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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架锁定机构及具有该车架锁定机构的手推车的制作方法

2022-07-10 04:58:1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公开涉及手推车领域,更具体地,涉及车架锁定机构及具有该车架锁定机构的手推车。


背景技术:

2.目前,市场上使用的手推车大多为可折叠结构,使用时展开供乘坐,不使用时折叠收拢以便存放或携带,现有的折叠结构各式各样,种类繁多,但大多都要对前轮支架和后轮支架以及车手分别进行锁定或解锁后才能进行展开或折叠,操作步骤较多,过程繁复,且费时费力。
3.因此,有必要研发一种车架锁定机构,使其能够避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公开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结构简单、容易操作的用于手推车的车架锁定机构。
5.根据本公开的一种方案,提出了一种车架锁定机构,用于使车架展开或折叠,该车架包括车手、前轮支架和后轮支架,该前轮支架和该后轮支架均与车手枢接。车架锁定机构包括:支撑组件,支撑在前轮支架与后轮支架之间,该支撑组件包括彼此枢接的第一支撑件和第二支撑件,第一支撑件与前轮支架枢接,第二支撑件与后轮支架枢接;以及锁定装置,该锁定装置能够锁定或解锁支撑组件,使得第一支撑件和第二支撑件相对于彼此不能枢转或能够枢转。
6.在本公开的一实施例中,第一支撑件是具有u型开口的u型件,第二支撑件是杆状件,第二支撑件至少部分地位于第一支撑件的u型开口内,并且第二支撑件的一端经由支撑枢轴与第一支撑件枢接。
7.在本公开的一实施例中,锁定装置包括彼此能够锁定或解锁的第一锁定件和第二锁定件,第一锁定件活动地连接于第一支撑件,第二锁定件固定地连接于第二支撑件的对应于第一锁定件的位置处,从而通过第一锁定件与第二锁定件之间的锁定或解锁来实现支撑组件的锁定或解锁。
8.在本公开的一实施例中,第一锁定件的中部经由一锁定枢轴枢接于第一支撑件,第一锁定件的下部具有一凹部,第二锁定件是能够卡合到凹部的锁定块,从而使得第一锁定件和第二锁定件互相锁定。
9.在本公开的一实施例中,车架锁定机构还包括拉带,该拉带的一端连接于第一锁定件的下部,使得拉带能够拉动第一锁定件的下部远离第二锁定件而枢转。
10.在本公开的一实施例中,第一锁定件的下部设有通孔供拉带穿设于其中。
11.在本公开的一实施例中,第一锁定件的上部与第一支撑件之间设有一弹性件,该弹性件作用于第一锁定件的上部,使得第一锁定件的下部朝向第二锁定件枢转。
12.根据本公开的另一种方案,提出了一种包括了前述实施例所述的车架锁定机构的手推车。
13.在本公开的一实施例中,手推车还包括用于承载座椅的弹性铁线,该弹性铁线的端部连接于第一支撑件的与前轮支架枢接的端部处。
14.在本公开的一实施例中,手推车还包括扶手支架,该扶手支架的后部枢接于后轮支架,而且,支撑组件的第二支撑件和扶手支架的后部经由同一枢轴与后轮支架枢接。
15.本公开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公开通过车架锁定机构的设置,单手一个动作就可驱动锁定装置解锁,带动支撑组件向内收拢,从而使前轮支架和后轮支架折叠,来实现手推车的收合,结构简单、容易操作。
16.从以下结合附图的本公开的详细描述中,本公开的前述及其它的目的、特征、方面和优点将变得更为明显。
附图说明
17.附图被包含于本文以提供对本公开的进一步的理解,并且被并入本说明书中,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附图示出了本公开的实施例,并与下面的描述一起用于说明本公开的理念。
18.在附图中:
19.图1是根据本公开的具有车架锁定机构的手推车的立体图;
20.图2是根据本公开的具有车架锁定机构的手推车的侧视图;
21.图3是根据本公开的车架锁定机构的立体图;
22.图4是图3中的车架锁定机构的侧向剖视图;
23.图5是处于锁定状态的的锁定装置的立体图;
24.图6是处于解锁状态的锁定装置的的立体图;
25.图7是连接有弹性铁线和拉带的车架锁定机构的立体图。
26.附图标记列表
27.10车架
28.11车手
29.12前轮支架
30.13后轮支架
31.14支撑组件
32.141第一支撑件
33.142第二支撑件
34.15锁定装置
35.151第一锁定件
36.1511凹部
37.1512通孔
38.152第二锁定件
39.16拉带
40.17弹性件
41.18弹性铁线
42.19扶手支架
43.o1支撑枢轴
44.o2锁定枢轴
具体实施方式
45.现在将参考附图更全面地描述示例实施方式。然而,示例实施方式能够以多种形式实施,且不应被理解为限于在此阐述的实施方式;相反,提供这些实施方式使得本公开将全面和完整,并将示例实施方式的构思全面地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或类似的结构,因而将省略它们的详细描述。
46.本公开描述的手推车通常是指儿童推车以及供行动不便的人使用的推车。参见图1至图7,本公开的手推车的车架10包括前轮支架12、后轮支架13和车手11。其中,前轮支架12的下端安装有前轮,后轮支架13的下端安装有后轮,以便于移动手推车;车手11用于为使用者推动或拉动手推车提供施力处。前轮支架12、后轮支架13均与车手11枢接,以使得三者之间可以相互折叠,从而便于收折手推车。
47.进一步地,车架10还可以设置扶手支架、用于支撑车篷的篷架和用于支撑儿童座椅的座杆等。这类部件均可视实际需求设置,本公开对此不做具体说明。
48.需要说明的是,本公开的车架10的构造不限于本公开说明书附图所示,例如,可以是两个后轮支架13和一个前轮支架12以及车手11构成的车架,也可以是两个前轮支架12和一个后轮支架13以及车手11构成的车架,前轮支架12和后轮支架13的数量视实际需要而定。再比如,车手11的形状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常见的u形杆、也可以是长条形推杆、圆环形等其他特殊形状。
49.在前轮支架12与后轮支架13之间设有车架锁定机构,所述车架锁定机构枢接于前轮支架12和后轮支架13的中部偏下的位置处,用于使前轮支架12和后轮支架13沿相对彼此的方向收拢或沿背离彼此的方向展开,从而实现整个车架的折叠或展开。
50.下面,将结合图2至图6详细描述本公开的车架锁定机构。
51.图2更加清楚地示出了在车架处于展开状态时前轮支架12、后轮支架13以及车架锁定机构的位置关系和连接关系。当手推车的车架10处于展开状态时,前轮支架12、后轮支架13和车架锁定机构之间构成三角形结构,从而增强了车架10的稳定性。
52.本公开的车架锁定机构可以包括支撑组件14和锁定装置15,如图2所示,支撑组件14可以支撑在前轮支架12与后轮支架13之间;如图3和图4所示,锁定装置15可以设置在支撑组件14上。该锁定装置15用于锁定或解锁支撑组件14,通过支撑组件14的枢转带动前轮支架12和后轮支架13展开或折叠,从而实现整个车架10的展开或折叠。
53.具体地,支撑组件14可以包括彼此枢接的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如图2所示,该第一支撑件141与前轮支架12枢接,该第二支撑件142与后轮支架13枢接。由此,一方面,当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被锁定而相对于彼此不能枢转时,可以禁止前轮支架12和后轮支架13相对于彼此枢转,从而使得整个车架10保持在展开状态;另一方面,当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被解锁而相对于彼此能够枢转时,可以带动前轮支架12和后轮支架13相对于彼此枢转,从而使得整个车架10被折叠。
54.在优选实施例中,如图3至图6最佳可见,第一支撑件141可以是具有u型槽的u型件,第二支撑件142可以是杆状件,该第二支撑件142至少部分地位于该第一支撑件141的u
型槽内,具体而言,车架在展开状态时,第二支撑件142至少部分地与第一支撑件141重合,并且第二支撑件142的一端经由支撑枢轴o1与第一支撑件141枢接,参见图4。
55.需要说明的是,本公开不限于上述优选实施例。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可以在端部处枢接。另外,第一支撑件141也不必是u型件,其同样可以是杆状件。同时,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的形状可以是多样的,只要第一支撑件与第二支撑件能够相对于彼此枢转即可。此外,第一支撑件和第二支撑件的数量也可以视实际需要设定,本公开对此不做限制。
56.为了实现支撑组件14的枢转或不枢转,本公开提出了锁定装置15。锁定装置15可以在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进行枢接的支撑枢轴o1处进行锁定,也可以在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的部分重合的区域处进行锁定。
57.当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在端部处枢接时,锁定装置15可以是沿着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能够滑动的刚性套管,一旦刚性套管滑动到同时套接在第一支撑件141的端部和第二支撑件142的端部的位置,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被该刚性套管锁住而相对于彼此不能枢转,即,支撑组件14被锁定;一旦刚性套管滑动到第一支撑件141上或第二支撑件142上,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不受刚性套管的限制而相对于彼此能够枢转,即,支撑组件14被解锁。
58.图1至图6示出了本公开的一种优选实施例,其中,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存在部分重合的区域,锁定装置15设置在该部分重合的区域中。具体而言,锁定装置15包括彼此能够锁定或解锁的第一锁定件151和第二锁定件152,该第一锁定件151可以活动地连接于第一支撑件141,该第二锁定件152固定地连接于所述第二支撑件142的对应于所述第一锁定件151的位置处,从而通过第一锁定件151与第二锁定件152之间的锁定或解锁来实现支撑组件14的不枢转或枢转。
59.如图5和图6所示,第一锁定件151的中部经由一锁定枢轴o2枢接于第一支撑件141,第一锁定件151的下部具有一凹部1511,第二锁定件152是能够卡合到该凹部1511的锁定块。当第一锁定件151适配地卡合到第二锁定件152而使得第一锁定件151和第二锁定件152互相锁定时,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被锁定装置15锁住而相对于彼此不能枢转,即,支撑组件14被锁定,因此使整个车架10保持展开状态。当第一锁定件151围绕锁定枢轴o2枢转而使得凹部1511脱离第二锁定件152,由此使得第一锁定件151和第二锁定件152解锁时,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不受锁定装置15的限制而相对于彼此能够枢转,即,支撑组件14被解锁,从而使整个车架10能够折叠。
60.应当理解的是,本公开的锁定装置的结构不限于此,例如,第一锁定件可以是能够活动的钩状件,第二锁定件可以是与钩状件适配的环状件,只要能实现第一锁定件和第二锁定件的相互锁定即可。
61.更优选地,如图5所示,第一锁定件151的上部与第一支撑件141之间可以设有一弹性件17,该弹性件17作用于第一锁定件151的上部,使得第一锁定件151的上部远离第一支撑件141枢转,由此使得第一锁定件151的下部朝向第二锁定件152枢转,直到第一锁定件151的凹部1511卡合第二锁定件152,从而实现第一锁定件151与第二锁定件152之间的锁定。也就是说,在第一锁定件151未受到其他外力作用的情况下,弹性件17将使得第一锁定件151与第二锁定件152保持在锁定状态。当对第一锁定件151和第二锁定件152进行解锁
时,则需要有其他外力作用在第一锁定件151上、优选地作用在第一锁定件151的下部处,例如使用者可以用手拉动第一锁定件151,使得第一锁定件151的上部克服弹性件17的作用力而朝向第一支撑件141枢转,由此第一锁定件151的下部远离第二锁定件152枢转,直到第一锁定件151的凹部1511脱离第二锁定件152,使锁定装置15解锁。
62.为了便于使用者的操作,如图7所示,车架锁定机构还可以包括拉带16,该拉带16的两端分别与第一锁定件151的下部连接,从而当使用者向上拉动拉带16时,拉带16可以带动第一锁定件151的下部远离第二锁定件152枢转,直到第一锁定件151的凹部1511脱离第二锁定件152,实现锁定装置15的解锁,由此使得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能够彼此收拢,最终实现整个车架10的折叠。借助这种拉带16的设置,使用者可以实现单手拉动拉带16就可驱动锁定装置15解锁,带动支撑组件14向内收拢,从而使前轮支架12和后轮支架13折叠,来实现手推车的收合,操作简单且省时省力。
63.更优选地,参见图5和图6,第一锁定件151的下部还可以设置有通孔1512,拉带16的两端可以穿设于该通孔1512中,以便于拉带16与第一锁定件151的连接。该通孔1512的形状可以是圆形、椭圆形、长方形等。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拉带16与第一锁定件151的连接方式不限于上述穿设于通孔1512的方式,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连接,比如卡扣的连接方式等。
64.如图1和图7最佳可见,根据本公开的手推车还可以包括用于承载座椅的弹性铁线18,该弹性铁线18的端部连接于第一支撑件141的与前轮支架12枢接的端部处。弹性铁线18对于座椅起到辅助性的承载作用。
65.如图1和图2所示,根据本公开的手推车还可以包括扶手支架19,该扶手支架19的后部枢接于后轮支架13,而且,支撑组件14的第二支撑件142和扶手支架19的后部经由同一枢轴与后轮支架13枢接,从而通过支撑组件14的运动带动扶手支架19展开或折叠。
66.下面,将以图5和图6所示的示例性实施例详细描述本公开的锁定装置如何快速解锁支撑组件14,从而实现整个车架10的快速折叠。
67.当使用者拉动拉带16驱动第一锁定件151绕锁定枢轴o2向上枢转,使第一锁定件151的下部远离第二锁定件152,直到第一锁定件151的凹部1511脱离与第二锁定件152的卡合,此时,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绕支撑枢轴o1能够靠近彼此枢转,与此同时,与第一支撑件141枢接的前轮支架12和与第二支撑件142枢接的后轮支架13分别在第一支撑件141和第二支撑件142的带动下也朝向彼此枢转,同时带动与第二支撑件142枢接的扶手支架19向靠近轮支架13的方向运动,从而实现车架10的折叠。因此,根据本公开的车架锁定机构的上述设置,只需通过解锁锁定装置带动支撑组件相对彼此枢转就可实现整个车架的快速折叠,操作方便,结构简单且省时省力。
68.前述的实施例和优点仅是示例性的,而不能视为对本公开的限制。本文的描述旨在示例,而不是限制权利要求的范围。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多种替换方案、改型和修改都是显而易见的。本文所描述的示例性实施例的特征、结构、方法以及其它特性可以多种方式组合,从而得到其它的和/或可替换的示例性实施例。
69.由于在不背离本公开的特性的情况下,可以多种形式来体现本公开的特征,所以还应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不局限于以上描述的任何细节,除非另外注明,而应该宽泛地解释为处于所附权利要求限定的范围内,因此,落入权利要求的范围和界限或者这种范围和界限的等效方案内的所有修改和改型都应该为所附权利要求涵盖。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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