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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的怠速停止控制方法以及控制装置与流程

2022-08-13 14:09:11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在车辆暂时停车时等进行发动机的怠速停止的怠速停止控制方法以及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2.例如,已知在交叉路口的车辆暂时停车时等使发动机停止的所谓怠速停止。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如下技术,即,为了避免乘客上下车过程中的发动机的再启动,如果在怠速停止中将后座车门打开,则将怠速停止解除而使得发动机再启动,然后,如果将后座车门关闭,则滞后1秒~5秒左右而重新开始进行怠速停止。
3.然而,关于这样将后座车门关闭而许可怠速停止的重新开始的结构,在怠速停止刚重新开始之后使车辆开始行驶时,要使得发动机再启动,因此在短时间内进行发动机再启动

停止

发动机再启动,对于驾驶者而言较为繁琐。
4.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1-106357号公报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是当在怠速停止中检测出驾驶者的下车操作时,将怠速停止解除而使得发动机再启动,此后驾驶者的下车操作结束而不进行怠速停止的重新开始。
6.例如如果进行了驾驶席车门的打开操作、驾驶席安全带的解除之类的下车操作,则为了对驾驶者通报所谓点火开关处于接通状态,将怠速停止解除,使得发动机再启动。在多数情况下,在下车操作之后驾驶者实际下车,此时,通常进行使得点火开关断开的操作。另一方面,在下车操作之后,驾驶者实际上不下车,即使在下车操作结束(例如驾驶席车门的关闭操作、驾驶席安全带的再佩戴)的情况下,也不重新开始怠速停止,持续进行发动机的运转(燃烧/旋转)。因此,能够直接开始车辆的行驶,不会产生不需要的发动机的停止/再启动。
附图说明
7.图1是表示本发明所涉及的怠速停止控制装置的系统结构的说明图。
8.图2是怠速停止控制的框图。
9.图3是表示行驶履历条件标志的处理流程的流程图。
10.图4是表示怠速停止控制的处理流程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11.下面,基于附图对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12.图1是表示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的怠速停止控制装置的系统结构的说明图。作为行驶驱动源,车辆具有汽油内燃机或柴油内燃机等内燃机即发动机1。发动机1由ecm(发动机控制模块)2控制,能够根据需要而进行使燃烧/旋转停止的怠速停止。发动机1为了伴随
着怠速停止的解除的再启动而具有启动用电机3。启动用电机3基于来自ecm2的控制指令而由usm(引擎盖下开关模块)4进行驱动控制。除了启动用电机3以外,usm4进行车辆所具有的各种电子设备的控制。
13.另外,为了检测驾驶者的下车操作,车辆具有:驾驶席车门开关5,其输出与驾驶席车门的开闭状态对应的信号;以及驾驶席安全带开关6,其输出与驾驶席安全带的佩戴状态对应的信号。上述开关5、6的检测信号输入至掌管车辆侧的各种控制的bcm(车身控制模块)7。bcm7和ecm2经由车内网络(所谓can通信)8而彼此连接,进行所需信号的收发。此外,“下车操作”是指伴随着驾驶者的实际的下车、或者在实际的下车之前进行的操作,在该实施例中,作为下车操作而掌握驾驶席车门的打开操作以及驾驶席安全带的解除。可以仅将驾驶席车门的打开操作以及驾驶席安全带的解除中的任一者设为下车操作,也可以将车门的解锁等其他操作设为下车操作。
14.未图示的各种传感器的信号直接或者经由车内网络8而从bcm7等其他控制器输入至ecm2。至少关于实施例的怠速停止控制,来自车速传感器、加速器开度传感器、制动器开关、水温传感器等传感器的检测信号输入至ecm2。并且,表示电池的充电状态、来自车辆空调装置的表示发动机启动请求等的信号输入至ecm2。
15.基于上述信号,例如在交叉路口的等待红绿灯等时,如果规定的怠速停止条件成立,则ecm2进行发动机1的自动停止即怠速停止。而且,在怠速停止中,如果规定的怠速停止解除条件成立,则将怠速停止解除,进行发动机1的自动再启动。此外,在本发明中,ecm2和bcm7可以是作为一个控制器而整合的结构。
16.怠速停止条件例如是车速为0、加速器开度为0、制动器开关接通(即,制动器踏板踩踏状态)、水温大于或等于规定温度、电池充电状态大于或等于规定水平、不存在来自车辆空调装置的发动机启动请求、后述的行驶履历条件标志为“1”等几个条件的and条件。即,在上述全部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怠速停止条件成立,执行怠速停止。
17.怠速停止解除条件例如是加速器开度不是0、制动器开关断开、电池充电状态小于规定水平、存在来自车辆空调装置的发动机启动请求、行驶履历条件标志为“0”等几个条件的or条件。即,即使在满足上述1个条件的情况下,怠速停止解除条件也成立,将怠速停止解除,使得发动机1再启动。
18.行驶履历条件标志是表示是否经历了从上一次的怠速停止起以超过规定车速的车速而行驶的标志。作为规定车速,例如可以为8km/h左右。在怠速停止条件包含该行驶履历条件标志,从而避免了交通堵塞行驶中的频繁反复的发动机1的自动停止/自动再启动。即,在交通堵塞时反复进行车辆的行驶/停车的情况下,如果暂时执行怠速停止,则此后只要未以超过规定车速(例如8km/h)的速度行驶,则即使停车也不会执行怠速停止。即,行驶履历条件标志基本上在以规定车速(例如8km/h)行驶时设定为“1”,然后,在执行怠速停止而将该怠速停止解除(即再启动)时,重置为“0”。
19.这里,在本实施例中,在怠速停止中,在进行了作为下车操作的驾驶席车门的打开操作或者驾驶席安全带的解除的情况下,将行驶履历条件标志重置为“0”,与此相伴,将怠速停止解除。即,使得发动机1再启动。这是为了避免驾驶者误会为将车辆的点火开关设为断开而在点火开关接通的状态下离开车辆的处理。伴随着下车操作而将怠速停止解除,从而在驾驶者实际下车的情况下能够容易地获知点火开关是接通的。
20.而且,通过下车操作将行驶履历条件标志重置为“0”,因此即使进行了此后的下车操作的结束即驾驶席车门的关闭操作、驾驶席安全带的再佩戴,怠速停止条件也不会成立,发动机1持续运转(燃烧/旋转)。因此,在驾驶席车门的关闭操作、驾驶席安全带的再佩戴之后接着开始车辆的行驶的情况下,不会产生不需要的发动机1的停止以及再启动。
21.例如,在高速道路的收费站车辆停止而变为怠速停止状态之后,有时驾驶者为了获取通行券而解开安全带。在这种情况下,随着安全带的解除将怠速停止解除并使得发动机1再启动,在获取通行券之后再佩戴安全带时,假设如果使得怠速停止重新开始,则产生在车辆起步时再次使发动机1启动的需要,在短时间内进行发动机1的再启动、停止、再启动。这种动作较为繁琐,并非为优选。
22.在上述实施例中,在从怠速停止状态起伴随着安全带解除而使得发动机1再启动之后,在直至车辆起步为止的期间,不会转变为怠速停止。
23.图2作为功能框图而示出上述实施例的怠速停止控制。在模块b1中,基于驾驶席车门开关5以及驾驶席安全带开关6的信号而判定下车操作的有无。在模块b2中,进行行驶履历条件标志的设定/重置。在模块b1中判定为进行了下车操作时,在模块b2中,对行驶履历条件标志进行重置。在模块b3中,进行是否执行怠速停止的的最终判定。如果包含行驶履历条件标志在内而上述怠速停止条件成立,则为了使发动机1停止而将燃料切断信号输出。如果行驶履历条件标志为“0”,则不进行怠速停止。
24.接下来,图3及图4作为流程图而示出上述实施例的怠速停止控制。图3是表示行驶履历条件标志的处理流程的流程图,图4是表示怠速停止控制的整个处理流程的流程图。在点火开关接通的期间,在ecm2(或者bcm7)中反复执行上述流程图所示的流程。
25.在图3的步骤s11中,判定当前的行驶履历条件标志是否为“0”,如果为“0”,则从步骤s11进入步骤s12。在步骤s12中,判定车速是否超过规定车速(例如8km/h),在进行了超过规定车速的行驶时,从步骤s12进入步骤s13。在步骤s13中,将行驶履历条件标志设定为“1”。在步骤s12中如果车速未超过规定车速,则结束流程。
26.在步骤s11中如果当前的行驶履历条件标志为“1”,则进入步骤s14。在步骤s14中,判定是否系紧了驾驶席安全带,在系紧了驾驶席安全带的情况下,进入步骤s15。在步骤s15中,判定是否将驾驶席车门关闭。在未关闭驾驶席车门的情况下,从步骤s14进入步骤s17,将行驶履历条件标志重置为“0”。在驾驶席车门未关闭的情况下,从步骤s15进入步骤s17,同样地将行驶履历条件标志重置为“0”。即,如果检测出驾驶席安全带的解除以及驾驶席车门的打开操作中的任一种,则在步骤s17中对行驶履历条件标志进行重置。
27.在步骤s14中判定为系紧了驾驶席安全带,并且在步骤s15中判定为关闭了驾驶席车门的情况下,进入步骤s16,判定是否从怠速停止状态起进行了再启动。在判定为从怠速停止状态起进行了再启动时,从步骤s16进入步骤s17,将行驶履历条件标志重置为“0”。由此,在暂时执行怠速停止之后开始行驶的情况下,直至接下来经历了以超过规定车速(例如8km/h)的车速而行驶为止,行驶履历条件标志保持“0”不变。在步骤s16中判定为no时,将行驶履历条件标志保持为“1”并结束此次的流程。
28.在图4的步骤s21中,判定当前是否处于怠速停止中,如果未处于怠速停止中,则进入步骤s22。在步骤s22中,判定怠速停止条件是否成立。在步骤s22中判定为怠速停止条件成立的情况下,从步骤s22进入步骤s23,执行怠速停止。如果在步骤s22中怠速停止条件不
成立,则结束此次的流程。
29.如上所述,怠速停止条件例如是车速为0、加速器开度为0、制动器开关接通(即制动器踏板踩踏状态)、水温大于或等于规定温度、电池充电状态大于或等于规定水平、不存在来自车辆空调装置的发动机启动请求、行驶履历条件标志为“1”等几个条件的and条件。即,在上述条件全部都满足的情况下,判定为怠速停止条件成立。
30.在步骤s21中判定为当前处于怠速停止中的情况下,从步骤s21进入步骤s24,判定怠速停止解除条件是否成立。在步骤s24中判定为怠速停止解除条件成立的情况下,从步骤s24进入步骤s25,将怠速停止解除而使得发动机1再启动。如果在步骤s24中怠速停止解除条件不成立,则持续进行怠速停止并结束此次的流程。
31.如上所述,怠速停止解除条件例如是加速器开度不是0、制动器开关断开、电池充电状态小于规定水平、存在来自车辆空调装置的发动机启动请求、行驶履历条件标志为“0”等几个条件的or条件。即,即使在满足上述条件的1个的情况下,也判定为怠速停止解除条件成立。
32.根据图3及图4所示的怠速停止控制,在车辆停止而执行怠速停止的期间,在进行驾驶席车门的打开操作、驾驶席安全带的解除之类的下车操作时,将行驶履历条件标志重置为“0”而使得怠速停止解除条件成立,结束怠速停止并使得发动机1再启动。而且,此后即使检测出驾驶席车门的关闭操作、驾驶席安全带的再佩戴之类的下车操作的结束,行驶履历条件标志也为“0”,因此怠速停止条件不成立,从而不重新开始怠速停止。由此,在下车操作之后实际未下车而开始行驶的情况下,避免不需要的发动机1的自动停止/自动再启动。
33.这样,在上述实施例中,利用为了避免交通堵塞行驶时的频繁反复的发动机1的自动停止/自动再启动而设置的行驶履历条件标志,实现了伴随着下车操作的结束的怠速停止重新开始的禁止。因此,控制变得比较简单。
34.以上基于附图对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本发明并不限定于上述实施例,可以进行各种变更。例如,在上述实施例中,利用行驶履历条件标志而实现了伴随着下车操作的结束的怠速停止的重新开始的禁止,但也可以与行驶履历条件标志不同地设置与下车操作以及行驶开始相关联的标志,在下车操作其直至开始行驶为止的期间,禁止怠速停止。另外,还可以将本发明应用于经由发电机以及电动机而进行车辆行驶的串联混合动力车辆的发动机的怠速停止控制。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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