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残膜回收机防缠绕挑膜装置的制 一种秧草收获机用电力驱动行走机构

背光结构以及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2-10-26 17:32:19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公开实施例涉及一种背光结构以及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2.目前广泛使用的显示器件包括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tft-lcd)器件,该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tft-lcd)器件具有寿命长和显示亮度高、对比度大、色域广的优点。
3.迷你发光二极管(mini led)可以作为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的背光源。在mini led作为背光源与传统的液晶显示面板结合时,通过控制mini led的亮度使其与显示面板呈现的灰阶相互配合,可以使液晶显示装置具有与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装置相当的高对比度。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一种背光结构以及显示装置。
5.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一种背光结构,包括:基板以及位于基板上的挡墙图案以及多个发光单元。挡墙图案包括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阵列排布的多个开口以及围绕各开口的挡墙,所述多个开口被配置为限定多个灯区,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相交;多个发光单元分布在所述多个灯区内。所述基板包括中间区域以及围绕所述中间区域的边缘区域,至少位于所述中间区域的每个灯区中设置有至少三个发光单元,所述至少三个发光单元中最靠近所述灯区的顶角的m个发光单元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m边形,所述m边形的中心与所述灯区的中心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灯区的节距的10%,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0度。
6.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m边形的不同边长之比为0.9~1.1,所述灯区的节距与所述m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3。
7.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灯区的节距为p,所述至少部分灯区的每个灯区包括n个发光单元,n≥m,第i个发光单元的中心到所述灯区的顶角的距离为li,i取值范围为1到n,li、p以及n满足:8.5≥p
×
(1/l1 1/l2

1/ln)≥6.3。
8.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发光单元的发光强度分布i满足:i=i0cosmα,i0为垂直于所述发光单元的出光面的法线方向的发光强度分布,α为所述发光单元的发光方向与所述法线的夹角,m=(-ln2)/(lncosα
1/2
),α
1/2
为发光强度降为所述法线方向对应的发光强度的一半时的发光方向与所述法线的夹角,所述发光单元发出的光线在所述法线方向的光程为h;所述至少部分灯区的每个灯区包括n个发光单元,n≥m,第i个发光单元的中心到所述灯区的顶角的距离为li,i取值范围为1到n,li、h以及n满足:0.5≥{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0.23。
[0009]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灯区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所述灯区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5。
[0010]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至少部分灯区的每个灯区包括至少四个发光单元,所述至少四个发光单元排列为所述m边形,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之一与所述m边形的至少一条边之间的夹角为12~18度。
[0011]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至少部分灯区的每个灯区的形状为第一正方形,所述至少部分灯区的每个灯区包括至少四个发光单元,所述m边形为第二正方形,所述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所述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12~18度。
[0012]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至少部分灯区的形状包括矩形,所述矩形中相邻两条边分别沿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延伸。
[0013]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每个灯区中设置的所述发光单元电连接,且所述挡墙包括遮光材料。
[0014]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发光单元包括发光二极管芯片以及被配置为封装所述发光二极管芯片的封装结构,相邻发光单元的封装结构之间设置有间隔。
[0015]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发光单元在平行于所述基板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500微米。
[0016]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至少四个发光单元包括四个发光单元,所述四个发光单元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所述第二正方形。
[0017]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至少四个发光单元包括五个发光单元,所述五个发光单元中位于最边缘的四个发光单元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所述第二正方形。
[0018]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至少部分灯区的每个灯区包括三个发光单元,所述三个发光单元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三角形,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之一与所述三角形的一条边之间的夹角小于5度。
[0019]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在垂直于所述基板的方向,所述挡墙的厚度大于所述发光单元的高度。
[0020]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挡墙的厚度为200~400微米,所述发光单元的高度为50~100微米。
[0021]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挡墙的厚度为250~270微米,所述挡墙的宽度为350~500微米,所述发光单元的高度为80~100微米。
[0022]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背光结构还包括:平胶,位于所述挡墙与所述发光单元之间,以及相邻两个发光单元之间。其中,所述平胶的厚度不小于所述发光单元的高度,且小于所述挡墙的厚度,所述平胶靠近所述基板一侧表面在所述基板上的正投影完全位于所述平胶远离所述基板一侧表面在所述基板上的正投影内。
[0023]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平胶被所述相邻两个发光单元的中心连线所在平面所截的截面形状包括梯形,所述梯形远离所述基板的第一底边的长度大于所述梯形靠近所述基板的第二底边的长度,且所述第一底边和所述第二底边在所述基板上的正投影的彼此靠近的端点之间的距离为17~32微米,所述平面垂直于所述基板。
[0024]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基板远离所述发光单元一侧设置有导热胶,所述导热胶中设置有至少一个开孔。
[0025]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背光结构还包括:光扩散结构,位于所述发光单元远离所述基板的一侧。所述光扩散结构包括至少一层扩散膜,所述扩散膜的厚度为0.05~0.2毫
米。
[0026]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背光结构还包括:色转换结构,位于光扩散结构远离所述发光单元的一侧。所述色转换结构包括色转换膜,被配置为将第一颜色光转换为第二颜色光,所述第一颜色光包括蓝光,所述第二颜色光包括红光和绿光的至少之一。
[0027]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色转换结构还包括棱镜,位于所述色转换膜远离所述发光单元的一侧。
[0028]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背光结构还包括:棱镜结构,位于所述色转换结构远离所述发光单元的一侧。所述棱镜结构包括至少一个棱镜层,所述棱镜层的厚度为0.05~0.2毫米。
[0029]
本公开另一实施例提供一种背光结构,包括:基板、位于基板上的挡墙图案以及多个发光单元。挡墙图案包括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阵列排布的多个开口以及围绕各开口的挡墙,所述多个开口被配置为限定多个灯区,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相交;多个发光单元分布在所述多个灯区内。至少部分灯区的每个灯区中设置有至少三个发光单元,所述至少三个发光单元中最靠近所述灯区的顶角的m个发光单元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m边形,所述m边形的中心与所述灯区的中心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灯区的节距的10%,所述m边形的不同边长之比为0.9~1.1,所述灯区的节距与所述m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3;所述m边形的至少一条边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至少之一平行。
[0030]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至少部分灯区的每个灯区包括n个发光单元,n≥m,第i个发光单元的中心到所述灯区的顶角的距离为li,i取值范围为1到n,li、p以及n满足:8.5≥p
×
(1/l1 1/l2

1/ln)≥6.3。
[0031]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发光单元的发光强度分布i满足:i=i0cosmα,i0为垂直于所述发光单元的出光面的法线方向的发光强度分布,α为所述发光单元的发光方向与所述法线的夹角,m=(-ln2)/(lncosα
1/2
),α
1/2
为发光强度降为所述法线方向对应的发光强度的一半时的发光方向与所述法线的夹角,所述发光单元发出的光线在所述法线方向的光程为h;所述至少部分灯区的每个灯区包括n个发光单元,n≥m,第i个发光单元的中心到所述灯区的顶角的距离为li,i取值范围为1到n,li、h以及n满足:0.5≥{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0.23。
[0032]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灯区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所述灯区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5。
[0033]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至少部分灯区的每个灯区包括至少四个发光单元,所述至少四个发光单元排列为所述m边形,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之一与所述m边形的至少一条边之间的夹角为0度。
[0034]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至少部分灯区的每个灯区的形状为第一正方形,所述至少部分灯区的每个灯区包括至少四个发光单元,所述m边形为第二正方形,所述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所述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0度。
[0035]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至少四个发光单元包括四个发光单元,所述四个发光单元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所述第二正方形。
[0036]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至少部分灯区的每个灯区包括三个发光单元,所述
三个发光单元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三角形,所述三角形的一条边沿所述第一方向或所述第二方向延伸。
[0037]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每个灯区中设置的所述发光单元电连接,且所述挡墙包括遮光材料。
[0038]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发光单元包括发光二极管芯片以及被配置为封装所述发光二极管芯片的封装结构,相邻发光单元的封装结构之间设置有间隔。
[0039]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发光单元在平行于所述基板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500微米。
[0040]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至少部分灯区的形状包括矩形,所述矩形中相邻两条边分别沿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延伸。
[0041]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挡墙的厚度为250~270微米,所述挡墙的宽度为350~500微米,所述发光单元的高度为80~100微米。
[0042]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背光结构还包括:平胶,位于所述挡墙与所述发光单元之间,以及相邻两个发光单元之间。所述平胶的厚度不小于所述发光单元的高度,且小于所述挡墙的厚度,所述平胶靠近所述基板一侧表面在所述基板上的正投影完全位于所述平胶远离所述基板一侧表面在所述基板上的正投影内。
[0043]
例如,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所述平胶被所述相邻两个发光单元的中心连线所在平面所截的截面形状包括梯形,所述梯形远离所述基板的第一底边的长度大于所述梯形靠近所述基板的第二底边的长度,且所述第一底边和所述第二底边在所述基板上的正投影的彼此靠近的端点之间的距离为17~32微米,所述平面垂直于所述基板。
[0044]
本公开另一实施例提供一种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面板,以及上述背光结构。所述显示面板位于所述背光结构的出光侧。
附图说明
[0045]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公开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涉及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而非对本公开的限制。
[0046]
图1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示例提供的背光结构的局部平面结构示意图。
[0047]
图2a和图2b为不同示例中发光单元的示意图。
[0048]
图3a为朗伯发光体等效发光示意图。
[0049]
图3b为朗伯发光体出光角和光强分布示意图。
[0050]
图4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中的一示例提供的沿图1所示aa’线所截的局部截面结构示意图。
[0051]
图5为图1所示一个灯区中发光单元的示意图。
[0052]
图6至图9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不同示例中一个灯区中发光单元的分布示意图。
[0053]
图10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示例提供的背光结构的局部平面结构示意图。
[0054]
图11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示例提供的沿图10所示bb’线所截的局部截面结构示意图。
[0055]
图12为图10所示一个灯区中发光单元的示意图。
[0056]
图13a至图13g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示例提供的一个灯区的示意图。
[0057]
图14为将图13a至图13g所示灯区中m边形旋转不同角度后灯区边缘位置处相对光强的关系图。
[0058]
图15a至图15g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示例提供的一个灯区的示意图。
[0059]
图16为将图15a至图15g所示灯区中m边形旋转不同角度后灯区边缘位置处相对光强的关系图。
[0060]
图17a至图17g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示例提供的一个灯区的示意图。
[0061]
图18为将图17a至图17g所示灯区中m边形旋转不同角度后灯区边缘位置处相对光强的关系图。
[0062]
图19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不同示例中一个灯区中发光单元的分布示意图。
[0063]
图20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示例提供的沿图1所示aa’线所截的局部截面示意图。
[0064]
图21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示例提供的沿图10所示bb’线所截的局部截面示意图。
[0065]
图22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示例提供的沿图10所示bb’线所截的局部截面结构示意图。
[0066]
图23为包括图11所示基板、挡墙以及发光单元的背光结构的局部截面示意图。
[0067]
图24为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装置的局部截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68]
为使本公开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公开实施例的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公开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所描述的本公开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无需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公开保护的范围。
[0069]
除非另外定义,本公开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公开所属领域内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义。本公开中使用的“第一”、“第二”以及类似的词语并不表示任何顺序、数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来区分不同的组成部分。“包括”或者“包含”等类似的词语意指出现该词前面的元件或者物件涵盖出现在该词后面列举的元件或者物件及其等同,而不排除其他元件或者物件。
[0070]
本公开实施例中使用的“平行”、“垂直”以及“相同”等特征均包括严格意义的“平行”、“垂直”、“相同”等特征,以及“大致平行”、“大致垂直”、“大致相同”等包含一定误差的情况,考虑到测量和与特定量的测量相关的误差(例如,测量系统的限制),表示在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所确定的对于特定值的可接受的偏差范围内。例如,“大致”能够表示在一个或多个标准偏差内,或者在所述值的10%或者5%内。在本公开实施例的下文中没有特别指出一个成分的数量时,意味着该成分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或可理解为至少一个。“至少一个”指一个或多个,“多个”指至少两个。
[0071]
本公开提供一种背光结构以及显示装置。该背光结构包括基板、位于基板上的挡墙图案以及多个发光单元。挡墙图案包括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阵列排布的多个开口以及围绕各开口的挡墙,多个开口被配置为限定多个灯区;多个发光单元分布在多个灯区内。基板包括中间区域以及围绕中间区域的边缘区域,至少位于中间区域的每个灯区中设置有至
少三个发光单元,至少三个发光单元中最靠近灯区的顶角的m个发光单元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m边形,m边形的中心与灯区的中心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的节距的10%,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0度。
[0072]
本公开提供的背光结构,通过对m边形的边与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的设置,有利于提高灯区的出光均匀性。
[0073]
本公开还提供另一种背光结构。该背光结构包括基板、位于基板上的挡墙图案以及多个发光单元。挡墙图案包括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阵列排布的多个开口以及围绕各开口的挡墙,多个开口被配置为限定多个灯区;多个发光单元分布在多个灯区内。至少部分灯区的每个灯区中设置有至少三个发光单元,至少三个发光单元中最靠近灯区的顶角的m个发光单元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m边形,m边形的中心与灯区的中心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的节距的10%,m边形的不同边长之比为0.9~1.1,灯区的节距与m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3;m边形的至少一条边与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至少之一平行。
[0074]
本公开提供的背光结构,通过对m边形的边长与灯区节距关系的设置、m边形的中心与灯区的中心位置关系的设置以及m边形的边与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至少之一平行,有利于提高灯区出光均匀性。
[0075]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背光结构以及显示装置进行描述。
[0076]
图1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示例提供的背光结构的局部平面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背光结构包括基板100、设置在基板100上的挡墙图案200以及多个发光单元310。挡墙图案200包括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阵列排布的多个开口210以及围绕各开口210的挡墙220,多个开口210被配置为限定多个灯区300,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相交。多个发光单元310分布在多个灯区300内。至少部分灯区300的每个灯区300中设置有至少三个发光单元310,至少三个发光单元310中最靠近灯区300的顶角的m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m边形,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10%;m边形的不同边长之比为0.9~1.1,灯区300的节距p与m边形的边长p’之比为1.7~2.3;m边形的至少一条边与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至少之一平行。
[0077]
本公开通过对m边形的边长与灯区节距关系的设置、m边形的中心与灯区的中心位置关系的设置以及m边形的边与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至少之一平行,有利于提高灯区出光均匀性。
[0078]
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之一为图1所示的x方向,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另一个可以为图1所示的y方向,本公开实施例示意性的以第一方向为x方向,第二方向为y方向进行描述。
[0079]
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垂直。
[0080]
例如,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80~110度,或者85~100度,或者88~92度。本公开实施例不限于此,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可以互换。
[0081]
例如,如图1所示,多个开口210与多个灯区300一一对应,每个开口210用于限定一个灯区300。
[0082]
例如,不同灯区300中分布的发光单元310的数量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0083]
例如,本公开实施例中示意性的示出不同灯区中分布的发光单元的数量相同,且各灯区中发光单元的排布形状相同,以提高背光结构出光均匀性。
[0084]
例如,如图1所示,多个灯区300均匀分布,位于基板100上的多个发光单元310均匀分布。
[0085]
例如,基板100上的一区域中的部分灯区300中分布的发光单元310的数量相同,基板100上的另一区域的部分灯区300中分布的发光单元310的数量不同,上述一区域与另一区域的位置设置可以根据产品需求进行设置,如上述一区域可以位于基板的中心区域,上述另一区域可以为基板的边缘区域;或者上述一区域可以位于基板的边缘区域,上述另一区域可以位于基板的中心区域;或者上述一区域和上述另一区域均位于基板的不同边缘区域。
[0086]
例如,如图1所示,m不大于每个灯区300中设置的发光单元310的个数。例如,m边形可以为三角形、四边形、六边形等,本公开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制。
[0087]
例如,如图1所示,所有灯区300中的每个灯区300中设置有至少三个发光单元310。
[0088]
例如,每个灯区300可以设置三个发光单元310,或者四个发光单元310,或者五个发光单元310,或者六个发光单元310等。
[0089]
例如,如图1所示,灯区300的形状可以为多边形,如三角形、四边形、或者六边形等。
[0090]
上述发光单元的中心指发光单元的几何中心,如该几何中心在基板上的正投影与发光单元在基板上的正投影的二维平面的中心重合。上述m个发光单元的中心顺次连线可以指m个发光单元的中心顺时针或者逆时针连线。
[0091]
例如,如图1所示,灯区300的节距p可以为在第一方向上排列的相邻灯区300的中心连线的长度,或者在第二方向上排列的相邻灯区300的中心连线的长度。例如,灯区300在第一方向上的节距与灯区300在第二方向上的节距之比为0.9~1.1,例如灯区300在这两个方向上的节距可以相等。
[0092]
例如,如图1所示,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9.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9%。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8.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8%。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7.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7%。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6.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6%。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5.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4.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4%。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3.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3%。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2.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2%。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1.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1%。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
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0.5%。
[0093]
例如,如图1所示,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重合。
[0094]
例如,如图1所示,m边形的不同边长之比为0.98~1.08。
[0095]
例如,m边形的不同边长之比为0.96~1.04。
[0096]
例如,m边形的不同边长之比为0.95~1.05。例如,m边形的不同边长之比为0.92~1.02。
[0097]
例如,如图1所示,m边形的各边长相等,均为p’。
[0098]
例如,如图1所示,灯区300的节距p与m边形的边长p’之比为1.7~2.3。例如,灯区300的节距p与m边形的边长p’之比为1.65~2.2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p与m边形的边长p’之比为1.7~2.2。例如,灯区300的节距p与m边形的边长p’之比为1.75~2.1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p与m边形的边长p’之比为1.8~2.1。例如,灯区300的节距p与m边形的边长p’之比为1.85~2.0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p与m边形的边长p’之比为1.9~2。
[0099]
例如,如图1所示,灯区300的节距p为m边形的边长p’的2倍。
[0100]
例如,如图1所示,m边形的至少一条边与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至少之一平行。
[0101]
例如,m边形仅包括与第一方向平行的边,或者m边形仅包括与第二方向平行的边,或者m边形包括与第一方向平行的边以及与第二方向平行的边。
[0102]
图2a和图2b为不同示例中发光单元的示意图,图3a为朗伯发光体等效发光示意图,图3b为朗伯发光体出光角和光强分布示意图。
[0103]
例如,如图3a至图3b所示,若一扩展光源的发光强度为di

cosmα,即其亮度与方向无关,这类发射体称为余弦发光体,或朗伯(j.h.lambert)发光体,上述按cosα规律发射光通量的规律,称为朗伯余弦定律。式中di为扩展光表面的每块面元ds沿某方向r的发光强度,α为光源发光方向r与法线n的夹角。
[0104]
光强分布满足:i
α
=iocosmα,io为垂直于光源面的法线方向的发光强度分布,m=(-in2)/(incosα
1/2
),即m由α
1/2
决定,其中α
1/2
定义为发光强度降为法线方向对应的发光强度的一半时的发光方向与法线n的夹角,α
1/2
的取值范围在40
°
~80
°
,如α
1/2
的取值范围可以为48
°
~75
°
,如α
1/2
的取值范围可以为46
°
~78
°
,如α
1/2
的取值范围可以为45
°
~76
°
。也就是说,若沿法线n方向出射的光线的光强定为1,与法线n的夹角为α
1/2
的出射光线的光强为1/2,而出射方向沿与法线n的夹角大于α
1/2
的光线,其光强较小。也即,虽然朗伯发光体理论上可以发出无数根光线,与法线n具有不同夹角的光线,其光强不同。
[0105]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2a所示,发光单元310包括发光二极管芯片323以及被配置为封装发光二极管芯片323的封装结构324,相邻发光单元310的封装结构324之间设置有间隔。
[0106]
例如,如图2a所示,发光单元310包括被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其中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可以为次毫米发光二极管芯片(miniled),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为70微米~180微米,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500微米。
[0107]
例如,被封装后的发光二极管芯片即为发光单元310,被封装后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和厚度相较于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的对应参数均变大。
[0108]
例如,如图2a所示,单个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可以被封装为独立器件构成发光单元310后,再放置在背光结构上对应的位置,并与基板100上的焊盘固定连接。
[0109]
由于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可以认为是朗伯发光体,当该发光二极管芯片被封装后,出光角度范围在 α
1/2
至-α
1/2
内的光线能够射出,而 α
1/2
至-α
1/2
以外光线基本会因全反射作用限制于该独立器件中,此时,发光单元310发出的光线中的最边缘光线与基板100之间的夹角θ可以为α
1/2
的余角。
[0110]
例如,如图2a所示,发光单元310或发光二极管芯片323通过焊接金属322与基板100上的焊盘321连接。
[0111]
例如,焊接金属322可以包括焊锡。
[0112]
例如,如图2a所示,封装结构324可以掺杂色转换材料325。
[0113]
例如,色转换材料325可以包括荧光粉材料或者量子点材料。
[0114]
例如,色转换材料325可以包括将蓝光转换成白光的材料。
[0115]
例如,色转换材料325可以包括将蓝光转换成红光和绿光的材料。当然,本公开实施例不限于此,封装结构中可以掺杂色转换材料。
[0116]
例如,如图2a所示,也可以先将发光二极管芯片323放置在基板100上对应的位置后,再进行封装。
[0117]
例如,可以通过丝网印刷或者点印的方式,采用透明材料,如透明硅胶,对每个发光二极管芯片进行封装,形成封装结构324,根据封装结构324形状的不同,可以对发光二极管芯片323的出光角度进行调制,从而使得发光单元310的出光角度发生变化。
[0118]
例如,如图2a所示,封装结构324的远离基板100的表面可以为曲面,发光单元310发出的光线中的最边缘光线的出光角度略大于发光二极管芯片323的α
1/2
,若α
1/2
的取值范围在40
°
~65
°
,则发光单元310发出的光线中的最边缘光线的出光角度的取值范围可以在50
°
~70
°

[0119]
例如,封装结构324可以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具有任何所需的尺寸。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小于0.5毫米。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在0.1到0.4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在0.2到0.4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小于0.3毫米。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在0.25毫米到0.35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在0.15到0.25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为大约0.2毫米。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为大约0.3毫米。
[0120]
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在0.3到2.5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在0.3到2.5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在0.3到0.7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在0.8到0.9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大于0.5毫米。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大于1.0毫米。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大于2.0毫米。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小于2.0毫米等。
[0121]
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与其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的比值可以大于3。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与其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的比值可以在4到6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与其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的比值可以小于10。
[0122]
例如,被封装为独立器件后,发光二极管芯片在衬底基板正投影的几何中心可以与该独立器件在衬底基板正投影的几何中心重合,但不限于此,发光二极管芯片在衬底基板正投影的几何中心,也可以相对于该独立器件在衬底基板正投影的几何中心存在偏移;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高度为被封装后的发光二极管芯片的高度。
[0123]
例如,如图2a所示,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20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8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6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5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4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3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2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1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00微米。上述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为发光单元310的高度。
[0124]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2a所示,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为50~100微米。
[0125]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2a所示,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为80~100微米。
[0126]
例如,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为55~95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为60~9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为70~85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为75~80微米。
[0127]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至图2a所示,发光单元310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50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45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40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35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33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30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280微米。
[0128]
例如,如图1所示,发光单元310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至少之一上的尺寸不大于25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至少之一上的尺寸不大于24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至少之一上的尺寸不大于23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至少之一上的尺寸不大于22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上的尺寸均为219微米。
[0129]
上述发光单元的形状可以指发光单元在基板上的正投影的形状。
[0130]
例如,发光单元的形状可以为四边形,如矩形,则发光单元在平行于基板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为四边形对角线的长度。
[0131]
例如,发光单元的形状可以为椭圆形,则发光单元在平行于基板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为椭圆形的长轴的长度。
[0132]
例如,发光单元的形状可以为圆形,则发光单元在平行于基板的方向上的最大尺
寸可以为直径。
[0133]
例如,如图2b所示,发光单元310也可以仅包括未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未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500微米。
[0134]
例如,发光单元310为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其中发光二极管芯片323为次毫米无机发光二极管(miniled),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的厚度可以为70微米~180微米,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500微米。
[0135]
例如,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可以等效为朗伯体发光体,由于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发出的沿与法线n的夹角大于α
1/2
的光线,其光强较小,不在本公开的讨论范围,故本公开实施例将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的与法线n的夹角为α
1/2
的出射光线定义为,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的最边缘光线,也即发光单元310的最边缘光线。
[0136]
例如,如图2b所示,多个发光单元310远离基板100的一侧设置有保护层326。
[0137]
例如,为了防止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在后续制程,例如在基板100上放置光学膜片或者运输等过程中受到剐蹭和磕碰,可以采用保护层326对多个发光二极管芯片323进行统一保护。
[0138]
例如,多个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可以共用同一层保护层326。例如,保护层326可以采用透明材料,如透明硅胶。例如,保护层326可以填充灯区。
[0139]
例如,保护层326远离基板100的表面可以为几乎平坦的表面,从而提高显示装置的良率。
[0140]
例如,为了减少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发出的光在保护层326内发生全反射,保护层326的折射率可以介于发光二极管芯片323的折射率和与保护层326相邻的材料(例如空气)的折射率之间。
[0141]
例如,保护层326的折射率可以在1.2和1.6之间。例如,保护层326的折射率可以在1.3和1.4之间。例如,保护层326的折射率小于1.4。例如,保护层326的折射率可以小于1.5。例如,保护层326的折射率可以大于1.1。例如,保护层326的折射率可以大于1.2。例如,保护层326的折射率可以大于1.3。例如,保护层326的折射率可以约为1.35。例如,保护层326可以覆盖基板100上的所有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保护层326可以具有平坦或者轻微凹凸的上表面。例如,保护层326的厚度略大于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的厚度。
[0142]
图4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中的一示例提供的沿图1所示aa’线所截的局部截面结构示意图。
[0143]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4所示,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挡墙220的厚度大于发光单元310的高度。
[0144]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4所示,挡墙220的厚度为200~400微米,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为50~100微米。
[0145]
上述挡墙220的厚度指挡墙22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
[0146]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4所示,挡墙220的厚度为250~270微米。
[0147]
例如,挡墙220的厚度可以为210~39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厚度可以为220~37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厚度可以为230~35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厚度可以为235~320微米。例
如,挡墙220的厚度可以为240~30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厚度可以为245~280微米。
[0148]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4所示,挡墙220的宽度为350~500微米。挡墙220的宽度指在第一方向上相邻的两个灯区300之间的挡墙220在第一方向上的尺寸,或者在第二方向上相邻的两个灯区300之间的挡墙220在第二方向上的尺寸。
[0149]
例如,如图4所示,挡墙220的宽度可以为370~48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宽度可以为350~45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宽度可以为360~44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宽度可以为370~43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宽度可以为380~42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宽度可以为390~41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宽度可以为400微米。
[0150]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和图4所示,挡墙220包括遮光材料。
[0151]
例如,挡墙220的材料可以包括黑色树脂。
[0152]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所示,每个灯区300中设置的发光单元310电连接。例如,每个灯区300中的多个发光单元310串联连接。例如,每个灯区300中的多个发光单元310并联连接。
[0153]
本公开提供的背光结构中,通过在每个灯区外侧围绕一圈遮光的挡墙,有利于降低不同灯区之间光线发生串扰的几率,改善光晕现象。
[0154]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所示,至少部分灯区300的形状包括矩形,矩形中相邻两条边分别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延伸。
[0155]
例如,所有灯区300的形状均为矩形。
[0156]
例如,不同灯区300的形状且尺寸相同。当然,本公开实施例不限于此,根据产品需求,基板上可以划分为多个区域,不同区域中灯区的尺寸可以不同,相同区域中灯区的尺寸相同。
[0157]
图5为图1所示一个灯区中发光单元的示意图。图5示意性的示出一个灯区包括四个发光单元,m边形为四边形。
[0158]
例如,如图5所示,一个灯区300的形状可以为正方形,位于灯区300中的四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连线构成的m边形为正方形。
[0159]
例如,以i
α
=iocosmα为公式1,以m=(-in2)/(incosα
1/2
)为公式2,α
1/2
的范围可以为45
°
~75
°
,如60
°
,可得m
min
=0.5,m
max
=2。例如,一个发光单元出射光程的垂直分量,如在图3a所示法线n方向的光程h可以为100~350微米。例如,h可以为120~330微米。例如,h可以为150~300微米。例如,h可以为170~280微米。例如,h可以为200~250微米。上述h等于挡墙的高度与发光单元的高度差,如h是从发光单元远离基板一侧的表面到挡墙最高点的垂直高度差。
[0160]
例如,如图5所示,以灯区300的节距p的长度为p,发光单元314的中心与发光单元313的中心之间的距离为p/2为例,则l2、l4与p满足l2=l4=[(3
×
p/4)2 (p/4)2]
1/2
=(10)
1/2
×
p/4;l1与p满足:l1=(2)
1/2
×
p/4;l3与p满足:l3=3
×
(2)
1/2
×
p/4。上述l1、l2、l3、l4指相应的发光单元310的中心到灯区的顶角的水平距离。
[0161]
例如,如图3a和图5所示,θ为α的余角,即θ=90
°‑
α,tanθ=h/l,则cosmα=sinm[(π/2)-α]。例如,发光单元310,如封装后的发光二极管芯片的α
1/2
可以为60
°
,则m≈1。
[0162]
例如,由于h的数量级为微米,l的数量级为毫米,l》》h,所以θ很小,此时tanθ≈θ=h/l,α接近90度,cosα=sinθ≈tanθ=h/l。由于m≈1,cosmα=sin(90
°‑
mα)≈sin[m
×
(90
°‑
α)]≈sin(m
×
θ)≈m
×
sinθ≈m
×
h/l。由此,图5所示e1位置处光强i1=i0cos(mα1) i0cos(mα2)


i0cos(mαn)≈i0×m×
h/l1 i0×m×
h/l2

i0×m×
h/ln=i0×m×h×
(1/l1 1/l2

1/ln),n取值为灯区中发光单元的个数,图5所示n可以为4。
[0163]
上述关系式1:i1=i0×m×h×
(1/l1 1/l2

1/ln)也可以表示为。上述关系式1表示灯区中的n个发光单元对应值的求和关系式。
[0164]
将上述l2、l4、l1以及l3代入上式可得i1≈i0×m×
h/[2
×
(10)
1/2
×
p/4 (2)
1/2
×
p/4 3
×
(2)
1/2
×
p/4]=6.3
×
i0×m×
h/p。
[0165]
例如,图5所示e2位置处光强i2≈4
×
i0×m×
h/[(2)
1/2
×
p/4]=11.3
×
i0×m×
h/p。
[0166]
例如,i1/i2=0.56。
[0167]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5所示,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如e1区域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如e2区域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5。
[0168]
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5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6。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6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7。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7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8。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8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9。
[0169]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5所示,上述关系式1中的i0、m、h可以看作常数,至少部分灯区300的每个灯区300包括n个发光单元,n≥m,第i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到灯区300的顶角的距离为li,i取值范围为1到n,li、p以及n满足:8.5≥p
×
(1/l1 1/l2

1/ln)≥6.3。其中的p
×
(1/l1 1/l2

1/ln)可以作为在边缘位置处的无单位的相对光强的近似参考值。上述1/l1 1/l2

1/ln中表示n个发光单元的ln倒数之和。
[0170]
例如,8.3≥p
×
(1/l1 1/l2

1/ln)≥6.5。例如,8.1≥p
×
(1/l1 1/l2

1/ln)≥6.6。例如,8.2≥p
×
(1/l1 1/l2

1/ln)≥6.7。例如,8≥p
×
(1/l1 1/l2

1/ln)≥6。例如,7.9≥p
×
(1/l1 1/l2

1/ln)≥6.9。例如,7.8≥p
×
(1/l1 1/l2

1/ln)≥7。例如,7.7≥p
×
(1/l1 1/l2

1/ln)≥6.8。例如,7.5≥p
×
(1/l1 1/l2

1/ln)≥7.1。例如,7.6≥p
×
(1/l1 1/l2

1/ln)≥7.2。例如,7.4≥p
×
(1/l1 1/l2

1/ln)≥7.3。
[0171]
上述灯区的顶角可以指图5所示的e1区域。
[0172]
上述关系式8.5≥p
×
(1/l1 1/l2

1/ln)≥6.3也可以表示为。其中。上述关系式表示灯区中的n个发光单元对应值的求和关系式。
[0173]
例如,如图5所示,灯区300包括4个发光单元,第i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到灯区300的顶角的距离为li,i取值范围为1到4,li、p以及n满足:8.5≥p
×
(1/l1 1/l2 1/l3 1/l4)≥6.3。例如,p
×
(1/l1 1/l2 1/l3 1/l4)=6.3。
[0174]
例如,如图1所示,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3。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65~2.2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
×
cosm
×
[(π/2)-(h/ln)]也可以表示为。其中,。其中m近似等于1。上述关系式2表示灯区中的n个发光单元对应值的求和关系式。
[0187]
例如,以灯区300的节距为4.46毫米,发光单元310的节距为2.23毫米为例,则s=0.254002。上述发光单元310的节距可以指m边形的边长。
[0188]
例如,0.48≥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0.25。
[0189]
例如,0.45≥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0.27。
[0190]
例如,0.42≥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0.28。
[0191]
例如,0.4≥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0.3。
[0192]
例如,0.38≥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0.32。
[0193]
例如,0.36≥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0.35。
[0194]
图6至图9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不同示例中一个灯区中发光单元的分布示意图。
[0195]
例如,图6所示示例中至少一个灯区300包括五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以及315,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的中心顺次连线构成四边形,或者五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以及315排列为四边形,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至少之一与四边形的至少一条边之间的夹角为0度。
[0196]
上述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可以为位于最外侧的四个发光单元,也可以为最靠近灯区顶角的四个发光单元。
[0197]
例如,如图6所示,灯区300包括5个发光单元,第i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到灯区300的顶角的距离为li,i取值范围为1到5,li、p以及n满足:8.5≥p
×
(1/l1 1/l2 1/l3 1/l4 1/l5)≥6.3。
[0198]
例如,8.3≥p
×
(1/l1 1/l2 1/l3 1/l4 1/l5)≥6.5。
[0199]
例如,8.1≥p
×
(1/l1 1/l2 1/l3 1/l4 1/l5)≥6.6。
[0200]
例如,8.2≥p
×
(1/l1 1/l2 1/l3 1/l4 1/l5)≥6.7。
[0201]
例如,8≥p
×
(1/l1 1/l2 1/l3 1/l4 1/l5)≥6。
[0202]
例如,7.9≥p
×
(1/l1 1/l2 1/l3 1/l4 1/l5)≥6.9。
[0203]
例如,7.8≥p
×
(1/l1 1/l2 1/l3 1/l4 1/l5)≥7。
[0204]
例如,7.7≥p
×
(1/l1 1/l2 1/l3 1/l4 1/l5)≥6.8。
[0205]
例如,7.5≥p
×
(1/l1 1/l2 1/l3 1/l4 1/l5)≥7.1。
[0206]
例如,7.6≥p
×
(1/l1 1/l2 1/l3 1/l4 1/l5)≥7.2。
[0207]
例如,7.4≥p
×
(1/l1 1/l2 1/l3 1/l4 1/l5)≥7.3。
[0208]
例如,如图6所示,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3。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65~2.2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2。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5~2.1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8~2.1。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85~2.0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9~2。
[0209]
例如,如图6所示,五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以及315可以均匀分布。例如,发光单元315可以位于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构成的四边形的中心。
[0210]
例如,如图6所示,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的中心顺次连线构成的四边形可以为矩形。
[0211]
例如,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的中心顺次连线构成的四边形可以为正方形。
[0212]
例如,四边形的两条边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0度,四边形中另外两条边与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为0度。
[0213]
例如,如图6所示,灯区300的形状为第一正方形,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的中心顺次连线构成的四边形可以为第二正方形,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0度。例如,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可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重合。
[0214]
例如,如图6所示,灯区300的节距为4.46毫米,发光单元310的节距为2.23毫米,发光单元310的尺寸可以为0.22mm
×
0.22mm。例如,灯区300的数量可以为2596个,如灯区300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之一排列的数量可以为44个,灯区300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上的另一个排列的数量可以为59个。例如,基板上设置灯区300的尺寸可以为263mm
×
196mm。
[0215]
例如,图6所示示例中挡墙的尺寸、材料以及发光单元的尺寸等参数可以与上述示例中的相应参数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0216]
例如,图7所示示例中至少一个灯区300包括九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315、316、317、318以及319,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的中心顺次连线构成四边形,或者九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315、316、317、318以及319排列为四边形,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至少之一与四边形的至少一条边之间的夹角为0度。上述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可以为位于最外侧的四个发光单元,也可以为最靠近灯区顶角的四个发光单元。
[0217]
例如,如图7所示,灯区300包括9个发光单元,第i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到灯区300的顶角的距离为li,i取值范围为1到9,li、p以及n满足:8.5≥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6.3。
[0218]
例如,8.3≥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6.5。
[0219]
例如,8.1≥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6.6。
[0220]
例如,8.2≥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6.7。
[0221]
例如,8≥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6。
[0222]
例如,7.9≥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6.9。
[0223]
例如,7.8≥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7。
[0224]
例如,7.7≥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6.8。
[0225]
例如,7.5≥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7.1。
[0226]
例如,7.6≥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7.2。
[0227]
例如,7.4≥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7.3。
[0228]
例如,如图7所示,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3。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65~2.2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2。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5~2.1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8~2.1。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85~2.0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9~2。
[0229]
例如,如图7所示,九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315、316、317、318以及319可以均匀分布。例如,发光单元315可以位于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构成的四边形的中心。
[0230]
例如,如图7所示,发光单元318可以位于发光单元311与发光单元312之间,发光单元319可以位于发光单元311与发光单元314之间,发光单元317可以位于发光单元313与发光单元314之间,发光单元316可以位于发光单元312与发光单元313之间。
[0231]
例如,四边形的四条边分别经过发光单元318、319、317以及316的中心。
[0232]
例如,发光单元318、319、317以及316的中心可以分别为四边形的四条边的中心。
[0233]
例如,如图7所示,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的中心顺次连线构成的四边形可以为矩形。
[0234]
例如,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的中心顺次连线构成的四边形可以为正方形。
[0235]
例如,四边形的两条边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0度,四边形中另外两条边与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为0度。
[0236]
例如,如图7所示,灯区300的形状为第一正方形,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的中心顺次连线构成的四边形可以为第二正方形,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0度。例如,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可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重合。
[0237]
例如,如图7所示,灯区300的节距为4.46毫米,发光单元310的节距为2.23毫米,发光单元310的尺寸可以为0.22mm
×
0.22mm。例如,灯区300的数量可以为2596个,如灯区300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之一排列的数量可以为44个,灯区300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上的另一个排列的数量可以为59个。例如,基板上设置灯区300的尺寸可以为263mm
×
196mm。
[0238]
例如,图7所示示例中挡墙的尺寸、材料以及发光单元的尺寸等参数可以与上述示例中的相应参数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0239]
例如,图8所示示例中至少一个灯区300包括七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315、316以及317,六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316以及317的中心顺次连线构成六边形,或者七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315、316以及317排列为六边形,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至少之一与六边形的至少一条边之间的夹角为0度。上述六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316以及317可以为位于最外侧的六个发光单元,也可以为最靠近灯区顶角的六个发光单元。
[0240]
例如,如图8所示,灯区300包括7个发光单元,第i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到灯区300的顶角的距离为li,i取值范围为1到7,li、p以及n满足:8.5≥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6.3。
[0241]
例如,8.3≥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6.5。
[0242]
例如,8.1≥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6.6。
[0243]
例如,8.2≥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6.7。
[0244]
例如,8≥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6。
[0245]
例如,7.9≥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6.9。
[0246]
例如,7.8≥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7。
[0247]
例如,7.7≥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6.8。
[0248]
例如,7.5≥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7.1。
[0249]
例如,7.6≥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7.2。
[0250]
例如,7.4≥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7.3。
[0251]
例如,如图8所示,灯区300的节距与六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3。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六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65~2.2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六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2。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六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5~2.1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六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8~2.1。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六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85~2.0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六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9~2。
[0252]
例如,如图8所示,七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315、316以及317可以均匀分布。例如,发光单元315可以位于六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316以及317构成的六边形的中心。
[0253]
例如,如图8所示,六边形可以为正六边形。
[0254]
例如,如图8所示,六边形中两条边与第一方向或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为0度。
[0255]
例如,图8所示示例中挡墙的尺寸、材料以及发光单元的尺寸等参数可以与上述示例中的相应参数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0256]
当然,本公开实施例不限于此,灯区中的发光单元的数量还可以为六个,如将图8中位于最中间的发光单元315去掉。灯区中发光单元的数量可以根据背光结构的需求以及显示面板的需求进行设置。
[0257]
例如,图9所示示例中至少一个灯区300包括三个发光单元311、312以及313,三个发光单元311、312以及313的中心顺次连线构成三角形,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至少之一与三角形的至少一条边之间的夹角为0度。上述三个发光单元311、312以及313可以为位于最外侧的三个发光单元。
[0258]
例如,如图9所示,灯区300包括3个发光单元,第i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到灯区300的顶角的距离为li,i取值范围为1到3,li、p以及n满足:8.5≥p
×
(1/l1 1/l2 1/l3)≥6.3。
[0259]
例如,8.3≥p
×
(1/l1 1/l2 1/l3)≥6.5。例如,8.1≥p
×
(1/l1 1/l2 1/l3)≥6.6。例如,8.2≥p
×
(1/l1 1/l2 1/l3)≥6.7。例如,8≥p
×
(1/l1 1/l2 1/l3)≥6。例如,7.9≥p
×
(1/l1 1/l2 1/l3)≥6.9。例如,7.8≥p
×
(1/l1 1/l2 1/l3)≥7。例如,7.7≥p
×
(1/l1 1/l2 1/l3)≥6.8。例如,7.5≥p
×
(1/l1 1/l2 1/l3)≥7.1。例如,7.6≥p
×
(1/l1 1/l2 1/l3)≥7.2。例如,7.4≥p
×
(1/l1 1/l2 1/l3)≥7.3。
[0260]
例如,如图9所示,灯区300的节距与三角形的边长之比为1.7~2.3。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三角形的边长之比为1.65~2.2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三角形的边长之比为1.7~2.2。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三角形的边长之比为1.75~2.1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三角形的边长之比为1.8~2.1。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三角形的边长之比为1.85~2.0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三角形的边长之比为1.9~2。
[0261]
例如,如图9所示,三个发光单元311、312以及313可以均匀分布。
[0262]
例如,如图9所示,三角形可以为正三角形。
[0263]
例如,如图9所示,三角形中一条边与第一方向或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为0度。
[0264]
当然,本公开实施例不限于此,三角形中可以一条边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0度,另一条边与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为0度。
[0265]
例如,如图9所示,灯区300的节距为4.8毫米,发光单元310的节距为2.6毫米,发光单元310的尺寸可以为0.219mm
×
0.219mm。
[0266]
例如,图9所示示例中挡墙的尺寸、材料以及发光单元的尺寸等参数可以与上述示例中的相应参数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0267]
图10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示例提供的背光结构的局部平面结构示意图。如图10所示,背光结构包括基板100、设置在基板100上的挡墙图案200以及多个发光单元310。挡墙图案200包括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阵列排布的多个开口210以及围绕各开口210的挡墙220,多个开口210被配置为限定多个灯区300,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相交。多个发光单元310且分布在多个灯区300内。基板100包括中间区域101以及围绕中间区域101的边缘区域102,至少位于中间区域101的每个灯区300中设置有至少三个发光单元310,至少三个发光单元310中最靠近灯区300的顶角的m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m边形,m边形的中心与灯区300的中心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10%,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0度。
[0268]
本公开提供的背光结构,通过对m边形的边与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的设置,有利于提高灯区的出光均匀性。
[0269]
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之一为图10所示的x方向,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另一个可以为图10所示的y方向,本公开实施例示意性的以第一方向为x方向,第二方向为y方向进行描述。
[0270]
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垂直。例如,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80~110度,或者85~100度,或者88~92度。本公开实施例不限于此,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可以互换。
[0271]
例如,如图10所示,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0.5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1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2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3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4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5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5.5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6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6.5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7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8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9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10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10.5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11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12度。
[0272]
例如,如图10所示,第一方向与m边形的一条边之间的夹角可以与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另一条边之间的夹角相同。
[0273]
当然,本公开实施例不限于此,第一方向与m边形一条边之间的夹角可以与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任一条边之间的夹角均不相同。
[0274]
例如,如图10所示,多个开口210与多个灯区300一一对应,每个开口210用于限定一个灯区300。
[0275]
例如,不同灯区300中分布的发光单元310的数量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0276]
例如,基板100上的一区域中的部分灯区300中分布的发光单元310的数量相同,基板100上的另一区域的部分灯区300中分布的发光单元310的数量不同,上述一区域与另一区域的位置设置可以根据产品需求进行设置,如上述一区域可以位于基板的中心区域,上述另一区域可以为与基板的边缘区域;或者上述一区域可以位于基板的边缘区域,上述另一区域可以位于基板的中心区域;或者上述一区域和上述另一区域均位于基板的不同边缘区域。
[0277]
例如,如图10所示,基板100的中间区域101可以包括至少一个灯区300。
[0278]
例如,中间区域101可以包括两个灯区300、四个灯区300或者更多个灯区300。
[0279]
例如,边缘区域102包括位于边缘的至少一圈灯区300,该至少一圈灯区300包括分别位于中间区域101在第一方向的两侧的两列灯区300以及分别位于中间区域101在第二方向的两侧的两行灯区300。
[0280]
例如,如图10所示,位于中间区域101和位于边缘区域102的各灯区300中设置的发光单元310的数量均相同。但不限于此,可以根据产品要求对中间区域和边缘区域中各自包括的灯区的数量,以及各灯区中包括的发光单元的数量进行设置。
[0281]
例如,如图10所示,m不大于每个灯区300中设置的发光单元310的个数。例如,m边形可以为三角形、四边形、六边形等,本公开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制。
[0282]
例如,如图10所示,所有灯区300中的每个灯区300中设置有至少三个发光单元310。
[0283]
例如,每个灯区300可以设置三个发光单元310,或者四个发光单元310,或者五个发光单元310,或者六个发光单元310等。
[0284]
例如,如图10所示,灯区300的形状可以为多边形,如三角形、四边形、或者六边形等。
[0285]
上述发光单元的中心指发光单元的几何中心,如该几何中心在基板上的正投影与发光单元在基板上的正投影的二维平面的中心重合。上述m个发光单元的中心顺次连线可以指m个发光单元的中心顺时针或者逆时针连线。
[0286]
例如,如图10所示,灯区300的节距p可以为在第一方向上排列的相邻灯区300的中心连线的长度,或者在第二方向上排列的相邻灯区300的中心连线的长度。
[0287]
例如,灯区300在第一方向上的节距可以与灯区300在第二方向上的节距之比为0.9~1.1,如两个节距可以相等。
[0288]
例如,如图10所示,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9.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9%。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8.5%。例
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8%。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7.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7%。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6.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6%。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5.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4.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4%。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3.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3%。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2.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2%。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1.5%。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1%。例如,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之间的距离小于灯区300的节距p的0.5%。
[0289]
例如,如图10所示,m边形的中心c1与灯区300的中心c2重合。
[0290]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0所示,m边形的不同边长之比为0.9~1.1,灯区300的节距p与m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3。
[0291]
例如,如图10所示,m边形的不同边长之比为0.98~1.08。例如,m边形的不同边长之比为0.96~1.04。例如,m边形的不同边长之比为0.95~1.05。例如,m边形的不同边长之比为0.92~1.02。
[0292]
例如,如图10所示,m边形的各边长相等,均为p’。
[0293]
例如,灯区300的节距p与m边形的边长p’之比为1.65~2.2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p与m边形的边长p’之比为1.7~2.2。例如,灯区300的节距p与m边形的边长p’之比为1.75~2.1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p与m边形的边长p’之比为1.8~2.1。例如,灯区300的节距p与m边形的边长p’之比为1.85~2.0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p与m边形的边长p’之比为1.9~2。
[0294]
例如,如图10所示,灯区300的节距p为m边形的边长p’的2倍。
[0295]
例如,图10所示发光单元310满足图3a至图3b所示的余弦发光体,或朗伯(j.h.lambert)发光体的朗伯余弦定律。
[0296]
在一些示例中,图10所示发光单元310包括图2a所示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以及被配置为封装发光二极管芯片323的封装结构324,相邻发光单元310的封装结构324之间设置有间隔。
[0297]
例如,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可以为次毫米发光二极管芯片(miniled),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为70微米~180微米,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500微米。
[0298]
例如,被封装后的发光二极管芯片即为发光单元310,被封装后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和厚度相较于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的对应参数均变大。
[0299]
例如,如图2a所示,单个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可以被封装为独立器件构成发光单元
310后,再放置在背光结构上对应的位置,并与基板100上的焊盘固定连接。
[0300]
由于未经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可以认为是朗伯发光体,当该发光二极管芯片被封装后,出光角度范围在 α
1/2
至-α
1/2
内的光线能够射出,而 α
1/2
至-α
1/2
以外光线基本会因全反射作用限制于该独立器件中,此时,发光单元310发出的光线中的最边缘光线与基板100之间的夹角θ可以为α
1/2
的余角。
[0301]
例如,如图2a所示,发光单元310或发光二极管芯片323通过焊接金属322与基板100上的焊盘321连接。
[0302]
例如,焊接金属322可以包括焊锡。
[0303]
例如,如图2a所示,封装结构324可以掺杂色转换材料325。
[0304]
例如,色转换材料325可以包括荧光粉材料或者量子点材料。
[0305]
例如,色转换材料325可以包括将蓝光转换成白光的材料。
[0306]
例如,色转换材料325可以包括将蓝光转换成红光和绿光的材料。当然,封装结构中也可以不掺杂色转换材料。
[0307]
例如,如图2a所示,也可以先将发光二极管芯片323放置在基板100上对应的位置后,再进行封装。
[0308]
例如,可以通过丝网印刷或者点印的方式,采用透明材料,如透明硅胶,对每个发光二极管芯片进行封装,形成封装结构324,根据封装结构324形状的不同,可以对发光二极管芯片323的出光角度进行调制,从而使得发光单元310的出光角度发生变化。
[0309]
例如,如图2a所示,封装结构324的远离基板100的表面可以为曲面,发光单元310发出的光线中的最边缘光线的出光角度略大于发光二极管芯片323的α
1/2
,若α
1/2
的取值范围在40
°
~65
°
,则发光单元310发出的光线中的最边缘光线的出光角度的取值范围可以在50
°
~70
°

[0310]
例如,封装结构324可以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具有任何所需的尺寸。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小于0.5毫米。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在0.1到0.4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在0.2到0.4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小于0.3毫米。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在0.25毫米到0.35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在0.15到0.25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为大约0.2毫米。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可以为大约0.3毫米。
[0311]
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在0.3到2.5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在0.3到2.5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在0.3到0.7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在0.8到0.9毫米之间。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大于0.5毫米。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大于1.0毫米。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大于2.0毫米。例如,封装结构324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小于2.0毫米等。
[0312]
例如,被封装为独立器件后,发光二极管芯片在衬底基板正投影的几何中心可以
与该独立器件在衬底基板正投影的几何中心重合,但不限于此,发光二极管芯片在衬底基板正投影的几何中心,也可以相对于该独立器件在衬底基板正投影的几何中心存在偏移;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高度为被封装后的发光二极管芯片的高度。
[0313]
例如,每个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2毫米。
[0314]
例如,如图10所示,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20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8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6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5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4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3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2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1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不大于100微米。上述发光单元31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为发光单元310的高度。
[0315]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2a所示,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为50~100微米。
[0316]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2a所示,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为80~100微米。
[0317]
例如,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为55~95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为60~9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为70~85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为75~80微米。
[0318]
例如,如图10所示,发光单元310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3毫米。
[0319]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0所示,发光单元310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50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45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40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35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33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30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280微米。
[0320]
例如,如图10所示,发光单元310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至少之一上的尺寸不大于25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至少之一上的尺寸不大于24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至少之一上的尺寸不大于23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至少之一上的尺寸不大于220微米。例如,发光单元310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上的尺寸均为219微米。
[0321]
上述发光单元的形状可以指发光单元在基板上的正投影的形状。
[0322]
例如,发光单元的形状可以为四边形,如矩形,则发光单元在平行于基板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为四边形对角线的长度。
[0323]
例如,发光单元的形状可以为椭圆形,则发光单元在平行于基板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为椭圆形的长轴的长度。
[0324]
例如,发光单元的形状可以为圆形,则发光单元在平行于基板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可以为直径。
[0325]
当然,本公开实施例不限于此,图10所示示例中的发光单元也可以如图2b所示,仅
包括未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未封装的发光二极管芯片323在平行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不大于500微米。
[0326]
图11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示例提供的沿图10所示bb’线所截的局部截面结构示意图。
[0327]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1所示,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挡墙220的厚度大于发光单元310的高度。
[0328]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1所示,挡墙220的厚度为200~400微米,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为50~100微米。上述挡墙220的厚度指挡墙220在垂直于基板100的方向上的尺寸。
[0329]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1所示,挡墙220的厚度为250~270微米。
[0330]
例如,挡墙220的厚度可以为210~39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厚度可以为220~37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厚度可以为230~35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厚度可以为235~32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厚度可以为240~30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厚度可以为245~280微米。
[0331]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1所示,挡墙220的宽度为350~500微米。挡墙220的宽度指在第一方向上相邻的两个灯区300之间的挡墙220在第一方向上的尺寸,或者在第二方向上相邻的两个灯区300之间的挡墙220在第二方向上的尺寸。
[0332]
例如,如图11所示,挡墙220的宽度为370~48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宽度可以为350~45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宽度可以为360~44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宽度可以为370~43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宽度可以为380~42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宽度可以为390~410微米。例如,挡墙220的宽度可以为400微米。
[0333]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1所示,挡墙220包括遮光材料。例如,挡墙220的材料可以包括黑色树脂。
[0334]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0所示,每个灯区300中设置的发光单元310电连接。例如,每个灯区300中的多个发光单元310串联连接。例如,每个灯区300中的多个发光单元310并联连接。
[0335]
本公开提供的背光结构中,通过在每个灯区外侧围绕一圈遮光的挡墙,有利于降低不同灯区之间光线发生串扰,改善光晕现象。
[0336]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0所示,至少部分灯区300的形状包括矩形,矩形中相邻两条边分别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延伸。
[0337]
例如,所有灯区300的形状均为矩形。例如,不同灯区300的形状且尺寸相同。
[0338]
当然,本公开实施例不限于此,根据产品需求,基板上可以划分为多个区域,不同区域中灯区的尺寸可以不同,相同区域中灯区的尺寸相同。
[0339]
图12为图10所示一个灯区中发光单元的示意图。图12所示示例中示意性的示出一个灯区包括四个发光单元,m边形为四边形。
[0340]
例如,如图12所示,一个灯区300的形状可以为正方形,位于灯区300中的四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连线构成的m边形可以为正方形。
[0341]
例如,如图12所示,区域e1的光强i1可以根据图5所示计算方式得到关系式i1=i0×m×h×
(1/l1 1/l2

1/ln),n取值为灯区中发光单元的个数,图12所示n可以为4。
[0342]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0和图12所示,将上述关系式i1=i0×m×h×
(1/l1 1/l2

1/ln)中的i0、m、h看作常数后,至少部分灯区300的每个灯区300包括n个发光单元310,n≥m,
第i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到灯区300的顶角的距离为li,i取值范围为1到n,li、p以及n满足:8.5≥p
×
(1/l1 1/l2

1/ln)≥6.3。其中的p
×
(1/l1 1/l2

1/ln)可以作为在边缘位置处的无单位的相对光强的近似参考值。
[0343]
例如,8.3≥p
×
(1/l1 1/l2

1/ln)≥6.5。例如,8.1≥p
×
(1/l1 1/l2

1/ln)≥6.6。例如,8.2≥p
×
(1/l1 1/l2

1/ln)≥6.7。例如,8≥p
×
(1/l1 1/l2

1/ln)≥6。例如,7.9≥p
×
(1/l1 1/l2

1/ln)≥6.9。例如,7.8≥p
×
(1/l1 1/l2

1/ln)≥7。例如,7.7≥p
×
(1/l1 1/l2

1/ln)≥6.8。例如,7.5≥p
×
(1/l1 1/l2

1/ln)≥7.1。例如,7.6≥p
×
(1/l1 1/l2

1/ln)≥7.2。例如,7.4≥p
×
(1/l1 1/l2

1/ln)≥7.3。
[0344]
上述灯区的顶角可以指图12所示的e1区域。
[0345]
例如,如图12所示,灯区300包括4个发光单元,第i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到灯区300的顶角的距离为li,i取值范围为1到4,li、p以及n满足:8.5≥p
×
(1/l1 1/l2 1/l3 1/l4)≥6.3。
[0346]
例如,如图12所示,以灯区300的节距为4.46毫米,四边形的边长为2.23毫米为例,则l1的值为1.123379微米,l2的值为3.363531微米,l3的值为4.149638微米,l4的值为2.669986微米。将上述各参数值代入p
×
(1/l1 1/l2

1/ln)得到p
×
(1/l1 1/l2

1/ln)=8.04。
[0347]
例如,如图10和图12所示,灯区300包括中的四个发光单元310构成四边形,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之一与四边形的至少一条边之间的夹角为12度。
[0348]
例如,如图12所示,灯区300的形状为第一正方形,灯区300包括四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第二正方形,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12度。
[0349]
本公开实施例通过对灯区中发光单元构成的m边形进行旋转以使得m边形的任一边均不与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平行,从而提高了灯区边缘区域的光强。
[0350]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2所示,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如e1区域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5。
[0351]
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5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6。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6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7。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7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8。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8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9。
[0352]
例如,如图10和图12所示,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3。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65~2.2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2。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5~2.1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8~2.1。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85~2.0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9~2。
[0353]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0和图12所示,至少部分灯区300的形状包括矩形,矩形中相
邻两条边分别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延伸。
[0354]
例如,每个灯区300的形状为矩形。
[0355]
例如,至少部分灯区300的形状为正方形。
[0356]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0、图3a和图12所示,发光单元310的发光强度分布i满足:i=i0cosmα,i0为垂直于发光单元310的出光面的法线方向的发光强度分布,α为发光单元310的发光方向与法线的夹角,m=(-ln2)/(lncosα
1/2
),α
1/2
为发光强度降为法线方向对应的发光强度的一半时的发光方向与法线的夹角,发光单元310发出的光线在法线方向的光程为h;至少部分灯区300的每个灯区300包括n个发光单元310,n≥m,第i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到灯区300的顶角的距离为li,i取值范围为1到n,li、h以及n满足:0.5≥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0.23。
[0357]
例如,如图10和图12所示,发光单元310的出射光角度θ很小的情况下tanθ≈θ=h/l,将tanθ≈θ=h/l以及α=(π/2)-θ代入公式cosmα得到cosmα=cosm
×
[(π/2)-θ]≈cosm
×
[(π/2)-(h/l)]。由此,图12所示e1位置处光强i1=i0×
cosm
×
[(π/2)-(h/l1)] i0×
cosm
×
[(π/2)-(h/l2)]

i0×
cosm
×
[(π/2)-(h/ln)],n取值为灯区中发光单元的个数,图12所示n可以为4,则i1=i0×
cosm
×
[(π/2)-(h/l1)] i0×
cosm
×
[(π/2)-(h/l2)] i0
×
cosm
×
[(π/2)-(h/l3)] i0×
cosm
×
[(π/2)-(h/ln)]。
[0358]
上述关系式2:i1=i0×
cosm
×
[(π/2)-(h/l1)] i0×
cosm
×
[(π/2)-(h/l2)]

i0×
cosm
×
[(π/2)-(h/ln)]也可以表示为i1=i0×
s。其中m近似等于1。
[0359]
例如,以灯区300的节距为4.46毫米,发光单元310的节距为2.23毫米为例,则s=0.285151。
[0360]
例如,0.48≥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0.25。
[0361]
例如,0.45≥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0.27。
[0362]
例如,0.42≥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0.28。
[0363]
例如,0.4≥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0.3。
[0364]
例如,0.38≥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0.32。
[0365]
例如,0.36≥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0.35。
[0366]
在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示例中,不改变图12所示m边形的边与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如该夹角为12度,仅对将图12所示灯区300的节距以及发光单元310构成的m边形的边长进行调节,如将灯区300的节距调节为5.12毫米,m边形的边长为2.56微米,则l1的值为1.162167微米,l2的值为4.156017微米,l3的值为5.113352微米,l4的值为3.43394微米。
[0367]
例如,将上述各参数值代入p
×
(1/l1 1/l2

1/ln)得到p
×
(1/l1 1/l2

1/ln)=8.13。
[0368]
例如,将上述各参数值代入s=cosm
×
[(π/2)-(h/l1)] cosm
×
[(π/2)-(h/l2)]

cosm
×
[(π/2)-(h/ln)]中得到s=0.323765。
[0369]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背光结构,通过对灯区中发光单元构成的m边形进行旋转的同时调节灯区的节距以及m边形的边长的尺寸,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灯区边缘区域的光强。
[0370]
图13a至图13g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示例提供的一个灯区的示意图,图14为将图13a至图13g所示灯区中m边形旋转不同角度后灯区边缘位置处相对光强的关系图。
[0371]
图14所示的相对光强可以指灯区边缘位置的q的值,其中q=p
×
(1/l1 1/l2

1/ln)。
[0372]
本公开实施例中m边形旋转不同角度可以指以m边形的中心所在一定区域为中心将m边形旋转一定角度,如以正方形的中心所在一定区域为中心将正方形旋转一定角度。
[0373]
上述旋转可以指m边形进行顺时针旋转,也可以指m边形进行逆时针旋转。
[0374]
图13a至图13g所示灯区与图12所示灯区的不同之处包括m边形的边与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不同。
[0375]
例如,图13a所示m边形m01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5度,图13b所示m边形m02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0度,图13c所示m边形m03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3度,图13d所示m边形m04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5度,图13e所示m边形m05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7度,图13f所示m边形m06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20度,图13g所示m边形m07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30度。
[0376]
例如,图13a所示第二正方形m01的对角线392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391之间的夹角可以为5度,图13b所示第二正方形m02的对角线392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391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0度,图13c所示第二正方形m03的对角线392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391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3度,图13d所示第二正方形m04的对角线392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391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5度,图13e所示第二正方形m05的对角线392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391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7度,图13f所示第二正方形m06的对角线392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391之间的夹角可以为20度,图13g所示第二正方形m07的对角线392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391之间的夹角可以为30度。
[0377]
当然,本公开实施例不限于将m边形旋转上述度数,可以根据产品需求对m边形旋转的度数进行选取。
[0378]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3a至图13g、图14所示,至少部分灯区300的每个灯区300包括至少四个发光单元310,至少四个发光单元310排列为m边形,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之一与m边形的至少一条边之间的夹角为12~18度。
[0379]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3 a至图13g、图14所示,至少部分灯区300的每个灯区300的形状为第一正方形,至少部分灯区300的每个灯区300包括至少四个发光单元310,至少四个发光单元310中最靠近灯区300的四个顶角的四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第二正方形,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12~18度。
[0380]
例如,如图13 a至图13g、图14所示,至少部分灯区300的每个灯区300包括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排列为四边形,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之一与四边形的至少一条边之间的夹角为12~18度。
[0381]
例如,如图13 a至图13g所示,灯区300的形状为第一正方形,灯区300包括的四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第二正方形,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可以为5度、10度、13度、15度、17度、20度或者30度。当然,本公开实施例不限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上述度数,可以根据产品需求对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进行选取。
[0382]
例如,如图13 a至图13g所示,灯区300的节距与第二正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3。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第二正方形的边长之比为1.65~2.2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第二正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2。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第二正方形的边长之比为1.75~2.1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第二正方形的边长之比为1.8~2.1。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第二正方形的边长之比为1.85~2.0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第二正方形的边长之比为1.9~2。
[0383]
例如,如图13 a至图13g所示,灯区300的边缘,如边角区的光强满足i1=i0×m×h×
(1/l1 1/l2

1/ln),其中,第i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到灯区300的顶角的距离为li、灯区300的节距p以及发光单元310的个数n满足:8.5≥p
×
(1/l1 1/l2

1/ln)≥6.3。
[0384]
例如,如图13 a至图13g所示,q=p
×
(1/l1 1/l2 1/l3 1/l4),8.5≥q≥6.3。
[0385]
例如,如图13 a至图13g所示,发光单元310的尺寸可以为0.219mm
×
0.219mm。
[0386]
例如,如图13 a至图13g、图14所示,以灯区300的节距为4.8毫米,发光单元310的节距为2.6毫米,m边形的边长为2.6毫米为例,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即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0度时,q=6.521148;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5度时,q=6.386526;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0度时,q=6.353103;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3度时,q=6.409105;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5度时,q=6.677322;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7度时,q=6.325694;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20度时,q=6.161672;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30度时,q=6.117308。由此,m边形旋转不同角度后,灯区的边缘位置处相对光强的大小随着角度的增加先变大后变小。
[0387]
例如,如图14所示,m边形,如第二正方形旋转角度为12~18度时,灯区的边缘位置处的相对光强度q的值较大。
[0388]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背光结构,通过对灯区内发光单元排列构成的m边形的角度调节至一定范围,如12~18度,且对灯区节距以及m边形边长进行设置,有利于提高灯区边缘处的光强,从而提高灯区出光均匀性。
[0389]
例如,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13~17度。例如,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14.5~16.5度。例如,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15~16度。
[0390]
例如,如图13a至图13g所示,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如顶角区域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5。
[0391]
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5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6。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65。例如,
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7。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7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8。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8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9。
[0392]
图15a至图15g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示例提供的一个灯区的示意图,图16为将图15a至图15g所示灯区中m边形旋转不同角度后灯区边缘位置处相对光强的关系图。
[0393]
例如,图15a所示m边形m11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5度,图15b所示m边形m12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0度,图15c所示m边形m13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3度,图15d所示m边形m14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5度,图15e所示m边形m15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7度,图15f所示m边形m16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20度,图15g所示m边形m17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30度。
[0394]
例如,图15a所示第二正方形m11的对角线392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391之间的夹角可以为5度,图15b所示第二正方形m12的对角线392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391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0度,图15c所示第二正方形m13的对角线392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391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3度,图15d所示第二正方形m14的对角线392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391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5度,图15e所示第二正方形m15的对角线392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391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7度,图15f所示第二正方形m16的对角线392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391之间的夹角可以为20度,图15g所示第二正方形m17的对角线392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391之间的夹角可以为30度。
[0395]
图15a至图15g所示的相对光强可以指灯区边缘位置的q的值,其中q=p
×
(1/l1 1/l2

1/ln)。
[0396]
本公开实施例中m边形旋转不同角度可以指以m边形的中心所在一定区域为中心将m边形旋转一定角度,如以正方形的中心所在一定区域为中心将正方形旋转一定角度。
[0397]
上述旋转可以指m边形进行顺时针旋转,也可以指m边形进行逆时针旋转。
[0398]
图15a至图15g所示灯区与图13a至图13g所示灯区的不同之处包括灯区包括的发光单元的数量不同,如图15a至图15g所示灯区300可以包括五个发光单元310,如q=p
×
(1/l1 1/l2 1/l3 1/l4 1/l5)。
[0399]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5a至图15g和图16所示,至少部分灯区300的每个灯区300包括至少四个发光单元310,至少四个发光单元310排列为m边形,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之一与m边形的至少一条边之间的夹角为12~18度。
[0400]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5a至图15g和图16所示,至少部分灯区300的每个灯区300的形状为第一正方形,至少部分灯区300的每个灯区300包括至少四个发光单元310,至少四个发光单元310中最靠近灯区300的四个顶角的四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第二正方形,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12~18度。
[0401]
例如,如图13a至图13g所示的四个发光单元310排列的四边形与图15a至图15g所示的五个发光单元310排列的四边形的形状和大小可以均相同,但不限于此,两者的形状和大小这两个参数的至少之一可以不同。
[0402]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5a至图15g所示,至少四个发光单元310包括五个发光单元310,五个发光单元310中位于最边缘的四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第二正方形。
[0403]
例如,如图15a至图15g所示,至少部分灯区300的每个灯区300包括五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以及315,该五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以及315排列为四边形,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之一与四边形的至少一条边之间的夹角为12~18度。
[0404]
例如,如图15a至图15g所示,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排列为四边形,发光单元315位于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中心。
[0405]
例如,如图15a至图15g和图16所示,灯区300的形状为第一正方形,灯区300包括的五个发光单元310中最外侧的四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第二正方形,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可以为5度、10度、13度、15度、17度、20度或者30度。当然,本公开实施例不限于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上述度数,可以根据产品需求对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进行选取。
[0406]
例如,如图15a至图15g所示,灯区300的节距与第二正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3。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第二正方形的边长之比为1.65~2.2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第二正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2。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第二正方形的边长之比为1.75~2.1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第二正方形的边长之比为1.8~2.1。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第二正方形的边长之比为1.85~2.0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第二正方形的边长之比为1.9~2。
[0407]
例如,如图15a至图15g所示,灯区300的边缘,如边角区的光强满足i1=i0×m×h×
(1/l1 1/l2

1/ln),其中,第i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到灯区300的顶角的距离为li、灯区300的节距p以及发光单元310的个数n满足:8.5≥p
×
(1/l1 1/l2

1/ln)≥6.3。
[0408]
例如,如图15a至图15g所示,q=p
×
(1/l1 1/l2 1/l3 1/l4 1/l5),8.5≥q≥6.3。
[0409]
例如,如图15a至图15g所示,发光单元310的尺寸可以为0.219mm
×
0.219mm。
[0410]
例如,如图15a至图15g和图16所示,以灯区300的节距为4.8毫米,发光单元310的节距为2.6毫米,m边形的边长为2.6毫米为例,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即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0度时,q=7.935362;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5度时,q=7.80074;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0度时,q=7.767317;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3度时,q=7.823319;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5度时,q=8.091537;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7度时,q=7.739908;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20度时,q=7.575887;第二正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30度时,q=7.531522。由此,m边形旋转不同角度后,灯区的边缘位置处相对光强的大小随着角度的增加先变大后变小。
[0411]
例如,如图16所示,m边形,如第二正方形旋转角度为12~18度时,灯区的边缘位置处的相对光强度q的值较大。
[0412]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背光结构,通过对灯区内发光单元排列构成的m边形的角度调节至一定范围,如12~18度,且对灯区内发光单元的数量、灯区节距以及m边形边长进行设置,有利于提高灯区边缘处的光强,从而提高灯区出光均匀性。
[0413]
例如,如图14和图16所示,在灯区300中设置的发光单元310的数量为五个时,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如顶角位置的光强大于灯区300中的发光单元310的数量为四个时,灯区300的边缘位置的光强。
[0414]
例如,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13~17度。例如,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14.5~16.5度。例如,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为15~16度。
[0415]
例如,如图15a至图15g所示,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如顶角区域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5。
[0416]
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5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6。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6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7。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7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8。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8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9。
[0417]
例如,图15a至图15g所示示例中挡墙的尺寸、材料等参数可以与上述示例中的相应参数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0418]
图17a至图17g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示例提供的一个灯区的示意图,图18为将图17a至图17g所示灯区中m边形旋转不同角度后灯区边缘位置处相对光强的关系图。
[0419]
例如,图17a所示三角形m21的边m2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5度,图17b所示三角形m22的边m2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0度,图17c所示三角形m23的边m2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3度,图17d所示三角形m24的边m2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5度,图17e所示三角形m25的边m2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17度,图17f所示三角形m26的边m2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20度,图17g所示三角形m27的边m2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为30度。当然,本公开实施例不限于三角形的边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上述度数,可以根据产品需求对三角形的边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进行选取。
[0420]
图17a至图17g所示的相对光强可以指灯区边缘位置的q的值,其中q=p
×
(1/l1 1/l2

1/ln)。
[0421]
本公开实施例中m边形旋转不同角度可以指以m边形的中心所在一定区域为中心将m边形旋转一定角度,如以三角形的中心所在一定区域为中心,将三角形旋转一定角度。
[0422]
上述旋转可以指m边形进行顺时针旋转,也可以指m边形进行逆时针旋转。
[0423]
图17a至图17g所示灯区与图13a至图13g和图15a至图15g所示灯区的不同之处包括m边形的形状不同,如图17a至图17g所示的m边形可以为三角形。
[0424]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17a至图17g所示,至少部分灯区300的每个灯区300包括三个发光单元311、312以及313,三个发光单元311、312以及313的中心顺次连线形成三角形,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之一与三角形的一条边m2之间的夹角小于5度。
[0425]
例如,如图17a至图17g所示,灯区300的节距与三角形的边长之比为1.7~2.3。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三角形的边长之比为1.65~2.2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三角形的边
长之比为1.7~2.2。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三角形的边长之比为1.75~2.1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三角形的边长之比为1.8~2.1。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三角形的边长之比为1.85~2.0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三角形的边长之比为1.9~2。
[0426]
例如,如图17a至图17g所示,灯区300的边缘,如边角区的光强满足i1=i0×m×h×
(1/l1 1/l2

1/ln),其中,第i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到灯区300的顶角的距离为li、灯区300的节距p以及发光单元310的个数n满足:8.5≥p
×
(1/l1 1/l2

1/ln)≥6.3。
[0427]
例如,如图17a至图17g所示,q=p
×
(1/l1 1/l2 1/l3),8.5≥q≥6.3。
[0428]
例如,如图17a至图17g所示,发光单元310的尺寸可以为0.219mm
×
0.219mm。
[0429]
例如,如图17a至图17g和图18所示,以灯区300的节距为4.8毫米,发光单元310的节距为2.6毫米,m边形的边长为2.6毫米为例,三角形的边m2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0度时,q=3.926995;三角形的边m2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5度时,q=3.880136;三角形的边m2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0度时,q=3.840027;三角形的边m2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3度时,q=3.82151;三角形的边m2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5度时,q=3.811524;三角形的边m2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7度时,q=3.803458;三角形的边m2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20度时,q=3.794941;三角形的边m2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30度时,q=3.797286。由此,m边形旋转不同角度后,灯区的边缘位置处相对光强的大小随着角度的增加而逐渐减小。
[0430]
通过将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之一与三角形的一条边m2之间的夹角设置的较小,有利于提高灯区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从而提高灯区出光均匀性。
[0431]
例如,如图17a至图17g所示,第一方向或第二方向与三角形的一条边m2之间的夹角小于4.5度。例如,第一方向或第二方向与三角形的一条边m2之间的夹角小于4度。例如,第一方向或第二方向与三角形的一条边m2之间的夹角小于3.5度。例如,第一方向或第二方向与三角形的一条边m2之间的夹角小于3度。例如,第一方向或第二方向与三角形的一条边m2之间的夹角小于2.5度。例如,第一方向或第二方向与三角形的一条边m2之间的夹角小于2度。例如,第一方向或第二方向与三角形的一条边m2之间的夹角小于1.5度。例如,第一方向或第二方向与三角形的一条边m2之间的夹角小于1度。例如,第一方向或第二方向与三角形的一条边m2之间的夹角小于0.5度。
[0432]
例如,如图17a至图17g所示,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如顶角区域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5。
[0433]
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5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6。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6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7。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7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8。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8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9。
[0434]
例如,图17a至图17g所示示例中挡墙的尺寸、材料等参数可以与上述示例中的相应参数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0435]
图19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不同示例中一个灯区中发光单元的分布示意图。
[0436]
例如,图19所示示例中至少一个灯区300包括九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315、316、317、318以及319,其中的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的中心顺次连线构成四边形,或者九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315、316、317、318以及319排列为四边形,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至少之一与四边形的至少一条边之间的夹角大于0度。
[0437]
上述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可以为位于最外侧的四个发光单元,也可以为最靠近灯区顶角的四个发光单元。
[0438]
例如,如图19所示,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0.5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1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2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3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4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5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5.5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6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6.5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7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8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9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10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10.5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11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与m边形的各边之间的夹角均大于12度。
[0439]
例如,如图19所示,m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2~18度。例如,m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2.5~17.5度。例如,m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3~17度。例如,m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3.5~16.5度。例如,m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4~16度。例如,m边形的边m1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4.5~15度。
[0440]
例如,如图19所示,灯区300包括9个发光单元,第i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到灯区300的顶角的距离为li,i取值范围为1到9,li、p以及n满足:8.5≥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6.3。
[0441]
例如,8.3≥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6.5。
[0442]
例如,8.1≥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6.6。
[0443]
例如,8.2≥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6.7。
[0444]
例如,8≥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6。
[0445]
例如,7.9≥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6.9。
[0446]
例如,7.8≥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7。
[0447]
例如,7.7≥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6.8。
[0448]
例如,7.5≥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7.1。
[0449]
例如,7.6≥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7.2。
[0450]
例如,7.4≥p
×
(1/l1 1/l2 1/l3 1/l4 1/l5 1/l6 1/l7 1/l8 1/l9)≥7.3。
[0451]
例如,如图19所示,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3。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65~2.2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2.2。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75~2.1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
形的边长之比为1.8~2.1。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85~2.05。例如,灯区300的节距与四边形的边长之比为1.9~2。
[0452]
例如,如图19所示,九个发光单元311、312、313、314、315、316、317、318以及319可以均匀分布。
[0453]
例如,发光单元315可以位于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构成的四边形的中心。
[0454]
例如,如图19所示,发光单元318可以位于发光单元311与发光单元314之间,发光单元319可以位于发光单元313与发光单元314之间,发光单元317可以位于发光单元313与发光单元312之间,发光单元316可以位于发光单元312与发光单元311之间。
[0455]
例如,四边形的四条边分别经过发光单元318、319、317以及316的中心。
[0456]
例如,发光单元318、319、317以及316的中心可以分别为四边形的四条边的中心。
[0457]
例如,如图19所示,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的中心顺次连线构成的四边形可以为矩形。
[0458]
例如,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的中心顺次连线构成的四边形可以为正方形。
[0459]
例如,四边形的两条边与第一方向之间的夹角大于0度,四边形中另外两条边与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大于0度。
[0460]
例如,如图7所示,灯区300的形状为第一正方形,四个发光单元311、312、313以及314的中心顺次连线构成的四边形可以为第二正方形,第一正方形的对角线与第二正方形的对角线之间的夹角大于0度。
[0461]
例如,如图19所示,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如顶角区域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5。
[0462]
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5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6。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6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7。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7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8。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85。例如,灯区300的边缘位置处的光强与灯区300的中心位置处的光强之比不小于0.9。
[0463]
例如,图19所示示例中挡墙的尺寸、材料以及发光单元的尺寸等参数可以与上述示例中的相应参数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0464]
本公开实施例不限于灯区的形状为如图1至图19所示的矩形,如灯区的形状可以根据背光结构对应的显示面板的需求进行设计,如灯区的形状还可以为六边形或者八边形等。
[0465]
本公开实施例不限于灯区中发光单元的数量为图1至图19所示的三个、四个、五个、七个、九个,可以根据发光单元的位置以及尺寸对数量进行设置,如灯区中发光单元的数量还可以为六个、八个、十个、十一个、十二个等。
[0466]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背光结构,通过对灯区中发光单元的数量、m边形的边长、灯
区的节距、m边形的边与第一方向或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进行协调设置,有利于提高灯区边缘的光强,进而提高灯区的出光均匀性。
[0467]
图20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示例提供的沿图1所示aa’线所截的局部截面示意图。图21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示例提供的沿图10所示bb’线所截的局部截面示意图。
[0468]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20和图21所示,背光结构还包括平胶400,位于挡墙220与发光单元310之间,以及相邻两个发光单元310之间。平胶400的厚度不小于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且小于挡墙220的厚度,平胶400靠近基板100一侧表面在基板100上的正投影完全位于平胶400远离基板100一侧表面在基板100上的正投影内。
[0469]
例如,如图20和图21所示,平胶400可以填充挡墙220与发光单元310中的间隙的至少部分,以及相邻发光单元310之间的间隙的至少部分。
[0470]
例如,如图20和图21所示,平胶400的厚度可以大于发光单元310的高度,也可以等于发光单元310的高度。
[0471]
例如,如图20和图21所示,平胶400可以采用白油。例如,平胶400的厚度可以为50微米。例如,平胶400的厚度可以大于90微米。例如,平胶400的厚度可以小于250微米。例如,平胶400的厚度可以小于200微米。例如,平胶400的厚度可以小于180微米。例如,平胶400的厚度可以小于150微米。例如,平胶400的厚度可以小于120微米。例如,平胶400的厚度可以小于100微米。
[0472]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20和图21所示,平胶400被相邻两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连线所在平面(如xz平面)所截的截面形状包括梯形,梯形远离基板100的第一底边410的长度大于梯形靠近基板100的第二底边420的长度,且第一底边410和第二底边420在基板100上的正投影的彼此靠近的端点之间的距离为17~32微米,上述相邻两个发光单元310的中心连线所在平面垂直于基板100。
[0473]
例如,如图20和图21所示,第一底边410与第二底边420的中心连线垂直于基板100。例如,第一底边410与第二底边420在梯形的垂直于基板100的中心线一侧的长度差可以为17~32微米。
[0474]
例如,不同位置处的平胶400的厚度之差可以为平胶400厚度最大位置处的10%以下。例如,不同位置处的平胶400的厚度之差可以为平胶400厚度最大位置处的8%以下。
[0475]
例如,平胶400的厚度为49.79微米,且第一底边410与第二底边420在梯形的垂直于基板100的中心线的一侧的长度差可以为28.93微米,第一底边410与第二底边420在梯形的垂直于基板100的中心线的另一侧的长度差可以为30.9微米。
[0476]
例如,平胶400的厚度为47.29微米,且第一底边410与第二底边420在梯形的垂直于基板100的中心线的一侧的长度差可以为26.3微米,第一底边410与第二底边420在梯形的垂直于基板100的中心线的另一侧的长度差可以为29.59微米。
[0477]
例如,平胶400的厚度为51.28微米,且第一底边410与第二底边420在梯形的垂直于基板100的中心线的一侧的长度差可以为18.41微米,第一底边410与第二底边420在梯形的垂直于基板100的中心线的另一侧的长度差可以为26.96微米。
[0478]
例如,平胶400的厚度为51.94微米,且第一底边410与第二底边420在梯形的垂直于基板100的中心线的一侧的长度差可以为26.3微米,第一底边410与第二底边420在梯形
的垂直于基板100的中心线的另一侧的长度差可以为27.61微米。
[0479]
本公开提供的背光结构中,通过将平胶的截面设置为梯形,如形成底切结构,可以防止平胶受热延展后侵蚀与发光单元电连接的焊盘(如图2a所示的焊盘321),与此同时,还可以防止发光单元发出的光线经过平胶后出射而出现折射率不同导致的出光特性变化。
[0480]
图22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示例提供的沿图10所示bb’线所截的局部截面结构示意图。
[0481]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22所示,基板100远离发光单元310一侧设置有导热胶500,导热胶500中设置有至少一个开孔501。
[0482]
例如,如图22所示,基板100远离发光单元310的整面贴附厚度为小于1微米的黑色导热胶以起到散热效果。
[0483]
例如,如图22所示,开孔502的孔径可以为1.5毫米。例如,开孔502的数量可以大于100个,如29*18个。通过在导热胶中设置开孔,有利于在基板上贴附导热胶时起到排气作用,防止导热胶褶皱。
[0484]
例如,基板100远离发光单元310的一侧还可以设置接地导线,如铜导线。例如,铜导线的长度可以为0.45毫米。
[0485]
例如,基板100面向发光单元310的一侧还可以设置厚度为0.3微米的平胶,如每个灯区外围可以设置白色围坝胶,例如白色围坝胶的宽度可以为0.5毫米,高度可以为0.25毫米,以起到提升亮度、改善光晕的效果。
[0486]
图23为包括图11所示基板、挡墙以及发光单元的背光结构的局部截面示意图。
[0487]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23所示,背光结构还包括光扩散结构610,位于发光单元310远离基板100的一侧。光扩散结构610包括至少一层扩散膜,如光扩散结构610包括三层扩散膜611、612以及613,每层扩散膜的厚度为0.05~0.2毫米。
[0488]
例如,不同扩散膜的厚度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0489]
例如,如图23所示,扩散膜611的厚度为0.12毫米,扩散膜612的厚度为0.13毫米,扩散膜613的厚度为0.13毫米。例如,扩散膜611的厚度为0.085毫米,扩散膜612的厚度为0.19毫米,扩散膜613的厚度为0.14毫米。例如,三层扩散膜611、612以及613的厚度可以均为0.19毫米。例如,扩散膜的重量可以为14.7克。例如,扩散膜611的重量为10.25克,扩散膜612的重量为14.31克,扩散膜613的重量为20.5克。
[0490]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23所示,背光结构还包括色转换结构620,位于光扩散结构610远离发光单元310的一侧。色转换结构620包括色转换膜622,被配置为将第一颜色光转换为第二颜色光,第一颜色光包括蓝光,第二颜色光包括红光和绿光的至少之一。例如,色转换膜将蓝光转换为红光。例如,色转换膜将蓝光转换为绿光。
[0491]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23所示,色转换结构620还包括棱镜623,位于色转换膜622远离发光单元310的一侧。
[0492]
例如,棱镜623的总厚度可以为0.2毫米,棱镜623中包括多个子棱镜,各子棱镜的长度可以为39微米,宽度可以为39微米,高度可以为17微米。
[0493]
例如,子棱镜的节距与发光单元的节距之比大于100且小于150。
[0494]
例如,如图23所示,色转换结构620还包括荧光粉复合膜621,位于色转换膜622靠近基板100的一侧。
[0495]
例如,如图23所示,色转换结构620的厚度可以为0.2~0.4毫米。例如,色转换结构620的厚度可以为0.21毫米。例如,色转换结构620的厚度可以为0.27毫米。例如,色转换结构620的厚度可以为0.308毫米。例如,色转换结构620的厚度可以为27克。例如,色转换结构620的厚度可以为30.78克。
[0496]
在一些示例中,如图23所示,背光结构还包括棱镜结构630,位于色转换结构620远离发光单元310的一侧。棱镜结构630包括至少一个棱镜层,棱镜层的厚度为0.05~0.2毫米。
[0497]
例如,如图23所示,棱镜结构630包括棱镜层631和棱镜层632。例如,棱镜层631和棱镜层632的厚度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0498]
例如,如图23所示,棱镜层631的厚度可以为0.1毫米,棱镜层632的厚度可以为0.11毫米。例如,棱镜层631的厚度可以为0.09毫米,棱镜层632的厚度可以为0.24毫米。
[0499]
例如,棱镜结构630也可以仅包括一层棱镜层,该棱镜层的厚度可以为0.16毫米。
[0500]
例如,背光结构还可以包括位于棱镜结构630远离基板100一侧的扩散板(图中未示出)。
[0501]
图24为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装置的局部截面结构示意图。如图24所示,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面板1000以及背光结构2000,显示面板 1000位于背光结构2000的出光侧。
[0502]
本公开提供的显示装置中的背光结构可以为上述实施例提供的任一种背光结构,通过对背光结构的灯区中发光单元的数量、m边形的边长、灯区的节距、m边形的边与第一方向或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进行协调设置,有利于提高灯区边缘的光强,进而提高灯区的出光均匀性。
[0503]
例如,如图24所示,背光结构2000还包括位于棱镜结构630远离基板100一侧的扩散板650。例如,扩散板650的厚度可以为0.24毫米。例如,扩散板650的重量可以为15.2克。
[0504]
例如,如图24所示,显示面板1000以为液晶显示面板。液晶显示面板可以包括阵列基板1003、对置基板1002以及位于阵列基板1003和对置基板1002之间的液晶层(未示出)。
[0505]
例如,阵列基板1003面向对置基板1002的一侧可以包括沿一方向延伸的多条栅线和沿另一方向延伸的多条数据线,多条栅线和多条数据线交叉设置以限定阵列排布的多个像素单元,多个像素单元可以排列为像素阵列。每个像素单元可以包括像素电极以及薄膜晶体管,栅线与薄膜晶体管的栅极相连以控制薄膜晶体管的打开或者关闭,像素电极与薄膜晶体管的源漏极之一相连,数据线与薄膜晶体管的源漏极中的另一个相连,数据线通过薄膜晶体管对像素电极输入显示画面所需的电压信号以实现该阵列基板的显示。
[0506]
例如,对置基板1002可以为彩膜基板,彩膜基板面向阵列基板1003的一侧可以设置与像素单元对应的彩膜层以及覆盖栅线和数据线等位于非显示区的结构的黑矩阵。例如,彩膜基板面向阵列基板1003的一侧还可以设置与像素电极相对设置的公共电极,公共电极被配置为施加公共电压以与像素电极产生驱动液晶层中的液晶分子偏转的电场。液晶分子通过发生偏转以改变液晶层的透过率,从而实现期望灰度图像的显示。
[0507]
例如,如图24所示,显示面板 1000还可包括设置在阵列基板1003远离对置基板1002的一侧的第一偏光片1004和设置在对置基板1002远离阵列基板1003的一侧的第二偏光片1001。第一偏光片1004包括沿di1方向延伸的透光轴并使入射到其中的背光沿着di1方向偏振。第二偏光片1001包括沿di2方向延伸的透光轴并使入射到第二偏光片的光沿着di2
方向偏振。例如,第一偏光片1004的透光轴和第二偏光片1001的透光轴彼此垂直。
[0508]
例如,如图24所示,显示装置还包括胶框3002,胶框3002用于支撑显示面板1000。
[0509]
例如,如图24所示,显示装置还包括支撑框3001,该支撑框3001包括外框和背框的一体化结构。支撑框用于支撑胶框3002以及背光结构2000。
[0510]
例如,如图24所示,显示装置还包括位于导热胶500远离包括基板、发光单元以及挡墙图案等结构的灯板123一侧的固定胶640,固定胶640用于将背光结构2000固定在支撑框3001上。
[0511]
例如,如图24所示,第二偏光片1001的厚度可以为0.28毫米。例如,对置基板1002的厚度可以为0.25毫米。例如,阵列基板1003的厚度可以为0.25毫米。例如,第一偏光片1004的厚度可以为0.11毫米。例如,第二偏光片1001、对置基板1002、阵列基板1003以及第一偏光片1004的重量总和可以为159.3克。
[0512]
例如,如图24所示,第二偏光片1001的厚度可以为0.122毫米。例如,对置基板1002的厚度可以为0.2毫米。例如,阵列基板1003的厚度可以为0.2毫米。例如,第一偏光片1004的厚度可以为0.087毫米。例如,第二偏光片1001、对置基板1002、阵列基板1003以及第一偏光片1004的重量总和可以为105.47克。
[0513]
例如,如图24所示,灯板123的厚度可以为0.27毫米,灯板123与导热胶500之间还设置有灯板保护胶,如灯板保护胶的厚度可以为0.31毫米,导热胶500的厚度可以为0.09毫米,该灯板、灯板保护胶以及导热胶的总重量可以为76.6克。
[0514]
例如,如图24所示,灯板123的厚度可以为0.25毫米,灯板123远离光扩散结构610的一侧可以仅设置灯板保护胶,不再设置导热胶,如灯板保护胶的厚度可以为0.1毫米,该灯板以及灯板保护胶的总重量可以为41.41克。
[0515]
例如,如图24所示,在设置导热胶500时,固定胶640的厚度可以为0.03毫米。例如,在不设置导热胶500时,固定胶640的厚度可以为0.1毫米。
[0516]
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1)本公开的实施例附图中,只涉及到与本公开实施例涉及到的结构,其他结构可参考通常设计。
[0517]
(2)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公开的同一实施例及不同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0518]
以上所述仅是本公开的示范性实施方式,而非用于限制本公开的保护范围,本公开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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