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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城市洪涝模拟训练基地的制作方法

2022-11-14 00:24:18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抗洪模拟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城市洪涝模拟训练基地。


背景技术:

2.城市内涝是指在城市区域遭遇暴雨或短历时强降水天气后发生的气象衍生灾害。城市地区雨量过多超过排水能力形成地表积水,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居民生活、生产,甚至人民生命安全。内涝灾害发生时,行人、自行车、小汽车难以行驶,甚至造成交通完全瘫痪。暴雨内涝使地下商场、停车场和轨道交通等地下设施积水倒灌浸泡的隐患空前增大,积水造成房屋损坏、物品浸泡,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会威胁生命安全。暴雨造成的内涝灾害已经严重影响城市正常的生活秩序。
3.近年来,我国大城市暴雨过程较之以前有了明显的增加,城市内涝灾害发生频繁,内涝救援已成为城市灾害救援的重要部分。城市建筑密集,道路交通系统复杂,市政管线众多。地下室、立交桥、隧道是城市内涝危害最大的区域。目前水域救援训练设置主要针对洪涝灾害,缺少针对城市内涝的救援的训练设施。以至于在城市内涝救援过程中难以及时有效的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救援措施。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城市洪涝模拟训练基地,填补了国内城市安全与抗洪抢险救援训练的空白。模拟了城市抗洪抢险中最常见和最危险的救援场景。消防员可以在全年、全天候进行救援训练。通过训练使消防员掌握城市抗洪抢险救援技巧,在未来实战中达到有效救援及保障生命安全的目的。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城市洪涝模拟训练基地,包括:地基;内涝模拟街区,所述内涝模拟街区设置于所述地基上,所述地基顶部高于所述内涝模拟街区的底面,所述内涝模拟街区至少设置有两种不同的模拟区,其中一种用于模拟车辆水中被困,另一种用于模拟建筑水中被困;直升机救援区,所述直升机救援区设置于所述地基上,所述直升机救援区的水深大于所述内涝模拟街区的水深,且两者的水域连通,所述直升机救援区用于模拟直升机螺旋桨启动、以产生风压对水域造成影响;皮划艇训练河道,所述皮划艇训练河道设置于所述地基上,所述皮划艇训练河道呈条形设置,且所述皮划艇训练河道与直升机救援区水域连通;及,水泵房,所述水泵房设置于内涝模拟街区上远离所述直升机救援区的一侧,所述水泵房用于向整个训练基地提供不同流量的水流。
6.优选地,所述内涝模拟街区包括:内涝房区,所述内涝房区建设有单元式建筑、小型商铺、通廊式建筑及商场,且在上述建筑内设置有不同分隔和若干家具;及,内涝车辆区,所述内涝车辆区放置有若干中小型或大型车辆,且在所述内涝车辆区的一侧还设置有斜坡,所述斜坡顶部连接地基,其底部连接所述内涝车辆区的底面。
7.优选地,所述内涝房区与所述内涝车辆区之间通过人行天桥分隔,所述人行天桥两端均与地基连接。
8.优选地,所述内涝车辆区的平均水深低于内涝房区的平均水深。
9.优选地,所述内涝车辆区的水深为1.2米~1.6米,所述内涝房区的水深为1.6米~2.5米。
10.优选地,所述直升机救援区底部设置有与所述内涝模拟街区水域连通的池体,其顶部设置有顶盖,所述顶盖通过支撑柱设置于所述池体正上方,所述顶盖内设置有腔体,所述腔体内设置有若干螺旋桨,所述螺旋桨用于产生风流对所述池体内的水域产生影响。
11.优选地,所述池体深6.5米,所述支撑柱底部与地基连接,所述支撑柱高7米。
12.优选地,所述皮划艇训练河道的侧面贴设于所述内涝模拟街区的侧面,且两者通过分隔坝分隔。
13.优选地,所述皮划艇训练河道一端与直升机救援区水域连通,另一端与所述水泵房的换水口连通。
14.优选地,所述水泵房内设置有与所述换水口连通的水体净化装置。
15.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发明有益效果为:
16.1、在地基上设置内涝模拟街区,通过水泵房产生水流模拟洪涝,该区域设置有内涝车辆区和内涝房区,内涝车辆区可以模拟地下停车场积水内涝的场景,也可模拟露天车辆在水涝中被困救援的场景,内涝房区设置有若干不同建筑以模拟城市建筑的内涝场景,从而供救援人员可以在内涝模拟街区进行多场景的救援训练。
17.2、在地基上还设置有直升机救援区,直升机救援区用于模拟在水域救援的场景,其水深大于内涝模拟街区的水深,并且在直升机救援区的顶部设置有模拟直升机启动的螺旋桨,从而产生风压对水域造成影响,以提高模拟的真实性。
附图说明
1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9.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20.图2是对应图1的第一部分结构示意图;
21.图3是对应图1的第二部分结构示意图。
22.附图标记说明:1、地基;2、水泵房;21、出水管;22、换水口;3、内涝车辆区;31、坡道;4、内涝房区;41、小型店铺;42、单元式建筑;43、通廊式建筑;44、商场;5、人行天桥;51、桥洞;6、皮划艇训练河道;7、顶盖;71、支撑架;72、盖体;721、墙体;73、螺旋桨;8、直升机救援区。
具体实施方式
23.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24.本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25.本实施例涉及一种城市洪涝模拟训练基地,如图1所示,地基1的顶部可与地面平齐或高于低于地面均可,地基1整体由钢筋混凝土组成,在地基1上设置内涝模拟街区、直升机救援区8及皮划艇训练河道6,三者均为池体状设置于地基1上,从而可以模拟多种不同场景,以实现救援训练的多样化。并在地基1上顶部设置有水泵房2,水泵房2用于产生水流模拟洪涝。
26.优选地,内涝模拟街区设置有内涝车辆区3和内涝房区4,内涝车辆区3可以模拟地下停车场积水内涝的场景,也可模拟露天车辆在水涝中被困救援的场景,内涝房区4设置有若干不同建筑以模拟城市建筑的内涝场景,从而供救援人员可以在内涝模拟街区进行多场景的救援训练。
27.需要补充的是,内涝车辆区3设置有中小型车辆及大型车辆,如小轿车、大巴车、货车及面包车等,从而模拟多种车辆被困人员的救援情景。在内涝车辆区3的侧面设置有一个坡道31,坡道31的高点与地基1顶部连接,而坡道31的低点连接内涝车辆区3的底面,其类似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斜坡,从而模拟地下停车场被困人员的救援场景。
28.需要补充的是,内涝房区4设置有小型店铺41、单元式建筑42、通廊式建筑43及商场44,小型店铺41可由钢材搭建,其设置有一层,并在其内设置有若干商品模型。
29.需要补充的是,单元式建筑42可模拟小区平房,其可设置有两到三层,并且其可根据需求设置电梯模型,并在单元式建筑42内设置有多层隔间和家具模型,还可根据需求模拟电路。
30.需要补充的是,通廊式建筑43可以模拟酒店或宿舍,其可设置有两到三层,也可设置电梯模型,也可在通廊式内设置有多层隔间和家具模型,并且在其顶部设置有天台。
31.需要补充的是,商场44建筑可以模拟商场44,也可模拟其它大型室内场所,类似体育馆,图书馆等,商场44内可设置若干货物架,以提高模拟的真实性,同样还可在其内设置模拟电路。
32.在本实施例中,内涝模拟街区的底面倾斜设置,且其底面的坡度0.5~1.0%,其较高的一侧靠近水泵房2,内涝车辆区3的水深在1.2米~1.6米之间,内涝房区4的设计水深在1.6米~2.5米。
33.优选地,在内涝房区4与内涝车辆区3之间通过人行天桥5分隔,人行天桥5底部设置有桥洞51,桥洞51可以供内涝车辆区3的水流朝内涝房区4流动,人行天桥5可以供观察人员或记录人员更加近距离地观察到两个区域内的救援情况。
34.优选地,如图3所示,在地基1上还设置有直升机救援区8,其一侧与内涝房区4水源连通,直升机救援区8用于模拟在水域救援的场景,并且在直升机救援区8的顶部设置有模拟直升机启动的螺旋桨73,从而产生风压对水域造成影响,以提高模拟的真实性。
35.需要补充的是,在直升机救援区8的四周设置有将顶盖7支撑而起的支撑架71,顶盖7正好位于直升机救援区8的池体底部,顶盖7上朝向池体的一面四周设置有墙体721,以使得整个顶盖7形成一个腔体,腔体内安装有模拟直升机起飞的螺旋桨73,螺旋桨73启动时产生的风压被四周墙体721阻挡下切至水面,模拟直升机水域救援场景。
36.在本实施例中,池体深6.5米,池体长宽为18米x58米,池体的周边铺设有走道板,并在走道板中间留45米x15米的训练水面。支撑架71的高为7米,顶盖7的高为3米。
37.优选地,皮划艇训练河道6的侧面贴设于内涝模拟街区的侧面,其与内涝模拟街区
平行设置,且两者通过分隔坝分隔,皮划艇训练河道6一端与直升机救援区8水域连通,另一端与水泵房2的换水口22连通。
38.在本实施例中,皮划艇训练河道6设计宽度8米,深度3米,从而水泵放流出的水流先通过内涝车辆区3,再经过人行天桥5的桥洞51流入内涝房区4,随后流入直升机救援区8的池体内,在池体的水量累积超过3米后将流入河道的始端,在河道末端设置有换水口22,换水口22与水泵房2内的水体净化装置连通,从而实现水流的净化,随后再次通过水泵房2流入内涝车辆区3,以实现水资源的循环使用。
39.需要补充的是,水体净化装置内设置有过滤功能和消毒功能,消毒功能可有紫外线灯实现。
40.水泵房2位于内涝区起端,为内涝及河道提供3m3/s~21m3/s不同流量的水流。水泵房2内设置7台轴流泵,采用干式安装。轴流泵出水管21上下错落设置,以形成不同的水流效果。
41.以上,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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