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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包装个人护理产品的单位剂量制品的制作方法

2022-08-28 05:11:08 来源:中国专利 TAG:

技术特征:
1.一种包含第一隔室的单位剂量制品,其包含:限定第一内部袋形物体积的袋形物形式的水溶性薄膜,所述水溶性薄膜包含水溶性树脂;包围所述水溶性薄膜的限定第二内部袋形物体积的袋形物形式的无纺织物,所述无纺织物包含多个纤维;以及容纳在所述第一隔室中的第一组合物,其中当所述第一隔室与水接触时,所述第一组合物被释放,并且与包含所述袋形物形式的水溶性薄膜且不包括所述袋形物形式的无纺织物的相同单位剂量制品相比,所述单位剂量制品延长所述第一组合物的释放。2.一种包含第一隔室的单位剂量制品,其包含:限定第一内部袋形物体积的袋形物形式的水溶性薄膜,所述水溶性薄膜包含水溶性树脂;包围所述水溶性薄膜的限定第二内部袋形物体积的袋形物形式的无纺织物,所述无纺织物包含多个纤维;以及容纳在所述第一隔室中的第一组合物,其中根据mstm 205,所述无纺织物的溶解时间大于所述水溶性薄膜的溶解时间。3.一种包含第一隔室的单位剂量制品,其包含:限定第一内部袋形物体积的袋形物形式的水溶性薄膜,所述水溶性薄膜包含水溶性树脂;包围所述水溶性薄膜的限定第二内部袋形物体积的袋形物形式的无纺织物,所述无纺织物包含多个纤维;以及容纳在所述第一隔室中的第一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薄膜和无纺织物为层压材料形式并且具有在约5%至约100%范围内的层压程度。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无纺织物和所述水溶性薄膜是层压材料的形式。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层压材料具有在约5%至约25%范围内的层压程度。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层压材料具有在约50%至约100%范围内的层压程度。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至少一部分所述无纺织物不溶于水。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至少一部分所述无纺织物根据mstm 205在约0℃至约20℃范围内的温度下可溶于水。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至少一部分所述无纺织物根据mstm 205在20℃或更低的水温下不溶于水。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多个纤维包含有包含非水溶性纤维形成材料的纤维类型。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多个纤维包含
有包含水溶性纤维形成材料的纤维类型。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多个纤维包含有包含聚乙烯醇均聚物纤维形成材料、聚乙烯醇共聚物纤维形成材料或其组合的纤维类型。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聚乙烯醇均聚物或聚乙烯醇共聚物具有在约75%至约89%范围内的水解度。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权利要求13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聚乙烯醇均聚物或聚乙烯醇共聚物具有在约90%至约99.9%范围内的水解度。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多个纤维包含有包含水溶性纤维形成材料的纤维类型和包含非水溶性纤维形成材料的纤维类型。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多个纤维包含基于所述纤维的总重量约10重量%至约80重量%的水溶性纤维,并且余量是非水溶性纤维。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多个纤维包含第一纤维类型;和第二纤维类型,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纤维类型在以下群组中的一或多个特性方面具有差异:长径(l/d)比、韧度、形状、刚性、弹性、在水中的溶解度、熔点、玻璃化转变温度(t
g
)、纤维化学组成和颜色。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第一纤维类型包含聚乙烯醇均聚物、聚乙烯醇共聚物或其组合。19.根据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第一纤维类型包含两种或更多种聚乙烯醇均聚物、两种或更多种聚乙烯醇共聚物、或聚乙烯醇均聚物和聚乙烯醇共聚物的组合。20.根据权利要求17至19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第二纤维类型包含聚乙烯醇均聚物、聚乙烯醇共聚物或其组合。21.根据权利要求17至20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第二纤维类型包含两种或更多种聚乙烯醇均聚物、两种或更多种聚乙烯醇共聚物、或聚乙烯醇均聚物和聚乙烯醇共聚物的组合。22.根据权利要求17至21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第一纤维类型包含非水溶性聚合物。23.根据权利要求17至22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第二纤维类型包含水解度在约75%至约89%范围内的聚乙烯醇。24.根据权利要求17至23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第二纤维类型包含水解度在约90%至约99.5%范围内的聚乙烯醇。25.根据权利要求17至24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第二纤维类型包含非水溶性聚合物纤维形成材料。26.根据权利要求7或22至25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非水溶性纤维形成材料包含以下群组中的一或多种材料:棉、大麻、黄麻、亚麻、苎麻、剑麻、甘蔗渣、香蕉、花树皮、丝绸、肌腱、羊肠线、羊毛、海丝、马海毛、安哥拉、羊绒、胶原蛋白、肌动蛋白、
尼龙、涤纶、人造丝、竹、莫代尔、二醋酸纤维、三醋酸纤维、聚乙烯醇均聚物和聚乙烯醇共聚物。2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无纺织物具有在约1dtex至约5dtex、或约1dtex至约3dtex、或约1.5dtex至约2.5dtex范围内的线性质量密度。2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无纺织物是可生物降解的。2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水溶性树脂包含聚乙烯醇均聚物、聚乙烯醇共聚物或其组合。3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无纺织物进一步包含以下群组中的一或多种:分散在纤维中、分散在无纺织物表面上或其组合的化学去角质剂、机械去角质剂、香水微胶囊、厌恶剂、表面活性剂、着色剂、酶、皮肤调理剂、去油剂和美容剂。3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多个纤维进一步包含以下群组中的一或多种:分散在纤维中、分散在纤维上或其组合的化学去角质剂、机械去角质剂、香水微胶囊、厌恶剂、表面活性剂、着色剂、酶、皮肤调理剂、去油剂和美容剂。3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包含以下群组中的一或多种:化学去角质剂、机械去角质剂、香水微胶囊、厌恶剂、表面活性剂、着色剂、酶、皮肤调理剂、去油剂、美容剂、可摄取成分和肥料。33.根据权利要求30至32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机械去角质剂包含选自以下群组中的一或多种去角质剂:杏壳、糖、燕麦、盐、二氧化硅、硅藻土、粘土、铝水合物、聚乙烯醇微珠和浮石。34.根据权利要求30至33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化学去角质剂包含以下群组中的一或多种去角质剂:α羟基酸、β羟基酸、酶、水杨酸、乙醇酸、柠檬酸和苹果酸。3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进一步包含有含在所述单位剂量制品中的第二组合物。3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含在所述水溶性薄膜中。37.根据权利要求35或36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第二组合物设置在所述第二内部袋形物体积内,在所述水溶性薄膜和所述无纺织物之间。38.根据1至35或37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设置在所述第二内部袋形物体积内,在所述水溶性薄膜和所述无纺织物之间。39.根据权利要求1至38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包含液体。4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包含个人护理组合物。41.根据权利要求35至40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第二组合物包含个人护理组合物。
4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个人护理组合物被提供在以下群组中的一或多种之上或之中:所述多个纤维、所述无纺织物和所述水溶性薄膜。4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袋形物形式的无纺织物具有背对所述内部袋形物体积的外表面,并且个人护理组合物提供在所述外表面上。44.根据权利要求40至43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个人护理组合物包含以下群组中的一或多种组合物: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洗面奶、化妆水、皮肤护理剂、身体油、芳香剂、头发护理剂、浴盐、精油、爆炸浴盐和酶。4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单位剂量制品包含第二隔室,所述第二隔室包含限定内部袋形物体积的袋形物形式的水溶性薄膜和无纺织物中的一或多种。4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单位剂量制品包含第三隔室,所述第三隔室包含一或多种限定内部袋形物体积的袋形物形式的水溶性薄膜。47.根据权利要求45或46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至少一个隔室由不溶于水的无纺织物形成。48.根据权利要求45至47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至少一个隔室由根据mstm 205在约0℃至约20℃的温度范围下可溶于水的无纺织物形成。49.根据权利要求45至48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至少一个隔室由无纺织物形成,其中至少一部分所述无纺织物根据mstm 205在20℃或更低的温度下不溶于水。50.根据权利要求45至49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至少一个隔室由层压材料形式的无纺织物和水溶性薄膜形成。51.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层压材料具有约25%或更低的层压程度。52.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层压材料具有在约50%至约100%范围内的层压程度。53.根据权利要求45至52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以并排构造提供两个隔室。54.根据权利要求45至53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两个隔室是叠加的。55.根据权利要求45至54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其中一个隔室包含所述第一组合物并且所述第一组合物包含表面活性剂,并且第二隔室包含有包含酶的第二组合物。5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多个纤维包含至少一种韧度在约3cn/dtex至约15cn/dtex、或约5cn/dtex至约12cn/dtex、或约5cn/dtex至约10cn/dtex范围内的纤维类型。5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多个纤维包含
至少一种平均直径在约10微米至约300微米、或约50微米至200微米、或约50微米至约100微米范围内的纤维类型。5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多个纤维包含至少一种具有基本上均匀的平均直径的纤维类型。5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多个纤维包含至少一种平均长度在约30mm至约100mm范围内或在约30mm至约60mm范围内的纤维类型。6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无纺织物是多孔的。61.根据权利要求60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无纺织物具有约30%至约90%的孔隙率。6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水溶性树脂包含聚乙烯醇树脂,所述聚乙烯醇树脂选自以下群组:聚乙烯醇均聚物、聚乙烯醇共聚物以及聚乙烯醇均聚物和聚乙烯醇共聚物的混合物;并且所述聚乙烯醇树脂具有在约75%至约99.9%范围内的水解度。6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所述水溶性树脂包含聚乙烯醇树脂,所述聚乙烯醇树脂选自以下群组:聚乙烯醇均聚物、聚乙烯醇共聚物或聚乙烯醇均聚物和聚乙烯醇共聚物的混合物;并且所述聚乙烯醇树脂具有在约75%至约98%范围内的水解度。6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增塑剂包括在所述水溶性薄膜、所述多个纤维的纤维或两者中。6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根据液体释放测试,所述单位剂量制品在至少约1分钟内不开始释放所述第一组合物。6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根据液体释放测试,所述单位剂量制品在至少约2分钟内不开始释放所述第一组合物。6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其中根据液体释放测试,所述单位剂量制品在至少约3分钟内不开始释放所述第一组合物。68.一种包含隔室的单位剂量制品,其包含:限定第一内部袋形物体积的袋形物形式的水溶性薄膜,所述水溶性薄膜包含水溶性树脂,所述水溶性树脂包含聚乙烯醇均聚物、聚乙烯醇共聚物或聚乙烯醇均聚物和聚乙烯醇共聚物的混合物;包围所述袋形物形式的水溶性薄膜的限定第二内部袋形物体积的袋形物形式的无纺织物,所述无纺织物包含多个纤维,所述纤维包含有包含具有约75%至约91%水解度的聚乙烯醇均聚物纤维形成材料的第一纤维类型和包含非水溶性聚酯和聚乳酸纤维形成材料中的一或两种的第二纤维类型,其中所述水溶性薄膜和所述无纺织物为层压材料的形式;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一内部袋形物体积内的个人护理组合物,并且所述个人护理组合物包含表面活性剂。69.一种包含隔室的单位剂量制品,其包含:限定第一内部袋形物体积的袋形物形式的水溶性薄膜,所述水溶性薄膜包含水溶性树
脂,所述水溶性树脂包含聚乙烯醇均聚物、聚乙烯醇共聚物或聚乙烯醇均聚物和聚乙烯醇共聚物的混合物;包围所述袋形物形式的水溶性薄膜的限定第二内部袋形物体积的袋形物形式的无纺织物,所述无纺织物包含多个纤维,所述纤维包含有包含具有约92%至约99.9%水解度的聚乙烯醇均聚物的第一纤维类型和包含非水溶性聚酯和聚乳酸纤维形成材料中的一或两种的第二纤维类型,其中所述水溶性薄膜和所述无纺织物为层压材料的形式;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一内部袋形物体积内的个人护理组合物,并且所述个人护理组合物包含表面活性剂。70.一种制备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的方法,其包含:将所述水溶性薄膜形成为限定开口袋形物体积的开口袋形物;将所述第一组合物添加到所述开口袋形物体积中;以及密封所述薄膜以形成所述第一内部袋形物体积。71.根据权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将所述水溶性薄膜形成为限定所述开口袋形物体积的所述开口袋形物包含将所述水溶性薄膜和所述无纺织物共同热成型,使得在袋形物形成期间所述水溶性薄膜和所述无纺织物形成层压材料。72.根据权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含在将所述水溶性薄膜形成为限定所述开口袋形物体积的所述开口袋形物之前将所述水溶性薄膜和所述无纺织物层压。73.根据权利要求71至72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密封所述薄膜以形成所述第一内部袋形物体积包含将第二水溶性薄膜和第二无纺织物放置在所述袋形物的打开部分之上并将所述第二水溶性薄膜和无纺织物与所述开口袋形物形式的水溶性薄膜密封,其中所述第二水溶性薄膜和所述第二无纺织物被配置为使得所述第二水溶性薄膜与所述开口袋形物体积相邻并且所述第二水溶性薄膜形成所述袋形物的外表面。74.根据权利要求71至73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密封包含热密封。75.根据权利要求71至74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密封包含溶剂密封。76.一种使人皮肤去角质的方法,包含使人皮肤与根据权利要求1至69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单位剂量制品接触。

技术总结
本文公开了包含一个或多个隔室的单位剂量制品,所述一个或多个隔室包含无纺织物和水溶性薄膜。溶性薄膜。


技术研发人员:N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蒙诺苏尔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0.12.02
技术公布日:2022/8/26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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