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残膜回收机防缠绕挑膜装置的制 一种秧草收获机用电力驱动行走机构

可伸缩遮阳板的制作方法

2022-05-08 10:45:37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车辆的遮阳板。本发明还涉及包括这种遮阳板的车辆。
2.本发明可以应用于重型车辆,例如卡车、公共汽车和建筑设备。尽管将针对卡车来描述本发明,但本发明不限于这种特定车辆,而是还可用在其它交通工具中,例如轿车、轮船和飞机等。


背景技术:

3.遮阳板通常用于车辆中,以遮挡驾驶员的眼睛免受刺眼的阳光。尽管传统遮阳板可以从车顶展开到不同角度,并且可以在侧窗和前窗(也称为挡风玻璃或风挡玻璃)之间来回摆动,但仍有待改进。例如,传统遮阳板经常与车辆的a柱留有间隙,并且它们也经常与其它相邻的遮阳板留有间隙。类似地,当摆向侧窗时,传统遮阳板通常会与车辆的b柱留有间隙。此外,在将传统遮阳板折叠到车辆的内部车顶以及从车辆的内部车顶展开时,矮个子驾驶员可能面临可达性问题(reachablity issues)。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减轻传统遮阳板的至少一些缺点。此目的和将在下文中变得明显的其它目的通过所附独立权利要求中限定的遮阳板和车辆来实现。
5.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车辆的可伸缩遮阳板,其包括:
[0006]-基板,该基板用于提供基础遮蔽区域,
[0007]-第一可移动板,该第一可移动板连接到所述基板,并能够相对于所述基板移动以提供第一附加遮蔽区域,
[0008]-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连接到所述基板,并能够相对于所述基板和第一可移动板二者移动以提供至少一个第二附加遮蔽区域,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附加遮蔽区域不同于所述第一附加遮蔽区域,以及
[0009]-致动结构,该致动结构用于在第一可移动板移动时致动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的移动。
[0010]
本发明基于这样的认识:即,即使驾驶员仅在一个方向上延伸遮阳板,该遮阳板也可以延伸到覆盖多个不同区域。例如,对第一可移动板的竖直拉动可适当地触发所述第二可移动板的水平移动或斜对角移动。
[0011]
应当注意,第一可移动板可以直接连接到所述基板,也可以例如经由中间结构而间接连接到所述基板。类似地,第二可移动板可以直接或间接连接到所述基板。例如,第一可移动板可以经由第二可移动板连接到所述基板,或者第二可移动板可以经由第一可移动板连接到所述基板。
[0012]
还应注意,所述致动结构是或包括可以将所述第一可移动板的运动转换为第二可移动板的沿不同方向的运动的结构。因此,所述致动结构是机械结构。例如,这样的机械结构可以是或包括所述可移动板中的一个可移动板的边缘,该边缘与另一个可移动板的一部
分协作。这样的边缘可以是折叠边缘、一个或多个板的滚压成型部分、被焊接或以其它方式粘合的结构。替代边缘部分,所述致动结构可以设置在所述可移动板的不同部分处,与可移动板的其余部分形成一体,或者通过附接部件来提供。因此,致动结构可以与一个或两个可移动板形成一体,或者可以是附接到至少一个所述可移动板的一个或多个单独部件。
[0013]
此外,应当注意,所述可伸缩遮阳板可以包括附加的可移动板,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提供附加的致动结构,用于在第一可移动板移动时致动所述附加的可移动板的移动。
[0014]
如惯常的那样,所述基板可以适当地以旋转方式安装在车辆窗户的上部分处/附近。
[0015]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基板在长度方向、高度方向和厚度方向上延伸,其中,所述基板的长度大于高度,并且所述基板的高度大于厚度,其中,第一可移动板能够在高度方向上移动。这是有利的,因为:第一可移动板例如可以由用户(例如驾驶员或乘客)向下拉动,并且,即使用户相对矮小,也可以提供足够的遮蔽。此外,由于遮阳板在高度方向上的延伸(由于第一可移动板相对于所述基板向下移动)而变得更容易被触及到,因此便于矮个子用户随后控制(例如折叠或摆动)遮阳板。应当注意,大多数时候,在正常使用中,当遮阳板展开以遮挡前窗的一部分时,长度方向将与车辆的横向方向(左右方向)基本重合,而高度方向将基本对应于从车顶到地板的方向。应当理解,在其它示例性实施例中,第一可移动板可以被设计成能够在与此的不同方向(例如长度方向)上移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第二可移动板在高度方向上移动,或者相对长度方向和高度方向斜对角地移动。
[0016]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第一可移动板能够在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不同的方向上移动。这是有利的,因为:与由所述基板提供的基础遮蔽区域相比,遮蔽区域可以在不止一个方向上延伸。例如,第一附加遮蔽区域可以提供所述遮蔽在高度方向上的延伸,而第二附加遮蔽区域可以提供所述遮蔽在长度方向上的延伸。
[0017]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致动结构包括设置在第一可移动板上的第一致动表面和设置在第二可移动板上的第二致动表面,其中,第一致动表面被构造成在第一可移动板移动以提供所述第一附加遮蔽区域时推动第二致动表面。通过在相应的可移动板上提供互相协作的致动表面,可以实现简单而有利的机械致动。第一可移动板的运动将经由第一致动表面和第二致动表面之间的接合而将原动力传递到第二可移动板。
[0018]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第一可移动板具有在几何平面内的主延伸,其中,第一致动表面相对于所述几何平面成角度地延伸。第一可移动板沿着所述几何平面的延伸适当地移动。因此,通过具有相对于第一可移动板沿其移动的所述几何平面成角度或倾斜(或以其他方式偏离)的第一致动表面,第一致动表面可以抵接并推动在第一可移动板的移动期间挡在第一致动表面的前进路线上的任何结构。因此,这样的结构可以是设置在第二可移动板上的第二致动表面。第一致动表面可以相对于所述几何平面以任何合适的角度延伸。例如,它可以垂直于所述几何平面,然而,其它非零角度也是可以想到的。应当理解,其它替代方案也是可能的,其可能不具有明确定义的角度,但仍具有从第一可移动板的主要部分和所述几何平面突起(例如突出)的第一致动表面。
[0019]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第二致动表面相对于所述几何平面成角度地延伸。因此,当第一可移动板移动时,第二致动表面将呈现一种结构(如障碍物),第一可移动板(或更具体地,第一可移动板的第一致动表面)在与第二致动表面接触时将推动该结构。适
当地,尽管不是必须的,但第二致动表面可以具有与第一致动表面的倾斜度匹配的倾斜度。例如,如果第一致动表面相对于所述几何平面形成45
°
角度,则第二致动表面可以相对于所述几何平面适当地形成135
°
角度,其中,第一致动表面和第二致动表面将形成共同接触界面。当然,上面的度数只是一个例子。第二致动表面可以相对于所述几何平面形成任何其它适当的非零角度,例如90
°

[0020]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第一致动表面和第二致动表面相对于所述基板的所述长度方向和高度方向斜对角地延伸。这是有利的,因为这种斜对角界面在长度方向和高度方向上都提供了力分量/矢量。例如,如果第一可移动板在高度方向上移动,则由于斜对角地延伸且相互配合的第一致动表面和第二致动表面,第二可移动板除了受到高度方向上的力分量之外,还将受到长度方向上的力分量。类似地,如果第一可移动板被构造成在长度方向上移动,则第二可移动板将不仅受到长度方向上的力分量,而且受到高度方向上的力分量。
[0021]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当所述致动结构致动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的移动时,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在所述基板的长度方向上移动以提供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附加遮蔽区域。这是有利的,因为它可以增加在轿车的横向方向上的遮蔽。因此,减少了太阳眩光可透过窗户进入的区域。
[0022]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第二可移动板和所述基板设有相互协作的引导装置。例如,该引导装置可以包括设置在所述基板和第二可移动板中的一个中的导轨,并且在所述基板和第二可移动板中的另一个中设有可在该导轨中移动的突起。
[0023]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和所述基板中的一个设有沿着在基板的长度方向上延伸的引导件,并且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和所述基板中的另一个设有引导件跟随突起或凹部,该引导件跟随突起或凹部被构造成在所述长度方向上被引导。这是有利的,因为:即使第二可移动板除了长度方向上的力分量之外还可能部分地受到高度方向上的力分量,所述引导件和所述引导件跟随突起或凹部将促进第二移动板在长度方向上的移动。在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引导件可以合适地是在其中可以对突起进行引导的导轨的形式。在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引导件可以是梁或其它凸起结构的形式,其中,引导件跟随部分中的凹部(例如u形的)可以围封该梁。
[0024]
根据至少一些示例性实施例,其中,第一致动表面和第二致动表面在所述基板的长度方向上延伸。因此,由于这些致动表面在所述基板的长度方向上延伸,因此可以在所述基板的高度方向上彼此面对。因此,如果第一可移动板被设计成在高度方向上移动,则第二可移动板将受到高度方向上的推力。因此,在没有任何使第二可移动板的移动方向偏离的装置的情况下,第二可移动板也将在高度方向上移动并且在高度方向上提供附加遮蔽区域。然而,在至少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第二可移动板通过适当的偏离装置(例如引导件和引导件跟随突起或凹部)来改变路线。
[0025]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当所述致动结构致动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的移动时,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相对于所述基板的长度方向和高度方向斜对角地移动,以提供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附加遮蔽区域。当然,其它运动也是可以想到的。例如,在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当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在高度方向上被推动时,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可以沿着弯曲路径移动,例如沿着圆弧段(例如,弯曲导轨形式的引导件可以设
置在第二可移动板中,第一可移动板的引导件跟随突起可以在该引导件中被引导)。因此,在一般意义上,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可以沿着至少部分地偏离所述高度方向和长度方向的路径移动。
[0026]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和所述基板中的一个设有相对于所述基板的长度方向和高度方向斜对角地延伸的引导件,并且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和所述基板中的另一个设有引导件跟随突起或凹部,该引导件跟随突起或凹部被构造成相对于所述基板的长度方向和高度方向被斜对角地引导。这是有利的,因为它不仅可以在所述基板的侧向上(即,在长度方向上)提供附加遮蔽区域,而且还可以通过扩大所述基板下方(即,在高度方向上)的遮蔽来补充第一可移动基板的遮蔽。例如,第二可移动板的至少一部分可以被所述致动结构移动到与第一可移动板相邻的位置,使得第一可移动板和第二可移动板在长度方向上彼此相邻或重叠地放置。
[0027]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该遮阳板还包括至少第三可移动板,用于提供至少第三附加遮蔽区域,其中,当第一可移动板移动以提供第一附加遮蔽区域时,导致所述至少第三可移动板移动。这是有利的,因为:与仅使用第一可移动板和第二可移动板相比,这可以提供更大的总遮蔽区域。所述至少第三可移动板可以适当地在与第一可移动板和/或第二可移动板不同的方向上移动。与第二可移动板类似,可以提供用于移动第三可移动板的致动结构和致动表面。因此,上文结合第二可移动板讨论的结构和功能特征可以对应地实施于第三可移动板。
[0028]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三可移动板被构造成相对于彼此成角度地移动。这是有利的,因为这可以提供用于增加总遮蔽区域的有效而简单的方案。例如,第二可移动板可以在侧向方向或斜对角方向上移动,而第三可移动板可以在侧向方向或斜对角方向中的另一方向上移动。在至少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在所述遮阳板的完全延伸状态下,第一可移动板、第二可移动板和第三可移动板中的至少两个被定位成彼此相邻或重叠。例如,在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在所述遮阳板的完全延伸状态下,第二可移动板可以定位成与第三可移动板相邻或重叠。在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第二可移动板可以定位成与第一可移动板和第三可移动板二者相邻或重叠。例如,第二可移动板可以与第一可移动板在长度方向上相邻,并且与第三可移动板在高度方向上相邻。
[0029]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至少第三可移动板包括一对第三可移动板,所述一对第三可移动板适于从所述基板的相反两端突出,以提供两个附加的第三遮蔽区域,其中,第三可移动板的运动是镜像对称的。这是有利的,因为:第一可移动板的同一个移动可导致所述一对第三可移动板在所述基板的两侧上延伸,从而产生更大的遮蔽区域。第三可移动板中的每一个能够以如上所述的相应方式被致动。因此,结合第二可移动板讨论的结构和功能特征可以对应地实施于第三可移动板中的每一个。
[0030]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基板的高度从其上端延伸到其下端,其中,第一可移动板被构造成在从该上端指向下端的高度方向上移动,其中,所述一对第三可移动板被布置在所述上端处,并且被构造成平行于所述基板的主平面且倾斜于所述基板的高度方向移动。通过这样的倾斜运动,与所述基板提供的基础遮蔽区域相比,第三可移动板将在高度方向和长度方向上扩展所述遮蔽区域。
[0031]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包括一对第二可移动
板,其中,所述第二可移动板适于从所述基板的相反两端突出,以提供两个附加的第二遮蔽区域,其中,第二可移动板的移动是镜像对称的。这是有利的,因为:第一可移动板的同一个移动可以使所述一对第二可移动板在所述基板的两侧上延伸,从而产生更大的遮蔽区域。第二可移动板中的每一个能够以如上所述的相应方式被致动。因此,前面结合第二可移动板讨论的结构和功能特征可以相应地实施于所述第二可移动板中的每一个。
[0032]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一对第二可移动板布置在所述上端处,并且被构造成在与所述基板的长度方向平行的两个相反方向上移动。通过这样的移动,与由所述基板提供的基础遮蔽区域相比,第二可移动板将在长度方向上扩展所述遮蔽区域。
[0033]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基板是第一基板,其中,所述遮阳板还包括第二基板,该第二基板连接到第一基板并与第一基板形成壳体,其中,第一可移动板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以可移动方式布置在该壳体中。这是有利的,因为:当不希望在所述遮阳板的延伸状态下使用所述遮阳板时,可以将第一可移动板和第二可移动板收起来。如果所述遮阳板中包括两个或更多个第二可移动板,则它们可以全部存放在所述壳体中。类似地,在具有一个或多个第三可移动板的实施例中,当不需要提供附加的遮蔽时,这样的可移动板也可以存放在所述壳体中。
[0034]
因此,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基板是第一基板,其中,所述遮阳板还包括第二基板,该第二基板连接到第一基板并与第一基板形成壳体,其中,第一可移动板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三可移动板以可移动方式布置在该壳体中。
[0035]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遮阳板具有非延伸状态和延伸状态,在非延伸状态下,第一可移动板的至少主要部分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和/或第三可移动板的主要部分位于该壳体内,而在延伸状态下,第一可移动板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和/或第三可移动板从该壳体突出,并且比所述主要部分少的较少部分保留在该壳体中。这为所述遮阳板的非延伸状态和延伸状态之间的切换提供了一种简单而有效的方式。
[0036]
在具有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以及第二可移动板和第三可移动板的实施例中,在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中的一个中适当地提供引导装置,该引导装置与第二可移动板和第三可移动板中的一个中的引导装置协作(例如,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可移动板可以分别具有相互协作的引导装置,例如引导件与引导件跟随突起或凹部);并且类似地,在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中的另一个中适当地提供引导装置,该引导装置与第二可移动板和第三可移动板中的另一个中的引导装置协作(例如,第二基板和第三可移动板可以分别具有相互协作的引导装置,例如引导件与引导件跟随突起或凹部等)。
[0037]
从上文可以清楚地看出,在一般意义上,在至少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第一可移动板、第二可移动板(和第三可移动板,如果存在的话)可以在第一位置(所述遮阳板的非延伸位置)和第二位置(所述遮阳板的延伸位置)之间移动,在该第一位置上,它们基本上被所述基板覆盖(至少在一侧上),而在该第二位置上,它们至少部分地位于所述基板的外边界之外以形成所述附加的遮蔽区域。
[0038]
在所讨论的任一个和其它示例性实施例中,可以想到包括一个或多个止动(或限制)表面,其限制第一可移动板、第二可移动板和/或第三可移动板的移动。例如,在具有壳体的实施例的情况下,当第一可移动板移动到遮阳板的延伸状态时,所述止动表面可以防止可移动板从该壳体完全脱落。因此,所述止动表面可用于限定所述可移动板的最大移动
范围,这进而可用于限定最大附加遮蔽区域。
[0039]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第一基板由一个或多个磁体连接到第二基板。这是有利的,因为:磁铁有足够的力量在非延伸状态下将整个可伸缩遮阳板保持在一起,并且还有足够的强度以允许第二可移动板(和第三可移动板,如果存在的话)在用户拉动时第一可移动板时移动。例如,所述一个或多个磁体可以是永磁体。在其它实施例中,所述磁体可以是电磁体。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可以设有相配合的磁体,或者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中的一个可以设有磁体,该磁体与设置在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中的另一个中/上的金属元件配合。应当理解,相配合的磁体(或者磁体与相配合的金属元件)不一定彼此接触。相反,所述可移动板中的一个或多个能够以可移动方式布置在相配合的磁体之间(或布置在磁体与相配合的金属元件之间),即使所述可移动板中的一个或多个被布置在磁体之间,吸引力也大到足以使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相对于彼此保持固定。
[0040]
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一个或多个磁体设置在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中的至少一个中的凹陷部内。这提供了一种节省空间的有利方案。适当地,每个磁体被紧密装配到相应的凹陷部中。如果提供了磁体以与金属元件配合,则这样的金属元件可设置在对应的凹陷部中。
[0041]
第一可移动板、第二可移动板(和第三可移动板,如果存在的话)可以适当地相对于所述基板并且相对于彼此可滑动地布置。此外,第一可移动板、第二可移动板(和第三可移动板,如果存在的话)和所述基板可以适当地布置在平行的几何平面内并能够在所述几何平面内移动。根据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基板和所述可移动板形成夹层结构。在具有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的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可移动板被夹在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间。
[0042]
根据本发明的第二方面,该目的通过一种车辆来实现,该车辆包括根据第一方面(包含其任何实施例)的可伸缩遮阳板。第二方面的优点在很大程度上与第一方面的优点类似。
[0043]
在以下描述和从属权利要求中公开了本发明的进一步的优点和有利特征。
附图说明
[0044]
参考附图,下面是作为示例引用的本发明实施例的更详细描述。
[0045]
在这些图中:
[0046]
图1示出了包括根据本发明的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可伸缩遮阳板的车辆。
[0047]
图2a示出了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可伸缩遮阳板,该遮阳板处于其非延伸状态。
[0048]
图2b示出了图2a的可伸缩遮阳板,该遮阳板处于其延伸状态。
[0049]
图3a以从一个方向看的分解图示出了所述可伸缩遮阳板。
[0050]
图3b以从另一不同方向看的分解图示出了所述可伸缩遮阳板。
[0051]
图4a以局部截面图示出了处于其非延伸状态的可伸缩遮阳板。
[0052]
图4b以局部截面图示出了处于其延伸状态的可伸缩遮阳板。
[0053]
图5a示出了可伸缩遮阳板的视图,在该视图中,呈前板形式的基板已被移除,该可伸缩遮阳板处于其非延伸状态。
[0054]
图5b示出了可伸缩遮阳板的视图,在该视图中,呈前板形式的基板已被移除,该可伸缩遮阳板处于其延伸状态。
[0055]
图6a示出了可伸缩遮阳板的视图,在该视图中,另外的板已被移除,该可伸缩遮阳板处于其非延伸状态。
[0056]
图6b示出了可伸缩遮阳板的视图,在该视图中,另外的板已被移除,该可伸缩遮阳板处于其延伸状态。
具体实施方式
[0057]
图1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包括可伸缩遮阳板2的车辆1。尽管车辆1被以卡车的形式示出,但其它类型的车辆(例如公共汽车、建筑设备或轿车等)也可以设有本发明的可伸缩遮阳板2。
[0058]
该卡车(车辆)包括驾驶室4,驾驶员可以在该驾驶室4内操作车辆1。驾驶室4包括前窗6和侧窗8。可伸缩遮阳板2设置在前窗6的上部处/附近。适当地,遮阳板2可以围绕枢转轴线上下枢转,并且还可以适当地转动以覆盖最近的侧窗8。可以提供用于遮阳板2的任何合适的常规悬挂布置,并且在本公开中将不对此更详细地讨论。
[0059]
图2a示出了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可伸缩遮阳板2,该遮阳板2处于其非延伸状态。图2b示出了图2a的可伸缩遮阳板2,该遮阳板2处于其延伸状态。可伸缩遮阳板2包括基板10,用于提供基础遮蔽区域。所图示的基板10沿着长度方向l、高度方向h和厚度方向t延伸,其中,基板10的长度l适当地大于高度h,并且基板10的高度h适当地大于厚度t。
[0060]
如图2a所示,当遮阳板2处于非延伸状态时,获得了所述基础遮蔽区域。遮阳板2还包括第一可移动板30,该第一可移动板30连接到基板10,并且可相对于基板10移动以提供第一附加遮蔽区域。基板10设置有切口或凹部12,使得位于基板10后面的第一可移动板30的一小部分在图2a中是可见的。在所图示的示例性实施例中,第一可移动板30设有抓握部或把手32,以便于用户移动(例如拉动)第一可移动板30。然而,应当理解,在其他示例性实施例中,这种抓握部或把手32可以省略,并且用户可以抓握第一可移动板30本身的表面。
[0061]
当第一可移动板30已经在图中向下(即,在高度方向h上)移动时,遮阳板2将处于其延伸状态,如图2b中所示。如图中可见,与图2a相比,在图2b中,遮阳板2的总高度已经增加了。因此,在该示例性实施例中,由第一可移动板30提供的第一附加遮蔽区域增加了在基板10的高度方向h上的遮蔽。然而,应当注意,本发明不限于第一可移动板30可在高度方向h上移动(以及将讨论的其它可移动板在其它方向上移动)。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容易理解,本发明的原理可以用于产生所述板在除了所示方向之外的其它方向上移动的其它实施例。例如,在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第一可移动板30可被构造成在长度方向l上移动。
[0062]
如图2b中可见,当第一可移动板30被移动时,遮阳板2的总遮蔽区域在长度方向l上也增加了。根据本发明构思,遮阳板2还包括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50,该第二可移动板50连接到基板10,并且可相对于基板10和第一可移动板30二者移动,用于提供至少一个第二附加遮蔽区域,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附加遮蔽区域不同于所述第一附加遮蔽区域。在附图的示例性实施例中,除了第一可移动板30之外,实际上还有四个附加的可移动板。在下文中,它们将被称为一对第二可移动板50和一对第三可移动板70。对第二可移动板50和第三可移动板70的引用当然可以互换(因此,在其它描述中,可以将第二可移动板5称为代表第
三可移动板,并且可以将第三可移动板70称为代表第二可移动板)。还应注意,附加板的数量不需要如在所示出的示例性实施例中那样为四个。如果仅存在一对附加板(例如,仅第二可移动板50或仅第三可移动板70),则本发明构思同样适用。实际上,如果仅存在一个附加板(例如,第二可移动板50之一或第三可移动板70之一),本发明构思同样适用。在其它示例性实施例中,当然也可设想其它组合,例如一个第二可移动板50和一个第三可移动板70。
[0063]
根据本发明构思,可伸缩遮阳板2包括致动结构,该致动结构用于在第一可移动板30移动时致动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50的移动。在多个附加板的情况下(例如所图示的一对第二可移动板50和一对第三可移动板70),可以有多个致动结构。结合图3a和图3b的分解图,最好地解释了第二可移动板50和第三可移动板70的移动。
[0064]
图3a以从一个方向看的分解图示出了可伸缩遮阳板2,而图3b以从另一不同方向看的分解图示出了可伸缩遮阳板2。如图3a和图3b中可见,基板10为第一基板10。遮阳板2还包括第二基板90,该第二基板90连接到第一基板10并且与第一基板10形成壳体,其中,第一可移动板30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50(在本实施例中为一对第二可移动板50和一对第三可移动板70)以可移动方式布置在该壳体中。应当理解,尽管所图示的示例性实施例示出了两个分开的基板10、90(它们一起形成壳体),但在其它示例性实施例中,该遮阳板可以具有单个基板。例如,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对应的壳体:仅用一个厚基板将该壳体制成为单个件,并且为所述基板提供内部空腔和孔口以允许容纳可移动板30、50、70并允许可移动板30、50、70移位。在所图示的示例性实施例中,当遮阳板2在其正常位置上使用以抵挡透前窗的眩光时,第一基板10可以适当地位于最靠近用户的位置,即面向车辆的向后方向,而第二基板90可以位于离用户最远的位置,即面向车辆的向前方向。然而,如果希望,可以设想以相反方式来安装遮阳板2。
[0065]
根据至少一些示例性实施例,所述致动结构包括设置在第一可移动板上的第一致动表面和设置在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上的第二致动表面,其中,该第一致动表面被构造成在第一可移动板移动以提供所述第一附加遮蔽区域时推动第二致动表面。在有更多附加板的情况下,可存在更多致动表面。参考图3a和图3b,第一可移动板30设有一对第一致动表面32,在所图示的示例性实施例中,第一致动表面32被示出为倾斜延伸的边缘部分。这种倾斜延伸使得它们相对于高度方向h和长度方向l倾斜延伸。第二可移动板50中的每一个均包括对应地倾斜延伸的边缘部分,该倾斜延伸的边缘部分呈现为第二致动表面52。
[0066]
在初始的非延伸状态下,第一可移动板30和第二可移动板50的相配合的倾斜边缘部分(即,第一致动表面32和第二致动表面52)将从第一基板10的上端14附近基本上共同延伸。然而,当第一可移动板30向下移动时,第一可移动板30的第一致动表面32将推动第二可移动板50的相应的第二致动表面52。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第二可移动板50被阻止向下(在高度方向h上)移动,并且只允许侧向(在长度方向l上)移动,稍后将解释这一点。这具有如下效果:由于致动表面32、52之间的倾斜延伸界面,当第一致动表面32沿着第二致动表面52向下移动时,它们将同时在长度方向上(即垂直于第一可移动板30的移动)推动第二致动表面52。在图3b中,第一基板10的面向这些可移动板的一侧(即,由第一基板10和第二基板90形成的所述壳体的面向内的一侧)是可见的。所述基板的该面向内的一侧设有导轨形式的引导件16。在图3a中,可以看出,第二可移动板50设有引导件跟随突起56,这些引导件跟随突起56被构造成沿着引导导轨16并且在引导导轨16内行进。由于引导导轨16在长度方向l
上延伸,当第一致动表面32推动第二致动表面52时,第二可移动板50将仅被允许在长度方向l上移动。因此,通过第二可移动板50在相应的长度方向l上的移动,提供了第二附加遮蔽区域。然而,应当理解,如果希望,引导导轨16可以在其它方向上延伸,这取决于希望哪个附加遮蔽区域及其位置。因此,在更一般的意义上,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第一可移动板30可以在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50不同的方向上移动。
[0067]
根据上面的解释和所图示的示例性实施例,很明显,第一致动表面32(或多个表面32)可以适当地相对于如下的几何平面成角度地延伸:第一可移动板30具有在该几何平面内的主延伸。所述几何平面可以适当地平行于第一基板10的平面。因此,第一致动表面32具有在厚度方向t上的延伸。适当地,第二致动表面52(或多个表面52)也相对于所述几何平面成角度地延伸,即,在厚度方向t上延伸。总之,第一致动表面32和第二致动表面52可以适当地相对于高度方向h和长度方向l倾斜地(斜对角地)延伸,并且可以适当地在厚度方向t上延伸。
[0068]
现在将讨论对所述一对第三可移动板70的移动的致动。应该注意,虽然将提及第三可移动板以及第三致动表面和第四致动表面,但这只是为了便于理解附图,并避免在相同的附图中对不同的板和致动表面使用相同的术语。然而,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容易理解的,在所附权利要求书中对第二可移动板以及第一致动表面和第二致动表面的提及被理解为适用于附图中的元件,这些元件(为了方便起见)被称为第三可移动板以及第三致动表面和第四致动表面。
[0069]
如图3a和图3b所示,第一可移动板30可以设有在长度方向上延伸的致动表面,这些致动表面在下文中被称为第三致动表面34。第三致动表面34是通过弯折第一可移动板30的上边缘部分而形成的。这些弯折的上边缘部分被构造成与第三可移动板70的上边缘配合并推动第三可移动板70的上边缘,因此,该上边缘呈现为同样在长度方向上l延伸的第四致动表面74。
[0070]
如图3a中可见,第二基板90的面向内的一侧设有引导导轨96形式的引导件96,这些引导件96相对于长度方向l和高度方向h斜对角地延伸。如图3b中可见,第三可移动板70中的每一个均设有相应的引导件跟随突起76,该引导件跟随突起76构造成相对于长度方向l和高度方向h被斜对角地引导。因此,当第一可移动板30向下移动时,所述一对第三可移动板70的移动由通过第三致动表面34和第四致动表面74形成的所述致动结构致动,使得第三可移动板相对于长度方向l和高度方向h斜对角地移动,以提供第三附加遮蔽区域。
[0071]
如图6a中(且部分地在图4a中)最佳地看到的,在遮阳板2的初始的非延伸状态下,第三可移动板70被布置在第一基板10(和第二基板90)的上端14处。当第一可移动板30在高度方向h(从这些基板的上端指向它们的下端)上移动时,如从图6b(并且也从图4b)可以清楚看出的,所述一对第三可移动板70将平行于基板10的主平面、并且倾斜于基板10、90的高度方向h且倾斜于基板10、90的长度方向l移动。从图4a和图4b中(特别是图5a和图5b中)也可以看出,所述一对第二可移动板50最初也被布置在第一基板10的上端14处,并且所述一对第二可移动板50被构造成当第一可移动板30沿高度方向h移动时在与第一基板10的长度方向l平行的两个相反方向上移动。
[0072]
由于这种斜对角移动,所述第三附加遮蔽区域将有助于增加在长度方向l和高度方向h上的总遮蔽区域,当比较图2a和图2b时,这是很明显的。因此,在一般意义上,根据至
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50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三可移动板70被构造成相对于彼此以一定角度移动。如图2b中可见,在遮阳板2的延伸状态下,第三可移动板70中的每一个将提供与第一可移动板30相邻且与相应一个第二可移动板50相邻的附加遮蔽区域。从图中还可以清楚地看出,第二可移动板50和第三可移动板70可以适于从基板10、90的相反两端突出,其中,第二可移动板50的运动是镜像对称的,并且其中,第三可移动板70的运动也是镜像对称的。然而,应当理解,根据需要,如果希望提供这些可移动板的不对称移动,则第一基板10中的引导件16和第二基板90中的引导件96可以与此不同地指向。
[0073]
还如图3a中可见,第二基板90的面向内的一侧可以适当地设有另一个引导件98,该引导件98的目的是引导第一可移动板30。引导件98在此被图示为细长块部分,其配合到从第一可移动板30的上端延伸的槽口38(或者引导件跟随凹部)中。
[0074]
在所图示的示例性实施例中,当用户希望从遮阳板2的延伸状态减少遮蔽区域时,他/她只需向上推动第一可移动板30。凸缘35(见图3b)将第三可移动板70推回原位。如果用户希望保留第二附加遮蔽区域,则他/她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因为它们不会受到第一可移动板30向上移动的影响。如果第二附加遮蔽区域被认为是多余的,则用户可以简单地将第二可移动板50沿着相应的长度方向l推回到所述壳体中。因此,应当理解,用户可以选择是否应该将所有的或仅部分的可移动板推回到所述壳体中。
[0075]
根据上面的解释和所图示的示例,现在应该清楚,在一般意义上,根据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遮阳板2具有非延伸状态和延伸状态,在该非延伸状态下,第一可移动板30的至少主要部分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50和/或第三可移动板70的主要部分位于所述壳体内,而在延伸状态下,第一可移动板30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可移动板50和/或第三可移动板70从所述壳体突出,并且比所述主要部分少的较少部分保留在所述壳体中。
[0076]
在图2a、图2b、图3a、图3b、图4a和图4b中,第一基板10和第二基板90被示出为具有圆形凹陷部15、95。这些圆形凹陷部可以表示磁体15、95或表示可以将磁体放置于其中的空腔。因此,根据至少一些示例性实施例,第一基板10可以由一个或多个磁体15、95连接到第二基板90。
[0077]
应当理解,本发明不限于上文所述和附图中示出的实施例;相反,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认识到,可以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进行许多修改和变型。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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