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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应用于植骨术中的碎骨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2-02-22 05:33:53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应用于植骨术中的碎骨装置。


背景技术:

2.骨科是各大医院最常见的科室之一,主要研究骨骼肌肉系统的解剖、生理与病理,运用药物、手术及物理方法保持和发展这一系统的正常形态与功能。
3.由于骨科手术过程中会出现截骨或去除部分骨组织的状况,此状况对病人本身来说是损失较大的,完全失去这些骨组织后,病人的恢复也比较慢,如果能将这些去除的骨组织重新填充回病人体内,病人对这些骨组织不会出现排异反应,能减少病人的损失,加快病人的恢复。将去除的骨组织重新填充回病人需要的部位,需要将取出的大块骨组织进行粉碎,骨组织碎末填充能够促进病人快速恢复。
4.目前外科术中碎骨,仍然采用比较原始的办法,用咬骨钳一点一点的咬碎,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应用于植骨术中的碎骨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7.一种应用于植骨术中的碎骨装置,所述应用于植骨术中的碎骨装置包括:
8.过滤箱,所述过滤箱上安装有粉碎筒,且所述粉碎筒通过设置有通孔的隔板与所述过滤箱的内侧连通;
9.盖板,所述盖板与所述粉碎筒远离所述过滤箱一侧的开口适配;
10.破碎组件,所述破碎组件安装在所述盖板上且一端插入所述粉碎筒内,另一端与手动驱动组件连接;
11.调节机构,所述调节机构与所述破碎组件连接,用于调节所述破碎组件与所述隔板之间的距离,以改变骨头的破碎大小。
12.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过滤箱的内侧倾斜安装有筛板,且所述过滤箱的侧端安装有第一收集槽,所述第一收集槽的上端口与所述过滤箱侧壁上开设的通槽底部处于同一水平面,且所述通槽的底部与所述筛板低端接触所述过滤箱的位置处于同一水平面;
13.所述过滤箱的底部还插放有第二收集槽。
14.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破碎组件包括转动安装在所述盖板上的驱动套筒,所述驱动套筒朝向所述粉碎筒底部的一端通过滑动限位组件活动安装有破碎盘,且所述破碎盘通过调节机构与所述驱动套筒位置固定。
15.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手动驱动组件包括转动安装在设置于所述
盖板上的驱动箱上的手轮,所述手轮的转轴通过锥齿轮组与所述驱动套筒转动连接。
16.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调节机构包括插放于所述驱动套筒内的调节杆,所述调节杆的一端通过限位组件与所述驱动套筒可拆卸连接,另一端通过设置在其上的外螺纹与柱形凸台上设置的柱形槽内的内螺纹螺纹连接,所述柱形凸台与所述破碎盘固定连接。
17.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动限位组件包括固定在所述驱动套筒内壁上的至少两个限位滑块,所述限位滑块与设置在所述柱形凸台外壁上的限位滑槽滑动配合。
18.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限位组件包括固定在所述驱动套筒上且与所述驱动箱滑动连接的延伸件及滑动安装在所述调节杆上的限位盘,所述限位盘上固定有多个卡柱,所述卡柱与设置在所述延伸件上的卡槽适配。
19.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计新颖,将需破碎的骨头放置到粉碎筒内,随后盖上盖板,通过手动驱动组件驱动破碎组件转动,从而对骨头进行破碎,破碎后的骨头通过隔板进入到过滤箱内进行过滤,同时设置的调节机构可调节破碎组件与所述粉碎筒底部之间的距离,从而改变破碎大小,且破碎大小相对均匀,使用方便,手动驱动即可,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20.图1为应用于植骨术中的碎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应用于植骨术中的碎骨装置的俯视图。
22.图3为图2中a-a方向的剖面图。
23.图4为图3中c处的结构放大图。
24.图5为应用于植骨术中的碎骨装置的半剖图。
25.图6为图5中b处的结构放大图。
26.图中:1-过滤箱、2-第一收集槽、3-粉碎筒、4-盖板、5-驱动箱、6-手轮、7-破碎盘、8-隔板、9-筛板、10-第二收集槽、11-驱动套筒、12-调节杆、13-锥齿轮组、14-外螺纹、15-内螺纹、16-限位滑块、17-柱形凸台、18-环形插槽、19-延伸件、20-卡槽、21-卡柱、22-限位盘。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8.另外,本实用新型中的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29.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应用于植骨术中的碎骨装置,所述应用于植骨术中的碎骨装置包括:
30.过滤箱1,所述过滤箱1上安装有粉碎筒3,且所述粉碎筒3通过设置有通孔的隔板8与所述过滤箱1的内侧连通;
31.盖板4,所述盖板4与所述粉碎筒3远离所述过滤箱1一侧的开口适配;
32.破碎组件,所述破碎组件安装在所述盖板4上且一端插入所述粉碎筒3内,另一端与手动驱动组件连接;
33.调节机构,所述调节机构与所述破碎组件连接,用于调节所述破碎组件与所述隔板8之间的距离,以改变骨头的破碎大小。
34.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将需破碎的骨头放置到粉碎筒3内,随后盖上盖板4,通过手动驱动组件驱动破碎组件转动,从而对骨头进行破碎,破碎后的骨头通过隔板8进入到过滤箱1内进行过滤,同时设置的调节机构可调节破碎组件与所述粉碎筒3底部之间的距离,从而改变破碎大小,使用方便,手动驱动即可,实用性强。
35.其中,需要说明的是,所述隔板8及所述破碎组件上均设置有凸起(图中未示出),从而提高破碎效率。
36.所述过滤箱1的内侧倾斜安装有筛板9,且所述过滤箱1的侧端安装有第一收集槽2,所述第一收集槽2的上端口与所述过滤箱1侧壁上开设的通槽底部处于同一水平面,且所述通槽的底部与所述筛板9低端接触所述过滤箱1的位置处于同一水平面;
37.所述过滤箱1的底部还插放有第二收集槽10。
38.从粉碎筒3落出的碎骨通过筛板9的筛选,部分未被筛板9筛选的碎骨沿筛板9移动到第一收集槽2内,被筛选的碎骨落入第二收集槽10内,实现不同程度碎骨的后续利用,使用方便。
39.所述破碎组件包括转动安装在所述盖板4上的驱动套筒11,所述驱动套筒11朝向所述粉碎筒3底部的一端通过滑动限位组件活动安装有破碎盘7,且所述破碎盘7通过调节机构与所述驱动套筒11位置固定。
40.由上可知,驱动套筒11与手动驱动组件连接,手动驱动组件驱动驱动套筒11转动,当驱动套筒11转动时带动破碎盘7转动,破碎盘7配合粉碎筒3的底部,也即隔板8对骨头进行破碎,其中,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破碎盘7及所述隔板8的相对端上均设置有凸起(图中未示出),从而提高破碎效率。
41.所述手动驱动组件包括转动安装在设置于所述盖板4上的驱动箱5上的手轮6,所述手轮6的转轴通过锥齿轮组13与所述驱动套筒11转动连接。
42.设置的手轮6转动时通过锥齿轮组13带动驱动套筒11转动,从而实现驱动需求,其中,需要说明的是,所述锥齿轮组13由相互垂直的大锥齿轮及小锥齿轮组成,所述大锥齿轮固定在所述手轮6的转轴上,小锥齿轮固定在所述驱动套筒11上,所述大锥齿轮与小锥齿轮的传动比优选为4∶1。
43.所述调节机构包括插放于所述驱动套筒11内的调节杆12,所述调节杆12的一端通过限位组件与所述驱动套筒11可拆卸连接,另一端通过设置在其上的外螺纹14与柱形凸台17上设置的柱形槽内的内螺纹15螺纹连接,所述柱形凸台17与所述破碎盘7固定连接。
44.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转动调节杆12时通过设置在其上的外螺纹14与设置在柱形凸台17上的内螺纹15实现柱形凸台17沿调节杆12的轴向移动,由于柱形凸台17与破碎盘7固定连接,因此可实现破碎盘7相对驱动套筒11的轴向移动,设置的限位组件主要是防止
破碎盘7相对驱动套筒11转动。
45.请参阅附图4,柱形凸台17的部分嵌入在破碎盘7内,柱形凸台17与破碎盘7之间的间隙形成环形插槽18,所述环形插槽18用于驱动套筒11的插放,确保驱动套筒11与破碎盘7连接的稳定性。
46.所述滑动限位组件包括固定在所述驱动套筒11内壁上的至少两个限位滑块16,所述限位滑块16与设置在所述柱形凸台17外壁上的限位滑槽滑动配合。
47.设置的限位滑块16与限位滑槽滑动配合实现破碎盘7仅可沿驱动套筒11的轴向滑动。
48.所述限位组件包括固定在所述驱动套筒11上且与所述驱动箱5滑动连接的延伸件19及滑动安装在所述调节杆12上的限位盘22,所述限位盘22上固定有多个卡柱21,所述卡柱21与设置在所述延伸件19上的卡槽20适配。
49.在使用过程中,当卡柱21卡放于卡槽20内时,由于限位盘22与调节件12滑动连接,使得调节杆12不会与驱动套筒11发生转动,从而使得在驱动套筒11转动时,调节杆12不会相对驱动套筒11转动,确保破碎盘7的位置稳定,当需要调节时,只需手动将限位盘22拉动,使得卡柱21脱离卡槽20即可,使用方便。
50.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51.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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