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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控制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及介质与流程

2022-03-16 00:59:28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车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控制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及介质。


背景技术:

2.目前,国内汽车大多采用传统的机械式后视镜来保障汽车(车辆)的安全行驶。然而机械式后视镜受限于其调整角度,会影响监测观察效果,无法更安全、更高效地保证驾驶员的行车安全。随着科技的进步,国外已采用电子后视镜,具体采用摄像头和监控器来替代传统的机械式后视镜。
3.然而在实践中发现,电子后视镜相比传统的机械式后视镜来说,由于使用了电子图像替代传统的镜面成像,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过亮会在无形之间干扰驾驶员的视线,影响驾驶员的判断。另外,在行驶过程中如果监视器一直亮着,还会降低车辆的续航里程。
4.因此,如何控制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技术实施例通过提供一种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控制方法,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电子后视镜屏幕亮度过亮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及降低车辆的续航里程等技术问题。
6.一方面,本技术通过本技术的一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7.获取车辆驾驶信息,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包括驾驶员信息、或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
8.确定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
9.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
10.可选地,若所述驾驶员信息用于指示车辆内没有驾驶员,则所述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为第一控制策略;
11.所述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包括:
12.按照所述第一控制策略,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一亮度区间。
13.可选地,若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驾驶员的眼睛视线注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的监控器,则所述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为第二控制策略;
14.所述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包括:
15.按照所述第二控制策略,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二亮度区间。
16.可选地,若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驾驶员的眼睛视线没有注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的监控器,则所述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为第三控制策略;
17.所述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包括:
18.按照所述第三控制策略,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三亮度区间。
19.可选地,所述人眼注视信息包括眼睛眼球位置、眼睛左眼角位置、眼睛右眼角位置、眼睛上眼睑位置及眼睛下眼睑位置,所述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20.判断所述人眼注视信息中的眼睛眼球位置、眼睛左眼角位置、眼睛右眼角位置、眼睛上眼睑位置及眼睛下眼睑位置是否满足预设的屏幕注视条件;
21.若是,则确定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驾驶员的眼睛视线注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的监控器;
22.若否,则确定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驾驶员的眼睛视线没有注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的监控器。
23.可选地,所述屏幕注视条件包括:
24.第一距离与第二距离之比大于第一阈值,且第三距离与第四距离之比小于第二阈值;或者,
25.第一距离与第二距离之比大于第三阈值,且第三距离与第四距离之比大于第四阈值;
26.其中,所述第一距离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上眼睑位置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二距离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下眼睑位置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三距离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左眼角位置之间的距离,所述第四距离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右眼角位置之间的距离。
27.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28.若在预设时长内未获取到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则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视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四亮度区间。
29.另一方面,本技术通过本技术的一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控制装置,所述装置包括获取模块、确定模块及控制模块,其中:
30.所述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车辆驾驶信息,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包括驾驶员信息、或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
31.所述确定模块,用于确定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
32.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
33.可选地,
34.所述控制模块,还用于若在预设时长内未获取到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则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视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三亮度区间。
35.另一方面,本技术通过本技术的一实施例提供一种终端设备,所述终端设备包括:
处理器、存储器、通信接口和总线;所述处理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通信接口通过所述总线连接并完成相互间的通信;所述存储器存储可执行程序代码;所述处理器通过读取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可执行程序代码来运行与所述可执行程序代码对应的程序,以用于执行如上所述的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控制方法。
36.另一方面,本技术通过本技术的一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程序,当所述程序运行在终端设备时执行如上所述的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控制方法。
37.本技术实施例中提供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技术效果或优点:本发明获取车辆驾驶信息,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包括驾驶员信息、或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接着确定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最后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这样本技术能实时根据车内驾驶员信息或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来匹配与之适宜的亮度控制策略,最后按照匹配的最适宜亮度控制策略来调整电子后视镜中监视器的屏幕亮度,避免监视器亮度过亮或一直亮着,导致驾驶员的视觉疲劳,影响驾驶员的判断,进而导致交通事故,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从而有利于提升车辆的安全行驶,提升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和实用性。同时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电子后视镜屏幕亮度过亮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及降低车辆的续航里程等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3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39.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后视镜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40.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41.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人眼注视信息的示意图。
42.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控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43.图5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44.本技术实施例通过提供一种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控制方法,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电子后视镜屏幕亮度过亮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及降低车辆的续航里程等技术问题。
45.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总体思路如下:获取车辆驾驶信息,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包括驾驶员信息、或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确定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
46.为了更好的理解上述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以及具体的实施方式对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
47.首先说明,本文中出现的术语“和/或”,仅仅是一种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
种情况。另外,本文中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48.请参见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后视镜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的系统包括摄像头10、监控器20和眼动仪30。其中,所述摄像头10的数量并不做限定,图示以2个摄像头10为例示出,但并不构成限定。所述摄像头10中包括透镜(lens)、传感器(sensor)和接口(例如con接口等),图未示。所述监控器20中包括接口201(具体可例如为con接口、rs485接口等)、芯片202(具体可例如为soc芯片)、屏幕驱动203(screen driver)、电源204(power)和总线205(例如可为can总线)等。
49.在实际应用中,图示中所述电源204与12v电源连接,所述监控器20通过所述接口201与透镜40(monitor)连接,图示以2个透镜为例,但并不构成限定。所述监控器20通过所述接口201与所述摄像头10连接。所述监控器20所包括的所述接口201的数量不做限定,其可根据实际需求而定。所述总线205可与车辆的can总线连接,本技术不作限定。所述监控器20通过网络(例如以太网)与所述眼动仪30连接。所述眼动仪30可用于监测并采集用户的人眼注视信息,可选地还可用于监测车辆内是否有驾驶员。所述人眼注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中的任一项或多项的组合:眼睛眼球位置、眼睛左眼角位置、眼睛右眼角位置、眼睛上眼睑位置、眼睛下眼睑位置或其他人眼信息等。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涉及的人眼或眼睛可以是指用户的左眼,也可是指用户的右眼,本技术不作限定。
50.基于图1所示的系统,请参见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2所示的方法包括如下实施步骤:
51.s201、获取车辆驾驶信息,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包括驾驶员信息、或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
52.本技术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中的任一项:驾驶员信息、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或其他车辆参数信息等。所述驾驶员信息用于指示车辆内是否有驾驶员,其具体可采用迭代算法(例如adaboost算法)进行人脸检测获得。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可用于指示驾驶员的眼睛视线是否注视电子后视镜中的监控器(具体注视监控器的显示屏/屏幕),其具体可采用主动形状模型(active shape model,asm)进行人脸面部关键特征提取而得,其包括但不限于眼睛眼球位置、眼睛左眼角位置、眼睛右眼角位置、眼睛上眼睑位置、眼睛下眼睑位置或其他人眼信息等。
53.举例来说,请参见图3示出一种可能的人眼注视信息的示意图。如图3所示人眼注视信息中包括:眼睛眼球位置(图示为眼球点)、眼睛左眼角位置(图示为左眼角点)、眼睛右眼角位置(图示为右眼角点)、眼睛上眼睑位置(图示为上眼睑点)和眼睛下眼睑位置(图示为下眼睑点)。图示中,第一距离d1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上眼睑位置之间的距离。第二距离d2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下眼睑位置之间的距离。第三距离w1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左眼角位置之间的距离。第四距离w2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右眼角位置之间的距离。
54.在可选实施例中,本技术可通过判断所述人眼注视信息(具体可判断所述人眼注视信息中的眼睛眼球位置、眼睛左眼角位置、眼睛右眼角位置、眼睛上眼睑位置及眼睛下眼睑位置)是否满足预设的屏幕注视条件,来确定所述人眼注视信息是否用于指示所述驾驶员的眼睛视线注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的监控器。当所述人眼注视条件满足预设的屏幕注视条件时,可确定所述人眼注视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驾驶员的眼睛视线注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
的监控器;反之,确定所述人眼注视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驾驶员的眼睛视线并没有注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的监控器。
55.所述屏幕注视条件为系统自定义设置的条件,其可包括但不限于例如以下中的任一项:条件1:第一距离与第二距离之比(d1/d2)大于第一阈值,且第三距离与第四距离(w1/w2)之比小于第二阈值;或者,条件2:第一距离与第二距离之比(d1/d2)大于第三阈值,且第三距离与第四距离之比(w1/w2)大于第四阈值。当所述车辆驾驶信息满足上述条件1时,可确定/认为人眼视线朝左下方向,判断为人眼目视左屏幕。当所述车辆驾驶信息满足上述条件2时,可认为人眼视线朝右下方向,判断为人眼目视右屏幕。
56.所述第一阈值、所述第二阈值、所述第三阈值及所述第四阈值均为系统自定义设置的阈值,它们可以相同,也可不同,其可根据系统实际需要而定,本技术不作限定。例如,所述第一阈值、所述第三阈值及所述第四阈值均可为1.2,所述第二阈值可为0.8等。
57.s202、确定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
58.本技术可预先为不同的车辆驾驶信息配置与之对应的亮度控制策略。相应第,本技术在获取所述车辆驾驶信息之后,可从预配的映射关系中确定出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对应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其中,不同的车辆驾驶信息对应预配有不同的亮度控制策略,本技术不作限定。
59.在一具体实施例中,本技术在检测到车辆内没有驾驶员时,可为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为第一控制策略。所述第一控制策略用于指示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一亮度区间,所述第一亮度区间为系统自定义设置的,例如30%~50%等等。
60.在另一具体实施例中,本技术在检测到车辆内有驾驶员,且所述人眼注视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驾驶员的眼睛视线注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的监视器。则此时为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为第二控制策略。所述第二控制策略用于指示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二亮度区间,所述第二亮度区间为系统自定义设置的,例如70%~100%等等。
61.在另一具体实施例中,本技术在检测到车辆内有驾驶员,且所述人眼注视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驾驶员的眼睛视线并没有注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的监视器。则此时为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为第三控制策略。所述第三控制策略用于指示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三亮度区间,所述第三亮度区间为系统自定义设置的,例如50%~70%等等。
62.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第二亮度区间的下限值需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三亮度区间的下限值,且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亮度区间的下限值。
63.s203、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
64.在一具体实施例中,若所述亮度控制策略为第一控制策略,则本技术将按照所述第一控制策略的指示,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一亮度区间。
65.在另一具体实施例中,若所述亮度控制策略为第二控制策略,则本技术将按照所述第二控制策略的指示,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二亮度区间。
66.在另一具体实施例中,若所述亮度控制策略为第三控制策略,则本技术将按照所述第三控制策略的指示,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三亮度区间。
67.在可选实施例中,本技术在检测到所述电子后视镜与所述监控器之间出现信号传输故障时,例如在预设时长内未获取到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则本技术可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四亮度区间,所述第四亮度区间为系统自定义设置的,例如80%等等。
68.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第一亮度区间、第二亮度区间、第三亮度区间及第四亮度区间具体可为亮度数值区间,也可为具体的亮度数值,本技术并不做限定。
69.通过实施本发明实施例,本发明获取车辆驾驶信息,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包括驾驶员信息、或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接着确定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最后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这样本技术能实时根据车内驾驶员信息或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来匹配与之适宜的亮度控制策略,最后按照匹配的最适宜亮度控制策略来调整电子后视镜中监视器的屏幕亮度,避免监视器亮度过亮或一直亮着,导致驾驶员的视觉疲劳,影响驾驶员的判断,进而导致交通事故,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从而有利于提升车辆的安全行驶,提升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和实用性。同时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电子后视镜屏幕亮度过亮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及降低车辆的续航里程等技术问题。
70.基于同一发明构思,本技术另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实施本技术实施例中所述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控制方法对应的装置和终端设备。
71.请参见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控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的装置包括:获取模块401、确定模块402及控制模块403,其中:
72.所述获取模块401,用于获取车辆驾驶信息,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包括驾驶员信息、或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
73.所述确定模块402,用于确定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
74.所述控制模块403,用于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
75.可选地,若所述驾驶员信息用于指示车辆内没有驾驶员,则所述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为第一控制策略;
76.所述控制模块403,具体用于按照所述第一控制策略,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一亮度区间。
77.可选地,若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驾驶员的眼睛视线注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的监控器,则所述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为第二控制策略;
78.所述控制模块403,具体用于按照所述第二控制策略,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二亮度区间。
79.可选地,若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驾驶员的眼睛视线没有注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的监控器,则所述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为第三控制策略;
80.所述控制模块403,具体用于按照所述第三控制策略,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三亮度区间。
81.可选地,所述人眼注视信息包括眼睛眼球位置、眼睛左眼角位置、眼睛右眼角位
置、眼睛上眼睑位置及眼睛下眼睑位置,所述确定模块40还用于:
82.判断所述人眼注视信息中的眼睛眼球位置、眼睛左眼角位置、眼睛右眼角位置、眼睛上眼睑位置及眼睛下眼睑位置是否满足预设的屏幕注视条件;
83.若是,则确定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驾驶员的眼睛视线注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的监控器。
84.可选地,所述屏幕注视条件包括:
85.第一距离与第二距离之比大于第一阈值,且第三距离与第四距离之比小于第二阈值;或者,
86.第一距离与第二距离之比大于第三阈值,且第三距离与第四距离之比大于第四阈值;
87.其中,所述第一距离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上眼睑位置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二距离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下眼睑位置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三距离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左眼角位置之间的距离,所述第四距离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右眼角位置之间的距离。
88.可选地,所述控制模块403还用于:若在预设时长内未获取到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则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视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四亮度区间。
89.请一并参见5,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如图5所示的终端设备50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501、通信接口502、用户接口503和存储器504,处理器501、通信接口502、用户接口503和存储器504可通过总线或者其它方式连接,本发明实施例以通过总线505连接为例。其中,
90.处理器501可以是通用处理器,例如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
91.通信接口502可以为有线接口(例如以太网接口)或无线接口(例如蜂窝网络接口或使用无线局域网接口),用于与其他终端或网站进行通信。本发明实施例中,通信接口502具体用于获取车辆驾驶信息。
92.用户接口503具体可为触控面板,包括触摸屏和触控屏,用于检测触控面板上的操作指令,用户接口503也可以是物理按键或者鼠标。用户接口503还可以为显示屏,用于输出、显示图像或数据。
93.存储器504可以包括易失性存储器(volatile memory),例如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存储器也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non-volatile memory),例如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快闪存储器(flash memory)、硬盘(hard disk drive,hdd)或固态硬盘(solid-state drive,ssd);存储器504还可以包括上述种类的存储器的组合。存储器504用于存储一组程序代码,处理器501用于调用存储器504中存储的程序代码,执行如下操作:
94.获取车辆驾驶信息,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包括驾驶员信息、或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
95.确定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
96.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
97.可选地,若所述驾驶员信息用于指示车辆内没有驾驶员,则所述与所述车辆驾驶
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为第一控制策略;
98.所述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包括:
99.按照所述第一控制策略,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一亮度区间。
100.可选地,若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驾驶员的眼睛视线注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的监控器,则所述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为第二控制策略;
101.所述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包括:
102.按照所述第二控制策略,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二亮度区间。
103.可选地,若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驾驶员的眼睛视线没有注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的监控器,则所述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为第三控制策略;
104.所述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包括:
105.按照所述第三控制策略,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三亮度区间。
106.可选地,所述人眼注视信息包括眼睛眼球位置、眼睛左眼角位置、眼睛右眼角位置、眼睛上眼睑位置及眼睛下眼睑位置,所述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之前,所述处理器501还用于:
107.判断所述人眼注视信息中的眼睛眼球位置、眼睛左眼角位置、眼睛右眼角位置、眼睛上眼睑位置及眼睛下眼睑位置是否满足预设的屏幕注视条件;
108.若是,则确定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驾驶员的眼睛视线注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的监控器。
109.可选地,所述屏幕注视条件包括:
110.第一距离与第二距离之比大于第一阈值,且第三距离与第四距离之比小于第二阈值;或者,
111.第一距离与第二距离之比大于第三阈值,且第三距离与第四距离之比大于第四阈值;
112.其中,所述第一距离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上眼睑位置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二距离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下眼睑位置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三距离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左眼角位置之间的距离,所述第四距离为所述眼睛眼球位置与所述眼睛右眼角位置之间的距离。
113.可选地,所述处理器501还用于:
114.若在预设时长内未获取到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则将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视器的屏幕亮度调整至第四亮度区间。
115.由于本实施例所介绍的终端设备为实施本技术实施例中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
控制方法所采用的终端设备,故而基于本技术实施例中所介绍的电子后视镜的屏幕亮度控制方法,本领域所属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本实施例的终端设备的具体实施方式以及其各种变化形式,所以在此对于该终端设备如何实现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方法不再详细介绍。只要本领域所属技术人员实施本技术实施例中信息处理的方法所采用的终端设备,都属于本技术所欲保护的范围。
116.上述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的技术效果或优点:本发明获取车辆驾驶信息,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包括驾驶员信息、或所述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接着确定与所述车辆驾驶信息匹配的亮度控制策略,最后按照所述亮度控制策略对所述电子后视镜中监控器的屏幕亮度进行控制。这样本技术能实时根据车内驾驶员信息或驾驶员的人眼注视信息来匹配与之适宜的亮度控制策略,最后按照匹配的最适宜亮度控制策略来调整电子后视镜中监视器的屏幕亮度,避免监视器亮度过亮或一直亮着,导致驾驶员的视觉疲劳,影响驾驶员的判断,进而导致交通事故,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从而有利于提升车辆的安全行驶,提升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和实用性。同时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电子后视镜屏幕亮度过亮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及降低车辆的续航里程等技术问题。
117.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118.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119.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120.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121.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122.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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