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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的制作方法

2022-07-09 04:32:36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


背景技术:

2.医疗废物是指医院所有需要丢弃、不能再利用的废物,包括生物性的和非生物性的,也包括生活垃圾。如使用过的口罩、防护服、棉球、沙布、胶布、一次性医疗器具、术后的废弃品等等。由于医疗垃圾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远大于普通生活垃圾。如果处理不当,将造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也可能成为疫病流行的源头。
3.现有技术中,医疗废物的收集方式多为人工上门的收集、投放、杀毒和称重,对于医疗废物的溯源具有很大的障碍,且操作繁杂,容易出错,极大的消耗了各部门的人力资源和公用资源。并且,因地域面积广和各非固定医疗机构分布极其不集中、周边道路狭小且多为禁行禁停区域、上下班高峰期、夜间不开诊等诸多因素制约,导致医疗废物的收运难度不断增大,也难以做到精准分类收集。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分类收集和记录的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
5.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其包括主控台和若干医废收集箱,在所述主控台上设有主控制器、与所述主控制器连接的操作显示装置、身份识别装置和打印装置;各所述医废收集箱分别用来收集不同种类的医疗废弃物;各所述医废收集箱均为具有投放门和清运门的密闭箱,在各所述医废收集箱上还分别设有溢满检测装置、消毒装置和称重装置。
7.更为优选的是,在所述主控台下方设有洗手液机和工具箱。
8.更为优选的是,所述操作显示装置为触摸显示屏,所述身份识别装置为刷卡器和/或人脸识别装置。
9.更为优选的是,所述投放门设置在所述医废收集箱的顶侧,所述清运门设置在所述医废收集箱的前侧,所述投放门、所述清运门与所述医废收集箱的箱体间设有密封结构。
10.更为优选的是,所述溢满检测装置为设置在所述医废收集箱上侧的红外收发对管,在所述医废收集箱上还设有与所述溢满检测装置连接的警示灯和/或语音播报器。
11.更为优选的是,所述消毒装置为臭氧消毒装置和/或紫外消毒装置。
12.更为优选的是,所述称重装置为设置在所述医废收集箱底部的液压式、电磁力式或电阻应变式称重传感器。
13.更为优选的是,该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还具有顶棚,在所述顶棚上设有光感照明设备和监控摄像头。
14.更为优选的是,所述光感照明设备包括控制连接的照明灯、光线传感器和人体传感器集成模块。
15.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投放、清运医疗废物时,通过身份识别装置识别具体的投放者、清运者身份信息,并通过称重装置、打印装置打印出具体的投放、清运信息;实现了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防止医疗废弃物的泄漏和相关安全隐患,为将来对可回收医疗废弃物的利用打好基础;也可实时了解医疗废物的投放、清运情况,便于记录、留底和传达。
附图说明
16.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的剖面示意图。
18.附图标记说明。
19.1:主控台,2:医废收集箱,3:洗手液机,4:顶棚,5:光感照明设备,6:监控摄像头, 7:工具箱。
20.1-1:操作显示装置,1-2:身份识别装置,1-3:打印装置。
21.2-1:投放门,2-2:清运门,2-3:溢满检测装置,2-4:消毒装置,2-5:称重装置。
22.5-1:照明灯,5-2:光线传感器和人体传感器集成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2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方位词,如有术语“中心”,“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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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方位和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叙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方位构造和操作,不能理解为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具体保护范围。
24.此外,如有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隐含指明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包括一个或者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描述中,“至少”的含义是一个或一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5.在本实用新型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和限定,如有术语“组装”、“相连”、“连接”术语应作广义去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也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相连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的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6.在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特征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之下”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是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的高度。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
ꢀ“
之上”、“之下”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
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低于第二特征。
27.下面结合说明书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描述,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8.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部分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29.如图1、图2所示,一种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包括主控台1和若干医废收集箱2,在所述主控台1上设有主控制器、与所述主控制器连接的操作显示装置1-1、身份识别装置1-2和打印装置1-3,在所述主控台1下方设有洗手液机3和工具箱7;各所述医废收集箱2分别用来收集不同种类的医疗废弃物;各所述医废收集箱2均为具有投放门2-1和清运门2-2的密闭箱,在各所述医废收集箱2上还分别设有溢满检测装置2-3、消毒装置2-4和称重装置2-5。
30.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其工作原理为:1)投放医疗废物时,通过身份识别装置1-2识别出投放者身份信息,身份信息识别成功后才可通过操作显示装置1-1开启相应医废收集箱2的投放门2-1,从而进行分类投放。2)清运医疗废物时,通过身份识别装置识别出清运者的身份信息,身份信息识成功后才可通过操作显示装置1-1开启相应医废收集箱2的清运门2-2,从而进行分类清运。
31.其中,所述操作显示装置1-1为触摸显示屏,所述身份识别装置1-2为刷卡器和/或人脸识别装置。
32.所述打印装置1-3用来进行即时打印:在投放、清运医疗废物时,即时打印记录产废地点、种类、重量,以及处理医疗废弃物的投放者、清运者的具体身份信息等等;以满足记录、留底、传达等需要。
33.所述洗手液机3用来满足投放者、清运者的洗手需要。洗手液机中的洗手液可以为免洗洗手液,也可以为皂液。当洗手液为皂液时,同时配备有水龙头。
34.所述投放门2-1设置在医废收集箱2的顶侧,所述清运门2-2设置在医废收集箱2的前侧,投放门2-1、清运门2-2与医废收集箱2的箱体间设有密封结构,以确保投放门2-1、清运门2-2关闭后整个医废收集箱2能成为一个密闭箱。根据实际需要的不同,所述投放门2-1和所述清运门2-2可以设置成自动门,也可以设置成手动启闭门。
35.所述溢满检测装置2-3优选为设置在所述医废收集箱2上侧的红外收发对管,当医废收集箱2中的医疗废物超出红外收发对管的高度时对红外信号产生遮挡,从而实现溢满预警。为提高预警效果,优选在所述医废收集箱2上还设有与所述主控制器连接的警示灯和/或语音播报器。
36.所述消毒装置2-4为臭氧紫外消毒装置。在投放门2-1和清运门2-2均关闭的情形下,所述消毒装置2-4自动开启,在在投放门2-1和/或清运门2-2开启时,所述消毒装置2-4自动关闭。这种联动设计可以通过接触传感器或光线传感器来实现。
37.所述称重装置2-5设置在所述医废收集箱2的底部,可以为液压式、电磁力式或电阻应变式传感器等等。
38.显然,溢满检测装置2-3、消毒装置2-4和称重传感器2-5不局限于以上举例,任何现有已知的或将来能够实现的其他类型的溢满检测装置、消毒装置和称重装置均可转用到本实用新型中,只要能起到溢满检测、消毒和称重的功能即可。
39.进一步地,上述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还具有顶棚4,在所述顶棚4上设有光感照明设备5和监控摄像头6。所述光感照明设备包括控制连接的照明灯5-1、光线传感器和人体传感器集成模块5-2。当医废收集箱外光线较暗且用户靠近医废收集箱一定距离内(如0.5m内)时,自动打开照明灯和触摸屏;以便于进行医疗废物的投放和清运。
4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具有以下特点:1)医废分类: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防止医疗废弃物的泄漏和相关安全隐患,为将来对可回收医疗废弃物的利用打好基础。2)通过设置身份识别装置、打印装置和称重装置,可实时了解医疗废物的投放、清运情况,便于记录、留底和传达。3)通过设置溢满传感器和报警装置,便于实时了解各医废收集箱的溢满情况,进而达到清运预警的目的。4)通过设置洗手液机和工具箱,方便投放者、清运者的清洁以及设备的维护。
41.通过上述的结构和原理的描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采用本领域公知技术的改进和替代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由各权利要求项及其等同物限定之。具体实施方式中未阐述的部分均为现有技术或公知常识。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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