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残膜回收机防缠绕挑膜装置的制 一种秧草收获机用电力驱动行走机构

一种汽车中央置物盒的制作方法

2022-04-09 07:23:45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汽车配件领域,具体涉及汽车中央置物盒。


背景技术:

2.随着汽车的普及,汽车已经走入千家万户。汽车用来运载乘客或者物品,一般会采用置物盒来收容物品。特别是对于不能硬碰的物品,需要利用一定的缓冲作用来缓冲物品。然而,对于需要频繁开合的置物盒,其上的锁闭结构较为繁琐,导致锁闭动作太过繁琐。


技术实现要素:

3.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为:
4.一种汽车中央置物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中央置物盒包括盒体以及盖体,所述盖体安装于所述盒体的顶部,所述盖体的一端与所述盒体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盒体包括开关部以及安装槽,所述安装槽位于所述盒体的另一端部,所述开关部位于所述安装槽内,所述盖体包括限位板,所述限位板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安装槽内,所述限位板与所述开关部限位设置,所述盖体与所述盒体通过所述限位板以及所述开关部实现可拆卸,所述盖体还包括第一盖板以及第二盖板,所述第一盖板位于所述限位板与所述第二盖板之间,所述第二盖板包括容纳槽,所述第一盖板可移动至所述容纳槽内,所述盒体的内部还包括多个槽部,所述槽部位于所述盒体的底部,所述盒体的内部还包括多个隔板,所述隔板安装于所述槽部内,所述盒体通过所述多个隔板分隔出多个容纳空间,所述容纳空间用于放置物品,所述盒体还包括减震弹簧,所述减震弹簧安装于所述盒体内,所述减震弹簧的一端与所述盒体连接,所述减震弹簧的另一端与外部汽车控制室连接。
5.进一步的,所述限位板为弹性件,所述开关部通过挤压可将所述限位板推出所述安装槽内。
6.进一步的,所述限位板相对于所述第一盖板可旋转,所述限位板可移动至所述第二盖板的容纳槽内。
7.进一步的,所述盖体包括第一安装杆以及第二安装杆,所述第一安装杆以及第二安装杆设置于所述第一盖板的两端,所述盖体还包括第三安装杆以及第四安装杆,所述第三安装杆以及第四安装杆设置于所述第二盖板的两端,所述第三安装杆上设置有第一滑槽,所述第四安装杆上设置有第二滑槽,所述第一安装杆可在所述第一滑槽上滑动,所述第二安装杆可在所述第二滑槽上滑动。
8.进一步的,所述多个槽部均匀设置于所述盒体的底部,所述隔板可拆卸安装于所述槽部内。
9.进一步的,所述隔板包括第一隔板以及第二隔板,所述盒体通过所述第一隔板以及第二隔板分隔出第一容纳空间,第二容纳空间以及第三容纳空间。
10.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容纳空间内包括第一套筒部以及第二套筒部,所述第一套筒部以及所述第二套筒部可拆卸安装于所述盒体内,所述第一套筒部与所述第二套筒部用于
放置水瓶。
11.进一步的,所述盒体内还设置有磁性件,所述磁性件放置于所述第二容纳空间内或者第三容纳空间内,所述磁性件与所述盒体可拆卸连接,所述磁性件用于放置保存所述磁性物品。
12.进一步的,所述盒体内还设置有紫外线消毒灯,所述紫外线消毒灯安装于所述盒体的内侧壁上。
13.采用以上方案后,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本发明提供的汽车中央置物盒的盒体以及盖体之间通过限位板以及开关部限位设置实现分离与合并,安装于拆卸简单,并且盖体的第一盖板可移动至第二盖板内的容纳槽内,极大的节省了使用空间,避免了在行进过程中对于盖体的碰撞,并且本汽车中央置物盒内设置有减震弹簧,在驾驶过程中降低了置物盒的震动,避免了内部物品的损坏或喷洒。
附图说明
1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的是,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15.图1是本发明汽车中央置物盒的结构示意图;
16.图2是本发明汽车中央置物盒的盒体结构示意图;
17.图3是本发明汽车中央置物盒的盒体结构示意图;
18.图4是本发明汽车中央置物盒的盖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9.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发明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20.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发明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发明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21.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22.在本发明实施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若出现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发明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3.此外,若出现术语“水平”、“竖直”、“悬垂”等术语并不表示要求部件绝对水平或悬垂,而是可以稍微倾斜。如“水平”仅仅是指其方向相对“竖直”而言更加水平,并不是表示该结构一定要完全水平,而是可以稍微倾斜。
24.在本发明实施例的描述中,“多个”代表至少2个。
25.在本发明实施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若出现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26.依据附图1-附图4,本发明提供一种汽车中央置物盒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中央置物盒100包括盒体1以及盖体2,所述盖体2安装于所述盒体1的顶部,所述盖体2的一端与所述盒体1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盒体1包括开关部11以及安装槽12,所述安装槽12位于所述盒体1的另一端部,所述开关部11位于所述安装槽12内,所述盖体2包括限位板21,所述限位板21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安装槽12内,所述限位板21与所述开关部11限位设置,所述盖体2与所述盒体1通过所述限位板21以及所述开关部11实现可拆卸,所述盖体2还包括第一盖板22以及第二盖板23,所述第一盖板22位于所述限位板21与所述第二盖板23之间,所述第二盖板23包括容纳槽24,所述第一盖板22可移动至所述容纳槽24内,所述盒体1的内部还包括多个槽部13,所述槽部13位于所述盒体1的底部,所述盒体1的内部还包括多个隔板14,所述隔板14安装于所述槽部13内,所述盒体1通过所述多个隔板14分隔出多个容纳空间15,所述容纳空间15用于放置物品,所述盒体1还包括减震弹簧(图中未示出),所述减震弹簧(图中未示出)安装于所述盒体1内,所述减震弹簧(图中未示出)的一端与所述盒体1连接,所述减震弹簧(图中未示出)的另一端与外部汽车控制室连接。
27.作为本实施例较佳实施方案的是,所述限位板21为弹性件,所述开关部11通过挤压可将所述限位板21推出所述安装槽12内。
28.作为本实施例较佳实施方案的是,所述限位板21相对于所述第一盖板22可旋转,所述限位板21可移动至所述第二盖板23的容纳槽24内。
29.作为本实施例较佳实施方案的是,所述盖体2包括第一安装杆25以及第二安装杆26,所述第一安装杆25以及第二安装杆26设置于所述第一盖板22的两端,所述盖体2还包括第三安装杆27以及第四安装杆28,所述第三安装杆27以及第四安装杆28设置于所述第二盖板23的两端,所述第三安装杆27上设置有第一滑槽41,所述第四安装杆28上设置有第二滑槽42,所述第一安装杆25可在所述第一滑槽41上滑动,所述第二安装杆26可在所述第二滑槽42上滑动。
30.作为本实施例较佳实施方案的是,所述多个槽部13均匀设置于所述盒体1的底部,所述隔板14可拆卸安装于所述槽部13内。
31.作为本实施例较佳实施方案的是,所述隔板14包括第一隔板141以及第二隔板142,所述盒体1通过所述第一隔板141以及第二隔板142分隔出第一容纳空间151,第二容纳空间152以及第三容纳空间153。
32.作为本实施例较佳实施方案的是,所述第一容纳空间内151包括第一套筒部51以及第二套筒部52,所述第一套筒部51以及所述第二套筒部52可拆卸安装于所述盒体1内,所
述第一套筒部51与所述第二套筒部52用于放置水瓶。
33.作为本实施例较佳实施方案的是,所述盒体1内还设置有磁性件6,所述磁性件6放置于所述第二容纳空间152内或者第三容纳空间153内,所述磁性件6与所述盒体1可拆卸连接,所述磁性件6用于放置保存所述磁性物品。
34.作为本实施例较佳实施方案的是,所述盒体1内还设置有紫外线消毒灯7,所述紫外线消毒灯7安装于所述盒体1的内侧壁上。
35.采用以上方案后,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本发明提供的汽车中央置物盒的盒体以及盖体之间通过限位板以及开关部限位设置实现分离与合并,安装于拆卸简单,并且盖体的第一盖板可移动至第二盖板内的容纳槽内,极大的节省了使用空间,避免了在行进过程中对于盖体的碰撞,并且本汽车中央置物盒内设置有减震弹簧,在驾驶过程中降低了置物盒的震动,避免了内部物品的损坏或喷洒。
36.以上对本发明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