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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产品监管系统和方法与流程

2021-12-04 02:10: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技术涉及工业互联网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产品监管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2.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需对产品各个环节和要素进行监测和控制,即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3.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目前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相关的监测数据,一般由生产商、经销商和使用者等主动的上报相关的监测数据,不够智能,且人工操作,也容易出错。同时,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缺少资质认证环节,后期无法查证产品的流通的合规性。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产品监管系统和方法,能够由产品主动上报各个环节的监测数据,且具备资质认证功能,保证了产品的合规性。
5.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产品监管系统,包括:生产商终端、经销商终端、使用终端、产品、监管终端、标识解析系统和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所述产品与所述生产商终端、所述经销商终端、所述使用终端通信连接,所述产品基于所述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与所述监管终端通信连接,所述生产商终端、所述经销商终端、所述使用终端、所述产品和所述监管终端均与所述标识解析系统通信连接;所述生产商终端用于在生产所述产品环节,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和生产商标识写入所述产品;所述经销商终端用于在经销所述产品环节,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经销商标识写入所述产品;所述使用终端用于在购买所述产品环节,将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写入所述产品;所述产品用于将所述生产商标识、所述生产企业资质证书、所述经销商标识、所述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所述使用资质证书和所述用户标识发送至所述监管终端;所述监管终端用于响应用户的认证操作,将所述生产商标识、所述经销商标识和所述用户标识发送至所述标识解析系统;所述标识解析系统用于对所述生产商标识、所述经销商标识和所述用户标识进行解析,获得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并将所述生产商属性信息、所述经销商属性信息和所述用户属性信息发送至所述监管终端;所述监管终端用于依据所述生产商属性信息、所述经销商属性信息和所述用户属性信息对所述生产企业资质证书、所述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所述使用资质证书进行认证。
6.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二个方面,提供了一种产品监管方法,应用于上述的产品
监管系统,所述方法包括:所述生产商终端在生产所述产品环节,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和生产商标识写入所述产品;所述经销商终端在经销所述产品环节,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经销商标识写入所述产品;所述使用终端在购买所述产品环节,将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写入所述产品;所述产品将所述生产商标识、所述生产企业资质证书、所述经销商标识、所述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所述使用资质证书和所述用户标识发送至所述监管终端;所述监管终端响应用户的认证操作,将所述生产商标识、所述经销商标识和所述用户标识发送至所述标识解析系统;所述标识解析系统对所述生产商标识、所述经销商标识和所述用户标识进行解析,获得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并将所述生产商属性信息、所述经销商属性信息和所述用户属性信息发送至所述监管终端;所述监管终端依据所述生产商属性信息、所述经销商属性信息和所述用户属性信息对所述生产企业资质证书、所述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所述使用资质证书进行认证。
7.采用本技术实施例中提供的产品监管系统和方法。产品监管系统包括:生产商终端、经销商终端、使用终端、产品、监管终端、标识解析系统和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产品与生产商终端、经销商终端、使用终端通信连接,产品基于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与监管终端通信连接,生产商终端、经销商终端、使用终端、产品和监管终端均与标识解析系统通信连接。生产商终端用于在生产产品环节,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和生产商标识写入产品;经销商终端用于在经销产品环节,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经销商标识写入产品;使用终端用于在购买产品环节,将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写入产品;产品用于将所产商标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经销商标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发送至监管终端;监管终端用于响应用户的认证操作,将生产商标识、经销商标识和用户标识发送至标识解析系统;标识解析系统用于对生产商标识、经销商标识和用户标识进行解析,获得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并将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发送至所监管终端;监管终端用于依据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对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使用资质证书进行认证。
8.可见,通过产品主动向监管终端上报在生产环节、经销环节和购买环节,获取的生产商标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经销商标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使得用户可以通过监管终端查询该产品的生产商、经销商和使用者是否有相关资质证书,进而判断该产品的合规性。
附图说明
9.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技术,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产品监管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产品监管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产品监管系统的标识查询示意图;
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的结构示意图;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产品监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0.图标:10

产品监管系统;100

生产商终端;200

经销商终端;300

使用终端;400

产品;500

监管终端;600

标识解析系统;610

递归节点;620

顶级节点;630

二级节点;640

企业节点;700

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10

数字对象构建模块;720

标识分配模块;730

身份认证模块;740

数据权限模块;750

统一协议模块;760

扩展模块;770

智能化微服务模块;800

安装验证设备;900

检测验证设备;1000

操作验证设备。
具体实施方式
11.在实现本技术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目前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相关的监测数据,一般由生产商、经销商和使用者等主动的上报相关的监测数据,不够智能,且人工操作,也容易出错。同时,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缺少资质认证环节,对生产商、经销商和使用者无资质认证环节,产品的合规性缺乏保证;以及产品在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并无记录,后期无法查证产品的流通的合规性。
12.针对上述问题,本技术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产品监管系统和方法。产品监管系统包括:生产商终端、经销商终端、使用终端、产品、监管终端、标识解析系统和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产品与生产商终端、经销商终端、使用终端通信连接,产品基于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与监管终端通信连接,生产商终端、经销商终端、使用终端、产品和监管终端均与标识解析系统通信连接。生产商终端用于在生产产品环节,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和生产商标识写入产品;经销商终端用于在经销产品环节,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经销商标识写入产品;使用终端用于在购买产品环节,将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写入产品;产品用于将所产商标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经销商标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发送至监管终端;监管终端用于响应用户的认证操作,将生产商标识、经销商标识和用户标识发送至标识解析系统;标识解析系统用于对生产商标识、经销商标识和用户标识进行解析,获得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并将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发送至所监管终端;监管终端用于依据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对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使用资质证书进行认证。
13.可见,通过产品主动向监管终端上报在生产环节、经销环节和购买环节,获取的生产商标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经销商标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使得用户可以通过监管终端查询该产品的生产商、经销商和使用者是否有相关资质证书,进而判断该产品的合规性。
14.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方案可以采用各种计算机语言实现,例如,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java和直译式脚本语言javascript等。
15.为了使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对本技术的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进一步详细的说明,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技术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所有实施例的穷举。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16.请参照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产品监管系统10的结构示意图,该产品监管系统10包括:生产商终端100、经销商终端200、使用终端300、产品400、监管终端500、标识解析系统600和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产品400与生产商终端100、经销商终端200、使用终端300通信连接,产品400基于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与监管终端500通信连接,生产商终端100、经销商终端200、使用终端300、产品400和监管终端500均与标识解析系统600通信连接。
17.生产商终端100用于在生产产品400环节,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和生产商标识写入产品400;经销商终端200用于在经销产品400环节,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经销商标识写入产品400;使用终端300用于在购买产品400环节,将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写入产品400;产品400用于将生产商标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经销商标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发送至监管终端500;监管终端500用于响应用户的认证操作,将生产商标识、经销商标识和用户标识发送至标识解析系统600;标识解析系统600用于对生产商标识、经销商标识和用户标识进行解析,获得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并将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发送至监管终端500;监管终端500用于依据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对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使用资质证书进行认证。
18.应理解,该产品400可以为医疗设备,也可以为食品设备和生产设备等,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以医疗设备为例进行描述。生产商终端100可以理解为生产商所使用的服务器;经销商终端200可以理解为经销商所使用的的服务器;使用终端300可以理解为使用者所使用的的服务器,在产品400为医疗设备的情况下,使用终端300为医院终端,即医院所使用的服务器。
19.其中,用户的认证操作可以理解为用户对监管终端500进行鼠标点击操作或触屏操作。标识解析系统600预先存储有生产商属性信息、生产商标识和生产商属性信息的关联关系、经销商标识、经销商标识和经销商属性信息的关联关系、用户标识以及用户标识和用户属性信息的关联关系。
20.在本实施例中,生产商终端100在生产医疗设备环节,将为88.154.2/001product的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和为01的生产商标识写入医疗设备;经销商终端200在经销医疗设备环节,将为88.154.2/001sale的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为02的经销商标识写入医疗设备;医院终端(即使用终端300)在购买医疗设备环节,将为88.154.2/001hospital的使用资质证书和为03的用户标识写入医疗设备;医疗设备将生产商标识01、生产企业资质证书88.154.2/001product、经销商标识02、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88.154.2/001sale、使用资质证书88.154.2/001hospital和用户标识03发送至监管终端500;监管终端500基于用户的认证操作,将生产商标识01、经销商标识02和用户标识03发送至标识解析系统600;标识解析系统600根据生产商标识01获得生产商属性信息,根据经销商标识02获得经销商属性信息,根据用户标识03获得用户属性信息,并将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发送至监管终端500;监管终端500用于依据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对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使用资质证书进行认证。
21.应理解,生产商属性信息包括生产商私钥,经销商属性信息包括经销商私钥,用户属性信息包括用户私钥,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生产商公钥,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包括经
销商公钥,使用资质证书包括用户公钥。监管终端500还用于根据生产商私钥匹配生产商公钥、根据经销商私钥匹配经销商公钥、以及根据用户私钥匹配用户公钥,若均匹配,则认证成功。
22.其中,生产商终端100在产生生产企业资质证书时,会将生产商公钥写入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将生产商公钥对应的生产商私钥写入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终端200在产生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时,会将经销商公钥写入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将经销商公钥对应的经销商私钥写入经销商属性信息。使用终端300在产生使用资质证书时,会将用户公钥写入使用资质证书,将用户公钥对应的用户私钥写入用户属性信息。
23.生产商终端100在生产产品400环节,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和生产商标识写入产品400时,还会将生产商属性信息以及生产商属性信息和生产商标识的关联关系发送至标识解析系统600;故标识解析系统600在接收到监管终端500发送的生产商标识后,能够基于生产商标识查找到对应的生产商属性信息。同理,经销商终端200在经销产品400环节,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经销商标识写入产品400时,还会将经销商属性信息以及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经销商标识的关联关系发送至标识解析系统600;故标识解析系统600在接收到监管终端500发送的经销商标识后,能够基于经销商标识查找到对应的经销商属性信息。使用终端300在购买产品400环节,将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写入产品400时,还会将用户属性信息以及用户属性信息和用户标识的关联关系发送至标识解析系统600;故标识解析系统600在接收到监管终端500发送的用户标识后,能够基于用户标识查找到对应的用户属性信息。
24.在本实施例中,生产商属性信息还可以包括生产产品400环节产生的生产流通数据,如生产时间、生产地点和生产负责人信息等;经销商属性信息还可以包括经销产品400环节产生的经销流通数据,如销售时间、销售地址和销售人员信息等;用户属性信息还可以包括购买产品400环节产生的购买流通数据,如购买时间、购买价格和购买人员信息等。
25.监管终端500在认证成功后,还可以响应用户的查询操作,将生产流通数据、经销流通数据和购买流通数据向用户显示。
26.如图2所示,产品监管系统10还包括安装验证设备800,产品400基于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与安装验证设备800通信连接。安装验证设备800用于响应安装人员登录操作,验证安装人员的身份信息,若验证通过则向产品400发送安装认证请求;其中,安装认证请求包括安装人员的资质信息;产品400用于将资质信息与预设的标准资质信息进行匹配,获得安装资质结论,并向监管终端500发送安装资质结论。
27.应理解,在产品400出厂后安装阶段,安装人员需经过专业的培训,获得资质认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故安装人员在安装该产品400之前,需通过安装验证设备800验证该安装人员是否具备资质认证。
28.该安装验证设备800可以设置为带有指纹验证的笔,还可以设置在产品400上,为产品400上的一个验证部件,该验证部件可以为指纹识别模块,也可以为验证信息识别模块。
29.若安装验证设备800为带有指纹验证的笔,安装人员先通过笔进行登录操作,该登录操作为指纹认证操作;验证安装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理解为验证安装人员的指纹信息,安装验证设备800预先存储有合规安装人员的身份信息,将安装人员的指纹信息与预先存储的指纹信息进行匹配,若存在相同的指纹信息,则验证成功,安装验证设备800向产品400
发送安装认证请求。产品400将安装人员的资质信息与提前存储的标准资质信息进行匹配,若安装人员的资质信息与标准资质信息相同,则获得验证通过的安装资质结论;若安装人员的资质信息与标准资质信息不同,则获得验证未通过的安装资质结论。验证通过则允许安装人员进行安装操作,验证未通过则不允许安装人员进行安装操作。
30.产品400在对安装人员进行认证时,还会记录认证时间;在向监管终端500发送安装资质结论的同时,还会发送认证时间和安装人员的身份信息。以便用户可以通过监管终端500查询到产品400出厂后安装阶段的相关数据,可形成更高效、准确的全生命周期监测管理。
31.产品监管系统10还包括检测验证设备900,产品400基于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与检测验证设备900通信连接;检测验证设备900用于响应检测人员登录操作,验证检测人员的身份信息,若验证通过则向产品400发送检测认证请求;其中,检测认证请求包括检测人员的资质信息;产品400用于将资质信息与预设的标准资质信息进行匹配,获得检测资质结论,并向监管终端500发送检测资质结论。
32.应理解,在产品400出厂后检测阶段,检测人员需经过专业的培训,获得资质认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故检测人员在检测该产品400之前,需通过检测验证设备900验证该检测人员是否具备资质认证。
33.该检测验证设备900可以设置为带有指纹验证的笔,还可以设置在产品400上,为产品400上的一个验证部件,该验证部件可以为指纹识别模块,也可以为验证信息识别模块。若检测验证设备900为带有指纹验证的笔,检测人员先通过笔进行登录操作,该登录操作为指纹认证操作;验证检测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理解为验证检测人员的指纹信息,检测验证设备900预先存储有合规检测人员的身份信息,将检测人员的指纹信息与预先存储的指纹信息进行匹配,若存在相同的指纹信息,则验证成功,检测验证设备900向产品400发送检测认证请求。产品400将检测人员的资质信息与提前存储的标准资质信息进行匹配,若检测人员的资质信息与标准资质信息相同,则获得验证通过的检测资质结论;若检测人员的资质信息与标准资质信息不同,则获得验证未通过的检测资质结论。验证通过则允许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操作,验证未通过则不允许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操作。
34.产品400在对检测人员进行认证时,还会记录认证时间;在向监管终端500发送检测资质结论的同时,还会发送认证时间和检测人员的身份信息。以便用户可以通过监管终端500查询到产品400出厂后检测阶段的相关数据,可形成更高效、准确的全生命周期监测管理。
35.产品监管系统10还包括操作验证设备1000,产品400基于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与操作验证设备1000通信连接;操作验证设备1000用于响应操作人员登录操作,验证操作人员的身份信息,若验证通过则向产品400发送操作认证请求;其中,操作认证请求包括操作人员的资质信息;产品400用于将资质信息与预设的标准资质信息进行匹配,获得操作资质结论,并向监管终端500发送操作资质结论。
36.应理解,在产品400出厂后操作阶段,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的培训,获得资质认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故操作人员在操作该产品400之前,需通过操作验证设备1000验证该操作人员是否具备资质认证。
37.该操作验证设备1000可以设置为带有指纹验证的笔,还可以设置在产品400上,为
产品400上的一个验证部件,该验证部件可以为指纹识别模块,也可以为验证信息识别模块。若操作验证设备1000为带有指纹验证的笔,操作人员先通过笔进行登录操作,该登录操作为指纹认证操作;验证操作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理解为验证操作人员的指纹信息,操作验证设备1000预先存储有合规操作人员的身份信息,将操作人员的指纹信息与预先存储的指纹信息进行匹配,若存在相同的指纹信息,则验证成功,操作验证设备1000向产品400发送操作认证请求。产品400将操作人员的资质信息与提前存储的标准资质信息进行匹配,若操作人员的资质信息与标准资质信息相同,则获得验证通过的操作资质结论;若操作人员的资质信息与标准资质信息不同,则获得验证未通过的操作资质结论。验证通过则允许操作人员进行操作,验证未通过则不允许操作人员进行操作。
38.产品400在对操作人员进行认证时,还会记录认证时间;在向监管终端500发送操作资质结论的同时,还会发送认证时间和操作人员的身份信息。以便用户可以通过监管终端500查询到产品400出厂后操作阶段的相关数据,可形成更高效、准确的全生命周期监测管理。
39.在本实施例中,产品监管系统10包括多个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产品400和监管终端500分别集成有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第一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用于根据产品400的属性信息生成产品数字对象,并为产品400分配产品标识,将产品标识与产品数字对象进行绑定,将绑定后的产品标识和产品数字对象上传至标识解析系统600;其中,第一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为集成在产品400上的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第二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用于根据监管终端500的属性信息生成监管数字对象,并为监管终端500分配监管标识,将监管标识与监管数字对象进行绑定,将绑定后的监管标识和监管数字对象上传至标识解析系统600;其中,第二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为集成在监管终端500上的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
40.第一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还用于获取监管标识;第一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还用于向标识解析系统600发送目标地址获取请求,目标地址获取请求包括监管标识;标识解析系统600还用于根据监管标识获取监管终端500的ip地址,并将监管终端500的ip地址发送至第一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第一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根据监管终端500的ip地址与第二数字对象建立连接。
41.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通过扫描二维码或nfc(near field communication,近距离无线通信技术)感应等方式获取监管终端500的监管标识,或第一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内预先存储有需要进行通信连接的监管终端500的监管标识。
42.如图3所示,标识解析系统600包括递归节点610、顶级节点620、二级节点630和企业节点640,递归节点610与第一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顶级节点620、二级节点630和企业节点640均通信连接,企业节点640与第二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通信连接。
43.第一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还用于向递归节点610发送目标地址获取请求;递归节点610用于向顶级节点620发送监管标识;顶级节点620用于依据监管标识和预设的第一关联表查询到目标二级节点地址,并将目标二级节点地址反馈至递归节点610;其中,第一关联表包括标识和其对应的二级节点地址的关联关系;递归节点610还用于将目标二级节点地址发送至二级节点630;二级节点630用于依据目标二级节点地址和预设的第二关联表查询到目标企业节点地址,并将目标企业节点地址反馈至递归节点610;其中,第二关联表包
括二级节点地址和其对应的企业节点地址的关联关系;递归节点610还用于将目标企业节点地址发送至企业节点640;企业节点640用于依据目标企业节点地址和预设的第三关联表查询到监管终端500的ip地址,并将监管终端500的ip地址反馈至所述递归节点610;其中,第三关联表包括企业节点地址和其对应的ip地址的关联关系;递归节点610还用于将监管终端500的ip地址反馈至第一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
44.同理,产品400基于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与安装验证设备800建立通信连接的原理、产品400基于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与检测验证设备900建立通信连接的原理、和产品400基于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与操作验证设备1000建立通信连接的原理,与产品400基于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与监管终端500建立通信连接的原理相同,可以参照产品400基于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与监管终端500建立通信连接的原理,在此不再累述。
45.如图4所示,第一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包括数字对象构建模块710和标识分配模块720。数字对象构建模块710用于依据产品400的属性信息生成元数据和主数据,依据元数据和主数据生成产品数字对象;标识分配模块720用于向标识解析系统600注册产品标识,并从标识解析系统600获得注册后的产品标识,将产品标识与产品数字对象进行绑定,并将绑定后的产品标识和产品数字对象上传至标识解析系统600。
46.应理解,每个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的结构均相同,即第二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也同样包括数字对象构建模块710和标识分配模块720,其数字对象构建模块710用于依据监管终端500的属性信息生成元数据和主数据,依据元数据和主数据生成监管数字对象;标识分配模块720向标识解析系统600注册监管标识,并从标识解析系统600获得注册后的监管标识,将监管标识与监管数字对象进行绑定,并将监管标识、监管数字对象和监管标识与监管数字对象的绑定关系上传至标识解析系统600。
47.同理,集成在安装验证设备800上的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集成在检测验证设备900上的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和集成在操作验证设备1000上的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均包括数字对象构建模块710和标识分配模块720,数字对象构建模块710用于建立安装验证设备800对应的数字对象、检测验证设备900对应的数字对象和操作验证设备1000对应的数字对象,标识分配模块720用于为安装验证设备800、检测验证设备900和操作验证设备1000申请标识,并将安装验证设备800的标识与其数字对象进行绑定、检测验证设备900的标识与其数字对象进行绑定、和操作验证设备1000的标识与其数字对象进行绑定。
48.在本实施例中,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还包括身份认证模块730、数据权限模块740、统一协议模块750、扩展模块760和智能化微服务模块770。身份认证模块730用于对数字对象身份进行认证,对数字对象的表述进行身份验证和授权;数据权限模块740用于对数字对象操作和访问权限进行管控;统一协议模块750用于规范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互联互通协议,与符合统一协议的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互联互通,如设备互联场景或平台数据共享;扩展模块760用于为设备或平台提供集成组件,使设备或平台快速拥有规范的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能力,该设备或平台即为产品400、监管终端500、安装验证设备800、检测验证设备900和操作验证设备1000等;智能化微服务模块770用于使接入的设备或平台迅速搭建智能应用场景,如自动化互操作,根据收集的历史数据,自动向设备下发指令进行操作。
49.在本实施例中,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700为去中心化架构,可以实现产品400与监
管终端500、安装验证设备800、检测验证设备900和操作验证设备1000之间直接相互授权,信任互通,互操作。具备统一互操作协议,设备之间统一协议互通,无需特定开发接口。
50.下面在图2示出的产品监管系统10的基础上,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产品监管方法,请参见图5,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产品监管方法,该产品监管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1,生产商终端在生产产品环节,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和生产商标识写入产品。
51.s102,经销商终端在经销产品环节,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经销商标识写入产品。
52.s103,使用终端在购买产品环节,将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写入所产品。
53.s104,产品将生产商标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经销商标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发送至监管终端。
54.s105,监管终端响应用户的认证操作,将生产商标识、经销商标识和用户标识发送至标识解析系统。
55.s106,标识解析系统对生产商标识、经销商标识和用户标识进行解析,获得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并将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发送至监管终端。
56.s107,监管终端依据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对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使用资质证书进行认证。
57.应理解,s101的内容由上述生产商终端100执行,s102的内容由上述经销商终端200执行,s103的内容由上述使用终端300执行,s104的内容由上述产品400执行,s105和s107的内容由上述监管终端500执行,s106的内容由上述标识解析系统600执行。
58.综上,本技术提供了一种产品监管系统和方法。产品监管系统包括:生产商终端、经销商终端、使用终端、产品、监管终端、标识解析系统和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产品与生产商终端、经销商终端、使用终端通信连接,产品基于数字对象互操作服务与监管终端通信连接,生产商终端、经销商终端、使用终端、产品和监管终端均与标识解析系统通信连接。生产商终端用于在生产产品环节,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和生产商标识写入产品;经销商终端用于在经销产品环节,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经销商标识写入产品;使用终端用于在购买产品环节,将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写入产品;产品用于将所产商标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经销商标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发送至监管终端;监管终端用于响应用户的认证操作,将生产商标识、经销商标识和用户标识发送至标识解析系统;标识解析系统用于对生产商标识、经销商标识和用户标识进行解析,获得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并将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发送至所监管终端;监管终端用于依据生产商属性信息、经销商属性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对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和使用资质证书进行认证。
59.可见,通过产品主动向监管终端上报在生产环节、经销环节和购买环节,获取的生产商标识、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经销商标识、经销商企业资质证书、使用资质证书和用户标识,使得用户可以通过监管终端查询该产品的生产商、经销商和使用者是否有相关资质证书,进而判断该产品的合规性。
60.同时,产品还会主动认证安装人员、检测人员和操作人员资质,并生成记录,上报
到监管终端,以形成更高效、准确的全生命周期监测管理。安装人员、检测人员和操作人员需通过识别后开启认证,解决了信息正确率不能保障的问题。
61.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技术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技术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技术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

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62.本技术是参照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63.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64.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65.尽管已描述了本技术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技术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66.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技术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技术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技术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技术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技术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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