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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节性肠管牵引器的制作方法

2022-08-13 15:36:57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调节性肠管牵引器。


背景技术:

2.随着腹腔镜设备和技术的发展,腹腔镜微创外科手术已广泛应用于腹部外科手术当中。相对于传统开腹手术,腹腔镜手术具备一系列的优势。腹腔镜手术可以多角度视察,效果直观。患者受到的创伤远远小于开腹手术,术后恢复快且轻松痛苦少, 住院时间短。腹壁trocar孔较小,愈合后美观效果好。术中以电切、电凝操作为主,手术出血少,结束前冲洗彻底,术后肠功能恢复快,并减少了术后肠粘连等并发症。总之腹腔镜手术具有微创性、安全性、美观性等特点,近年来发展迅速。腔镜下直肠癌外科手术中,助手需要牵引肠管,以帮助主刀完成直肠游离,并且使切割吻合器更容易地夹持到组织最佳切割缝合位置。如果遇到体型肥胖或盆腔空间相对不足的患者,腹腔镜抓钳接触肠管面积少,加之助手担心用力过度造成肠管副损伤,此时腹腔镜抓钳牵引效果差,视野暴露不充分。
3.现有技术中,授权公告号为cn202681999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外科手术用的肠管拉钩,通过拉钩扇叶牵拉肠管稳定性较差,容易滑脱,并且容易损伤肠管。
4.再有,授权公告号为cn210903141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用于腹腔镜下直肠前切手术的术中直肠牵拉器具,绳体与肠管之间接触面积较小,在牵拉过程中绳体与肠管之间容易滑动,并且牵拉位置单一,灵活性较差。
5.为了克服上述缺陷,降低手术中的操作难度,需要设计一种可调节性肠管牵引器。


技术实现要素:

6.针对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调节性肠管牵引器。
7.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可调节性肠管牵引器,包括:绑带,所述绑带用于环绕固定肠管;锁定部,所述锁定部具有固定设置在所述绑带一端的固定框,所述固定框的内部开设有与所述绑带相垂直的绑带通道,所述固定框上设置有用于将所述绑带通道内部的所述绑带锁定或释放的锁定机构。
8.所述绑带上靠近肠管的一侧设置有内支撑部;所述内支撑部具有沿所述绑带延伸方向设置的两条相平行的第一气囊,两条所述第一气囊靠近所述锁定部的一段之间均匀设置有第二气囊,所述第二气囊与所述第一气囊相垂直并连通。
9.所述绑带上与所述锁定部相背离的一段均匀开设有固定孔;所述锁定机构具有设置在所述固定框上与所述绑带相背离一侧的弹力片,所述弹力片与所述绑带通道相平行,所述弹力片的一端固定设置有与所述固定框为一体的固定座,所述弹力片上设置有与所述固定孔相匹配的插栓。
10.所述固定框的侧面铰接有与所述弹力片自由端相对应的支撑座,所述支撑座用于
支撑或释放所述弹力片以使所述插栓脱离或插入所述固定孔。
11.所述支撑座的端部设置有与所述弹力片相贴合的支撑斜面。
12.所述绑带上与所述锁定部相背离的一段设置有连续的齿牙;所述锁定机构具有设置在所述绑带通道的内部的弹性棘爪,所述弹性棘爪与所述齿牙相匹配。
13.所述绑带上背离肠管的一侧设置有夹持翅片。
14.所述夹持翅片与所述绑带为一体结构,所述夹持翅片的内侧与所述绑带之间存在间隙,所述夹持翅片通过在所述绑带的外侧开设u字型槽形成。
15.所述绑带上与所述锁定部相背离的一端固定设置有插入端,所述插入端的两侧面均具有锥度。
16.所述插入端上开设有第一夹持孔。
1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1)在本发明中,绑带环绕固定抓持肠管,锁定机构将绑带通道内部的绑带锁定,即可将肠管固定抓持,在腹腔镜直肠手术过程中,可以通过腹腔镜抓钳夹持绑带端部对肠管进行牵拉,使游离直肠、线性吻合直肠视野充分暴露,便于医生完成手术操作;(2)锁定机构能够将绑带通道内部的绑带锁定或释放,能够对环绕在肠管外侧的绑带松紧进行调节,方便转动绑带调节夹持位置及调整绑带与肠管之间的位置,应对于不同情况灵活调整。
附图说明
18.图1为本发明中可调节性肠管牵引器一种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19.图2为本发明中可调节性肠管牵引器一种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之二。
20.图3为本发明中可调节性肠管牵引器一种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之三。
21.图4为图3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22.图5为本发明中可调节性肠管牵引器另一种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23.图6为图5中b处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24.现在将参照附图来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各种示例性实施例。对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发明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实现,不限于这里所述的实施例。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使本发明透彻且完整,并且向本领域技术人员充分表达本发明的范围。应注意到: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材料的组分、数字表达式和数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
25.本发明中使用的“第一”、“第二”以及类似的词语并不表示任何顺序、数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来区分不同的部分。“包括”或者“包含”等类似的词语意指在该词前的要素涵盖在该词后列举的要素,并不排除也涵盖其他要素的可能。“上”、“下”、“左”、“右”等仅用于表示相对位置关系,当被描述对象的绝对位置改变后,则该相对位置关系也可能相应地改变。
26.如图1至4所示,可调节性肠管牵引器,包括:绑带1,绑带1用于环绕固定肠管;锁定
部2,锁定部2具有固定设置在绑带1一端的固定框21,固定框21的内部开设有与绑带1相垂直的绑带通道28,固定框上设置有用于将绑带通道28内部的绑带1锁定或释放的锁定机构;在本实施例中,绑带1环绕固定抓持肠管,锁定机构将绑带通道28内部的绑带锁定,即可将肠管固定抓持,在腹腔镜直肠手术过程中,可以通过腹腔镜抓钳夹持绑带1端部对肠管进行牵拉,使游离直肠、线性吻合直肠视野充分暴露,便于医生完成手术操作;并且,锁定机构能够将绑带通道28内部的绑带1锁定或释放,能够对环绕在肠管外侧的绑带1松紧进行调节,方便转动绑带1调节夹持位置及调整绑带1与肠管之间的位置,应对于不同情况灵活调整。
27.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和4所示,绑带1上靠近肠管的一侧设置有内支撑部3;内支撑部3具有沿绑带1延伸方向设置的两条相平行的第一气囊31,两条第一气囊1靠近锁定部2的一段之间均匀设置有第二气囊32,第二气囊32与第一气囊31相垂直并连通,其中第一气囊31及第二气囊32均采用乳胶材质制成,并粘接固定在绑带1的侧面,绑带通道28的大小与绑带1相匹配,在绑带1穿入绑带通道28内部时,绑带通道28将第一气囊31内部的气体由其一端推向另一端并进入第二气囊32内部,第一气囊31靠近锁定部2的一段及第二气囊32在气体量增加后,会膨胀变大与肠管外壁接触,缓冲绑带1对肠管压力,避免损伤肠管外壁,同时内支撑部3能够提高两者之间摩擦力,避免在牵拉过程中肠管与绑带1之间产生滑移。
28.在一些实施例中,绑带1上与锁定部2相背离的一段均匀开设有固定孔11;锁定机构具有设置在固定框21上与绑带1相背离一侧的弹力片23,弹力片23与绑带通道28相平行,弹力片23的一端固定设置有与固定框21为一体的固定座26,弹力片23上设置有与固定孔11相匹配的插栓22,固定框 21上开设有与插栓22相配合的让位孔,通过让位孔插栓22能够穿过固定框21插入固定孔11中,并且在拨动弹力片23将插栓22从固定孔11内部向外抽出时,固定框21不会对插栓22造成干涉,弹力片23具备一定弹性,无外力对其进行作用时,弹力片23保持平直,使插栓22保持插入状态,通过腹腔镜抓钳夹持弹力片23端部,使其弯曲发生弹性形变,可将插栓22从绑带通道28内抽出。
29.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固定框21的侧面铰接有与弹力片23自由端相对应的支撑座24,支撑座24用于支撑或释放弹力片23以使插栓22脱离或插入固定孔11,通过支撑座24对弹力片23的端部进行支撑,能够使插栓22脱离固定孔11,便于在固定框21内部移动调节绑带1,调节完毕后,再将支撑座24旋转,释放弹力片23,即可使插栓22插入至固定孔11内部对绑带1进行固定。
30.进一步的,为了提高支撑座24对弹力片23支撑的稳定性,支撑座24的端部设置有与弹力片23相贴合的支撑斜面241,在支撑座24对弹力片23进行支撑时,支撑斜面241与弹力片23相贴合,对弹力片23提供稳定支撑。
31.作为锁定机构的另一种实施方式,如图5和6所示,绑带1上与锁定部2相背离的一段设置有连续的齿牙14;锁定机构具有设置在绑带通道28的内部的弹性棘爪27,弹性棘爪27与齿牙14相匹配,通过弹性棘爪27与齿牙14之间卡接在一起,能够避免绑带1在固定后产生松动,而需要松动绑带1时,通过腹腔镜抓钳拨动弹性棘爪27使其与齿牙14之间分离即可的松动调节绑带1。
32.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绑带上背离肠管的一侧设置有夹持翅片4,通过夹持翅片4为腹腔镜抓钳夹持本牵引器提供更多可选的夹持位置,便于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调整。
33.在一些实施例中,夹持翅片4与绑带1为一体结构,夹持翅片4的内侧与绑带1之间存在间隙,夹持翅片4通过在绑带1的外侧开设u字型槽形成,在绑带1环绕肠管弯折固定时,由于绑带1的弯折,夹持翅片4会相对于绑带1向外翻转漏出,便于腹腔镜抓钳夹持牵拉。
34.在一些实施例中,绑带1上与锁定部2相背离的一端固定设置有插入端12,插入端12的两侧面均具有锥度,由此,可便于将插入端12插入至绑带通道28内部。
35.进一步的,插入端12上开设有第一夹持孔13,进一步便于腹腔镜抓钳夹持,避免滑脱。
36.至此,已经详细描述了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为了避免遮蔽本发明的构思,没有描述本领域所公知的一些细节。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上面的描述,完全可以明白如何实施这里公开的技术方案。
37.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部分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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