前提到的示例性情形(即,在已将钩环104移动而处于到开锁构造200中,使得锁100被开锁),在锁100被开锁之后,用户随后想要将锁100锁闭,可以移动钩环104(例如,用户推压钩环104使之向本体102实质性地推送,如方向箭头300a所示),从而处于锁闭构造300(即,从开锁构造200)。具体地,可以移动钩环104,使得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分别与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配接,并且防护件部分216可以被致动,从而阻挡介入区域218。显然,当介入区域218被阻挡时,可以实质性地阻止第一和第二支撑部分212/214的进一步移动(即,在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分别与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配接之后)。就此而言,同样显然,在将钩环200从开锁构造200移动到锁闭构造300之后,钩环104可以被保持在锁闭构造300中。
62.例如,如前文提到,当钩环104处于开锁构造200中时(即,可以视为锁100被开锁),趾端104b可以位于本体102的外部(即,暴露而可观察/视觉感知)。当钩环104从开锁构造200移动而处于锁闭构造300中时(例如,用户通过推动钩环104从而将其实质性地朝向本体102推送),显然,趾端104b可以被朝向本体102拉动,然后进入该本体中。在趾104b位于本体102内之后,显然,趾端104b被隐藏(即,如果本体102是不透明的,则不再可视觉感知/不再暴露可观察)。
63.就此而言,钩环104可以被视为例如“闭合”的钩环。当(例如,用户通过推送钩环104)移动钩环104以便实质性地向本体102拉去时,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例如,曲线凹穴)可以分别被推靠在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例如,曲线突起)上(即,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被分别推靠在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上)。当通过持续地朝向本体102拉动钩环104,将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例如,各自与基于凹面的曲线表面相关联)持续地推靠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例如,各自与基于凸面的曲线表面相关联)时,(即,第一和第二支撑部212/214的)第二端212b/214b可以远离介入区域218移动/推动(即,离开该介入区域)。当第二端212b/214b被移动/推动离开介入区域218时,显然,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被推动彼此远离(即,如双头箭头300b所示),以及同时,分别朝向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推动。随后,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与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配接(例如,当第二端212b/214b在介入区域218的外部时)。而且,显然,当(例如,用户通过拉动钩环104)移动钩环104以使之实质性地向本体102拉动时,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能够同时分别推靠在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上。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可以被视为能够以可滑动的方式(即,被可滑动推动)分别持续地推靠在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上。具体地,与第一凹穴204相关联的基于凹面的曲线表面可以被可滑动地推靠在与第一头部208相关联的基于凸面的曲线表面上,而与第二凹穴206相关联的基于凹面的曲线表面可以被可滑动地推靠在与第二头部210相
关联的基于凸面的曲线表面上。
64.就此而言,显然,可以通过将钩环104向本体102拉动(即,如方向箭头300a所示)以处于锁闭构造300中,相对于本体102移动钩环104。
65.在将钩环104从开锁构造200移动到锁闭构造300之后,防护件216可以被致动以便阻挡介入区域218,从而钩环104能够被保持在锁闭构造300中。就此而言,本体102可以被视为例如“锁闭”本体。
66.在一个实施例中,当第二端212b/214b被移动/推动离开介入区域218时,防护件部分可以同时被致动以阻挡介入区域218。具体地,防护件216可以被致动,使得当第二端部212b/214b逐渐被移动/推动离开介入区域218时,防护件216逐渐阻挡介入区域218。
67.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在第二端部212b/214b已经完全被移出/推动离开介入区域218之后,防护件216可以被致动以阻挡介入区域218。
68.如前文提及,在一个实施例中,防护件216(例如,对应于滑动防护件)可以例如由致动机构108(例如电动机)致动。具体地,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可以将防护件216耦接到致动机构108。致动机构108可以被构造成致动防护件部分216,从而能够阻挡介入区域218并且能够阻止第一和第二支撑部212/214移动。就此而言,致动机构108可以被视为处于阻挡构造中(即,当致动机构108致动防护件部分216,从而阻挡介入区域218并且可以阻止第一和第二支撑部212/214移动)。在一个实施例中,可以从控制机构传送控制信号,使得致动机构108处于阻挡构造中。
69.而且,参考前文提及的示例性情形,其中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支撑部212可以被构造成相对于第二支撑部214的主支撑部(例如,主杠杆)以及第二支撑部214可以被构造成相对于第一支撑部212的从支撑部(例如,从杠杆),显然,当第一凹穴204被推靠在第一头部208上,并且同时第二凹穴206被推靠在第二头部210上时,主杠杆可以执行动作以驱动(例如,施加如机械力的附加力)从杠杆,以便于容易地将第一和第二头208/210彼此远离推动(即,如方向箭头300b所示)。
70.就前文论述总体而言,显然,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方面提供了锁100,并且可以将锁闭机构106与锁100相关联。具体地,锁闭机构106可以由锁100承载(即,锁100可以包括锁闭机构106)。
71.锁100可以包括钩环104,该钩环可以在锁闭构造300与开锁构造200之间移动。附加地,钩环104的形状和尺寸可以设置成使第一凹穴204和第二凹穴206可以得以界定。
72.就锁闭机构106而言,如前文论述的锁闭构件106可以包括第一头部208、第二头部210、第一支撑部212和第二支撑部214。锁闭机构106还可包括防护件部分216。
73.第一头部208可以与第一凹穴204配接或与第一凹穴204脱离配接。附加地,第二头部210可以与第二凹穴206配接或与第二凹穴206脱离配接。
74.第一和第二支撑部212/214中的每一个可以包括第一端部212a/214a和第二端部212b/214b。第一头部208可以耦接到第一支撑部212的第一端212a。第二头部210可以耦接到第二支撑部214的第一端214a。而且,第一支撑部212的第二端212b可以耦合到第二支撑部214的第二端214b。
75.防护件216可以被致动,从而界定介入区域218或阻挡介入区域218。
76.当钩环104最初处于锁闭构造300中时,防护件可以被致动,从而能够界定介入区
域218以使钩环104能够移动而处于开锁构造200中。具体地,可以移动钩环104(即,从而处于开锁构造200中),使得:
77.·
第二端212b/214b被推向/进入介入区域218
78.·
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分别与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脱离配接
79.当钩环104最初处于开锁构造200中时,可以致动防护件部分216以便在钩环104被移动而处于锁闭构造300中之后阻挡介入区域218。具体地,可以移动钩环104(即,从而处于锁闭构造300中),使得:
80.·
第二端212b/214b被推离/离开介入区域218
81.·
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分别与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配接
82.就锁100而言,锁100还可包括本体102(即,除了钩环104和锁闭机构106之外)。锁闭机构106还可以被本体102承载。
83.如前文提及,锁闭构件106可以包括第一头部208、第二头部210、第一支撑部212和第二支撑部214。锁闭机构106还可包括防护件部分216。
84.就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而言,第一头部208可以与第一凹穴204配接或与第一凹穴204脱离配接,以及第二头210可以与第二口凹穴206配接或与第二口凹穴206脱离配接。在一个具体示例中,第一和第二头208/210中的每一个可以对应于可与曲线表面相关联的曲线突起,并且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中的每一个可以对应于可与曲线表面相关联的曲线凹穴。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每个曲线突起对应于基于凸面的曲线表面,以及每个曲线凹穴对应于基于凹面的曲线表面。
85.在一个示例中,当钩环104处于锁闭构造300中时,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分别配接到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而且,当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分别配接到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26时,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被视为在位置上被推动彼此远离(即,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反向彼此远离被推动)。具体地,第一头部208可以被推向相对于第二头部210被推动的方向相反的方向。
86.在一个示例中,当钩环104处于开锁构造200中时,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分别与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脱离配接。而且,当第一和第二头208/210分别与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脱离配接时,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被视为在位置上被朝向彼此推动。具体地,第一头部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被朝向彼此推动,并且同时分别被推动远离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
87.就第一和第二支撑部212/214而言,第一和第二支撑部212/214中的每一个可以包括第一端部212a/214a和第二端部212b/214b。第一头部208可以耦接到第一支撑部212的第一端212a,以及第二头部210可以耦合到第二支撑部214的第一端214a。
88.而且,第二端212b/214b可以彼此耦接。具体地,第一支撑部212的第二端212b可以耦合到第二支撑部214的第二端214b。
89.在一个示例中,第一支撑部212可以相对于第二支撑部214对应于主杠杆,以及第一支撑部214可以相对于第一支撑部212对应于从杠杆。主杠杆可以执行动作以驱动从杆杆,从而帮助容易地推动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将其朝向彼此或彼此远离推动)。
90.防护件216可以被致动,从而界定本体102中的介入区域218或阻挡介入区域218。
91.如前文提及,钩环104可以在锁闭构造300与开锁构造200之间移动。具体地,可以
相对于本体102移动钩环104而使之处于开锁构造200或锁闭构造300中。
92.在一个实施例中,当相对于本体102移动钩环104时,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分别被推靠在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上。在一个示例中,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分别被可滑动推靠在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上。在另一个示例中,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同时分别被可滑动地推靠在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上(即,第一头部208可以在被可滑动地推靠在第一凹穴204上,同时第二头部210被可滑动地推靠在第二凹穴206上)。
93.在一个实施例中,当钩环104最初处于锁闭构造300中时,防护件部分216可以被致动,从而可以界定介入区域218。具体地,可以界定介入区域218,以使钩环104能移动以处于开锁构造200中。具体地,可以移动钩环104(即,从而处于开锁构造200中),使得:
94.·
第二端212b/214b(即,第一和第二支撑部212/214的第二端)可以被推向/进入介入区域218
95.·
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可以分别与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脱离配接
96.在一个实施例中,当钩环104最初处于开锁构造200中时,防护件部分216可以被致动,从而阻挡介入区域218。具体地,在钩环104被移动而处于锁闭构造300中之后,可以阻挡介入区域218。更具体地,可以移动钩环104(即,从而处于锁闭构造300中),使得:
97.·
第二端212b/214b(即,第一和第二支撑部212/214的第二端)被推动远离或离开介入区域218
98.·
第一和第二头部208/210分别与第一和第二凹穴204/206配接
99.而且,在一个实施例中,在钩环104被移动而处于锁闭构造300之后,在防护件部分216阻挡介入区域218之后,可以阻止第一和第二支撑部分212/214的移动,从而能够阻止钩环104的进一步移动。以此方式,钩环104可以保持在锁闭构造300中。
100.图4示出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与锁100相关联的方法400。方法400可以与将锁100锁闭和开锁的其中之一或二者相关。
101.方法400可以包括界定防护件致动步骤402和拉动步骤404。
102.就防护件致动步骤402而言,防护件部分216可以被致动从而能够界定或阻挡介入区域218。
103.就拉动步骤404而言,钩环104可以被拉动远离本体102或朝向主体102拉动。当被拉动远离本体102时,钩环104可以被移动从而处于开锁构造200中。当被拉向本体102时,钩环104可以被移动从而处于锁闭构造300中。
104.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进一步认识到,可以将上述特征的变体和组合,而不是备选或替代,以形成又一个实施例。
105.在一个示例中,前文提及,防护件部分216可以由致动机构108致动,该致动机构可以对应于电动机,并且可以通过从控制机构传送的控制信号(例如,电路板)。显然,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致动机构108可以通常被视为基于机电的致动机构(即,基于机电的致动)。显然,基于机械的致动也是可能的(例如,结合锁中的销钉的机械布置,插入和扭转物理钥匙)。具体地,例如,锁100可以是机械类型的锁,该锁可以使用物理钥匙开锁,并且通过转动插入的物理钥匙,可以致动防护件部分216。就此而言,在一个实施例中,致动机构108可以对应于耦接到防护件部分216的机械布置(例如,销钉的机械布置),并且防护件部分216可以(例如,通过转动插入的物理钥匙)由这种机械布置来致动。相应地,前文提及的控制机制
可以采用物理钥匙的形式。因此,显然,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致动机构108可以通常被视为基于机械的致动机构(即,基于机械的致动)。
106.在另一个示例中,前文提及的,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支撑部212可以是相对于第二支撑部214的主支撑部以及第二支撑部214可以是相对于第一支撑部212的从支撑部。显然,在另一个实施例中,第一支撑部分212可以是从支撑部,而第二支撑部分214可以是主支撑部。
107.在又一个示例中,当钩环104耦接到本体102时,钩环104可以被视为“固位的”钩环(即,作为锁100的缺省构造,当插入用于保持钩环104的固位销钉(未示出)时,钩环104保持耦接到本体102)。
108.在又一个示例中,在本公开的实施例中,可以从本体102卸除钩环104。当从本体102卸除钩环104时,钩环104可以被视为“卸除的”钩环(例如,当上述固位销钉被卸除时,可以实质性地从本体102上拔出钩环104并且完全松脱)。
109.以前述方式,描述了本公开的多种实施例用于解决至少一个前述缺点。这些实施例旨在被所附权利要求涵盖,并且不限于所描述的部件的特定形式或布置,并且鉴于本公开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将显见到,可以进行许多改变和/或修改,而其也理应被所附权利要求所涵盖。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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