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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和设备与流程

2022-06-05 03:51:18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技术涉及数据处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和设备。


背景技术:

2.对交易业务进行监控,一直都是各大金融机构的关注重点,其具备完整的监控方案来监控交易业务是否存在异常。然而,随着虚拟货币的兴起,交易双方为了不可告人的因素,会选择使用虚拟货币进行场外交易。所谓的场外交易为基于交易双方私下协定价格进行的开放型交易行为,其交易隐蔽性较高,现有的监控方案难以有效地实施监控。
3.为此,如何对虚拟货币交易进行有效监控,成为本领域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提供了一种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和设备,目的在于实现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有效监控。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6.一种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包括:
7.在待测账号的交易数据包含可疑特征集合中的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所述待测账号标识为可疑账号;所述交易数据为从交易业务系统中获得;所述可疑特征集合基于对虚拟货币交易的交易流程说明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到;
8.对于所述可疑账号的每笔交易明细,在所述交易明细所示的交易行为包含与所述虚拟货币交易关联的交易行为的情况下,将所述交易明细标识为可疑明细;所述交易明细为从所述交易业务系统中获得;
9.在所述可疑账号包含的可疑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可疑账号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并将所述可疑账号标识为违规账号;
10.通过预设界面向用户展示所述违规账号。
11.可选的,所述在所述可疑账号包含的可疑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可疑账号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并将所述可疑账号标识为违规账号,包括:
12.调用预设验证进程,对所述可疑明细进行分析,得到所述可疑明细的分析结果;
13.在所述分析结果指示所述可疑明细所示的数据符合所述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所述可疑明细标识为违规明细;
14.在所述可疑账号包含的违规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可疑账号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并将所述可疑账号标识为违规账号。
15.可选的,所述将所述可疑明细标识为违规明细之后,还包括:
16.将所述违规明细存储到交易明细问题库中。
17.可选的,所述调用预设验证进程,对所述可疑明细进行分析,得到所述可疑明细的分析结果之后,还包括:
18.在所述可疑账号包含的每个所述可疑明细的分析结果,均指示每个所述可疑明细所示的数据不符合所述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所述可疑账号标识为目标账号;
19.对所述目标账号的交易数据进行解析,得到与所述目标账号存在交易行为的交易对手账号;
20.在交易明细问题库包含涉及所述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且涉及所述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数值的情况下,将所述目标账号标识为所述违规账号。
21.可选的,还包括:
22.在所述交易明细问题库不包含涉及所述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目标账号不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并将所述目标账号标识为正常账号。
23.可选的,还包括:
24.在所述交易明细问题库包含涉及所述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且涉及所述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的数量不大于所述预设数值的情况下,将所述目标账号标识为正常账号。
25.可选的,在待测账号的交易数据包含可疑特征集合中的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所述待测账号标识为可疑账号,包括:
26.对可疑特征集合中优先级低于预设阈值的可疑特征进行删除,得到有效可疑特征集合;所述优先级为用户针对所述可疑特征预先配置;
27.在待测账号的交易数据包含所述有效可疑特征集合中的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所述待测账号标识为可疑账号。
28.一种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装置,包括:
29.第一判别单元,用于在待测账号的交易数据包含可疑特征集合中的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所述待测账号标识为可疑账号;所述交易数据为从交易业务系统中获得;所述可疑特征集合基于对虚拟货币交易的交易流程说明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到;
30.第二判别单元,用于对于所述可疑账号的每笔交易明细,在所述交易明细所示的交易行为包含与所述虚拟货币交易关联的交易行为的情况下,将所述交易明细标识为可疑明细;所述交易明细为从所述交易业务系统中获得;
31.第三判别单元,用于在所述可疑账号包含的可疑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可疑账号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并将所述可疑账号标识为违规账号;
32.展示单元,用于通过预设界面向用户展示所述违规账号。
33.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包括存储的程序,其中,所述程序执行所述的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
34.一种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和总线;所述处理器与所述存储器通过所述总线连接;
35.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所述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其中,所述程序运行时执行所述的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
36.本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在待测账号的交易数据包含可疑特征集合中的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待测账号标识为可疑账号。对于可疑账号的每笔交易明细,在交易明细所示的交易行为包含与虚拟货币交易关联的交易行为的情况下,将交易明细标识为可疑明细。在可疑账号包含的可疑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确定可疑账号存在虚拟货币交
易,并将可疑账号标识为违规账号,通过预设界面向用户展示违规账号。基于本技术所示方案,利用可疑特征以及与虚拟货币交易关联的交易行为,作为判断待测账号是否为违规账号的依据,从而实现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有效监控。
附图说明
3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38.图1a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39.图1b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40.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41.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装置的架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42.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43.如图1a和图1b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包括如下步骤:
44.s101:预先获取虚拟货币交易的交易流程说明、与虚拟货币交易关联的交易行为。
45.其中,交易流程说明用于指示虚拟货币交易的流程明细,与虚拟货币交易关联的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易商提供矿机的交易、交易商提供算力服务、交易商出售虚拟货币、交易个人购买虚拟货币、交易个人购买算力、交易个人购买矿机等。
46.s102:对交易流程说明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到虚拟货币交易的可疑特征集合。
47.其中,大数据分析的具体实现方式,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悉的公知常识,这里不再赘述。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可疑特征集合包括多个可疑特征,各个可疑特征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易时间大于预设时长、转账方式为分散转入且集中转出、交易备注包含预设敏感词、交易对手数量大于预设数值且不固定、交易对手账号的注册地址遍布各区域等。
48.对于虚拟货币交易而言,虚拟货币交易主要有以下三类特征:一是场外交易抓备注,由于虚拟货币交易为场外交易,具体表现为一个账户向另一个账户发起资金交易,但并不知道交易的背景是什么,虽然各大平台预设有提示(诸如“请勿在汇款备注、说明栏填写比特币、btc等任何数字货币字眼,防止您的汇款行为被银行拦截”等提示),但经由大数据分析发现,仍有部分客户会对虚拟货币交易进行备注;二是24小时交易制,经由对交易时间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虚拟货币交易可全天24小时均可交易;三是交易对手分散,场外交易的模式决定了交易对手的不固定,若是交易对手为企业客户,则交易的转账方式可能体现为分散转入、集中转出,若是交易发起者(本技术简称为交易主体)为个人客户,则交易主体的交易对手数量较多且不固定,且各个交易对手账号的注册地址遍布各区域。
49.可选的,在可疑特征集合中的可疑特征的总数不大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删除可疑特征集合,并重新对交易流程说明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到新的可疑特征集合。
50.s103:对可疑特征集合中优先级低于预设阈值的可疑特征进行删除,得到有效可疑特征集合。
51.其中,优先级为用户针对可疑特征预先配置,具体的,用户可基于可疑特征在虚拟货币交易中出现的可能性、以及可疑特征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影响力,为每个可疑特征配置优先级,具体的,可疑特征在虚拟货币交易中出现的可能性越高、以及可疑特征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影响力越高,影响因子的取值越大,则可疑特征的优先级越高。可疑特征在虚拟货币交易中出现的可能性越低、以及可疑特征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影响力越低,影响因子的取值越小,可疑特征的优先级越低。
52.s104:从交易业务系统中获取待测账号的交易数据。
53.其中,待测账号包括企业账号和个人账号。
54.s105:在交易数据包含有效可疑特征集合中的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待测账号标识为可疑账号。
55.其中,在交易数据不包含有效可疑特征集合中的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待测账号标识为目标账号。
56.s106:从交易业务系统中获取可疑账号的多笔交易明细。
57.s107:对于每笔交易明细,判断交易明细所示的交易行为是否包含与虚拟货币交易关联的交易行为。
58.若交易明细所示的交易行为包含与虚拟货币交易关联的交易行为,则执行s108,否则执行s109。
59.s108:将交易明细标识为可疑明细。
60.在执行s108之后,继续执行s110。
61.s109:将交易明细标识为正常明细。
62.s110:调用预设验证进程,对可疑明细进行分析,得到可疑明细的分析结果。
63.其中,预设验证进程用于将可疑明细发送给后台,以使后台的分析人员依据预设的验证计划对可疑明细进行分析,得到可疑明细的分析结果。
64.需要说明的是,所谓的验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为:一是要确定分析对象;二是明确拟进一步查证或分析的事项;三是明确获取验证交易内容、信息或证据的来源、出处;四是做好时间人员分配;五是预判成因是否成立,并进行成果展示。
65.s111:在可疑明细的分析结果指示可疑明细所示的数据符合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可疑明细标识为违规明细,并将违规明细存储到预设的交易明细问题库中。
66.其中,在可疑明细的分析结果指示可疑明细所示的数据不符合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则将可疑明细标识为正常明细。
67.s112:在可疑账号包含的违规明细的数量不大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将可疑账号标识为目标账号。
68.其中,在可疑账号包含的违规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将可疑账号标识为违规账号。
69.需要说明的是,利用违规明细的数量,作为违规账号的判断依据,能够避免对可疑
账号的误判,提高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的可靠性。
70.s113:对目标账号的交易数据进行解析,得到与目标账号存在交易行为的交易对手账号。
71.s114:在交易明细问题库包含涉及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且涉及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数值的情况下,将目标账号标识为违规账号。
72.其中,在交易明细问题库中不包含涉及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的情况下,将目标账号标识为正常账号。
73.此外,在交易明细问题库中包含涉及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且涉及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的数量不大于预设数值的情况下,将目标账号标识为正常账号。
74.需要说明的是,利用涉及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作为违规账号的判断依据,能够避免对可疑账号的误判,提高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的可靠性。
75.s115:通过预设界面向用户展示违规账号。
76.综上所述,基于本实施例所示方案,利用可疑特征以及与虚拟货币交易关联的交易行为,作为判断待测账号是否为违规账号的依据,从而实现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有效监控。
77.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中提及的s101,为本技术所述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的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此外,上述实施例提及的s114,也为本技术所述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的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为此,上述实施例所示的流程,可以概括为图2所示的方法。
78.如图2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包括如下步骤:
79.s201:在待测账号的交易数据包含可疑特征集合中的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待测账号标识为可疑账号。
80.其中,交易数据为从交易业务系统中获得;可疑特征集合基于对虚拟货币交易的交易流程说明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到。
81.s202:对于可疑账号的每笔交易明细,在交易明细所示的交易行为包含与虚拟货币交易关联的交易行为的情况下,将交易明细标识为可疑明细。
82.其中,交易明细为从交易业务系统中获得。
83.s203:在可疑账号包含的可疑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确定可疑账号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并将可疑账号标识为违规账号。
84.s204:通过预设界面向用户展示违规账号。
85.综上所述,基于本实施例所示方案,利用可疑特征以及与虚拟货币交易关联的交易行为,作为判断待测账号是否为违规账号的依据,从而实现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有效监控。
86.与上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相对应,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装置。
87.如图3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装置的架构示意图,包括:
88.第一判别单元100,用于在待测账号的交易数据包含可疑特征集合中的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待测账号标识为可疑账号;交易数据为从交易业务系统中获得;可疑特征集合基于对虚拟货币交易的交易流程说明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到。
89.其中,第一判别单元100具体用于:对可疑特征集合中优先级低于预设阈值的可疑特征进行删除,得到有效可疑特征集合;优先级为用户针对可疑特征预先配置;在待测账号的交易数据包含有效可疑特征集合中的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待测账号标识为可疑账号。
90.第二判别单元200,用于对于可疑账号的每笔交易明细,在交易明细所示的交易行为包含与虚拟货币交易关联的交易行为的情况下,将交易明细标识为可疑明细;交易明细为从交易业务系统中获得。
91.第三判别单元300,用于在可疑账号包含的可疑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确定可疑账号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并将可疑账号标识为违规账号。
92.其中,第三判别单元300具体用于:调用预设验证进程,对可疑明细进行分析,得到可疑明细的分析结果;在分析结果指示可疑明细所示的数据符合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可疑明细标识为违规明细;在可疑账号包含的违规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确定可疑账号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并将可疑账号标识为违规账号。
93.第三判别单元300还用于:将违规明细存储到交易明细问题库中。
94.第三判别单元300还用于:在可疑账号包含的每个可疑明细的分析结果,均指示每个可疑明细所示的数据不符合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可疑账号标识为目标账号;对目标账号的交易数据进行解析,得到与目标账号存在交易行为的交易对手账号;在交易明细问题库包含涉及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且涉及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数值的情况下,将目标账号标识为违规账号。
95.第三判别单元300还用于:在交易明细问题库不包含涉及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的情况下,确定目标账号不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并将目标账号标识为正常账号。
96.第三判别单元300还用于:在交易明细问题库包含涉及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且涉及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的数量不大于预设数值的情况下,将目标账号标识为正常账号。
97.展示单元400,用于通过预设界面向用户展示违规账号。
98.综上所述,基于本实施例所示方案,利用可疑特征以及与虚拟货币交易关联的交易行为,作为判断待测账号是否为违规账号的依据,从而实现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有效监控。
99.本技术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包括存储的程序,其中,程序执行上述本技术提供的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
100.本技术还提供了一种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和总线。处理器与存储器通过总线连接,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其中,程序运行时执行上述本技术提供的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01.在待测账号的交易数据包含可疑特征集合中的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所述待测账号标识为可疑账号;所述交易数据为从交易业务系统中获得;所述可疑特征集合基于对虚拟货币交易的交易流程说明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到;
102.对于所述可疑账号的每笔交易明细,在所述交易明细所示的交易行为包含与所述虚拟货币交易关联的交易行为的情况下,将所述交易明细标识为可疑明细;所述交易明细为从所述交易业务系统中获得;
103.在所述可疑账号包含的可疑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可疑账号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并将所述可疑账号标识为违规账号;
104.通过预设界面向用户展示所述违规账号。
105.具体的,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在所述可疑账号包含的可疑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可疑账号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并将所述可疑账号标识为违规账号,包括:
106.调用预设验证进程,对所述可疑明细进行分析,得到所述可疑明细的分析结果;
107.在所述分析结果指示所述可疑明细所示的数据符合所述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所述可疑明细标识为违规明细;
108.在所述可疑账号包含的违规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阈值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可疑账号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并将所述可疑账号标识为违规账号。
109.具体的,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将所述可疑明细标识为违规明细之后,还包括:
110.将所述违规明细存储到交易明细问题库中。
111.具体的,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调用预设验证进程,对所述可疑明细进行分析,得到所述可疑明细的分析结果之后,还包括:
112.在所述可疑账号包含的每个所述可疑明细的分析结果,均指示每个所述可疑明细所示的数据不符合所述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所述可疑账号标识为目标账号;
113.对所述目标账号的交易数据进行解析,得到与所述目标账号存在交易行为的交易对手账号;
114.在交易明细问题库包含涉及所述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且涉及所述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的数量大于预设数值的情况下,将所述目标账号标识为所述违规账号。
115.具体的,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还包括:
116.在所述交易明细问题库不包含涉及所述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目标账号不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并将所述目标账号标识为正常账号。
117.具体的,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还包括:
118.在所述交易明细问题库包含涉及所述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且涉及所述交易对手账号的违规明细的数量不大于所述预设数值的情况下,将所述目标账号标识为正常账号。
119.具体的,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在待测账号的交易数据包含可疑特征集合中的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所述待测账号标识为可疑账号,包括:
120.对可疑特征集合中优先级低于预设阈值的可疑特征进行删除,得到有效可疑特征集合;所述优先级为用户针对所述可疑特征预先配置;
121.在待测账号的交易数据包含所述有效可疑特征集合中的可疑特征的情况下,将所述待测账号标识为可疑账号。
122.本技术实施例方法所述的功能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设备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实施例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移动计算设备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磁碟或者光
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123.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它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或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124.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技术。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技术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技术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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