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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服务系统、移动电池、便携通信终端用应用软件以及充电服务用服务器的制作方法

2022-08-17 03:14:23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充电服务系统、移动电池、便携通信终端用应用软件以及充电服务用服务器。


背景技术:

2.在日本特开2014-36487号公报中,公开了与电动汽车的充电系统有关的发明。在同公报中公开了如下的充电控制方法,即、在对每个充电用的连接器确认线缆连接状况后,进行利用者的认证,在能够确认连接器连接以及利用者认证已完成的阶段许可充电的开始。而且,通过任意选择充电开始顺序,能够实现利用者认证能够灵活切换为能够应对先认证或者后认证中的任一个的自由认证来利用的充电系统。
3.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4-36487号公报
4.然而,本发明人对实现向智能手机等所使用的移动电池快速地充电的快速充电服务的提供进行了研究。希望在该移动电池用的快速充电服务中,导入包括认证在内能够在短时间内开始充电的构造,以使能够应对急迫要求充电的服务利用者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5.这里公开的充电服务系统具备充电器、移动电池、便携通信终端以及服务器。充电器具备无线供电装置。移动电池被预先赋予了电池id,并具备:与无线供电装置对应的无线受电装置;和能够与便携通信终端通信的通信装置。便携通信终端将电池id和用户id关联并存储。服务器将电池id、用户id以及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关联并存储。服务器构成为执行认证处理,在该认证处理中,从便携通信终端取得电池id和用户id,基于该用户id来判定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对于由该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的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根据该充电服务系统,通过便携通信终端与服务器的通信,完结判定服务利用者的权利的有效性的认证处理。因此,对于服务利用者而言,包括认证在内能够在短时间内开始充电。
6.也可以构成为,便携通信终端在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为有效的情况下,能够向由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发送充电开始信号。也可以构成为,便携通信终端在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为有效的情况下,能够从服务器取得电池id,向由存储于服务器的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发送充电开始信号。
7.便携通信终端也可以安装有用于与服务器连接的应用软件。应用软件也可以构成为:若在便携通信终端中启动,并且便携通信终端和服务器连接,则执行认证处理。也可以构成为,便携通信终端在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为有效的情况下,执行敦促将移动电池放置于充电器的预先决定的报告处理。另外,应用软件也可以构成为:若探测到移动电池已放置于充电器,则在便携通信终端中启动。另外,应用软件也可以构成为:当在便携通信终端中启动后,将便携通信终端和服务器连接,执行认证处理。另外,应用软件也可
以构成为:当在认证处理中,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为有效的情况下,在便携通信终端显示用于开始向移动电池充电的指示按钮。
8.另外,也可以构成为,便携通信终端在执行认证处理后,将用于开始充电的指示信号发送至移动电池。该情况下,也可以构成为,充电器和移动电池基于移动电池接收到的指示信号,执行从充电器向移动电池的无线供电。
9.另外,也可以构成为,便携通信终端在执行认证处理后,将基于无线供电的供电条件的供电条件信号发送至移动电池。该情况下,也可以构成为,充电器和移动电池在基于移动电池接收到的供电条件信号而决定的条件下,执行从充电器向移动电池的无线供电。另外,也可以构成为,便携通信终端在从充电器向移动电池执行无线供电时,充电状况显示于便携通信终端的画面。另外,也可以构成为,便携通信终端在无线供电完成后,将基于充电状况的利用信息发送至服务器。
10.也可以构成为,服务器基于利用信息,对用本人认证预先确定的服务利用者进行收费处理。
附图说明
11.图1是这里公开的充电服务系统10的概略图。
12.图2是表示s1至s4的处理流程的示意图。
13.图3是表示s5和s6的处理流程的示意图。
14.图4是表示通过应用软件as1显示于便携通信终端13的画面构成例的构成图。
15.附图标记说明
16.10

充电服务系统;11

充电器;11a

无线供电装置;11b

控制装置;12

移动电池;12a

无线受电装置;12b

通信装置;12c

控制装置;12d

电池单元;13

便携通信终端;13a

存储装置;13b

运算装置;13c

显示器;13d

通信装置;13e

通信装置(近距离无线通信);14

服务器;15

支付服务提供商公司;16

信用卡公司;30

充电点;as1

应用软件;ax

信号;bx

标识符(电池id);ux

用户id;nw

通信网络
具体实施方式
17.以下,对这里公开的充电服务系统的一个实施方式进行说明。这里说明的实施方式当然并不打算特别限定本发明。除非另有说明,本发明并不限定于这里说明的实施方式。各附图被示意性地描绘,并非一定反映实物。另外,对起到相同作用的部件、部位,适当地标注相同的附图标记,省略重复的说明。另外,说明书中的“wi-fi”、“bluetooth”为注册商标。
18.本发明人对提供全新的面向移动终端的快速充电服务进行了研究。在这里研究的快速充电服务中,向服务利用者提供一种移动电池,该移动电池搭载有应对利用了如搭载于混合动力车那样的高输出型的二次电池技术的快速充电的二次电池。该二次电池例如能够进行5c以上的极高的速率的充电。即使是能够携带的重量、大小,也可以在1分钟左右的时间内完结目前销售的智能手机中内置的电池容量的大致25%~30%左右的电力的充电。在街道中,可以设置多个应对该二次电池的快速充电的专用充电点。实现向上述的移动电池的快速充电,能够在短时间内提供向充电不足的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的供电。
19.本发明人希望在这样的移动电池用的快速充电服务中,按照服务利用合同,仅基
于合同的服务利用者能够在充电点适当地充电。例如,若在每个充电点并且每次利用服务时都需要用于服务利用者的批准的认证,则每次需要与支付服务提供商公司等的通信,充电开始前被迫等待。因此,在服务利用开始前花费时间和精力。在欲提供的移动电池用的快速充电服务中,为了也能够应对没有时间的服务利用者的迫切的供电需要,希望提高便利性。实现与其他服务的差别化。基于该观点,可以按照服务的利用合同,导入能够瞬时且可靠地进行服务利用者的认证的构造。
20.《充电服务系统10》
21.图1是这里公开的充电服务系统10的概略图。充电服务系统10具备充电器11、移动电池12、便携通信终端13、服务器14。在该实施方式中,充电服务例如能够通过支付服务提供商公司15和信用卡公司16用信用卡结算。
22.〈充电器11〉
23.充电器11具备无线供电装置11a和控制装置11b。无线供电装置11a是能够以无线方式向移动电池12供电的装置。无线供电装置11a例如可以具备送电线圈等。控制装置11b是用于执行充电器11的各种处理的控制装置。充电器11例如可以设置于在街道中设置的充电点30。充电点30例如设置于如书店、便利店这样的商店、车站的检票口、站内等。对于充电器11而言,可以为能够设置在桌上的充电器或能够设置于地面的充电器等。充电器11例如可以设置有能够将作为充电对象的移动电池12放置于规定位置的放置场所。无线供电装置11a可以设置为能够向已放置于该放置场所的移动电池12供电。
24.〈移动电池12〉
25.移动电池12具备无线受电装置12a、通信装置12b以及控制装置12c。无线受电装置12a是与无线供电装置11a对应的受电装置。
26.另行装入于移动电池12的通信装置12b是能够与便携通信终端13进行通信的通信装置。装入于移动电池12的通信装置12b是主要用于与便携通信终端13的通信c2的装置。
27.控制装置12c是用于控制移动电池12的各种处理的装置。这里,充电器11的控制装置11b和移动电池12的控制装置12c例如可以通过按照预先决定的程序进行驱动的计算机而具体化。具体而言,在该实施方式中,充电器11的控制装置11b以及移动电池12的控制装置12c分别可以由微型计算机实现。装入于控制装置11b以及控制装置12c的程序、存储的信息可以构成为可以通过软件适当地改写。
28.移动电池12被预先赋予了电池id作为确定电池的信息。电池id是单独确定电池的信息,可以作成可由计算机读取的信息。电池id在图中设为“bx”。
29.移动电池12设定为能够发出信号ax。信号ax是在与充电器11的关系中表示是可以接受借助充电器11所提供的充电服务的快速充电的移动电池12的预先决定的信号。此外,该信号ax例如也可以构成为通过变更已装入于移动电池12的软件来更新。例如,也可以通过服务提供商的操作来定期地改写信号ax。控制装置12c也可以构成为基于便携通信终端13与移动电池12的通信来更新信号ax。信号ax也可以在不同的移动电池12中共用。作为电池id的标识符bx可以存储于移动电池12的控制装置12c的预先决定的存储区域。
30.充电器11和移动电池12可以具备能够适当地传递信号等的通信功能。充电器11与移动电池12的通信c1例如可以通过利用能够进行电波的接收发送的无线供电装置11a和无线受电装置12a而实现。无线供电装置11a和无线受电装置12a分别具备线圈。无线供电装置
11a和无线受电装置12a可以构成为能够通过电波接收发送信号。此外,在无线供电装置11a和无线受电装置12a中,可以适当地采用现有技术。因此,这里省略对无线供电装置11a和无线受电装置12a的详细说明。充电器11和移动电池12也可以构成为:无线供电装置11a和无线受电装置12a能够用另行准备的通信设备进行通信。
31.〈便携通信终端13〉
32.便携通信终端13是构成为能够与服务器14进行通信的便携式的通信终端。便携通信终端13例如可以是在移动通信环境、wi-fi通信环境下,能够与互联网等通信网络nw连接的通信终端。除智能手机、平板终端之外,该便携通信终端13例如也能够通过如智能手表这样的可穿戴终端来实现。便携通信终端13将电池id和用户id关联并存储。在该实施方式中,电池id是用于确定移动电池12的信息。在该实施方式中,用户id是用于确定服务利用者的信息。在图1中,电池id设为“bx”。用户id设为“ux”。电池id(bx)和用户id(ux)可以分别作成可由计算机读取的信息。
33.此外,便携通信终端13的实施形态并不限定于这里举出的方式。在便携通信终端13中,例如可以具备存储信息的存储装置13a、处理信息的运算装置13b、兼做如触摸面板这样的操作装置的显示器13c、能够向互联网等通信网络等连接的通信装置13d等。便携通信终端13例如也可以是能够通过如智能手机、移动wifi路由器这样的中继器来向互联网等通信网络等连接的终端。另外,便携通信终端13可以构成为:能够适当地装入应用软件,通过应用软件来实现预先决定的处理。便携通信终端13通过已装入的应用软件,可以适当地变更能够实现的功能。在该实施方式中,在便携通信终端13中,装入有用于接受充电服务的专用的应用软件as1。应用软件as1可以存储于便携通信终端13的预先决定的存储区域。
34.便携通信终端13具备通信装置13e。通信装置13e是构成为能够与已装入于移动电池12的通信装置12b进行通信的装置。在已装入于移动电池12的通信装置12b和已装入于便携通信终端13的通信装置13e中,分别可以采用通用地装入于便携通信终端13的通信装置。通信装置12b和通信装置13e可以具备与近距离无线通信对应的通信标准。在通信装置12b和通信装置13e中,例如可以采用与ble通信标准对应的所谓的ble模块(ble:bluetooth low energy)。ble模块是可以实现低功耗的通用的通信设备,目前通常装入于销售的智能手机。此外,这里,作为通信装置12b和通信装置13e所采用的通信设备,例示了ble模块。通信装置12b和通信装置13e所采用的通信标准、通信设备并不限定于该方式。可以根据今后的技术进步,适当地采用最佳的设备。
35.〈服务器14〉
36.服务器14是被置于能够通过通信网络nw与便携通信终端13进行通信的状态的服务器。服务器14可以是在充电服务系统10中提供充电服务的服务商所运营以及管理的云服务器。服务器14通过如互联网这样的通信网络nw,被置于能够适当地访问便携通信终端13的状态。服务器14构成为根据程序来发挥功能。
37.服务器14将电池id、用户id以及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关联并存储。服务器14构成为执行认证处理。在认证处理中,从便携通信终端13取得电池id和用户id。然后,基于该用户id,判定服务利用者接受对由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12的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
38.在认证处理中,作为事前准备,服务器14可以包括将电池id、用户id以及该利用者
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关联并存储的处理。实现该事前准备的处理可以通过装入了应用软件as1的便携通信终端13与服务器14的配合处理来实现。
39.〈应用软件as1〉
40.在便携通信终端13中,作为利用这里提出的充电服务的前提,可以安装有专用的应用软件as1。应用软件as1例如可以借助便携通信终端13通过通信网络nw而得到。应用软件as1构成为若在安装后第一次启动则显示预先决定的注册画面。应用软件as1是预先编程的软件,以使在便携通信终端13中实现用于执行用于接受该充电服务的必要的处理的功能。便携通信终端13可以是通用的终端,通过安装应用软件as1来实现用于接受充电服务所需要的功能。另外,应用软件as1可以适当地更新。
41.在该实施方式中,应用软件as1构成为:若应用软件as1在便携通信终端13中启动,则通过通信网络nw来将便携通信终端13适当地连接至服务器14。在该实施方式中,通过连接处理连接为能够在便携通信终端13和服务器14进行双向通信。便携通信终端13通过应用软件as1与服务器14连接。例如,在应用软件as1的初始设定画面中,能够选择注册处理。另外,在已经完成事前的注册处理的情况下,显示能够执行充电处理的画面。
42.在应用软件as1的主要处理中,可以举出以下的处理。
43.s1.用户id的分配
44.s2.移动电池12和便携通信终端13的配对
45.s3.电池id和用户id的关联
46.s4.服务利用者的结算方法的注册
47.s5.服务利用者利用充电服务时执行的充电处理
48.s6.向服务器14发送利用信息的发送处理
49.图2是表示s1至s4的处理流程的示意图。s1至s4的处理是提供充电服务前的事前的注册处理。s1至s4的处理例如在服务利用者得到移动电池12,并在便携通信终端13中安装了专用的应用软件as1的状态下进行。
50.〈s1.用户id的分配〉
51.在分配用户id的处理s1中,由服务器14为服务利用者赋予用户id。在该实施方式中构成为:在另行准备的专用网站注册姓名、生年月日、住址、移动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信息。这里输入的信息是用于确定服务利用者的信息。已输入的信息被发送至服务器14(s1)。已发送至服务器14的信息作为用户的个人信息而被记录。而且,服务器14构成为:根据已输入的信息进行个人认证,发行登录id和密码。并且,根据登录id,在应用软件as1的处理中注册支付方法,从而用户成为服务的签约者,被赋予用户id(ux)。已赋予的用户id(ux)可以在服务器14中与登录id、已注册的支付方法等关联并存储。
52.这里,从发行登录id到赋予用户id的处理例如可以按以下的顺序进行。服务器14向已在专用网站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通知用于设定登录id和密码的专用网站。然后,在该网站中按照用户的输入,为用户发行单独的登录id和密码。这里发行的登录id和密码在服务器14中与用户的个人信息关联并存储。登录id和密码在服务器14与便携通信终端13的配合处理中被用作便携通信终端13的应用的登录信息。并且,用户根据该登录id登录至应用,在服务器14与便携通信终端13的配合处理中被赋予用户id(ux)。登录id、用户id可以设定为在充电服务的服务利用者间不重复。在登录id中,也可以联合利用在现有的线上平台上
正在利用的id。
53.〈s2.移动电池12与便携通信终端13的配对〉
54.配对处理s2是在便携通信终端13中将移动电池12和便携通信终端13关联的处理(s2)。
55.在该实施方式中,可以构成为:通过应用软件as1的功能,便携通信终端13从移动电池12获取电池id(bx),将电池id和用户id关联并存储。例如,可以在便携通信终端13通过ble通信而识别到移动电池12时,便携通信终端13识别移动电池12的电池id(bx),并且存储。
56.例如,应用软件as1也可以构成为:在便携通信终端13和移动电池12通过ble通信而连接时,从便携通信终端13向移动电池12发送要求电池id的要求信号。移动电池12也可以构成为:响应便携通信终端13的要求信号,发送电池id。
57.作为其他方式,电池id例如也可以记录于为移动电池12、移动电池12的包装赋予的二维条形码。该情况下,可以通过便携通信终端13读取二维条形码而取得。也可以构成为:若应用软件as1启动,则便携通信终端13和预先已配对的移动电池12通过ble通信而连接。也可以在1个便携通信终端13配对多个移动电池12。当在1个便携通信终端13配对有多个移动电池12的情况下,应用软件as1可以构成为能够适当地选择该多个移动电池12中的1个移动电池12。
58.〈s3.电池id与用户id的关联〉
59.在该实施方式中,通过应用软件as1的功能,从便携通信终端13向服务器14发送电池id和用户id。服务器14将电池id和用户id关联并记录于服务器14内的预先决定的存储区域(s3)。
60.〈s4.服务利用者的结算方法的注册〉
61.在注册服务利用者的结算方法的处理中,注册服务利用者的结算方法。在注册结算方法的处理中,例如能够选择信用卡结算。在选择了信用卡结算的情况下,通过支付服务提供商公司15、信用卡公司16,判断服务利用者的批准。该情况下,信用卡号码、有效期限等输入信息被加密并从便携通信终端13发送至支付服务提供商公司15(s4-1)。支付服务提供商公司将被称为令牌的已加密的信息发送至便携通信终端13(s4-2)。接下来,从便携通信终端13向服务器14发送令牌(s4-3)。服务器14将用于关于服务利用者的结算方法的授权处理的信息与接收到的令牌一起进行关联并发送至支付服务提供商公司15(s4-4)。支付服务提供商公司15根据令牌将关于服务利用者的结算方法的信息发送至信用卡公司16,向信用卡公司16请求批准(所谓的授权)(s4-5)。
62.支付服务提供商公司15根据令牌,合成从便携通信终端13发送的已加密的信用卡号码、有效期限等信息。而且,将令牌替换为信用卡号码、有效期限等信息并将批准信息发送至信用卡公司16,请求批准(s4-5)。信用卡公司16根据从支付服务提供商公司15收取到的信用卡号码、有效期限来判断批准,将批准的结果回复至支付服务提供商公司15(s4-6)。批准结果又从支付服务提供商公司15向服务器14返回(s4-7)。并且,从服务器14向便携通信终端13返回已承认结算方法的情况(s4-8)。根据s4-5~s4-8的处理,服务器14能够通过仅从便携通信终端13收取已加密的令牌而完全不收取信用卡号码、有效期限等信息,从而通过支付服务提供商公司15向信用卡公司16进行批准请求。
63.此时,当在应用软件as1的功能中,判断为不能够结算(不可以授权)的情况下,向服务利用者要求信用卡号码、有效期限等的再输入。另外,在判断为能够结算(可以授权)的情况下,在服务器14中完成服务利用者的结算方法的注册。在判断为能够结算(可授权)的情况下,如图1所示,服务器14将由该用户id确定的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设为有效(

)。服务器14将电池id(bx)、用户id(ux)以及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设置的有效(

)关联并存储。在信用结算的批准判断等处理中,可以应用这样的令牌结算的方法。令牌结算的方法是现有技术,因此这里省略说明。另外,信用结算的批准判断等处理可以适当地采用电子商务中可以采用的各种方法。另外,服务利用者能够选择如下的服务,即、作为利用期间,在月单位、年单位等预先决定的每个期间可以不受限制地利用充电服务。
64.此外,这里例示了信用结算,但结算方法并不限定于信用结算。例如也可以构成为:使已与用户id关联的便携通信终端13的通信商介入,在便携通信终端13的每月利用费中加算充电服务系统的利用费。这样服务利用者能够采用各种结算方法,而不仅是信用卡支付。
65.服务器14在预先决定的每个利用期间,适当地确认该期间内服务利用者的结算方法是否有效。服务器14可以适当地从支付服务提供商公司15接受批准判断的结果。例如,在服务利用者的合同为以月单位自动更新的合同的情况下,服务器14可以构成为在更新时,判断用户的合同是否有效。例如,在更新时,服务器14可以执行上述的方法中的利用令牌的s4-5~s4-8的处理。执行s4-5~s4-8的处理的结果是,服务器14未收取任何信用卡号码、有效期限等信息,就能够利用令牌连续地适当地判断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在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为有效的情况下,如图1所示,服务器14维持将电池id(bx)、用户id(ux)、由该用户id确定的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

)关联并存储的状态。在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并非有效的情况下,可以将由该用户id确定的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设为无效(
×
),并将该信息与电池id(bx)和用户id(ux)关联。
66.这样,在这里提供的充电服务系统10中,如图1所示,在便携通信终端13装入有专用的应用软件as1。对于服务利用者而言,事前注册,并分配用户id。通过应用软件as1,便携通信终端13取得服务利用者所拥有的移动电池12的电池id,将电池id和用户id关联并存储。并且,通过应用软件as1的功能,注册有服务利用者的利用充电服务时的结算方法。在该实施方式中,服务利用者和提供充电服务的服务商通过应用软件as1的功能,能够在线上签订充电服务的利用合同。服务利用者根据合同,具有借助设置于充电点30的充电器11来向服务利用者所拥有的移动电池12进行充电的权利。提供充电服务的服务商运营服务器14。服务器14将电池id、用户id以及由该用户id确定的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关联并存储。通过上述的s1~s4的处理,在服务利用者所拥有的便携通信终端13和服务商运营的服务器14,实现这样的状况。
67.以下,示出服务利用者接受充电服务的处理的一个例子。图3是表示s5和s6的处理流程的示意图。这里,为了便于说明,假设服务利用者和服务商具有用设置于充电点30的充电器11向服务利用者所拥有的移动电池12进行充电的权利。另外,假设该合同以月为单位从服务商向服务利用者收费,从预先注册的服务利用者的信用卡扣除对价。假设该合同若
没有特殊的解除事由则自动地更新。假设与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相关的信息根据合同每月更新。
68.〈s5.服务利用者利用充电服务时执行的充电处理〉
69.在该充电服务系统中,根据放置于充电点30的充电器11处的快速充电,在1分左右的非常短的时间内,可以充电相对于移动电池12的soc25%左右的容量。本发明人设想,在这样的能够进行极其快速的充电的充电服务系统中,在移动电池12的余量用尽或较少的情况下希望紧急使移动电池12的充电余量恢复之类的服务利用者的需求潜在地高。本发明者认为,为了满足该服务利用者的需求,优选在确保认证的可靠性的基础上,减少充电开始以前的时间、服务利用者的动作步骤以提高便利性。
70.在该状况下,在该实施方式中,服务利用者在利用快速充电的情况下,首先使已装入于便携通信终端13的专用的应用软件as1启动。若应用软件as1启动,则应用软件as1确认便携通信终端13和移动电池12是否通过ble通信连接。在便携通信终端13和移动电池12通过ble通信连接的情况下,应用软件as1取得移动电池12的电池id。然后,应用软件as1判定已取得的电池id是否是在便携通信终端13中已和用户id预先关联的电池id。在是预先已关联的电池id的情况下,应用软件as1通过通信网络nw将便携通信终端13和服务器14连接。此外,在该实施方式中,当在便携通信终端13中ble通信接通的情况下,无论应用软件as1的启动与否,移动电池12和便携通信终端13都处于能够通过ble进行通信的状态。
71.若便携通信终端13和服务器14连接,则执行认证处理。这里,认证处理是判定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对移动电池12的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的处理。在认证处理中,首先服务器14从便携通信终端13取得电池id和用户id。服务器14基于用户id,执行判定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对由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12的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的处理。在该实施方式中,认证处理通过服务器14与装入有应用软件as1的便携通信终端13的配合处理来执行。
72.如图3所示,服务器14从便携通信终端13取得电池id和用户id(s5-1)。服务器14基于在服务器14中预先已关联存储的信息,对电池id、用户id以及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进行对照。服务器14向便携通信终端13发送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的判定结果(s5-2)。
73.可以构成为:在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为有效的情况下,便携通信终端13进行预先决定的处理(s5-3)。另外,在该实施方式中,充电器11和移动电池12构成为:通过无线供电装置11a与无线受电装置12a的通信,能够探测移动电池12已适当地放置于充电器11(s5-4)。另外,充电器11也可以构成为对移动电池12为适合充电器11的快速充电的适合品进行确认。
74.例如,能够通过无线供电装置11a与无线受电装置12a的通信来探测移动电池12是否以能够充电的状态放置于充电器11。并且,便携通信终端13能够通过与移动电池12的通信来探测移动电池12是否以能够充电的状态放置于充电器11。移动电池12可以构成为通过ble通信由便携通信终端13操作。
75.在该实施方式中,如图1以及图3所示,移动电池12的控制装置12c可以构成为:若移动电池12放置于充电器11,则将预先决定的信号ax发送至充电器11。
76.例如,充电器11的控制装置11b可以从无线供电装置11a用微弱的电波播送用于向移动电池12要求发送信号ax的信号。若移动电池12以能够充电的状态放置于充电器11,则
能够接收该微弱的电波。移动电池12可以构成为若接受到微弱的电波,则从无线受电装置12a发送信号ax。已发送的信号ax通过无线供电装置11a与无线受电装置12a的通信而被充电器11探测。充电器11的控制装置11b通过接收信号ax,能够识别已放置于充电器11的移动电池12是适合该充电器11的移动电池12。另外移动电池12的控制装置12c也能够探测充电器11接收到信号ax。此外,也可以构成为:在移动电池12未相对于充电器11适当地放置的情况下,移动电池12的控制装置12c向便携通信终端13发送预先决定的信号,将敦促调整的显示显示于便携通信终端13,以使移动电池12相对于充电器11适当地放置。
77.这样,能够构成为:通过无线供电装置11a与无线受电装置12a的通信,探测移动电池12适当地放置于充电器11。另外,信号ax也可以是用于确认是充电服务的服务商所提供的专用的移动电池12的信号。即,在该充电服务中实现快速充电,无线供电装置11a的输出较大。因此,在充电器11与移动电池12的通信中能够确认是适合该输出的移动电池12。移动电池12的控制装置12c若确认在充电器11与移动电池12的通信中信号ax已被接收,则将表示移动电池12已放置于充电器11的信号发送至便携通信终端13。
78.例如,在移动电池12未放置于充电器11的情况下,便携通信终端13也可以显示敦促将移动电池12放置于充电器11的显示。另外,便携通信终端13也可以在通过与移动电池12的通信而探测到移动电池12已经放置于充电器11的情况下,在便携通信终端13显示充电开始按钮。充电开始按钮是用于向移动电池12指示充电开始的按钮。
79.这样,在该充电服务系统中,服务器14将电池id、用户id以及由该用户id确定的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关联并存储。因此,在服务器14中,能够对服务利用者所拥有的移动电池12,判定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在便携通信终端13和服务器14完结判定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的处理。从打开应用软件as1到提供充电服务的时间被显著缩短。
80.便携通信终端13也可以构成为:在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为有效的情况下,向通过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12发送充电开始信号(s5-5)。该功能可以被装入于应用软件as1。这里,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是否有效可以由服务器14基于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的判定结果来判断。可以构成为:若在移动电池12以能够充电的状态放置于充电器11的状态下,向移动电池12发送充电开始信号,则在充电器11与移动电池12之间开始充电。这样,可以构成为:在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为有效的情况下,能够通过便携通信终端13操作充电开始。
81.作为其他方式,也可以构成为:在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有效的情况下,便携通信终端13能够从服务器14取得电池id,向由存储于服务器14的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12发送充电开始信号(s5-5)。该功能可以通过应用软件as1实现。可以构成为根据有效性的判定结果将电池id从服务器14送回便携通信终端13。而且,在应用软件as1中,能够使用于向由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12充电的充电开始按钮显示于便携通信终端13。该情况下,若按压充电开始按钮,则向由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12发送充电开始信号。因此,在服务器14中已关联的电池id所确定的移动电池12未放置于充电器11的情况下,不开始充电。由此,仅向已与服务利用者的用户id以及权利的有效性关联的移动电池12进行充电。该情况下,通过与服务器14的协作,能够限制服务利用者所能够充电的移动电池12。
82.另外,在便携通信终端13中,通过应用软件as1将电池id和用户id关联。在服务器
14中,电池id、用户id以及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关联。在服务器14中,从便携通信终端13取得电池id和用户id,基于该用户id,执行判定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对于由该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12的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的认证处理。因此,例如,即使第三者拾到由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12,并欲通过安装于自己的便携通信终端13的应用软件as1来进行充电,若在服务器14中电池id和用户id没有关联,则不能够进行向该移动电池12的充电。这样,第三者不能够利用他人的移动电池12。作为服务的提供,也能够进行这样限制的设定。
83.此外,在服务器14中,将电池id、用户id以及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关联。在服务器14中,也可以将多个电池id与用户id关联。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通过便携通信终端13的应用软件as1上的处理,能够选择与用户id关联的多个移动电池12中的任一个移动电池12。而且,可以构成为:向服务器14发送该已选择的移动电池12的电池id和用户id,在服务器14中判定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该情况下,若由便携通信终端13选择的移动电池12已放置于充电器11,则开始充电。这样,也可以将多个电池id与用户id关联。若与用户id关联过的电池id所确定的移动电池12已放置于充电器11则开始充电。
84.应用软件as1也可以构成为:若在便携通信终端13启动,并且便携通信终端13和服务器14连接,则执行认证处理。例如,服务利用者也可以在到达充电点30前使应用软件as1启动。在上述结构中,若应用软件as1启动,则无需服务利用者进行操作,便携通信终端13成为在完成了认证处理的状态下待机的状态。因此,服务利用者若到达充电点30则能够顺利地开始充电。
85.应用软件as1也可以构成为:使便携通信终端13显示地图画面,将距服务利用者较近的充电点30显示于地图画面。由此,能够将服务利用者引导至距服务利用者较近的充电点30。另外,服务利用者能够沿着接下来要移动的路径来选择并利用便利性较高的充电点30。并且应用软件as1也可以构成为:使便携通信终端13在地图画面中导航至服务利用者所选择的充电点30。
86.另外,在移动电池12未放置于充电器11的状态下,便携通信终端13也可以在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为有效的情况下,执行敦促将移动电池12放置于充电器11的预先决定的报告处理。由此,能够向服务利用者报告认证处理已完成,顺利地进行下一个动作亦即将移动电池12放置于充电器11。由此,能够期待可缩短开始充电以前的时间。例如,可以在便携通信终端13显示“请放置移动电池”等文字。
87.该处理也能够作为一个功能而装入于应用软件as1。该情况下,服务利用者可以将在应用软件as1中通过ble通信而与便携通信终端13相连的移动电池12放置于充电器11。应用软件as1也可以将通过ble通信而与便携通信终端13相连的移动电池12报告给服务利用者。例如,也可以构成为:若为移动电池12设定有预先决定的名字,则将该名字显示于便携通信终端13。由此,服务利用者能够识别移动电池12正在通过ble通信而与便携通信终端13相连。另外,即使在服务利用者拥有多个移动电池12的情况下,服务利用者也容易知道将哪个移动电池12放置于充电器11。
88.这里,对在便携通信终端13中,由服务利用者启动应用软件as1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并不限定于该方式。应用软件as1也可以构成为:若探测到移动电池12已放置于充电
器11,则在便携通信终端13中启动。
89.如上所述,对于充电点30的充电器11和移动电池12而言,在移动电池12已放置于充电器11时,无线供电装置11a和无线受电装置12a能够进行通信。移动电池12和便携通信终端13通过ble通信而连接。因此,根据通过无线受电装置12a得到的信号,能够探测移动电池12已放置于充电器11的情况。移动电池12的控制装置12c可以构成为:基于该探测,向便携通信终端13发送预先决定的信号。可以以在便携通信终端13接收到预先决定的信号时启动应用软件as1的方式,编程应用软件as1的启动条件。这样,也可以构成为:通过服务利用者将移动电池12放置于充电器11,而在服务利用者所拥有的便携通信终端13中启动应用软件as1。
90.并且,应用软件as1也可以构成为:在启动后,将便携通信终端13连接至服务器14,执行上述的认证处理。可以构成为:若进行认证处理,则将用于从充电器11向移动电池12开始充电的指示按钮显示于便携通信终端13。若按压该指示按钮,则从便携通信终端13向移动电池12通过ble通信,发送用于开始充电的指示信号。移动电池12的控制装置12c可以构成为:若接受到该指示信号,则通过与充电器11的控制装置11b的配合,开始从充电器11向移动电池12的充电。根据该结构,对于服务利用者而言,从启动应用软件as1开始,操作被简化。特别是,若应用软件as1构成为由于将便携通信终端13放置于充电器11而被启动,则服务利用者通过将便携通信终端13放置于充电器11、按压显示于便携通信终端13的充电开始按钮这两个步骤,即开始充电。因此,服务利用者的充电开始以前的动作步骤被大幅简化。
91.可以构成为:若开始充电,则将能够监视充电状况的显示画面显示于便携通信终端13。在充电中,提醒注意不要移动移动电池12的显示也可以显示于便携通信终端13。另外,在充电中,也可以在便携通信终端13的画面中设置使充电停止的停止按钮。可以构成为:若按压停止按钮,则从便携通信终端13向移动电池12发送使充电停止的信号。
92.这样,如图3所示,便携通信终端13可以构成为:在执行认证处理后,将用于开始充电的指示信号发送至移动电池12(s5-6)。而且,充电器11和移动电池12可以构成为:基于移动电池12所接收到的用于开始充电的指示信号,执行从充电器11向移动电池12的无线供电。
93.该情况下,包括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在内的基于用户id的服务利用者的认证由便携通信终端13和服务器14配合处理。在执行认证处理后,向移动电池12发送用于开始充电的指示信号。在充电器11与移动电池12之间,通过专用的移动电池12所发出信号ax,来识别移动电池12为专用的移动电池12。另外,充电器11根据基于认证处理从便携通信终端13发送至移动电池12的、用于开始充电的指示信号,进行送电。
94.在该方式中,在进行认证处理后,用于开始充电的指示信号被发送至通过已与用户id关联的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12。基于该用于开始充电的指示信号,开放移动电池12的无线受电装置12a,在无线供电装置11a和无线受电装置12a开始充电。即,在无线供电装置11a与无线受电装置12a之间,控制为用于充电开始的继电器接通。
95.根据该结构,充电器11和移动电池12基于移动电池12所接收到的指示信号,执行从充电器11向移动电池12的无线供电。从充电器11向移动电池12的充电,不向除通过已与已认证的用户id关联的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12以外的移动电池充电。而且,能够提供基于服务利用者与提供充电服务的服务商的合同的充电服务。此时,充电器11不需要特意与
服务器14、便携通信终端13进行通信,也不需要在与服务器14、便携通信终端13之间的认证处理。因此,在用于开始充电的指示信号被发送至移动电池12后,迅速开始充电。另外,充电器11不需要用于与服务器14、便携通信终端13进行通信的设备。因此,也抑制充电器11的部件成本。
96.另外,作为其他方式,便携通信终端13也可以构成为:在执行认证处理后,将基于无线供电的供电条件的供电条件信号发送至移动电池12。充电器11和移动电池12也可以构成为:在基于移动电池12所接收到的供电条件信号而决定的条件下,执行从充电器11向移动电池12的无线供电。
97.这里,无线供电的供电条件可以构成为根据预先决定的条件任意设定。例如可以举出1分钟的快速充电、2分钟的快速充电、3分钟的快速充电等用充电时间设定条件的情况、移动电池12的25%充电、50%充电等相对于移动电池12的soc设定充电量的条件的情况。无线供电的供电条件例如也可以构成为通能够过便携通信终端13的应用软件as1而在便携通信终端13进行设定。这样,通过构成为能够灵活地设定无线供电的供电条件,能够实现根据服务利用者的充电点30处的停留时间、必要充电量的充电。
98.此外,即使在设定有无线供电的供电条件的情况下,服务利用者也能够从充电器11拆卸移动电池12,能够适当地使充电结束。该情况下,若从充电器11拆卸移动电池12,则充电器11与移动电池12之间的、无线供电装置11a与无线受电装置12a之间的通信断绝。便携通信终端13和移动电池12通过ble通信来进行通信,因此由便携通信终端13探测到从充电器11拆卸移动电池12结束充电的情况。
99.便携通信终端13也可以构成为:在从充电器11向移动电池12执行无线供电时,将充电状况显示于便携通信终端13的画面。根据该结构,服务利用者能够通过便携通信终端13来监视从充电器11向移动电池12的充电状况。另外,该结构可以通过装入于便携通信终端13的应用软件as1来实现。
100.〈s6.向服务器14发送利用信息的发送处理〉
101.也可以构成为:服务利用者利用充电服务的历史记录等信息适当地被发送至服务器14。在图3所示的方式中,便携通信终端13也可以构成为:在完成无线供电后,将基于充电状况的利用信息发送至服务器14。在基于充电状况的利用信息中,例如可以包括向充电器11赋予的确定充电器11的信息、用户id、电池id、充电量、充电时间(利用时间)等。例如,如图3所示,移动电池12在完成了无线供电时,将表示充电结束的预先决定的信号发送至便携通信终端13(s6-1)。便携通信终端13在接收到表示充电结束的信号时,向移动电池12要求基于充电状况的利用信息(s6-2)。移动电池12响应便携通信终端13的要求,将基于充电状况的利用信息发送至便携通信终端13(s6-3)。并且便携通信终端13基于与该移动电池12的通信,将基于充电状况的利用信息发送至服务器14(s6-4)。便携通信终端13也可以构成为通过应用软件as1来执行这样的处理。通过执行该处理,服务器14能够收集关于该充电服务的利用状况的信息。并且已收集的信息能够用作大数据。
102.另外,充电服务也可以构成为服务利用者能够后支付地利用充电服务。该情况下,服务器14也可以构成为基于利用信息,向由本人认证预先确定的服务利用者进行收费处理。收费也可以构成为向在用户id的注册中设定的信用卡索取。另外,也可以构成为加到已与用户id关联的便携通信终端13的每月利用费中。这样服务利用者能够采用各种结算方
法,而不仅是信用卡支付。
103.图4是表示通过应用软件as1显示于便携通信终端13的画面构成例的构成图。优选为在应用软件as1中,预先存储有被设计为各个用户界面的画面。应用软件as1优选构成为适当地在便携通信终端13的显示器显示已准备的画面。在以下的与图4相关的说明中,关于系统的构成,可以适当地参照图1~图3。
104.在图4所示的方式中,应用软件as1在启动后使登录画面201显示于便携通信终端13。登录画面201可以构成为输入登录id和密码。已输入的登录id和密码在应用软件as1中被与存储于便携通信终端13的信息进行对照。可以构成为:在登录id和密码同存储于便携通信终端13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下,在登录画面201中,要求登录id和密码的再输入。在已输入的登录id和密码正确的情况下,在显示器显示在地图上显示充电点的地图画面202。
105.在地图画面202中,根据由便携通信终端13取得的位置信息,在周边的地图上显示充电点的位置。由此,用户能够顺利地移动至充电点。另外,在地图画面202,嵌入有用于使充电点画面203、电池余量显示画面204以及账号设定画面205显示的按钮。另外,充电点画面203、电池余量显示画面204以及账号设定画面205分别构成为可以返回至地图画面202。其中,电池余量显示画面204可以构成为:在便携通信终端13显示在应用软件as1中与便携通信终端13关联,并且通过ble通信而与便携通信终端13连接的移动电池12的电池余量。
106.充电点画面203是在地图画面202中选择的充电点处的操作画面。另外,可以构成为能够得到在地图画面202中选择的充电点的信息。在充电点画面203中,构成为将用户id和电池id的信息发送至服务器14,执行进行有效性的判定的处理230。当在该处理230中用户id与电池id的关联或有效性的判定为非有效的情况下,显示错误消息231。在显示了错误消息231的情况下,例如优选构成为返回至充电点画面231。
107.当在处理230中用户id与电池id的关联或有效性被判定为有效(可以)的情况下,显示充电开始画面232。在充电开始画面232中优选为装入有充电开始按钮。若按压充电开始按钮,则向具有已与用户id关联的电池id的移动电池12发送充电开始信号,在充电器11与移动电池12之间开始充电。若开始充电,则在便携通信终端13中,通过应用软件as1显示充电中画面233。充电中画面233例如也可以报警显示不要从充电器11移动移动电池12。另外,充电中画面233可以设计为可知充电中的充电量、到充电结束的时间、移动电池12的电池余量的变化等。若充电完成,则显示充电完成画面234。
108.在充电完成画面234中,构成为显示从充电器11拆卸移动电池12。也可以构成为能够从充电完成画面234向例如电池余量显示画面204移动。在充电中画面233中,若从充电器11拆卸移动电池12,则显示充电停止画面235。充电停止画面235表示在充电的中途停止了充电。也可以在充电中画面233中嵌入使充电停止的充电停止按钮。该情况下,若操作充电停止按钮,则从便携通信终端13向移动电池12发送用于使充电停止的信号,利用通过移动电池12的控制,停止从充电器11向移动电池12的送电。也可以构成为能够从充电停止画面235向例如充电点画面203移动。另外,在充电停止画面235也可以嵌入有使充电再次开始的按钮。
109.另外,账号设定画面205是设定以及变更用户的账号信息的画面。在图4所示的方式中,准备有注册内容变更画面251、支付方法注册画面252、电池id注册画面253以及官方网站显示画面254。
110.在注册内容变更画面251中,通过与服务器14的配合处理可以变更注册内容。例如,可以构成为能够变更用户的住址、电子邮件地址等已与用户id关联的信息。
111.在支付方法注册画面252中,通过与服务器14的配合处理可以执行支付方法的注册处理。这里,进行利用了上述的令牌的通过支付服务提供商公司15的向信用卡公司16的批准(所谓的授权)处理等。而且,在初始设定中,若第一次完成支付方法的注册处理,则取得用户id,显示表示已取得用户id的画面252a。
112.在电池id注册画面253中,注册移动电池12的电池id。该画面253可以构成为:通过ble通信从移动电池12读取电池id,经过用户的认证而注册电池id。另外,可以构成为能够为移动电池12赋予适当的名字。可以构成为:若注册电池id,则在应用软件as1以及服务器14中,将用户id和电池id关联并存储。构成为:在官方网站显示画面254中,显示充电服务的官方网站,得到所需要的信息。
113.以上,对图4所示的画面构成例进行了说明。在图4中,示出了通过应用软件as1而显示于便携通信终端13的主要的画面的构成。在应用软件as1中,也可以准备图4中未包含的画面,并不限定于图4所示的方式。
114.如以上那样,对这里公开的充电服务系统进行了说明。在以上的说明中,为了便于说明,在充电服务的服务利用者和充电服务的合同者一致的前提下进行了说明。但是,可能存在充电服务的服务利用者和充电服务的合同者不一致的情况。例如,移动电池12、便携通信终端13也可以是服务利用者的监护人、服务利用者所属的公司具有所有权,出借给服务利用者的设备。基于这样的观点,移动电池12和便携通信终端13例如可以是服务利用者能够作为自己的设备来利用的设备。服务利用者不需要具有移动电池12和便携通信终端13的所有权,关于是否是与移动电话服务公司的合同者,也不是特殊问题。另外,这里“服务利用者”是指使用移动电池12以及便携通信终端13,从充电器11向移动电池12接受快速充电的人。“充电服务的合同者”是指在与提供充电服务的服务商的关系中负有合同上的权利和支付等义务的人。充电服务的合同者例如可以是法人。像这样,移动电池12以及便携通信终端13也可以是从充电服务的合同者出借给服务利用者的设备。
115.如上所述,可能存在拥有移动电池12、便携通信终端13是被借与服务利用者的设备,充电服务的合同者和服务利用者不一致的情况。该情况下,“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可以基于提供充电服务的服务商与合同者的合同来决定。另外,“用户id”也可以并非一定确定服务利用者个人。用户id可以利用具有作为用于确定便携通信终端13的id的含义的id。另外,用户id也可以具有作为用于确定合同者的id的含义,而不是确定服务利用者个人。“用户id”只要是在判定用于接受对由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12充电的权利的有效性的基础上,又被赋予了用于确定服务利用者或合同者的作用的标识符即可。另外,也可以构成为:用1个“用户id”能够利用的便携通信终端13的数量、移动电池12的数量等能够根据与充电服务的合同者的合同在软件上的处理中进行设定,设定限制。
116.这里,如图1所示,用于充电服务系统的移动电池12具备:电池单元12d;构成为通过充电器11的无线供电装置11a能够进行通信的无线受电装置12a;能够与便携通信终端13进行通信的通信装置12b;以及控制装置12c。控制装置12c构成为:在从便携通信终端13接收到充电开始信号的情况下,在无线受电装置12a中开始受电。该移动电池12能够以无线的方式充电,通过放置于充电器11,并用便携通信终端13操作而开始充电。
117.控制装置12c也可以构成为响应来自便携通信终端13的要求信号,发送预先为移动电池12赋予的电池id。由此,移动电池12通过电池id被确定,因此由便携通信终端13可靠地识别。因此,用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12能够由便携通信终端13可靠地操作。
118.另外,移动电池12也可以构成为:在从便携通信终端13接收到充电开始信号的情况下,无线受电装置12a的继电器接通。由此,能够构成为通过便携通信终端13开始无线充电。另外,移动电池12也可以构成为:在与充电器11的无线充电停止了的情况下,向便携通信终端13发送预先决定的信号。由此,便携通信终端13能够探测无线充电的停止。
119.另外,装入于便携通信终端13的应用软件as1构成为使便携通信终端13执行如下动作:与对于预先决定的移动电池12提供充电服务的服务器14连接为能够通信;与预先决定的移动电池12进行通信;从移动电池12取得电池id;以及以将电池id和为利用者设定的利用者id关联并存储的方式向服务器14发送。由此,能够提供能够与移动电池12以及服务器14协作,关联并管理电池id和利用者id的便携通信终端13。
120.并且,应用软件as1也可以构成为:在与服务器14的协作中,在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充电服务的权利为有效的情况下,控制便携通信终端13,以使能够向由电池id确定的移动电池12发送充电开始信号。
121.另外,充电服务用的服务器14将服务利用者的接受对于移动电池12的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用于确定移动电池12的电池id(bx)以及用于确定服务利用者的利用者id(ux)关联并存储。并且,服务器14构成为:基于通过与便携通信终端13的通信而取得的电池id和利用者id,判定利用者的接受对移动电池12的充电服务的权利的有效性,将判定结果发送至便携通信终端13。由此,服务器14能够通过与便携通信终端13的协作,按照与充电服务的利用者的合同提供基于服务利用者的权利的充电服务。
122.以上,对这里公开的充电服务系统,进行了各种说明。除非另有说明,这里举出的充电服务系统的实施方式等并不限定本发明。另外,这里公开的充电服务系统能够进行各种变更,除非产生特殊的问题,各构成要素、这里言及的各处理可以适当地省略、或者适当地组合。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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