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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马桶排水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2-02-18 21:00:3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马桶排水装置。


背景技术:

2.如图1所示的,目前市面上的马桶大多数采用虹吸式马桶,其包括具有便池11和排污弯管12的马桶本体10,便池11的底部设有喷射口111,便池11的顶部设有刷洗口112,排污弯管12具有排污口121、从排污口121上升的上升段122及从上升段122转向下降的下降段123,喷射口111与排污口121相对设置。喷射口111在喷射冲洗时,喷射的水流促使排污弯管12形成虹吸作用,排污弯管12通过虹吸作用将污物和积水快速排出,虹吸式马桶具有良好的冲洗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3.但是,图1所示的现有虹吸式马桶装置在使用时,可以发现其在虹吸结束时会产生较大噪音,发明人通过研究发现,产生较大噪音的原因是,虹吸结束时,从排污口121处会吸入大量的空气(如图1中排污弯管12内的圆圈所示)。图2绘示了排污弯管12的流量和时刻关系图,其中,t0至t1时间段为虹吸前阶段,t1至t2时间段为虹吸阶段,t2之后为虹吸结束阶段,由于t2时刻,水流突然停止供给,排污口121不再被水流封住,空气会从排污口121进入排污弯管12,而此时虹吸强度大,空气在排污弯管12内会出现“爆裂”现象,从而产生较大的噪音,导致用户体验度不佳。
4.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马桶排水装置,结构简单,降噪效果明显。
5.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一种马桶排水装置,用于控制具有虹吸式排污弯管的马桶的排水,包括:
6.水箱,具有储水腔和与所述储水腔相连通的排水口;
7.排水阀,设于所述排水口处用于打开或关闭所述排水口,所述排水阀上设有通流口;
8.控速件,设于所述水箱内,所述控速件与所述通流口相配合并能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活动,在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控速件控制所述通流口打开第一通流截面积,在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控速件控制所述通流口打开第二通流截面积,所述第一通流截面积大于所述第二通流截面积;
9.所述排水阀打开所述排水口时,所述控速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以使得所述排水口流出的水流以第一流速促使所述虹吸式排污弯管形成虹吸作用,并且,在所述第一流速促使形成的虹吸作用结束前,所述控速件活动至所述第二位置以使得所述排水口流出的水流以第二流速维持所述第一流速促使形成的虹吸作用。
10.优选的,所述控速件具有浮力腔,所述控速件在所述浮力腔的浮力作用下位于所述第一位置,在所述水箱内的水下降至使得所述浮力不足时,所述控速件下落至所述第二位置。
11.优选的, 所述控速件套设在所述排水阀之外,所述控速件包括具有所述浮力腔的环形浮桶、环形挡水件和用于将所述环形浮桶和环形挡水件连接在一起的连接件,所述环形浮桶位于所述环形挡水件的上方,所述通流口设于所述排水阀的侧壁,所述水箱内的水经由所述通流口流至所述排水口,所述环形挡水件与所述通流口相配合。
12.优选的,所述排水阀包括本体和底座,所述本体固定在底座上,所述底座固定在所述排水口处,所述通流口开设在所述底座的侧壁上。
13.优选的,所述控速件活动设于所述排水阀上。
14.优选的,所述控速件滑动设于所述排水阀上。
15.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6.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能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活动的控速件,并且,在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控速件控制所述通流口打开第一通流截面积以使得所述排水口流出的水流以第一流速促使所述虹吸式排污弯管形成虹吸作用;在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控速件控制所述通流口打开第二通流截面积以使得所述排水口流出的水流以第二流速维持所述第一流速促使形成的虹吸作用;这样,一方面第二流速的水流能够及时封堵排污口,避免大量空气进入排污弯管中而导致虹吸中断并产生较大噪音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第二流速供水的虹吸力已相比第一流速供水的虹吸力小,因此,第二流速供水结束时的虹吸中断噪音较小;再一方面维持虹吸用的于第二流速供水能够有效带走悬浮污物和粘在便池底部壁面上的污物,使得冲洗效果更佳。
17.控速件采用浮力腔实现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的切换,结构简单,功能可靠。
18.控速件包括环形浮桶、环形挡水件和用于将所述环形浮桶和环形挡水件连接在一起的连接件,结构简单,功能可靠。
附图说明
19.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20.图1为现有技术的马桶装置在虹吸中断时的水流示意图,图中排污弯管中的圆圈示意空气,短横线示意水;
21.图2为现有技术的马桶装置的排污弯管中的流量变化示意图,图中纵轴表示流量v,横轴表示时刻t;
22.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马桶排水装置在控速件位于第一位置时的剖视图;
23.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马桶排水装置在控速件位于第二位置时的剖视图;
24.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马桶排水装置的立体分解图;
25.图6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马桶排水装置的控速件的立体结构图。
26.附图标记为:
27.10

马桶本体;11

便池;111

喷射口;112

刷洗口;12

排污弯管;121

排污口;122

上升段;123

下降段;
[0028]1‑
水箱;101

储水腔;102

排水口;
[0029]2‑
排水阀;201

通流口;
[0030]3‑
控速件;301

环形浮桶;302

环形挡水件;303

连接件。
具体实施方式
[0031]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32]
请查阅图3至图6,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一种马桶排水装置,用于控制具有虹吸式排污弯管12的马桶的排水,包括:
[0033]
水箱1,具有储水腔101和与储水腔101相连通的排水口102;
[0034]
排水阀2,设于排水口102处用于打开或关闭排水口102,排水阀2上设有通流口201;
[0035]
控速件3,设于水箱1内,控速件3与通流口201相配合并能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活动,在第一位置时,控速件3控制通流口201打开第一通流截面积,在第二位置时,控速件3控制通流口201打开第二通流截面积,第一通流截面积大于第二通流截面积;
[0036]
排水阀2打开排水口102时,控速件3位于第一位置以使得排水口102流出的水流以第一流速促使虹吸式排污弯管12形成虹吸作用,并且,在第一流速促使形成的虹吸作用结束前,控速件3活动至第二位置以使得排水口102流出的水流以第二流速维持第一流速促使形成的虹吸作用。
[0037]
本实施例中,排水阀2包括本体202和底座203,本体202固定在底座203上,底座203固定在排水口102处,通流口201开设在底座203的侧壁上。
[0038]
本实施例中,控速件3具有浮力腔(未图示),控速件3在浮力腔的浮力作用下位于第一位置,在水箱1内的水下降至使得浮力不足时,控速件3下落至第二位置。控速件3采用浮力腔实现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的切换,结构简单,功能可靠。
[0039]
具体的,本实施例中, 控速件3能上下滑动地套设在排水阀2之外,控速件3包括具有所述浮力腔的环形浮桶301、环形挡水件302和用于将环形浮桶301和环形挡水件302连接在一起的连接件303。环形浮桶301位于环形挡水件302的上方,通流口201设于排水阀2的底座203的侧壁上,水箱1内的水经由通流口201流至排水口102,环形挡水件302与通流口201相配合。控速件3包括环形浮桶301、环形挡水件302和用于将环形浮桶301和环形挡水件302连接在一起的连接件303,结构简单,功能可靠。
[0040]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大致如下:
[0041]
参见图3,此时,水箱1内处于满水状态,控速件3在浮力作用下处于第一位置,从而控制通流口201打开第一通流截面积。当排水阀2打开排水口102时,由于第一通流截面积较大,因此,水箱1内的水以较大的第一流速迅速流经通流口201、排水口102以对马桶进行冲刷,从而促使虹吸式排污弯管12形成虹吸作用,快速将便池内的污物排出。
[0042]
参见图4,随着水箱1内的水位下降至环形浮桶301,环形浮桶301的浮力不足使得控速件3下落至第二位置,从而部分关闭通流口201,此时,通流口201打开第二通流截面积,由于第二通流截面积较小,因此,水箱1内的水以较小的第二流速流经通流口201、排水口102以对马桶进行补水以维持第一流速促使形成的虹吸作用。
[0043]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能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活动的控速件3,并且,在第一
位置时,控速件3控制通流口201打开第一通流截面积以使得排水口102流出的水流以第一流速促使虹吸式排污弯管12形成虹吸作用;在第二位置时,控速件3控制通流口201打开第二通流截面积以使得排水口102流出的水流以第二流速维持第一流速促使形成的虹吸作用;这样,一方面第二流速的水流能够及时封堵排污口,避免大量空气进入排污弯管12中而导致虹吸中断并产生较大噪音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第二流速供水的虹吸力已相比第一流速供水的虹吸力小,因此,第二流速供水结束时的虹吸中断噪音较小;再一方面维持虹吸用的于第二流速供水能够有效带走悬浮污物和粘在便池底部壁面上的污物,使得冲洗效果更佳。
[0044]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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