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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手机定时盒解锁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手机定时盒与流程

2022-07-13 16:17:47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技术涉及定时解锁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手机定时盒解锁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手机定时盒。


背景技术:

2.随着科技的发展,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越来越普及,随之带来的便是过度沉迷的问题,人们越来越沉迷于智能手机等各种电子产品中,导致无法集中精力去做其它事情。
3.对此,市场上出现了用于帮助人们克服电子产品依赖的产品,即,手机定时盒,用户将手机等电子设备放入至手机定时盒内,然后设定时间,确定设定时间后,则用户在该设定的时间段内无法对手机定时盒进行解锁,即,无法取出存放在手机定时盒内的手机,而如果此时出现某些紧急情况导致用户亟需使用手机时,手机定时盒无法解锁有可能导致产生损失。
4.针对上述问题,需要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5.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手机定时盒解锁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手机定时盒,具有在紧急情况下对手机定时盒进行解锁的优点。
6.第一方面,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手机定时盒解锁方法,技术方案如下:包括:获取解锁指令信息;在手机定时盒的强制解锁次数大于0时,根据所述解锁指令信息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所述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
7.在获取了解锁指令信息后,判断强制解锁次数是否大于0,在强制解锁次数在大于0的情况下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这样可以保证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用户可以取出被锁紧的手机,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引发不必要的损失,具有在紧急情况下对手机定时盒进行解锁的有益效果。
8.进一步地,在本技术中,还包括:根据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调整所述强制解锁次数。
9.进一步地,在本技术中,还包括:在所述强制解锁次数符合第一预设条件时,根据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调整所述强制解锁次数。
10.进一步地,在本技术中,所述根据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调整所述强制解锁次数包括:根据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增加所述强制解锁次数。
11.进一步地,在本技术中,所述根据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增加所述强制解锁次数还包括:
在所述强制解锁次数达到第一预设值后,停止增加所述强制解锁次数。
12.进一步地,在本技术中,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包括所述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以及所述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中的一种或多种数据;所述根据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增加所述强制解锁次数的步骤包括:获取所述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以及所述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中的一种或多种数据;根据所述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以及所述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中的一种或多种数据增加所述强制解锁次数。
13.进一步地,在本技术中,还包括:将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和/或所述强制解锁次数以数字、文字、图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显示在屏幕上。
14.进一步地,在本技术中,还包括:在符合第二预设条件时,将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和/或所述强制解锁次数以数字、文字、图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显示在屏幕上。
15.进一步地,在本技术中,所述第二预设条件为所述强制解锁次数发生改变或所述强制解锁次数少于第二预设值。。
16.进一步地,在本技术中,还包括:在符合第三预设条件时,生成提示音进行提示;所述第三预设条件为所述强制解锁次数发生改变或所述强制解锁次数少于第三预设值。
17.进一步地,在本技术中,所述获取所述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的步骤还包括:获取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顺利完成的定时锁合任务的定时时间的时间长短分布以及当前的所述强制解锁次数中的一种或几种数据;根据所述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所述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所述顺利完成的定时锁合任务的定时时间的时间长短分布、所述当前的所述强制解锁次数中的一种或几种数据以预设的比例系数或预设时间调整所述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
18.第二方面,本技术还提供一种手机定时盒解锁装置,包括: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解锁指令信息;强制解锁模块,用于在手机定时盒的强制解锁次数大于0时,根据所述解锁指令信息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所述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
19.进一步地,在本技术中,还包括:处理模块,所述处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调整所述强制解锁次数。
20.进一步地,在本技术中,所述处理模块包括第一处理单元,所述第一处理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增加所述强制解锁次数。
21.进一步地,在本技术中,所述第一处理单元至少包括第一获取子单元以及第一增加子单元;所述第一获取子单元用于获取所述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所述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中的一种或多种数据;所述第一增加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所述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中的一种或多种数据增加所述强制解锁次数。
22.进一步地,在本技术中,还包括:显示控制模块,用于将所述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和/或所述强制解锁次数以数字、文字、图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显示在屏幕上。
23.进一步地,在本技术中,还包括:提示控制模块,用于在符合第三预设条件时,生成提示音进行提示;所述第三预设条件为所述强制解锁次数发生改变或所述强制解锁次数少于第三预设值。
24.第三方面,本技术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以及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计算机可读取指令,当所述计算机可读取指令由所述处理器执行时,运行上述任一项所述方法中的步骤。
25.第四方面,本技术还提供一种手机定时盒,包括盒体和设置在所述盒体内部的控制电路,所述控制电路配置有控制程序,所述控制电路执行所述控制程序时,运行如上任一项所述方法中的步骤。
26.由上可知,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手机定时盒解锁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手机定时盒,在获取了解锁指令信息后,判断强制解锁次数是否大于0,在强制解锁次数在大于0的情况下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这样可以保证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用户可以取出被锁紧的手机,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引发不必要的损失,具有在紧急情况下对手机定时盒进行解锁的有益效果。
27.本技术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技术了解。本技术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可通过在所写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28.图1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手机定时盒解锁方法的流程图。
29.图2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手机定时盒解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30.图3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示意图。
31.图4为本技术优选实施例的流程图。
32.图5为本技术优选实施例的流程图。
33.图中:210、获取模块;220、强制解锁模块;310、存储器;320、处理器。
具体实施方式
34.下面将结合本技术中附图,对本技术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
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技术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技术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技术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技术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技术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35.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同时,在本技术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36.手机定时盒是通过定时锁紧装置将两个活动部件在一段时间内锁合在一起且无法解锁,只能在达到指定时间后才能解锁的一种容器,其中,两个活动部件锁合在一起以后,会形成一个用于放置手机的空腔,位于空腔内的手机在两个活动部件锁合后无法取出,在两个活动部件解锁后,通过使两个活动部件相对活动,将空腔打开,手机可以通过该空腔的开口进入或离开空腔。
37.其中,定时锁紧装置包括有定时控制电路,按照指定的操作步骤设定时间后,定时锁紧装置便会进行锁紧,并且在设定好的时间内无法完成解锁,即,用户在将手机放入空腔后,通过设定时间,在该设定的时间内无法取出手机,从而完成戒除过度使用手机的目的。
38.然而,当用户将手机放入手机定时盒进行定时锁紧后,有可能发生紧急需要使用手机,否则可能产生重大损失的情况,在目前的现有方案中,手机定时盒在处于定时锁紧状态以后,则无法在设定时间内取出手机,这就有可能给用户带来损失。
39.对此,请参照图1,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手机定时盒解锁方法,其技术方案具体包括:s110、获取解锁指令信息;s120、在手机定时盒的强制解锁次数大于0时,根据解锁指令信息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其中,解锁指令信息可以由用户通过特定的组合按键生成,该特定的组合按键包括针对某一个按键进行特定次数的按压操作,或针对多个按键进行特定次数和/或特定顺序的按压操作,例如,连续按下某一个或某几个按键,则可以触发生成解锁指令信息,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描述的解锁指令信息是指用于强制解锁的解锁指令信息,并不是常规的解锁。此外,解锁指令信息也可以通过特殊按键一键生成,例如设置特殊的紧急解锁按键,为了避免误触,优选以特定的组合按键形式生成解锁指令信息,可以避免强制解锁次数浪费。
40.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以手机定时盒上具有上按键、下按键、左按键以及右按键为例,可以连续按压十次上按键,以这种针对某一个按键进行特定次数的按压操作来生成用于强制解锁的解锁指令信息;具体的,在另外一些实施方式中,可以依次按压上按键、下按键、左按键、右按键、右按键、左按键、下按键以及上按键,以这种特定的按键顺序来生成用于强制解锁的解锁指令信息;具体的,在另外一些实施方式中,可以依次连续按压三次上按键、连续按压三次下按键、连续按压三次左按键以及连续按压三次由按键,以这种针对多个按键进行特定次数和特定顺序的按压操作来生成用于强制解锁的解锁指令信息。
41.其中,常规的解锁是指手机定时盒在没有进入定时锁合状态的时候,用户可以自由的对手机定时盒进行打开或关闭,其打开的过程可以认为是解锁。
42.具体的,当手机进入定时锁合状态的时候,此时,手机定时盒处于无法被常规解锁的方式进行解锁,只能经过设定的时间以后,才能对手机定时盒进行解锁打开,一般而言,处于定时锁合状态下的手机定时盒无法被打开,而强制解锁则是在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下,通过特殊的而非常规的解锁指令信息使手机定时盒被解锁打开。
43.具体的,定时锁合状态是指手机定时盒在设定指定时间后,进入强制锁合的状态,在该状态下,手机定时盒无法被常规的解锁方式打开,将手机放入手机定时盒中,然后设定时间,使手机定时盒进入定时锁合状态,可以使用户无法打开手机定时盒取出手机,进而起到戒除过度使用手机的目的。
44.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在获取了解锁指令信息后,判断强制解锁次数是否大于0,在强制解锁次数在大于0的情况下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这样可以保证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用户可以取出被锁在手机定时盒内的手机,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引发不必要的损失,具有在紧急情况下对手机定时盒进行解锁的有益效果。
45.进一步的,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在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后,减少手机定时盒的强制解锁次数。
46.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避免用户对强制解锁产生依赖,导致无法实现戒除过度使用手机的目的,如果不对强制解锁次数加以限制,则用户有可能滥用强制解锁这一功能,因此强制解锁具有次数限制,每当进行一次强制解锁后,则强制解锁次数将会减少,直至强制解锁次数为0,当强制解锁次数为0的时候,即使在获取了解锁指令信息以后,也无法进行强制解锁。
47.在一些实施例中,只有在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下,才会获取解锁指令信息,如果手机定时盒没有处于定时锁合状态,则不会获取解锁指令信息进行强制解锁,避免误用强制解锁。
48.在另一些实施方式中,只有在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下,用户才可以通过特定的组合按键形式生成解锁指令信息,避免手机定时盒没有处于定时锁合状态而误用强制解锁。
49.强制解锁次数可以预设在控制芯片内,一般需要生产厂家来进行设置,这就意味着如果用户在使用完所有的强制解锁次数后,则无法再次进行强制解锁,如果再次需要获得强制解锁次数,则需要更换控制芯片或者由生产厂家以更高的管理权限进行设置,这种方式操作起来十分麻烦,普通用户则很大可能放弃强制解锁,这就有可能导致用户在将手机放置在手机定时盒的时候,发生需要使用手机的紧急情况,如果再也无法进行强制解锁,则仍然可能会给用户带来很大损失,而如果不设置强制解锁次数,则用户又会对强制解锁产生依赖,导致戒除过度使用手机的目的失效,因此,如何对二者进行取舍和平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50.对此,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调整强制解锁次数。
51.其中,调整强制解锁次数可以包括增加强制解锁次数以及减少强制解锁次数,增加强制解锁次数是对用户使用手机定时盒过程中,产生的使用数据可以体现用户进步,对
此给用户的奖励,而减少强制解锁次数则是对应的对用户的惩罚。
52.例如,当用户在使用手机定时盒的过程中,使用频率高,进行定时锁合时的定时时间长,则应该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53.而如果用户使用频率低,或每次设定时间短,或使用强制解锁频繁,则应该减少强制解锁次数。
54.具体的,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调整强制解锁次数包括: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55.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技术除了提出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以外,在设置有强制解锁次数限制的情况下,还提供了增加强制解锁次数的方式,并且,这种方式通过获取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情况来进行增加,可以由用户自己操作实现,无需返回生产产家进行处理,不仅操作起来更加方便,而且还可以鼓励用户多使用手机定时盒以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56.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在强制解锁次数符合第一预设条件时,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调整强制解锁次数。
57.其中,第一预设条件可以是强制解锁次数小于上限时,即,在使用了强制解锁后,才会对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调整强制解锁次数。
58.例如,强制解锁次数为5次,当使用了强制解锁后,强制解锁次数为4次,此时,才可以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调整强制解锁次数,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强制解锁次数可以增加至5次,而如果强制解锁次数为5次的时候,则不会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对其进行调整。
59.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增加强制解锁次数还包括:强制解锁次数达到第一预设值后,停止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60.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对强制解锁次数设置上限,当达到上限以后,则不再增加强制解锁次数,这样设置的目的在于避免强制解锁次数无限制的增加,最终会使手机定时盒失去戒除过度使用手机的意义。
61.具体的,第一预设值可以设置为2,即,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为2次,当强制解锁次数为2次的时候,无论怎么操作,强制解锁次数都不会超过2次,而当用户进行了一次强制解锁以后,则强制解锁次数则会减少1次,强制解锁次数变为1次,此时,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情况可以增加强制解锁次数,在满足条件后,强制解锁次数可以从1次增加为2次,增加至2次以后,则不再增加。
62.除此之外,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还可以是1次、3次、4次、5次、6次、7次、8次、9次、10次等,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预设。
63.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包括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以及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中的一种或多种数据;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增加强制解锁次数的步骤包括:获取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以及手机定时盒处于定
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中的一种或多种数据;根据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以及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中的一种或多种数据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64.其具体可以分为: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增加强制解锁次数的步骤包括:获取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根据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65.其中,开机时间是指用户在启动手机定时盒后直至手机定时盒关机的时间,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则是用户多次使用手机定时盒所累计的从启动手机定时盒后直至手机定时盒关机的所有时间。
66.通过上述技术方案,以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衡量用户使用手机定时盒的情况,累计开机时间越长,则表明用户使用地越久,则其越有可能使用了强制解锁,因此,用户使用地越久,应当给增加其强制解锁次数,避免在长时间使用后,强制解锁次数为0,导致后续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无法进行解锁。
67.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达到一百小时后,可以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
68.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达到一百小时后,并且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小于第一预设值时,可以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
69.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对累计开机时间清零。
70.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强制解锁次数小于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时,才开始累计开机时间。
71.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获取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以及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根据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以及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72.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与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差距越大,增加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的累计开机时间越少。
73.例如,在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对累计开机时间清零的前提下,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为2次,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为5次,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的累计开机时间为一百小时。
74.在增加了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为3次,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为5次,此时,再增加一次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的累计开机时间为一百五十小时。
75.通过上述方案,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越少,则越容易增加强制解锁次数,这样可以降低用户的强制解锁次数为0的可能性,避免用户在紧急情况下无法进行强制解锁。
76.具体的,在另外一些实施方式中,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与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差距越大,增加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的累计开机时间越多。
77.例如,在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对累计开机时间清零的前提下,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为2次,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为5次,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的累计开机时间为
一百五十小时。
78.在增加了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为3次,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为5次,此时,再增加一次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的累计开机时间为一百小时。
79.通过上述方案,用户在一定时间段内使用地强制解锁次数越多,其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的累计开机时间越长,可以避免用户滥用强制解锁。
80.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增加强制解锁次数的步骤包括:获取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81.其中,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可以按照开机次数进行统计,也可以按照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进行统计,还可以结合开机次数以及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一起进行统计。
82.通过上述技术方案,以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衡量用户使用手机定时盒的情况,使用次数越多,则表明用户使用地越频繁,则其越有可能使用了强制解锁,因此,用户使用地次数越频繁,应当增加其强制解锁次数,避免使用次数过多以后,导致用户的强制解锁次数被使用变成0,以免在后续发生紧急情况后无法进行强制解锁。
83.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手机定时盒的开机次数达到一百次以后,可以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
84.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手机定时盒的开机次数达到一百次以后,并且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小于第一预设值时,可以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
85.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对开机次数清零。
86.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达到一百次以后,可以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
87.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达到一百次以后,并且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小于第一预设值时,可以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
88.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对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清零。
89.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强制解锁次数小于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时,才开始累计开机次数。
90.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强制解锁次数小于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时,才开始累计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
91.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达到一百次以后,同时手机定时盒的开机次数达到一百次以后,可以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
92.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达到一百次以后,同时手机定时盒的开机次数达到一百次以后,并且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小于第一预设值时,可以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
93.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对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以及开机次数清零。
94.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强制解锁次数小于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时,才开始累计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以及开机次数。
95.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获取手机定时盒的开机次数和/或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以及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根据手机定时盒的开机次数和/或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以及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96.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与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差距越大,增加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开机次数和/或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越少。
97.例如,在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对开机次数和/或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清零的前提下,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为2次,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为5次,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的开机次数和/或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为一百次。
98.在增加了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为3次,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为5次,此时,再增加一次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的开机次数和/或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为一百五十次。
99.通过上述方案,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越少,则越容易增加强制解锁次数,这样可以降低用户的强制解锁次数为0的可能性,避免用户在紧急情况下无法进行强制解锁。
100.具体的,在另外一些实施方式中,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与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差距越大,增加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开机次数和/或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越多。
101.例如,在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对开机次数和/或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清零的前提下,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为2次,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为5次,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的开机次数和/或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为一百五十次。
102.在增加了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为3次,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为5次,此时,再增加一次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的开机次数和/或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一百次。
103.通过上述方案,用户在一定时间段内使用地强制解锁次数越多,其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的开机次数和/或进行强制锁合的次数越多,可以避免用户滥用强制解锁。
104.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增加强制解锁次数的步骤包括:获取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根据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105.通过上述技术方案,以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来衡量用户使用手机定时盒的情况,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越长,则表明用户限制使用手机的时间越久,则其越有可能使用了强制解锁,因此,用户限制使用手机的时间越久,应当增加其强制解锁次数,避免用户使用手机定时盒的使用太长,导致强制解锁次数被消耗变成0,以免在后续使用中,发生紧急情况而无法进行强制解锁。
106.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达到一百小时后,可以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
107.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达到一百小时后,并且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小于第一预设值时,可以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
108.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清零。
109.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强制解锁次数小于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时,才开始累计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
110.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获取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以及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根据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以及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111.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与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差距越大,增加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的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越少。
112.例如,在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清零的前提下,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为2次,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为5次,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的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为一百小时。
113.在增加了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为3次,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为5次,此时,再增加一次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为一百五十小时。
114.通过上述方案,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越少,则越容易增加强制解锁次数,这样可以降低用户的强制解锁次数为0的可能性,避免用户在紧急情况下无法进行强制解锁。
115.具体的,在另外一些实施方式中,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与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差距越大,增加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越多。
116.例如,在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清零的前提下,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为2次,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为5次,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为一百五十小时。
117.在增加了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为3次,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为5次,此时,再增加一次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为一百小时。
118.通过上述方案,用户在一定时间段内使用地强制解锁次数越多,其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所需要的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可以避免用户滥用强制解锁。
119.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增加强制解锁次数的步骤包括:获取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以及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根据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以及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120.在增加强制解锁次数的时候,综合考量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以及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具体为上述所提出的增加强制解锁次数的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
121.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用户可以选择根据其中一种使用数据来调整强制解锁次数,具体为:获取用户选择该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的第一指示信息;将该第一指示信息选择的使用数据确定为当前使用数据;根据该当前使用数据调整强制解锁次数。
122.通过上述技术方案,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的使用习惯合理地将各使用数据确定为当前使用数据,例如刚开始使用手机定时盒的用户,可以将“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作为当前使用数据,这样可以快速通过累计使用数据来对强制解锁次数进行调整,避免用户在开始使用手机定时盒时,难以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123.在某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手机定时盒解锁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获取客户的第二指示信息;根据该第二指示信息对上述当前使用数据的累计阈值进行调整。
124.通过上述技术方案,用户还可以调节使用数据的累计阈值,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更合理的选择。
125.其中,累计阈值指的是当使用数据达到一定量的时候,增加强制解锁次数的阈值,例如,当使用数据为开机次数的时候,用户可以自行设置累计阈值,如果将累计阈值设置为50次,则手机定时盒在开机次数达到50次以后,则增加一次强制解锁次数。
126.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将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和/或强制解锁次数以数字、文字、图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显示在屏幕上。
127.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将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以数字、文字、图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显示在屏幕上,可以使用户更好的了解当前的使用情况,具体的,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可以是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或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将强制解锁次数以数字、文字、图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显示在屏幕上,可以使用户清楚的了解当前是否还能进行强制解锁,如果强制解锁次数为0,也可以激发用户多使用手机定时盒来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128.其中,手机定时盒上的显示屏通常是用来显示定时锁合的时间、电量等信息,如果同时以数字或文字的方式显示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和/或强制解锁次数,会导致信息显示过于拥挤,使用户无法很好地进行辨认,而通过图标的方式进行显示则可以很大程度上节省显示屏的占用,可以使用户很好的分辨各种显示信息。
129.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在符合第二预设条件时,将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和/或强制解锁次数以数字、文字、图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显示在屏幕上。
130.其中,第二预设条件可以指的用户在触发了特定按键后、进行强制解锁后等特定的预设场景。
131.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用户在启动手机定时盒后,即,按下开机按键后,在屏幕上显示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和/或强制解锁次数,按下开机按键则是符合第二预设条件,在显示相关信息的时候,可以首先显示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经过10秒后,不再显示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而是显示强制解锁次数,强制解锁次数在显示10秒后则不再显示,可以以指定的显示的时间以及显示的顺序进行显示。
132.通过上述方案可以解决在小屏幕上显示过多信息的问题,由于手机定时盒上的屏幕通常较小,如果同屏显示过多信息,一方面不利于用户快速确认相关信息,另一方面会造成显示的信息过于拥挤,造成字体或图标过小。
133.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可以通过触发特定的按键来使之符合第二预设条件。
134.进一步地,第二预设条件为强制解锁次数发生改变或强制解锁次数少于第二预设值。
135.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在强制解锁次数发生改变或强制解锁次数少于第二预设值时,将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和/或强制解锁次数以数字、文字、图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显示在屏幕上,可以使用户更好的了解相关信息。
136.在强制解锁次数发生改变时,使用户了解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和/或强制解锁次数,可以让用户知道剩余的强制解锁次数以及增加一次强制解锁次数的所需要完成的条件。
137.在强制解锁次数少于第二预设值时,将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和/或强制解锁次数显示出来,可以让用户了解当前是否还可以进行强制解锁以及增加一次强制解锁次数还需要完成的条件。
138.例如,第二预设值为1,当强制解锁被使用得只剩下最后一次时,则在屏幕上显示强制解锁次数为1,以此让用户了解其还剩最后一次强制解锁的机会,需要更多的使用手机定时盒以增加强制解锁次数,可以起到激励用户的目的。
139.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在符合第三预设条件时,生成提示音进行提示;第三预设条件为强制解锁次数发生改变或强制解锁次数少于第三预设值。
140.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利用提示音提醒用户在进行强制解锁后剩余的解锁次数,对用户起到提示作用,避免用户在使用最后一次强制解锁后,用户仍然以为可以进行强制解锁而造成在发生紧急情况后无法强制解锁的情况。
141.在强制解锁次数发生改变或强制解锁次数少于第三预设值时,将手机定时盒的强制解锁次数以提示音的方式提醒用户,例如鸣叫一次或语音提示,可以使用户更好的了解相关信息。
142.例如,第三预设值为1,当强制解锁被使用得只剩下最后一次时,发出一次鸣叫或语音,以此让用户了解其还剩最后一次强制解锁的机会,需要更多的使用手机定时盒以增加强制解锁次数,可以起到激励用户的目的。
143.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在符合第三预设条件时,还可以以声音、数字、文字、图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发出提示以提示用户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
144.其中,第三预设条件还可以是用户在触发了特定按键后、进行强制解锁后等特定的预设场景。
145.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进行强制解锁后,屏幕上有数字、文字、图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闪烁着剩余的强制解锁次数来提醒用户。强制解锁则认为符合第三预设条件。
146.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进行强制解锁后,以鸣叫声音的次数来表示剩余的强制解锁次数以提醒用户。强制解锁则认为符合第三预设条件。
147.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可以通过触发特定按键,以声音、数字、文字、图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发出提示以提示用户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触发特定按键则认为符合第三预设条件。
148.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在特定的预设场景中,以声音、数字、文字、图标中的任意一种
方式发出提示以提示用户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可以使用户了解剩余的强制解锁次数,避免强制解锁次数为0的情况下,用户仍然以为可以进行强制解锁而造成在发生紧急情况后无法强制解锁的情况。
149.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获取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的步骤还包括:获取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顺利完成的定时锁合任务的定时时间的时间长短分布以及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中的一种或几种数据;根据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顺利完成的定时锁合任务的定时时间的时间长短分布、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中的一种或几种数据以预设的比例系数或预设时间调整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
150.具体可以分为: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获取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的步骤包括:获取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根据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以一定的比例系数调整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
151.其中,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是指用户将手机放入手机定时盒中,在设定时间后,在该设定时间内,用户没有进行强制解锁,最后在经过设定时间后打开手机定时盒并取出手机,这样一个完整的过程则认为是顺利完成了定时锁合任务。
152.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根据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来调整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以此来调整用户增加强制解锁次数的难易度。
153.具体的,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越多,表明用户的自制力越强,而用户的自制力越强则表明其使用强制解锁有更高的可能性是遇到了紧急情况,则应该使其更容易增加强制解锁次数,避免发生紧急情况时无法进行强制解锁。
15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达到指定数值的时候,将当前的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乘以比例系数,例如,当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达到50次的时候,比例系数为1.2,原来的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为一百小时,乘以1.2以后变成了一百二十小时。
15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达到指定数值的时候,将当前的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乘以比例系数,例如,当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达到100次的时候,比例系数为1.5,原来的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为一百小时,乘以1.5以后变成了一百五十小时。
156.以此方式来使用户在顺利完成越多的定时锁合任务的时候可以更容易的增加强制解锁次数,可以鼓励用户多完成定时锁合任务。
157.在另外一些实施方式中,当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达到指定数值后,并非是将当前的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乘以比例系数,而是在后续累计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时间时以比例系数的倍率进行累计,例如,比例系数为1.2,在达到第一预设值后,后续以1.2的倍率累计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时间。
158.此外,除了可以使用一定的比例系数来调整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外,还可以以额外增加时间的方式来进行调整。
159.例如,当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达到指定数值后,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额外增加10小时等,具体增加多少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160.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获取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的步骤包括:获取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根据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以一定的比例系数调整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
161.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根据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来调整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以此来调整用户增加强制解锁次数的难易度。
162.具体的,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越长,表明用户的自制力越强,则应该使其更容易增加强制解锁次数,避免发生紧急情况时无法进行强制解锁。
163.例如,本次进行定时锁合的时间为4小时,并且最终顺利完成,则4小时的定时锁合时间可以对应一个比例系数,比例系数可以是1.2,则相当于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时间累计了4.8小时。
164.例如,本次进行定时锁合的时间为2小时,并且最终顺利完成,则2小时的定时锁合时间可以对应一个比例系数,比例系数可以是1.1,则相当于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时间累计了2.2小时。
165.例如,本次进行定时锁合的时间为1小时,并且最终顺利完成,则2小时的定时锁合时间可以对应一个比例系数,比例系数可以是1,则相当于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时间累计了1小时。
166.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获取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的步骤包括:获取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的时间长短分布;根据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的时间长短分布调整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
167.其中,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的时间长短分布是指,在多次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情况下,多次定时锁合的定时时间长短的变化趋势。
168.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根据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的时间长短分布来调整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以此来调整用户增加强制解锁次数的难易度。
169.具体的,如果用户定时锁合的定时时间越来越长,表明用户的自制力在不断得到加强,则应该使其更容易增加强制解锁次数,避免发生紧急情况时无法进行强制解锁。
170.例如,在一段时间内,用户一共顺利完成了5次定时锁合任务,其定时时间分别为1小时、1.5小时、2小时、2小时、2.5小时,根据该分布可以得知用户进行定时锁合的时间越来越长,表明其自制力越来越强,可以以大于1的比例系数乘以当前的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来使用户更容易的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171.例如,在一段时间内,用户一共顺利完成了5次定时锁合任务,其定时时间分别为3
小时、2小时、3小时、2.5小时、2小时,根据该分布可以得知用户进行定时锁合的时间无明显波动,处于一个相对平稳的状态,并没有表明其自制力越来越强,因此不对其当前的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进行调整。
172.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获取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的步骤包括:获取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根据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以一定的比例系数调整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
173.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越少,则用户越有可能在紧急情况无法强制解锁,因此,根据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来调整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用于调整用户增加强制解锁次数的难易度,避免在紧急情况下无法进行强制解锁。
174.具体的,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为5次,当前强制解锁次数为0的时候,可以以1.5的比例系数累计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时间,即,累计的真实值为10小时的时候,可以视为累计了15小时。
175.具体的,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为5次,当前强制解锁次数为1的时候,可以以1.3的比例系数累计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时间,即,累计的真实值为10小时的时候,可以视为累计了13小时。
176.如图4和图5所示,为本技术优选实施例的方法流程,具体为:在获取解锁指令后,判断强制解锁次数n是否大于0,如果大于0则进行强制解锁,并且强制解锁次数n-1,如果强制解锁次数n不大于0,在获取强制解锁指令后,不进行强制解锁,并且强制解除次数n的数值不变。
177.在使用手机定时盒的过程中,可以实时或定时或手动获取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t,判断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t是否大于或等于累计阈值,如果累计时间t没有大于或等于累计阈值则继续进行累计,如果累计时间大于或等于累计阈值,则判断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n是否小于第一预设值,如果小于第一预设值,则说明当前强制解锁次数小于上限,则增加一次强制解锁次数,如果没有小于第一预设值,则说明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为上限值,则不再增加强制解锁次数,并且使累计时间t归零,同时,在增加了一次强制解锁次数n以后,对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t归零,即重新开始累计。
178.其中,累计阈值用来衡量用户在使用手机定时盒的时间,根据使用数据的不同,其代表的含义也会不同,当以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为使用数据时,累计阈值可以设置为一百小时。
179.其中,第一预设值为强制解锁次数n的上限值,具体的,第一预设值可以设置为2。
180.此外,在调整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时,可以为上述所提出的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结合。
181.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指的只是本技术所提出的其中的一些具体实施方式。
182.第二方面,如图2所示,本技术还提供一种手机定时盒解锁装置,包括:获取模块210,用于获取解锁指令信息;强制解锁模块220,用于在手机定时盒的强制解锁次数大于0时,根据解锁指令信
息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获取模块210在获取了解锁指令信息后,强制解锁模块220判断强制解锁次数是否大于0,在强制解锁次数在大于0的情况下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这样可以保证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用户可以取出被锁在手机定时盒内的手机,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引发不必要的损失,具有在紧急情况下对手机定时盒进行解锁的有益效果。
183.进一步的,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计数模块,用于在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后,减少手机定时盒的强制解锁次数。
184.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计数模块减少手机定时盒的强制解锁次数可以避免用户对强制解锁产生依赖,导致无法实现戒除过度使用手机的目的,如果不对强制解锁次数加以限制,则用户有可能滥用强制解锁这一功能,因此强制解锁具有次数限制,每当进行一次强制解锁后,计数模块则会将强制解锁次数将会减少,直至强制解锁次数为0,当强制解锁次数为0的时候,即使在获取了解锁指令信息以后,也无法进行强制解锁。
185.强制解锁次数可以预设在控制芯片内,一般需要生产厂家来进行设置,这就意味着如果用户在使用完所有的强制解锁次数后,则无法再次进行强制解锁,如过再次需要获得强制解锁次数,则需要更换控制芯片或者由生产厂家以更高的管理权限进行设置,这种方式操作起来十分麻烦,普通用户则很大可能放弃强制解锁,这就有可能导致用户在将手机放置在手机定时盒的时候,发生需要使用手机的紧急情况,如果再也无法进行强制解锁,则仍然可能会给用户带来很大损失,而如果不设置强制解锁次数,则用户又会对强制解锁产生依赖,导致戒除过度使用手机的目的失效,因此,如何对二者进行取舍和平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186.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处理模块,处理模块用于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调整强制解锁次数。
187.其中,处理模块调整强制解锁次数可以包括增加强制解锁次数以及减少强制解锁次数,增加强制解锁次数是对用户使用手机定时盒过程中,产生的使用数据可以体现用户进步,对此给用户的奖励,而减少强制解锁次数则是对应的对用户的惩罚。
188.进一步地,其中一些实施例中,处理模块包括第一处理单元,第一处理单元用于根据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189.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技术除了提出使用强制解锁模块220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以外,在设置有强制解锁次数限制的情况下,还提供了通过处理模块用来增加强制解锁次数,并且,这种方式是通过获取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情况来进行增加,可以由用户自己操作实现,无需返回生产产家进行处理,不仅操作起来更加方便,而且还可以鼓励用户多使用手机定时盒以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190.具体的,强制解锁次数达到第一预设值后,处理模块不再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191.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对强制解锁次数设置上限,当达到上限以后,处理模块则不再增加强制解锁次数,这样设置的目的在于避免强制解锁次数无限制的增加,最终会使手机定时盒失去戒除过度使用手机的意义。
192.进一步地,其中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处理单元包括:第一获取子单元,用于获取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
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中的一种或多种数据;第一增加子单元,用于根据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中的一种或多种数据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193.通过上述技术方案,以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中的一种或多种数据来衡量用户使用手机定时盒的情况,数据越大,则表明用户限制使用手机的时间越久,则其越有可能使用了强制解锁,因此,用户限制使用手机的时间越久,应当增加其强制解锁次数,以免在后续的使用中,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无法进行强制解锁,所以利用第一获取子单元来获取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中的一种或多种数据,然后由第一增加子单元根据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中的一种或多种数据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194.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达到一百小时后,第一增加子单元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
195.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达到一百小时后,并且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小于第一预设值时,第一增加子单元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
196.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增加1次强制解锁次数后,第一增加子单元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清零。
197.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第一增加子单元在强制解锁次数小于强制解锁次数的上限时,才开始累计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
198.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第二获取子单元,用于获取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获取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或获取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第一调整子单元,用于根据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或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以一定的比例系数调整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
199.通过上述技术方案,第一调整子单元根据第二获取子单元所获取的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或强制解锁次数的剩余次数来调整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以此来调整用户增加强制解锁次数的难易度。
200.因为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的次数越多以及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越长,表明用户的自制力越强,则应该使其更容易增加强制解锁次数,避免发生紧急情况时无法进行强制解锁,而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越少,则用户越有可能在未来发生紧急情况的时候无法解锁,所以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越少,使其更容易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201.此外,第二获取子单元还可以获取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的时间长短分布,然后第一调整子单元根据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的时间长短分布调整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
202.第一调整子单元根据顺利完成定时锁合任务每次的定时时间的时间长短分布来调整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以此来调整用户增加强制解锁次数的难易
度。
203.具体的,如果用户定时锁合的定时时间越来越长,表明用户的自制力在不断得到加强,则应该使其更容易增加强制解锁次数,避免发生紧急情况时无法进行强制解锁。
204.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显示控制模块,用于将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数据和/或强制解锁次数以数字、文字、图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显示在屏幕上。
205.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显示控制模块将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情况以数字、文字、图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显示在屏幕上,可以使用户更好的了解当前的使用情况,具体的,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情况可以是手机定时盒的累计开机时间、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次数或手机定时盒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累计时间。将强制解锁次数以数字、文字、图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显示在屏幕上,可以使用户清楚的了解当前是否还能进行强制解锁,如果强制解锁次数为0,也可以激发用户多使用手机定时盒来增加强制解锁次数。
206.其中,手机定时盒上的显示屏通常是用来显示定时锁合的时间、电量等信息,如果同时以数字或文字的方式显示手机定时盒的使用情况和/或强制解锁次数,会导致信息显示过于拥挤,使用户无法很好的进行辨认,而通过图标的方式进行显示则可以很大程度上节省显示屏的占用,可以使用户很好的分辨各种显示信息。
207.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提示控制模块,用于在符合第三预设条件时,生成提示音进行提示;第三预设条件为强制解锁次数发生改变或强制解锁次数少于第三预设值。
208.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提示控制模块利用提示音提醒用户在进行强制解锁后剩余的解锁次数,对用户起到提示作用,避免用户在使用最后一次强制解锁后,用户仍然以为可以进行强制解锁而造成在发生紧急情况后无法强制解锁的情况。
209.在强制解锁次数发生改变或强制解锁次数少于第三预设值时,提示控制模块将手机定时盒的强制解锁次数以提示音的方式提醒用户,例如鸣叫一次或语音提示,可以使用户更好的了解相关信息。
210.例如,第三预设值为1,当强制解锁被使用得只剩下最后一次时,提示控制模块发出一次鸣叫或语音,以此让用户了解其还剩最后一次强制解锁的机会,需要更多的使用手机定时盒以增加强制解锁次数,可以起到激励用户的目的。
211.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每次开机后,提示控制模块会发出特定的声音提醒用户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如果强制解锁次数为1,则发出1次响声,如果强制解锁次数为2,则发出2次响声。
212.具体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每次开机后,提示控制模块在手机定时盒的屏幕上会显示有当前的强制解锁次数,并且是以数字、文字或图标闪烁的方式进行提醒。闪烁的时间可以是在10秒。
213.除此之外,在其它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使用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手机定时盒解锁装置执行上述一种手机定时盒解锁方法中的任何一个步骤。
214.其中,本技术所提供的手机定时盒解锁装置的各个功能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或多个单片机或微处理器上,各个功能模块以及功能单元可以由单片机或微处理器的执行功能虚构形成。
215.第三方面,如图3所示,本技术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320以及存储器310,存储器310存储有计算机可读取指令,当计算机可读取指令由处理器320执行时,运行上述方法中的步骤。
216.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处理器320和存储器310通过通信总线和/或其他形式的连接机构(未标出)互连并相互通讯,存储器310存储有处理器320可执行的计算机程序,当计算设备运行时,处理器320执行该计算机程序,以执行时执行上述实施例的任一可选的实现方式中的方法,以实现以下功能:获取解锁指令信息;在手机定时盒的强制解锁次数大于0时,根据解锁指令信息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
217.第四方面,本技术还提供一种手机定时盒,包括盒体和设置在盒体内部的控制电路,控制电路配置有控制程序,控制电路执行控制程序时,运行如上任一项方法中的步骤。
218.通过上述技术方案,用户在使用该手机定时盒时,通过特定的组合按键,以实现:获取解锁指令信息;在手机定时盒的强制解锁次数大于0时,根据解锁指令信息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
219.在其它一些优选实施例中,该手机定时盒具备可以执行上述任一项方法中所描述的步骤。
220.第五方面,本技术还提供一种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运行上述方法中的步骤。
221.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执行上述实施例的任一可选的实现方式中的方法,以实现以下功能:获取解锁指令信息;在手机定时盒的强制解锁次数大于0时,根据解锁指令信息对处于定时锁合状态的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还包括:在手机定时盒进行强制解锁后,减少手机定时盒的强制解锁次数。
222.其中,存储介质可以由任何类型的易失性或非易失性存储设备或者它们的组合实现,如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tatic random access memory, 简称sra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lectrically 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only memory, 简称eeprom),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 only memory, 简称ep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grammable red-only memory, 简称prom),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 简称rom),磁存储器,快闪存储器,磁盘或光盘。
223.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又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通信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224.另外,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225.再者,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模块可以集成在一起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也可以是各个模块单独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模块集成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
226.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技术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技术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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