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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及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制作方法

2022-07-30 10:47:08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及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


背景技术:

2.近年来,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作为金属替代材料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为了扩大替代范围,要求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具备比以往的树脂成型品更高水准的机械强度。
3.以往,为了提高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机械强度,尝试了以下各种方法:将通常采用圆形的截面形状的玻璃纤维设置成扁平的截面形状的方法;使玻璃纤维的纤维直径变细的方法;使用sio2和al2o3的含有率高的具有高强度组成的玻璃纤维的方法;或者对这些方法进行组合的方法(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2)。
4.现有技术文献
5.专利文献
6.专利文献1:国际公开第2019/216443号公报
7.专利文献2:国际公开第2017/171102号公报


技术实现要素:

8.发明要解决的课题
9.根据上述尝试,虽然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强度提高,但存在弹性模量的提高不充分的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来提高上述弹性模量,考虑提高上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中的玻璃纤维含有率。
10.然而,若提高上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中的玻璃纤维的含有率,则制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的工艺性变差,存在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制造困难的不良情况。
11.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以及使用该组合物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该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等能够消除上述不良情况,被加工成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具有优异的强度及弹性模量,并且制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的工艺性优异。
12.用于解决课题的手段
13.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的技术内容如下:该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的特征在于,该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所含的玻璃纤维中的sio2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s在48~70质量%的范围内,所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所含的玻璃纤维中的al2o3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a在9~30质量%的范围内,所述玻璃纤维具有短径ds在6.0~15.0μm的范围内、长径dl在20.5~50.0μm的范围内的扁平的截面形状,所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的玻璃纤维含有率c在65.0~85.0质量%的范围内,所述s、a、ds、dl和c满足下述式(1):
14.2.24≤(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5.85

(1)。
15.根据本发明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通过使上述s、a、ds、dl和c处于上述范围内且满足式(1),能够在被加工成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获得优异的强度和弹性模量,并且在制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能够得到优异的工艺性。这里,具备优异的强度是指,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弯曲强度为325mpa以上。另外,具备优异的弹性模量是指,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弹性模量为25gpa以上。
16.为了能够在将本发明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加工成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后使之获得优异的强度和弹性模量,并且,在制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能够获得特别优异的工艺性,优选的是,所述s在50~60质量%的范围内,所述a在10~20质量%的范围内,所述ds在7.5~13.0μm的范围内,所述dl在30.5~48.0μm的范围内,所述c在70.5~82.5质量%的范围内,所述s、a、ds、dl和c满足下式(2):
17.2.27≤(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4.30

(2)。
18.为了能够在将本发明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加工成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后使之获得特别优异的强度、优异的弹性模量,并且在制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能够获得特别优异的工艺性,而且能够得到优异的耐冲击性,更优选的是,所述s在50~60质量%的范围内,所述a在10~20质量%的范围内,所述ds在7.5~13.0μm的范围内,所述dl在30.5~48.0μm的范围内,所述c在70.5~82.5质量%的范围内,所述s、a、ds、dl及c满足下述式(3)。这里,具备特别优异的强度是指,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弯曲强度为340mpa以上。另外,具备优异的耐冲击性是指,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夏比冲击强度为25kj/m2以上。
19.2.29≤(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3.37

(3)。
20.另外,在本发明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所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所含的树脂可以是热塑性树脂或热固性树脂中的任一种树脂,但优选的是,选自由聚酰胺树脂、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树脂、聚碳酸酯树脂、聚芳硫醚树脂、聚芳基酮树脂和液晶聚合物(lcp)构成的群中的一种注射成型用热塑性树脂,且更优选为聚酰胺树脂。
21.通过在本发明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使用上述注射成型用热塑性树脂,能够高效地进行大型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制造。特别是聚酰胺树脂因具有优异的强度和耐热性的平衡性,因而适合于汽车车身的金属替代材料,并且通过使用上述本发明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提高制造效率的效果明显。
22.另外,本发明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特征在于,其由上述本发明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构成。
具体实施方式
23.接着,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更详细地进行说明。
24.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所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所含的玻璃纤维中的sio2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s在48~70质量%的范围内,所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所含的玻璃纤维中的al2o3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a在9~30质量%的范围内,所述玻璃纤维具有短径ds在6.0~15.0μm的范围内、长径dl在20.5~50.0μm的范围内的扁平的截面形状,所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的玻璃纤维含有率c
在65.0~85.0质量%的范围内,所述s、a、ds、dl和c满足下述式(1):
25.2.24≤(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5.85

(1)
26.根据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上述s、a、ds、dl以及c处于上述的范围内且满足式(1)的条件,由此,能够在被加工成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获得优异的强度和弹性模量,并且,在制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能够获得优异的工艺性。这里,具备优异的强度是指,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弯曲强度为325mpa以上。另外,具备优异的弹性模量是指,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弹性模量为25gpa以上。
27.为了在被加工成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后能够更可靠地获得优异的强度和弹性模量,并且在制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能够更可靠地获得优异的工艺性,优选的是,所述s在48~70质量%的范围内,所述a在9~30质量%的范围内,所述ds在6.0~15.0μm的范围内,所述长径dl在20.5~50.0μm的范围内,所述c在65.0~85.0质量%的范围内,所述s、a、ds、dl以及c满足下述式(4):
28.2.25≤(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4.90

(4)
29.为了使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能够在被加工成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获得优异的强度和弹性模量、并且在制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能够得到特别优异的工艺性,更优选的是,上述s处于50~60质量%的范围内,上述a处于10~20质量%的范围内,上述ds处于7.5~13.0μm的范围内,上述dl处于30.5~48.0μm的范围内,上述c处于70.5~82.5质量%的范围内,上述s、a、ds、dl和c满足下述式(2):
30.2.27≤(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4.30

(2)
31.为了使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能够在被加工成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获得特别优异的强度以及优异的弹性模量,并且在制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能够获得特别优异的工艺性,并且获得优异的耐冲击性,进一步优选的是,上述s处于50~60质量%的范围内,上述a处于10~20质量%的范围内,上述ds处于7.5~13.0μm的范围内,上述dl处于30.5~48.0μm的范围内,上述c处于70.5~82.5质量%的范围内,上述s、a、ds、dl及c满足下述式(3)。这里,具备特别优异的强度是指,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弯曲强度为340mpa以上。另外,具备优异的耐冲击性是指,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夏比冲击强度为25kj/m<2>以上。
32.2.29≤(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3.37

(3)
33.为了使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能够在被加工成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更可靠地获得特别优异的强度、优异的弹性模量,并且,在制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能够更可靠地获得特别优异的工艺性,而且,为了能够更可靠地获得优异的耐冲击性,特别优选的是,上述s、a、ds、dl和c满足下述式(5):
34.2.30≤(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2.95

(5)
35.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中,弯曲强度、弹性模量及夏比冲击强度可以分别通过以下方法进行测定。另外,关于在测定中所使用的装置,只要具有与以下记载的装置同等的性能即可,不作特别限定。
36.(弯曲强度)
37.在试验温度23℃的条件下,使用精密万能试验机(株式会社岛津制作所制,商品名:autograph ag-5000b),依据jis(日本工业标准)k 7171∶2016的静态拉伸试验,测定依
据jis k 7165∶2008制成的a型哑铃试验片(dumb-beel test piece)(厚度4mm)的弯曲强度。
38.(弯曲弹性模量)
39.利用精密万能试验机(株式会社岛津制作所制,商品名:autograph ag-5000b),依据jis k 7017∶1999(a法
·
等级iii试验片),测定弯曲弹性模量。
40.(夏比冲击强度)
41.在试验温度23℃的条件下,使用数字冲击试验机(株式会社东洋精机制作所制造,型号名:dg-ub型),依据iso 179-1的无缺口夏比冲击试验,测定上述试验片的无缺口夏比冲击强度,并将其作为夏比冲击强度。
42.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若玻璃纤维的短径ds小于6.0μm,则在制造含有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的热塑性树脂颗粒时,构成玻璃纤维的玻璃长丝容易发生断裂,有时无法进行高效的热塑性树脂颗粒制造。另一方面,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若玻璃纤维的短径ds超过15.0μm,则在由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加工而成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中,玻璃纤维的表面积减少,因此,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有时会不具备充分的机械强度。
43.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若玻璃纤维的长径dl小于20.5μm,则在制造含有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的热塑性树脂颗粒时,构成玻璃纤维的玻璃长丝容易发生断裂,有时无法进行高效的热塑性树脂颗粒制造。另一方面,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若玻璃纤维的长径dl超过50.0μm,则在由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加工而成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中,有时玻璃纤维的表面积减少,因此,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有时会不具备充分的机械强度。
44.另外,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从确保注射成型时的流动性的观点出发,玻璃纤维的短径ds优选为7.5~13.0μm的范围,更优选为8.0~12.0μm的范围,进一步优选为8.5~11.5μm的范围。另外,从同样的观点出发,玻璃纤维的长径dl优选为30.5~48.0μm的范围,更优选为33.0~46.5μm的范围,进一步优选为35.0~45.0μm的范围。
45.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的玻璃纤维的短径及长径例如可以通过下述方式进行计算:首先,对由前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构成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截面进行研磨,接着,针对100根以上的玻璃长丝,将通过玻璃长丝截面的大致中心的最长的边作为长径,将在玻璃长丝截面的大致中心处与该长径正交的边作为短径,使用电子显微镜,测定上述长径和上述短径的各自的长度,分别求出它们的平均值。
46.需要说明的是,玻璃纤维通常是多根玻璃长丝集束而成,但在上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中,因经过成型加工而解除了上述集束,以玻璃长丝的状态分散存在于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中。
47.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玻璃纤维的长径dl相对于玻璃纤维的短径ds的比(dl/ds)例如在1.2~10.0的范围内,优选在1.8~8.0的范围内,更优选在2.0~6.0的范围内,进一步优选在2.5~5.5的范围内,特别优选在3.0~5.0的范围内,最优选在3.3~4.5的范围。
48.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所含的玻璃纤维具备扁平的截面形状,作为该扁平的截面形状,例如可以举出长圆形(将长方形的短边部分分别置换成以该短边
为直径的半圆后的形状)、椭圆形以及长方形。但从有助于提高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的流动性的观点出发,优选采用长圆形。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玻璃纤维的截面是指与玻璃纤维的纤维长度方向垂直的横截面。
49.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玻璃纤维的数均纤维长度可以取1~10000μm的范围,优选为250~500μm的范围,更优选为300~450μm的范围,进一步优选为325~425μm的范围。
50.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的玻璃纤维的数均纤维长度可以通过下述方法进行计算。首先,在650℃的马弗炉中将由前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构成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加热0.5~24小时来分解有机物。接着,将残存的玻璃纤维移至玻璃培养皿,使用丙酮使玻璃纤维分散于培养皿的表面。然后,使用实体显微镜测定分散于培养皿表面的1000根以上的玻璃纤维,测定纤维长度,取其平均,由此计算出玻璃纤维的数均纤维长度。
51.另外,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若玻璃纤维含有率c小于65.0质量%,则无法获得具备优异的强度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另一方面,在本发明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中,若玻璃纤维含有率c超过85.0质量%,则制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的工艺性恶化。
52.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从兼顾优异的强度和优异的工艺性的观点出发,玻璃纤维含有率c优选为70.5~82.5质量%的范围,更优选为72.0~80.0质量%的范围,进一步优选为72.5~77.5质量%的范围。
53.需要说明的是,可以依据jis k 7052∶1999计算出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的玻璃纤维含有率c。
54.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形成玻璃纤维的玻璃的组成如下:sio2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s在48~70质量%的范围内,al2o3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a在9~30质量%的范围即可,不作特别限定。在上述玻璃组成中,sio2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s例如优选在50~60质量%的范围内,更优选在53~60质量%的范围内。al2o3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a例如优选在10~20质量%的范围内,进一步优选在12~19质量%的范围内。
55.另外,在上述玻璃组成中,mgo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例如在0~15质量%的范围内,优选在在0~12质量%的范围内,更优选在1~10质量%的范围内,进一步优选在1~6质量%的范围内,特别优选在1~4质量%的范围内。
56.另外,在上述玻璃组成中,cao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例如在0~30质量%的范围内,优选在2~27质量%的范围内,更优选在4~26质量%的范围内,进一步优选在11~25质量%的范围内,特别优选在16~24质量%的范围内。
57.另外,在上述玻璃组成中,b2o3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例如在0~30质量%的范围内,优选在1~25质量%的范围内,更优选在1~10质量%的范围内,进一步优选在2~8质量%的范围内,特别优选在3~7质量%的范围内。
58.另外,在所述玻璃组成中,li2o、na2o、k2o和fe2o3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合计含有率例如在0~2质量%内。
59.另外,在上述玻璃组成中,tio2和f2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合计含有率例如在0~
5质量%的范围内,优选在1~2质量%的范围内。
60.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所含的玻璃纤维中,关于上述各成分的含有率的测定,可以使用icp发光分光分析装置对作为轻元素的li进行测定,可以使用波长色散型荧光x射线分析装置对其他元素进行测定。
61.作为测定方法,首先将玻璃批料(将玻璃原料混合而调配而成的材料)或玻璃纤维(在玻璃纤维表面附着有有机物的情况或者玻璃纤维主要作为强化材料而包含于有机物(树脂)中的情况下,例如,在300~650℃的马弗炉中加热0.5~24小时左右等,将有机物去除后进行使用)放入铂坩埚中,并在电炉中,以1600℃的温度保持6小时,一边进行搅拌一边使其熔融,由此得到均质的熔融玻璃。接着,将制得的熔融玻璃倒到碳板上,制作玻璃屑后,进行粉碎使其粉末化。用酸对玻璃粉末进行加热分解之后,使用icp发光分光分析装置对作为轻元素的li进行定量分析。在使用压力机使玻璃粉末成型为圆盘状之后,使用波长色散型荧光x射线分析装置对其他元素进行定量分析。将这些定量分析结果换算成氧化物来计算出各成分的含量和总量,并且根据这些数值可以求出上述各成分的含有率(质量%)。
62.具备上述玻璃组成的玻璃纤维通过下述方式进行制造。首先,将基于构成玻璃原料的矿石中所含的成分和各成分的含有率、以及熔融过程中的各成分的挥发量而被调配成上述组成的玻璃原料(玻璃批料)供给至熔融炉,例如在1450~1550℃的范围的温度下实施熔融。接着,从被控制为规定温度的套管(bushing)的1~30000个喷嘴尖端(nozzle chip)拉出熔融的玻璃批料(熔融玻璃)并将其骤冷,形成玻璃长丝。接着,使用作为涂布装置的涂布器将集束剂或粘结剂涂布在所形成的玻璃长丝上,使用集束器(gathering shoe)一边集束1~30000根玻璃长丝,一边使用卷取机将其高速卷取到集束筒管(tube)上,由此得到玻璃纤维。这里,所述喷嘴尖端具有非圆形形状且具有对熔融玻璃进行骤冷的突起部或切口部,并通过控制温度条件,能够制得具有扁平的截面形状的玻璃长丝。另外,通过调整喷嘴尖端的直径、卷取速度和温度条件等,能够调整玻璃纤维的短径ds(μm)和长径dl(μm)。例如,通过加快卷取速度,能够减小短径ds和长径dl,通过减慢卷取速度,能够增大短径ds和长径dl。
63.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出于提高玻璃纤维与树脂的粘接性、提高玻璃纤维与树脂或无机材料的混合物中的玻璃纤维的均匀分散性等目的,也可以用有机物包覆玻璃纤维的表面。作为这种有机物,可以举出:聚氨酯树脂、环氧树脂、乙酸乙烯酯树脂、丙烯酸树脂、改性聚丙烯(特别是羧酸改性聚丙烯)、(聚)羧酸(特别是马来酸)与不饱和单体的共聚物等。
64.另外,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除了被这些树脂包覆以外,还可以采用被包含硅烷偶联剂、润滑剂、表面活性剂等的树脂组合物包覆。以未被树脂组合物包覆的状态下的玻璃纤维的质量为基准,上述树脂组合物以0.1~2.0质量%的比例包覆玻璃纤维。需要说明的是,利用有机物包覆玻璃纤维的处理例如可以通过下述方式实施:在玻璃纤维的制造工艺中使用辊型涂布器等公知的方法将包含前述树脂的溶液或前述树脂组合物的溶液的前述集束剂或粘结剂涂布到玻璃纤维上,然后,使涂布了树脂的溶液或树脂组合物的溶液的玻璃纤维干燥。
65.其中,作为硅烷偶联剂,可举出:氨基硅烷(γ-氨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n-β-(氨基乙基)-γ-氨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n-β-(氨基乙基)-n
’‑
β-(氨基乙基)-γ-氨基丙基三甲
氧基硅烷、γ-苯胺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等)、氯硅烷(γ-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等)、环氧硅烷(γ-环氧丙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β-(3,4-环氧环己基)乙基三甲氧基硅烷等)、巯基硅烷(γ-巯基三甲氧基硅烷等)、乙烯基硅烷(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n-β-(n-乙烯基苄基氨基乙基)-γ-氨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等)、(甲基)丙烯酸硅烷(γ-甲基丙烯酰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等)、阳离子硅烷(n-(乙烯基苄基)-2-氨基乙基-3-氨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盐酸盐、n-苯基-3-氨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盐酸盐等)。可以单独使用上述硅烷偶联剂,或者也可以并用两种以上上述硅烷偶联剂。
66.作为润滑剂,可举出:改性硅油、动物油(牛脂等)及其氢化物、植物油(大豆油、椰子油、菜籽油、棕榈油、蓖麻油等)及其氢化物、动物性蜡(蜂蜡、羊毛等)、植物性蜡(小烛树蜡、巴西棕榈蜡等)、矿物类蜡(石蜡、褐煤蜡等)、高级饱和脂肪酸与高级饱和醇的缩合物(月桂醇硬脂酸酯等硬脂酸酯等)、聚乙烯亚胺、聚烷基多胺烷基亚麻苷衍生物、脂肪酸酰胺(例如二亚乙基三胺、三亚乙基四胺、四亚乙基五胺等聚乙烯多胺与月桂酸、肉豆蔻酸、棕榈酸、硬脂酸等脂肪酸的脱水缩合物等)、第四季铵盐(月桂基三甲基氯化铵等烷基三甲基铵盐等)。可以单独使用上述润滑剂,或者也可以并用两种上述润滑剂以上。
67.作为表面活性剂,可举出非离子系表面活性剂、阳离子系表面活性剂、阴离子系表面活性剂、两性表面活性剂。可以单独使用上述表面活性剂,或者也可以并用两种以上上述表面活性剂。
68.作为非离子系表面活性剂,可以举出:乙烯氧化物氧化丙烯烷基醚、聚氧乙烯烷基醚、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嵌段共聚物、烷基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嵌段共聚物醚、聚氧乙烯脂肪酸酯、聚氧乙烯脂肪酸单酯、聚氧乙烯脂肪酸二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酐脂肪酸酯、甘油脂肪酸酯环氧乙烷加成物、聚氧乙烯硬脂基醚、氢化蓖麻油环氧乙烷加成物、烷基胺环氧乙烷加成物、脂肪酸酰胺环氧乙烷加成物、甘油脂肪酸酯、聚甘油脂肪酸酯、季戊四醇脂肪酸酯、山梨糖醇脂肪酸酯、山梨糖醇酐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多元醇烷基醚、脂肪酸烷醇酰胺、炔二醇、乙炔醇、炔二醇的环氧乙烷加成物、炔醇的环氧乙烷加成物等。
69.作为阳离子系表面活性剂,可以举出:氯化烷基二甲基苄基铵、氯化烷基三甲基铵、烷基二甲基乙基铵乙基硫酸盐、高级烷基胺盐(乙酸盐或盐酸盐等)、对高级烷基胺的环氧乙烷加成物、高级脂肪酸与聚亚烷基多胺的缩合物、高级脂肪酸与烷醇胺的酯的盐、高级脂肪酸酰胺的盐、咪唑啉型阳离子性表面活性剂、烷基吡啶盐等。
70.作为阴离子系表面活性剂,可以举出:高级醇硫酸酯盐、高级烷基醚硫酸酯盐、α-烯烃硫酸酯盐、烷基苯磺酸盐、α-烯烃磺酸盐、脂肪酸卤化物与n-甲基牛磺酸的反应产物、磺基琥珀酸二烷基酯盐、高级醇磷酸酯盐、高级醇环氧乙烷加成物的磷酸酯盐等。
71.作为两性表面活性剂,可以举出烷基氨基丙酸碱金属盐等氨基酸型两性表面活性剂、烷基二甲基甜菜碱等甜菜碱型两性表面活性剂、咪唑啉型两性表面活性剂等。
72.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除了包含上述玻璃纤维以外,还包含热塑性树脂或热固性树脂、以及玻璃纤维以外的添加剂。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热塑性树脂或热固性树脂的含有率例如是相对于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的总量的20.0质量%以上且小于50.0质量%的范围。另外,在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玻璃纤维以外的添加剂的含有率例如是相对于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的总量的0~25.0质量%的范围。
73.这里,作为上述热塑性树脂,可以举出: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苯乙烯/马来酸酐树脂、苯乙烯/马来酰亚胺树脂、聚丙烯腈、丙烯腈/苯乙烯(as)树脂、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树脂、氯化聚乙烯/丙烯腈/苯乙烯(acs)树脂、丙烯腈/乙烯/苯乙烯(aes)树脂、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甲酯(asa)树脂、苯乙烯/丙烯腈(san)树脂、甲基丙烯酸树脂、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聚酰胺、聚缩醛、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聚碳酸酯、聚芳硫醚、聚醚砜(pes)、聚苯基砜(ppsu)、聚苯醚(ppe)、改性聚苯醚(m-ppe)、聚芳基醚酮、液晶聚合物(lcp)、氟树脂、聚醚酰亚胺(pei)、聚芳酯(par)、聚砜(psf)、聚酰胺酰亚胺(pai)、聚氨基双马来酰亚胺(pabm)、热塑性聚酰亚胺(tpi)、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乙烯/乙酸乙烯酯(eva)树脂、离聚物(io)树脂、聚丁二烯、苯乙烯/丁二烯树脂、聚丁烯、聚甲基戊烯、烯烃/乙烯醇树脂、环状烯烃树脂、纤维素树脂、聚乳酸等。
74.具体而言,作为聚乙烯,可以举出高密度聚乙烯(hdpe)、中密度聚乙烯、低密度聚乙烯(ldpe)、直链状低密度聚乙烯(lldpe)、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等。
75.作为聚丙烯,可举出:全同立构聚丙烯、无规立构聚丙烯、间同立构聚丙烯以及它们的混合物等。
76.作为聚苯乙烯,可以举出:作为具有无规结构的无规立构聚苯乙烯的通用聚苯乙烯(gpps)、在gpps中添加了橡胶组分的耐冲击性聚苯乙烯(hips)、具有间规立构结构的间规聚苯乙烯等。
77.作为甲基丙烯酸树脂,可以举出单独地聚合下述成分中的一种成分的聚合物或者聚合下述成分中的两种成分以上的聚合物,该成分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苯乙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丁酯、脂肪酸乙烯酯。
78.作为聚氯乙烯,可以举出:利用以往公知的乳液聚合法、悬浮聚合法、微悬浮聚合法、本体聚合法等方法聚合的氯乙烯均聚物、氯乙烯单体与可共聚的单体的共聚物、或是在聚合物上接枝聚合了氯乙烯单体的接枝共聚物等。
79.作为聚酰胺,可以举出组合了以下成分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成分而成的共聚物或它们的混合物,该成分为:聚己内酰胺(尼龙6)、聚已二酰己二胺(尼龙66)、聚己二酰丁二胺(尼龙46)、聚癸二酰丁二胺(尼龙410)、聚亚戊基己二酰胺(尼龙56)、聚亚戊基癸二酰胺(尼龙510)、聚癸二酰己二胺(尼龙610)、聚十二烷二酰己二胺(尼龙612)、聚己二酰癸二胺(尼龙106)、聚癸二酰癸二胺(尼龙1010)、聚十二烷二酰癸二胺(尼龙1012)、聚十一内酰胺(尼龙11)、聚亚己基癸二酰胺(尼龙116)、聚十二内酰胺(尼龙12)、聚二甲苯己二胺(polyxylene adipamide)(尼龙xd6)、聚对苯二亚甲基癸二酰胺(polyxylene sebacamide)(尼龙xds0)、聚己二酰间苯二甲胺(尼龙mxd6)、聚己二酰对苯二甲胺(尼龙pxd6)、聚对苯二甲酰丁二胺(尼龙4t)、聚对苯二甲酰戊二胺(尼龙5t)、聚对苯二甲酰己二胺(尼龙6t)、聚间苯二甲酰己二胺(尼龙6i)、聚对苯二甲酰壬二胺(尼龙9t)、聚对苯二甲酰癸二胺(尼龙10t)、聚对苯二甲酰十一烷二胺(尼龙11t)、聚对苯二甲酰十二烷二胺(尼龙12t)、聚四亚甲基邻苯二甲酰胺(polytetramethylene isophthalamide)(尼龙4i)、聚双(3-甲基-4-氨基己基)甲烷对苯二甲酰胺(尼龙pacmt)、聚双(3-甲基-4-氨基己基)甲烷间苯二甲酰胺(尼龙pacmi)、聚双(3-甲基-4-氨基己基)甲烷十二烷二酰胺(尼龙pacm12)、聚双(3-甲基-4-氨基己基)甲烷十四烷二酰胺(尼龙pacm14)等。
80.作为聚缩醛,可以举出:以氧亚甲基单元为主要重复单元的均聚物以及主要含有氧亚甲基单元的、在主链中具有2~8个邻接的碳原子的氧亚烷基单元的共聚物等。
81.作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可以举出将苯二甲酸或其衍生物与乙二醇进行缩聚而得到的聚合物等。
82.作为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可列举出对苯二甲酸或其衍生物与1,4-丁二醇进行缩聚而得到的聚合物等。
83.作为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可以举出对苯二甲酸或其衍生物与1,3-丙二醇进行缩聚而得的聚合物等。
84.作为聚碳酸酯,可以举出:通过使二羟基二芳基化合物和二苯基碳酸酯等碳酸酯在熔融状态下反应的酯交换法得到的聚合物、或者通过使二羟基芳基化合物与碳酰氯反应的碳酰氯法得到的聚合物。
85.作为聚芳硫醚,可以举出直链型聚苯硫醚、通过在聚合后进行固化反应而实现高分子量化而得到的交联型聚苯硫醚、聚苯硫醚砜、聚亚苯基硫醚、聚苯硫醚酮等。
86.作为聚苯醚,可以举出:聚(2,3-二甲基-6-乙基-1,4-亚苯基醚)、聚(2-甲基-6-氯甲基-1,4-亚苯基醚)、聚(2-甲基-6-羟乙基-1,4-亚苯基醚)、聚(2-甲基-6-正丁基-1,4-亚苯基醚)、聚(2-乙基-6-异丙基-1,4-亚苯基醚)、聚(2-乙基-6-正丙基-1,4-亚苯基醚)、聚(2,3,6-三甲基-1,4-亚苯基醚)、聚[2-(4
’‑
甲基苯基)-1,4-亚苯基醚]、聚(2-溴-6-苯基-1,4-亚苯基醚)、聚(2-甲基-6-苯基-1,4-亚苯基醚)、聚(2-苯基-1,4-亚苯基醚)、聚(2-氯-1,4-亚苯基醚)、聚(2-甲基-1,4-亚苯基醚)、聚(2-氯-6-乙基-1,4-亚苯基醚)、聚(2-氯-6-溴-1,4-亚苯基醚)、聚(2,6-二正丙基-1,4-亚苯基醚)、聚(2-甲基-6-异丙基-1,4-亚苯基醚)、聚(2-氯-6-甲基-1,4-亚苯基醚)、聚(2-甲基-6-乙基-1,4-亚苯基醚)、聚(2,6-二溴-1,4-亚苯基醚)、聚(2,6-二氯-1,4-亚苯基醚)、聚(2,6-二乙基-1,4-亚苯基醚)、聚(2,6-二甲基-1,4-亚苯基醚)等。
[0087]
作为改性聚苯醚,可列举出:聚(2,6-二甲基-1,4-亚苯基)醚与聚苯乙烯的聚合物合金、聚(2,6-二甲基-1,4-亚苯基)醚与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的聚合物合金、聚(2,6-二甲基-1,4-亚苯基)醚与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的聚合物合金、聚(2,6-二甲基-1,4-亚苯基)醚与聚酰胺的聚合物合金、聚(2,6-二甲基-1,4-亚苯基)醚与苯乙烯/丁二烯/丙烯腈共聚物的聚合物合金、在上述聚苯醚的聚合物链末端导入了氨基、环氧基、羧基、苯乙烯基等官能团的改性聚苯醚、在上述聚苯醚的聚合物链侧链中导入有氨基、环氧基、羧基、苯乙烯基、甲基丙烯酰基等官能团的改性聚苯醚等。
[0088]
作为聚芳基醚酮,可以举出聚醚酮(pek)、聚醚醚酮(peek)、聚醚酮酮(pekk)、聚醚醚酮酮(peekk)等。
[0089]
作为液晶聚合物(lcp),可列举出从下述成分中选出的一种成分以上的结构单元所构成的(共)聚合物等,其中,该成分为:作为热致液晶聚酯的芳香族羟基羰基单元、芳香族二羟基单元、芳香族二羰基单元、脂肪族二羟基单元、脂肪族二羰基单元等。
[0090]
作为氟树脂,可以举出:聚四氟乙烯(ptfe)、全氟烷氧基树脂(pfa)、氟化乙烯丙烯树脂(fep)、氟化乙烯四氟乙烯树脂(etfe)、聚乙烯氟乙烯(pvf)、聚偏氟乙烯(pvdf)、聚氯三氟乙烯(pctfe)、乙烯/三氟氯乙烯树脂(ectfe)等。
[0091]
作为离聚物(io)树脂,可以举出:烯烃或苯乙烯与不饱和羧酸的共聚物,且将羧基
的一部分用金属离子中和而成的聚合物等。
[0092]
作为烯烃/乙烯醇树脂,可以举出:乙烯/乙烯醇共聚物、丙烯/乙烯醇共聚物、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皂化物、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皂化物等。
[0093]
作为环状烯烃树脂,可以举出:环己烯等单环体、四环环烯烃等多环体、环状烯烃单体的聚合物等。
[0094]
作为聚乳酸,可以举出:作为l体的均聚物的聚l-乳酸、作为d体的均聚物的聚d-乳酸或作为其混合物的立构复合型聚乳酸等。
[0095]
作为纤维素树脂,可以举出:甲基纤维素、乙基纤维素、羟基纤维素、羟甲基纤维素、羟乙基纤维素、羟乙基甲基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纤维素乙酸酯、纤维素丙酸酯、纤维素丁酸酯等。
[0096]
另外,作为上述热固化性树脂,可以举出:不饱和聚酯树脂、乙烯基酯树脂、环氧(ep)树脂、三聚氰胺(mf)树脂、酚醛树脂(pf)、聚氨酯树脂(pu)、多异氰酸酯、聚异氰脲酸酯、聚酰亚胺(pi)、尿素(uf)树脂、硅(si)树脂、呋喃(fr)树脂、苯并胍胺(br)树脂、醇酸树脂、二甲苯树脂、双马来酰亚胺三嗪(bt)树脂、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树脂(pdap)等。
[0097]
具体而言,作为不饱和聚酯,可以举出通过使脂肪族不饱和二羧酸与脂肪族二醇酯化反应而得到的树脂。
[0098]
作为乙烯基酯树脂,可以举出:双乙烯基酯树脂、酚醛清漆系乙烯基酯树脂。
[0099]
作为环氧树脂,可以举出:双酚a型环氧树脂、双酚f型环氧树脂、双酚e型环氧树脂、双酚s型环氧树脂、双酚m型环氧树脂(4,4
’‑
(1,3-亚苯基二异亚丙基)双酚型环氧树脂)、双酚p型环氧树脂(4,4
’‑
(1,4-亚苯基二异亚丙基)双酚型环氧树脂)、双酚z型环氧树脂(4,4
’‑
环己烯双酚型环氧树脂)、苯酚酚醛清漆型环氧树脂、甲酚酚醛清漆型环氧树脂、四苯酚基乙烷酚醛清漆型环氧树脂、具有稠环芳香族烃结构的酚醛清漆型环氧树脂、联苯型环氧树脂、亚二甲苯基型环氧树脂或苯基芳烷基型环氧树脂等芳烷基型环氧树脂、亚萘基醚型环氧树脂、萘酚型环氧树脂、萘二醇型环氧树脂、2官能或4官能环氧型萘树脂、联萘基型环氧树脂、萘芳烷基型环氧树脂、蒽型环氧树脂、苯氧基型环氧树脂、二环戊二烯型环氧树脂、降冰片烯型环氧树脂、金刚烷型环氧树脂、芴型环氧树脂等。
[0100]
作为三聚氰胺树脂,可以举出由三聚氰胺(2,4,6-三氨基-1,3,5-三嗪)与甲醛的缩聚构成的聚合物。
[0101]
作为酚醛树脂,可举出:苯酚酚醛清漆树脂、甲酚酚醛清漆树脂、双酚a型酚醛清漆树脂等酚醛清漆型酚醛树脂、羟甲基型甲阶酚醛树脂、二亚甲基醚型甲阶酚醛树脂等甲阶酚醛型酚醛树脂、或芳基亚烷基型酚醛树脂等树脂中的一种树脂或者组合两种以上上述树脂而成的树脂。
[0102]
作为脲醛树脂,可以举出通过尿素与甲醛的缩合而得到的树脂。
[0103]
上述热塑性树脂或上述热固性树脂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两种以上的树脂进行使用。
[0104]
从能够高效地进行大型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制造的角度考虑,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使用的树脂优选为热塑性树脂;更优选为注射成型用热塑性树脂;进一步优选为选自由聚酰胺树脂、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树脂、聚碳酸酯树脂、聚芳硫醚树脂、聚芳基酮树脂及液晶聚合物(lcp)构成的群中的树脂,且特别优选为聚酰胺树
脂。
[0105]
作为上述玻璃纤维以外的添加剂,可以举出玻璃纤维以外的强化纤维(例如,碳纤维、金属纤维等)、玻璃纤维以外的填充剂(例如,玻璃粉、滑石、云母等)、阻燃剂、紫外线吸收剂、热稳定剂、抗氧化剂、抗静电剂、流动性改良剂、防粘连剂、润滑剂、成核剂、抗菌剂、颜料等。
[0106]
可以使用根据树脂以及添加剂的特性、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用途从本身是公知的方法适当地选出的成型法对由前述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以及前述的玻璃纤维以外的添加剂构成的混合物进行成型,获得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上述公知的方法包括:注射成型法、注射压缩成型法、二色成型法、中空成型法、发泡成型法(包括超临界流体发泡成型法)、嵌件成型法、模内涂层成型法、挤出成型法、片成型法、热成型法、旋转成型法、层叠成型法、压制成型法、吹塑成型法、冲压成型法、熔融法、手糊成型法、喷涂法、树脂传递成型法、片状模塑料成型法、整体模压料成型法、拉挤成型法、单纤维卷绕法等。
[0107]
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优选是通过注射成型法得到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注射成型品。注射成型法与其他成型法相比具有优异的成型周期,因此,适用于大型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高效的制造。
[0108]
其中,优选采用使用含有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的热塑性树脂颗粒的注射成型法。在该情况下,作为热塑性树脂颗粒中含有的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的玻璃纤维,可以使用下述短切原丝(chopped strand)或下述短纤维(cut fiber),该短切原丝通过下述方式制成:将构成玻璃纤维的玻璃长丝的根数(集束根数)优选为1~20000根、更优选为50~10000根、进一步优选为1000~8000根的玻璃纤维(也称为玻璃纤维束或玻璃原丝)切断成短切原丝,该短切原丝的长度优选为1.0~30.0mm、更优选为2.0~15.0mm、进一步优选为2.3~7.8mm;上述短纤维通过下述方式制成:利用球磨机或亨舍尔分散机等公知的方式将前述玻璃纤维粉碎成具有下述长度的短纤维,该长度优选为0.001~0.900mm、更优选为0.010~0.700mm、进一步优选为0.020~0.500mm。需要说明的是,除了短切原丝和短纤维作为玻璃纤维的形态以外,例如还可以举出下述形态:采用根数为10~30000根的构成玻璃纤维的玻璃长丝且不对其实施切断的粗纱(roving)。粗纱例如具备20~10000tex(g/km)的重量。
[0109]
含有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的热塑性树脂颗粒的制造方法不作特别限定,例如可以采用下述制造方法:使用双螺杆混炼机等,对上述短切原丝和上述热塑性树脂以符合所使用的热塑性树脂的公知的混炼条件进行熔融混炼,并实施挤出成型来进行制造。然后,使用该热塑性树脂颗粒,以符合所使用的热塑性树脂的公知的注射成型条件,并通过注射成型机进行注射成型,由此,能够制得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
[0110]
可以通过调整热塑性树脂颗粒中所含有的短切原丝的长度、从颗粒制作到注射成型的混炼条件、注射成型条件来调整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中所含的玻璃纤维的数均纤维长度(μm)。例如,可以通过将投入双螺杆混炼机的短切原丝的长度调整成较长的1.0~100.0mm的范围来增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中所含的玻璃纤维的数均纤维长度(μm),可以通过缩短短切原丝的长度来缩短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中所含的玻璃纤维的数均纤维长度(μm)。另外,可以在热塑性树脂颗粒制造步骤中将双螺杆混炼时的螺杆转速降低
至10~1000rpm的范围来增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中所含的玻璃纤维的数均纤维长度(μm),也可以通过提高双螺杆混炼时的螺杆转速来缩短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中所含的玻璃纤维的数均纤维长度(μm)。
[0111]
作为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用途,可以举出汽车的金属替代材料,但并不限定于此。本实施方式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例如能够用于车辆外装部件(保险杠、挡泥板、发动机罩、安全气囊、轮罩、后视镜支架等)、车辆内饰部件(车门内饰、车顶顶棚材料、组合开关等)、车辆发动机周边部件(气缸盖、油盘、发动机罩、进气歧管、进气风道、空气管、冷却风扇、链条导件、张紧装置、发动机安装用节流孔、叶轮、空气流量计、点火线圈罩、致动器壳体、快速连接器、排气歧管等)、车辆电装部件、车辆机械配件(踏板模块、换档杆座、带轮、密封圈、齿轮、轴承)、车辆消音配件(消音部件等)、电子设备壳体、其他电子配件(连接器、插座、led、密封成型品)以及高压罐等。
[0112]
接着,示出本发明的实施例和比较例。
[0113]
实施例
[0114]
(实施例1~4及比较例1~5)
[0115]
首先,使用双螺杆混炼机(东芝机械株式会社制,商品名:tem-26ss),以螺杆转速为100rpm对具备表1所示的组成a(实施例1~4及比较例1~3)或组成b(比较例4~5)中的任一种玻璃组成且长度为3mm的玻璃短切原丝和聚酰胺树脂pa6(宇部兴产株式会社制,商品名:ube尼龙1015b)进行混炼,制作实施例1~4及比较例1~5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的热塑性树脂颗粒。
[0116]
(表1)
[0117][0118]
将实施例1~4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的sio2的含有率s、al2o3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a、玻璃纤维的截面形状、短径ds、长径dl、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的玻璃纤维含有率c、(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的值示于表2中。另外,比较例1~5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的玻璃纤维的sio2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s、al2o3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a、玻璃纤维的截面形状、短径ds、长径dl、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的玻璃纤维含有率c、(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的值示于表3中。
[0119]
接着,使用所制得的热塑性树脂颗粒,利用注射成型机(日精树脂工业株式会社
制,商品名:nex80),以模具温度90℃、注射温度270℃的条件下进行注射成型,制成依据jis k 7165∶2008的a型哑铃试验片(厚度4mm),将其作为用于测定弯曲强度及夏比冲击强度的试验片,另外,使用制得的热塑性树脂颗粒,通过注射成型机(日精树脂工业株式会社制,商品名:nex80)进行注射成型,制成依据jis k 7017∶1999的a法
·
等级iii试验片,将其作为用于测定弯曲弹性模量的试验片。
[0120]
接着,使用上述各试验片,通过上述方法测定弯曲强度、弯曲弹性模量及夏比冲击强度。将结果示于表2和表3中。
[0121]
另外,根据下述a~d来评价上述注射成型中的工艺性。将结果示于表2和表3中。
[0122]
a:能够没有问题地进行注射成型。
[0123]
b:虽然能够没有问题地进行注射成型,但有少许桥接或者注射压力比较高。
[0124]
c:注射成型时产生桥接,作业性恶化。另外,注射压力高,对模具的损伤大。
[0125]
d:无法进行注射成型。
[0126]
(表2)
[0127][0128]
(表3)
[0129][0130]
由表2明显可知,根据实施例1~4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通过上述注射成型制得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弯曲强度在330~365mpa的范围内,弯曲弹性模量在26~28gpa的范围内,加工成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的强度及弹性模量优异,且工艺性的
评价为a或b,制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的工艺性优异。其中,在该实施例1~4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该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所含的玻璃纤维中的sio2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s为54质量%、al2o3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a为14质量%、上述玻璃纤维具备短径ds在9~11.0μm的范围内、长径dl在36.0~44.0μm的范围内的长圆且扁平的截面形状,上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的玻璃纤维含有率c在75.0~80.0质量%的范围内,(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的值在2.34~4.78的范围内。
[0131]
另一方面,由表3明显可知,根据比较例1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工艺性的评价为d,无法制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制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的工艺性差。其中,在该比较例1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该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所含的玻璃纤维中的sio2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s为54质量%、al2o3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a为14质量%,上述玻璃纤维具备短径ds为7.0μm、长径dl为28.00μm的长圆且扁平的截面形状,上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的玻璃纤维含有率c为80.0质量%、(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的值为6.15。
[0132]
另外,由表3明显可知,根据比较例2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通过上述注射成型得到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弯曲弹性模量为24gpa,在上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中,无法得到充分的弯曲弹性模量。其中,在该比较例2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该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所含的玻璃纤维中的sio2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s为54质量%、al2o3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a为14质量%,上述玻璃纤维具备短径ds为7.0μm、长径dl为28.0μm的长圆且扁平的截面形状,上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的玻璃纤维含有率c为70.0质量%,(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的值为2.11。
[0133]
另外,由表3明显可知,根据比较例3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的值为1.90,通过上述注射成型得到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弯曲弹性模量为24gpa,上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无法获得充分的弯曲弹性模量。其中,在该比较例3中,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所含的玻璃纤维中的sio2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s为54质量%,al2o3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a为14质量%,所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的玻璃纤维含有率c为70.0质量%,上述玻璃纤维具有短径ds及长径dl均为11.0μm的圆形的截面形状。
[0134]
另外,由表3明显可知,根据比较例4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的值为6.31,工艺性的评价为c,制造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时的工艺性差。在该比较例4中,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所含的玻璃纤维中的sio2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s为65质量%,al2o3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a为25质量%,所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的玻璃纤维含有率c为72.0质量%,上述玻璃纤维具有短径ds和长径dl均为11.0μm的圆形的截面形状。
[0135]
另外,由表3明显可知,根据比较例5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100
×
(a2/s)
×
(c/100)8)/(ds
3/4
×
dl
1/4
)的值为0.54,通过所述注射成型得到的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的弯曲弹性模量为16.5gpa,上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成型品无法得到充分的弯曲弹性模量。在该比较例5中,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所含的玻璃纤维中的sio2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s为65质量%,al2o3相对于玻璃纤维总量的含有率a为25质量%,上述玻璃纤维强化树脂组合物中的玻璃纤维含有率c为50.0质量%,上述玻璃纤维具有短径ds和长径dl
均为7.0μm的圆形的截面形状。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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