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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显示系统的制作方法

2023-02-02 01:47:34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在虚拟空间内对用户显示广告的广告显示系统。


背景技术:

2.以往,提出了在虚拟空间内对用户显示广告的方法。例如,提出了使显示在受到用户注视的对象以外的对象上的广告进行变化的技术(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在先技术文献专利文献
3.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第5961736号公报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要解决的课题)
4.然而,关于着眼于虚拟空间内的化身的“移动”并显示广告,至今没有进行任何提案。化身的“移动”是每个人都进行的日常行动,并且是大多单独进行的行动。通过着眼于化身的“移动”,与以其他行动为起点的广告提示相比,广告的接触次数增加,其结果是,期待通过单纯接触效应(扎荣茨法则)提高广告效果。
5.本发明是鉴于上述课题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根据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化身的移动速度、化身的视点,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适当的位置显示广告的广告显示系统。(用于解决课题的技术方案)
6.本发明的广告显示系统是在虚拟现实空间内对用户显示广告的广告显示系统,具备:坐标获取部,其获取在所述虚拟现实空间中所述用户操作的化身所在的坐标;尺寸获取部,其获取所述虚拟现实空间中的所述化身的尺寸;移动速度算出部,其通过将所述虚拟现实空间中的所述化身的每单位时间的坐标变化量除以与所述化身的尺寸对应的基准量,算出所述化身的移动速度;视点判定部,其判定所述虚拟现实空间中的所述化身的视点被设定为该化身自身的视点即第一人称视点,还是设定为该化身自身以外的视点即第三人称视点;以及广告显示控制部,其在所述化身在所述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根据所述化身的移动速度以及所述化身的视点,进行针对操作所述化身的用户使在所述虚拟现实空间内显示广告的位置不同的控制。
7.根据该结构,能够根据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化身的移动速度、化身的视点,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适当的位置显示广告。例如,在化身的视点为“第一人称视点”、化身的移动速度为“低速”的情况下,以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地面上与地面平行地配置广告的方式显示广告。另外,在化身的视点为“第一人称视点”、化身的移动速度为“高速”的情况下,以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空中正对化身地配置广告的方式显示广告。进而,在化身的视点为“第三人称视点”、化身的移动速度为“低速”的情况下,以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空中的与化身较近的位置正对化身地配置广告的方式显示广告。另外,在化身的视点为“第三人称视点”、化身的移
动速度为“高速”的情况下,以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空中的与化身较远的位置正对化身地配置广告的方式显示广告。
8.在该情况下,化身的移动速度不仅考虑化身的每单位时间的坐标变化量,还考虑化身的尺寸。例如,即使对于尺寸小的化身,以与被设为“高速”的坐标变化量相同的单位时间移动,对于尺寸大的化身,有时也被设为“低速”。
9.这样,通过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适当的位置显示广告,能够增加化身在移动中的对广告的接触次数,能够使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广告效果上升。
10.另外,在本发明的广告显示系统中,也可以是,所述广告显示控制部在所述化身在所述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基于所述用户的操作输入来算出所述化身的移动目的地,并在所述化身的移动目的地显示广告。
11.根据该结构,由于在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化身的移动目的地显示广告,因此能够增加化身在移动中的对广告的接触次数,能够使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广告效果上升。
12.另外,在本发明的广告显示系统中,也可以是,在所述虚拟现实空间所述化身被设为进行曲速移动的操作的情况下,所述广告显示控制部将显示所述广告的位置固定。
13.根据该结构,在虚拟现实空间中化身进行曲速移动时,显示广告的位置被固定,因此通过在曲速移动时观察广告,能够缩窄用户的视野,抑制从视野中的运动信息与身体所感受到的运动信息的不一致中产生的vr晕眩。
14.另外,在本发明的广告显示系统中,也可以是,所述广告显示控制部在所述化身在所述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在从所述化身保持给定距离的位置显示广告。
15.根据该结构,在化身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在从化身保持给定距离的位置显示广告。由于广告在一定时间的期间或者始终显示,因此能够延长广告的曝光时间。
16.另外,在本发明的广告显示系统中,也可以是,所述广告显示控制部在所述化身在所述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以所述化身通过广告的方式显示广告。
17.根据该结构,在化身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以化身通过广告的方式显示广告。通过使广告通过,能够提高用户对广告的意识(对广告引起注意)。
18.另外,在本发明的广告显示系统中,也可以是,在所述化身在所述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所述化身的移动速度越快,则所述广告显示控制部在距所述化身越远的位置显示广告。
19.根据该结构,在化身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在化身的移动速度越快,距化身越远的位置显示广告。由于人的移动速度越快,看得越远的倾向,因此能够增加化身移动中的对广告的接触机会。
20.本发明的广告显示方法是在虚拟现实空间内对用户显示广告的广告显示方法,包括:获取在所述虚拟现实空间中所述用户操作的化身所在的坐标的步骤;获取所述虚拟现实空间中的所述化身的尺寸的步骤;通过将所述虚拟现实空间中的所述化身的每单位时间的坐标变化量除以与所述化身的尺寸对应的基准量,算出所述化身的移动速度的步骤;判定所述虚拟现实空间中的所述化身的视点被设定为该化身自身的视点即第一人称视点,还是设定为该化身自身以外的视点即第三人称视点的步骤;以及在所述化身在所述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根据所述化身的移动速度以及所述化身的视点,进行针对操作所述化身的用户使在所述虚拟现实空间内显示广告的位置不同的控制的步骤。
21.通过该方法,也与上述系统同样地,通过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适当的位置显示广告,能够增加化身在移动中的对广告的接触次数,能够使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广告效果上升。(发明效果)
22.根据本发明,能够根据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化身的移动速度、化身的视点,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适当的位置显示广告。
附图说明
23.图1是表示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中的广告显示系统的结构的框图。图2是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中的广告显示位置(低速移动/高速移动/曲速移动)的说明图。图3是第一人称视点下的广告显示位置(低速移动/高速移动/曲速移动)的说明图。图4是第三人称视点下的广告显示位置(低速移动/高速移动/曲速移动)的说明图。图5是用于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中的广告显示系统的动作的时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4.以下,使用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广告显示系统进行说明。在本实施方式中,例示了利用虚拟现实空间的广告显示系统的情况。在广告显示系统中,在虚拟现实空间内对用户显示广告。
25.参照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广告显示系统的结构进行说明。图1是表示本实施方式的广告显示系统的框图。如图1所示,广告显示系统1由彼此通过网络n连接的用户装置2和服务器装置3构成。
26.用户装置2是由用户操作的装置,例如具备头戴式显示器4(hmd)和控制器5。此外,用户装置2并不限定于具备头戴式显示器4的装置。用户装置2例如也可以具备个人计算机、智能手机、平板终端等。
27.头戴式显示器4是佩戴于用户的头部并覆盖用户的双眼的视野的类型的显示器装置。佩戴了头戴式显示器4的用户能够观看头戴式显示器4所显示的影像。在头戴式显示器4上显示静态图像、动态图像、文档、主页等的任意的对象(电子文件)。头戴式显示器4的显示方式没有特别限制,既可以是在具有进深的虚拟空间(虚拟现实空间)的任意的位置显示对象的方式,也可以是在虚拟平面的任意的位置显示对象的方式。
28.控制器5是接受来自用户的操作输入的输入接口。在此省略图示,例如,控制器5具有至少1个操作按钮,内置有检测控制器5的朝向、动作(加速、旋转等)的各种传感器。通过来自控制器5的操作输入,用户能够使化身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另外,通过来自控制器5的操作输入,用户能够切换化身的视点(第一人称视点/第三人称视点)。
29.服务器装置3具备控制部6和存储部7。例如,控制部6由处理器等构成,存储部7由大容量存储器等构成。
30.控制部6具备坐标获取部8、尺寸获取部9、移动速度算出部10、视点判定部11、广告显示控制部12、广告费算出部13。坐标获取部8获取在虚拟现实空间中用户操作的化身所在
的坐标。坐标例如由x坐标、y坐标、z坐标的组合来表示,但并不限定于此。尺寸获取部9获取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化身的尺寸。化身的尺寸例如可以用高度方向的坐标值(相当于化身的身高的坐标值)表示。
31.移动速度算出部10通过用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化身的每单位时间的坐标变化量除以与化身的尺寸对应的基准量,来算出化身的移动速度。并且,如果计算出的移动速度小于规定的阈值(例如小于“10”),则认为化身以“低速”移动,如果是规定的阈值以上(例如“10”以上),则化身以“高速”移动。
32.在此,基准量也可以是对化身的尺寸乘以规定的系数而得到的值,也可以是化身的尺寸本身(系数=1)的值。以下,为了便于说明,对基准量为化身的尺寸(系数=1)的值的情况进行说明。
33.例如,在化身的尺寸(高度方向的坐标值)为“10”的情况下,若该化身在每单位时间(例如每1秒)将坐标值移动“100”,则化身的移动速度成为将每单位时间的坐标变化量“100”除以基准量“10”所得的值,即“10”。在该情况下,化身以“高速”移动。
34.另一方面,在化身的尺寸(高度方向的坐标值)为“100”的情况下,如果该化身在每单位时间(例如每1秒)将坐标值移动“100”,则化身的移动速度成为将每单位时间的坐标变化量“100”除以基准量“100”而得到的值,即“1”。在该情况下,化身以“低速”移动。
35.这样,即使每单位时间的坐标变化量“100”相同,化身的移动速度也根据化身的尺寸而不同。在上述的例子中,即使每单位时间的坐标变化量“100”相同,也是小的化身(尺寸为“10”的化身)以“高速”移动,大的化身(尺寸为“100”的化身)以“低速”移动。
36.另外,移动速度算出部10也可以设置于用户装置2。在化身的操作方法中,有基于控制器5中的操作输入的方法、反映用户自身的移动的方法。在将用户自身的移动反映到化身的情况下,通过用户装置2检测用户自身的移动,将其反映到化身。在该情况下,用户的移动速度(用户装置2的移动速度)成为化身的坐标变化量。
37.视点判定部11判定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化身的视点被设定为该化身自身的视点即“第一人称视点”,或是设定为化身自身以外的视点即“第三人称视点”。“第三人称视点”例如是放置于化身的后方上部的视点,但并不限定于此。
38.另外,视点判定部11也可以设置于用户装置2。在该情况下,例如,也可以在用户装置2设置受理化身的视点的切换的操作输入的开关等,基于该开关的切换来判定化身的视点。
39.在化身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广告显示控制部12根据化身的移动速度以及化身的视点,来进行针对操作化身的用户而使在虚拟现实空间内显示广告的位置不同的控制。当化身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广告显示控制部12基于用户的操作输入来计算化身的移动目的地,并在化身的移动目的地显示广告。另外,关于广告显示位置,在后面叙述。
40.广告费算出部13确认在虚拟现实空间中显示的广告的使用状况(例如广告提示状况、广告注视数、广告注视时间等),并基于广告的使用状况算出广告费。
41.在存储部7中存储有用户信息(例如,用户账户信息等)、广告信息(例如,广告使用期间、上限广告费、广告总数、化身属性、忌避事项等)、用户移动信息(例如,化身的位置、移动速度、移动方向、视点、尺寸等)、广告使用信息(例如,广告提示状况、广告注视数、广告注视时间等)。
42.图2~图4是表示本实施方式中的广告显示位置的例子的说明图。如图2所示,在本实施方式中,准备了3个广告显示位置。另外,如图3和图4所示,根据化身的移动速度和化身的视点,广告显示位置不同。
43.图2的(a)是表示第一广告显示位置的图。如图2的(a)所示,在第一广告显示位置,以在化身的移动目的地的地面上与地面平行地配置广告c的方式显示广告c。如图3的(a)所示,该广告显示位置在“第一人称视点”的化身a以“低速”移动的情况下使用。在该情况下,广告显示控制部12在化身a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以化身a通过广告c的方式显示广告c。另外,当化身a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化身a的移动速度越快,广告显示控制部12将广告c显示于越远离化身a的位置。另外,广告显示控制部12也可以在化身a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在从化身a保持给定距离的位置显示广告c。
44.图2的(b)是表示第二广告显示位置的图。如图2的(b)所示,在第二广告显示位置,以在化身的移动目的地的空中正对化身地配置广告c的方式显示广告c。如图3的(b)、图4的(a)及(b)所示,该广告显示位置在“第一人称视点”的化身a以“高速”移动的情况、及“第三人称视点”的化身a以“低速”或“高速”移动的情况下使用。在该情况下,广告显示控制部12在化身a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以化身a通过广告c的方式显示广告c。另外,当化身a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化身a的移动速度越快,广告显示控制部12将广告c显示于越远离化身a的位置。另外,广告显示控制部12也可以在化身a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在从化身a保持给定距离的位置显示广告c。
45.图2的(c)是示出第三广告显示位置的图。如图2的(c)所示,在第三广告显示位置,在画面的中央显示广告c。如图3的(c)及图4的(c)所示,该广告显示位置在化身a进行曲速移动的情况下使用。在该情况下,广告显示控制部12在化身a进行曲速移动的期间,将显示广告c的位置固定。
46.参照图5的时序图来说明如上构成的广告显示系统1的动作。
47.如图5所示,在使用本实施方式的广告显示系统1的情况下,首先,若在用户装置2中输入登录信息(s1),则从用户装置2向服务器装置3发送所输入的登录信息(s2),在服务器装置3中进行用户认证的处理(s3)。若用户认证成功,则从服务器装置3向用户装置2发送登录许可(s4)。
48.接着,若被登录许可的用户操作用户装置2,在虚拟现实空间中生成化身(s5),则从用户装置2向服务器装置3发送用户操作的化身的坐标和化身的尺寸的信息(s6)。由此,服务器装置3获取在虚拟现实空间中用户操作的化身所在的坐标(s7),并且获取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化身的尺寸(s8)。
49.当用户进行虚拟现实空间内的化身的移动操作时(s9),从用户装置2向服务器装置3发送来自用户的操作输入的信息(s10),服务器装置3将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化身的每单位时间的坐标变化量除以与化身的尺寸对应的基准量,算出化身的移动速度(s11)。另外,服务器装置3判定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化身的视点被设定为该化身自身的视点即第一人称视点,还是被设定为该化身自身以外的视点即第三人称视点(s12)。
50.然后,如图2~图4所示,服务器装置3在化身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根据化身的移动速度以及化身的视点,决定在虚拟现实空间内对操作化身的用户显示广告的位置(s13)。这样,从服务器装置3向用户装置2发送广告和广告显示位置的信息(s14),在虚拟空
间内对用户显示广告(s15)。在服务器装置3中,记录在虚拟现实空间中显示的广告的使用状况(例如广告提示状况、广告注视数、广告注视时间等)(s16),基于广告的使用状况算出广告费(s17)。
51.根据这样的本实施方式的广告显示系统1,能够根据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化身的移动速度、化身的视点,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适当的位置显示广告。例如,在化身的视点为“第一人称视点”、化身的移动速度为“低速”的情况下,以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地面上与地面平行地配置广告的方式显示广告。另外,在化身的视点为“第一人称视点”、化身的移动速度为“高速”的情况下,以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空中正对化身地配置广告的方式显示广告。进而,在化身的视点为“第三人称视点”、化身的移动速度为“低速”的情况下,以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空中的距化身较近的位置正对化身地配置广告的方式显示广告。另外,在化身的视点为“第三人称视点”、化身的移动速度为“高速”的情况下,以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空中的距化身较远的位置正对化身地配置广告的方式显示广告。
52.在该情况下,化身的移动速度不仅考虑化身的每单位时间的坐标变化量,还考虑化身的尺寸。例如,即使对于尺寸小的化身,以与被设为“高速”的坐标变化量相同的单位时间移动,对于尺寸大的化身,有时也被设为“低速”。
53.这样,通过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适当的位置显示广告,能够增加化身在移动中的对广告的接触次数,能够使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广告效果上升。
54.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由于在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化身的移动目的地显示广告,因此能够增加化身在移动中的对广告的接触次数,能够使虚拟现实空间中的广告效果上升。
55.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在虚拟现实空间中化身进行曲速移动时,显示广告的位置被固定,因此通过在曲速移动时观察广告,能够缩窄用户的视野,抑制从视野中的运动信息与身体所感受到的运动信息的不一致中产生的vr晕眩。
56.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在化身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在从化身保持给定距离的位置显示广告。由于广告在一定时间的期间或者始终显示,因此能够延长广告的曝光时间。
57.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在化身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以化身通过广告的方式显示广告。通过使广告通过,能够提高用户对广告的意识(对广告引起注意)。
58.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在化身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移动时,化身的移动速度越快,则在距化身越远的位置显示广告。由于人的移动速度越快,看得越远的倾向,因此能够增加化身移动中的对广告的接触机会。
59.以上,通过例示说明了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范围并不限定于此,能够在请求项所记载的范围内根据目的进行变更、变形。(工业实用性)
60.如上所述,本发明的广告显示系统具有能够在虚拟现实空间内的适当的位置显示广告的效果,应用于利用虚拟现实空间的各种系统,并且是有用的。(标号说明)
61.1 广告显示系统2 用户设备3 服务器装置
4 头戴式显示器5 控制器6 控制部7 存储部8 坐标获取部9 尺寸获取部10 移动速度算出部11 视点判定部12 广告显示控制部13 广告费算出部n 网络c 广告a 化身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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