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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式车门把手、车门总成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2023-03-29 12:09:4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公开涉及车辆零部件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隐藏式车门把手以及具有这种车门把手的车门总成和车辆。


背景技术:

2.车辆上传统的车门把手突出于车身外,这种传统的车门把手不利于降低风噪、风阻系数,从而影响汽车的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等性能。
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车辆使用隐藏式车门把手,隐藏式车门把手通常隐藏于车门内,在需要时例如由电动装置弹出于车门表面之外。隐藏式车门把手能够降低车辆行驶中的风噪、风阻系数,具有美化车门外观和智能化程度高的优点。但在车辆发生撞击的情况下,若整车断电或隐藏式车门把手的电动装置受损,则隐藏式车门把手将不能弹出,车门无法打开,给救援造成困难。
4.在此部分中描述的方法不一定是之前已经设想到或采用的方法。除非另有指明,否则不应假定此部分中描述的任何方法仅因其包括在此部分中就被认为是现有技术。类似地,除非另有指明,否则此部分中提及的问题不应认为在任何现有技术中已被公认。


技术实现要素:

5.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隐藏式车门把手,包括把手主体和用于将把手主体安装至车门门板中的安装结构。把手主体可活动地安装于安装结构中。安装结构包括第一凹槽和至少一个第二凹槽。在车辆的正常状态下把手主体的一端嵌入在第一凹槽中,并且在车辆的撞击状态下把手主体能够从第一凹槽脱离。把手主体从第一凹槽脱离后能够止动于至少一个第二凹槽中的一个第二凹槽中,至少一个第二凹槽与把手主体的外表面的距离小于第一凹槽与把手主体的外表面的距离。
6.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车门总成,包括车门门板以及如上所述的隐藏式车门把手,其中,车门把手的安装结构嵌入在车门门板中或与车门门板一体成形。
7.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车辆,包括如上所述的隐藏式车门把手或车门总成。
8.通过根据本公开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隐藏式车门把手,在车辆发生撞击时能够自动甩出至车门门板之外,便于打开车门进行救援。
9.根据在下文中所描述的实施例,本公开的这些和其他方面将是清楚明白的,并且将参考在下文中所描述的实施例而被阐明。
附图说明
10.附图示例性地示出了实施例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说明书的文字描述一起用于说明实施例的示例性实施方式。所示出的实施例仅出于例示的目的,并不限制权利要
求的范围。在所有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指代相同的要素或类似但不一定相同的要素。在下面结合附图对于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中,本公开的更多细节、特征和优点被公开,在附图中:
11.图1示出了根据本公开示例性实施例的隐藏式车门把手的示意性纵向剖视图;
12.图2示出了根据本公开示例性实施例的具有图1所示隐藏式车门把手的车门总成的示意性横向剖视图;
13.图3示出了图1和图2中的隐藏式车门把手在车辆发生撞击后的示意性纵向剖视图;
14.图4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的隐藏式车门把手的示意性纵向剖视图;
15.图5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又一示例性实施例的隐藏式车门把手的示意性纵向剖视图;以及
16.图6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再一示例性实施例的隐藏式车门把手的示意性纵向剖视图。
17.附图标记说明:
18.1车门总成;10车门把手;20车门门板;110把手主体;111端部;120安装结构;121第一凹槽;122第二凹槽;1221第一边缘;1222第二边缘;123引导部;130销;4211第一部分表面;4212第二部分表面;5211凸起;5111凹部。
具体实施方式
19.在本公开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使用术语“第一”、“第二”等来描述各种要素不意图限定这些要素的位置关系、时序关系或重要性关系,这种术语只是用于将一个要素与另一要素区分开。在一些示例中,第一要素和第二要素可以指向该要素的同一实例,而在某些情况下,基于上下文的描述,它们也可以指代不同实例。
20.在本公开中对各种所述示例的描述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特定示例的目的,而并非旨在进行限制。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地表明,如果不特意限定要素的数量,则该要素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如本文使用的,术语“多个”意指两个或更多,并且术语“基于”应解释为“至少部分地基于”。此外,术语“和/或”以及
“……
中的至少一个”涵盖所列出的项目中的任何一个以及全部可能的组合方式。
21.隐藏式车门把手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隐藏于车门中,由此可减小车辆行驶过程中的风阻并降低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音。隐藏式车门把手可以缩回至隐藏位置或从隐藏位置弹出。当车门把手缩回至隐藏位置时,车门把手隐藏于车门门板中,用户无法拉动车门把手;当门把手从隐藏位置弹出时,用户可以拉动弹出的车门把手,以打开车门。
22.隐藏式车门把手大多通过电动方式控制,利用电动装置自动地将车门把手推出至车门主体以及缩回。如果发生撞车事故,整车断电,则车门把手可能无法弹出,影响救援人员从外面打开车门。
23.根据本公开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隐藏式门把手,其可实现在车辆发生撞击时自动甩出至车门门板之外,便于打开车门以进行救援。
24.下面结合附图详细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
25.图1示出了根据本公开示例性实施例的隐藏式车门把手10的示意性纵向剖视图;图2示出了图1所示的隐藏式车门把手安装于车门门板中时的示意性横向剖视图;图3示出了图1和图2中的隐藏式车门把手在车辆发生撞击后的示意性纵向剖视图。
26.参见图1至图3,隐藏式车门把手10包括把手主体110以及用于将把手主体110安装至车门门板20中的安装结构120。把手主体110可活动地安装于安装结构120中,以使把手主体110能够在隐藏位置和弹出位置之间运动。在隐藏位置,把手主体110嵌入在安装结构120中,例如嵌入在安装结构120的凹陷部124中,此时把手主体110的外表面与车门门板20的外表面基本平齐,从而在视觉上看,车门把手10隐藏于门板20中。在用户希望使用车门把手时,把手主体110(例如借助于电动装置)可弹出至弹出位置,此时把手主体110的至少一部分位于门板主体20的外表面之外,用户可握住把手主体110位于门板主体20的外表面之外的部分,以拉开车门。
27.安装结构包括第一凹槽121和至少一个第二凹槽122。在车辆的正常状态下把手主体110的一端(例如图1中所示的端部111)嵌入在第一凹槽121中,在此车辆的正常状态指车辆的正常行驶状态或驻车车门关闭的状态,此时把手主体正常处于隐藏位置;在车辆的撞击状态下把手主体110出于惯性能够从第一凹槽121脱离,并且把手主体110从第一凹槽121脱离后能够止动于至少一个第二凹槽122的其中一个第二凹槽中。至少一个第二凹槽122与把手主体110的外表面的距离小于第一凹槽121与把手主体110的外表面的距离。如图1所示,至少一个第二凹槽122与把手主体110的外表面的垂直距离小于第一凹槽121与把手主体110的外表面的垂直距离,从而在把手主体110从第一凹槽121脱出到至少一个第二凹槽122的其中一个第二凹槽处时,把手主体110至少部分处于车门门板之外(如图3所示),用户可拉动把手主体110以拉开车门。
28.如图1所示,仅设置了一个第二凹槽122。在其他示例中,第二凹槽的数量可为多个。
29.在一些实施例中,车门把手可包括至少一个引导部123,每个引导部123设置于第一凹槽121与至少一个第二凹槽122的其中一个第二凹槽之间,用于将把手主体110从第一凹槽121引导到至少一个第二凹槽122的其中一个第二凹槽处。如图1所示,引导部123可设计为导槽的形式,其可为直线型,或者其可为弧线型以缓冲把手主体110从第一凹槽121脱出后的冲量。
30.在一些实施例中,安装结构可包括凹陷部124,如上文所述,把手主体110例如可隐藏在安装结构120的凹陷部124中。参见图1,凹陷部124的深度沿车辆的向前行驶方向v(即从车尾到车头的方向)逐渐减小,即凹陷部124的底部为一斜坡。在凹陷部124的底面上形成有上述第一凹槽121和至少一个第二凹槽122,至少一个第二凹槽122沿车辆的向前行驶方向v位于第一凹槽121的前方,从而在车辆发生撞击时把手主体110可从第一凹槽121脱离并出于惯性继续向前运动到第二凹槽122处。
31.在一些实施例中,至少一个第二凹槽122各自具有远离第一凹槽121的第一边缘1221和靠近第一凹槽121的第二边缘1222,第一边缘与第二凹槽122底部最深点处的距离大于第二边缘与第二凹槽122底部最深点处的距离。在第二凹槽122为圆形凹槽时,第一边缘可指整个圆形边缘的远离第一凹槽的一段边缘,第二边缘可指整个圆形边缘的靠近第一凹槽的一段边缘。也就是说,沿着车辆的向前行驶方向v来看,第二凹槽前高后低、前深后浅,
从而在把手主体110因惯性运动到第二凹槽处时,被第二凹槽122较高的前部分所阻挡,从而更可靠地止动于第二凹槽122处。
32.在一些实施例中,车门把手还可包括销130,销130穿过把手主体110上的孔,用于将把手主体110保持在车门门板20上,例如通过销130与车门门板20的螺纹连接、焊接等。在车辆发生撞击时,销130与车门门板20的连接可断开,从而把手主体110可出于惯性而继续沿着车辆行驶方向运动。尽管销130自身与车门门板20的连接断开,销130例如可通过链条等仍保持与车门门板的连接,由此在车门把手从第一凹槽脱出至第二凹槽之后仍可拉动链条等将车门打开。
33.图4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的隐藏式车门把手的示意性纵向剖视图。如图4所示,第一凹槽121的第一部分表面4211的粗糙度大于第二部分表面4212的粗糙度,其中,第二部分表面4212比第一部分表面4211更靠近引导部123。示例性地,第二部分表面为第一凹槽121过渡到引导部123处的表面。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在车辆的行驶过程中,较为粗糙的第一部分表面4211可更好地使把手主体保持在第一凹槽121的位置处,不易滑动;另一方面,在车辆发生撞击时,靠近引导部123的较为光滑的第二部分表面4212可使把手主体110更容易向上滑动到引导部123中。
34.图5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的隐藏式车门把手的示意性纵向剖视图。如图5所示,第一凹槽121和第二凹槽122上形成有多个凸起5211、例如球状凸起,把手主体110的在车辆正常状态下嵌入第一凹槽121中的端部111上形成有与多个凸起5211相对应的多个凹部5111、例如球状凹部。凸起5211卡入在凹部5111中,从而增大把手主体的端部111与第一凹槽121之间的摩擦力,以在车辆的正常状态下(包括在车辆发生急刹时)使把手主体更可靠地位于第一凹槽121的位置处。
35.图6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的隐藏式车门把手的示意性纵向剖视图。如图6所示,安装结构的凹陷部124的深度沿车辆的向前行驶方向v逐渐增大又逐渐减小,即凹陷部124呈v形或其他类似形状。其中,在凹陷部124的底面上形成有前文所述的第一凹槽121和多个第二凹槽122,多个第二凹槽122中的一个第二凹槽沿车辆的向前行驶方向位于第一凹槽121的前方,多个第二凹槽122中的另一个第二凹槽沿车辆的向前行驶方向位于第一凹槽121的后方。对于位于前方的第二凹槽,其作用方式与参照图1至图5所描述的实施例中的第二凹槽的作用方式相同,在此不再详述。对于位于后方的第二凹槽,当静止或慢速行驶的车辆受到后方撞击时,把手主体110在惯性作用下将向后运动,并受到后方的第二凹槽的阻挡而止动于后方的第二凹槽处。由此,不论车辆受到前方还是后方的撞击,把手主体均能够从隐藏位置甩出,方便打开车门,便于进行救援。
36.根据本公开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车门总成,包括车门门板以及根据上述任一实施例的隐藏式车门把手。车门把手的安装结构可为单独部件或与车门门板集成的部件,即,车门把手的安装结构可作为单独部件嵌入在车门门板中或者可与车门门板一体成形。具有如上所述实施例的车门把手的车门总成相应地具有上文参照车门把手所描述的优点。
37.根据本公开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车辆,其包括上述任一实施例的隐藏式车门把手或车门总成。具有如上所述实施例的车门把手或车门总成的车辆相应地具有上文参照车门把手或车门总成所描述的优点,在此不再详述。
38.应当理解的是,在本公开中,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尺寸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尺寸,使用这些术语仅是为了便于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并且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公开的保护范围的限制。
39.在本公开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还可以是通信;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公开中的具体含义。
40.在本公开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41.虽然在附图和前面的描述中已经详细地说明和描述了本公开,但是这样的说明和描述应当被认为是说明性的和示意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公开不限于所公开的实施例。通过研究附图、公开内容和所附的权利要求书,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实践所要求保护的主题时,能够理解和实现对于所公开的实施例的变型。在权利要求书中,词语“包括”不排除未列出的其他元件或步骤,不定冠词“一”或“一个”不排除多个,术语“多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术语“基于”应解释为“至少部分地基于”。在相互不同的从属权利要求中记载了某些措施的仅有事实并不表明这些措施的组合不能用来获益。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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