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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新型商业交易系统和方法与流程

2021-11-25 00:47: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线上交易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新型商业交易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2.传统的行业中介及交易长期以来存在以下的弊病:
3.1.行业处理的信息均为以各种媒介为载体的非标准化数据,没有一个途径可以高效地从海量的信息中完成特定的销售者(或求购者)与求购者(或销售者)之间的准确匹配。
4.2.虽然每一名销售者或求购者都在全国范围内找客源或货源,但各类中介渠道信息存在数量少、分散、不及时,所提供的解决方案与市场需求无法吻合等问题,导致匹配率低下。
5.3.现阶段的信息中介渠道面对销售者和求购者时,往往只能根据其主要要求(即依据少量的信息)提供信息,最终还是需要让供需双方通过电话等传统手段联系,以传统的线下方式达成交易。因而供需双方的沟通效率和匹配率很低,同时交易也没有一个可信的渠道来完成,导致交易的成功率低。
6.为此,需要一种能够提高供需双方匹配成功率的新型商业交易系统和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7.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新型商业交易系统和方法,能够提高供需双方匹配的成功率。
8.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技术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9.一种新型商业交易系统,包括:
10.信息发布模块,用于接收供应用户的供应请求或需求用户的需求请求;基于供应请求发布供应信息,基于需求请求发布需求信息;
11.交易解析模块,用于根据当前发布的供应信息筛选出同类型交易,获取同类型交易的交易数据,将交易数据与该供应信息建立关联;交易数据包括成交价信息;
12.匹配模块,基于已有的供应信息和需求信息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将匹配成功的供应信息发送至需求用户,将匹配成功的需求信息发送至供应用户;
13.交易模块,用于接收需求用户的下单信息或二次出价信息;将下单信息或二次出价信息发送至供应信息对应的供应用户。
14.基础方案原理及有益效果如下:
15.本方案中,供需双方可以输入自身的需求,即供应请求和需求请求,再由信息发布模块发布供应信息和需求信息。交易解析模块通过将同类型交易的交易数据与该供应信息建立关联,便于需求用户浏览供应信息时,可以直观了解行情。例如将成交价信息形成折线图,需求用户可以直观了解历史成交价格走势。通过匹配模块基于已有的供应信息和需求信息进行匹配,能帮助需求用户快速找到合适的商品,帮助供应用户快速找到合适的买家。能提高交易的成功率。通过交易模块需求用户可以在发现合适的供应信息后直接下单,还可以在查看该条供应信息的详情及成交价信息后进行二次出价。二次出价可以根据自身的
要求及对行情的判断,加价或减价。供需双方的价格博弈完全线上化,且单向透明,符合当前的交易习惯。
16.综上,本方案提高了供需双方匹配的成功率;交易行为均可以在线完成,形成交易闭环,既方便了供需双方,同时也保障了交易系统运营者的利益。
17.进一步,所述信息发布模块还用于判断是否向预设账户支付保证金,若支付,基于供应请求发布标准化数据格式的供应信息,基于需求请求发布标准化数据格式的需求信息。
18.利用设立预设账户存放保证金,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保护。通过发布标准化数据格式的供应信息和需求信息,便于查看,同时也便于匹配模块进行数据筛选匹配。
19.进一步,所述交易模块接收需求用户的二次出价信息后,还判断需求用户是否支付出价金,若支付出价金,认定为二次出价信息有效,将二次出价信息发送至货物供应对应的供应用户;若未支付出价金,认定为二次出价信息无效,结束操作。
20.可以避免需求用户随意出价,扰乱交易。
21.进一步,所述供应请求包括商品参数、供货地点、交货时间、商品价格和发布持续时间。
22.供应用户可以根据对市场行情的判断,自主设定交货时间。例如可以设定为远月提货。
23.进一步,所述交易模块还用于接收供应用户的确认信息或商品价格更改信息,基于确认信息生成意向成交订单;基于商品价格更改信息调整供应信息中的商品价格。
24.不同需求用户的二次出价互相屏蔽,仅供应用户可以看到。这样供应用户可以选择对自己最合适的价格进行意向成交,或者选择调整价格继续等待客户。
25.进一步,所述交易模块还用于接收需求用户的交易设定信息,交易设定信息包括是否选择平台验货、是否选择转卖。
26.在实际进行交付前,需求用户可以对成交的商品直接进行转卖,还可以选择平台验货,确保商品的质量合格。
27.一种新型商业交易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28.s1、接收用户的注册请求,为用户建立账户;
29.s2、接收用户的基本信息,基于基本信息标注用户身份,用户身份包括供应用户和需求用户;
30.s3、接收供应用户的供应请求或需求用户的需求请求;供应请求包括商品参数、供货地点、交货时间、商品价格和发布持续时间;
31.s4、判断是否向预设账户支付保证金,若支付,基于供应请求发布供应信息,基于需求请求发布需求信息;
32.s5、基于供应信息筛选出同类型交易,获取同类型交易的交易数据,将交易数据与该供应信息建立关联;交易数据包括成交价信息;
33.s6、获取需求用户的当前地址和当前浏览的供应信息,基于当前地址和供应信息中的供货地点计算预估运费,基于预估运费和商品价格生成综合报价;
34.s7、接收需求用户的下单信息,将下单信息发送至供应信息对应的供应用户;或接收需求用户的二次出价信息,判断需求用户是否支付出价金,若支付出价金,认定为二次出
价信息有效,将二次出价信息发送至货物供应对应的供应用户;若未支付出价金,认定为二次出价信息无效,结束操作。
35.本方案中,供需双方可以输入自身的需求,即供应请求和需求请求,再发布供应信息和需求信息。利用设立预设账户存放保证金,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保护。将同类型交易的交易数据与该供应信息建立关联,便于需求用户浏览供应信息时,可以直观了解行情。例如将成交价信息形成折线图,需求用户可以直观了解历史成交价格走势。基于已有的供应信息和需求信息进行匹配,能帮助需求用户快速找到合适的商品,帮助供应用户快速找到合适的买家。能提高交易的成功率。需求用户可以在发现合适的供应信息后直接下单,还可以在查看该条供应信息的详情及成交价信息后进行二次出价。二次出价可以根据自身的要求及对行情的判断,加价或减价。供需双方的价格博弈完全线上化,且单向透明,符合当前的交易习惯。
36.综上,本方案的交易行为均可以在线完成,形成交易闭环,既方便了供需双方,同时也保障了交易系统运营者的利益。
37.进一步,还包括s8、接收供应用户的确认信息或商品价格更改信息,基于确认信息生成意向成交订单;基于商品价格更改信息调整供应信息中的商品价格;
38.s9、接收需求用户的样品索取请求并发送至对应的供应用户;
39.s10、接收需求用户的确认成交信息,基于确认成交信息将意向成交订单更改为成交订单。
40.不同需求用户的二次出价互相屏蔽,仅供应用户可以看到。这样供应用户可以选择对自己最合适的价格进行意向成交,或者选择调整价格继续等待客户。
41.需求用户可以索要样本,尤其在混凝土掺合料等行业,可以避免实际收到的商品与描述不一致的情况。
42.进一步,还包括s11、向成交订单对应的需求用户和供应用户发送预设的电子合同;
43.s12、接收需求用户和供应用户签订完成的电子合同并与成交订单关联;
44.s13、获取需求用户和供应用户的沟通记录,将沟通记录与成交订单关联;
45.s14、判断需求用户是否向预设账户支付预付款,若支付预付款,向供应用户发送发货提醒。
46.用户间的沟通,都将被系统自动记录并关联到该笔订单,为用户的最终决定提供依据,并在产生纠纷时提供完整的证据链。
47.进一步,还包括s15、接收需求用户的交易设定信息,交易设定信息包括是否选择平台验货、是否选择转卖;
48.s16、判断需求用户或供应用户是否单方面取消电子合同,若单方面取消电子合同,生成保证金赔付信息;
49.s17、判断需求用户是否向预设账户支付尾款,如果支付,生成交易完成信息;
50.s18、接收需求用户和供应用户的交易评价信息,将交易评价信息与成交订单关联。
51.在实际进行交付前,需求用户可以对成交的商品直接进行转卖。设置验货等环节,可以满足部分行业交易中的需求。
附图说明
52.图1为实施例一新型商业交易系统的逻辑框图;
53.图2为实施例一新型商业交易方法使用过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54.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详细说明:
55.实施例一
56.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新型商业交易系统,包括服务器和用户端。
57.服务器包括用户管理模块、信息发布模块、信息处理模块、行业信息数据库、交易解析模块、匹配模块、交易模块、成交信息数据库。
58.用户管理模块,用于接收用户的注册请求,为用户建立账户,还用于接收用户的基本信息,基于基本信息标注用户身份。本实施例中,用户身份包括供应用户、需求用户、运输用户和管理用户等。不同身份的用户对应的系统界面会有部分区别。
59.信息发布模块,用于接收供应用户的供应请求或需求用户的需求请求,本实施例中,供应请求包括商品参数、供货地点、交货时间、商品价格、发布持续时间。需求请求包括需求商品参数、收货地点、交货时间、商品价格、发布持续时间。
60.信息发布模块还用于判断是否向预设账户支付保证金,若支付,基于供应请求发布标准化数据格式的供应信息,基于需求请求发布标准化数据格式的需求信息。本实施例中,供应用户支付供应保证金,需求用户支付购货保证金。在其他实施例中,供应用户还需要向指定机构寄出规定数量的货物样品。
61.信息处理模块,用于按照预设规则对供应信息和需求信息进行分类。例如,按照商品的类型进行分类、按照交货时间进行分类等。
62.行业信息数据库,用于存储供应信息和需求信息;
63.交易解析模块,用于根据当前发布的供应信息筛选出同类型交易,获取同类型交易的交易数据,将交易数据与该供应信息建立关联。交易数据包括成交价信息。本实施例中,成交价信息由同类型交易的成交价和成交时间生成的价格折线图,将价格折线图与该供应信息建立关联。成交时间即交易完成时间。
64.匹配模块,基于行业信息数据库中已有的供应信息和需求信息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将匹配成功的供应信息发送至需求用户,将匹配成功的需求信息发送至供应用户。例如某供应信息中商品参数、交货时间和商品价格与某需求信息中需求商品参数、交货时间、商品价格一致,则匹配成功。
65.信息发布模块还用于获取需求用户的当前地址和当前浏览的供应信息,基于当前地址和供应信息中的供货地点计算预估运费,基于预估运费和商品价格生成综合报价。
66.交易模块,用于接收需求用户的下单信息或二次出价信息;将下单信息或二次出价信息发送至供应信息对应的供应用户。本实施例中,接收需求用户的二次出价信息后,还判断需求用户是否支付出价金,若支付出价金,认定为二次出价信息有效,将二次出价信息发送至货物供应对应的供应用户;若未支付出价金,认定为二次出价信息无效,结束操作。
67.交易模块还用于接收供应用户的确认信息或商品价格更改信息,基于确认信息生成意向成交订单;基于商品价格更改信息调整供应信息中的商品价格。
68.还用于在生成意向成交订单后,接收需求用户的样品索取请求并发送至对应的供应用户。
69.还用于接收需求用户的确认成交信息,基于确认成交信息将意向成交订单更改为成交订单。
70.还用于向成交订单对应的需求用户和供应用户发送预设的电子合同;
71.还用于接收需求用户和供应用户签订完成的电子合同并与成交订单关联。
72.交易解析模块还用于获取需求用户和供应用户的沟通记录,将沟通记录与成交订单关联。沟通记录即通过交易系统内置的聊天软件进行沟通的内容。
73.还用于判断需求用户是否向预设账户支付预付款,若支付预付款,向供应用户发送发货提醒;
74.还用于接收需求用户的交易设定信息,交易设定信息包括是否选择平台验货、是否选择转卖等。本实施例中,如果电子合同中规定不能转卖,则默认选择不转卖。
75.还用于判断需求用户或供应用户是否单方面取消电子合同,若单方面取消电子合同,生成保证金赔付信息,并将对应成交订单修改为无效订单。
76.还用于判断需求用户是否向预设账户支付尾款,如果支付,生成交易完成信息;
77.还用于接收需求用户和供应用户的交易评价信息,将交易评价信息与成交订单关联。
78.成交信息数据库用于存储成交订单。
79.用户端与服务器进行信息交互。例如用于提交注册请求,接收匹配成功的供应信息等。用户端可以采用包括pc端、手机app端、手机微信小程序端等。
80.用户通过本系统,可以输入自身供应请求和需求请求;自主筛选或查看系统匹配的合适信息;进行在线出价;在线付款;在线签订合同;在线交易等。节省了沟通成本,减少在信息搜索及证实上的时间精力,有效缓解行业痛点,用户使用体验好。
81.基于新型商业交易系统,本实施还提供的一种新型商业交易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82.s1、接收用户的注册请求,为用户建立账户;
83.s2、接收用户的基本信息,基于基本信息标注用户身份。基本信息例如:我是供应方,或我是需求方等。本实施例中,用户身份包括供应用户、需求用户、运输用户和管理用户等。不同身份的用户对应的系统界面会有部分区别。
84.s3、接收供应用户的供应请求或需求用户的需求请求,本实施例中,供应请求包括商品参数、供货地点、交货时间、商品价格、发布持续时间。需求请求包括需求商品参数、收货地点、交货时间、商品价格、发布持续时间。
85.s4、判断是否向预设账户支付保证金,若支付,基于供应请求发布供应信息,基于需求请求发布需求信息。本实施例中,供应用户支付供应保证金,需求用户支付购货保证金。在其他实施例中,供应用户还需要向指定机构寄出规定数量的货物样品。
86.s5、基于供应信息筛选出同类型交易,获取同类型交易的交易数据,将交易数据与该供应信息建立关联。交易数据包括成交价信息。本实施例中,成交价信息由同类型交易的成交价和成交时间生成的价格折线图,将价格折线图与该供应信息建立关联。成交时间即交易完成时间。本实施例中,具体基于商品参数、供货地点、交货时间筛选出同类型交易,筛选要求可以设定为满足其中某一个,某两个或全部条件。通过将价格折线图与该供应信息
建立关联,可以简化需求用户的行情判断过程。
87.s6、获取需求用户的当前地址和当前浏览的供应信息,基于当前地址和供应信息中的供货地点计算预估运费,基于预估运费和商品价格生成综合报价。
88.s7、接收需求用户的下单信息或二次出价信息;将下单信息或二次出价信息发送至供应信息对应的供应用户。本实施例中,接收需求用户的二次出价信息后,还判断需求用户是否支付出价金,若支付出价金,认定为二次出价信息有效,将二次出价信息发送至货物供应对应的供应用户;若未支付出价金,认定为二次出价信息无效,结束操作。
89.s8、接收供应用户的确认信息或商品价格更改信息,基于确认信息生成意向成交订单;基于商品价格更改信息调整供应信息中的商品价格。
90.s9、接收需求用户的样品索取请求并发送至对应的供应用户;
91.s10、接收需求用户的确认成交信息,基于确认成交信息将意向成交订单更改为成交订单。
92.s11、向成交订单对应的需求用户和供应用户发送预设的电子合同;
93.s12、接收需求用户和供应用户签订完成的电子合同并与成交订单关联。
94.s13、获取需求用户和供应用户的沟通记录,将沟通记录与成交订单关联。
95.s14、判断需求用户是否向预设账户支付预付款,若支付预付款,向供应用户发送发货提醒;
96.s15、接收需求用户的交易设定信息,交易设定信息包括是否选择平台验货、是否选择转卖等。本实施例中,如果电子合同中规定不能转卖,则默认选择不转卖。
97.s16、判断需求用户或供应用户是否单方面取消电子合同,若单方面取消电子合同,生成保证金赔付信息。
98.s17、判断需求用户是否向预设账户支付尾款,如果支付,生成交易完成信息;
99.s18、接收需求用户和供应用户的交易评价信息,将交易评价信息与成交订单关联。
100.如图2所示,以粉煤灰、矿粉等混凝土掺和料的交易为例,说明本系统的使用过程。
101.a1、用户注册;
102.a2、用户填写基本信息;基于基本信息被标注为供应用户、需求用户、运输用户或管理用户等。
103.a3、填写本次发布的供应请求或需求请求及其它需求;
104.a4、支付供应保证金或购货保证金,如果发布类型为供应请求,供应用户还需要向指定机构寄出规定数量的样品。
105.a5、发布供应信息或需求信息。
106.a6、供应用户或需求用户根据自身需求,浏览、筛选供应信息或需求信息。
107.a7、查看附在供应信息之后的价格折线图;
108.a8、查看基于预估运费和商品价格生成的综合报价;
109.a9、需求用户如有意向,可以直接下单形成意向成交订单,或者进行二次出价(需支付出价金);
110.a10、供应用户选择合适的意向用户进行成交,或者选择下调价格继续等待客户;
111.a11、需求用户在下单后索取样品;
112.a12、需求用户在确认样品合适后,发送确认成交信息;
113.a13、需求用户和供应用户双方签订电子合同;
114.a14、需求用户支付预付款,供应用户准备货物;
115.a15、发货前需求用户可以选择平台验货或不需平台验货,还可以选择转卖(合同允许的情况下)
116.a16、如交易一方单方面取消协议,则违约方的保证金赔付给守约方;
117.a17、供应用户在规定时间内,按协议发货。
118.a18、需求用户收货后支付尾款,完成交易。
119.a19、需求用户和供应用户对本次交易进行评价。
120.实施例二
121.本实施例和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以商品运输的交易为例,说明本系统的使用过程。
122.信息发布模块用于接收供应用户的供应请求或需求用户的需求请求;基于供应请求发布供应信息,基于需求请求发布需求信息;本实施例中,供应请求为物流供应请求,即提供运输车辆;需求请求为商品运输请求,即需要将商品从a地运往b地。
123.交易解析模块用于根据当前发布的供应信息筛选出同类型交易,获取同类型交易的交易数据,将交易数据与该供应信息建立关联;交易数据包括成交价信息;成交价信息例如每公里运费或者某地到某地运费。
124.匹配模块基于已有的供应信息和需求信息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将匹配成功的供应信息发送至需求用户,将匹配成功的需求信息发送至供应用户。例如供应用户发布a地到b地物流运输的供应信息,需求用户发布需要将商品由a地运往b地的需求信息,则匹配成功。
125.交易模块用于接收需求用户的下单信息或二次出价信息;将下单信息或二次出价信息发送至供应信息对应的供应用户。即需求用户可以直接下单,还可以对运费进行二次出价。
126.实施例三
127.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中,交易模块接收需求用户的二次出价信息后,还用于获取需求用户的历史违约次数,需求用户当前供应信息的浏览时间以及供应信息的发布时间,基于历史违约次数、浏览时间和发布时间计算出价金。本实施例中,历史违约次数指单方面取消电子合同次数。
128.例如,为历史违约次数、浏览时间和发布时间设置不同的权重值,历史违约次数与出价金正相关,即历史违约次数越多,出价金越高。浏览时间和发布时间与出价金负相关,即浏览时间和发布时间越长,出价金越低。通过这样的设置,可以促成交易,提高交易的成功率。
129.以上的仅是本发明的实施例,该发明不限于此实施案例涉及的领域,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未作过多描述,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在本技术给出的启示下,结合自身能力完善并实施本方案,一些典型的公知结构或者公知方法不应当成为
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实施本技术的障碍。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发明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技术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等记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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