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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2022-06-05 06:12:46 来源:中国专利 TAG:

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方法及装置
技术领域
1.本发明涉及区块链和产业创新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2.区块链是一个信息技术领域的术语。从本质上讲,它是一个共享数据库,存储于其中的数据或信息,具有“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集体维护”等特征。基于这些特征,区块链技术奠定了坚实的“信任”基础,创造了可靠的“合作”机制,具有广阔的运用前景。
3.从科技层面来看,区块链涉及数学、密码学、互联网和计算机编程等很多科学技术问题。从应用视角来看,简单来说,区块链是一个分布式的共享账本和数据库,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集体维护、公开透明等特点。这些特点保证了区块链的“诚实”与“透明”,为区块链创造信任奠定基础。而区块链丰富的应用场景,基本上都基于区块链能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多个主体之间的协作信任与一致行动。
4.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和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区块链(blockchain)是比特币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同时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批次比特币网络交易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
5.通常情况下,商品完成交易后,买方需要验证商品的真伪。在进行商品真伪验证时,通常需要将商品通过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验证,使得验证的时间工期长,人工成本高,并且,将商品与买方完成确权也需要一定时间,效率很低。
6.鉴于此,克服该现有技术所存在的缺陷是本技术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7.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快速提高商品交易过程的确权效率,以及如何快速、高效、低成本的实现辩证商品的真伪问题。
8.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9.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方法,包括:
10.获取商品信息,并将商品信息存储在区块链平台上;
11.将商品信息进行区块链处理,生成对应商品唯一的nft;
12.将商品与商品nft的id关联,为所述nft配置唯一的初始密钥;
13.通过所述nft的初始密钥与买方的电子钱包进行绑定,完成商品归属的确权;
14.在应用场景中,商家将商品和nft的初始密钥同时交易给买方,买方通过比对基于实物商品导入的参数与区块链平台侧存储的商品信息是否完全匹配,以及买家通过判定商家提供的初始密钥是否为该商品对应的nft初始密钥,来判定商品的来源是否合法,通过参
数比对和商品来源的合法性判定商品的真伪。
15.优选的,所述商品信息包括:商品的材质、重量、来源、生产日期、批次、权威机构鉴定结果证书、所有权和商品的高清多维度照片中的一种或多种。
16.优选的,在nft的初始密钥与买方的电子钱包进行绑定之前,还包括买家对商家所提供的nft的初始密钥是否为该实物商品对应nft初始密钥的确认步骤,买家确认商家所提供的nft的初始密钥是该实物商品对应的nft的初始密钥后,买方的电子钱包才能与商家提供的nft的初始密钥进行绑定,相应的确认步骤具体为:
17.通过商家所提供的商品nft初始密钥在区块链平台上查询该商品信息;
18.通过该商品信息与商品进行比对,进而判定商家所提供的nft的初始密钥是否为该实物商品对应的nft的初始密钥。
19.优选的,生成所述商品nft的id,具体步骤包括:
20.将商品信息元数据上传到区块链平台;
21.通过加密算法,为nft分配唯一的id。
22.优选的,所述商品的确权为商品的nft与买方电子钱包绑定过程,具体为:
23.通过所述nft初始密钥与买方的电子钱包进行绑定,并将nft的绑定信息记录在区块链平台上;
24.待绑定完成后,将nft记录在买方的电子钱包内。
25.优选的,商品进行二次交易时,商品持有者将商品的nft的归属权转移到买方的电子钱包,完成商品的确权,同时确认商品的合法来源,所述商品的nft的归属权转移存在两种方式,具体为:
26.当商品持有者的电子钱包未与nft的初始密钥绑定完成确权时,商品持有者将初始密钥提供给买方,通过买方的电子钱包与初始密钥绑定完成确权;
27.当商品持有者的电子钱包已经与nft的初始密钥绑定完成确权时,商品持有者通过自己的电子钱包将商品的归属权移交给买方,完成确权。
28.优选的,在完成交易后,商家向买方提供交易的商品和商品对应的nft初始密钥,在所述比对基于实物商品导入的参数与区块链平台侧存储的商品信息步骤,具体为:
29.买方通过商家提供的商品,获取与商品关联的nft的id;
30.通过商品nft的id获取存储在区块链平台上商品信息。
31.优选的,通过参数比对和商品来源的合法性判定商品的真伪,具体为:
32.当实物商品导入的参数与区块链平台侧存储的商品信息完全一致时,并且,商家提供的初始密钥为该商品对应的nft初始密钥商,表示商品的来源合法,判定该商品为真品;否则,判定该商品为假品。
33.优选的,所述将商品与商品nft的id关联的方式为:在商品的表面刻录nft的id刻、制作nft证书和制作含有商品nft的id吊牌中的一种或多种。
34.第二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装置,用于实现第一方面所述的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方法,所述装置包括:
35.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用于执行第一方面所述的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方法。
36.第三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非易失性计算机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该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用于完成第一方面所述的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方法。
37.本发明利用区块链nft技术将实物商品转换为可进行追溯的nft,获取对应nft的id;再将实物商品与nft的id关联,并设置nft的初始密钥。当买方从商家手中购买得相应商品时,商家会提供给买方实物商品和相应实物商品对应的nft初始密钥。买家获取实物商品的同时会获取实物商品对应nft的id,nft的id可以查询存储在区块链平台上的商品信息,通过比对实物商品参数和存储在区块链平台上的商品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实物商品真伪的初步判定,再结合商家是否拥有与实物商品对应的nft的初始密钥,并能将商品和nft同时转让给买家,来判定商品渠道来源的合法性。只有实物商品的参数与存储在区块链平台上商品信息一致,并且商品的渠道来源具有合法性,才能判定交易的商品为真品。对于商品的确权而言,当买方购买相应的实物商品后,可以通过将相应的nft的初始密钥与买方的电子钱包进行绑定,即可完成商品的确权,相应的商品的nft也会存储在买方的电子钱包内。在进行二次交易时,该商品的拥有者除了将实物商品递交给下一个买家或受赠者外,还需要完成商品归属权的递交,通过类似转账的方式,将该商品的归属权递交给买家或受赠者,完成商品的确权。通过此方式,极大的节约了传统方式的中间过程,不需要专业的检定机构,仅通自己查询商品信息并进行比对就可以完成实物商品真伪的判定,极大的提高了实物商品防伪确权的效率,同时,也降低了人工成本。
附图说明
3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所描述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39.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方法流程图;
40.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方法流程图;
41.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方法流程图;
42.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方法流程图;
43.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方法流程图;
44.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方法流程图;
45.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逻辑;
46.图8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方法流程图;
47.图9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方法流程图;
48.图10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装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49.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
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50.在本发明的描述中,术语“内”、“外”、“纵向”、“横向”、“上”、“下”、“顶”、“底”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而不是要求本发明必须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应当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51.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发明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到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52.实施例1:
53.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方法,如图1所示,具体包括:
54.步骤201:获取商品信息,并将商品信息存储在区块链平台上;
55.其中,商品表示一切可以进行交易的实物商品,例如:工艺品、艺术品或农产品等。根据实际情况出发,实物商品不同,存储在区块链平台上对应实物商品的信息也不相同,从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出发,存储的商品信息仅仅为了与买方购买相应的商品后进行比对,例如:当为农产品时,相应的商品信息为农产品的来源、生产日期(采摘日期)、批次等一些信息;当商品为艺术品时,相应的信息为工艺品的作者、年代、工艺品的多维度照片、鉴定机构的证书等一些信息。总结来说,根据实际需求出发,不同的商品会存储不同的商品信息,相应的商品信息大体包括:商品的材质、重量、来源、生产日期、批次、权威机构鉴定结果证书、所有权和商品的高清多维度照片等一些信息。
56.步骤202:将商品信息进行区块链处理,生成对应商品唯一的nft;
57.其中,在区块链中,早期的通证,如比特币和以太坊,他们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可以进行拆分,第二,相互之间可以替代、等价进行交换,叫做可替代通证(fungible-tokens,简称ft)。在商品从互联网渠道进行交易的过程中,由于其可替代性,很难完成追溯(可能存在多种追溯结果);与此同时,在获取多种追溯结果后,还需进行一一甄别,挑选出商品对应的结果,从而获取实物商品存储在区块链nft正确的商品信息,再通过商品(实物商品)导入的参数与存储在区块链nft上正确的商品信息进行比对,才可辨别商品的真伪。显然很难短时间内实现精准辨别商品真伪的目的。本发明实施例,优选的采用不可替代通证(或称为非同质通证,non-fungible-tokens,简称nft)与商品进行关联,实现快速精准的追溯,进而可以快速的找寻存储在区块链平台上的商品信息,再通过比对判定商品的真伪。相较ft而言,不可替代通证同样具有两个特点:第一,无可替代,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第二,不可拆分。基于这两点,使得本发明实施例的商品与nft关联后,能进行追溯,并且,追溯的结果唯一,能精准快速的完成商品真伪的辨别。本发明实施例区块链处理的结果是将商品转换为nft的一个过程,本发明转换后的nft可以理解为一个“数字孪生”的虚拟商品,并且,每个商品都只有唯一的nft与之对应,id表示该虚拟商品的身份标签,并且,每个虚拟产品(nft)对应唯一的id(类似每个居民对应的身份证)。
58.步骤203:将商品与商品nft的id关联,为所述nft配置唯一的初始密钥;
59.其中,从本发明的目的出发,买方从商家手中购买到商品后,商家会给予买方商品和关于商品的一些信息(包括id)。买方需通过商家提供的关于商品的一些信息,获取存储在区块链平台上的商品信息,再将商品导入的参数与区块链平台上的商品信息进行比对来辨别真伪。本发明实施例将商品与商品nft的id进行关联,其中,关联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
将id刻录在商品上,也可以制作nft证书,还可以制作含有商品nft的id吊牌。由于每个商品对应的id是唯一的,无论该商品发生多少次交易,在交易过程中商品的样子发生怎样的变化,商品的id始终不会发生变化,并且,在交易的过程中,买方除了获取实物商品和对应的nft的初始密码外,还会获得与实物商品关联的id。通过id就可以在查询存储在区块链平台上的商品信息,再通过比对商品导入的参数与查询的商品信息是否完全相同来初步判定商品的真伪。但每一个买方以及商家都知道商品的id,通过商品的id来实现商品的确权的方法显然不行。本发明实施例优选的设置nft的初始密钥,并且,谁的电子钱包绑定了此商品nft的初始密钥,表明谁拥有此商品(在此商品nft没有和任何一个电子钱包绑定时,谁拥有该商品nft的初始密钥,表示谁拥有此商品)。每个商品nft的初始密钥只有买方自己清楚,通过买方自己在区块链平台上的钱包和商品的初始密钥就可以完成商品的nft的存储、交易和确权。
60.步骤204:通过所述nft的初始密钥与买方的电子钱包进行绑定,完成商品归属的确权;
61.其中,商品nft的id可以在区块链平台上查询该商品的信息,但每个经手交易的人都知晓该商品nft的id,通过nft的id完成实现商品的确权的方法显然行不通。本发明实施例实际上是通过nft的初始密钥与买家电子钱包绑定实现商品nft归属的确权。在商品nft完成确权后,该商品对应的nft会存储在买家的电子钱包内,再进行下次交易时,有且仅有知道该电子钱包账户和私钥(可以理解为电子钱包的密码)的人才能完成该商品归属权的递交。值得注意的是,在区块链平台上,电子钱包不会与买家的身份信息绑定,买家一旦丢失或忘记该电子钱包的私钥,相应存储在电子钱包的nft资产也会丢失,也就是说,nft资产实际上是属于该电子钱包的,确权的过程实际是与该电子钱包绑定的过程。
62.步骤205:在应用场景中,商家将商品和nft的初始密钥同时交易给买方,买方通过比对基于实物商品导入的参数与区块链平台侧存储的商品信息是否完全匹配,以及买家通过判定商家提供的初始密钥是否为该商品对应的nft初始密钥,来判定商品的来源是否合法,通过参数比对和商品来源的合法性判定商品的真伪。
63.其中,辨别实物商品真伪通常采用实物与标准真品进行比对的方式。本发明实施例采用除了利用实物商品的参数与存储在区块链平台上的商品信息进行比对外,还通过验证商家给与的商品nft的初始密钥是否与该实物商品对应,并且将商品与该nft同时转让给买家来确定商家交易渠道的合法性,进而通过渠道,以及实物商品与商品信息比对两方面来辨别商品的真伪。
64.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对商品nft设置id,并将商品与id进行关联,通过nft的id可以获取存储在区块链上的商品信息。当完成交易后,商家提供给买家实物商品和该商品对应的nft初始密钥,买家通过商品上关联的id查询区块链平台上的商品信息,再与实物商品导入的参数进行比对,实现商品真伪的初步鉴定。与此同时,通过商品nft的初始密钥与买方信息进行绑定,实现商品的确权。在交易的过程中,商家只需要提供给买方商品和商品对应nft的初始密钥就可以轻松实现商品的防伪和确权。买方通过比对实物商品导入的参数与商品信息就能自行判定商品的真伪,通过将nft的初始密钥就能与买方进行绑定,实现确权,极大的提高了实物商品防伪确权的效率,同时,也降低了人工成本。值得注意的是nft的id和初始密钥都能查询商品的信息,区别在于id所查询的信息只是用于与实物商品比对的
商品信息,但通过初始密钥能查询到该商品所能提供的所有信息,例如交易记录,以及商品的id等。
65.为了展现本发明完整的方案,接下来对本发明实施例方案的细节做进一步说明。生成所述商品nft的id,如图2所示,具体步骤包括:
66.步骤301:将商品信息元数据上传到区块链平台;
67.其中,本发明实施例需要通过商家提供的商品nft的id来获取存储在区块链平台上的商品信息。首先需要将商品信息元数据上传到区块链平台,后续进行查找时,才可以通过商家给予的id在平台上查询到与该商品相匹配的商品信息。值得说明的一点是,由于商品与商品nft的id关联,买家获取实物商品的同时,也会获取该商品的id。
68.步骤302:通过加密算法,为nft分配唯一的id。
69.其中,当商品信息元数据已经存储在区块链平台后,由于商品信息存在很多细化的信息,若商家将商品信息直接提供给买方,会比较麻烦。本发明实施例优选的将商品信息元数据通过加密算法,为nft分配一个唯一的id,例如:通过序列化转换为字节数组,再通过哈希等相关算法将字节数组转换为nft的id,其中,哈希算法只是加密算法的一种。此时,每个商品对应的nft的id为一个字符串,经过加密算法后的每个字符串都是唯一的,相应的,每个商品对应的nft的id也是唯一的。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商品的id一旦创建,无论交易多少次,都不会发生变化。
70.进一步的,所述完成商品的确权之前,还包括商品的nft与买方钱包绑定步骤,如图3所示,具体为:
71.步骤401:通过所述nft初始密钥与买方的电子钱包进行绑定,并将nft的绑定信息记录在区块链平台上;
72.商家与买家完成交易后,商家提供给买家实物商品和商品的初始密钥,买家可以通过商品关联的id在区块链平台上查询该商品的信息,然后进行比对,初步辨别商品的真伪,但对于商品的确权而言,还需要绑定买方的电子钱包(个人电子钱包地址)。本发明实施例优选的给商家和买方设置电子钱包,并且,为了便于追溯商品的来源或渠道,商家的电子钱包会绑定公司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表的个人信息(例如身份证),对于买方而言,并不需要绑定个人信息。当商家绑定信息后,系统会给商家分配一个电子钱包;而买方在区块链平台上注册后,系统同样会分配给买家一个电子钱包;电子钱包实际上是区块链平台给每个商家或买方分配的一个存储资产的地址,nft可以理解为一件商品,而nft的初始密钥可以理解为开启nft的交易权,拥有nft对应的初始密钥就可以对该nft进行交易和转移。值得注意的是,nft的初始密钥与买家信息绑定,实际上是nft初始密钥与买家所拥有的电子钱包地址绑定的过程。绑定完成后,实现了商品的确权(确权过程实际上是商品归属权的递交),电子钱包会存储该商品的nft。当进行下一次交易时,需要该商品拥有者,使用该电子钱包进行交易,将实物商品和该商品归属权(商品的nft)一起递交给下一个买家或受赠人。
73.步骤402:待绑定完成后,将nft记录在买方的电子钱包内。
74.其中,绑定的过程实际上也是确权的过程,绑定完成后,也就表明此次交易完成并进行了确权。在区块链的平台上也会记录此次交易,交易的商品也成为了此次交易买方的私人物品。在区块链技术中,nft转移是采取记账的方式进行,待nft与电子钱包地址进行绑定后,会以记账的方式,记录在买方的电子钱包地址内。
75.进一步的,商品进行二次交易时,商品持有者将商品的nft的归属权转移到买方的电子钱包,完成商品的确权,所述商品的nft的归属权转移存在两种方式,如图4,具体为:
76.步骤501:当商品持有者的电子钱包未与nft的初始密钥绑定完成确权时,商品持有者将初始密钥提供给买方,通过买方的电子钱包与初始密钥绑定完成确权。
77.步骤502:当商品持有者的电子钱包已经与nft的初始密钥绑定完成确权时,商品持有者通过自己的电子钱包将商品的归属权移交给买方,完成确权。
78.其中,本发明实施例在实物商品刚生成nft时,系统给商品nft分配一个初始密钥。在第一次对实物商品进行交易时,商家会提供给买方实物商品和对应的初始密钥。买家获取实物商品和对应的初始密钥后,可能使用初始密钥与自己的电子钱包绑定,也可能不与自己的电子钱包绑定。进行下一次交易时,当商品持有者的电子钱包未与nft的初始密钥绑定完成确权时,商品持有者将初始密钥提供给买方,通过买方的电子钱包与初始密钥绑定完成确权,卖方并将实物商品提供给买方;当商品持有者的电子钱包已经与nft的初始密钥绑定完成确权时,商品持有者通过自己的电子钱包将商品的归属权移交给买方,完成确权,卖方并将实物商品提供给买方。
79.本发明实施例在完成交易后,商家向买方提供交易的商品和商品对应的nft初始密钥,在所述比对基于实物商品导入的参数与区块链平台侧存储的商品信息步骤,如图5所示,具体为:
80.步骤601:买方通过商家提供的商品,获取与商品关联的nft的id;
81.步骤602:通过商品nft的id获取存储在区块链平台上商品信息。
82.其中,买家从商家获知本次交易商品的id后,会通过id查询存储在区块链平台的商品信息,再通过该实物商品导入的参数与商品信息的比对来判定商品的真伪。
83.进一步的,所述通过比对基于实物商品导入的参数与区块链平台侧存储的商品信息是否完全匹配,判定商品的真伪,如图6,具体为:
84.步骤701:当实物商品导入的参数与区块链平台侧存储的商品信息完全一致时,并且,商家提供的初始密钥为该商品对应的nft初始密钥商,表示商品的来源合法,判定该商品为真品
85.步骤702:否则,判定该商品为假品。
86.其中,只要商家提供的实物商品导入的参数与区块链平台存储的商品信息不一致,或者商家交付给买家的nft的初始密钥与实物商品对应不上,就判定该商品为假品。如图7所述,表示本发明实施例防伪的逻辑示意图。本发明实施例采用两种不同的信息渠道去校验信息的准确性,只有两种渠道的信息同时准确(实物商品参数与商品信息比对一致,以及商品的来源合法),才表明此商品为真品。值得注意的是,商家进行交易时,始终将实物商品和商品对应nft的初始密钥一起交给买家。除此之外,本发明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nft的防伪的方法建立在同一区块链平台的前提条件下实现的。当商品在不同平台上进行交易时,特别是各平台之间数据不互通的情况下,实现不了本发明实施例防伪的目的,例如:当买方的实物商品被盗时,盗窃者可以直接在其它平台申请为商家,并生成该商品的初始密码,由于不同平台数据不互通,商品的原交易平台无法对现在的交易平台进行数据调用,也很难对盗窃者进行追责。
87.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品进行第一次交易时,当买家与商家交易完成后,会收到商家
提供的实物商品和商品nft的初始密钥,在nft的初始密钥与买方的电子钱包进行绑定之前,还包括买家对商家所提供的nft的初始密钥是否为该实物商品对应nft初始密钥的确认步骤,买家确认商家所提供的nft的初始密钥是该实物商品对应的nft的初始密钥后,买方的电子钱包才能商家提供的nft的初始密钥进行绑定,如图8所示,相应的确认步骤具体为:
88.801:通过商家所提供的商品nft初始密钥在区块链平台上查询该商品信息;
89.802:通过该商品信息与商品进行比对,进而判定商家所提供的nft的初始密钥是否为该实物商品对应的nft的初始密钥。
90.其中,前面已经提及过,通过nft的初始密钥所查询的商品信息除了包括与实物商品进行比对的商品信息外,还包括商品对应nft的id,商品的交易信息等其它所能提供的所有信息。当通过该商品信息与商品进行比对后,确定商家提供的nft的初始密钥对应就是该商品的初始密钥时,才可以将nft的初始密钥与买家的电子钱包进行绑定,完成商品的确权。
91.实施例2:
92.为了更好的展现本方案,本发明实施例2采用具体实施例场景对本方案进行具体阐述,如图9所示,表示珠宝商在区块链平台上的交易过程示意图。
93.步骤901:珠宝商和买家在区块链平台上进行注册,获取各自的电子钱包账户和密码,并将注册的电子钱包账户信息保存在区块链平台上。
94.其中,要实现对商品的确权,就需要将商品nft的初始密钥与买方的电子钱包进行绑定,并将确权信息记录在区块链平台上。在具体实施例中,首先需要区块链平台对商家进行认证,注册商家的信息,并记录在区块链平台上,便于追溯商品的来源;对于买家而言,只需要在区块链平台注册电子钱包就可以进行正常的交易。
95.步骤902:珠宝商将商品的元信息上传到区块链平台,生成商品的nft,获取nft的id和初始秘钥。
96.其中,商家在区块链平台注册好自己的电子钱包后,并在平台上获取每个商品的初始密钥,为了方便商品源头的追溯,商品nft的初始密钥以及对应商家的信息会关联的记录在区块链平台上。前面已经提及过,商品进行第一次交易实际上是将商品和对应的nft的初始密钥进行一起打包交易的过程。商品进行第一次交易时,只有商家知道商品的初始密钥,只有商家能对此商品进行交易。值得注意的是,每次完成确权后,还需要将确权信息上传到区块链平台上。对于商品实物,为了更简单的鉴定商品的真伪,将获取的nft的id与商品相关联(例如:将id刻在商品上),通过id可以快速的在平台上查询该商品的信息,通过比对就可以初步的鉴别商品的真伪。
97.步骤903:珠宝商与买家进行交易,交易完成后珠宝商将商品和nft的初始密钥一起递交给买方,买方对该商品的真伪进行鉴别和确权。
98.在本发明具体的实施例中,实物商品已经与nft的id之间相互关联,买方获取商品的同时,也获取了商品nft的id。买方通过id可以在区块链平台上获取商品信息,进而通过比对初步判定商品的真伪(还需要进行秘钥转让该商品nft,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商品真伪的鉴别),通过获取的nft初始密钥与买家自己的电子钱包绑定,可以实现对该商品的确权。除此之外,为了提高珠宝商品的知名度和交易流通,可以在区块链平台商设置商品nft的查询与展示,每个买家可以利用商品nft的id在平台挑选和查询心仪的物品,并获取该物品的
一部分信息。在交易完成,买家对该商品进行确权后,买家可以自行设置权限,可以设置哪些信息进行隐藏,哪些信息可以进行公开查阅,甚至可以隐藏该商品的公钥,不对外公开该商品。当买家需要进行二次销售时,平台也会将二次销售行为记录在区块链平台上,以供溯源。
99.实施例3:
100.基于实施例2珠宝商的具体实施例场景,本发明实施例还提出了进一步优化的商业模式,通过珠宝商品回溯用户信息,给用户推送商品保养服务和精准营销信息。
101.买家从珠宝商场购买相应的产品后,珠宝商协助买家注册区块链平台的电子钱包完成对该商品归属的确权。为了防止买方厌烦珠宝商要求买方注册平台的电子钱包的这种行为,珠宝商可通过承诺买方,注册区块链平台的账号(需提前将电子钱包包装成区块链nft的账户)并对该商品进行确权,就可以永久享受商品的清洗服务。
102.对于珠宝商品,尤其是黄金、银或钻石材质的商品,不定期进行保养,商品的光泽会下降。对于爱美和对生活有高追求的人,通常会对珠宝商品进行定期保养。保养时,买家会将商品交给珠宝商进行清洗并留下买家取货人的电话号码(并不一定是商品拥有者的电话号码),通过商品上刻录的商品nft的id回溯用户的电子钱包;珠宝商将清洗记录录入平台并与用户电子钱包绑定,相应的清洗记录包括清洗的时间节点,商品的色污情况等。通过平台分析查询该客户对该商品的清洗频率,通过清洗的频率向用户的电子钱包推送后勤的关怀服务,还可以基于每次商品清洗时商品的色污情况和自己主动将商品拿到珠宝店进行清洗的时间分析出更加合适的清洗时间节点,并利用平台对商品拥有者的电子钱包推送清洗提醒,来提升客户(买方)的对珠宝商的好感。例如,每次客户上门清洗时,发现色污情况比较严重,平台就会提醒珠宝商应提前一定间隔时间通知客户(商品拥有者)过来清洗商品,对于有连锁店的珠宝商,还会告知客户各地连锁店的位置分布。
103.除此之外,对于不同地方的连锁店,可能因为当地人的习惯或喜好,不同地方的珠宝连锁店内的产品会不完全相同。客户到珠宝店清洗商品时,会记录商品清洗的地址,通过清洗的商品上刻录的商品nft的id查询客户的电子钱包信息,并向客户相应的电子钱包推送附近连锁店的商品,以实现精准营销。例如:客户a原本在武汉工作时,在珠宝商购买到a商品,因为工作的调动去了北京,清洗a商品时也在北京,珠宝商可以通过a商品上的id查询到客户a的用户信息,并向a客户的账号推送北京这边珠宝商的商品,以达到精准营销的目的。
104.实施例4
105.为了更好的阐述本方案,本发明实施例4采用具体的实施例场景本发明方案进一步进行说明。在本发明实施例主要解决商业汇票或银行汇票流转过程中,如何防止因票据丢失,造成开票人财产损失的问题。
106.在本实施例的具体场景中,假定开票人已经在区块链平台上注册了自己的电子钱包,并且,票据的交易(或票据的变现)需在此区块链平台上进行。
107.开票人每次开出一张具体的票据时,将票据转换为nft,区块链平台会为nft分配一个初始密钥。
108.在进行交易时,开票人将票据和票据对应的nft初始密钥交给收款人或受赠人(开票人也可以将支票nft的初始密钥与自己的电子钱包绑定,再通过转账的方式在自己的电
子钱包上操作,完成票据nft归属权的递交)。收款人或受赠人需要将利用票据nft对应的初始密钥与自己的电子钱包绑定,完成票据归属权的确权,再通过电子钱包转账确权操作,承兑人才将票据兑现。当开票人出具的支票不慎丢失或被盗后,持有此票据的人并没有票据nft相应的初始密钥,无法完成该票据归属权的递交,也就无法将此票据对应的资产提取到自己的账户,避免了开票人不必要的损失。
109.实施例5
110.基于实施例1对本方案的阐述,本实施例5进一步对具体应用场景:商品被盗后,买方如何对警方所追回的被盗物品进行认领,进而维护买家的权益。
111.当买家所购买的实物商品被盗式,会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买家的电子钱包未与该商品绑定(未进行确权),此时盗窃者没有该实物商品对应的nft的初始密钥,无法在平台上进行交易;第二种,买家已经完成该商品的确权,无论盗窃者是否拥有初始密钥,都无法对此实物商品进行合法交易。当被盗物品被警方追回后,失主可以通过与该商品nft初始密钥绑定的电子钱包来认领这个实物商品,进而维护买家的权益。
112.实施例6
113.基于实施例1对本方案的阐述,针对本发明实施例还提出了:对于商品转赠后,如何解决受赠人在没有完成商品的确权的情况下,实现对该商品的二次交易的问题。
114.通常情况下,若商家没有告知买方赠予过程需递交商品nft的归属权给受赠者,受赠者才能进行该商品的二次交易的情况下,买家会直接将实物商品赠送给受赠人,此时,受赠人的电子钱包并没有与该商品nft进行绑定,完成确权。当受赠人向进行二次交易时,平台通过该商品nft的id查询该商品的归属电子钱包,并向该商品nft归属的电子钱包推送转移商品归属权确认的消息,当收到消息后,可以通过在电子钱包内进行操作,实现商品nft归属权的转移。通过消息推送,以及在买家电子钱包上进行商品nft归属权的转移,解决受赠人在没有完成商品的确权的情况下,实现对该商品的二次交易的问题。
115.实施例7:
116.如图10所示,是本发明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的装置的架构示意图。本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装置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21以及存储器22。其中,图10中以一个处理器21为例。
117.处理器21和存储器22可以通过总线或者其他方式连接,图10中以通过总线连接为例。
118.存储器22作为一种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用于存储非易失性软件程序和非易失性计算机可执行程序,如实施例1中的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方法。处理器21通过运行存储在存储器22中的非易失性软件程序和指令,从而执行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方法。
119.存储器22可以包括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件、闪存器件、或其他非易失性固态存储器件。在一些实施例中,存储器22可选包括相对于处理器21远程设置的存储器,这些远程存储器可以通过网络连接至处理器21。上述网络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局域网、移动通信网及其组合。
120.所述程序指令/模块存储在所述存储器22中,当被所述一个或者多个处理器21执行时,执行上述实施例1中的基于区块链nft技术的防伪和确权方法,例如,执行以上描述的
图1-9所示的各个步骤。
121.值得说明的是,上述装置和系统内的模块、单元之间的信息交互、执行过程等内容,由于与本发明的处理方法实施例基于同一构思,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发明方法实施例中的叙述,此处不再赘述。
122.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施例的各种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该程序可以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介质可以包括:只读存储器(rom,read 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盘或光盘等。
123.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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