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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电子合同签订方法、系统、终端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2022-12-20 01:39:25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技术属于电子合同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子合同签订方法、系统、终端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目前,电子合同的流转流程为合同发起方起草、审批后,使用企业电子印章完成盖章,向合同相对方发送电子合同;合同相对方接收电子合同进行审批,审批好后使用企业电子印章完成盖章,再流转至合同发起方,完成合同签订。
3.因盖章人员使用的是企业电子印章,且涉及保密需求,电子合同中不会涉及盖章人员的个人信息。若出现纠纷难以追溯盖章人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合同签订方法、系统、终端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可以解决难以追溯盖章人员的问题。
5.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合同签订方法,应用于第一企业系统,包括:
6.接收第一用户选择的第一目标个人私钥,所述第一用户为第一企业的成员;
7.根据所述第一目标个人私钥对合同原文进行签名,得到第一盖章合同,所述第一盖章合同包括所述合同原文及对应的第一数字签名;
8.根据第二企业的第二合同密钥对所述第一盖章合同进行加密,得到第一加密合同;
9.向所述第二企业系统发送所述第一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一企业证书;
10.其中,所述第一企业系统为所述第一企业用于签订电子合同的系统,第一目标个人私钥是根据所述第一企业的第一企业密钥生成,所述第一企业证书是根据所述第一企业密钥及所述第一企业的信息生成,所述第二企业系统为所述第二企业用于签订电子合同的系统。
11.可选的,所述根据所述第一目标个人密钥对合同原文进行签名,得到第一盖章合同之后,还包括:
12.接收第二用户输入的查询指令,响应于所述查询指令,获取所述第一数字签名,所述第二用户为所述第一企业的成员;
13.根据各第一个人证书中的第一个人公钥对所述第一数字签名进行追踪,在第一个人证书集中查找第一目标个人证书,所述第一目标个人证书中的第一目标个人公钥与所述第一目标个人私钥为一对密钥对;
14.显示所述第一目标个人证书中的第一目标使用者信息;
15.其中,所述第一个人证书是根据所述第一个人公钥及第一使用者信息生成,所述第一个人公钥是根据所述第一企业密钥生成,且与所述第一个人私钥属一对密钥对。
16.可选的,所述第二合同密钥为所述第二企业的标识信息。
17.可选的,所述向所述第二企业系统发送所述第一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一企业证书之后,还包括:
18.接收来自所述第二企业系统的第二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二企业证书;
19.根据第一合同密钥对所述第二加密合同进行解密,得到第二盖章合同,所述第二盖章合同包括所述合同原文及对应的第一数字签名、第二数字签名,所述第二数字签名为通过所述第二企业对所述合同原文进行签名得到;
20.根据所述第二企业证书中的所述第二企业密钥及所述合同原文,对所述第二数字签名进行验签;
21.若验证所述第二数字签名通过,则保存所述第二盖章合同;
22.其中,所述第一合同密钥为所述第一企业的标识信息。
23.可选的,所述接收来自所述第二企业的第二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二企业证书之后,还包括:
24.根据所述第二企业证书中所述第二企业的信息,验证所述第二企业的身份;
25.若验证身份通过,则进入步骤:根据第一合同密钥对所述第二加密合同进行解密,得到第二盖章合同。
26.可选的,所述接收第一用户选择的第一目标个人私钥之前,还包括:
27.接收并存储认证中心生成的第一企业证书和至少一个第一个人私钥及对应的第一个人证书;
28.其中,所述第一个人私钥是根据所述第一企业密钥生成,各所述第一个人私钥之间均不相同,各所述第一个人证书之间均不相同。
29.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合同签订方法,应用于第二企业系统,包括:
30.接收来自第一企业系统的第一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一企业证书;
31.通过第二合同密钥对所述第一加密合同进行解密,得到第一盖章合同,所述第一盖章合同包括合同原文及对应的第一数字签名;
32.根据所述第一企业证书中的所述第一企业密钥及所述合同原文,对所述第一数字签名进行验签;
33.若验证所述第一数字签名通过,则接收第三用户选择的第二目标个人私钥,所述第三用户为第二企业的成员;
34.根据所述第二目标个人私钥对所述合同原文进行签名,得到第二盖章合同,所述第二盖章合同包括所述合同原文及对应的第一数字签名、第二数字签名;
35.根据所述第一企业的第一合同密钥对所述第二盖章合同进行加密,得到第二加密合同;
36.向所述第一企业系统发送所述第二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二企业证书;
37.其中,所述第二企业系统为所述第二企业用于签订电子合同的系统,第二目标个人私钥是根据所述第二企业的第二企业密钥生成,所述第二企业证书是根据所述第二企业密钥及所述第二企业的信息生成,所述第一企业系统为所述第一企业用于签订电子合同的系统。
38.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合同签订系统,包括第一企业系统及第二企业系统;
39.所述第一企业系统,用于接收第一用户选择的第一目标个人私钥,所述第一用户为第一企业的成员;
40.根据所述第一目标个人私钥对合同原文进行签名,得到第一盖章合同,所述第一盖章合同包括所述合同原文及对应的第一数字签名;
41.根据第二企业的第二合同密钥对所述第一盖章合同进行加密,得到第一加密合同;
42.向所述第二企业系统发送所述第一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一企业证书;
43.所述第二企业系统,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一企业系统的第一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一企业证书;
44.通过第二合同密钥对所述第一加密合同进行解密,得到第一盖章合同,所述第一盖章合同包括合同原文及对应的第一数字签名;
45.根据所述第一企业证书中的所述第一企业密钥及所述合同原文,对所述第一数字签名进行验签;
46.若验证所述第一数字签名通过,则接收第三用户选择的第二目标个人私钥,所述第三用户为第二企业的成员;
47.根据所述第二目标个人私钥对所述合同原文进行签名,得到第二盖章合同,所述第二盖章合同包括所述合同原文及对应的第一数字签名、第二数字签名;
48.根据所述第一企业的第一合同密钥对所述第二盖章合同进行加密,得到第二加密合同;
49.向所述第一企业系统发送所述第二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二企业证书;
50.其中,所述第一企业系统为所述第一企业用于签订电子合同的系统,第一目标个人私钥是根据所述第一企业的第一企业密钥生成,所述第一企业证书是根据所述第一企业密钥及所述第一企业的信息生成,所述第二企业系统为所述第二企业用于签订电子合同的系统,第二目标个人私钥是根据所述第二企业的第二企业密钥生成,所述第二企业证书是根据所述第二企业密钥及所述第二企业的信息生成。
51.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或第二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52.第五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或第二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53.第六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终端设备上运行时,使得终端设备执行上述第一方面或第二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54.可以理解的是,上述第二方面至第六方面的有益效果可以参见上述第一方面中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55.本技术实施例与现有技术相比存在的有益效果是:
56.本实施例通过接收第一用户选择的第一目标个人私钥,根据第一目标个人私钥对
合同原文进行签名,得到第一盖章合同,第一盖章合同包括合同原文及对应的第一数字签名,能够在合同中录入盖章人员信息,为后续查找盖章人员信息提供基础。
57.同时基于第一目标个人私钥是根据第一企业密钥生成,第一企业证书是根据第一企业密钥及第一企业的信息生成,实现对外显示的是企业的同时合同相对方也能验证数字签名,使得合同相对方无法获取盖章人员信息下也能通过第一企业证书验证数字签名,提高信息保密性。
附图说明
5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59.图1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系统示意图;
60.图2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电子合同签订方法的第一种流程示意图;
61.图3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电子合同签订方法的第二种流程示意图;
62.图4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终端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63.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技术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技术。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技术的描述。
64.应当理解,当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65.还应当理解,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66.如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术语“如果”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当...时”或“一旦”或“响应于确定”或“响应于检测到”。类似地,短语“如果确定”或“如果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意指“一旦确定”或“响应于确定”或“一旦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或“响应于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
[0067]
另外,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0068]
在本技术说明书中描述的参考“一个实施例”或“一些实施例”等意味着在本技术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包括结合该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点。由此,在本说明书中的不同之处出现的语句“在一个实施例中”、“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在另外一些实施例中”等不是必然都参考相同的实施例,而是意味着“一个或多个但不是所有的实施例”,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术语“包括”、“包含”、“具有”及它们的变形都意味着“包括但不限于”,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
[0069]
现今电子合同已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活动中各个领域。一般签订电子合同需要数字证书及数字签名,因此企业需要在认证中心递交资料以申请企业密钥及合同密钥。认证中心生成并存储企业密钥及合同密钥,接着根据企业密钥,产生至少一个个人密钥对,包括个人私钥及个人公钥;然后根据企业密钥及企业的信息生成企业证书,根据个人公钥及指定的使用者信息生成个人证书,并同步颁发企业证书、至少一个个人私钥及对应的个人证书给企业。
[0070]
第一企业接收并存储认证中心生成的第一企业证书和至少一个第一个人私钥及对应的第一个人证书。
[0071]
其中,第一企业密钥及第一合同密钥是认证中心根据第一企业的信息生成,第一个人公钥及第一个人私钥是认证中心根据第一企业密钥生成。第一个人证书是认证中心根据第一个人公钥及第一使用者信息生成。各第一个人密钥对之间均不相同,各第一个人证书之间均不相同。第一企业证书是根据第一企业密钥及第一企业的信息生成。
[0072]
第二企业接收并存储认证中心生成的第二企业证书和至少一个第二个人私钥及对应的第二个人证书。
[0073]
其中,第二企业密钥及第二合同密钥是认证中心根据第二企业的信息生成,第二个人公钥及第二个人私钥是认证中心根据第二企业密钥生成。第二个人证书是认证中心根据第二个人公钥及第二使用者信息生成。各第二个人密钥对之间均不相同,各第二个人证书之间均不相同。第二企业证书是认证中心根据第二企业密钥及第二企业的信息生成。
[0074]
个人私钥只能由指定的具有权限的企业成员使用,企业成员使用专用的个人私钥对电子合同进行签名。
[0075]
图1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系统示意图。如图1所示,所述系统包括第一企业系统及第二企业系统。其中,第一企业系统1为第一企业用于签订电子合同的系统,包括至少一个第一终端。示例的,包括第一终端10、第一终端11、第一终端12及第一终端13。第一终端中存储有终端使用者专用的个人密钥及第一企业证书。
[0076]
第二企业系统2为第二企业用于签订电子合同的系统,包括至少一个第二终端。示例的,包括第二终端20、第二终端21、第二终端22及第二终端23。第二终端中存储有终端使用者专用的个人密钥及第二企业证书。
[0077]
当第一企业与第二企业签订电子合同时,第一企业作为合同发起方,第二企业作为合同相对方。
[0078]
图2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电子合同签订方法的第一种流程示意图。如图2所示,所述包括:
[0079]
s11:第一企业系统接收第一用户选择的第一目标个人私钥。
[0080]
其中,第一用户为第一企业的成员,第一目标个人私钥是认证中心根据第一企业的第一企业密钥生成。
[0081]
在应用中,企业内部发起电子合同流程,合同原文经过内部审批后,最后审批人员第一用户在使用的第一终端上点击其专用的个人私钥。第一终端接收到第一用户选择的第一目标个人私钥。
[0082]
s12:根据第一目标个人私钥对合同原文进行签名,得到第一盖章合同。
[0083]
其中,第一盖章合同包括合同原文及对应的第一数字签名。
[0084]
在应用中,第一终端使用第一目标个人私钥对合同原文进行签名,以在合同原文上加盖第一用户的数字签名。因第一个人私钥是认证中心根据第一企业密钥生成,该第一数字签名也相当于第一企业的数字签名。
[0085]
s13:根据第二企业的第二合同密钥对第一盖章合同进行加密,得到第一加密合同。
[0086]
在应用中,第一终端使用预存储的第二企业的第二合同密钥对第一盖章合同进行加密,以使第一盖章合同能够加密传输,在被窃取后也能防止他人窃取信息。
[0087]
s14:向第二企业系统发送第一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一企业证书。
[0088]
在应用中,第一终端生成第一加密合同后,向第二企业的第二企业系统发送第一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一企业证书。
[0089]
其中,通过第一企业证书对外显示为企业,同时因第一用户使用的第一个人私钥是根据第一企业密钥生成,第一企业证书中的第一企业密钥能够验证第一数字签名。
[0090]
可以理解的,通过接收第一用户选择的第一目标个人私钥,根据第一目标个人私钥对合同原文进行签名,得到第一盖章合同,第一盖章合同包括合同原文及对应的第一数字签名,能够在合同中录入盖章人员信息,为后续查找盖章人员信息提供基础。
[0091]
同时基于第一目标个人私钥是根据第一企业密钥生成,第一企业证书是根据第一企业密钥及第一企业的信息生成,实现对外显示的是企业的同时合同相对方也能验证数字签名,使得合同相对方无法获取盖章人员信息下也能通过第一企业证书验证数字签名,提高信息保密性,体现了匿名性。
[0092]
s21:第二企业系统接收来自第一企业系统的第一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一企业证书。
[0093]
在应用中,第二企业系统中某一个第二终端接收第一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一企业证书。
[0094]
s22:通过第二合同密钥对第一加密合同进行解密,得到第一盖章合同。
[0095]
其中,第一盖章合同包括合同原文及对应的第一数字签名。
[0096]
在应用中,因第一企业使用的是第二合同密钥,对应的,接收合同的第二终端使用第二合同密钥对第一加密合同进行解密。
[0097]
s23:根据第一企业证书中的第一企业密钥及合同原文,对第一数字签名进行验签。
[0098]
在应用中,接收合同的第二终端从第一企业证书中获取第一企业密钥,对第一数字签名进行解密,从第一数字签名中获取合同摘要。然后对合同原文进行哈希计算,得到原文摘要,将第一数字签名中的合同摘要与哈希计算得到的原文摘要进行对比。若相同,说明电子合同在流转过程中未被篡改,验证通过。若不相同,说明电子合同在流转过程中被篡改了,验证不通过。
[0099]
通过验签获知合同原文有无被篡改,保证交易的安全性。
[0100]
s24:若验证第一数字签名通过,则接收第三用户选择的第二目标个人私钥。
[0101]
在应用中,若验证通过,则进行内部审核,最后审批人员第三用户在使用的第二终端上点击其专用的个人私钥。第二终端接收到第三用户选择的第二目标个人私钥。
[0102]
其中,第二目标个人私钥是根据所述第二企业的第二企业密钥生成。
[0103]
s25:根据第二目标个人私钥对合同原文进行签名,得到第二盖章合同。
[0104]
其中,第二盖章合同包括合同原文及对应的第一数字签名、第二数字签名,第三用户为第二企业的成员。
[0105]
在应用中,签名的第二终端使用第一目标个人私钥对合同原文进行签名,以在合同原文上加盖第三用户的数字签名。因第二个人私钥是认证中心根据第二企业密钥生成,该第二数字签名也相当于第二企业的数字签名。
[0106]
s26:根据第一企业的第一合同密钥对第二盖章合同进行加密,得到第二加密合同。
[0107]
在应用中,签名的第二终端使用预存储的第一企业的第一合同密钥对第二盖章合同进行加密,以使第二盖章合同能够加密传输,在被窃取后也能防止他人窃取信息。
[0108]
s27:向第一企业系统发送第二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二企业证书。
[0109]
在应用中,签名的第二终端生成第二加密合同后,向第一企业的第一企业系统发送第二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二企业证书。
[0110]
在本实施例中,接收合同的第二终端与签名的第二终端为同一个终端。在其他实施例中,可为不同终端。
[0111]
可以理解的,通过接收第三用户选择的第二目标个人私钥,根据第二目标个人私钥对合同原文进行签名,得到第二盖章合同,第二盖章合同包括合同原文、对应的第二数字签名,能够在合同中录入盖章人员信息,为后续查找盖章人员信息提供基础。
[0112]
同时基于第二目标个人私钥是根据第二企业密钥生成,第二企业证书是根据第二企业密钥及第二企业信息生成,实现对外显示的是企业的同时合同发起方也能验证数字签名,使得合同发起方无法获取盖章人员信息下也能通过第二企业证书验证数字签名,提高信息保密性。
[0113]
s15:第一企业系统接收来自第二企业系统的第二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二企业证书。
[0114]
在应用中,第一企业系统中某一个第一终端接收第二加密合同及对应的第二企业证书。
[0115]
s16:根据第一合同密钥对第二加密合同进行解密,得到第二盖章合同。
[0116]
其中,第二盖章合同包括合同原文及对应的第一数字签名、第二数字签名,第二数字签名为通过第二企业对合同原文进行签名得到。
[0117]
在应用中,因第二企业使用的是第一合同密钥,对应的,接收合同的第一终端使用第一合同密钥对第二加密合同进行解密。
[0118]
s17:根据第二企业证书中的第二企业密钥及合同原文,对第二数字签名进行验签。
[0119]
在应用中,接收合同的第一终端从第二企业证书中获取第二企业密钥,对第二数字签名进行解密,从第二数字签名中获取合同摘要。然后对合同原文进行哈希计算,得到原文摘要,将第二数字签名中的合同摘要与哈希计算得到的原文摘要进行对比。若相同,说明电子合同在流转过程中未被篡改,验证通过。若不相同,说明电子合同在流转过程中被篡改了,验证不通过。
[0120]
s18:若验证第二数字签名通过,则保存第二盖章合同。
[0121]
在应用中,若验证通过,则保存第二盖章合同进行留档。通过验签获知合同原文有无被篡改,保证交易的安全性。
[0122]
图3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电子合同签订方法的第二种流程示意图。如图3所示,步骤s12之后,还包括:
[0123]
s121:接收第二用户输入的查询指令,响应于查询指令,获取第一数字签名,第二用户为第一企业的成员。
[0124]
在应用中,在生成第一盖章合同后,当第一企业中第二用户需要查询该第一盖章合同的盖章人员的信息,在使用的第一终端输入查询指令,第一终端接收到查询指令,响应于查询指令,根据查询指令从第一盖章合同中获取第一数字签名。
[0125]
或,当第一企业中第二用户需要查询某份第二盖章合同盖章人员的信息,在使用的第一终端上输入查询指令。第一终端接收到查询指令,响应于查询指令,根据查询指令从第二盖章合同中获取第一数字签名。
[0126]
s122:根据各第一个人证书中的第一个人公钥对第一数字签名进行追踪,在第一个人证书集中查找第一目标个人证书。
[0127]
其中,第一目标个人证书中的第一目标个人公钥与第一目标个人私钥为一对密钥对。
[0128]
在应用中,获取到第一数字签名后,在第一个人证书集,逐一利用第一个人证书中的第一个人公钥对第一数字签名进行解密。若解密成功,则得到第一目标个人公钥,同时得到第一目标个人证书。从第一目标个人证书获取到使用者的信息,即第一用户的信息。
[0129]
其中,第二用户的第一终端预先存储有第一个人证书集。
[0130]
s123:显示第一目标个人证书中的第一目标使用者信息。
[0131]
在应用中,在第二用户使用的第一终端上显示第一目标使用者信息。
[0132]
本实施例通过根据各第一个人证书中的第一个人公钥对第一数字签名进行追踪,在第一个人证书集中查找第一目标个人证书,显示第一目标个人证书中的第一目标使用者信息,实现电子合同的盖章人员的信息查询,无需通过其他繁杂的流程查询或通过业务系统辅助查询。
[0133]
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合同密钥为第一企业的标识信息,第二合同密钥为第二企业的标识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双方无需额外接收用于解密合同的数字证书,降低数字证书管理难度,同时无需对这些数字证书进行验证,减少繁琐的验证流程。
[0134]
示例的,标识信息为个人身份信息或企业身份信息。
[0135]
在一个实施例中,s15之后,还包括:
[0136]
根据第二企业证书中第二企业的信息,验证第二企业的身份。
[0137]
在应用中,根据第二企业的信息,确定第二加密合同是否来自第二企业,是否来自合同相对方。
[0138]
若验证身份通过,则进入步骤:根据第一合同密钥对第二加密合同进行解密,得到第二盖章合同。
[0139]
在应用中,若确定是来自第二企业,则验证通过,对第二加密合同进行解密。
[0140]
本实施例通过根据第二企业证书中第二企业的信息,验证第二企业的身份,以验证电子合同是否来自合同相对方,及时拦截恶意伪造的电子合同,保证交易的安全性。
[0141]
在一个实施例中,保存第二盖章合同之前,还包括:
[0142]
根据第一企业证书中的第一企业密钥及合同原文,对第一数字签名进行验签;
[0143]
若验证第一数字签名通过,则进入步骤:保存第二盖章合同。
[0144]
本实施例通过根据第一企业证书中的第一企业密钥及合同原文,对第一数字签名进行验签,以对第一数字签名再次验签,及时发现恶意伪造的电子合同,保证交易的安全性。
[0145]
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技术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0146]
图4为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终端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该实施例的终端设备3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30(图4中仅示出一个)、存储器3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31中并可在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3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32,所述处理器3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32时实现上述任意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147]
所述终端设备3可以是桌上型计算机、笔记本、掌上电脑及云端服务器等计算设备。该终端设备3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30、存储器3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4仅仅是终端设备3的举例,并不构成对终端设备3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等。
[0148]
所称处理器3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该处理器30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0149]
所述存储器31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是所述终端设备3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终端设备3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31在另一些实施例中也可以是所述终端设备3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终端设备3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 media 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 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 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3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终端设备3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31用于存储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引导装载程序(bootloader)、数据以及其他程序等,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的程序代码等。所述存储器3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0150]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装置/单元之间的信息交互、执行过程等内容,由于与本技术方法实施例基于同一构思,其具体功能及带来的技术效果,具体可参见方法实施例部分,此处不再赘述。
[0151]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
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0152]
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153]
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终端设备上运行时,使得终端设备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154]
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至少可以包括:能够将计算机程序代码携带到拍照装置/终端设备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例如u盘、移动硬盘、磁碟或者光盘等。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可以是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0155]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0156]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技术的范围。
[0157]
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网络设备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网络设备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0158]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0159]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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