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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2-05-18 22:39:28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水处理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2.近来,环境问题越发受到关注,广大偏远地区自来水供水问题成为重点,自来水水厂无法将自来水送往偏远的山区,这时候有必要设计出一款水处理设备,提供符合非常严格的环境法规的水质,来解决偏远山区自来水用水问题。但以往水处理设备体积较大,山路狭窄,无法将大型设备运往山区。并且以往絮凝、沉淀装置多为分开形式,水体先经过絮凝池再到沉淀池,且少部分采用絮凝沉淀结合的装置也存在体积大、絮凝效果不好的缺点。
3.因此,需要一种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以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在实用新型内容部分中引入了一系列简化形式的概念,这将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中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新型内容部分并不意味着要试图限定出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关键特征和必要技术特征,更不意味着试图确定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5.为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包括:
6.外筒体;
7.内筒体,所述内筒体位于所述外筒体的内部;
8.排泥中心筒,所述排泥中心筒位于所述内筒体的内部并延伸贯穿出所述内筒体的底部;
9.排泥斗,所述排泥斗构造为上大下小的筒状结构且连通至所述排泥中心筒的顶部;
10.以及至少两级絮凝锥形板,所述至少两级絮凝锥形板沿高度方向依次设置在所述内筒体内,所述絮凝锥形板位于排泥斗的下方且位于所述排泥中心筒外侧,最靠近所述排泥斗的所述絮凝锥形板的顶部端开口的径向尺寸大于所述絮凝锥形板的底部端开口的径向尺寸。
1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通过使用至少两级絮凝锥形板结构,增加水体流程,改善絮凝沉淀效果;同时,通过优化絮凝组件和沉淀组件的内部结构设计与装配方法,使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的结构更紧凑,减少了占地面积与体积。
12.可选地,每级所述絮凝锥形板均构造为喇叭形且具有的两个端开口,所述两个端开口的径向尺寸不同,沿所述高度方向相邻的两级所述絮凝锥形板各自较大的所述端开口彼此相对设置或者各自较小的所述端开口彼此相对设置。
13.可选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还包括泥斗锥形板,所述泥斗锥形板包括顶开口和底开口,所述顶开口的径向尺寸大于所述底开口的径向尺寸。
14.可选地,所述泥斗锥形板位于所述内筒体的上方,所述泥斗锥形板的所述底开口在所述排泥斗的顶部开口限定的平面内的投影位于所述顶部开口内。
15.可选地,所述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还包括进水管,所述进水管的一端连通至所述外筒体的外部,另一端连通至所述内筒体的内部。
16.可选地,所述内筒体的底部具有第一开口,每级所述絮凝锥形板具有孔洞,所述孔洞位于所述絮凝锥形板的下部,以在所述进水管和所述第一开口之间形成絮凝通路。
17.可选地,所述泥斗锥形板的上方设置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的上方设置有斜管,所述支撑架具有第二开口,所述第二开口与所述斜管连通。
18.可选地,所述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还包括溢水堰,所述溢水堰位于所述外筒体内且位于所述外筒体的顶部处,所述溢水堰的顶部设置有锯齿,所述溢水堰与所述外筒体的出水口连通;并且/或者
19.还包括絮凝底部锥形板,所述絮凝底部锥形板位于所述外筒体内,所述絮凝底部锥形板构造为上小下大的筒状结构且连通至所述排泥中心筒的底部。
20.可选地,所述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还包括絮凝排污管,所述絮凝排污管的一端连通至所述内筒体的底部,另一端连通至所述外筒体的外部;并且/或者
21.还包括沉淀排污管,所述沉淀排污管的一端连通至所述排泥中心筒的底部,另一端连通至所述外筒体的外部。
22.可选地,所述内筒体的横截面构造为圆形或多边形;并且/或者
23.所述外筒体的横截面构造为圆形或多边形。
附图说明
24.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更容易理解,将通过参考在附图中示出的具体实施方式更详细地描述上文简要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可以理解这些附图只描绘了本实用新型的典型实施方式,因此不应认为是对其保护范围的限制,通过附图以附加的特性和细节描述和解释本实用新型。
25.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的正面剖视图;
26.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的仰视图;以及
27.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的侧视图。
28.附图标记说明:
29.100: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
30.101:外筒体
31.102:泥斗锥形板
32.103:进水管
33.104:排泥中心筒
34.105:第一级絮凝锥形板
35.106:第二级絮凝锥形板
36.107:第三级絮凝锥形板
37.108:絮凝底部锥形板
38.109:出水口
39.110:外筒体底壁
40.111:絮凝排污管
41.112:沉淀排污管
42.113:排污支架
43.114:溢水堰
44.115:支撑架
45.116:斜管
46.117:孔洞
47.118:第一开口
48.119:第二开口
49.120:排泥斗
50.121:内筒体
具体实施方式
51.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实用新型更为彻底的理解。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而易见的是,本实用新型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在其他的例子中,为了避免与本实用新型发生混淆,对于本领域公知的一些技术特征未进行描述。
52.为了彻底理解本实用新型,将在下列的描述中提出详细的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施行并不限定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熟悉的特殊细节。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详细描述如下,然而除了这些详细描述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具有其他实施方式。
53.应予以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例,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所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件和/或组件,但不排除存在或附加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54.本实用新型中所引用的诸如“第一”和“第二”的序数词仅仅是标识,而不具有任何其他含义,例如特定的顺序等。而且,例如,术语“第一部件”其本身不暗示“第二部件”的存在,术语“第二部件”本身不暗示“第一部件”的存在。
55.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所使用的术语“上”、“下”、“前”、“后”、“左”、“右”、“内”、“外”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目的,并非限制。
56.现在,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这些示例性实施例可以多种不同的形式来实施,并且不应当被解释为只限于这里所阐述的实施例。应当理解的是,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使得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彻底且完整,并且将这些示例性实施例的构思充分传达给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
57.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包括外筒体101、设置在外筒体101内的内筒体121、位于内筒体121的内部并延伸贯穿出内筒体121的底部的排泥中心筒104、构造为上大下小的筒状结构且连通至排泥中心筒104的顶部的排泥斗120,以及三级絮凝锥形板。三级絮凝锥形板沿高度方向
依次设置在内筒体121内,絮凝锥形板位于排泥斗120的下方且位于排泥中心筒104外侧。在图示实施方式中,絮凝锥形板包括沿高度方向从高到低依次设置的第一级絮凝锥形板105、第二级絮凝锥形板106和第三级絮凝锥形板107。最靠近排泥斗120的絮凝锥形板,即,第一级絮凝锥形板105的顶部端开口的径向尺寸大于第一级絮凝锥形板105的底部端开口的径向尺寸。
58.根据本方案,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通过使用三级絮凝锥形板结构,增加水体流程,改善絮凝沉淀效果;同时,通过优化絮凝组件和沉淀组件的内部结构设计与装配方法,利用排泥斗120和絮凝锥形板的位置配合,优化利用了内筒体121内部空间,使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的结构更紧凑,减少了占地面积与体积。
59.进一步地,每级絮凝锥形板均构造为喇叭形且具有的两个端开口,两个端开口的径向尺寸不同,沿高度方向相邻的两级絮凝锥形板各自较大的端开口彼此相对设置或者各自较小的端开口彼此相对设置。
60.在图示实施方式中,第一级絮凝锥形板105的底部端开口的尺寸小于第一级絮凝锥形板105的顶部端开口。第二级絮凝锥形板106的底部端开口的尺寸大于第二级絮凝锥形板106的顶部端开口。并且第一级絮凝锥形板105的底部端开口与第二级絮凝锥形板106的顶部端开口彼此相对设置。
61.类似的,第三级絮凝锥形板107的底部端开口小于第三级絮凝锥形板107的顶部端开口。并且第二级絮凝锥形板106的底部端开口与第三级絮凝锥形板107的顶部端开口彼此相对设置。
62.由此,通过使水体在絮凝锥形板上沿径向折返并沿轴向向下运动,进一步地使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的结构更紧凑;同时,使每一级隔板都可以控制水体流速,改善絮凝沉淀效果。
63.此外,可以理解的是,虽然实施方式中示出了三级絮凝锥形板,但在未示出的实施方式中絮凝锥形板的数量可以为两级或更多级。例如,当絮凝锥形板为两级时,第一级絮凝锥形板105的底部端开口的尺寸小于第一级絮凝锥形板105的顶部端开口。第二级絮凝锥形板106的底部端开口的尺寸大于第二级絮凝锥形板106的顶部端开口。并且第一级絮凝锥形板105的底部端开口与第二级絮凝锥形板106的顶部端开口彼此相对设置。由此,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的絮凝锥形板部分依然可以起到絮凝效果。此外,每级絮凝锥形板可以构造为单个的整体构件。也可以构造为有至少两个构件例如通过焊接的方式连接而成。
64.进一步地,在图示实施方式中,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还包括泥斗锥形板102,泥斗锥形板102包括顶开口和底开口,顶开口的径向尺寸大于底开口的径向尺寸。泥斗锥形板102位于内筒体121的上方。泥斗锥形板102的底开口在排泥斗120的顶部开口限定的平面内的投影位于顶部开口内。使得从斜管116中落下的絮凝物和杂质可以被泥斗锥形板102收集后落入排泥斗120中,再从排泥斗120进入排泥中心筒104中,进行后续排污处理。
65.根据本方案,通过设置内筒体121,可以有效地利用内筒体121和外筒体101之间的空间来将水体从外筒体101内下部的絮凝组件传递到外筒体101内上部的斜管116中,使得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结构更紧凑。
66.进一步地,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还包括进水管103,进水管103的一端连通至外筒体101的外部,另一端连通至内筒体121的内部。
67.根据本方案,待净化的水体可以与絮凝剂一同又外部通过进水管103进入絮凝组件中,便于实现水处理装置的功能。
68.进一步地,内筒体121的底部具有第一开口118,每级絮凝锥形板具有孔洞117,孔洞117位于絮凝锥形板的下部,以在进水管103和第一开口118之间形成絮凝通路(如图1中的虚线所示)。
69.根据本方案,水体在絮凝通路内完成絮凝反应,水体中的部分杂质在水体流动的过程中被隔离在絮凝锥形板上。
70.进一步地,泥斗锥形板102的上方设置有支撑架115,支撑架115的上方设置有斜管116,支撑架具有第二开口119,第二开口119与斜管116连通。
71.根据本方案,利用内筒体121和外筒体101之间的空间来将水体从外筒体101内下部的絮凝组件传递到外筒体101内上部的斜管116中,使得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结构更紧凑。
72.初步沉淀的水体从第二开口119中流入斜管116,细小的絮凝物因为自重与斜管116的作用,逐渐沉降,通过排泥斗120进入排泥中心筒104中,进一步对水体进行净化,便于完成水处理装置的功能。
73.进一步地,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还包括溢水堰114,溢水堰114位于外筒体内且位于外筒体101的顶部处,溢水堰114的顶部设置有锯齿,溢水堰114与外筒体的出水口109连通。
74.此外,图示实施方式中的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还包括絮凝底部锥形板108,絮凝底部锥形板108位于外筒体101内,絮凝底部锥形板108构造为上小下大的筒状结构且连通至排泥中心筒104的底部。
75.根据本方案,经过絮凝沉淀过后的水体可以从溢水堰114中流出,通过出水口109流入外部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76.根据图2所示,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还包括絮凝排污管111,絮凝排污管111的一端连通至内筒体121的底部,另一端连通至外筒体101的外部。
77.进一步,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还包括沉淀排污管112,沉淀排污管112的一端连通至排泥中心筒104的底部,另一端连通至外筒体101的外部。
78.进一步,在外筒体底部还设置有排污支架113与外筒体底壁110。由此,对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起支撑作用,便于实现水处理装置的功能。
79.根据本方案,在使用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一段时间后,打开排污管出口,洁净的水体自动向下流淌冲洗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的内部各结构,并将杂质与沉淀物带出絮凝沉淀一体化水处理装置100。
80.需要说明的是,内筒体的横截面构造为不仅限于圆形,还可以是多边形,例如矩形或正方形。
81.同样,外筒体的横截面构造为不仅限于圆形,还可以是例如矩形或正方形的多边形。
82.当内筒体和/或外筒体的截面构造为多边形时,泥斗锥形板102、排泥斗120以及絮凝锥形板可以是由若干梯形板焊接而成的。
83.本实用新型已经通过上述实施例进行了说明,但应当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只是
用于举例和说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将本实用新型限制于所描述的实施例范围内。此外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教导还可以做出更多种的变型和修改,这些变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附属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范围所界定。
84.除非另有定义,本文中所使用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中出现的诸如“部件”等术语既可以表示单个的零件,也可以表示多个零件的组合。本文中出现的诸如“安装”、“设置”等术语既可以表示一个部件直接附接至另一个部件,也可以表示一个部件通过中间件附接至另一个部件。本文中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描述的特征可以单独地或与其它特征结合地应用于另一个实施方式,除非该特征在该另一个实施方式中不适用或是另有说明。
85.本实用新型已经通过上述实施方式进行了说明,但应当理解的是,上述实施方式只是用于举例和说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将本实用新型限制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教导还可以做出更多种的变型和修改,这些变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内。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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