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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吻合器的制作方法

2022-02-21 12:10:38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皮肤吻合器。


背景技术:

2.在普外科手术、胸部手术、腹部手术及烧伤科植皮等手术的皮肤切口缝合操作过程中,以前一般采用手工缝线缝合,现在一般采用一次性使用皮肤吻合器缝合,吻合器具有缝合快速、操作简便及很少有副作用和手术并发症等优点。但是目前的一次性使用皮肤吻合器都没有防击发机构,在产品拆包装以及拆包装后产品未使用过程中,产品都有被误击发的可能,给临床手术带来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皮肤吻合器,以解决防止产品被误击发的技术问题。
4.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皮肤吻合器是这样实现的:
5.一种皮肤吻合器,包括:外壳体、设于外壳体内的钉仓结构,以及与所述钉仓结构转动配接的击发手柄;其中
6.所述击发手柄还配接有适于限制该击发手柄相对于钉仓结构转动的锁止件。
7.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锁止件采用限位开关;
8.所述限位开关包括限位杆和分别设于限位杆两端的左限位块和右限位块;以及
9.在所述外壳体的两个侧壁上开设有对称的且适于所述限位杆贯穿的穿槽;且在所述限位杆贯穿外壳体的两个侧壁后,所述左限位块和右限位块分别伸出在外壳体外;
10.在所述击发手柄嵌设在外壳体内的部位上设有适于与限位杆抵接的凸台。
11.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穿槽的槽长度大于限位杆的宽度。
12.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凸台为锥形结构体。
13.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限位杆适于与凸台朝向钉仓结构的端面抵接。
14.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外壳体上的穿槽与凸台朝向钉仓结构的端面平行。
15.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左限位块背离限位杆的端面间隔地设有若干个防滑凸纹。
16.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锁止件采用限位拉杆;
17.所述限位拉杆包括杆状本体和一体设于所述杆状本体一端的拉杆;以及
18.在所述击发手柄嵌设在外壳体内的部位上设有适于杆状本体贯穿的穿孔;
19.在所述外壳体的其中一个侧壁上设有适于杆状本体穿过的开孔,拉杆伸出在该开孔外;且在所述外壳体上与设有开孔的侧壁相对的另一个侧壁上开设有适于杆状本体远离拉杆的端部嵌入的限位卡扣。
20.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在所述杆状本体上靠近嵌入至限位卡扣的端部的侧壁上设有环形的卡槽;
21.所述卡槽适于与限位卡扣的朝向拉杆的端面卡接配合。
22.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拉杆为圆形结构体或者直杆状结构体。
23.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的皮肤吻合器,通过锁止件对于击发手柄的限制作用来使得击发手柄无法相对于钉仓结构转动,从而防止钉仓结构被误击发,使用方便,能够避免产品在非正常使用情况下被误击发,降低产品误击发带来的手术风险。
附图说明
24.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25.图1示出了实施例1提供的皮肤吻合器的击发手柄处于被限制状态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6.图2示出了实施例1提供的皮肤吻合器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27.图3示出了实施例1提供的皮肤吻合器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28.图4示出了实施例1提供的皮肤吻合器的外壳体的结构示意图;
29.图5示出了实施例1提供的皮肤吻合器的击发手柄处于限制被解除状态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30.图6示出了实施例2提供的皮肤吻合器的击发手柄处于被限制状态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31.图7示出了实施例2提供的皮肤吻合器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32.图8示出了实施例2提供的皮肤吻合器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33.图9示出了实施例2提供的皮肤吻合器的另一种实施情况下的拉杆结构示意图。
34.图中:外壳体1、钉仓结构2、击发手柄3、限位杆51、左限位块53、右限位块55、穿槽4、弧形限位块42、防滑凸纹531、杆状本体61、卡槽611、拉杆63、穿孔7、开孔8、限位卡扣9、凸台10。
具体实施方式
35.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36.实施例1:
37.参照图1至图5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皮肤吻合器,包括:外壳体1、设于外壳体1内的钉仓结构2,以及与钉仓结构2转动配接的击发手柄3;其中击发手柄3还配接有适于限制该击发手柄3相对于钉仓结构2转动的锁止件。
38.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本实施例中涉及的击发手柄3对于钉仓结构2的击发原理本实施例不做改进,可采用现有技术中任一成熟手段,对此本实施例不做绝对限定。本实施例是通过锁止件对于击发手柄3的限制作用来使得击发手柄3无法相对于钉仓结构2转动,从而防止钉仓结构2被误击发,使用方便,能够避免产品在非正常使用情况下被误击发,降低产品误击发带来的手术风险。
39.在本实施例中,锁止件采用限位开关。
40.详细来说,本实施例采用的限位开关包括限位杆51和分别设于限位杆51两端的左限位块53和右限位块55;以及在外壳体1的两个侧壁上开设有对称的且适于限位杆51贯穿的穿槽4;且在限位杆51贯穿外壳体1的两个侧壁后,左限位块53和右限位块55分别伸出在外壳体1外,如此通过左限位块53和右限位块55的作用,使得限位杆51不会从穿槽4中脱离。此外,在击发手柄3嵌设在外壳体1内的部位上设有适于与限位杆51抵接的凸台10。具体的,以一种可选的实施情况举例来说,本实施例采用的凸台10为锥形结构体。通过击发手柄3与击发手柄3上的凸台10朝向限位杆51的端面的抵接来实现对于击发手柄3的限位作用,此时的击发手柄3无法相对于钉仓结构2转动而击发钉仓结构2。
41.结合附图还需要加以说明的是,本实施例的穿槽4的槽长度大于限位杆51的宽度。这样的情况下,使得限位杆51可沿着穿槽4的槽长度方向移动从而通过限位杆51的移动来实现对于凸台10的抵接和解除对于凸台10的抵接。此外,外壳体1上的穿槽4与凸台10朝向钉仓结构2的端面平行,这样当限位杆51沿着穿槽4移动时,在限位杆51从穿槽4靠近凸台10的一端位置移动到穿槽4的另一端的过程中,限位杆51逐渐从凸台10上脱离,从而使得限位杆51解除对于凸台10的抵接限位作用,如此,击发手柄3即可正常地相对于钉仓结构2转动,由此使得击发手柄3产生对于钉仓结构2的击发作用。综上,通过限位杆51在穿槽4中的移动过程来实现限位杆51在对于击发手柄3的限位和限位的解除状态下进行切换,从而实现当击发手柄3需要击发钉仓结构2时即可顺利产生击发作用,而当击发手柄3不需要击发钉仓结构2时,限位杆51可以有效地限制击发手柄3,从而使得击发手柄3不会击发钉仓结构2,即起到了对于钉仓结构2在不需要被击发状态下的防护作用。
42.另外,本实施例还考虑到对于限位开关相对于穿槽4在特殊的两个位置(这两个位置具体为在穿槽4的靠近凸台10的一个槽端实现对于击发手柄的限制的位置和在穿槽4的远离凸台10的一个槽端实现对于击发手柄的限制解除的位置)状态下的稳定性,即不需要手部再额外施力控制,本实施例还在穿槽4的槽壁上分别设有对应将限位开关的限位杆51限制在上述两个位置下的凸起的弧形限位块42,即只有在手部对于左限位块53施加作用力的情况下,才可使得限位杆51跃过上述弧形限位块42,从而脱离上述两个特殊的位置。
43.在上述过程中,具体的是通过手部推动限位开关的左限位块53来实现对于限位杆51移动的驱动作用的,考虑到手部操作时的防滑性和操作的顺畅度,本实施例在左限位块53背离限位杆51的端面间隔地设有若干个防滑凸纹531。
44.实施例2:
45.请参阅图6至图9所示,在实施例1的皮肤吻合器的基础上,本实施例提供的皮肤吻合器与实施例1的大致结构相同,区别在本实施例中的锁止件采用限位拉杆;详细来说,限位拉杆包括杆状本体61和一体设于杆状本体61一端的拉杆63;以及在击发手柄3嵌设在外壳体1内的部位上设有适于杆状本体61贯穿的穿孔7;在外壳体1的其中一个侧壁上设有适于杆状本体61穿过的开孔8,拉杆63伸出在该开孔8外;且在外壳体1上与设有开孔8的侧壁相对的另一个侧壁上开设有适于杆状本体61远离拉杆63的端部嵌入的限位卡扣9。
46.如此结构下,由于限位拉杆的杆状本体61同时贯穿了外壳体1和击发手柄3,从而使得击发手柄3无法相对于钉仓结构2转动,即产生了对于击发手柄3的限制作用,使得击发手柄3可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对于钉仓结构2的击发过程。而只有当将限位拉杆从击发手柄
3和外壳体1中拉出时,从而使得杆状本体61解除对于击发手柄3的限位作用时,击发手柄3才可以正常地击发钉仓结构2。
47.再进一步具体来说,在杆状本体61上靠近嵌入至限位卡扣9的端部的侧壁上设有环形的卡槽611;卡槽611适于与限位卡扣9的朝向拉杆63的端面卡接配合。如此,也就是说,本实施例通过杆状本体61上的卡槽611与限位卡扣9之间卡接配合,使得杆状本体61实现对于外壳体1和击发手柄3的贯穿限位作用;而在一定的外力作用下,将杆状本体61嵌入至限位卡扣9中的端部从限位卡扣9中拉出后,即可使得整体的杆状本体61从外壳体1和击发手柄3部分撤离,从而使得限位拉杆解除对于击发手柄3的限制作用,这样击发手柄3即可正常地击发钉仓结构2。
48.对于限位拉杆的操作,本实施例是通过手部来进行操作的,考虑到手部操作过程中的顺畅度,本实施例中的拉杆63为圆形结构体或者直杆状结构体,这两种情况下的拉杆63,使得手部具有较好的施力处来实施对于杆状本体61的操作。
49.以上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5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的术语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51.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5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53.此外,术语“水平”、“竖直”、“悬垂”等术语并不表示要求部件绝对水平或悬垂,而是可以稍微倾斜。如“水平”仅仅是指其方向相对“竖直”而言更加水平,并不是表示该结构一定要完全水平,而是可以稍微倾斜。
54.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
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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